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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开发区内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工作,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关于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等问题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招投标,是指符合《关于设立开发区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及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内规定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中任一方式进行的行为,所有方式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
第二章公开招标
第三条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步骤如下:
1、拟订招标信息和招标文件
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依据任务书、申请书等编写招标信息和招标文件,并报送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
2、招标信息
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将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的招标信息公开(登报或网上公开,或者其它公开方式,公开咨询电话号码、具体办公地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等内容),招标信息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自招标信息之日起,不得少于五日(由于工程时间紧迫等特殊情况不得少于三日)。
3、接受报名
根据招标信息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的报名,一个项目经理只可报一个标段。如有需要,报名的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标段报名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发售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信息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不少于三日。在招标文件中应列出工程量清单并设定工程的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以及开竣工时间要求。
5、招标答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答疑。
6、确定和通知评标小组成员
评标小组由三人(含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委由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评标小组成员确定后,由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
7、接收投标文件和收取投标保证金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对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验收,同时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少于合同预算价的2%(特殊项目另行规定)。
8、投标文件密封性验证
在开标前,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授权人,共同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进行验证、确认。
9、唱标
开标工作人员在现场打开所有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式唱标,并作好详细记录。
10、评定标
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做评标现场记录。评标小组经过综合评定后,按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所有评标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评定标结果,否则评定标结果无效)。
同时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授权人对于确定的中标人有异议的需当场提出,否则将视为默认同意此评标结果。
11、退还投标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收取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少于工程中标造价的5%(特殊项目另行规定)。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邀请招标
第四条项目邀请招投标工作的步骤如下:
1、拟订招标邀请书、邀标文件和邀标单位名单
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依据任务书、申请书等编写招标邀请书、邀标文件和列出邀请投标人,邀请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及同类施工经验,并报送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
2、发送投标邀请书
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将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的投标邀请书,发放给通过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的邀请投标人。
3、接受报名
根据招标邀请书要求,接受应邀投标人报名,如有需要,报名的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标段报名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其余实施步骤参照上述第二章公开招标第三条4-12款相应内容。
第四章合同
第五条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同时招标记录送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六条对于工程中的一般变更,按变更工程的大小报相关领导审批,审批权限如下:
1、小于10000元的变更,由业主代表审批;
2、10000~~30000元的变更,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3、30000~~80000元的变更,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4、对于单项子目超过80000元以上的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造价超过中标造价的20%时,应由项目承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工程情况说明会,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施工,同时将批准变更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
5、村级的小型工程项目,方案在招标前报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同意后,由各村负责实施(包括前期项目承发包,中期项目管理及后期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不超过30000元,如超过30000元的,应由该村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并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工程情况说明会,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施工,同时将批准变更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进行申请验收,由项目承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对隐敝工程应及时验收、记录在案、签证确认。
第八条工程验收通过后,项目承办单位将任务书(申请书)、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招标记录、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资料等装订成册,送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审核并归档。
第六章责任
第九条投标企业在承发包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该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一年内不得参与开发区所有工程项目的投标。由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列入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对于变更增加工程未通过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擅自施工的,此变更增加工程量不予计量,情节严重者,该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一年内不得参与开发区所有工程项目的投标。由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列入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小型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于越权审批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小型项目承发包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监察部门参与制订。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而不愿多投入。(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离职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第二条 本业务系指本公司提供讯框传送等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客户作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三条 申请租用、异动或终止租用本业务,应检具申请书、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前项异动,变更通信对象或约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变更设备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第四条 客户应保证其所提出之申请资料为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致发生任何纠纷时,客户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 本业务所需数字调制解调器限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
第六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所需屋内配线管道及装设传输设备之场所与电力等设施,由客户自备。
第七条 客户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电路障碍经本公司派员查修时发现,系因客户自备设备障碍所致者,得收取检查费。如因而影响电信网络之传输品质或其它电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公司因技术上之需要,必要时得更换本公司指配之客户号码,但应于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客户,客户不得异议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条 客户租用本公司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本公司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本公司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条 申请租用本业务应缴付电路、调制解调器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或客户端接取设备接线费或isdn备援接线费或wlan客户端ap设备接线费。
第十一条 客户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销申请,已缴之接线费,本公司无息退还;但施工后注销申请者,其己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 本公司为配合客户需要,加装其它有关数据传输等特殊设备时,得按成本向客户收费。为便于本公司测试需要,得免费加装测试开关等设备。
第十三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如需项目建设,本公司得请客户提出金融机构出具之保证书或按建设成本酌量预收建设保证金,并订定最短租用期间。客户已缴之建设保证金,于客户租用满最短租用期间后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申请移设或终止租用者,应一次补足市内电路部份未满期间之月租费。客户申请于本公司办公时间外施工者,应缴付非办公时间施工费。
第十四条 申请变更本业务应缴费用如下:
一、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线路及调制解调器移设费。
二、申请变更本业务之传输速率者,依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业务之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装设或变更wlan之客户端ap设备者,应缴各费依wlan业务收费标准计收。
四、申请设定或变更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及特别业务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计收。
五、申请设定或变更客户端接取设备应缴付接线费或系统设定费,按每部每次计收。
第十五条 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月租费如下:
一、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月租费:按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价目计收。
二、通信埠月租费: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计收。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以16kbps为单位,按其通信距离及通信量计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设定之固定通信超过十六路时,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别业务月租费:按其速率计收。
六、加租wlan客户端ap设备者,按wlan业务相关收费标准计费。
第十六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以本公司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_________。
如仅部份固定通信装妥,则装妥之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费按上述标准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日计收。
客户加租wlan业务者,除前项之规定外,wlan部份以该业务装妥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客户端ap设备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十七条 本公司提供瞬间超额讯务(excessburst,简称be)功能,提供客户在网络系统负载低时,于单位时间内传送高于约定信息讯务(committedburst,简称bc)之讯务量,惟此高额可能因网络拥塞而漏失致无法传送至收信端,该部份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客户须自行负责重送。请客户依实际信息传输需求,申请约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固定通信连接(pvc)之be值上限为同一pvc之bc值规定办理。(注:约定信息速率《cir》为单位时间内可传送之bc,即cir=bc/t)
第十八条 介接本业务之电路其传输速率为128kbps以上时,可设定两个通信埠;其数据电路月租费仍按其租用传输速率计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费及通信端口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按其实际租用端口数及约定信息速率分别计算。
第十九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详如价目表,费率如有调整时,按新费率计收。
第二十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倘因本公司通信网路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全部阻断不通,本公司未于_________小时内修复,其租费之扣减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者,每_________小时扣减全月_________之租费,但不满_________小时部分,不予扣减。部分时间使用之电路连续阻断满规定之每日使用时间者亦同。传输速率一、五四四、000比次之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以上者每满_________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_________,未满_________小时者,不予扣减。但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除本项前段规定扣减租费外,本公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本公司察觉或接到客户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 客户终止租用本业务,应于预定终止租用日_________日前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由于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_____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三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之费用,应在本公司通知缴费之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本公司得注销其申请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经再限期清缴,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本公司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并追缴各项欠费,并得暂停客户所租其它电信设备之通信。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为业务需要,得使用本申请书所载内容资料。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如因情势变更,得暂停或终止本业务之经营,客户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但本公司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公告并通知客户。
第二十六条 本契约条款未规定事项,客户同意遵守相关法令规定、本公司各项服务营业规章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
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_________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鸿禧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上海鸿禧花园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鸿禧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上海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上海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 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后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后叁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 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叁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 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 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 登记等手续。
(4) 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 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 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 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于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9) 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10) 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11) 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
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2) 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3) 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4)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鸿禧花园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二仟伍百元正(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后,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正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 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后,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 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后,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主衷诚合作,管理公司办理登记,主动提供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及缴交保证金。
4.改装及加建工程
我司是一家台资企业。最近得知大陆与台湾地区签订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想咨询从台湾进口商品需提供哪些材料才可享受协定税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200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货物申报进口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报关单,申明适用《协议》协定税率,并同时提交下列单证:由台湾签证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装箱单以及相关运输单证。另外,货物经过大陆、台湾地区以外的第三方运输至大陆的,应当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联运提单、第三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02
我公司近期发现有侵犯我们商标权的商品出口,想了解如何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需要交纳保证金吗?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年第57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二是根据上述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
03
我司打算先向国外客户出口大约价值几百元人民币的货样;经查,该商品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这种情况也需要申领吗?
按照《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运出国(境)外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货样或者实验用样品,每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者,免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经营者填写的出口货样报关单查验放行。
04
我为加工贸易企业,有两本执行当中的加工贸易手册。第一本手册的成品基本已加工出口完,手册也快到核销阶段了,现想把第一本手册上面的一些剩余料件结转到第二本手册上。两本手册的生产厂家一样,生产的出口成品也一样,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剩余料件结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1号)第五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凡具备条件的,海关按规定核定单耗后,准予企业办理该合同核销及其剩余料件结转手续。二是根据《关于加工贸易监管中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2005年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剩余料件结转,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经营企业申请剩余料件结转的书面材料、经营企业拟结转的剩余料件清单、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05
我是一名报关员,想了解一下报关员记分考核是按照什么周期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06
我打算注销报关员证,但是发现报关员证不小心丢失了,该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6年第146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因此,您应该先办理遗失手续。之后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报关员注册,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为:《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报关员资格证书》。
07
我公司是一家报关企业,现要在另一关区设立一家分支机构,想了解一下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手续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报关企业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到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聘的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由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符合《规定》第十七条的证明材料;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材料。
08
我公司上个月从国外进口的一批货物现在因为有质量问题申请退运了,请问当时缴纳的进口关税能申请退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24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退税申请书》;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09
我公司企业分类管理类别是B类,现在想申请A类,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是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5%以下。请问报关差错率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19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报关差错率”,指上一年度企业所有报关员以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被记分的总次数,除以该年度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申报的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所得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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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现在为A类企业,现要变更单位名称,请问企业类别会不会受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19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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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办理换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应当向注册地海关递交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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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在越南承包施工工程,现在部分工程已经完成,需退运部分施工用设备。请问应按什么贸易方式申报?
承包工程结束后复运进境原从国内运出的承包工程项下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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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查验时,海关会收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3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海关在监管区内实施查验不收取费用。对集装箱、货柜车或者其他货物加施海关封志的,按照规定收取封志工本费。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交纳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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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从德国邮寄一台数码相机回国,现在是要征税吗?
照相机是海关总署2008年第65号公告中规定的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应全额照章征税进口。而且由于相机价值较高,已经超过海关规定的物品进出境限值,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因此只能邮寄一台相机入境,且需征税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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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参加2011年的报关员资格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第二条本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第三条*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领导组负责领导、管理我镇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四条*镇招投标管理组负责工程招投标具体工作。
第五条凡是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镇招投标管理组备案。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镇、区财政出资的工程项目,估算投资在15万以上(含15万)的工程称“镇属工程”;村(居)民委员会、资产办、股份合作社等自筹出资投资估算在15万以上(含15万)的工程项目称“村居工程”,以上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统一由镇招投标管理组负责组织。
镇属工程投资估算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村居工程投资估算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必须在镇标场实行公开招标;镇属工程15万元以上(含15万),30万元以下的可实行邀请招标。
镇属工程、村居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施工单项合同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六)使用财政性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依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故意压低造价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第一次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申请二次招标。
第八条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工程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连续两次邀请招标失败的工程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必须到区交易中心招标的镇属、村居工程项目,由镇招投标管理组全程负责有关事项,招标人要积极配合协助。
第十条凡在镇、区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委托镇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招标机构招标事宜。委托招标机构组织招标的,招标人必须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预审结果、中标结果等进行审核并确认(签字盖章),对所发出的文件和招标机构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必须在镇标场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镇属、村居工程项目,经审批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投标:
(一)项目招标申报。招标人到招投标管理组提交资料,办理工程项目招标审查和备案;
(二)招标公告。在*电视及镇城建办招投标公告栏不得少于3日;
(三)审核投标人资格,发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勘查,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举行开标会议,确定合格投标人,审查投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人;
(五)公示中标结果。镇招投标管理组将中标结果在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意见的,镇招投标管理组就对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备案,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办理合同见证,资料存档。
第十二条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必须向镇招投标管理组提交下列资料办理工程项目招标审查和备案:
(一)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招标申请书;
(二)建设工程立项批文的复印件(或者招标人立项证明正本);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招标机构名称;
(五)招标文件,必须由具有编制资格的招标单位编制;
(六)造价文件(市场参考价):必须由具有编制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七)有资质设计单位出的完整施工图纸。
(八)其他。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必须有以下内容:
(一)招标工程的地址、现场条件、状况;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的范围;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五)工程承包方式;
(六)工程款支付办法;
(七)工程结算办法;
(八)工期、质量要求;
(九)技术要求;
(十)收标、开标、询标、评定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人与镇城建办招投标科共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十一)评定标的方法和标准;
(十二)投标文件要求:包括填报规定、必须提交文件的文件格式;
(十三)工程协议书;
(十四)工程量清单:必须由具备编制资格的中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并答疑;也可举行答疑会议,向潜在投标人介绍招标项目的有情况和要求,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五条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确要变更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报镇招投标管理组备案,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变更,并书面通知投标人。
第三章投标
第十六条镇属、村居的招标、邀请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人投标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聘书(复印件);
(四)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并注明用于投标项目的名称。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规定地点。
第十八条镇招标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评标工作结束当日退还,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参加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或违反规定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十九条开标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三)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五)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七)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二十条镇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由镇招投标管理组主持。整个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必须有司法、见证等机构在场当众开标、定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备案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未经镇城建办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按照中标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后,招标人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到镇招投标管理组备案。
第二十二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但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镇招投标监督领导组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二)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
(三)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四)施工招标的中标人与招标人已选定的建设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镇招标工程项目的中标人凭经镇城建办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和有关报建文件办理报建报监手续。
第二十四条合同价格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邀请招标条件的,必须报镇招投标管理组组织招标。
第二十五条工程竣工后,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必须依据中标价格和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送镇招投标管理组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镇招投标领导组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签订与履行、工程质量与竣工结算等进行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镇纪检、财政所、质监站不定期参加开标或抽查招标档案,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经销商做手脚
据了解,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中,北京实际贷款购车的人数比例最大,目前已接近30%。随着贷款购车人数的增多,贷款购车投诉事件在北京频频发生。据北京消费者协会的消息,2003年北京消费者协会总共受理汽车投诉272件,平均每个工作日至少受理一起。
案例一:郑女士2003年在某汽车经销商购买一辆价值8.78万元的“羚羊”轿车,加上各项税费总价为10万余元。郑女士第一次买车,不知如何办理,就听信销售业务员为其办理了合同代签手续,并算好了每月的还款数。交完首付款后从业务员手里取到了银行存折,之后就按要求每月如期还款。今年郑女士想一次付清尾款,就计算了一下该付的金额,结果发现自己实际交纳的金额达到11万余元。郑女士找店方理论,店方借口是业务员算错了。可这个错误太明显了,而且明知道多算了钱,店方就是不肯给郑女士退钱。此外,购车时店方指定必须购买全险,而且要求买车人交纳1300元保证金,以保证第二年继续在该店购买保险。而郑女士了解到,在别处购买保险要少交二三千元。郑女士计算了一下,自己被经销商多收了近6000元钱,多次找经销商理论总是无人搭理,最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才得以解决。
案例二:王先生以5年期贷款方式购得一辆标价为3.99万元的吉利豪情轻型客车。办理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告诉王先生,交齐20%首付款后只需贷款3.2万元,并让王先生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几天后,王先生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不但贷款多了5000多元,而且首付款、车险等各种附加费用、贷款及管理费相加后的总额竟比标价车款多了1.3万元。王先生立即投诉了这家经销商。
贷款购车七大陷阱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对贷款购车的投诉案件进行分析,归纳了贷款购车的“七大陷阱”。
1、多收款:这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使消费者无法察觉。
2、不按约定标准办理贷款:比如消费者与经销商书面约定首付20%,剩余部分贷款,但经营者办理的贷款手续中却标明首付比例为18%。一旦消费者要求更改手续,经营者却能躲就躲不予解决。
3、利用合同或协议欺骗消费者:一些消费者在订购汽车时明明在订单上注明了还款方式为“等额等息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却为“本金递增,利息递减”的方式,实际上是经销商捣了鬼。
4、贷款买车时,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到指定银行贷款或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5、经销商在合同上伪造消费者签名,擅自更改车款总价及每月还款金额。
6、一些贷款公司在消费者办理手续时往往给予很多承诺,但实际无法办理成功,这时消费者要求退还手续费并承担贷款利息损失时,贷款公司却赖着不予解决。
7、还有一些经销商口头承诺即使非本市身份证也可办理贷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无法兑现承诺,事后经销商却对承诺拒不承认,而是推脱为促销员的个人行为。
贷款购车不妨自己办
贷款购车,其过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申请人备齐个人资信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当你无力还款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你所拖欠的按揭款,事后保险公司再来向你索讨);二、凭保险公司出具的贷款履约保险单向银行申请购车贷款;三、与车商进行汽车买卖交易(贷款由银行划入购车人提供的车商帐户)。
目前的市场情况一般是,购车人直接与车商进行买卖交易,让车商代办前两项事宜。其实,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让车商代办不仅不能省事,反而牺牲了购车人很多的权益:首先,车商会向购车人收取几千元的手续费;其次,购车人在车价上与车商讨价还价的余地比较小;第三,如果购车人的贷款资格没通过,增添了购车人与车商的买卖纠纷;第四,购车人不能选择心目中看好的银行;第五,购车人不能选择心目中看好的保险公司。
对购车者而言,贷款购车所涉及的保险公司、银行、车商,哪一方面是最重要的呢?显然是保险公司。这是因为取得保险公司出具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单是向银行申请购车贷款的前提,购车人的贷款买车是从备齐个人资信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开始的。而且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在帮购车人办理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时,会根据购车人对银行和车商的要求给购车人建议,协助购车人选择自己满意的银行和车商。此外,保险公司除了按保监会的规定收取一定的保险费以外,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所以选择分期付款购车的人士不妨先找保险公司,待取得银行贷款后,再找车商买车。
请车商代办要多个心眼
当然,一些购车人士如果觉得自己办太麻烦的话,也可请车商代办,但是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多个心眼。
现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和《土地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
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的招标、拍卖(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组织实施工作。
自治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计划由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以及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的方式提供。
第八条 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招标、拍卖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文件。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文件包括:
(一)招标(或者招标邀请书)、拍卖公告;
(二)招标、拍卖地块宗地图;
(三)土地使用条件;
(四)标书、中标通知书及竞买申请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
(六)其他。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
(一)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招标书或者公告;
(二)投标者报名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证明及资质等级证书、开发经历、资金或者财务资信等;
(三)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者领取有关招标文件并交付保证金,按照规定参加投标;
(四)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五)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评标委员会签发定标书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书面通知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
(六)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出让(租赁)合同,按规定支付定金;
(七)中标者按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中标者所交付的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
(一)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二)竞买者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格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证明及资质等级证书、开发经历、资金或者财务资信等;
(三)依照拍卖文件规定对竞买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竞买者领取竞买资格证书和统一编号的应价牌并交付保证金;
(四)有资格的拍卖主持人(土地拍卖师)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主持拍卖,竞买者按照规定方式应价或加价,价高者中标。拍卖主持人宣布竞得者;
(五)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竞得者应当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与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支付定金;
(七)竞得者按照出让(租赁)合同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竞得者所交付的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应当确定招标、拍卖底价。招标、拍卖底价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底价应当保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和参加招标、拍卖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标底或底价。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过程中,所有投标者或竞买者投出的最高价均低于招标、拍卖底价或者达不到中标条件的,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布终止该幅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活动。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成交后,中标者或者竞得者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租赁)合同的,应当赔偿组织该地块招标、拍卖支出的全部费用。该幅土地使用权由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盟市、旗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付不少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5%的定金;土地使用者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所付定金可以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者未全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出让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依法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出让金后,应在30日内到土地所在地旗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未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金(租金)的,旗县以上人民政府不得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结果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拍卖活动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范的招标、拍卖行为予以纠正。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招标、拍卖活动,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无效,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
第十七条 投标者、竞买者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行贿等非法手段中标或竞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可以取消其中标或者竞得资格,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招标、拍卖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行政监察部门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