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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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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申请书范文第1篇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我是初08级(1)班的学生XXX.我在去年的一次体育课上,由于不慎摔了一跤,造成左腿骨折。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调养,现已基本痊愈,为了不耽误下学期的课程学习,特提出申请,请求复学

去年住院以后,由于不能上课,就向学院提出了休学申请。在家休养这一年中,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学习。出院不久,我就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这一年来,我虽未在校学习,但并未停止学习,还读了不少提高个人修养方面的书,如中外名著等。因此,我希望领导考虑能否让我重新跟原班学习,我不知道这种提法是否妥当,但我希望学校请有关老师对我进行考试后再做决定。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学生:XXX

复学申请书范文第2篇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我是初08级(1)班的学生XXX.我在去年的一次体育课上,由于不慎摔了一跤,造成左腿骨折。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调养,现已基本痊愈,为了不耽误下学期的课程学习,特提出申请,请求复学。

去年住院以后,由于不能上课,就向学院提出了休学申请。在家休养这一年中,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学习。出院不久,我就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这一年来,我虽未在校学习,但并未停止学习,还读了不少提高个人修养方面的书,如中外名著等。因此,我希望领导考虑能否让我重新跟原班学习,我不知道这种提法是否妥当,但我希望学校请有关老师对我进行考试后再做决定。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学生:XXX

复学申请书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 G311[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6(b)-188-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国,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与管理。基金的评审有着规范的程序,比其他项目申请更公开、公平、公正,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申请者的学术地位。科研人员申报基金项目中标主要靠其多年知识积累和潜心研究,非一蹴而就;但国家资助的唯一依据只有一个申请书,在相同的申报条件下,掌握基金项目申报方法学能大幅度提高立项的可能性,提高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 背景概述

了解基金的背景资料可明晰申报的范围,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1 资助类别

基金资助类别包括:①资助人才(青年科学基金(< 35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45岁)、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在线申请);②资助项目(面上项目(自由申请、青年基金、地区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含面上、重点));③其他资助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又包括面上和重点等、专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随时受理)、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

1.2 资助力度

基金资助力度:1986~2006年,运用国家投入的约180亿元资金,资助了10万余个项目,仅2006年就资助42.36亿元。

1.3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资助体系中主要部分,占>60%基金总经费(2006年达71.89%);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率>自由申请的资助率(2006年达23.7% );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资助期限3年;2007年平均资助强度提高,但项目资助率与2006年持平。

1.4 机构设置

生命科学学部有10个处。申请者要了解每个处重点受理什么和不受理什么内容,以免好的项目申请投错了“门”。比如:六处主要受理畜牧、兽医学、水产学和动物学的申请项目。七处预防医学学科负责受理预防医学相关的申请项目。生理学与病理学学科负责受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运动医学和内科学的申请项目。营养学科只受理人类营养相关的研究;儿童与少年卫生学科只受理与少年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及其影响因素相关的项目,不受理儿科及妇产科疾病项目;毒理学科不受理药物毒理项目;流行病学科只受理人群研究的现场或现场与实验室相结合的项目,不受理单纯的实验室研究项目;地方病学科只受理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项目,其他病种须申报其他相关领域,如传染病学、寄生虫病学、毒理学等;传染病学科只受理有关由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后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研究项目,不受理不具传染性的一般感染性疾病研究项目,也不受理有关细菌耐(抗)药、抗生素、动物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除外)以及与病毒性肝炎无关的肝纤维化等消化内科研究项目;肿瘤学科只受理肿瘤流行病学项目,不受理肿瘤病因学、诊断和治疗相关的研究课题;不受理医疗管理和卫生经济类项目。另外,涉及人体研究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材料。运动医学中关于运动性损伤与康复研究,是指研究由于体育运动造成的损伤及其相应的康复治疗,不包括骨科疾病和创伤造成的损伤与康复治疗研究。八处负责受理临床医学基础学科的申请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诊断与治疗学基础、外科学及其分支学科、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本学科“诊断与治疗学基础”申请代码及其次级申请代码“物理诊断学”“实验诊断学”不受理有关发病机制的研究申请,请相关申请在其他代码下申请。九处。为报批新药开展的常规研究和制药工艺研究不属于本基金的资助范围。凡是未提供具体方药或穴位的(以保密函件形式列出并提交本学科保存者除外)、或对于仅以某中药或成分为“名”,而无中医药理论思维或研究内容之“实”的申请项目,一律不予评审、资助。十处。资助范围包括:妇科学、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法医学、特种医学和肿瘤学。不受理抗肿瘤药物药理学相关的研究申请。建议口腔软硬组织损伤修复、牙齿生长发育及再生方面的研究在现有的口腔内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颞下颌关节疾病研究在口腔外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种植义齿相关研究在口腔修复学代码下申请,以便于集中评审。

2 申评程序

了解基金的申评程序可明晰申报的环节,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申请者填写申请书

所在单位汇总申报(网上+纸质)≤3月底

科学部初审(形式审查、初筛)≤5月15日

同行专家(>7万人的专家库)网上通讯评议(3+X)(2006年为50.9%)(一审)≤6月底

科学部提出评审建议≤7月底

学科评审组评审(资助小额探索的非共识项目占5%)(二审)≤9月底

委务会议审批整体资助方案(终审、立项)≤10月15日

3 评议指标

了解基金的评议指标可明晰评审的尺度,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定量评议与定性评议:项目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创新性)、研究目标、预期成果、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工作基础、申请者的胜任能力。达到以下具体要求可提高中标的几率。

3.1 立论依据

研究意义: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属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科技问题。学术思想:有明显的创新或特色。理论依据:充分,科学性强。对国内外研究现状:清楚,分析准确、全面。

3.2 研究方案

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范围合适,重点突出;关键问题选择准确。拟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先进,且有创新性。设计的技术路线(试验方法):合理可行。研究的预期目标:明确。

3.3 研究基础

与项目有关的研究项目:是原有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已具备的实验条件:条件具备。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强。

3.4 综合评价

申请者承担以往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优秀。项目的创新评价:创新性强,是开创性工作。项目总评:优。是否资助:优先资助。

4 未中缘由

了解基金的未中缘由可避免重蹈前车之覆,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中的项目有相似性,如上述评议指标结果较好;不中的项目缘由各式各样。总结未中缘由有许多,比如:缺乏可行的选题,过大、概念不清。缺乏题目与研究内容的一致性,片面追新。缺乏充分的立项依据,缺乏分析和对基本科学问题的凝练,缺少合理的科学假说和对机制的深入探讨,立项依据限于国外参考文献的简单罗列。缺乏必要的前期工作和预实验,研究设想和假设常常仅停留在文献检索和推论上。缺乏实在的目标,目标过高。缺乏与国家生命科学重大科技需求的紧密结合。缺乏提炼的关键科学问题,导致研究内容“大”而“空”。缺乏源头创新,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创新不足,沿袭自己熟悉的领域而使立意偏于保守,盲目跟踪国际研究热点。缺乏清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过于简单,难以判断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目标。缺乏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相适性。在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设计上,不是围绕解决科学问题选择合理技术,而是依赖高新技术选择科学问题,使项目陷于技术、指标的单纯堆砌,使得研究方法变成了单纯的新技术的堆积。缺乏相关的研究策略,面对具体问题尚不能从国际主流的研究思路出发设计出科学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缺乏细化的研究方案。缺乏基本的研究设计要素。缺乏深入的科学本质研究,片面追求新技术应用,没能用最适宜的方法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以新技术定研究内容,仅停留在一般记录的观察,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缺乏群体研究或不能很好地结合群体开展研究。缺乏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刻意夸大研究意义、提升未知的研究结果。缺乏系统的、连续性的研究工作。缺乏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研究。有独特的研究材料却未能提出创新的课题。有创新思路,却没有相应的研究力量保证项目的实施。有创新性发现,研究工作却难以继续深入。超项、手续不完备(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等)、不按规范性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非资助范围(与指南不符、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等)等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是申请当年1月1日后从官方网站下载的新版申请书。

5 撰写要求和技巧

5.1总体要求

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合理性、严肃性、连续性。选题要点:研究类型与申请基金类型的吻合。定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写作技巧:建议初次申请者咨询资深基金管理者之后再进行申请。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清楚,用词恰当。A4纸4号仿宋字打印。附件版面大小=申请书,若原件非A4纸大小,可将附件的原件粘贴在空白A4纸上右侧对齐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外行看了有兴趣,内行看了有水平(意义、目的等内容用科普作家的写作手法,技术路线等研究方案用专业术语)。

5.2申请书结构

5.2.1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要确切,主题要明了。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准确。代码必须使用当年的代码。代码要与申请项目内容相一致。选择最接近的相关学科来投送。寻找合适的相关学科同行评议(利于寻找合适的评议专家以及专家掌握相应的评审标准)。

直接填写代码不可取(在写申请书之前,未认真看项目指南,申请书写完后再回头找代码,以这种方式填写代码,有时会出现项目名称与代码名称可能字面上一致,但是申请内容却与受理项目对应的科学处不一致的情况,因为有些研究内容可能会涉及不同科学部下属的科学处,但每个科学处支持的研究重点是不同的)。项目名称要醒目,主题要明了。报送学科要准确,代码非指南。代码1指报送学科,代码2指相关学科。基金不支持应用开发。项目负责人工作≥6月/年。单位名称指项目依托单位,需要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摘要(限400字)应详尽明了,避免宣传性语言(研究对象、拟采用的方法、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已取得的主要学术成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英文全称填写海外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个人信息栏目中(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中文全称填写海外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个人信息栏目中(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5.2.2项目组主要成员人员精干(对立项提出自己想法,并参与具体研究的人员≠提供数据或进行辅助工作的人员)。人数适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工合理、具体。主要成员工作时间>4月/年。一人同期不同单位不得申请或参加。签字须为本人亲笔所签,否则需要正式委托信函。

高级职称限项申请(同一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或承担≤1项、有重大或重点项目申请和参加≤1项、面上项目申请和参加≤2项、当年只能申请一项、青年科学基金只能负责一项、青年基金(小额)也算一项、一生只能获得1次青年基金资助)。申请项数(作为负责人)+申请项数(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研项数(作为负责人)+在研项数(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2项。非高级职称限项申请(负责在研项目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

5.2.3经费申请表申请经费额度合理。申请经费实事求是。经费预算要有依据。说明各项的必要性。支出内容有限额比。>5万元固定资产及设备(逐项说明与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协作费≠合作经费(协作费是外单位协作承担本项目部分、单一研究试验工作的经费)。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除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以外)(表1)。

表1各类项目申请经费的支出内容限额比例

5.2.4报告正文面上项目支持在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的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要充分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与动态,瞄准科技发展前沿或结合国家战略需求,认真构思,自行确定立论依据充分和创新性强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案,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前瞻性和探索性研究,力图通过研究得到新的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重点项目支持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特别鼓励具有面上项目研究基础、项目进一步研究有望取得突破的申请者进行申请。重点项目研究要求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研究队伍精干,要求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重点项目不设子课题。应围绕“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进行申请书正文内容的撰写。

报告正文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版面简洁,易于阅读,“摆事实”、“讲道理” ,自由体式(不同类型项目撰写提纲不同。非Word文件录入后打印输出)。选好研究方向――按学科前沿、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选题。要与指南对应――熟读指南和定好题目。与经费相当的规模――做好课题设计。多学科、有梯队――组织好研究队伍。多参加学术会议――让同行专家和项目管理官员了解意义与创新点。核心单位突出――选好合作者和合作单位。

5.2.4.1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 000~8 000字):项目名称――体现研究对象、方法和解决的科学(学术)问题。立项依据――详尽说明为什么要开展本项研究以及简单的思路。研究方案――具体提出解决科学问题和实现目标的思路和步骤。①立项依据:项目的研究意义(基础研究结合科学发展趋势论述科学意义;应用基础研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关键科技问题论述应用前景。要从科学意义或学术意义上陈述重要性,必须阐明充足理由以及理论和学术意义)。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包括本人的研究,指出需解决的共性问题)。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国内、外关键性的研究,文献的时效性,经典文献除外)。

②内容、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重点阐述内容(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目标,集中精力解决科学问题,重点突出,只求解决一、二个学术问题,每个内容细节可详情叙述。研究目标是解决基础性、学术性问题,避免目标设置偏大、解决一个非学术性的目标或做一件达到某一指标的具体工作,不是具体做什么事,是研究科学、学术性问题,避免泛泛探索规律的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必须写,力求准确。③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有关方法。技术路线(步骤要具体、思路要清晰)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即能说明问题,又不暴露“技术诀窍”。通过保密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给学科。实验手段(分析手段用途要明确,忌各类新分析仪器一窝端)。关键技术等。从学术思想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不能仅就研究队伍和研究条件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只有上述三方面优势的综合,才是取得成果的关键)。④特色与创新:实质性的源头创新思想或思路。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大量文献调研和工作基础上)。防止“大”而“空”的倾向。应用基础研究,应用背景要论述清楚。提出研究特色和新颖的学术思想。科学、严谨地提出和分析创新性内容。研究条件的特色不等于项目的研究特色,更新不等于新颖的学术思想。阐明学科交叉点在哪里,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填补国内空白不等于创新与特色(对基础研究而言)。创新不是无中生有,是已有工作基础积累、升华的产物。⑤年度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研究计划要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进度是否合理)。预期进展可给出一个大致的设想。预期的结果要与研究目标相吻合。基金成果指国家发明专利、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奖、人才培养,且表述时按此逻辑顺序。

5.2.4.2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①工作基础: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积累。已取得的研究成绩不等于所在单位集体或者导师的研究。②工作条件: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拟解决的途径。利用国家和部门的重点实验室计划与落实情况。③申请者简历: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列出相关论文(著)所有作者排序、论文(著)名称、期刊(出版社)名称、期刊号、页码、发表(出版)时间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获得的学术奖励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④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其他项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拟申请与正在承担的项目的关系与区别(研究任务和重点的简单说明)。其他项目不反映不是好办法。应说明与本申请的关系和区别。承担基金的进展或完成情况(列出较明确的内容,及引用情况、获奖情况、培养人员情况等)。前一结题项目完成情况(附3篇主要论文首页,并须标注是基金委资助项目,否则,应附上能反映基金资助信息的一页。

5.5签字和盖章页

知识产权及特殊的规定(联合资助项目)。非依托单位人参加=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科研处、系、室章无效。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签章人不应是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申请单位盖法人单位公章原印。

5.6附件等

根据项目类型制作。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而定。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信(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面上项目)。导师的推荐信(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对项目研究时间的保证、在职单位为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在职研究生申请者)。专家名单及理由的函(≤3位不宜评议)。依托单位正式受聘聘书与聘任协议复印件(聘任期覆盖项目执行期+在依托单位工作≥6月/年)(国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农业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第二章第5条)及农业部同意立项证明(第三章第12条)(属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涉及医学伦理学研究)。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研究(来源证明)。其他实验室赠予(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申请(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

6 思维方式

用申报基金的正确思维方式可找对申报的“门”,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善于发现新现象;善于升华为科学问题;善于提出解决所发现的科学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办法。申请书是写给别人看的(只自己清楚、满意不行,要让小同行、大同行、基金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都认可)。切忌基础研究不基础写成开发、应用;项目名称太空洞当成研究领域;虽然提出了一个很好的主题,但基本上围绕着主题的,尽管尽力描述,始终无理想切入点,以至看不出研究思路。立项关键欠清楚视同科学问题;研究方案较糊涂等于思路不明。从自己的研究中提炼出基础研究问题,并不是把自己的研究写成基金申请就等于基础研究了。“多学科交叉”必须对相关学科的发展都促进不等于简单地借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或把其他学科的相关技术作为工具。有关研究的相关问题:实验动物、伦理问题、遗传资源等。

6.1正确认识基础研究

目标与内容:科学问题是什么(What)。科学本质为什么(Why)。发现新的科学现象。研究方案:如何解决科学问题,如何探索科学本质,怎样发现新的现象,基础研究“有所为,有所不为”,申请基金是自己给自己出题,不仅摆事实,且把道理讲清。

6.2正确认识应用基础研究

科学问题来自应用实践,科学问题应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不是用基金去做具体应用方面的事。

6.3弄清研究属性,基金不支持应用开发

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工程技术研究都有其相应的研究属性,申请人应了解其特点。

6.4申请前注意事项

明确基金委的任务,弄清为什么申请基金,申请书要让别人看懂,仔细阅读指南(导向作用,代码不等于指南),有问题向相关学科提出,与其交流,以获得指导。

复学申请书范文第4篇

第一节德育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一)小学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基础教育,德育是这项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工作对我国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风貌、民族精神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二)德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加强针对性;坚持正面教育;把提高道德意识和指导行为训练结合起来;把集体教育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保持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三)学校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

1、结合本校、本年段、本班实际制订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将《纲要》的教育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使之成为适合不同年段,各有侧重的系列,并可补充一些乡土教育内容。

2、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德育处,组织各年段实施德育工作并进行分类指导,确定专人负责,把重点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训骨干,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总结交流经验等方面。

3、列入评估学校、班级、师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进、教师晋级、评职的重要条件之一。

4、结合德育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德育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5、广辟德育渠道,协调好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二、任务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卢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内容

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以“五爱”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生活常识、浅显的政治常识以及同小学生有关的法律常识),着重教育学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着重培养学生初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四、过程:

(一)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而这四者对每个学生来说发展又是不平衡的,这就要抓薄弱环节,抓因材施教,兼顾其他方面,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全面成长。

(二)德育过程也是促进学生思想矛盾发展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注意长善救失,因势利导,重视和发挥学生自身在德育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五、方法:

(一)思想品德课和其他学科的教学活动、班会、校会和日常教育活动,少先队的组织活动以及科技、文娱、体育、公益劳动等课外、校外活动和家庭、社会教育,都是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

学校建立制度,统筹安排,切实保证上述活动的有效开展,防止互相冲击、争时间、抢阵地的现象发生。各科教学活动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进行,不要挤占学生德育活动的时间和阵地。

(二)德育工作必须讲究方法,并注意在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创新。

第二节学习管理条例

一、学生计划管理

1、小学中、高年级学生要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制定简单的、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2、复习考试阶段尤其要妥善安排,做到考前不过份紧张,考后不马虎放松。

3、学期学习计划必须在开学的第二周制订好,并抄写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检查与督促,一份留给自己执行与自查。

二、课外复习管理

1、在认真复习当天功课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应根据老师教学进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数天预习新课,遇有疑难问题,应先思考,并作出标记,然后带问题去听课,以提高听课效率。

2、当天的功课和作业,如有不懂的地方,应及时向老师或别人请教。

3、阅读有关的参考资料,或进行观察、调查、实验。

4、期末考试前,应根据课本、笔记本、作业本进行系统复习,使所学知识得到整理、巩固和灵活运用,尚未掌握的内容,要主动请老师辅导。

5、当天复习完功课和写完作业后,应清理好书包,为第二天上学做好准备。

三、课堂学习管理

1、学生进入教室,要求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穿背心、内短裤、胸衣、拖鞋等。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入座,做好思想上、学习用具上的准备。

3、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地起立向老师问好致敬,待老师还礼毕,才能坐下。

4、如迟到,须在教室门外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

5、保持正确的坐姿,用心听课,开动脑筋,积极参加老师组强的听、说、读、写等活动,不看非本节课的书籍,努力掌握教师的讲课内容。

6、多质疑、勤研讨,敢于提总题,勇于开拓思路,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时要起立,老师不叫议论时不议论,不打断别人的发言。

7、做好听课笔记,内容要点,典型例题,思考提示及疑难问题等,都要做简明的记录。

8、自习课必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得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更不允许进行文娱活动。

9、下一步课铃响,须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如有老师听课,须待听课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四、课内外作业管理

1、各科作业本,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画或写与作业无关的文字。

2、各科作业,必须在题前和第一行正中写明“第×课××或练习×。”方格本一字一格,一个标点符号一格(省略号、破折号应占两格)。横行簿标点符号也应占一定的位置。字迹必须端正、清楚、整齐,注意不用错别字,不用不规范的字。

3、作业书写靠边空出半厘米,做到节、款、项分明。分段时,空两格书写。每次作业之间,应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在换页时可不留空行。

4、及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不会做的要向别人请教,不抄袭作业,不请人作业,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业要补做,抄袭和书写马虎的作业要重做。

5、作业量符合上级规定的标准。

6、及时订正作业中的差错,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五、考试管理

1、改革考试形式,实行考试考查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3、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4、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

5、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

6、签卷字迹要清楚,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也可用蓝油或黑油圆珠笔书写。

7、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8、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试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1、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

第三节学生管理办法

一、入学

(一)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半以上,户口在本学区的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和房证、接种卡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成绩通知单;如持有原校交纳杂费的收据,学校不再收取其杂费。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或乙型脑炎及明显痴呆、傻者,严重的癫痫病者,麻疯病者;三是高度近视(1200度)者,严重红斑狼疮病者等。

3、因家庭情况突然变化,出现严重的特殊的困难而需要负担家庭生活,无法坚持学习者。此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一方因故病残长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极低者;二是无依无靠者。

4、因家庭生活极端困难,劳动部门同意安排就业者。

(二)学生退学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学生要求退学时,提出书面报告,索取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的证明及县团单位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调查核实、校长签署意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书。退学证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才能有效。

五、升级、留级

(一)学校取消留级

(二)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达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举行毕业考试,并根据学生各科综合评定的成绩和参加补后的成绩发给毕业证书。

七、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二)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批假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干部一律无权批假。

八、学习成绩考核和品评定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和品德评定及管理办法参照区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对象。凡属本校在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予以奖励。

2、奖励类别。校内奖励类别分为等级将和名次奖。等级将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名次奖一般分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时可迁当顺延)。上级及有关单位的奖励类别以奖励者规定为准。

按获将级别等级的高低、获奖名次的先后分别给予不同规格的物资鼓励。具体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二)处分

1、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

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

4、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5、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十、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十一)学生的体检资料。

(十二)学生学籍和学科学习档案由教导处负责,德育档案由德育处负责。

复学申请书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除了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外,同时还具有行政法律关系。公立高校与学生行政纠纷的解决机制主要有诉讼解决机制和非诉讼解决机制。本文指出诉讼解决机制主要体现为学生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而非诉讼解决机制则主要表现为申诉与仲裁制度。

近年来,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问的纠纷逐年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明确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足当前依法治校急需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一般认为,公立高校与学生问存在着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本文囿于篇幅,仅对在公立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纠纷的解决机制作一简要探析。

一、公立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应当吸收宪法论中关于人权保障精神,借鉴基础关系论和管理关系论的合理内核,根据公立高校在做出其行为时是否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是否对学生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以及是否损及相对人基本权利等3个标准,区分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一方面,承认其行使教育所必需的自主管理权而与学生构成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在合理的限度内,一般避免司法介入;另一方面,公立高校的教育管理权不得违反重要性理论的基本要求,凡对学生重大权益、基本权利产生重要影响的决定,应认定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和司法救济,具体而言: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第一,校园秩序管理。公立高校对学校秩序进行日常管理,如制定作息时间、车辆停放位置的指定等,这些日常管理规定不涉及学生的法律地位,对其影响较小,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司法救济。第二,与教学、科研的专业知识有关的管理。普通高校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安排、教科书的指定、教师授课等,因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且不直接涉及学生的法律地位,在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内,高校有自主决定权,与此相关的管理应视为普通高校的内部行政行为,司法一般不应介入。第三,奖励和处分。奖励和处分都是普通高校对学生在校情况的一种比较正式的评价,但法定处分种类中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一般并不影响学生的法律地位和身份,参考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做法,可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和奖励视为高校内部行政行为,不构成司法审查的对象。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第一,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普通高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学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降级、休学、停学、复学与退学等学籍管理的不同内容分别设定、变更、消灭了学生与学校已有的法律关系,都直接关系到学生法律地位的实现,应当接受司法审查:第二,毕业证书的颁发和学位证书的授予。根据《教育法》第42条、《高等教育法》第20条的规定,大学毕业证书是高校对大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这一法律事实的对外证明。毕业证书的颁发和学位证书的授予实际上是对学生法律地位(具体表现为权能和资格)的一种设定。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证书的行为是行政确认,应为司法审查的对象:第三,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是普通高校对其已经做出的某一个行政行为,如成绩评定、纪律处分等的一种补充性行为,体现了己做出的相关行政行为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公立高校学生具有较大的潜在影响。因此,公立高校的档案管理行为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第四。公法性质行政处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反映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问一种较为严重的不利评价,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直接关系到学生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具有公法性质,因此应该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和司法救济。

二、公立高校行政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在传统法律制度范畴内,学生与公立高校之间是一种纯粹以管理与服从为内容的内部关系,不受公共法律规范调整。这种关系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被统称为特别权力关系,是一种基于法律规定、自愿或者其他原因而在有关组织和其所属人员之间形成的相对不平等关系,如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军队与军人、监狱与劳改人员、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该种关系的特点有:组织与人员之间权利义务不确定,关系领域内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关系双方发生争议时无诉讼救济渠道。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曾在不少国家盛行很长时间,但是,由于背离法治理念和不利于人权保障,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抛弃。与国际大趋势相一致,在我国,关系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已不再完全排除在诉讼救济范围之外,对于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学生起诉公立高校正是依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行政诉讼案件。这类案件的产生对于学生和公立高校之间关系法治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逐步公法化并不意味着学生对学校的一切行为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针对该类诉讼的限制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可诉行为种类的限制。德国行政法学理论中区分特别权力关系领域可诉行为的学说主要有两个,即基础关系与管理关系区分说和重要事项说。依前说,凡涉及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事项的均属于基础关系,如入学、转学、退学、开除、留级等,对于以这种关系为基础的行为可以起诉:除此以外,凡不影响关系存废的纯粹属于内部管理措施的行为,不属于可诉行为。依后说,只要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事项,都必须由立法者以立法方式限制,不可以由特别权力关系的权力人自行设定。凡属于权力人影响相对方重要权利义务的,相对方均可以诉诸诉讼救济。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只能针对以法律关系为基础的管理行为,如授予学位证书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学校基于以内部规章制度或者纪律为基础的内部管理关系而作出的纯粹属于内部管理措施的行为,如对于迟到、旷课以及其他违纪行为所做的处分,依法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学生依法享有的某些权益时,该内部管理行为仍然属于可诉行为易言之,判断是否属于可诉行为的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影响到学生依法享有的权益。

其二是可诉权益的性质和种类的限制。就权益性质而言,只有法律上的权益或者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才可以起诉。这里应注意两点:一是法律上的权益并不仅限于法定权利,合法权益既包括权利,也包括利益;二是不具备法律意义的事实上的利害关系,不属于诉讼救济范围。就权益种类而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之规定,可诉权益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他权益受侵害,只有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诉的情况下才属于可诉权益。可见,尽管依照法律规定学生可以起诉学校,但实际上可诉权益的范围极其狭窄。与《行政诉讼法》相比,《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可诉权益和可诉行为较为宽泛。例如,在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案件中,增加了不履行保护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不作为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可诉行为、可诉权益和原告起诉资格的规定更加宽松,凡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的,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将诉讼救济的范围由权利拓展为利益、由法定权利拓展为合法权益、由法律上的利益拓展为事实上的利。

三、公立高校行政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

在当下,通过诉讼解决行政纠纷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人们在不断地探索多种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利于社会的健全和良胜发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法治程序中的一种发展潮流。就学校教育领域而言,非诉讼解决方式过去是今后仍是解决公立高校行政纠纷的重要的和主要的途径,发挥着其特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又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是指诉讼以外的,运用法律或其他规范解决纠纷的其他方法的总称。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仲裁而在教育领域内,学校管理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主要有敦育申诉这一途径,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唯一的行政救济途径。至于调解和仲裁作为公立高校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只是实践中的一种尝试。至今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教育行政复议,笔者末将它列入学校管理纠纷的解决途径,原因在于:教育行政复议仅将被申请人限定为教育行政机关,而不是公立高校,其范围一般限于对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公立高校的管理行为。在我国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下,由公立高校对学生、教师的管理行为引起的纠纷只能依法通过教育申诉途径来获得救济,而无法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获得救济

(一)教育中诉制度

我国教育申诉制度可以分为教育行政申诉制度和校内申诉制度。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是指学生、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根据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教育执法及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有关规定,校内申诉制度是指学生、教师对学校的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作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其有关具体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学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目前我国校内申诉制度只是对高校学生这一部分学生作出了相对明确的规定,结合各国教育法治实践来看,校内中诉制度必然会成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行政法律纠纷的第一道且是极为重要的程序

但现行教育申诉制度的存有诸多缺陷,如教育中诉的受理机构及法律责任的不明,教育申诉制度部分程序规范的缺失,在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行政法律纠纷的解决上,教育申诉后救济渠道的封闭等。笔者针对以上缺陷特提出如下完善意见。

1.设立各级申诉委员会及明确法律责任。就教育行政申诉而言。应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内设立专门的受理机构一申诉委员会,由申诉委员会负责独立处理学生、教师的教育行政申诉案件。申诉委员会可以和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至于人员配置可以从政策法规处(科)抽调或专门配一定数量的人员承担申诉处理工作。申诉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至少是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这既是出于教育行政中诉案件专业性的考虑,又是出于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的需要,有助于及时公正地化解学校管理纠纷。各级教育行机关应当从组织上和运作程序上确保申诉委员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至于校内申诉委员会,台湾的学生中诉制度中对申诉委员会成员的限制与要求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如《国立台湾大学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组办法》第三条规定:本会由学务处、教务处、进修推广部各推派教师一人,各学院选荐副教授以上资格教师各一人(其中未兼行政职务者不得少于总额之二分之一),与大学部学生会代表二人,研究生协会代表一人为委员共同组成之。各委员不得兼任学生奖励及仲裁委员会之委员,任期二年,每年改选半数,连选得连任。学生委员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第一次各单位应同时选荐同等资格之候补委员一人。本会置于事一至人,就本校人员调兼之。其第四条第六条规定旨意为:主席由委员互选,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一次。本会原则每月开会一次,但得视案情需要由主席随时召开。本会开会应有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除评议结论及评议书之决议应经木会全委员过半数同意外,其余事项之决议,以出席委员过半数行之。委员应亲自出席,经请假缺席两次者,丧失委员资格第七条规定:本会成员就该中诉案件为申诉、关系人或赢接参与申诉案件之裁决者,应行回避。。校内中诉委员会应具有相对独立性,直属校领导管理:末担任行政职务的优秀教师代表应该占一半以上,学生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而日.应该有一定的任期和改选制度:在审查并处理申诉案件时,原来参与作出处分决定的人员应当回避此外,对教育行政申诉委员会、校内申诉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还应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在处理学生、教师中诉案什时如果违背相应的行政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己有的法律法规等,对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教育申诉制度的程序规范。随着教育申诉案件的日趋繁复与程序法制化要求的渐趋严格,为提升教育申诉案件处理的实效性,应参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原有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育申诉制度的程序规范要求,具体说来,应对以下几个问题予以明确规范:其一,学生、教师认为学校的具体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或学校作出的具体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El内,可以向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校内申诉委员会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中诉人。如果学生、教师对校内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在接到申诉复查决定书之曰起15个工作内,可以向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的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教育行政申诉委员会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O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中诉人。无论是校内申诉还是教育行政中诉,申诉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逾期者,可以向申诉委员会申明理由,请求申诉委员许可。其二,申诉委员会接到学生、教师中诉后,应当对申诉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正式受理的应当给申诉人送达受理通知书,需要补充相关资料及证据的应当给申诉人送达补充资料证据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应当给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其三,中诉委员会在处理中诉时应当适用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昕证制度等程序制度,并参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这些程序制度的基本内容。日前,有些高校在学生中诉听证制度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如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3月建立了中诉听证制度先后就学生违纪处分事件召开了5次听证,其中4次驳回了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原判”。笔者认为,应将听证作为校内申诉的必经程序和生效要件。

3.拓宽教育中诉后的救济渠道。《教育法》和《教师法》赋予学生的中诉权利彳丁其独到的价值和存在的必要,但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学校管理纠纷、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申诉不应足惟一和终局的纠纷解决途径。如前所述,当学生对教育行政机关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允许学生中请教育行政仲裁及就部分事项提起行政诉讼其一,将教育中诉纳入教育行政仲裁的制度体系。引进教育行政仲裁制度,打破教育中诉在解决学校内部行政法律纠纷的终局性。其二,将学校内部行政法律纠纷的部分事项纳入行政诉讼渠道。当学生穷尽校内申诉及教育行政申诉后仍不服},可以允许其就部分学校内部行政法律纠纷事项提起行政诉讼。化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排除行政法院对特别权力关系内所有争议的审查。但是相对人在特别权力关系内所享有的权利与利益之重要性,并不亚于一般权力关系下相对人所享有的权益。如公务人员的任免、辞退,学生的入学、退学、学位证毕业证的授予等等,都是相对人最基本的权利,它们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并非一般的财产权可以比拟。

(二)教育行政仲裁制度

由于现行教育申诉制度的缺陷以及行政诉讼救济的缺失,加上司法审查的局限性,又基于公立高校管理纠纷的特殊性和仲裁的特性,教育行政仲裁制度的引入将是有效解决学校管理纠纷的理想途径。同时,在保证学生合法权益方面多了一条公正有效的救济渠道。与教育申诉及诉讼相比,纠纷处理的专业性是仲裁制度的一大重要优势。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进行严格的限定,且仲裁机构都各有分专业、由专家组成的仲裁员名册借当事人选择。实践证明,仲裁员往往由著名的学者、律师和专职仲裁员担任,这些人往往都受过良好的法学洲练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现今的中国,仲裁员的专业素质往往要高于行政官员和法官。依此类推,教育行政仲裁的仲裁员应是由熟知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且有实践经验的教育法学专家及专业教育行政仲裁员担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积累的知识经验使得他们可以驾轻就熟地处理学校管理纠纷,他们也会更多从教育特性的角度协调学校与学根据我国《仲裁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教育行政仲裁可分为以下几个程序:

1.申请与受理。教育行政仲裁必须由当事人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学校管理纠纷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教育行政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之后,应在七日内审查并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2.仲裁前准备。教育行政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后,首先成立仲裁庭,根据纠纷案件繁简、难易程序决定仲裁庭组织形式。一般来说,简单的学校管理纠纷案件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对重大、复杂的学校管理纠纷案件,由三名仲裁员共同审查,学生及学校双方当事人可各选一名承办案件的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推举或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其次,由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3.调解。教育行政仲裁庭在查明纠纷事实,明确责任是非的基础上,应先行调解。仲裁调解,大都由仲裁庭依职权主动开始。进行调解时,仲裁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平息纠纷。

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教育行政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照缺席仲裁。仲裁庭采用对抗式辩论,即在仲裁庭主持下,当事人就己经过仲裁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问题,提出维护自己的仲裁请求和对对方提出的主张进行辩驳的意见,反复地互相辩论。在仲裁庭辩论结束后,经仲裁庭评议裁决结论,并按照一定格式制作成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