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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调查报告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反腐倡廉、纯洁党风的重要职责,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检监察组织全面履行职责的组织保证,也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县纪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先后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了创建四型机关、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强党性精业务尽职责等活动,今年又全面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重视学习,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扩大监督,突出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品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全面提升政治修养,塑造锐意进取的品质。县纪委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树正心态,提升士气,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干事活力。一是始终坚持每周一学。县纪委机关连续多年来坚持利用每周的周一上午进行学习,从最初的学思想政治理论、学办案条例条规,发展到现在每名干部就自己有兴趣、有探讨的课题轮流讲课,学习形式有了明显的转变,学习效果有了明显的提高。县纪委还加大了对学习的投入,近年来先后投资4万余元购买业务书籍光盘,挤出一间办公室用于建设专门的廉政图书室;投资2万余元购买了投影机、音响等学习设备;投资1万余元在机关置放了多幅廉政公益广告、廉政书画;投资10余万元用于对干部的学习培训,从而在机关中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流动的管理。加大干部队伍的流动速度,近年来,先后向全县党政重要岗位输送了10余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创造有为就有位的用人环境。同时严格把好干部队伍的入口关,全县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全部必须经过县纪委考察同意,坚持把政治素质高、学习能力强、工作肯干、作风过硬的优秀同志选拔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使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三是制定了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县纪委把机关干部分成三个大组,各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办案、执法监察、宣传报道、调查研究等业务工作细化分解到各办案组,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打分评比,对工作优秀的予以鼓励和嘉奖,对工作落后的予以批评和鞭策,从而促使大家相互学习、相互竞争,机关呈现出一派你追我赶、热火朝天的干事面貌。

二是坚持以查办案件为中心,塑造正气凛然的品质。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反腐斗争的重要途径。县纪委把提高办案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最主要的业务能力来抓,用高素质干部办案,在办案中培养高素质干部。一是提供优越的办案环境。理顺办案机制,县纪委及其领导班子对全县的办案工作予以最大程度的支持,对办案中的用车、出差、工作餐等物质条件予以充分满足,对办案中遇到的外来阻力和干涉力量由县纪委书记出面协调,使办案人员始终处在一个宽松、能作为的办案环境下。在办公条件上,县纪委在干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优先为办案科室配齐配强干部;在机关专门空出两间办公室,分别用于信访接待和办案谈话;为办案室配备了人手一台电脑,以及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有力地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开展。二是不断提高干部办案水平。县纪委建立了办案人才库,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在案件查处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干部进行了摸底登记,由县纪委统一调配使用。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案件查处工作培训班,如今年3月请到原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范劲松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授了办案经验。同时,在实战中发掘和锻炼办案人才,今年来,县纪委选派了2名干部参与市纪委办案,学习了市纪委先进的案件调查方式、证据的完善固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各执法执政机关的协调配合等内容,为全县案件查处工作带来了新鲜的视野。县纪委还从各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中抽取5名干部进行跟班学习,由机关办案老手带领他们办案,不断培养办案人员的新生力量。三是主动拓宽案源,积极查办大案要案。近年来先后开设了007邮箱举报、手机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等多种举报方式,以多种渠道满足群众的举报诉求。善于从群众的反映中梳理排查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今年以来,县纪委在县委的支持下,集中优势力量,先后立案查处了2名局长、1名乡镇党委书记、1名乡镇长等重量级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全县干部群众中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三是积极探索反腐倡廉规律,塑造敢于创新的品质。创新是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命所在。近年来,县纪委紧贴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发展,不断摸索探寻反腐倡廉的规律和特点,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惩防体系建设水平。一是用创新的手段夯实反腐倡廉基础。不断加强教育的实效,充分调配人力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教育设施资源,创建了以廉政网、廉政文化长廊、《清流》刊物、《清荷摇曳》读本为主要载体的反腐倡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读书思廉、党课讲廉、歌曲颂廉、案例警廉、任前考廉、典型促廉等活动,打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石。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监督网络,健全了村务公开、村民民主议事决策、村财乡代理等制度,建设了乡镇招投标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群众诉求中心等设施,规范了对乡、村两级人、事、财权的监督。二是用创新的思路谋划惩防体系建设。在大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源头治理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财务管理方式、公务用车、通讯费、中介机构管理、效能建设等内容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收付制、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三重一大集体诀议制等源头防腐措施,细化了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等管理要求,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环境。三是用创新的眼光破解难题。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大力推动,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林业局、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共投资200多万元,将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交易中心、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中心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五个中心合为一体,与政务公开长廊结合,打造起阳光政务超市,实行集中服务、集中审批、集中监管和电子监察,实现了机关办事的更加公开透明、更加优质高效,也有效地防范了审批中容易出现的腐败问题。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为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去年以来我县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获得省纪委颁发的先进个人称号,1名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拍成电视纪录片在市电视台播出;近7年中,县纪委5次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综合先进单位,案件审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多个单项工作分别获得省、市纪委的肯定和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在答题前,请您仔细阅读,切勿遗漏题目,答案没有对错之分,问卷采取无记名方式,并将作保密处理。

答题时请在答题卷相应的选择编号上打“√”或在空格内填写答题内容,本问卷中的问题如非特别说明,皆为单选题。

非常期盼并感谢您的配合!

共青团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

基本情况

1、您的性别

(1)男(2)女

2、您的年龄为()周岁(请填写)

3、您目前的教育水平

(1)高中、技校、职校(2)中专

(3)大专(全日制)(4)大专(非全日制)

(5)本科及以上(全日制)(6)本科及以上(非全日制)

4、您的政治面貌

(1)中共党员(2)共青团员(3)派(4)群众

5、您的婚姻状况

(1)已婚(2)未婚(3)其他

6、您进入上海电信工作已有()年(请填写)

7、您目前所处的岗位为:等(A—F)(请填写)

8、您所在的地面局属于()

(1)市区局(2)郊县局

第一部分

1、您目前在上海电信从事的工作是哪种类型的?

(1)前端(2)后端(3)支撑

2、您对目前工作岗位的喜爱程度如何?

(1)非常喜欢

(2)比较喜欢

(3)基本喜欢

(4)不太喜欢

(5)很不喜欢

3、如果可以让您重新选择,您希望选择何种工作类型?

(1)前端(2)后端(3)支撑

4、您认为您对现在工作的胜任程度是

(1)很高(2)较高(3)一般(4)较低(5)很低

5、您觉得您在上海电信的职业发展方向明确吗?

(1)非常明确(2)明确(3)基本明确(4)不太明确(5)很不明确

6、您认为限制自身发展的最大主观原因是(可多选,限2项)

(1)学历不够高(2)工作经验不够丰富

(3)在公司时间不长(4)工作能力不强

(5)工作悟性不太高(6)学习能力不强

(7)人际关系不太好(8)外语水平不太高

(9)家庭问题(10)社会(客户)关系不好

(11)工作缺乏激情(12)其他(请注明)

7、您认为限制自身发展的最大客观障碍是(可多选,限2项)

(1)企业的选拔和晋升机制(2)领导的用人观念

(3)没有得到有效的培训(4)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5)企业整体的员工素质不佳(6)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

(7)其他(请注明)

8、您对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作的评价(在所选格内直接打勾表示)

9、您认为在本企业中获得职业成功最关键的因素是(可多选,限2项)

(1)机遇、运气(2)受教育水平

(3)持续、快速的学习能力(4)勤奋刻苦的态度

(5)人际因素(6)业务技能水平

(7)其他(请注明)

10、您若产生职业的成就感,那么它最可能来源于

(1)收入报酬高(2)职位上的晋升

(3)获得同事的认可和信任(4)获得自己直接领导的赏识

(5)获得自己所欣赏的领导的赏识(6)在专业领域获得进步或进展

(7)获得某种奖励或光荣称号

(8)其他(请注明)

11、您对未来三年内自身职业发展的基本判断是

(1)在上海电信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2)有更好的机会,会选择跳槽

(3)不会有大的发展,但比较适应现在的环境,维持现状

(4)不适应企业发展,可能会被淘汰

(5)其他(请注明)

12、除了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您目前日常所处的学习状态是

(可多选,限2项)

(1)在职进修或攻读学位(2)业余时间报班充电

(3)业余时间自学(4)以书籍、报刊、杂志等泛读为主

(5)在工作过程中学习(6)基本不学习

(7)其他(请注明)

13、您觉得工作以后学习最大的困难是

(1)工作太忙,没时间(2)缺乏学习兴趣(3)学习费用太高

(4)找不到合适的学习内容(5)精力不能集中(6)家庭负担,没时间

(7)其他(请注明)

14、您认为您目前的工作贡献程度()您取得的劳动报酬

(1)远大于(2)大于(3)约等于(4)小于(5)远小于

15、您认为以您目前的工作能力,在电信以外的企业是否能获得相同的报酬?

(1)远大于(2)大于(3)约等于(4)小于(5)远小于

第二部分

16、您每月除基本生活开支外,按金额大小,前三位的是(请排序):

第一(),第二()、第三()

(1)储蓄(2)买房(按揭)(3)买车(按揭)(4)投资

(5)娱乐消遣(6)旅游(7)购物(8)租房

(9)子女教育(10)赡养老人(11)用车开支(12)学习

(13)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您觉得您每月的家庭收入能否满足日常开支

(1)绰绰有余(2)较好满足,略有节余

(3)基本满足(4)稍感紧张(5)非常紧张

18、在您目前所处的生活状态中,下列哪项是您最希望改善的

(1)工作状态(2)住房(3)家庭生活

(4)人际交往圈(5)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您在闲暇时间最经常开展的活动是(可多选,限3项)

(1)看电视、VCD或DVD(2)去影院看电影(3)阅读

(4)亲友聚会(5)电话聊天(6)健身

(7)唱歌(8)逛街(9)上网

(10)旅游(11)欣赏音乐会、歌舞剧、话剧等高雅艺术

(12)睡觉(13)与家人在一起

(14)其他(请注明)

20、您和朋友聚会,一般会在下列哪些地方(可多选,限3项)

(1)各类酒吧(2)健身房、网球场等健身场所

(3)快餐店(4)就近的茶馆、咖啡馆

(5)商业街上的商场等(6)桑拿浴室等

(7)公园等公共绿地(8)家中

(9)饭馆(10)其他(请注明)

21、您与家人或朋友外出吃饭或休闲的频率大约是

(1)每周两次以上

(2)每周保证一次

(3)两周一次

(4)一月一次

(5)很少外出

22、您在参与朋友聚会时,一般会采取怎样的付帐形式

(1)AA制(2)多数时候朋友付帐

(3)多数时候您付帐(4)轮流付帐

23、在您购买一件商品时,您一般较为注重商品的哪些方面?(请排序)

第一()、第二()

(1)价格(2)质量(3)外观(4)功能

(5)品牌(6)便捷使用(7)时尚性

(8)其他(请注明)

24、您认为您对名牌的喜好程度如何

(1)从不喜欢,觉得无所谓

(2)名牌商品就是好,但不一定都购买名牌商品

(3)一直都喜欢并购买名牌商品

25、您认为您目前最为缺乏的是(可多选,限2项)

(1)金钱(2)社会地位(3)职业的成就感(4)机遇

(5)爱情(6)健康(7)时间(8)亲情和友情

(9)其他(请注明)

26、请您就以下几项内容根据自身目前的生活状态进行打分

(根据程度由浅到深,分值从1分到10分)

27、您认为在上海电信目前的工作最主要实现了您哪方面的生活需求?

(可多选,限2项)

(1)基本生存(2)职业成就感(3)社会地位

(4)填补生活空虚(5)愉悦的心情(6)更好的物质基础

(7)其他(请注明)

28、您在未来三年期待实现的愿望是(请排序)

第一()、第二()

(1)更满意的工作(2)更舒适的住房(3)更高的收入报酬

(4)更美满的爱情、家庭(5)更健康的身体(6)有机会继续深造

(7)更丰富的业余生活(8)更高的职位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市场调研(market research)是一种把消费者及公共部门和市场联系起来的特定活动。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市场调查报告模板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市场调查报告1经过近两个月面向京城住房消费者的问卷调查,珠江地产于____年1月10日推出的“自己的家自己作主”大型问卷调查活动已接近尾声,本报在第一时间得到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并公之于众。据了解,珠江地产此次活动问卷在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中国电视报、珠江网站、焦点网同期发布,同时委托亚商在线公司直投。活动得到了京城住房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截至3月1日,共收到问卷近2万份,有效率约87%。

此次问卷调查主要集中在区域和社区环境、社区规划与配套、建筑与户型、物业管理等方面,是对京城消费者住房需求的一次较为全面的征询,也充分表明了珠江地产一贯秉持的“好生活,在珠江”的开发理念和服务精神。

据统计,被调查者中30至45岁的中青年人占据了绝对的主力,占64。4%,家庭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占29%,5000—10000的占32%,10000元以上的占4%。30至45岁的中青年人多数已经拥有商品房或其他形式的自有住宅,这一年龄段的人大多事业家庭都较为成熟、稳定,他们在年轻时购置的商品房或房改房已经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随着住房二三级市场的开放,他们潜在的需求将得到释放;此外有很多目前租住公寓的人,他们也会考虑购置房产。调查结果表明。

1、消费者选择购房的区位偏好日益多元化,但朝阳区和泛cbd地区仍是热点区域

被调查者中49%希望居住在朝阳区,19%希望居住在丰台区,希望居住在通州区的人约9%,另有23%希望居住在其他区。购房者最倾向于居住在朝阳区的理由有三点:

(1)它是是北京主要的涉外活动区域,cbd规划方案的确定更明确了朝阳区的区域特征;

(2)从居住环境优劣的角度考虑,区内亚运村、望京及其以北地区空气自然环境优良,居住区集中,区域人文环境好;

(3)东四环路打通,国贸桥、地铁复八线通车,通州区轻轨地铁开工,区域交通优势明显。

此外,开始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考虑在南城购房,其主要原因是南城房价相对便宜,购房者更易于选择到价位适中,品质高档的社区,同时,南城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也增强了人们对于该区域的信心。

对于社区周边环境的期望,许多被调查者同时选择了两项,约41%的被调查者期望居住在三、四环边,29%期望居住在泛cbd区域,9%的人喜欢郊野风光。可见,环线的概念在人们心目中已发生变化。购买者倾向的区域已经不再是二环至三环之间,而转变为三环至四环之间。与此同时,许多人愿意居住在泛cbd区域,主要原因是cbd商业核心区的形成,使得城市的核心居住区域外移。

2、消费者越来越看重社区的景观环境,并且喜欢居住在有相当规模的大社区

51%的被调查者期望滨河而居,68%的人喜欢水景园林。由此可见,傍水而居、亲近自然是许多人的居住理想,所以水景住宅理所当然受到购房者的推崇。因此,利用自然水系或在小区内建造人工湖泊、瀑布、喷泉、水景广场演绎都市水文化是开发商明智的选择。

对于社区建筑环境的期望,32%的被调查者喜欢河边林荫跑道,34%希望有人工湖,选择河边大型艺术广场和社区中轴线广场的人数都约占25%,选择社区艺术中心的人不多。

关于社区的理想规模,68%的人认为是30—50万平方米,选择50—100万平方米的约有15%,选择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约9%,只有5%的人选择30万平方米以下。按照一般规律,居住区社区规模大,居住者就会感到居住的环境更加舒适、生活更加方便。比如购物、子女就学、医疗、娱乐设施及物业管理等等方面,只有社区达到一定规模,这些条件才会同时具备。所以,多数人选择30—100万平方米的社区。但是,如果社区规模太大可能会受到购房者的抵触。

3、社区配套仍是消费者购房的重要考虑因素,社区的休闲娱乐和运动健康功能日益凸显

结果显示,住房消费者对居住区公建配套有较多要求。住房消费者最希望社区提供的公建配套依次是学校及幼儿园,会所设施,超市。医院和保健中心等其他选项在问卷中都有涉及,难分主次。关于会所设施的功能选择,在休闲娱乐和运动保健之间,住房消费者无明显倾向。由于温泉的保健疗效众所周知,37%的人希望会所具有温泉保健的.功能。游泳池、网球场、室外林荫跑道、篮球场、乒乓球场是住房者需求较多的娱乐设施,其中希望有游泳池的人最多,有59%。结合被调查者的收入水平进一步的分析可知,对公建配套的需求出现了分化,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对公建配套设施要求不同,收入在5000—10000元的消费者,对环境、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的需求较高;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消费者更注重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建配套设施(如学校、超市等)。

市场调查报告2实习时间:20____年6月18日—20____年6月23日

实习地点:太原优渥家居

实习工作:家具市场调查

工作简介:在太原各高档消费场所发放问卷,对高消费人群进行调查,了解其对家具的偏好及知道家具卖场的途径,从而为优渥家居制定整体营销策划活动,投放广告等提供依据。

正文:20____年6月,我班在学校的组织下在优渥家居进行了为期6天的实习,实习内容是对太原市高消费人群进行一次调查,了解其对太原市家具卖场的一些看法。我们是通过发放问卷来进行调查的,全班同学共分为6组,每组10人,分别前往不同的高档住宅小区和高端消费场所进行调研。

这次调研对自己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可以学习、借鉴和分析调研过程中与其他成员的团队合作能力,了解了家具行业的特点,通过调研,了解了目标顾客的个人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消费水平和消费趋势。对家具行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研究。我希望在借鉴我们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得出有意义的结论,为优渥家居的领导高层制定整体营销策划活动、投放广告等提供依据。

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的这次机会,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拓宽了自己的眼界。谢谢同学们一路上的帮忙和照顾,有了你们,这次的调研活动对于我来说才愈加精彩充实。在为期半个多月天的调研中,我们收获颇丰,感受深刻。通过团队的默契合作,我们才能顺利完成调研,由此更加体会到了团队精神的重要,不论是在调研中,还是团队成员的交流沟通过程中,都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齐心合力,一同面对困难,集思广益。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一种东西你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没有亲身地去实践它,你就无法体会出其中的经典之处,其中的奥妙之处,即使你曾听过,你曾看过,你体会的也只是一种表面之物,你体会的也只不过是其中的非常细微的东西。”没有这次专业课的实地调研,我们无法真实地感受到家具行业的发展和不足,我们应该把这些体会和心得融入到我的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而通过这次的调研所了解到的情况和得到的大量真实而具体的数据更使我们对家具行业深刻的认识,满足了我们的调研需求。这些来源于书本之外的知识使我们更加充实。

市场调查报告3

在广告策划之前,第一步必须进行的是对目标市场的了解、分析和研究。市场调查报告,或称市场研究报告、市场建议书是广告文案写作的一个要件。阅读市场调研报告的人,一般都是繁忙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或有关机构负责人,因此,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时,要力求条理清楚、言简意赅、易读好懂。

一、市场调查报告的格式一般由:标题、目录、概述、正文、结论与建议、附件等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和报告日期、委托方、调查方,一般应打印在扉页上。

关于标题,一般要在与标题同一页,把被调查单位、调查内容明确而具体地表示出来,如《关于____市家电市场调查报告》。有的调查报告还采用正、副标题形式,一般正标题表达调查的主题,副标题则具体表明调查的单位和问题。如:《消费者眼中的枣读者群研究报告》。

(二)目录

如果调查报告的内容、页数较多,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应当使用目录或索引形式列出报告所分的主要章节和附录,并注明标题、有关章节号码及页码,一般来说,目录的篇幅不宜超过一页。例如;

目 录

1、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2、调查对象构成情况简介

3、调查的主要统计结果简介

4、综合分析

5、数据资料汇总表

6、附录

(三)概述

概述主要阐述课题的基本情况,它是按照市场调查课题的顺序将问题展开,并阐述对调查的原始资料进行选择、评价、作出结论、提出建议的原则等。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简要说明调查目的。即简要地说明调查的由来和委托调查的原因。

第二,简要介绍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调查要点及所要解答的问题。

第三,简要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有助于使人确信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对所用方法要进行简短叙述,并说明选用方法的原因。例如,是用抽样调查法还是用典型调查法,是用实地调查法还是文案调查法,这些一般是在调查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另外,在分析中使用的方法,如指数平滑分析、回归分析、聚类分析等方法都应作简要说明。如果部分内容很多,应有详细的工作技术报告加以说明补充,附在市场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的附件中。

(四)正文

正文是市场调查分析报告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必须准确阐明全部有关论据,包括问题的提出到引出的结论,论证的全部过程,分析研究问题的方法,还应当有可供市场活动的决策者进行独立思考的全部调查结果和必要的市场信息,以及对这些情况和内容的分析评论。

(五)结论与建议

结论与建议是撰写综合分析报告的主要目的。这部分包括对引言和正文部分所提出的主要内容的总结,提出如何利用已证明为有效的措施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结论和建议与正文部分的论述要紧密对应,不可以提出无证据的结论,也不要没有结论性意见的论证。

(六)附件

附件是指调查报告正文包含不了或没有提及,但与正文有关必须附加说明的部分。它是对正文报告的补充或更祥尽说明。包括数据汇总表及原始资料背景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技术报告,例如为调查选定样本的有关细节资料及调查期间所使用的文件副本等。

二、市场调查报告的内容

市场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说明调查目的及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介绍市场背景资料。

第三,分析的方法。如样本的抽取,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技术等。

第四,调研数据及其分析。

第五,提出论点。即摆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第六,论证所提观点的基本理由。

第七,提出解决问题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和步骤。

第八,预测可能遇到的风险、对策

市场调查报告4一、调查目的

当今矿泉水是一个大众消费品,有市场潜力大,竞争者众多等特点。面对中国矿泉水行业趋于饱和的行业状态,恒大冰泉为了开拓新市场,挖掘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一市场,使本企业在这一新的细分市场中抢占先机,博取消费者好感,抽样调查针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一次系统的调查研究。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① 调查时间:

② 调查工作时间:

③ 调查地点:成都理工大学

④ 调查对象:学生

⑤ 教育程度:大学

⑥ 调查范围:成都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年龄19~25岁间)专业不限。

本次调查主要内容有:消费者通过何种方式去了解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最注重的是哪方面;消费者了解恒大冰泉的渠道;我们需要在什么方面搞宣传、促销;并消费者对恒大冰泉有哪些建议可以占领开发新的市场。

三、调查方法

针对在校大学生的特征、习惯和市场上常用的调查方式,本小组选择市场调查问卷这种简洁易懂的方式,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并上网查阅资料。本小组成员在成都理工大学内进行问卷调查,并走访了本院校的超市、院校附近的零售店进行询问调查,了解情况。调查从问卷的设计、调查到后期数据处理及技术分析报告都由我们第三小组完成。问卷调查日期为2013年11月中的5个工作日,共14个问题,其中13条选择题,1条问答题。整体上,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及其喜欢消费矿泉水,是否对恒大冰泉有一定的了解和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了解恒大冰泉矿泉水,男女生之间对矿泉水的消费差别不大,所以我们选择男女各半来调查。由于受条件及时间限制,我们只选取一部分学生有针对的进行了调查。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调查问卷回收后,我们抽取了一定比例的问卷进行检验调查结果,并将不合格的问卷全部废除。

四、调查数据分析与判断

中国矿泉水行业结构变化:

80年代-90年代初—自来水(白开水)

90年代初期到今—瓶装水

(1)市场潜力

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本院校矿泉水消费市场很大,现代很多学生都有买水喝的习惯,大部分学生都有运动后、逛街、口渴时买水喝的习惯,占被调查大学生中的35%的学生喜欢尝试新口味矿泉水,但是由于我们学院在校学生多,而且消费能力非常强,所以在年轻90后这一代人中消费的矿泉水市场有很大的潜力。

通过调查,当代大学生其中大多数都有消费矿泉水喝的习惯,这个范围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69%。选购的价格在1

(2)了解产品的渠道

调查发现在消费矿泉水时,消费者受到电视广告、网络悬挂广告所占的比重相对大一些,占被调查大学生中的72%的同学不是很了解恒大冰泉这个新型天然矿泉水。所以企业应该在电视广告方面加大力度宣传,以创新性的宣传广告吸引消费者,以深入加深消费者对自己产品的忠诚度。

品牌产品调查结果表明,现在无论是公司的知名度还是品牌的知名度都需要提高,为了达到提升企业和品牌的的知名度,应该加大宣传方面的力度。

(3)对消费者的调查

在消费者的印象中的矿泉水主要有:怡宝、农夫山泉、康师傅等矿泉水同类产品对比

产品名称 占总调查人数百分比(%)备注

怡宝 82.5 可参考价值高

农夫山泉 64 可参考价值高 康师傅 31.5 娃哈哈 19.5

冰露 8

其它 7

通过对消费者喜爱品牌的认识,可深入探讨这些品牌的动人之处,和它策划的过人之处。以便我们做出科学的分析,使我们的饮用水能够做得更好,更适合大学生的要求。

(4)消费者购买首要问题

调查发现,消费者对市场上的瓶装矿泉水,最担心的是质量是否是天然的矿泉水,消费者有喜欢选择新口味的矿泉水,并且商品的第一感觉非常的重要,往往决定着消费者的决择。所以在这个竞争者众多的市场上,要占据学生饮用水这

一市场,把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一定不能忽视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要赢在起跑线上。消费者普遍关注产品的质量好、品牌知名度高、价格优惠、瓶子形状感觉好等方面。

消费者购买时最关心的问题(从高到低排列):质量好、品牌知名度高、价格优惠(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87%,11%,57%)。

(5)国内产品质量调查

通过调查得知,我国矿泉水业因其没有加入过多原种元料,而在所有水类行业中质量最值得消费者放心。而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质量选择甚至达到了87%的比重。

在我们的矿泉水行业中,虽然消费者还要求提高质量,但是本人认为不需要再在质量方面大力的投入资金,而应该在其它方面加大投入,例:宣传、开发新产品等方面。因为在质量方面加大投入资金也不会产生多大的.效益。

(6)本地品牌销售情况

问卷数据表明,消费者对恒大冰泉矿泉水的认识程度不高。近期新闻报道,国家质检部位对农夫山泉的饮用矿泉水水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发现本地产品不合格。所以要恒大冰泉应该在矿泉水市场上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更好的形象。

(7)SWOT战略环境分析(国内整体)

① 优势(Strength):质量好,水源来源多,成本低,携带方便,价格都是在

消费者随所能及的合理水平,再加上本校学生多,消费能力高,课程量不多,运动爱好者众多,对于消费矿泉水群大,利润可观。

② 劣势(Weakness):产品购买次数多,每次购买量小,购买频繁致使销售人

员多,中间环节代理商多,造成浪费。而校内往往超市少形成独家生意,对降低售价难,超市少又形成对消费者不方便购买。顾客对知名品牌较为敏感。现场促销对消费者影响不大,电视广告费高。对于恒大冰泉矿泉水兴趣低。③ 机会(Opportunity):可开发新产品,设计创新包装,以绿色健康为主题。

减少中间环节代理商,在各校设立无人销售机。企业可加大员工素质培养,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产品形象。

④ 威胁(Threat):知名品牌众多。其它饮料对矿泉水业有一定的冲击。

五、结论

经过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所问各项中,答案男女分别不大(附件有男女答案的数据)。经过调查,本院校内的大部分学生消费者都有买水喝的习惯,说明恒大冰泉矿泉水是很有市场。

在各种营销策划中,各种各样的策略都对产品产生很大的影响,经过调查消费者受到电视广告影响最大,应该加大在电视广告方面的资金投入,而促销策略

对产品的销量影响不大,应该少搞。

企业应该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因为消费者对质量的关心程度占到调查人数的87%,所以产品的质量一定要做到好,同时也要做好产品的知名度,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产品知名度的影响,因为在大多数消费者心目中,都认为一种有知名度的产品就是好的品牌的心理现象。

目前,恒大冰泉的产品知名度不够高,再加上人们对恒大冰泉矿泉水产品不了解,造成消费者对本地的矿泉水消费少,所以存在巨大潜行的市场有待开发。

市场调查报告5调查背景分析

经济快速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使得居民消费热点的不断转移。人们的消费不再注重温饱,而渐渐开始考虑享受、精神消费、发展自我、面子、社交等消费。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下,而今的消费结构日趋丰富多彩。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消费能力的增强,而谁能把握好今后五年市场消费热点,谁就能在这竞争激烈的市场分到一杯羹。

调查目的分析

为了了解福建城镇居民未来五年消费热点,我们班级在指导老师吴飞美的精心指导下,进行了本次市场调查,并形成该报告。

调查对象分析

针对年龄在20-65岁之间的各类人群。

调查内容分析

主要调查内容:家庭食品支出占总收入比重;现今及未来五年除食品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现今及未来五年在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的消费;购买及不购买福建产品的主要因素;家庭年收入及节余及其趋势;投资贷款选择。

调查方法分析

主要采取街头拦截方式进行口头问卷调查,辅以网上调查问卷形式。

调查数据分析

从上面第一张饼图可以看出,35%调查对象食品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0%-60%,根据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多处于温饱或小康的水平。但仍有43%的调查对象恩格尔系数高于60%,这一点需引起重视。

由上面第二张及第三张图我们不难看出,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丰富多彩,各种消费比重相对比较接近,但是住房消费依然比较突出。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五年,人们较多的支出都是用于住房、装修,而教育支出都排于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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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列》和我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的情况,决定对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产品和范围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的产品为电线电缆。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为我市电线电缆的持证生产企业。

二、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委托**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实施。鉴于市财政已经落实监督抽查经费,承担、承检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监督抽查检验费用。

2、本次抽样由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抽样时,承担单位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向受检企业出示本文件、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上述材料不齐全的,受检企业有权拒绝抽样。执行监督检查抽样的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产品抽样的同时,要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息进行调查,认真填写《**省质量监督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并将调查信息与检验数据一起上报。

3、为避免重复抽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抽查一至两种(类)产品,且每种(类)产品只能抽检一个批次。当计划中安排的企业已被抽到两个批次产品时,其他产品不再抽样。

4、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凡列入计划的,只进行企业情况调查,免于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实物检验。

5、出口产品不得抽检。承担单位如发现受检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应在抽样单中说明情况,停止抽样。受检企业也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如外销合同、加工协议或证明书等材料。

6、时间安排。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2月2日结束,承担单位应于三天内将抽样结果上报我局监督稽查科。检验工作于**年3月底完成。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督检查结果的上报和后处理

1、承担、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质监发〔**〕372号)文件规定的检验报告寄送要求,将检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以邮政特快专递等便于核实查询的方式送达受检企业,并确认企业收到。

2、承担、承检单位应于检验工作完成后,将不合格报告清单、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汇总表、不合格报告(包括抽样单和企业调查表)、监督抽查工作小结、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我局监督稽查科。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既面向企业又面向社会,能够用于新闻。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药品不良反应;管理者;认知度

根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报告和监测的现状和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我院ADR报告和监测工作,依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设计表格,用问卷方式对我院高、中层管理者对ADR报告和监测的认知程度给予调查,期望我院管理者对ADR报告和监测予以重视,把我院ADR报告和监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为国家药品监管和数据共享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可靠的资料,并对我院实施ADR报告和监测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对专(兼)职报告和监测的临床医生、护士、药师提供工作方便[1-2]。

1调查方法

1.1依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设计问卷,从ADR基本概念和管理规定、基本知识和相关规定、报告和监测的认知态度3个方面进行调查[3-6]。

1.2调查对象和数据处理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的高层管理者和所有涉药部门的中层管理者,即院领导和临床、医务、护理、门诊、药剂等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采用问卷方式调查,随机选择调查日期,将采集到的数据用手工处理,分析。

2结果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34份,收回34份,受调查的管理人员包括院领导4人,科主任17人,护士长13人,合计34人。

调查内容详见表1,表2,表3。其中表1是对ADR基本概念和管理规定的调查,共7项内容;表2是对基本知识和相关规定的调查,共分12项内容;表3是对管理者认知态度的调查,共7项内容。

3讨论

3.1管理者对ADR基本概念和管理规定的知晓和掌握是有效开展ADR报告和监测的关键和保障。

从表1可以看出,我院管理者对ADR的概念掌握比较准确,管理规定也较清楚,并能肯定报告和监测ADR医疗机构是主体,是医务人员的职责,充分说明管理者对国家药物政策和规定有较全面的认识和潜在的执行基础,对开展ADR报告和监测是重视的。如:ADR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但在实际医疗纠纷或药品质量事故中,患者却把ADR作为促成"医闹"的把柄,在处理,作为向医院索赔的强有力说辞,无奈之下,医院只好低头赔付、息事宁人,这一点,院领导和临床科室主任最有实践教训,调查结果显示,院领导对此项内容清楚明确,但中层领导被混淆视听。

3.2管理者对ADR基本知识和相关规定的认知水平决定了开展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工作程度和实际状况。

从表2可以看出,管理层、管理者之间存在认识差异,但也有一定规律。①不能完全区别ADR、药品不良事件(ADE)和用药错误或用药不当。ADR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发生的,ADE是不合格药品造成的,用药错误或用药不当是医生或护士用药失误、或用药疏忽、或没有充分了解药物特性、或没有充分评估药品风险后造成的。ADR是固有的,只能防范,不能取缔;ADE可归为药品质量事故,有待评估,但不能确定一定是药品引起的;用药错误或用药不当肯定是医务人员造成的,是工作责任;②天然药物能发生ADR、发生ADR后能暂停所用药品、ADR和患者体质有关是肯定的,说明管理者清楚"是药三分毒"这个道理,有处理ADR能力,但上报程序还不太清晰,ADR是可以越级上报的;③保护在ADR报告和监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的信息,管理者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说明没有充分把管理规定准确应用到具体工作中,但正确分析和评价ADR,并作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依据,管理者的基本结论是肯定的、一致的;④医院获得的ADR信息可以告诉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管理者考虑到信息共享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医患纠纷,或影响患者来院看病的信誉度或声誉。从以上4点说明,管理者在认识上有差异、思想上有误解、管理上存在误区,对全面做好ADR报告和监测有一定制约,对ADR报告和监测有负面影响,亟待提高。

3.3管理者的认知态度决定了ADR报告和监测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

从表3看出,管理者的认知态度,决定着ADR报告和监测的内在质量和重视程度。在基层医院院长是ADR报告和监测的引导者、风向标,分管业务院长的重视决定着全院有效开展ADR报告和监测的程度,科室主任的重视直接影响着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护士长决定着ADR的有效观察,因为ADR的直接观察和发现者大多是护士,同时护士长也是科室护士观察、发现、报告、分析、评价的指导者。通过调查发现,我院高、中层管理者对ADR报告和监测都比较明确,特别是护士长在监测和报告中肩负着重任,因为我院报告和监测ADR的主力军是护士,从观察、发现、报告、分析、评价的记录填写到相应资料提供都有她们完成。因此,管理者有义务和责任在全院开展ADR报告和监测工作,有职责培训和培养ADR人员,有真实、完整、准确报告ADR的要求,国家不提供经费也应当开展ADR监测和报告,这是向人类造福的系统工程,值得无条件去做,对ADR报告和监测人员给予鼓励或嘉奖是必要的。把ADR监测和报告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综合管理目标有必要,但具体细化到个人绩效考核还有待斟酌,因为把ADR工作作为漏报、瞒报的考核依据,不失为良策,但作为考核的数量指标,则可导致报告和监测质量的下降,甚至造成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的不良后果。从管理者的认知态度显示,对ADR报告和监测是重视的,但支持力度还要进一步提高。

4讨论

通过调查,反映出管理者对ADR报告和监测有较正确的认识,这一点从上报ADR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上就能看出,院领导重视,科室中层管理者就重视,科室的报告数量也多,质量也高;院领导不重视,中层领导也不重视,漏报、瞒报也多,有的临床科室干脆不报。报告和监测者应和院领导多协商、多沟通、多交流ADR报告和监测的重要性,把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纳入科室管理,对中层管理者多培训、多指导、多教育,加强管理,列入科室综合管理目标,掌握ADR报告和监测的程序和意义,以便给科室监测人员给予指导和支持。医院负责报告和监测数据收集的人员应进一步和科室管理者加强协作,多给科室报告和监测者给予业务技术指导,促进科室报告和监测人员工作认真细致负责,报告数据填报真实完整准确,报告资料求实可靠。这样我院ADR监测和报告水平会进一步提高,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为避免ADR重复发生或预防ADR发生提供保障,对国家药品监管和数据共享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林志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模式探讨[J].药物警戒,2006,3(2):119-121.

[2]周仲华,余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实践与体会[J].医药前沿,2011,1(23):342-343.

[3]郝军祥,严疏,刘光斌,等. 对嘉峪关市医务人员药品不良反应认知度的调查与研究[J].中国药物警戒,2011,8(4):240-243.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S].卫生部令第81号,2011.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应、快速行动

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相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二)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四)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30―9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组织体系

一、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职责:在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4.根据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总指挥: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三)成员单位: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图见附件一)。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市场信息处:负责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等工作。

3.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4.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5.科技教育处:负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将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培训的内容加以落实。

6.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农机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乡镇企业处:负责组织与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监察室:负责对政府公务员和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督查督办,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二、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一)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区、委各处(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市场信息处处长担任;

2.副主任: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主管处长(主任),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担任(见附件二)。

(三)联络员、联系人

1.各成员单位设联系员(见附件二)。

2.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设联络员、联系人,联络员由主管负责人担任,联系人由主管科室负责人担任。

3.吉林省受理举报电话:0431-88906017。

4.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 130051;

电话(传真):0431-88906017 82711364。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事故调查组

1.组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企处等部门负责或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同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协助调查事故(专家库见附件三)。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二)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综合组

1.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省农委市场信息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时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各有关处室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二)报告

吉林省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程序

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对口处室报告。

(1)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2)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农委报告。

(4)省农委各处室在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通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省农委举报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通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和方式

(1)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报送省农委。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险情,省农委应当及时通报有关市(地)级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视情况向社会及时通报,避免风险和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2)省农委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同时,应当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委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协调省农委有关处室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省(区、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四)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省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整改和善后处理进行监督。

(三)总结报告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省农委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省农委建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三)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四)演习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

(五)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生产品质处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生产品质处。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出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品质处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安全主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院及工会。

第三章 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轻伤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生产品质处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品质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分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生产品质处的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

第四章 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伤害严重度)

(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 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的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2-3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处以当发放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第六章 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公司指定的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所在医院提出,经生产品质处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批准的医疗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员工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究其责任,在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员工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费用均凭出院发票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报销。

第三十一条:以上各种费用均由单位安全员(或劳资员)在工伤者痊愈出院后一个月内核报,逾期不予以补办。

第七章 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公司指定医院和生产品质处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品质调查报告范文第8篇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2006年-2009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

、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