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扶贫申报材料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政策落实及项目对接与实施情况
(一)加强了生态保护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实施”的原则,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生态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一些能产生效益的项目推向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型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先后开展了生态风景区、无公害蔬菜基地、有机茶基地、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建设。21个乡镇先后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并向省环保厅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待省环保厅组织验收通过后命名。
(二)强化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1——2020年《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构建生态大县,也是实现城乡统筹、改变当地落后面貌的重要一环,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国家级生态县具有巨大的鼓舞和推动作用。2012年我县选取位于我县城乡接合部的、竹市两镇选取13个行政村积极申报2012年省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2012年6月,我县被确定为2012年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级需配套资金642.9万元,计划总投资2142.9万元。获得批准后,我县精心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了项目建设。一是狠抓农村饮用水安全,对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严格的保护措施。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四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3年1月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联合验收工作组进行了验收,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验收合格。
(三)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力求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在改善和提高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引导居民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向持续发展型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此我局积极与上级联系,进行项目对接,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426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5336.2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695.9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12380.1万元,社会资金3201.75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17076万元。
(四)积极申报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我局于2011年申报了“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经多次与省厅、市局汇报衔接,市环保局就项目的申报按照省厅精神召开了专题项目对接与项目技术方案编制会议,2013年8月,已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厅,并呈报国家环保部。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1.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面积499平方公里,资金未明确,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可行性,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国家、省等多级进行适当土壤环境保护补偿。
(五)积极申报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2011年,为威凌金属公司脱硫工程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2012年,为云峰食品冷冻公司废水治理项目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6万元;同年,为我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10万元;2013年,为华兴锰业公司争取重金属治理资金300万元。为解决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历史遗留尾矿及废渣的污染问题,服务于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局,我局全力以赴配合全省完成国家、省规划确定的任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在项目对接上,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汇报,积极申报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0.02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资金1500.02万元.
二、请求和建议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搞好对区级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根据《区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龙头企业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指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经区农业局审定,并报请区级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批准公布的企业。
第三条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不干预企业经营自。
第四条我区企业申请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资格前,必须先取得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已经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自然享有区级龙头企业资格。
第五条区农业局负责受理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组织评审、进行资格认定以及监测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及申报程序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我区注册登记、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报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规模:加工、流通企业总资产规模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年纳税15万元以上;种植、养殖企业总资产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在6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2、经营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亏损、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障金,不欠折旧,不打白条。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4、企业带动能力:以资本、技术、服务等为纽带,通过合同契约等形式与我区农户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100户以上。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企业,在本区境内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有一定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100户以上;从事加工、运销的企业,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食品加工卫生标准并有加工基地或生产设施带动农户200户以上。
5、主营产品符合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对优势产业促进作用大;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产销率在95%以上。
6、企业产权清晰,资产结构合理。
7、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主,主营农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80%以上。
8、对目前规模不是很大,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带动能力强、产品地方特色明显、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属于扶优做大的企业,并且能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扶持发展能力,主营产品外向度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也可申报区级龙头企业。
第九条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1、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企业发展的农业产业经营情况简介材料;2、企业申报表(见附表);3、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4、金额部门出具该企业资信证明和税务、财政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纳税纳费证明;5、农业部门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证明;6、产品生产及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合格证、以及环评报告等);7、人事劳动局出具的企业职工社保情况证明。
第十条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作好申报准备,并填写申报表一式参份,经企业所在地镇(办)签署申报意见后报区农业局。2、区农业局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然后将相关材料及审核意见报区级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
第三章龙头企业的认定
第十一条区级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区农业局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农业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人事劳动局、质监局、扶贫办、信用社、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按照申报标准进行初步认定。
第十二条区级龙头企业实行“二次公示制度”,第一次是将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第一次公示结束后,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由区级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并将最终认定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十三条区级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开展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通过认定的区级龙头企业将由区人民政府发文并颁发函牌。
第四章运行监测
第十四条区农业局牵头开展区级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工作。具体办法由农业局编制交区级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讨论,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执行。
第十五条对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
第十六条建立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并进行运行监测评价,为企业的进出提供依据,为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第五章奖励与扶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村民自愿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劳为前提,政府奖补为引导,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和边远山区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防止盲目攀比。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试点村的确定
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在选点上做到三看,即:看村班子战斗力强不强,项目需求急不急,建后效益好不好。近年来,我县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水灾、冰灾等自然灾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受毁严重,村民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坚决拥护,县政府决定,财政挤出200万左右资金,作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项目配套资金,同时争取中央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将受灾严重的乡镇作为重点试点乡镇,村级班子战斗力强,项目建设需求急、建后效益好的村作为试点重点村。试点村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全乡镇各村、支两委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并进行公示。全县23个乡镇全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我县有296个行政村,按省里规定20%的试点面,计划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村64个,占村总数21.6%。
四、奖补办法
1、奖补范围
奖补项目范围限于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并完工的试点村村内户外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劳为前提,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和村内公共绿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劳限额标准的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既要防止已建成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也要防止重复补助和奖补。
2、奖补标准
财综改号文件规定: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则上不得向农民筹资,对农民筹劳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的村,政府按村或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对覆盖面广、受益面大、投入相对较多的议事项目,由县市区提出申请,经省综改办审查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奖补比例。我县1984年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现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根据省里规定,我县试点村只筹劳不筹资,筹劳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工日,根据项目工程大小,每个试点村或项目奖补5-10万元以上。
3、奖补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一事一议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湖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劳决议》并附村民表决的签名记录、项目决算表等。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深入试点村逐项审核其筹资程序、额度、用途等是否符合筹劳政策规定,有无变相以资代劳,是否按规范程序进行了一事一议,项目是否竣工并合格,决算是否真实,并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
审批。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收到乡镇的申报材料后,组成联合核查组,实地勘查,形成核查报告,并在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负责人审批。
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综改办和减负办的审批意见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结算户,村内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
资料归档。乡镇财政所和乡镇经管站负责本辖区内村民一事一议项目所有程序和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并建立项目奖补资金台账。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建立全县村内一事一议项目和资金奖补专账,实行档案化管理。
4、资金监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实行集中检查审计与社会监督相给合。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组织相关部门按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成村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审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综改办、县减负办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调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地方立案查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中上旬)。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国农改号、财综改号和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项目报批阶段(年9月底)。9月20日前各村委会在广泛听取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9月15日前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9月2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本辖区内项目并附各项目申报材料向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申请审定批复财政奖补项目。县综改办和减负办在月底将审定结果通知到乡镇。
3、项目实施阶段(年10月至l2月底)。各乡镇根据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审定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设。
4、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下旬至2010年1月下旬)。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村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筹资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前期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范程序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六、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村建设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机遇难得,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农民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实行财政奖补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服务“三农”、以民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把握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村级一事一议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3、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乡镇和试点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规划,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4、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县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切实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其他支农项目的政策衔接,既确保项目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又防止财政重复多头补助。
5、加强督查,实行奖惩。县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检查督查相结合,督查结果与后续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开展得好、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乡镇、村,后续项目安排时优先;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乡镇、村,少安排或不安排后续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多头套取财政支农资金的,依法依规查处。
6、大胆探索,认真总结。积极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探索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业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 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三、优化营商环境及引导民间投资政策建议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7号)、《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脱贫攻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做好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的对象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二、奖补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情况等因素,立足区、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际,对海城区“5+2”中的“5”产业、赤西村“3+1”中的“3”产业进行奖补,“3”从“5”中选定,其他村级参照赤西村执行。
(二)聚焦精准巩固拓展。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实行差异化奖补,分类制定奖补标准,让奖补对象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三)坚持公开透明诚信。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奖补对象参与“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生产经营和新型业态发展,不断提高信用自觉,树立诚信勤劳的导向。
三、奖补的资金来源
产业奖补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奖补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四、奖补产业项目范围
赤西村村级特色产业:花生大豆、鸡、豆类;
军屯村村级特色产业:瓜类、鸡、花生大豆;
开江村村级特色产业:鸡、瓜类、豆类;
翁山村村级特色产业:瓜类、花生大豆、豆类;
驿马村村级特色产业:鸡、叶菜类、花生大豆。
五、奖补的限额和标准
(一)奖补的限额。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2016-2020年脱贫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4000元。对前几年中、长期产业跨度到2021年的,2021年继续按自治区原定的有关标准给予后续奖补,并计入最高限额。对于2021年新发展中、长期产业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二)奖补的标准。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奖补标准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1)执行。
2016—2020年脱贫户:支持2016—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对扩大规模达到标准和“从劣变优”部分进行奖补。
1.支持扩大规模。发展产业规模达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对应产业最低奖补规模1.5倍的,经过验收合格后,单位补助标准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鼓励“从劣变优”。“从劣变优”主要有3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奖补对象在已发展产业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抚育、低改、品种改良、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生态养殖、绿色健康等升级发展提质增效;二是在产业地实施设施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达到对应的补助要求;三是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单位补助标准按照《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的单位补助标准60%执行。
六、奖补申请流程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第一步:奖补对象申报项目计划。奖补对象根据各村奖补产业项目范围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1)、《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2)产业目录,提出项目计划申请,填写《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3),由村委会汇总后,向街道办事处申报并提交本村《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街道办事处需在5日内组织街道、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项目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后在自然村、行政村、街道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并将项目计划以正式文件并附《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区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区财政局和区扶贫移民局备案。脱贫户确实无法按照项目计划实施的可申请调整一次项目计划,由街道办事处向区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申请调整,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批通过后可实施。各街道办事处需要调整项目计划资金的,需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财政局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资金调整计划调整项目资金。
第二步:奖补对象申请验收。奖补对象实施完成特色产业,经该户帮扶联系人和村干部现场核实后,由帮扶联系人协助向村委会提出验收申请,提交《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完善至帮扶联系人签署意见)、奖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和项目前期相片。村委会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汇总后,报街道办事处,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打印脱贫户的基础信息表、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对照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项目前期相片。
以上材料均需村委会盖章。
第三步:组织验收。对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街道、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组成验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实地核实、逐户验收,区产业开发专责小组随机抽检。街道办事处填写《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9)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后报送区人民政府批准。验收步骤如下:
(一)材料核验。核验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是否与原件相符。
(二)现场核实。现场拍摄申请人持项目牌近、远两张照片(项目牌注明申请人所在村及小组、申请人姓名、产业地点、产业名称、产业规模、验收时间)。近照,要求能清晰辨认申请人外貌、项目牌信息及产业情况。远照,尽量以突出标识为背景,便于识别产业整体规模和实施地点。现场核验产业规模、确认是否符合补助要求。
(三)签署意见。奖补材料合规、真实、完整,产业符合补助要求的,项目通过验收。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第四步: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区、街道、村委和自然村四级进行公示(可同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产业品种、产业规模、实施地点、补助标准、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重新公示。
第五步: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四级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完善《2021年度第X批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附件13),填写《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12)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区财政局申请。区财政局审批下达资金完结后,由街道办事处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第六步: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区、街道、村委和自然村四级进行项目完成公告(可同步公告)。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产业品种、产业规模、实施地点、补助标准、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
七、报账办法
实行街道报账制,报账材料(复印件)需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一份。具体清单如下:
1.《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3);
2.《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
3.《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
4.《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9)
5.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基础信息表;
6.奖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
7.奖补对象一卡通账号复印件;
8.项目前期相片、验收现场照片和其他需要佐证的材料;
9.公示公告相片;
10.《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12);
11.《2021年度第X批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附件13)。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区、街道和村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及时公告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完善管理服务。区、街道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疾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奖补对象签订订单、产品包销合同,解决销路问题。
(三)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第一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第二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区、街道和村委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1.《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2.《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3.《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
4.《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5.《公示》(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6.《公示》(街道公示模板)
7.《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8.《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
表》
9.《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10.《公示》(验收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11.《公示》(验收街道公示模板)
12.《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13.《2021年度第XX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
14.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完成公告(村委、自然村同步公告模板)
15.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完成公告(街道公告模板)
16.部分海城区特色产业目录说明
附件1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序号
产业名称
单位
种植年限
单位补助标准(元)
补助要求
单户单位规模
要求
1
花生大豆
亩
12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亩以上(含)
2
瓜类
亩
9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亩以上(含)
3
豆类
亩
9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亩以上(含)
4
叶菜类
亩
10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亩以上(含)
5
鸡
羽
15
平均个体重1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1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率达90%。
30羽以上(含)
附件2
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序号
品种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备注
最小规模
单位补助标准
最小规模
单位补助标准
评定依据及佐证材料
1
花生大豆
1.5亩以上(含)
1200
1亩以上(含)
720
评定依据:达成任一条件即可
①应用绿色健康栽培技术,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
②应用小拱棚栽培技术;
③应用滴灌或喷灌技术。
④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
佐证材料:
①购买肥料、农药凭证(收据),施用肥料、农药台账及相关相片;
②应用小拱棚、滴灌或喷灌相片。
③“五统一”合同复印件
2
瓜类
3亩以上(含)
900
2亩以上(含)
540
评定依据:达成任一条件即可
①应用绿色健康栽培技术,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
②应用小拱棚栽培技术;
③应用滴灌或喷灌技术。
④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
佐证材料:
①购买肥料、农药凭证(收据),施用肥料、农药台账及相关相片;
②应用小拱棚、滴灌或喷灌相片。
③“五统一”合同复印件
3
豆类
3亩以上(含)
900
2亩以上(含)
540
评定依据:达成任一条件即可
①应用绿色健康栽培技术,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
②应用小拱棚栽培技术;
③应用滴灌或喷灌技术。
④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
佐证材料:
①购买肥料、农药凭证(收据),施用肥料、农药台账及相关相片;
②应用小拱棚、滴灌或喷灌相片。
③“五统一”合同复印件
4
叶菜类
1.5亩以上(含)
1000
1亩以上(含)
600
评定依据:达成任一条件即可
①应用绿色健康栽培技术,包括使用合格肥料,使用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
②应用小拱棚栽培技术;
③应用滴灌或喷灌技术。
④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
佐证材料:
①购买肥料、农药凭证(收据),施用肥料、农药台账及相关相片;
②应用小拱棚、滴灌或喷灌相片。
③“五统一”合同复印件
5
鸡
45羽以上(含)
15
30羽以上(含)
9
评定依据:①不使用禁用兽药
②建设有标准化化粪池
③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
佐证材料:
①建立日常生产管理记录
②化粪池相片
③“五统一”合同复印件
附件3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村委
村
申请人姓名
脱贫
年度
联系
电话
品种
2021年申报规模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合计申报金额
扩大的规模数
申报奖补金额
变优情形(如:由什么变成什么)
申报
规模
申报奖补金额
帮扶联系人核实签名: 帮扶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4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村
屯
申请人姓名
脱贫
年度
联系
电话
品种
2021年申报规模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合计申报金额
扩大的规模数
申报奖补金额
变优情形(如:由什么变成什么)
申报
规模
申报奖补金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5
公 示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现将 街道 村2021年拟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公 示
(街道模板)
现将 街道2021年拟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街道办事处,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验收申请表
街道 村委 村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指模)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人)
脱贫
年度
联系
电话
一卡通账号
监测户、边缘户补助项目或2016—2020年脱贫户申报扩大规模补助项目(规模:亩、头)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
出产收入时间
扩大的规模数
申请补助金额(元)
备注
小计:
验收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
出产收入时间
扩大的规模数
核定补助金额(元)
备注
小计:
申报从劣变优补助项目(规模:亩、头)
项目
名称
升级发展
提质增效
增加农业
基础设施
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
规模
申请补助金额(元)
小计:
验收情况
项目
名称
升级发展
提质增效
增加农业
基础设施
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
规模
核定补助金额(元)
小计:
合计申请补助金额(元)
合计核定补助金额(元)
验收意见
帮扶联系人意见
已达奖补标准,同意申请验收(参考)。
签名: 年 月 日
村级实地查看和申报
意见
(盖章)
经实地查看属实,同意申请上级验收(参考)。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验收组意见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盖章)
属实,同意上报审核(参考)。
街道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村
屯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脱贫年度
联系电话
品种
核定奖补规模数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合计核定金额
扩大的
规模数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申报规模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9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村
屯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脱贫年度
联系电话
品种
核定奖补规模数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合计核定金额
扩大的
规模数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申报规模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10
公 示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现将 街道 村已完成验收的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1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村委会(盖章)
序号
村
屯
申请人姓名
脱贫年度
品种
核定奖补规模数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合计核定金额
扩大的规模数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申报规模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附件11
公 示
(街道公示模板)
现将 街道已完成验收的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 XXX街道办事处,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XX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1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街道办事处(盖章)
序号
村
屯
申请人姓名
脱贫年度
品种
核定奖补规模数
扩大规模
从劣变优
合计核定金额
扩大的规模数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申报规模
补助标准
核定奖补金额
附件12
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申报街道: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项目内容
2021年第XX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XX等N个村张三等N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以奖代补XXXXX类型项目,共计申报xx万元的奖补资金(附: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汇总表、 第XX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
街道办事处意见
依据xxxx文件, 街道办事处组织了XX等N个村张三等N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经村委实地查看以及街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情况属实,符合奖补要求,同意发放奖补资金共计xx万元。
街道负责人(签章): (盖章):
2021年xx月xx日
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2021年xx月xx日
区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2021 年 月 日
附件 13 2021年度第XX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
单位(盖章):xx街道办事处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村委名称
姓名
“一卡通”账号
开户行
身份证号码
金额
制表人: 审核人: 街道领导:
附件14
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完成公告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告模板)
根据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同意XX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的批复》和《关于同意XX街道调整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精神,XX街道办事处XX村委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已分X期完成,补助资金已发放到户,发放补助资金xxx元,补助脱贫户xx户次、脱贫不稳定户xx户次、边缘易致贫户xx户次。现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汇总表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5
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完成公告
(街道公告模板)
根据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同意XX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的批复》和《关于同意XX街道调整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精神,XX街道办事处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已分X期完成,补助资金已发放到户,发放补助资金xxx元,补助脱贫户xx户次、脱贫不稳定户xx户次、边缘易致贫户xx户次。现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 XXX街道办事处,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汇总表
XX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6
部分海城区特色产业目录说明
1.花生大豆包括花生、大豆(黄豆)等。
一、基本情况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省政府持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涉农专项资金在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全省各级政府根据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积极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政策的适用性、连续性、稳定性。针对农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2至2013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共计921.23亿元,其中2012年408.20亿元,2013年513.03 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9.3%和25.7%。省以上财政安排支农专项资金共计357.5亿元,其中2012年179.1亿元,2013年178.4亿元。这次重点审议的省级财政支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49.7亿元,主要包括农业专项资金24.3亿元,水利专项资金85.8亿元,林业专项资金19.2亿元,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10.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9亿元,扶贫专项资金10.6亿元,省农办14.1亿元,造地改田资金61.3亿元等,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和保障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
(二)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进了各项“三农”工作。一是“两区”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统筹加快推进“两区”建设的通知》精神,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发展。近四年全省累计建成4984个总面积为465.2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全省粮食生产面积基本稳定在1900万亩,总产量150亿斤的水平,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累计建成598个总面积为224.5万亩的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到2013年底全省累计有2.7万个行政村完成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94%,创建美丽乡村先进县(市、区)35个。全省95%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79%以上农户家庭实现卫生改厕,65%以上村庄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全省63万群众的饮水问题。三是渔业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标准渔港建设投资约6.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4%。2012至2013年渔业油价补贴112.6亿元,补助资金已及时分解下达。四是财政扶贫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来,财政扶贫资金逐年增加。至2013年,12个重点欠发达县完成特别扶持项目投资144.27亿元,完成计划总投资额的89.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10元,增长12.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资金监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明晰部门管理职责,规范资金运行监管。做好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通过打造整合平台、建立整合奖惩制度等机制创新,突出对重点项目的集中投入。进一步推进涉农专项资金的归并清理,提前1年完成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方案规定的内容。实施涉农专项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和因素法分配改革,强化涉农项目立项管理,提高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断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制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多个项目在财政部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省加大“三农”投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全面促进了农业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但从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涉农专项资金设立种类过多。目前,涉农专项资金分布在许多部门,种类繁多。这次审计调查的农业类专项资金就有79项,涉及14个部门,还未包括省发改委的涉农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粮食生产保险资金等。而且越到基层,专项资金分解后涉及到的部门越多,每一项又派生出多个子项。如苍南县剔除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2013年温州市及县本级补助的涉农专项资金种类多达96项。湖州市反映,每个县区一年省以上涉农项目超过100多个。
(二)分配渠道和环节过于繁杂。涉农专项资金的具体分配掌握在不同的职能部门,有的还互相交叉,而且资金分配的环节较多。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由省农办牵头组织实施,但省环保厅、住建厅、卫生厅、交通厅都有其中某类项目的管理职能和对应的专项资金分配权。农业补贴涵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补贴环节繁杂。如农民直补包括了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统防统治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多项内容。粮食补贴从中央到地方有11类补助资金,补助贯穿于选种播种、育秧插秧、病虫害防治、政策性保险、收割储存等粮食生产的全部环节。繁杂的种类和环节,让许多农民不仅搞不清楚哪些可以享受补助,也不知道如何去获得补助。
(三)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一些资金的支出方向和支出效率达不到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撒胡椒面”的现象比较突出。调研中发现,省对金华市的涉农资金补助项目有1081个,数额最大的73万,最小的仅125元。资金的分散使用,造成年年要补助,补助又不够,政策效应不明显。还有部分涉农专项资金进入竞争性领域,有的企业甚至用同一个项目多部门、多渠道获取补助资金,这些补贴资金并未真正发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如杭州某公司2011年获得林业中央贴息45万元,2012至2013年分别获得省农业综合开发贴息56万元、66万元,该公司目前却已倒闭破产。又如兰溪市某公司2011至2013年以香榧基地建设项目分别向林业、财政、科技等三个部门申报取得五个项目补助资金877.9万元。另,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绩效评价发现,有些整治合格村的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或未达标,一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不用,损坏情况严重,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考核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四)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而且主管单位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项目主管单位没有建立项目信息互通机制,多头立项、重复立项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在立项审核、检查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有的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调研中发现,一些项目主管部门未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致使一些项目草率立项、“立人情项”,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不少项目的检查验收流于形式,一些小项目的检查验收往往草草了事,一些重要项目的检查验收也主要依托申报材料,没有深入实地了解情况、丈量勘测,未实现对项目的有效监管。即使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了违规造假的情况,处罚也不够严厉,企业的违法成本非常低。还有个别专项资金存量较大。如省农办扶贫专项资金中的异地搬迁专项,由于异地搬迁工作的复杂性,一些项目建设周期拉长、进度放缓,导致省补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存量资金较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五)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制度设计和监管不到位,加上一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较为薄弱,有的与企业联手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如审计厅抽查了接受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单位1384家,发现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以及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单位625家,涉及获取的财政补助资金27561.09万元。截止7月底,全省各级审计部门向纪检、公安等机关和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18件,已立案83件,涉案人员135名。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当前上下级政府间事权财权的划分尚不完善,有的职责重叠、财权交叉,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造成专项资金名目过多,部分专项资金性质和用途雷同。二是许多涉农专项资金直接分配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各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以及项目审核、确定、管理上有很大的权利,从根本上压缩专项数量、整合统筹专项资金的难度非常大。三是涉农专项资金运行环节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各主管部门之间、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业务处室之间信息资源不互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呈封闭运行状态,缺乏社会公众和同行业的公开监督机制,容易造成企业重复申报并成功获取财政补助。四是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还比较低,各地普遍反映财政补贴政策的数量看似很多,但部分政策的定位不准,漏洞较多,可操作性不强,有些补贴补在了市场可以自行调节的环节,有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又未获得相应的补贴。许多省级项目要求基层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而一些地方积极争取来的项目在资金上实际难以配套,导致有的项目延期,有的在竣工验收时弄虚作假,还有的为此借贷负担了较重的融资成本。
三、几点建议
(一)优化结构,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三农”投入,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证,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科学把握支出的政策和方向,遵循保民生、保生态、保安全、保农民增收的原则,集中财力重点解决存在于“三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补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鼓励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民脱贫等。凡是应当由市场配置资源、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企业或产品,一般不应当给予涉农资金扶持、补助。要大力提升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运用多种方式拓展“三农”领域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级政府多渠道融资满足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三农”事业。
(二)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深入推进部门专项资金清单改革,厘清各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真正实现一个部门只主管一个专项的目标,进行实质性的归并整合;合理划分省和市县的事权,省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是制定支农补农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原则上不具体审批应由县级政府为主投资、扶持和实施的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将涉农专项资金更多地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下拨到市县,由市县自主结合当地“三农”发展的特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加以统筹使用,发挥好基层的自主性、能动性,并承担起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等责任;进一步完善竞争性分配制度,加大因素法分配力度,改进完善因素和标的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从日本留学归来,胡新文服从学校安排,担任了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农学院是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的核心学院和主干学院。学院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胡新文在就职演说中说:“我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和年轻干部,绝不能坐享其成,不能等待观望,应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上任伊始,胡新文提出“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提高学院办学实力和办学质量”。为进一步改善热带农业高等教育的学科结构,几年来,他主持创办了生物技术、动物学、草业科学、环境科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生物技术专业在短短4年的办学时间内,从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状况等方面,该专业都已成为全校最好的专业,也是学院和学校的热门和品牌专业。2005年6月,生物技术专业送走第一届毕业生,全年级88个同学,有38人考上硕士研究生,占43%。这在海南高等教育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2000年10月,在学校已有作物遗传育种博士点的基础上。胡新文完成了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申报,这使得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具有在作物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的资格,为海南省研究生教育搭建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依靠这个平台,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自主设置了作物栽培与耕作学、农业生物技术,植物分子遗传学、种质资源学、植物分子病理学5个新的博士点。
2001年6月,胡新文全力以赴申报作物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学科。胡新文完成的申报材料得到了全国评审专家的高度评价,并以高分在评审中顺利获得通过。
5年来,胡新文主持学科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目前学院拥有了一个海南省唯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一个海南省唯一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农学院博士点从1个增加到7个;硕士点从4个增加到15个;本科专业从3个增加到8个:在校本科学生人数从600多人增加到近2000多人;在校硕士生从50人增加到380人,博士生从14人增加到72人。
胡新文还很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鼓励青年教师深造与提高。5年中,有20多位青年教师在他的支持下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有一段时间,植物教研室同时有4位教师在外攻读博士学位,为了使他们安心学习,他主动承担了他们的教学任务。在2002年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他所承担的本科植物学教学获全国高校植物学测试第一名。
几年来,只要有硕士、博士想来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工作,胡新文每一次都亲自到机场、码头、车站迎接,全程陪同他们在海南考察。几年来,他从国内外引进硕士、博士20多名。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人数从2000年仅1人增加到17人,具有硕士学位人数从7人增加到51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80%,超出了国家高校师资力量评估的A级标准,这对于地处偏远的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来说,是难能可贵。
在完成学院院长繁重管理工作的同时,胡新文从未放松自己的业务,在多年的科研工作中,他出版专著3部,在国内外刊物上50多篇。完成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10多项,先后获全国高等学校优秀著作奖、省科技进步奖、省教学成果奖20多项。
2005年7月,胡新文又参与制定了海南省“十一五”和“2020”。年教育发展规划。他积极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立生态省的号召,主动承担省生态扶贫项目,发动学院教师,在五指山指导农民种植林下阴生经济植物1000多亩。他根据海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迫切需要,推动农学院主动承办海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技术骨干专修班,培养技术骨干40多名。
一、商业银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一)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筹划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因此,时间性差异造成的是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提前或延后,从企业一个长时段的整体来看在金额上没有影响。
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办法,对时间性差异在会计核算中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进行处理。目前,采用应付税款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经办人员的变动、前后期的不衔接和遗漏,造成时间性差异只有当期调增,没有后期调减,从而加重了商业银行的税负。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时间性差异的项目、金额、当年调整增加额及未来摊销期的年限和调整减少额,应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作为年度纳税申报材料的附件加以保管,并在以后年度调整转回,从而达到申报准确,查有实据。
(二)永久性差异的所得税筹划
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的存在是商业银行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而由于目前金融企业的利息收支、中间业务收入等方面的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接近。因此,本文仅以费用的使用作为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加以探讨。
1.转变短期合同制员工聘用方式,降低工资薪金及三费调整增加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2006年7月1日之前的计税月工资标准为960元,之后为1600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1.5%计算扣除;企业按规定提取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这些政策规定,简单地说就是除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工会经费外,对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均要作为应税所得的调增额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
目前,商业银行的用工方式主要是聘用长期和短期合同工,从2005年开始,某商业银行省分行大堂保安采用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商业银行支付用工费用,人员全部由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管理,所需费用按政策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实现了用工方式的首次转变。从企业所得税筹划角度看,商业银行应在对这次用工方式的转变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加快商业银行用工方式的转变,尤其是对短期合同制员工的聘用上。以某商业银行有1000名短期合同工、每人年薪4万元计算,如果转变聘用方式为用工方式,该行将减少应税所得额2042万元,相对增加利润793万元。
2.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的应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就是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为5‰,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为3‰,金融保险业的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应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规定比例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作为应税所得额的增加项加以调整,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2005年,某商业银行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8927万元,可在税前列支金额3596万元,超过标准列支5331万元,超标准部分占比达到59.71%。
而会议费是指核算召开会议的文具、纸张、印刷材料、报刊、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及参加会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没有规定扣除比例,也就是说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全额可以在税前列支。分析该行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很大一部分是大小会议的伙食补贴支出,这是造成业务招待费超标准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支出,加强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积极开展会议费的筹划,能在会议费列支的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从而达到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应税所得额之目的。
3.加强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筹划,降低业务宣传费超标准列支调加的应税所得额。业务宣传费就是用于业务宣传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不扣除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比例范围内控制使用,据实扣除。而广告费是指通过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而支付的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是业务宣传费的4倍,且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因此,我们在开展业务宣传时,要认真的加以筹划,尽可能地从广告费中列支。同时,在筹划过程中,要注意严格区分广告费支出与赞助支出。
4.加强赞助和捐赠支出的管理,用活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符合国家规定、且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据实列支营业外支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调整。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的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分析某商业银行的赞助和捐赠支出,大部分是对共建单位、扶贫联系乡(村)、自然灾害、学校等捐赠支出,由于大量的捐赠都是直接捐赠,且没有取得正式的捐赠发票,以致不能在税前扣除,造成捐赠后还要补缴33%的企业所得税。因此,要加强对捐赠的筹划管理,改变目前直接向受赠人直接捐赠的方式,要通过民政教育部门、慈善总会、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机构指定捐赠给受赠人,取得捐赠的正式发票,以便能够全额税前扣除。
5.通过对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的筹划,相应降低其调整金额。除上述费用项目筹划外,企业的期间费用还很多,它不仅可直接减少利润总额,费用的业务发生方式和过程不同对纳税也会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在开展筹划过程中,一是预先安排、选择最优的业务方式或过程,合理合法地降低纳税支出。二是取得合法的费用凭证。要求凭证的取得符合税法规定,这是企业正确筹划纳税最起码的条件。一般在实务中常犯的错误有:取得虚假发票;取得非交易对象发票;未依时限取得发票。三是合法报告备案。税法规定部分费用及损失应事先完成报备手续,否则不予以认定。四是延后列报费用。部分费用及损失有限额规定,超过部分将不予以认定。因此,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注意各项费用及损失是否超过了限额,如果超过限额则可以考虑延至下期列支。五是尽量创造条件。税前列支费用、损失并非没有边际和标准,应尽量创造条件,做到充分列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策略
(一)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
根据国税函[2002]226号《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银行的支行(指县级支行,下同)和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及保险公司的支公司和相当于支公司一级的办事处,因改变会计核算办法而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不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经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不再作为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管理,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其纳税申报和就地预交管理上划到上级支行(支公司)或分行(分公司)一级”。而近几年来,全国各家商业银行都加快了财务集中的步伐,财务核算逐步都集中到二级分行进行核算管理。外部的政策和内部的管理为“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提供了条件和可能。集中申报后,一方面可以减轻基层行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减少税务稽查的次数和检查样本量,将极大地降低纳税申报成本。
(二)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不断提高申报的质量。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业务,由于对政策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不同,同一企业的经济业务,百个人申报就会有百样的结果。因此,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财务全部集中到二级分行统一核算管理,全行费用全部都经过二级分行审核,因此,纳税申报工作宜由二级分行费用审核人员兼任,具体由其统一掌握费用发票的合法性审核,总结费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费用使用行为。由其通过建立所得税纳税申报台账,对调整项目进行全面的登记,从而达到提高纳税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