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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构建“便利、安全、优质、实惠”的居民生活流通服务体系,根据《浙江省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183号),现就申报2008年浙江省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浙经贸商发展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境内注册,主要经营网点分布在社区,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为**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
二、资金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一)支持省级社区商贸服务业示范企业培育。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商贸服务工作的通知》(浙经贸商发展[**]439号)精神,在社区便利店(超市)、放心早餐、“菜篮子”专营店、家政服务等领域,新增部分省级社区商贸服务示范企业,并予以奖励。
(二)支持社区商贸服务相关项目建设。重点是支持企业应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早餐店、“菜篮子”专营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网点;面向社区居民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项目;社区商贸服务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家政服务业培训项目。
(三)支持建设居民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企业化运作的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分散的社区商贸服务业资源,为居民提供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社区便民服务项目。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省级社区商贸服务业示范企业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
各市可申报1家社区商贸示范企业和2个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其中,义乌市可单独上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
社区商贸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材料和申报程序按照浙经贸商发展〔**〕439号文件要求执行。
申报财政专项补助项目的,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申请表(附件1)、企业概况表(附件2),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补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和预计绩效等内容;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点建设、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3.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材料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委发文件”栏目下载。
(三)申报程序
社区商贸示范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伤害为目的,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强基固本、提供支撑。
二、任务目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十二五”伊始,全省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省有400-5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300个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00个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安全社区数量覆盖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20%以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2年度的任务是: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要申报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其余十一个街道办事处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创建程序
(一)安全社区分为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安全社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的街道办事处,根据要求申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后可继续申报国际安全社区。
(二)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业标准《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
(4)其他有关要求。
(三)申请省级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应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向省安监局提出评定申请,由省安监局组织现场评定,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省级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申请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应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在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递交创建备案表时一并报省安监局备案。申请评定时,由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经专家组组织现场评定,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全国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五)申请创建国际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创建申请。经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现场评定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国际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全区“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中“四个创建”之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落实责任和措施,广泛动员参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为鼓励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示范社区的评选作为“四个创建”之一给予表彰奖励;省、市每年的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只在取得“安全社区”牌匾的街道办事处中产生。
一、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一是加强治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之一,为切实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资源循环型现代生态农业,2013年,区农林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养殖场业主召开治污工作会议,签订排泄物治理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工作内容和责任,保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治污工作的力度。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每个场进行现场调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方案,对四周有较多农田、农地的养殖猪场,选择“农牧结合”为主的生态型循环利用模式,无害化处理后的排泄物直接施于周边农地、农田,就地消化利用,最终实现粪污“零排放”。三是加强对治污经费的管理。对省、市、区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治理扶持资金共计136万元及时下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与所在乡镇一起落实治污用地,已安排用地13.6亩,为治污工程建设顺利开展解决难题。落实责任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施工进度,协调治理工作,解决实际困难,保证施工质量。的共同努力,得到了有序开展,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第一批14家治理场任务已经顺利完成,治理设施已投入使用。14家猪场建造成各类污水处理池4356立方米,其中建成发酵池1358立方米;建成堆粪房418平方米;建成各类排污排水管道3010米。通过改造排雨排污管道和安装积水天沟等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与治理前相比,明显地降低了污水产生量和浓度。据初步测算,14家猪场全年减少污水排放约5000吨,实现了过程中控制,减轻未端治理压力,达到节能减排目标。通过建造防渗、避雨储粪房,产生的干粪量可以实施多点循环堆积发酵,猪粪无害化处理,改变以前随便堆放、未经有效发酵就直接施用的状况。实现了14家猪场猪粪无害化处理率100%和利用率100%的目标。通过建成发酵池,污水可以多点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通过农牧结合管网设施,就近在茶果园、竹笋园、苗木园、农田和鱼塘进行消纳利用,实现了污水资源化、“零排放”的目标。治理前各场污水排放随便,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水没有进行资源化利用。据测算,14家猪场全年共计污水COD减排量约400吨。实现了14家猪场污水无害化处理率100%和利用率100%的目标。
二、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
农业源普查属及7个乡镇,16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71461.1亩,人口25万人,共调查样本数3369个,其中:典型地块抽样农户数473户,畜禽养殖专业户数839户,水产养殖专业户数1118户,农村生活源抽样农户数769户,农村生活源行政村调查样本数162个,乡镇种植业调查样本数7个。普查中聘用普查人员356人(其中:村级普查员323人,乡镇普查指导员28人,区级指导员5人)。完成各类表格统计、填报上万份。普查数据输入工作在2013年5月底全部完成。
三、全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现农业“减排”目标
2013我局实施以“减量增产”为目标的农业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减少农业化肥的施用量,全区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占全年任务38万亩的157.9%。一是落实目标责任促推进。建立测土配方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促推进。已向乡镇、村二级发放发放培训资料5万份,发放施肥建议卡5万张。区、乡镇、村、组织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20期,培训技术骨干170人次,培训农民5000人次。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及时指导技术难题。通过技术指导,使农户更加合理施用化肥,据抽样统计,全区农业生产共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2622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四、突出抓好无公害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区政府提出的新增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万亩工作目标,及早部署,创新破难,大力推进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及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目前3.1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通过省里认定。一是科学规划抓培训。按照今年新增3万亩产地的市定目标,该局4月初及时召集乡镇、农业企业等30多人举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培训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重点辅导,及早准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材料。二是精心指导抓落实。坚持以建设规模产地为重点做好服务工作,主动邀请省有关环境检测单位对我区2013年申报的6.59万亩无公害产地进行了水、土、气抽样,送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的36个样本全部合格。至10底,我区累计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1个,面积达43.7万亩。三是强化检查抓监管。在做好产地申报的同时,组织区农技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生产过程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在今年省、市无公害农产品突击抽检中,我区所有产品全部合格。此外全区今年已有13个农产品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绿叶蔬菜等12只农产品申报国家绿色食品。目前已确定8家企业的农产品申报市级名牌,4个企业的农产品申报省级名牌,其中:有3只农产品商标申报省著名商标。
五、深入开展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今年以来继续抓好监管员、护林员队伍建设,并组织护林员对有关知识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措施、林业法律法规,并要求护林员佩带袖章、上岗证上山巡查,做好巡山记录,遇到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及数据录入工作,今年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1.8万亩,已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面积13.6万亩,绿化造林更新面积2667亩,占总计划数156.9%。
六、加快省市级绿化示范村的建设,推进森林城市的创建
大力开展绿化示范村和绿化示范社区建设,2013年织里镇大港村、八里店镇塘红村、移沿山村、南塘漾村、东林镇星火村、星群村、埭溪镇贯边村、盛家坞村、妙西镇肇村村、织里镇乔娄村、道场乡施家桥村11个村已列入市级绿化示范村创建计划,同时,力争织里镇大港村、八里店镇移沿山村、妙西镇肇村村、织里镇乔溇村5个村争创省级绿化示范村,目前,申报材料已在准备之中。另外,为配合市政府争创森林城市,我区各个街道也开展了绿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一)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支持集聚区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展示交易等可以显著提高集聚区发展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考核优秀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列入和2012两个年度省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居民服务项目以及电子商务、云计算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项目和其他需支持的重大项目:
1、现代物流业。省级现代物流集聚区建设项目;与制造业配套的采购、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项目;以商品贸易、批发配送为主的专业物流中心;物流标准与技术推广工程;行业性、区域性及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等。
2、商贸流通业。商业连锁经营和配送;农资连锁配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大型农贸市场副食品安全检测服务体系。
3、商务服务业。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导的品牌会展;鼓励会计、审计、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发展连锁加盟,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大型中介法人机构。
4、居民服务业。面向城市居民生活服务、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便利性、具有公益服务性质的健康、养老、家政、社区服务等居民服务业项目。
5、新兴服务业。电子商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服务、数字文化、工业设计、环境服务、三网融合、增值电信、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能显著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点项目。
6、其他。省级服务业重大规划课题研究项目,省级服务业重大推介、宣传项目等。
(三)总部经济。地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及全国100强企业总部,或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本省100强企业新建用于研发、销售、采购、结算的总部大厦。
(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和2012两个年度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和创建“驰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
(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支持国家和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服务业重点项目。
(六)服务业创新团队。重点支持省级服务业创新团队项目。
(七)现代服务业人才工程。重点支持列入现代服务业人才工程的省级服务业境内外人才培训项目和基地建设。
(八)与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相配套的项目和其他需支持的重大服务业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除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省制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符合《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项目审批程序合法、各项手续齐备。
(三)符合现代服务业的基本特征。以信息等高技术为依托,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能运用新的组织方式、管理模式和新技术。
(四)能提升制造业水平、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能扩大市场容量、扩大就业、带动作用强、示范作用明显。
(五)项目已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市、县财政已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的项目可优先考虑。
(七)项目未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养老服务社会化,就是适应和改变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的养老模式,包括为老年人提供从基本生活照料延伸到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爱心护理、紧急援助等各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老龄问题、艾滋病问题和贫困问题,已成为国际公认的21世纪世界性的三大社会问题。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3亿,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我国人口老龄化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养老、医疗和长期照料问题。养老服务社会化,就是为了解决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问题。
截至*年底,河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122万。按专家推算的我国老年人口平均生活不能自理率8.81%的比例,我省有近100万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料。这些特殊服务对象,数量多,护理难度大,专业化服务要求高,仅靠家庭是解决不了的,政府也不可能包办,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专业为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兴建相关服务设施,尽快建立长期照料服务制度等。
*年3月,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民政部决定在全国城市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
*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92号),规定了创建标准,明确了创建原则。
*年5月,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豫民文﹝*﹞100号),制定了《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标准和评分办法》、《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标准和评分办法》,明确了评审程序和命名办法、奖惩措施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根本方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加快建立完善层次不同、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网络,为提升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经验典范。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真正能够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服务问题,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保证所建成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和示范单位的质量。
目标任务: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确定培养自己的典型,可以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也可以是养老机构,并积极争创全省、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和示范区(市)。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财力投入,完善为老服务体系,并要建立一支经培训的专业化为老服务队伍,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精神慰藉、爱心护理和紧急援助等各方面的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生活需求。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豫民文﹝*﹞100号)要求。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实施(*年3月底?--4月上旬)学习有关文件,部署开展创建活动,各地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进行组织动员。
(二)申报(*年4月中旬--4月底)。各省辖市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在所辖市(区)或养老服务机构自行申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考察、考评,确定本地推荐单位,并于*年5月10日前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包括:参评区(市)和养老机构的申报登记表、典型事迹材料、自查得分情况表和所在省辖市民政局考察、考核书面意见。
(三)评审验收(*年5月中、下旬)。根据各省辖市申报情况,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验收小组,对各地申报单位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考核报告。
(四)命名表彰(*年6月上旬)。由省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各申报单位情况,对符合标准的,由省民政厅命名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和“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牌匾、证书并给予资助。
(五)向上级推荐申报(*年6月中旬)。按照民政部的具体要求,在我省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的评选。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民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的,顺应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切合我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和较强的工作指导意义,必将对今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各地要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深入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区把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搭建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基础、社区为网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
(一)认真清理,切实精简,加大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精简力度
按照省、市的要求,*区对区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20*年9月统计,区属各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保留实施181项,精简189项,在精简的189项中,取消20项,改为备案登记50项,区级初审转报82项,暂不审批37项,清理精简达到5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保留67项,精简68项,精简50%。20*年10月14日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批准,目前已向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从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注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
(二)建立网络,夯实基础,切实抓好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中心就是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流程再造,达到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解决审批程序繁多,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12月,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面积300平方米。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目前共有5个部门入驻办公,包括*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分局,窗口工作人员6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09年1-4月共受理和审批1294件,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
2、大力推进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38个,除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5个部门以外,目前已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和相对集中服务窗口的有15个,包括劳动局、水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农机局、质监分局、发改局、商务局、档案局,设有服务窗口44个。未设立服务大厅的有18个,包括农业局、畜牧局、经济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煤炭局、药监局、粮食局、旅游局、气象局、体育局、地震局、民宗局、保密局、人防办。
3、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区11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包括*街道、*街道、*镇、珠街乡,有4个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辖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包括南宁街道、*江街道、西城街道、东山镇,共有28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接件受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窗口,不断延伸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街道于20*年5月成立了失地农民失业人员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而演变为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现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农林科技、文体、民政扶贫、城建、综治、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12个窗口,提供34项服务;20*年共办理服务4500多起,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共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193万元,办理生育证540多份,为妇女提供孕检8378人次,完成“两移交”5228人,医保13000多人,推广农业科技25项,提供法律援助56人次,办理林权证350份。
*街道投入15万元在街道办公楼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并将街道的五办(中心)集中办公。
*镇按照“大统一、小集中”的原则,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党政办、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办、民政所等窗口服务部门建成“一站式”服务点5个,推行定人定岗、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全面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半年来共办理服务200多人次,办证600多人次,办结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在社区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区在全区全面推进“九星”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软环境建设。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区党发〔20*〕42号)的精神,积极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去年已建成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6个,占全区36个城区社区的17%;正在建设的5个,有1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列入2009年建设计划。
*江街道在*社区、*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六站”综合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该街道幸福社区、保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近尾声。
西城街道多方筹措资金35万元,在冯官桥社区、三岔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至20*年7月以来累计办理各项服务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南宁街道建立了花柯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向阳社区、潇湘社区等便民服务站也在建设中。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证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保证。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区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严格的配套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和窗口单位的职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奖惩办法,制定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区逐步建立了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一些执法部门对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制度汇编成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确保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
为保障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政务服务工作多方位全面监督,一是区监察局设立了投诉窗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投诉窗口将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承诺时限到期的,按照效能建设规定严肃处理,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立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了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今后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的要求进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四是在*电子政务网上设立投诉平台,实行网上评议投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和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重点在“95531”工程上狠抓落实,即:
推行九项服务新举措:一、扩大公示内容。各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来的受理窗口、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等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将增加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公示内容。二、完善投资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件办理时限。三、增加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范围以投资类审批为主向便民类行政许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拓展。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为申办者提供项目申请网上预审和预核准登记等服务。五、有效组织联办联审活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和登记的项目,设立联办窗口,进行联合审批。六、实行全程陪同或报批服务。凡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或区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投资者需要,服务窗口可以全程陪同或报批。七、推动服务礼仪规范化。各服务大厅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和热情服务。八、建立快速审批、急办项目制度。对于特急事项,各服务大厅受理后,只需要件齐全,有关窗口帮助特殊处理,快速办结。需在节假日服务的项目,只要预约,服务中心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处理。九、拓宽意见征询渠道。中心通过主动回访网上评议和电话采访申办者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服务质量。
实行“五个公开”和“五制”办理:即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注重长效、群众参与”的原则,使示范创先活动成为“十小”行业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抓手。通过示范创先活动,进一步调动基层和广大业主积极性,有力、有序推进“十小”整规工作,确保三年整规目标的全面完成;通过示范创先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巩固整规成果,促进“十小”行业规范生产经营、有序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从而实现“十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消费环境持续改善;通过示范创先活动,健全和落实“区政府统筹协调,街道(乡镇)牵头负总责,监管部门按行业负主责,村社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整规工作机制,把阶段性的整规工作转化为日常管理事项,保障农村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底,通过开展示范创先活动,树立一批经营规范、特色鲜明、管理有序,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十小”经营单位示范典型,使街道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顺利通过上级对我街道创建省级示范街道工作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小”整规工作,按照整规方案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十小”行业管理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十小”行业标准规范及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培训活动。开展“十小”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十小”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三)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各村(社区)要全面、准确、动态掌握辖区内各个“小”的底数、分布及质量安全基本状况,完善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依照规范要求及标准,分类制定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十小”经营单位。同时为巩固整规成果,防止回潮,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做到监督有力、管理有序。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完善行政服务”为重点,理顺条块关系,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十小”质量安全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推动业态转型升级。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制定落实“十小”行业帮扶政策措施,改造提升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创新培育“十小”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新型业态,优化行业结构,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使“十小”行业呈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明显、管理规范的发展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8月20日)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成立示范创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创先活动方案,召开示范创先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人员。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21日—9月25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相关《评选标准》(附件3、4),查漏补缺,做好自查整改,争取全面达标。在示范创先工作中,既要做好规定的工作,更要注重反映整规工作中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业态转型升级、探索长效机制、促进“十小”行业长治久安的特色亮点工作,并形成一批经营规范、特色鲜明、管理有序,可学、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各村(社区)、责任科室(站所)请于9月25日前将本单位示范创优工作自查报告和示范典型名单报街道南楼311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26日-11月30日)
1、10月15日前,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做好整改。街道“十小”整规创建办完成“十小”整规省级示范街道申报材料及申报工作。
2、11月10日前,迎接区“十小”整规领导小组对街道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的考核评选。
3、11月30日前,迎接市“十小“办对街道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的实地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先活动的开展,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做到活动有人组织、工作有人推进、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街道“十小”整规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示范创先活动的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层层发动,稳妥推进。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要求,分阶段、有步骤稳妥推进。各示范主体要以示范创先活动为契机,找准切入点,抓规范保质量安全,抓提升促行业发展,切实提高示范创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示范创先活动全方位、多领域、深入有效地开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使绿色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增强群众环境意识,改变市民行为习惯,提升城市品位的细胞工程,充分发挥绿色单位的先进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建设生态文明*区营造和谐氛围,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机构及承担部门
*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区委宣传部、*市*区妇女联合会、*市环境保护局*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组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分局,环保*分局综合科负责全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的创建范围
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包括了从事物质和精神财富生产经营、消费的各个领域,其中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各个领域的典型代表。
绿色社区是以传统的居住集中地,如居委会、家委会等传统社区为单位,创建绿色社区。
绿色小区是以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地,如花园、山庄、别墅等为单位,创建绿色花园、山庄、别墅等绿色小区。
绿色企业是以从事生产的企业为单位,创建绿色企业。
绿色学校是根据教育程度,分别创建绿色大学、绿色中学、绿色小学和绿色幼儿园。
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的方法步骤
(一)创建单位制定创建活动计划
创建单位依据《*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计划。
(二)创建单位上报申请
创建单位向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计划、方案和申请。
(三)创建单位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1、建立绿色档案:绿色档案是记录单位创建过程的历史依据和见证物,也是单位内部和主管部门对单位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活动评估的依据。
绿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有关创建绿色单位的决定、环境保护技术档案和环境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等,单位内部的环保规章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大会发言稿、备忘录、有关活动实施报告、自我检查评估报告、总结,各种环保和环境教育活动实况录像、图片、网页和多媒体内容,绿色单位相关新闻报道材料等,技术人员有关环境教育的教案、多媒体资料、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科研论文、书籍,基本人员有关环保作品、宣传资料、广播稿等,环保和环境教育类图书资料的整理以及使用情况登记,各种获奖证明,单位环境建设工程(包括绿化、锅炉改造、食堂改造、新建校舍、铺设管线等)的主要资料,法人和基本人员参加各级环境教育和绿色单位方面的培训记录和相关证明。
2、创建单位开展环境宣传与信息交流。将创建绿色单位的有关信息,如计划、行动方案及取得的经验等,可通过通讯、简报、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形式不断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公布,并将单位外部相关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内,从而利用各种形式达到宣传、引导、教育、启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四)创建单位开展自查
创建单位在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中,应组织好创建活动的整体协调工作和监督落实工作,根据制定的计划目标和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创建单位申请验收
创建单位在总结及改进的基础上,向我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和绿色单位命名。
四、绿色单位评估标准
(一)共性标准
1、成立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单位绿色行动的具体计划和目标,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认真实施定期评估。
2、在日常管理中处处体现环境管理的思想,并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实施不断提供政策、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
3、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档案原始数据和文件完整、分类,且长期积累,档案形式多样。
4、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传播单位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过程和经验、成效,与当地社区在环境教育、环境安全领域建立了融洽充分的合作关系,环境教育、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等环境保护行动在周围社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在单位内部创立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环境切实得到改善,园区内外绿化美化,基本人员及家属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单位环境规章制度内容明确、操作性强,单位内部成立环保社团且有一支环保志愿者队伍。基本人员参与单位环境管理。
(二)个性标准
1、绿色社区:社区整洁优美,绿化、美化达到地方园林式先进标准;建成无煤烟区和噪声达标小区,垃圾分类、袋装回收、无外露现象,所有污染源均得到治理,且达到国家标准;没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以及城市规划法规、政策的建筑和企业;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和地方人口政策,没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例;具有浓厚的环境宣传教育氛围,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全体居民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家家户户养花种草,人人爱护树木基本形成良好的绿色文明生活习惯,又选择了良好的绿色环保型生活方式。
2、绿色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坚持清洁生产审计制度;企业全面通过管理、质量认证;企业所有污染源均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废旧物回收利用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企业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整治优美,绿化、美化达到花园式标准;企业生产区和办公区全面禁止吸烟,杜绝“白色污染”,避免资源浪费;全体人员都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绿色文明习惯。
3、绿色学校:学校规划布局合理,校园绿化建设达到花园式标准,且富有文化、教育特色;设立有校领导和教师参加的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环境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教育内容明确,制度切实可行,专兼职教师配备齐全;建有可供学生鉴赏的生物园,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的观测站和实验室;进行宣传、交流的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系统,并定期向学生开放,与专业机构挂钩;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使学生深深了解当前面临的环境形势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切实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科教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普及环境知识;校长和教导主任定期接受培训,重视提高环境教学水平;根据教学计划和中小学生特点,定期举办环境形势讲座,积极组织学习参与校内外环保活动,其中全年参加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纪念日活动的人数应占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师生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和环境生活习惯;校园清洁优美,所有污染源得到控制和治理,节水节电,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
五、绿色单位评估工作流程
1、绿色单位的评估工作分级进行,各级绿色单位分别由同级环保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执行。
2、各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辖区单位递交的绿色单位申请后,首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安排验收。
3、设立验收专家组,按照绿色单位评估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评估,评估结束后向受评估单位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验收技术后的三个月内,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将评审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
六、绿色文明单位的命名及表彰
(一)申报条件
已在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在登记备案后,按计划发展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无环境违法和受到环保处罚记录及环境安全事故记录;单位相关资料齐全。
(二)命名管理
1、绿色单位的命名实行省、市、区(县)三级管理,一般情况只有获得下级命名的单位才有资格一次申请上一级,但条件成熟且在创建过程中有突出成绩和特色的创建单位可以越级申请命名。
2、省、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每二年命名一次本级的绿色单位;区(县)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可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3、获得绿色单位称号的单位,将获得由相应级别政府所颁发的奖牌和证书,有效期为4年。
4、下一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命名表彰之后一个月内,将年度绿色单位名单以及创建单位基本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上一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4年有效期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其他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被命名2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由相应级别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向政府提出建议,取消其命名称号,并进行通报。
(三)命名表彰
1、绿色单位的表彰名额由同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