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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一)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筹划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因此,时间性差异造成的是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提前或延后,从企业一个长时段的整体来看在金额上没有影响。
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办法,对时间性差异在会计核算中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进行处理。目前,采用应付税款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经办人员的变动、前后期的不衔接和遗漏,造成时间性差异只有当期调增,没有后期调减,从而加重了商业银行的税负。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时间性差异的项目、金额、当年调整增加额及未来摊销期的年限和调整减少额,应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作为年度纳税申报材料的附件加以保管,并在以后年度调整转回,从而达到申报准确,查有实据。
(二)永久性差异的所得税筹划
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的存在是商业银行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而由于目前金融企业的利息收支、中间业务收入等方面的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接近。因此,本文仅以费用的使用作为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加以探讨。
1.转变短期合同制员工聘用方式,降低工资薪金及三费调整增加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2006年7月1日之前的计税月工资标准为960元,之后为1600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1.5%计算扣除;企业按规定提取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这些政策规定,简单地说就是除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工会经费外,对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均要作为应税所得的调增额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
目前,商业银行的用工方式主要是聘用长期和短期合同工,从2005年开始,某商业银行省分行大堂保安采用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商业银行支付用工费用,人员全部由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管理,所需费用按政策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实现了用工方式的首次转变。从企业所得税筹划角度看,商业银行应在对这次用工方式的转变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加快商业银行用工方式的转变,尤其是对短期合同制员工的聘用上。以某商业银行有1000名短期合同工、每人年薪4万元计算,如果转变聘用方式为用工方式,该行将减少应税所得额2042万元,相对增加利润793万元。
2.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的应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就是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为5‰,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为3‰,金融保险业的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应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规定比例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作为应税所得额的增加项加以调整,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2005年,某商业银行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8927万元,可在税前列支金额3596万元,超过标准列支5331万元,超标准部分占比达到59.71%。
而会议费是指核算召开会议的文具、纸张、印刷材料、报刊、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及参加会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没有规定扣除比例,也就是说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全额可以在税前列支。分析该行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很大一部分是大小会议的伙食补贴支出,这是造成业务招待费超标准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支出,加强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积极开展会议费的筹划,能在会议费列支的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从而达到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应税所得额之目的。
3.加强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筹划,降低业务宣传费超标准列支调加的应税所得额。业务宣传费就是用于业务宣传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不扣除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比例范围内控制使用,据实扣除。而广告费是指通过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而支付的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是业务宣传费的4倍,且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因此,我们在开展业务宣传时,要认真的加以筹划,尽可能地从广告费中列支。同时,在筹划过程中,要注意严格区分广告费支出与赞助支出。
4.加强赞助和捐赠支出的管理,用活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符合国家规定、且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据实列支营业外支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调整。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的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分析某商业银行的赞助和捐赠支出,大部分是对共建单位、扶贫联系乡(村)、自然灾害、学校等捐赠支出,由于大量的捐赠都是直接捐赠,且没有取得正式的捐赠发票,以致不能在税前扣除,造成捐赠后还要补缴33%的企业所得税。因此,要加强对捐赠的筹划管理,改变目前直接向受赠人直接捐赠的方式,要通过民政教育部门、慈善总会、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机构指定捐赠给受赠人,取得捐赠的正式发票,以便能够全额税前扣除。
5.通过对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的筹划,相应降低其调整金额。除上述费用项目筹划外,企业的期间费用还很多,它不仅可直接减少利润总额,费用的业务发生方式和过程不同对纳税也会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在开展筹划过程中,一是预先安排、选择最优的业务方式或过程,合理合法地降低纳税支出。二是取得合法的费用凭证。要求凭证的取得符合税法规定,这是企业正确筹划纳税最起码的条件。一般在实务中常犯的错误有:取得虚假发票;取得非交易对象发票;未依时限取得发票。三是合法报告备案。税法规定部分费用及损失应事先完成报备手续,否则不予以认定。四是延后列报费用。部分费用及损失有限额规定,超过部分将不予以认定。因此,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注意各项费用及损失是否超过了限额,如果超过限额则可以考虑延至下期列支。五是尽量创造条件。税前列支费用、损失并非没有边际和标准,应尽量创造条件,做到充分列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策略
(一)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
根据国税函[2002]226号《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银行的支行(指县级支行,下同)和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及保险公司的支公司和相当于支公司一级的办事处,因改变会计核算办法而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不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经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不再作为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管理,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其纳税申报和就地预交管理上划到上级支行(支公司)或分行(分公司)一级”。而近几年来,全国各家商业银行都加快了财务集中的步伐,财务核算逐步都集中到二级分行进行核算管理。外部的政策和内部的管理为“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提供了条件和可能。集中申报后,一方面可以减轻基层行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减少税务稽查的次数和检查样本量,将极大地降低纳税申报成本。
(二)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不断提高申报的质量。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业务,由于对政策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不同,同一企业的经济业务,百个人申报就会有百样的结果。因此,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财务全部集中到二级分行统一核算管理,全行费用全部都经过二级分行审核,因此,纳税申报工作宜由二级分行费用审核人员兼任,具体由其统一掌握费用发票的合法性审核,总结费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费用使用行为。由其通过建立所得税纳税申报台账,对调整项目进行全面的登记,从而达到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关键词】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内容
集团公司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组织结构模式,一般由母子公司构成,研究其税务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税负并规避涉税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政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政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根据《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现将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2.2018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
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具体注册操作程序见附件1),依据网站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网络填报
2021年度高企申报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统筹开展评审方式进行。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封皮并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上传。
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均依据在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申报企业需将所有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严格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完整。证明材料上传要严格按照每个部分(如:知识产权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等)下方的“附件”要求进行,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进行自检,上传完成后请再次检查上传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
注意:申报企业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后,提交受理机构时应选择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认定机构。
(四)区市审查推荐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2)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逐条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同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就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2)、推荐函及《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服务机构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后一周内报送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将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金宏账号。
(五)大数据筛查
市认定机构将区市推荐的待评审企业信息按照高企认定相关条件要素进行大数据比对,建立申报企业诚信数据库。将比对通过企业移交专家评审,对存疑企业,由区市联系企业核实或补充申报,对失信企业,将按照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与有关部门共享。
(六)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相关条件且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的企业进入下一环节。评审结束后,企业可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七)市认定机构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市认定机构对已通过专家评审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根据综合审查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专家现场问询”或“委托区市实地核查”。市认定机构根据综合审查、现场问询及实地核查意见研究确定认定名单,上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国家抽查、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市科技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进行抽查,被抽查企业应配合市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无异议及经异议核实处理无问题的,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市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
(九)材料提交
企业申报材料包含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向注册地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企业自身留存一份备查。
纸质申报材料应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正反面打印,书籍式胶装成册(书脊处由上至下打印企业名称及认定年度)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申报材料须与上传电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准备专门的申报材料档案存放场所,妥善保管企业书面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评审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分2-3批申报,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第二批为8月31日,第三批视情组织,具体截止时间请关注市科技局网站。请申报企业掌握好时间节点,争取早申报早评审。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填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市通知为准。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在每批申报截止前,在系统提交推荐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意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出具诚信承诺书(附件4)、同意第三方机构查阅有关高企主要数据,填写《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附件5)作为附件材料提交。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企业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后须认真检查,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证据有效;存档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二)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从事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要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需出具诚信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附件7)。区市需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服务机构汇总表》(附件3)中完整、准确地填报参与的服务机构。市认定机构将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等方式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鉴证)报告审验、企业申报信息审核,不定期中介机构服务质效及中介机构黑名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各区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服务和指导企业申报,按照《高企认定管理区市承诺书》(附件8)要求,把好审核关,确保申报和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企业撰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企业报送材料。
市认定机构在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评审、认定等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企业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填报申报材料。各项通知和信息以市科技局网站为准,请申报企业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南区科技局 88729903
市北区科技局 83087107
李沧区科技局 87637835
崂山区科创委 88999909
西海岸新区工信局 85161795
城阳区科技局 87866475
即墨区科技局 88519934
胶州市科工信局 82288230
平度市工信局 88382077
莱西市科协 88405639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82020767
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 86767641
2.市高企服务咨询电话: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85631057 85938025
3.市高企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85911985
市财政局税政处 85855902
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83931229
4.QQ咨询:
工作交流1群:218554860(已满)
工作交流2群:193921684
工作交流3群:634880107(已满)
工作交流4群:455078931
(往年咨询群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加群)
附件: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简要说明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3.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服务机构汇总表
4.企业诚信承诺书
5.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
6.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
7.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
8.高企认定管理区市承诺书
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China''''''''sreformofthetaxsystemfromthemaincontent,inordertomeettheneedsofdevelopingcountriesofthesocialistmarketeconomy,theoriginaltaxsystemhasundergonemajorreformtoadapttotheshapeofthesocialistmarketeconomicstructureofthenewtaxsystem.
这次税制改革作为税收制度结构性的改革,尤其是流转税方面的改革,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要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使之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是纳税人正确计算和依法纳税的基础,税务核算又是企业财会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本书以新税制为基础,重点介绍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与纳税有关的会计处理、税法和会计制度对有关问题规定的差异、税前对有关会计资料的调整及与纳税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实际问题。其具体内容在以后各章中将详细论述,这里根据税制改革的几项主要内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企业流转税制度改革的需要,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这次税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建立了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这次增值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划分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标准是:一是经营规模;二是财会核算是否健全,其关键在于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这就是说,一方面,凡是经营规模在规定限额以上的纳税,必须有健全完善的财会核算制度,才能按一般纳税人的规范办法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对于经营规模在限额以下的,只要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按一般纳税人的规范办法缴纳增值税。即使通过一般纳税人认定的企业,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财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从税制上要求企业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同时,根据新的增值税设计的税负来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进行交往时,若小规模纳税人是销方,可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等,其价格要低于一般纳税人的4.5%时,才易被一般纳税人接受;若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其价格要低于一般纳税人价格的15%左右,才能满足一般纳税人不增加税负的要求。这种差别,使得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必须主动健全帐目,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一)学习、掌握新的税收财会处理方法
税收制度的改革,在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上有些变动。一些税种的开征,一些税种的取消,同一税种内容的增减变化,都要求企业对原有的税收财会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进行相应的增减和调整转换。增值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要求将销售价款和应交税款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增设“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的办法,要求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增设“进项税款”、“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对各项税额分项记录,分别处理。营业税的变化也是这样。消费税作为一种新开税种,是原来税务财会核算中所没有的。适应税制改革,尤其是流转税制改革后企业税收财务会计方法的变化,财政部门先后制订了《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营业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就要求,企业要适应流转税制改革后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学习、掌握新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
(二)健全完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性规章制度实行根据发货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扣抵制度是这次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企业来说,应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性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建立专用发票的领、用、管、存制度;
2.建立以专用发票为基础的增值税各明细帐户的登记制度和报表编报制度;
3.健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业务有关的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监督制度。
(三)设置各种明细帐户,做好各期纳税申报的填制、审核工作
1.依照新税法的规定,再设置一些原来财会制度中来规定的各种明细帐。这主要是:
(1)增值税的多栏式明细帐及各专栏项目;
(2)容易出差异的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的各种明细帐户;
(3)各种税基的相关帐户和与此相关的各种栏目。
2.做好纳税申报的审核工作。纳税申报应该是税务人员的业务,但财会人员应对纳税申报进行审核。这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应尽可能地做好,必须顺利完成与纳税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适应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健全税务会计制度,更没有完善的所得税会计制度,企业的应税所得的确定完全依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这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采取了计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的确定和企业财会制度相分离来制定计税标准的方法,用税法规定了扣除项目和标准,并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进行调整。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确定完全从属于企业财会制度的状况。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这一重大改革,不仅有利于保护税基,维护国家的财政利益,而且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财务利润核算,公平税负,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这迫切要求企业适应所得税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制度,做好税务会计工作。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有许多工作要做。这里仅对所得税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工作作一点初步的探索。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
1.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
税务会计,是以所适用的税收法规为依据,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处理纳税人(企事业单位)的纳税事务,以至参与企业的投资决策,从而达到税负合理和保证财政收入的目的。它是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财务会计方式下进行工作的。一般来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帐册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报送等都可以结合进行,以免进行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在我国的税制改革以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合二为一的。因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互相联系的。但财务会计是根据公认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制度进行记帐、计算、结帐,目的在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税务会计是以税法为依据进行帐务处理的,当然应该遵守一般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但税务会计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在财务政策与税务政策不一致时,必须按税务政策执行。这是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之外的重要表现之一。在税制改革以后,新税法与新的企业财务制度之间有一些规定是不完全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应特别注意调整。
2.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念
所得税会计是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说,税务会计就是指所得税会计。它的较为完整的定义是:所得税会计是全,面收集、记载企业各类所得的会计信息,经过加工整理、分析核算确定应纳所得税额,定期编制和提供所得税报表,全面履行缴纳所得税义务工作的专门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12——所得税会计》对所得税会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这些基本概念主要是:
(1)会计收益,又称会计所得,是指一个时期内,在减除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加上有关所得税减免之前,收益表上所报告的包括,非常项目的总收益或总亏损。
(2)纳税所得,指按税务当局制定的税法规定所计算确定的收益额(或亏损额),是确定应付(应退)税款准备的根据。
(3)应付税款准备,是指根据本期纳税所得确定的当前应付的税款金额,是根据税务当局制订的有关确定纳税所得的法规计算的。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税收法规与据以确定会计收益的会计政策是不相同的。这种差别的影响在于应付税款准备和财务报表上报告的会计收益之间的关系,不能表现税率的现行水平。
(4)时间性差异。这是指一个时期的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发生于某一时期,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转回。
形成时间性差异的原因,是因税法规定的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期间与企业在计算会计所得时确定收入与费用的期间不同,这种不同可分为四种类型:
A、某些收入包括在应税所得中的期间早于其包括在会计所得中的期间。
B、某些费用包括在应税中的期间早于其包括在会计所得中的期间。
c、某些收入包括在会计所得中的期间早于其包括在其应税所得中的期间。
D、某些费用包括在会计所得中的期间早于其包括在应税所得的期间。
(5)永久性差异。这是指一个时期的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并不在以后各期转回。
形成永久性差异的原因,是因为税法规定的收入和费用的范围与企业按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收入和费用的范围不一致,一些项目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允许包括在内,而在计算会计所得时允许包括在内,或者相反。
3.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内容
根据新的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的主要内容是:
(1)会计期间。即就是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这同财务会计的期间是一致的。
(2)递延所得税项目。按新所得税的规定,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调增的所得税税额,应作为递延所得税,在下一年度缴纳;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应做为预付所得税,在下一年度抵扣。
(3)经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按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应纳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具体如何确定经营业务的收入在后面的企业所得税一章中详细讲解。
(4)会计方法的选择和变更。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应该前后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为此,纳税人进行与纳税活动相关的会计处理时,应遵循一惯性原则,会计方法的变更不得漏计或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5)货币计量和外币折算。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时,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若纳税人的所得为外国货币,纳税人在计算应缴纳税额时,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计算缴纳。
(二)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
按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和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
1.应付税款法。这是以根据当期应税所得确定的当期应付税亭款金额作为当期的税款支出。在应付税款法下,时间性差额的范围《和可能的纳税影响可用附注的方法在财务报表上说明,它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2.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这是根据当期会计所得计算确定当期的税款支出,随同有关的收入和支出计入同一期内。时间性差额造成的纳税影响列在损益表中的税款费用内,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则列在递延税款余额里。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把所得税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种支出,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要求。很多国家在所得税的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纳税影响的会计方法在使用中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
(1)递延法。这是指将本期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递延和分配给以后时期,并在以后时期内转销这些时间性差额。由于资产负债表上递延税款余额,并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所以他们并不需要调整以反映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在采用递延法时,一个时期的税款费用包括:应付税款准备、递延至以后各时期或自以前时期递延转来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额的纳税影响,用现行税率计算,前期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个别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一般用当初的原有税率计算。
(2)债务法。这是指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预计纳税影响在报告中或者作为将来应付税款的债务,或者作为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递延税款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按新征税款加以调整,也可以按预计的今后税率的变更而进行调整。在采用债务法时,一个时期的税款费用包括:应付税款准备;按照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额预计应付的或预付的税款金额;为了反映税率变更或课征新税的需要,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余额进行的调整数。
在采用债务法时,本期发生或转销的时间性差额的纳税影响,以及递延税款余额的调整数,均应用现代税率计算确定。但如发生其他情况,采用另一种税率更为适当时,例如,业已宣告今后各年适用税率有了变更时,则为例外。
(三)发生纳税亏损时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纳税亏损,可按照税法的规定获得减免,或结转前期,从规定的过去期内已交的税款中办理退税,或结转后期,从规定的未来期内应付的税款中进行减免。
纳税亏损若结转前期而收回税款,则所收回的税款应计入当期净收益。
纳税亏损若结转后期,可能发生的税款一般不应计入当期净收益。
递延税款余额中有一个贷方金额,则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将要转回或现在可以转回的时间差异,可抵销纳税亏损,并按相应的税款减免列入本期净收益。
若亏损期净收益中没有包括相应的税款减免,则应在以后用纳税亏损与纳税所得相抵销的办法进行税款减免,并将其包括在实现期的净收益中。
(四)资产重估产生的纳税影响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重估影响了企业资产的计价,相应引起会计所得的增加或减少,若这种调整为税法所不允许,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之间就会出现一个差额,产生纳税影响。
资产重估产生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
1.确定与资产帐面价值增加有关的纳税影响,并将此金额从重估价帐户转入递延税款余额。
2.在会计报表上用注解说明在重估价时与资产帐面增加有关的可能发生的纳税影响金额。
(五)所得税的会计基础工作
所得税会计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其主要目的是适应企业所得税计税改革的要求,正确计算应税所得和会计所得,并要及时调整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其主要工作:
1.收集、记载企业各类所得的会计信息
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到资产、负债等计价的正确性,还涉及各项收计量、确认的正确性及和相关成本费用的配比。
(1)资产。资产是会计的一个最为基本的要素,其计价的正确性是正确计算成本费用的前提条件,是正确反映企业各类所得的基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税制改革对资产方面的信息有较大的影响。表现为:
①应收帐款的计价受到了增值税的影响。这主要表现为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商品时,要将收取的价款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销项税款所致。企业实际资产应为产品销售收入额减去销项税款。
②存货的计价受到了进项税额的影响。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因无计算进项税额的要求,可按税制改革前的财务处理方法记帐。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可以以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按二者的差额纳税,其采购物资的进价则要分为计入本期的采购成本与不计入本期的采购成本两个不同部分的内容。还有购入不同物资、或同一物资但用途不同,要在其进价上考虑进项税额的因素。
(2)负债。负债是会计的又一基本要素。负债计价核算的正确性对企业所得也有影响。税制改革对负债有影响的是流动负债的应付帐项和待扣税金。
①应付款项的计价受到了销项税款的影响,其实质与前面所讲的存货的计价一样。
②待扣税金在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有了特殊意义。如果期末报表上的“待扣税金”为蓝字记录,其应为本期发生的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的数额记录或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若报表上的“待扣税金”为红字记录,则表明本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或多交了增值税。
(3)收入。收入是所得税会计需要反映和监督的主要内容。按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的收入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等。要按照税法的要求,确定其收入的实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税制改革以前的经营业务收入包括了增值税、营业税、产品税等的内容,而税制改革以后销售收入中不含有增值税。
(4)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计算企业应税所得的抵减项目,要注意有无少计或多计成本费用的行为,要注意收入与费用的配比。税制改革以前,企业财务上核算成本费用的规定与税法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但税制改革以后,两者之间不完全一致,应重点收集整理这方面的资料,为所得的计算提供准确信息。
2.分析归类会计信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做好所得税会计的最为主要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具体为:
(1)确定收入类项目中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并计算出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2)确定支出类(成本费用及营业外支出)项目中税法与财务一会计制度的差异,并计算出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确定出依据税法规定的利润总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3.要定期编制和提供所得税报表
这是所得税会计必须做的一项工作。与所得税有关的报表除了财务制度要求编制损益表外,还要编制以税法为依据,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明细资料表。
4.要按期全面履行缴纳所得税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考核企业是否及时、足额上缴了所得税以及上级制定的上缴所得税计划的执行情况。
5.要采取措施,促使企业所得税会计工作的全面展开
要使所得税会计工作落到实处,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这些具体措施是:指定专职所得税会计人员,使所得税会计人员提高水平,制订出各种规范化的调整企业所得税的备种报表等。
总之,适应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建立完善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制度是当务之急,需要我们积极探索适应我国情况的所得税会计制度。
三、适应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树立纳税申报意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办税,提高税务财会工作效率
这次税制改革,为了保证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正常的税收秩序,对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改革,要求企业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积极推进税务制度,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核制度,确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基本法规。适应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需要,今后的财务会计工作应注意:
(一)树立主动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新税制普遍建立了纳税申报制度,取消了过去税收鉴定和专管员固定管户的征管方式。实施纳税申报制度后,对按期不申报的纳税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对不据实申报的,均视为偷税行为,要依法严惩。这就要纳税人树立主动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力。
纳税人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概括起来包括自行纳税申报、计算和交纳税款、提供资料、接受检查、申请复议等方面的内容。就财会工作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提供纳税申报的资料,并审核纳税申报的内容
按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等材料。在这些证件、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材料,而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材料只能由财务会计人员提供。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应主动提供纳税申报材料,并与税务工作人员一起审核纳税申报的内容。
2.计算和交纳税款
计算和交纳税款是税务工作的核心工作。而这项工作主要是靠财务会计人员来完成的。新税法规定的各税种税款计算的依据、税率、方法不完全一致,财务会计人员在计算时应注意各种税法的规定,正确计算税款,并按时交纳。
3.提供资料,接受检查
按照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税务检查,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税务检查。由此看来,财务会计方面的资料是税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接受税务等机关的检查。
(二)利用社会中介力量办税,提高税收财务会计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建立和推行税务制度,是这次税制改革重大的突破性举措。所谓税务制度,是实行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纳税人办税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多层次征税制度的形成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目前国外较普遍实行的社会化办税形式。在我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大力推行税务制度,不仅有利于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对于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制约和促进企业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务制度的全面推行,要求纳税人要学会与税务中介组织打交道,借助税务咨询机构、税务人等社会中介力量办税,以提高税收财会工作的效率,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这项制度的推行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就财务会计的角度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委托办理税务财会业务的范围
按照规定,委托税务人办理税收财会业务的范围: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这主要进行购票申请,取得发票领购簿,购票,跨省区经营时向营地税务机关缴纳购票保险金及发票的按期销毁等工作。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的报告。
(4)申报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纳税。
(5)制作各种涉税文书。
(6)进行纳税检查。
(7)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8)进行税务咨询、税收业务培训、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和进行税务行政诉讼。
(10)办理经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其它业务。
2.配合社会中介力量办税,履行纳税义务,保护自身的权益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必将加剧,而税收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实力。由于税务知识的专业化及其他原因,企业的财会人员不能完全及时、准确地掌握税务知识和有关法规,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为此,财会人员应加强与社会中介力量的联系,并配合他们办理税务业务,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里所说的社会中介力量,是指可以从事税收查帐业务税收业务的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机构等。这些人员,一般都有广博的税务、财务方面的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纳税人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五个多月以前,我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访美五个多月的时间,我以一个普通纳税人的身份,亲身感受了美国的销售税。
美国对商品零售所征收的销售税几乎是无所不在,大到林林总总的各类电器,小到学校书店里出售的各种书籍和学习用品。无论是超市还是购物中心,商品的标价都是不含销售税的。甚至在某些对购物塑料袋单独收费的超市,买一个三分钱的塑料袋,也要另外加计销售税。在与美国销售税亲密接触几个月之后,我也逐渐感受到了美国销售税的一些特别之处。
免税项目人性化
首先是免税项目的人性化。虽然一个三分钱的塑料袋都要交税,但对于食品和药品,大多数州的政府都给与了相对宽松的政策。
在绝大部分的州(包括3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包括我所在的加州,所有的食品都是免税的。因为他们认为,食品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实际上,享受免税待遇的不仅是最基本的油盐酱醋,还包括哈根达斯的冰激凌。不过,饭店里的饭食就不同了,哪怕是最简单的汉堡和超市里一模一样的可乐,哪怕只是快餐店为过路司机开设的外卖窗口,都要照章缴纳销售税。
药品也享受了很多免税政策。除伊利诺伊州(Illinois)之外,其他4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处方药都是免征销售税的。甚至在佛罗里达(Florida)等11个州,非处方药也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我遇到的另外一个可以买东西不交销售税的地方,就是叫做“Goodwill”的连锁店。这里所有的商品都是接受捐赠而来的,所有的销售收入都用来资助残疾人事业。当然里面的商品以二手货居多,但即使是崭新的商品,也同样不必交销售税。
税率划分清晰
美国的销售税率划分十分清晰,虽然结构有些复杂。
美国的销售税是典型的地方税,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州以下各级政府。不仅如此,消费税的税率也是由州及州以下政府自行制定的。因此,不仅各州的税率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个州的不同县,税率也会不同。一次我外出,归途中顺道买了一些日用品,这个地方距我的住处仅15分钟车程,但结账的时候发现,销售税竟高出了0.5个百分点――原来这里已经是另一个县了。
但无论税率多高多低,哪怕是在一个很小的超市,店家都会在收银条上单独标明顾客所支付的税款,某些店家还会标明税率。一次我在TOMMY HILFIGER专卖店购物后竟然发现,这里的收银条上,竟然分别列出了州、县、区三级政府所征收的销售税,分别是6.25%、1%和0.5%。当然在大部分的收银条上是见不到这样的奇观的。
如果你进入相关的官方网站,你会发现销售税收入的划分比我们在收银条上见到的要详细很多。以我所在的加州为例:这里州一级政府所征收的销售税是7.25%,但在每一分税款进入政府金库的那一时刻起,它就已经被分配到不同的项目。其中,4.75%进入一般基金(General Fund),0.5%进入地方收入基金(Local Revenue Fund, SLRF),0.5%进入地方公共安全基金(Local Public Safety Fund, LPSF),等等。不过,虽然这里已经包括了县级和市级政府的一些收入,但县级政府还是可以另外加征0.1%至1%的销售税。我所在的县就征收了0.5%的销售税。
当然对于大部分纳税人来讲,这些收入如何在政府之间分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总税负的高低:由于销售税的不同,你购买同样价格的商品,可能要花不同的钱。据我了解,目前在阿拉斯加(Alaska)、特拉华(Delaware)、蒙特纳(Montana)、新罕布什尔(New Hampshire)以及俄勒冈(Oregon)这五个州是没有销售税的,但在纽约市,购买者需要负担的销售税总计高达8.375%,在洛杉矶的环球影城,销售税也有8.25%。
使用税补漏洞
当然,美国的税务管理也并非无懈可击,最典型的是对使用税(Use Tax)的管理。
按照加州物税局(The California State Board of Equalization,相当于中国的省级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加州范围内的销售税、使用税等地方税)的规定,使用税是对销售税的补充,其课税对象是那些在加州使用的,属于加州销售税的课税范围,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缴纳过销售税,或没有按照加州的税赋水平足额缴纳销售税的物品。因此,使用税的税率始终与销售税保持一致,但如果纳税人已经按照一个较低的水平缴纳了销售税,则只需要补缴相应的差额。当然,如果加州的销售税低于购买地,纳税人是不会得到退税的。
例如,纳税人在其它州购买了小汽车,但在加州使用,那么这辆车在进行车辆注册(上牌照)的时候,就会被要求按照销售税的差额补交使用税。再譬如,人们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而网站位于其它州,那么加州物税局对这个网站就没有税收管辖权,只能要求购买者缴纳使用税。
但实际的情况是,我和身边的朋友从网上买了若干商品,从MP4到数码相机,从图书到美国纪念币,从来没有人让我们交过一分钱的税,无论是网站还是税务部门。我也曾就此事与加州物税局的官员(既包括具体工作人员,也包括局领导)进行交流,每次得到的只是一个微笑
729港元,这是一名年入17.8万港元的香港人所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这个水准在香港只是中低收入者。有消息称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税负非常高,基本是香港的7.23倍。内地从1980年要求公民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到1993年,需要纳税人口占总人口不到1%,但到2004年,需要纳税人数已经占到总人口的24%。
2011年,美国《福布斯》杂志曾经消息称,在相关指标中,中国内地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方,这一报告未必权威,却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较而言,香港的个人所得税制,究竟有着怎样的探究价值?
不同的管理模式
香港税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按香港相关法律及税务条例规定,除非条例另有规定,任何自然人在每个课税年度产生或得自因为香港的雇佣所得,均须报及支付薪俸税。其中雇佣所得是指该纳税人在香港由于提供雇佣服务所得的一切收入。
也就是说,上述条目在一定意义上即相当于内地公民应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作为一家商务公司的总经理,王女士经常来往于京港两地,对于香港当地的薪俸税颇有所感。
在王女士的观察中,香港的薪俸税只针对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收入征税,而中国内地规定公民在税务范畴的境内外工作所得都要计入纳税范围,也就是说,如果王女士在香港同时拥有一份收入,那么香港税管局仅要求其缴纳在港收入的相关个税,而中国内地税务部门则需要王缴纳其在两地收入的累计个税。
目前香港已建立了一套统一的数据处理系统,每位香港居民都以其身份证号作为税局电脑个人档案号码,公司及股东以其商业登记证号作为电脑档案号码,便于资料的集中管理,便于税务稽征。
根据香港税管局的相关资料可以得出:特区政府税管局为每个纳税人建立了固定的档案号。政府对个人报税和雇主统一报税集中进行核实,从而得出纳税人的收入情况。一旦雇佣双方的申报材料不一致,即意味着有意逃避的一方将面临严厉惩罚。
当初王女士在香港注册了离岸公司,并将主要业务放在北京。2011年初,王的公司在港业务部门亦正式投入运营,如此,根据香港政府规定,王女士为香港员工支付的工资包括王在港的个人收入最终都将通过支票结算的形式予以体现,而香港税务人员将根据员工在银行的收入账户进行相关核算。也就是说,香港主要采取个人自行缴纳方式纳税,并依靠有效的银行终端监控系统对此进行管理。
相比之下,内地主要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为员工缴税,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代扣代缴制度并未能得到严格执行,而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亦不够健全,面对日趋复杂的个人收入来源,税务管控的渠道愈来愈狭窄。
令人惊讶的税额
按照香港薪俸税规定:香港薪俸税没有起征点,应税所得就是收入减掉课税项目即可。薪俸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所得总额扣除纯粹用于增加收入的必需费用与生存费用后,即计入纳税体系。这与内地大为不同。内地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计税后,还要根据七级累进税率征收。
王女士的表弟张先生五年前移居香港并取得合法身份,未婚,无子女,目前与其父母生活在一起,并需要供养二老。
根据香港税管局相关规定,在收税名目中,可以将涉及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被赡养者生活费用的开支申报为免税额度,免税额从15,000元直至108,000元,期间被分为个人免税额、已婚人员免税额、子女免税额、供养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等多项免税优惠标准。
张先生在港并不享受已婚人员免税额、子女免税额、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的优惠政策。不过从这一点来看,对同样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供养的家庭人口越多,缴纳的税收越少。
按照香港的四级累进税率,可征税收入的首个4万港元,税率2%;接下来的两笔4万港元可征税收入,税率分别为7%和12%;剩余的可征税收入,以17%计算。
在此前提下,张先生在香港年收入二十万港币,在没有扣除8900港元的强制性公积金供款前提下,扣除供养父母免税额 30,000港元,应税所得为170,000港元。按四级累进税率计算的应交税金为:首次应税所得35,000港元,税率为2% ,应课税700元。二次应税所得35,000港元,税率为 7%,应课税 2450元。三次应税所得35,000港元 ,税率为12%,应课税 4200元。其余应税所得65000港元 ,税率为17%,应课税1105元。
也就是说,张先生在香港每年应该缴税8455港元。
这个额度在内地相关的数据面前,当然令人惊讶。
不过年入二十万(港币)的单身人士,在香港只能算是刚刚脱贫。
若在内地,年收入二十万元,每个月税前收入为1.6万元,扣掉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每月收入约为1.3万元,减去个税起征点3500元,每月可征税收入为9500元,根据相关规定,最后每月实际交税人民币约为1370元。
数字背后的思考
根据专业律师牛宝辉对记者的解释,与香港相比,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制较为复杂。内地实行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等十余类,每一类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均有不同。况且在牛宝辉的观察中,内地与香港的纳税申报方式亦有不同:内地个人所得税实施按月申报,纳税人在月初申报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且内地税收法律依据层次较多,除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尚有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部门颁布的税收规章和名目繁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近百件。
香港税制一贯坚持税制简单、税负轻便的原则。就个人所得税来说,香港纳税人可以就个人所得的实际入息,在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的薪俸税、利得税、物业税三个税种之间选择最佳的计税方式完税。而内地的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不能有效监控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并有税款流失的风险。
此外,香港对个人收益征收的各个税项中,除了个人免税额费用可以扣除外,为取得入息而支付的若干费用、折旧免税额、认可慈善捐款和亏损等都可以在扣除之列,如此一来,港人在应纳税额相较内地而言,显得少之又少。
相比之下,内地一直坚持个人所得税费用实行对个人的定额扣除方法,难以体现纳税人的成本费用,有一刀切的嫌疑,且不利于进一步改革的空间腾挪。相比香港,内地税率设计就少了许多量能负担的考虑,同时税率档次多、边际税率高,亦造成了工薪阶层的持续压力。
2011年6月,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了相关草案,纳税人将获退75%的薪俸税,以6000元(港币)为上限。此外,条例草案建议提高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有关养育子女和供养父母及老人的免税额和扣除上限。当时,特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可减轻纳税人的赡养负担。据称这项建议将使政府税收减少约53亿港元。
一、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
在传统经营模式下,信息的传递、交易的完成通过单据、合同等纸质介质完成,信息处理的工作量大,速度慢,差错率高,资源浪费严重,效率低下。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模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电子商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应用模式。
1、企业内部商务模式
现代许多大中型企业,机构庞大,在非网络化环境下,即使是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送也难以做到及时。企业内部网(Intranet)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商务工具,它能够提供企业内各部门、各员工之间快速、安全的交流通道。企业的信息系统间可以加强信息传递,也可自动进行业务处理。总之,企业内部网能增加商务活动处理的敏捷性,对市场状况能更快地作出反应,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的扩展,企业内部电子商务将大有作为。
2、企业与消费者间商务模式(BusinesstoConsumer)
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网上销售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在因特网上有许许多多各种类型的虚拟商店和虚拟企业提供各种与商品销售有关的服务。通过网上商店买卖的商品可以是实体化的,如书籍、鲜花、服装、食品、汽车、电视等等;也可以是数字化的,如新闻、音乐、电影、数据库、软件及各类知识商品;还可以是提供的各类服务,如安排旅游、在线医疗诊断和远程教育等。
3、企业间电子商务模式(BusinesstoBusiness)
这种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重要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订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包括向供应商订货、签约、接受发票和使用电子资金转移、信用证、银行托收等方式进行付款,以及在商贸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如索赔、商品发送管理等。在电子商务中,企业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时,公司可以用电子形式将关键的商务处理过程连接起来,形成虚拟企业。在这种环境中,一家企业的商务活动在抬手之间就会影响另一家企业的业务活动。这种企业间商务模式,使交易双方能以一种更简便、更快捷的方式进行联系和达成交易。
4、税收电子化商务模式(GovernmenttoBusiness)
税收电子化商务模式就是如今很流行的电子税收,也是GTB在现实中的主要应用,政府和企业间通过这样一种平台,在网上完成税务申报、支付、传输证明等功能。在美国,有许多企业缴纳税费都是通过号称“无所不能”的互联网来结算的:将纳税企业编号,按编号在计算机中开立户头,税务局除根据纳税人自己的申报材料建档外,还要与有关机构的数据库联网,随时获得所需的各种资料,由计算机监督企业是否登记,并对纳税申报单进行分析比较,防止偷税漏税。有了这样一个电子税收平台,纳税人申报将不必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税务人员也可以轻松地解决数据处理审核问题。这种方式既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又方便了纳税人,迅速快捷,减少了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一些不必要的交涉。
5、政府采购电子化商务模式(BusinesstoGovernment)
在BTG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采购清单,企业可以以电子化方式来完成对政府采购的响应。政府和企业站在完全平等的立场上,通过互联网来完成双方的交易。作为电子时代的甲方乙方,政府与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完成交易,一方面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便于建立监督机制。尽量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
众所周知,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性竞争空前激烈的时代,面对残酷的竞争事实,企业若想保持优势,经营者必须利用一切机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市场及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确保自己的竞争优势。电子商务为企业提供了全球性贸易环境,建立了新型的商务通道,大大提高了商务活动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各环节上,它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
1、电子商务能提高商务活动的效率
电子商务使以销定产更为简便易行,企业通过电脑网络展示自己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售前售后服务及付款条件等,客户各取所需,发出订单,企业生产部门根据电脑网络传递的订购信息及时安排或调整生产规模和品种,从而实现小批量、多品种、零库存、即时制造和交货的理想模式,适应现代社会消费潮流。电子商务的实施不但可以大大提高交易速度,加快订单处理和货款结算支付,而且可以减少人为的疏忽,一些计算机程序基本能发现业务人员输入的错误信息而提出警告或自动予以纠正,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浪费。这对严格要求单证一致的信用证结算贸易业务显得尤为重要。
2、电子商务能提高工作质量,扩大市场
电子商务增加了客户和供货方的联系。无论双方是否跨地区、跨国界,空间的障碍已经消失,电子商务系统网络站点使得客户和供货方均能了解对方的最新数据,而且电子数据交换(EDI)更加强了企业间的合作。电子商务可以提供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使企业能更及时、准确、充分地掌握市场需求信息,按时、按质提供客户所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从而加强市场竞争地位。同时电子商务可以提供交互式的销售渠道,使商家能及时得到市场反馈,改进本身的工作。
3、电子商务可降低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
降低交易成本,节省了潜在开支,如电子邮件节省了通信邮费,电子数据交换则大大节省了管理和人员环节的开销。此外,电子商务可以优化企业供应链。降低供应成本。传统商务活动是由多个中间环节组成的供应链完成的,这些中间环节必然要耗费大量的物质资源,而电子商务可以缩短供应链的长度,减少中间环节与周转时间,节省物质资源的损耗。以商业企业为例,优化企业供应链,实行直销,可以减少库存和营业面积,降低周转与管理成本。据统计,在传统商务模式下,商品从订货到售出过程中的物流费用约占企业成本的18%-20%,国外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后,目标为将该费用比例降低到10%-12%。由此可知,电子商务的应用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三、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挑战:企业必须在构建电子商务环境、重构管理机制等方面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才能在电子商务的潮流中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1、构建电子商务环境,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企业电子商务建设和功能的充分实现离不开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建设。目前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信息化基础落后与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的现代化形成了巨大反差,已经不适应甚至阻碍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企业是开展电子商务的主角,对于要参与和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来讲,必须具备开展电子商务的三个基本要素,即:(1)企业自身内部管理的现代化和计算机化,以及业务操作的电子化;(2)企业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和开展电子商务所依赖的连接网络;(3)企业要建立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应用系统。
用户在自身电子商务环境构建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系统必须具有实用性;系统必须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集中备份;系统必须具备在线扩展能力;系统必须考虑数据业务的安全问题等。只有构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环境,才能在电子商务时代继续保持企业的竞争力。
2、企业必须规范业务流程,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开展对于各类企业的好处和优势自不待言,虽然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已经具备,但最好的技术并不代表最好的结果,技术必须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机结合。供应链在企业内外是否有效展开?特别是企业的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和信息处理技术是否满足核心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标准,如数据处理是否已经电子化,如果目前没有满足,那么企业需要给出达标时间进度表;同时企业内部的采购制度是否已经公开化、制度化、标准化,采购流程是否电子化等。一个企业事实上不可能只选择一家供应商的应用软件产品,企业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放弃原有的信息系统,问题的关键不是处理企业比较标准和正常的业务数据流程,而是如何处理不同系统间的差异,这些系统是否能够在线实时传输和处理。
3、构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传统会计是建立在相关假设基础上的。在电子商务时代,由于虚拟企业、网上企业和国际企业的出现,会计主体假设需要重新定义:依据合作项目而成立合作公司或项目公司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遍,项目结束公司即结束经营,进行清算,持续经营假设将无法适应;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提供实时财务信息将成为可能,会计分期假设已显得无足轻重;电子商务中电子货币的广泛应用,将使货币计量假设受到严重冲击。由于会计假设是传统会计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它的动摇,必然会对如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计价等会计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的会计原则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合同、电子单据实现在线输入,电子货币自动划转,业务信息实时转化,会计信息自动生成,传统的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岗位设置和会计业务流程的重组将成为必然。
吸引投资人的关注
北京乐普四方节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毛文剑日前就在准备企业IPO上市,等待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批。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和深圳创业板开启的背景下,2009年中国企业上市回升势头明显,像毛文剑公司这样的中小企业迎来上市小。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共有176家中国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合计融资546.5亿美元,平均每家企业融资3.11亿美元,与2008年同期相比,上市数量增加63家,融资额则增加了1.5倍。
像向毛文剑一样,仍然有许多企业为其能IPO而奔走忙。作为发审委待审的企业,毛文剑愿意分享其准备IPO的经历。
毛文剑告诉记者,北京乐普四方节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节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的利润达到3000万,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公司计划是未来2至3年上市。
他告诉记者,企业IPO过程中,企业的规范化要尽可能早做,这包括企业的方方面面。例如,给投资人的材料要准备好,不能有半点纰漏,面对投资人不能有夸大成份。“企业在IPO过程中,投资人对他的企业提问了100多个问题,对企业的了解非常详细。”他说。
他给记者举了例子,当时投资人的问题有“产品的节电率是否高?这是从技术方面了解企业,未来的竞争可能激化?EMC模式对资金的占用和风险?金融危机的影响?”等等,而他当时是从技术的优势、客户基础、企业的规模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等方面给予了投资人答复。他说,投资人这样的问题还有许多,需求企业认真的给予答复。 对于想IPO的企业,毛文剑的建议是:企业的生产产品一定要做全国范围内所能销售的产品,其技术最好在全国范围内过硬,销售团队要持续优化,积累实力后进人自主生产和研发。
对于投资人,他们是从哪些方面选择企业的呢?英特尔投资中国总监饶洪说,企业要有自己的技术壁垒,英特尔投资关心产品中有多少是自己研发的,有多少先进性。
饶洪说,从英特尔投资的角度来看,企业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自己的技术壁垒才能在有很多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存活下来。企业不应该“把东西拿过来造东西”,之后低成本出卖。他建议企业在发展中能够不断积累,继而厚积薄发。而且,英特尔投资认为技术壁垒是可靠的,所选择的企业其技术两三年之内别的企业达不到。
新天域资本执行董事孙壮则表示:“投资方选择企业时要看的更仔细一些。如投资的是中国企业,产品与销售在国内,也要看产业链是否取决于国外的订单,而不只是局限于国内的供求关系的分析。”
孙壮说,新天域资本主要投资4个行业,制造业、消费品、医疗医药、新能源。这四个行业在2008、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新能源受国内政策影响,发展比较快,而制造业波动最大。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很多外向型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孙壮说,在选择企业时新天域资本考虑了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应对危机的措施。此外,成长期的企业要持续改进现金流管理的能力,还要不断加强和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能力,这些都是投资人所看中的。
“另外,投资人在考虑投资战略的时候,应该是考虑长期的时间段,而不是一两年的变化。金融危机使大家意识到外向型的经济的缺陷,国外的订单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方以后在看企业时要看的更仔细一些,要尽量从多个层面的搞清楚企业的情况。”孙壮说。
达晨创投北京公司总经理晏小平告诉记者,今年将会加大新经济,新模式行业的投资比重,目前达晨创投已投资60家企业,成功进行IPO的企业有6家,今年将会有10家企业在证监会进行IPO材料上报。另外,今年关注的投资领域主要在文化传媒、消费、现代农业等方面的中小企业。
解决好发审委重点审查的问题
对于急于IPO的企业而言,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意见是很重要的。“中小企业IPO融资要重点注意一些问题。”平安证券北京投行部总经理陈拥军日前在接受记者时说。
“首先要注意的是中小企业IPO募集资金运用问题,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业绩增长主要依赖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该问题是发审委关注度最高的问题。”陈拥军说,2007年被否决的38家首发企业中,有16家企业存在募集资金的投向问题,占42.11%。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也是发审委关注的问题。他给记者讲了相关的一个案例:某发行人在国内疫苗的产销量和竞争地位上并无明显优势,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使发行人新增4至5倍的生产能力,发行人对如何消化新增产能未能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且拟新生产的疫苗尚未取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有关规定。
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也是关注的问题。某公司毛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呈较大幅度下滑,在主导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市场过度竞争,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主导产品扩产项目,该募投项目未来盈利前景存在不确定性。“这种情况,企业在发审委是很难通过的”,陈拥军说。
此外,IPO过程中,发审委还要关注中小企业的独立性问题。陈拥军说,首先是,中小企业的采购、销售等业务对股东的依赖。有一案例:某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采购、销售行为主要依赖于包括股东单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单位,尤其是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与其他非股东单位的销售价格,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采购价格明显低于与其他非关联企业的采购价格。
其次是技术依赖。某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于知识产权、技术的转让、许可等技术交易安排显示发行人尚未独立取得或不能完全自主的实施相关技术和知识产权,在此方面还有赖于满足与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商业附加条件。
还有同业竞争问题。某发行人通过其下属企业收购了某企业40%以上股份,该项收购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构成了严重的同业竞争,且该种竞争持续至申报日。
“以上问题,企业没有解决好,在发审委审查时都是通不过的。”陈拥军说。
他说,企业在进行IPO时,还要注意财务与会计问题。如:财务资料真实性存疑。具体的某发行人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母公司某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关数字与申报会计报表有较大差异,发行人未提供合理的差异证明。另外,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以及发行人存在较大财务风险等问题也是发审委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