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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68号、72号明电下发后,我们按照滨政发〔200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对贯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下面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
滨政发〔2005〕1号文件下发后,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文件要求。经研究,我们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作为2005年全局的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项目。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名牌创建工作,由质量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县区局也都确定了分管名牌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局质量科每周汇总、调度全市推进名牌战略工作情况,作为每次局长办公会首先汇报和讨论的重点内容,初步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名牌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名牌工作的领导,我们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助市政府于2005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名牌工作会议。会议由市长助理××主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局长通告了全市名牌工作情况。会议对获得名牌荣誉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向市直名牌生产企业颁发了42万元的奖金。会议对今后推进名牌战略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和动员,有力的推动了名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帮助企业努力争创名牌产品
在山东名牌、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质量管理奖、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等申报的准备阶段,我们通过召开协调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名牌战略对经济发展和企业提高效益的巨大推动作用,提高企业申报各级名牌产品的积极性,根据去年制定的《2004—2007年名牌培育计划》,积极做好培育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2005年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和山东名牌申报条件,目前我市有3家企业参加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有34家企业申报山东名牌产品,3家企业申报山东省质量管理奖,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初步形成了我市争创名牌产品的团队。
为了争取我市优势产品列入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并在名牌产品评价中取得满意的结果,今年以来,市局班子成员先后与各争创企业负责人一起赴北京、济南汇报、协调工作19次,与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监局领导座谈30余次。3月17日至3月25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确定的关键时期,局领导带领市局名牌工作人员驻北京现场办公,做了大量宣传、汇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年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中,我市××企业集团总公司生产的三元素复合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等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为了准备好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材料,我们组织我××等4家企业到济南参加全省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会议,就准备申报材料请教了有关专家,并将于近期再协调省质监局有关领导、专家对我市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保证材料按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
为推动山东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我们广泛宣传,先后召开两次动员会议,极大提高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共有34家企业向市局提出了申报申请,经认真组织初审,我们从中筛选出在全省同行业有竞争优势的26家企业的28种产品,帮助企业一起修改完善了申报材料,向省质监局推荐申报2005年山东名牌产品。
三、强化质量基础工作,建立发展壮大名牌的长效机制
争创名牌是一项系统工作,重点是要在加强质量管理、搞好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上下功夫。为此,我们在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名牌产品、质量管理奖的同时,注重加强技术基础服务,通过帮助企业进行质量教育培训、运行ISO9000系列标准、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等措施,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水平。其中,为了促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市局有关业务科室与名牌生产企业签定跟踪服务协议,帮助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大做强名牌。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质监系统为企业提供各项服务958人次,帮助解决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相关问题128项。通过帮助企业开展名牌争创活动,强化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加强宣传调度,努力营造名牌工作的良好环境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外开展质量奖活动的成功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市农业、制造业(含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建立以推广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为基础,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决策为科学决策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促进企业或组织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适当考虑企业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植等政策,确定授奖奖项。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按农业、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等分别进行评定,原则上全市每年评定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的企业或组织不超过3家。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审核市长质量奖的评审结果和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第七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管理监督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
(二)审核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及工作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三)审批市长质量奖评审员资质标准与工作守则;
(四)受领导小组委托,组织成立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五)审查、公示评审结果,向领导小组提请审核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名单;
(六)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的质量工作行为进行监督。
涉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应邀请市监察局参与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监督工作。
第八条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其职责是:
(一)拟定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工作程序等;
(二)拟定评审员资质标准及工作守则,选拔、培训、考核评审员;
(三)负责受理市长质量奖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四)向领导小组报告市长质量奖评审结果。
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质量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协助秘书处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
第九条市有关主管部门、各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协会分别负责本系统、本辖区和本行业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培育、发动和推荐工作,宣传、推广获奖企业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协助推荐本行业、本地区的专业人员担任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企业或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和服务业三年以上;
(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五位,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市主管部门、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市长质量奖”称号:
(一)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
(二)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而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三)近三年有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方法
第十二条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应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借鉴和吸收国外质量奖相关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市长质量奖评定的基础,也是企业或组织自我评价的依据。
第十三条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参照国外质量奖评定标准和全国质量管理奖评定标准制订。评定标准包括领导,战略,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测量、分析和知识管理,以人为本,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七部分。每一部分的每一条款都应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分值,标准总分为1000分。
第十四条为保证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农业、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等分别制订评定标准实施指南。实施指南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标准,以保证市长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五条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根据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可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市长质量奖评定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评审,须对照评定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的评审得分不得少于600分(含600分),当年申请企业或组织未能达到该行业评分标准的,该奖项将空缺。
第五章评定程序
第十八条每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定前,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本年度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起始和截止日期及工作安排。
第十九条企业或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按照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经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行业协会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秘书处受理。秘书处对申报企业或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初步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二十条秘书处建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并组建若干行业评审组,各评审组必须由3名以上的评审员(其中含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评审员应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从事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市长质量奖评审员资质标准及工作守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秘书处组织评审组对企业或组织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照评定标准逐条评分,形成初评报告,并据此提出现场评审名单。
第二十二条通过申报材料初评后确定的企业或组织,由评审组按评定标准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第二十三条秘书处根据初评报告、现场评审报告,按实际得分排序,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侯选名单,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后形成初选名单。
第二十四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的初选名单后,确定拟奖名单。
第二十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奖名单。
第二十六条经公示通过的获奖名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准后,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由市长向获奖企业或组织颁发市长质量奖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七条市政府给予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各50万元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第二十八条市长质量奖评定和管理经费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专项资金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
第七章监督管理
根据《*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保证首届省政府质量奖的顺利实施和科学评价,现公开向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各界聘请首届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员(名额不限)。有关事项如下:
一、任职资格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法律法规。
(二)熟悉或掌握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卓越绩效评价标准及管理模式等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三)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经营实践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六)公正廉洁,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七)年龄一般在30-65岁之间。
(八)参加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请者个人声明》(附件1)和《*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确认已全面理解并接受相关要求后签字。
(二)申请人需填写“*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员申请表”(附件3)。
(二)请申请人将以上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于3月18日前报送当地市质监局质量科(处)。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参加有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被聘请,有效期为三年。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主要工作是负责开展申报资料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价等,评审时间约计10天。
(三)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工作,评审专家组成员更多的是履行社会责任,并无固定报酬。
四、联系方式
地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邮编
联系人:
关键词:优质工程;工程质量;市场竞争;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质量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它既有一般产品质量概念所具备的内容,又因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具有更为广泛和特殊的内容,其影响力比较深远。通过参加公司项目创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笔者认为创建优质工程需要从以下几个相关因素着手努力。
1企业整体素质是基础
1.1决策层重视是工程创优的先决条件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时代,产品质量就是市场的通行证,尤其是建设工程质量,无论从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环境等方面,还是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角度,质量始终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决策层必须充分认识到项目创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其对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的影响。从客观角度,创优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项目管理的必要手段,通过工程创优,可以带动企业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以达到用户满意、占领市场的目的。
1.2员工素质是工程创优的基本条件
项目创优需要全过程控制,而全程控制必然要求全员参与,这也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因此需将创新及创优的意识灌输给每位员工,充分发挥项目团队每位员工的潜能,把过程控制变成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当然这是一个强化的过程,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
同时根据员工队伍实际状况,制订科学实用的培训计划并有效地实施,分层次、分对象进行培训,包括业务技能、质量和安全意识、项目管理以及各种专业资质等方面的培训,从而使质量意识和创优目标真正变成公司的理念,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和工作目标,而不仅仅局限于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口号。
1.3事先策划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
公司决策层应在工程还没有实施之前就开始思考如何创优,而不是等到项目已经建成才想到创优。只有带着强烈的创优理念去设计、施工、管理,追求高质量的项目目标,才能促进技术的不断创新,才能挖掘项目的新、奇、特。创优意识是取得良好成果的基础,在项目策划之初,首先要了解技术现状,通过分析对比产生创新的思维,这样在工程伊始就确定创优目标,并围绕目标制订创优规划、编制创优计划,明确指导方针、目标,分解创优活动。创优计划应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以及时间节点,分节点、分步骤策划,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编制统一创优表格,把创优工作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2过程控制是保障
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在“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下实施的,这就意味着实施工程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项目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创优”为核心,强化过程控制。
2.1创新思维、优化设计
按照规定,申报评选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并已同时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设计奖。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项目,应已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争创优秀设计奖也应做好事前策划,客观判断项目难度,评估创优创新潜力,确定创优目标,用创新的思想开展方案设计,并在缩短加工流程、优化总平面布置等各个方面多下功夫。
2.2严把设备材料采购质量关采购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
采购工作不仅具有专业种类繁多、技术要求严格、专业接口复杂等特征,而且还具有周期短、业主要求严、控制环节多、采购干预大等特点,所以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首先,要制订系统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模式、采购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保证项目采购的顺利进行。其次,应建立采购管理的专业化机构,挑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政治素质较高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采购工作,同时要严格选择和评价供货厂商。拥有完善的采购制度、专业化的采购机构和适合的供应商等“硬件”之后,还要对采购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纠正或预防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人为的或突发的事项,其中包括监造、催交催运、包装、运输、货物检验、交接及收尾服务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需要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采购质量。因此,要切实加强管理,对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
2.3以科技创新为亮点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在加快把现有成熟设计、施工技术集成升级为专利、专有技术和工法的同时,坚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采取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等方式并举,积极突破短板技术,攻克急缺技术,储备未来技术,以强大的技术实力提升项目创优的竞争力。
2.4质量与工期的平衡
达到符合要求的质量标准是项目创优的先决条件。在施工过程中“保质量、促进度”是工程建设公司永恒的主题。进度和质量是工程的一个矛盾统一体,不能分割开来。当质量与进度发生冲突时,进度必须服从质量。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促进进度。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而工程进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努力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合理的施工计划,就无法保证按期完成合格的工程;相反如果盲目追求工期,质量难以控制,就难免会产生施工质量问题。因此在施工高峰阶段,或工期要求紧的情况下,仍要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决不能以降低质量标准去抢工期,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工期的关系,使二者协调发展。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到以质量促进度,以进度创效益,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例如工程建设公司通过推行“图说质量”、 “首件样板制度”等活动,在每项工作开始前,制订该项工作的模板实例,此后的工作按照同样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对于关键点严格控制,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成功率、合格率,减少或避免返工,达到保质量促进度的目的,确保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创优标准要求。
2.5注重分包管控
对分包单位实施管控,注重对其企业资质、项目执行能力、信用评价、关键岗位人员(
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资格的验证,确认其是否能满足项目创优的基本要求。
严格落实人员与设备进场审查、方案与计划审查、进度控制、质量与HSE等管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创优目标需及时向各分包方传递,并要求工程分包单位将创优目标具体分解到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加强与分包方的沟通和反馈,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定期考核评比,建立分包单位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促使分包方自觉执行项目管理要求和创优计划,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3申报资料是关键
俗话说“编筐窝篓,全在收口”。评委组对于参评项目的直观认识尤其是第一印象通常来自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往往在创优项目的评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佐证作用,
因此申报资料的准备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分析工程项目的执行难度,让评委了解到工程的执行难度,为评委提供推荐项目获奖的理由,这是获奖的前提。
二是要总结工程的亮点和创新点,这是国优工程评审组最关注的内容,也是获奖的关键。创新成果总结,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内容。上述内容应区别于竣工资料里所要求的工程总结,注重突出“创新”二字,阐述工程中所采用的设计方法、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措施等,以及解决或突破了何种关键技术难题,该技术在国际上处于何种领先地位,取得了何种实质性创新成果,该技术是否完全属于自行开发研究,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对投资效益、社会效益、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三是申报材料中还应该包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资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科学技术研究报告、图纸、图片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在各种评审过程中获得的评价、上级部门的认可等。同时,申报材料做到“四个齐全”,即项目建设合法性确认资料等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验收资料、各项专项验收资料、项目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可追踪的落实资料齐全。
四是应注意申报材料外观质量,按标准装订文字排版风格统一,没有错别字,叙述内容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应前后一致。
五是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所提供的工程简介DVD光盘内容应涵盖工程简介、立项、可研性报告批复、合法性证明介绍、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案、主要施工过程介绍、工程主要特色部位介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介绍、节能环保措施介绍、业主、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内容,并紧紧围绕工程质量这个主题,避免拍成使用浮夸广告词的宣传片。应特别注意解说词和镜头画面相对应,避免出现指东说西的情况。
4结束语
优质工程体现的是项目团队所承担的工程建设质量的整体水平,要想使项目成为优秀的作品,就必须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认真总结,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切实有效的控制,时刻体现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才能创建优质工程,展现出公司的综合实力,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村民自愿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劳为前提,政府奖补为引导,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和边远山区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防止盲目攀比。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试点村的确定
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在选点上做到三看,即:看村班子战斗力强不强,项目需求急不急,建后效益好不好。近年来,我县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水灾、冰灾等自然灾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受毁严重,村民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坚决拥护,县政府决定,财政挤出200万左右资金,作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项目配套资金,同时争取中央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将受灾严重的乡镇作为重点试点乡镇,村级班子战斗力强,项目建设需求急、建后效益好的村作为试点重点村。试点村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全乡镇各村、支两委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并进行公示。全县23个乡镇全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我县有296个行政村,按省里规定20%的试点面,计划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村64个,占村总数21.6%。
四、奖补办法
1、奖补范围
奖补项目范围限于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并完工的试点村村内户外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劳为前提,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和村内公共绿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劳限额标准的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既要防止已建成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也要防止重复补助和奖补。
2、奖补标准
财综改号文件规定: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则上不得向农民筹资,对农民筹劳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的村,政府按村或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对覆盖面广、受益面大、投入相对较多的议事项目,由县市区提出申请,经省综改办审查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奖补比例。我县1984年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现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根据省里规定,我县试点村只筹劳不筹资,筹劳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工日,根据项目工程大小,每个试点村或项目奖补5-10万元以上。
3、奖补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一事一议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湖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劳决议》并附村民表决的签名记录、项目决算表等。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深入试点村逐项审核其筹资程序、额度、用途等是否符合筹劳政策规定,有无变相以资代劳,是否按规范程序进行了一事一议,项目是否竣工并合格,决算是否真实,并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
审批。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收到乡镇的申报材料后,组成联合核查组,实地勘查,形成核查报告,并在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负责人审批。
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综改办和减负办的审批意见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结算户,村内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
资料归档。乡镇财政所和乡镇经管站负责本辖区内村民一事一议项目所有程序和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并建立项目奖补资金台账。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建立全县村内一事一议项目和资金奖补专账,实行档案化管理。
4、资金监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实行集中检查审计与社会监督相给合。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组织相关部门按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成村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审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综改办、县减负办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调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地方立案查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中上旬)。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国农改号、财综改号和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项目报批阶段(年9月底)。9月20日前各村委会在广泛听取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9月15日前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9月2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本辖区内项目并附各项目申报材料向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申请审定批复财政奖补项目。县综改办和减负办在月底将审定结果通知到乡镇。
3、项目实施阶段(年10月至l2月底)。各乡镇根据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审定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设。
4、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下旬至2010年1月下旬)。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村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筹资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前期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范程序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六、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村建设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机遇难得,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农民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实行财政奖补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服务“三农”、以民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把握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村级一事一议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3、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乡镇和试点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规划,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4、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县政府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切实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其他支农项目的政策衔接,既确保项目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又防止财政重复多头补助。
5、加强督查,实行奖惩。县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检查督查相结合,督查结果与后续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开展得好、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乡镇、村,后续项目安排时优先;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乡镇、村,少安排或不安排后续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多头套取财政支农资金的,依法依规查处。
6、大胆探索,认真总结。积极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探索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支持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界定资金范围
市级财政扶持企业财政性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从扶持方式看:包括对企业的奖励资金、补助资金、贴息资金、资本金注入等专项扶持资金;从资金用途看:包括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节能与循环经济、上市、开拓市场、创立品牌、提升质量、融资、进出口奖励等。
二、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项目主管部门是扶持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提出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和扶持重点,编制扶持资金的预算建议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资金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对拟列入扶持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组织和监督扶持资金预算的执行;向市财政局报送扶持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扶持资金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财政部门是扶持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扶持资金管理制度;对报送的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扶持重点及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内容;对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企业扶持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逐步完善对扶持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和对规定范围内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三、严格项目扶持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整合、统筹各类扶持我市企业、产业、项目的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企业政策的兑现及扶持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税收贡献大、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并分项目的轻重缓急,突出重点。
(二)强化绩效,分类支持。强化在安排项目上的绩效观念,明确所支持的项目应达到一定的税收、创汇、新增就业、生态环保等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根据项目资金筹集方式和企业性质等特点,应合理选择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入股等扶持方式,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扶持资金应当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申请企业应将所获得的专项资金纳入企业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四、加强项目申报管理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除按政策、文件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申报项目必需的资料外,企业应提供对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要求企业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首选进入省财政厅“优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单笔补助或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的,必须选择进入“优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次选择在市工商登记的合法会计师事务所。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县(市、区)级项目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初审,市级项目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审核人员对资金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负责任的审核,并签名以示负责。县级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先报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复审后再报市级财政部门。
(五)市级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项目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五、强化项目评审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的项目论证评审制度,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需专家评审的,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财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抽取的专家应在3名以上(单数)。在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监督评价等环节产生的聘请专家、委托中介机构等管理费用在专项资金预算中单独编列,由市财政局具体核定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标准,严格按相关财政财务规定执行。
六、规范资金扶持和拨付方式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要在专项资金安排前进行现场核查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项目在项目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5天以上(含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资金分配方案,需上报市分管领导审批的,应经领导审批后下达资金安排文件。对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导致项目建设停滞不前或撤销的,不予拨付资金。
(一)扶持资金属无偿补助的,企业一般应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
(二)以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上)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
(三)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或项目,根据企业或项目新增地方税收等情况,一般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
(四)扶持国有控股企业、可形成固定资产且扶持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一般采取注入资本金的方式予以扶持。
(五)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扶持。
扶持资金的拨付原则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对县(市、区)企业的扶持资金由市财政通过财政体制下达至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需要县(市区)配套的资金,县(市区)应予配套。
七、加强项目跟踪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应对扶持资金扶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结合各项扶持资金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对扶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将逐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下一年度扶持资金预算相挂钩。
扶持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
(二)挪用、截留、侵占专项资金;
(三)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四)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2014年上半年科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我市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32家。2014年,省达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市金木工艺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了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申报材料经过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等七家单位初审、会签,已报至省经信委等待评审。2014年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市联合制药有限公司正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准备申报。
2、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在市场竞争中起到的作用,今年上半年,我市省强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研发的功能性风味增强肽通过专家鉴定,被评为省级新产品。老炊食品有限公司研发的“老炊”牌复合牛肉粒、药业有限公司研发的灵芝提取物孢子粉片等也做好了新产品认定资料准备工作,近日将报请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鉴定。
3、做好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今年,我市择优推荐了联合制药有限公司、香料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2014年度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联合制药有限公司申报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文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13年度省质量奖。
4、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类申报工作,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基于物联网的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研制与应用示范”申报了2014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金森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行业铅烟及铅尘净化装置技术创新项目等8个项目申报了省企业技术创新财政专项等。目前,这些项目都在评审过程中。
5、落实扶持奖励政策。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3]25号)文件,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新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3万元。2012、2013年我市共有1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9个产品被评为省级新产品,上半年,通过我委的努力落实了市政府对2012、201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新产品的政策奖励,共兑现奖励资金297万元。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企业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二、2014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为贯彻落实我市实施创新引领战略,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我市正积极推进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目前,由我委牵头起草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初稿已形成,待与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七部门会商后报请市政府审批。
2、做好技术中心企业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为让企业更准确的了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的相关流程、规定,解决一些企业对技术中心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我委拟于近期聘请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省直有关厅局业内专家,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准备申报技术中心的企业开展一次业务知识培训,对我市技术创新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要求等进行讲解,使企业申报、评价、管理更加规范。
3、做好技术创新类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管理,重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006至2013年我市获得省级技术创新类专项资金项目共66个,现已验收16个,根据工作安排,我委以正式文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7月中旬前做好项目验收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待收集汇总后分类别报请省经信委开始验收。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市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我市第一轮(2007年~2009年)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
1、申报范围和时间:
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⑵第一轮重点专科重新申报;
⑶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上报授予证书,一并公布。
申报专科需由所属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办;县(区)所属单位须由县(区)卫生局初审后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
2、申报资料:
⑴填写《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一式3份;
⑵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⑶《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中填写的科研成果、专科、论文、论著、人员资质、奖励证明及大型器械发票等硬件材料的复印件。
《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可从市卫生局科教办公用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密码:3861531。
3、申报条件: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⑵医学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级医学专科学会常委或市级医学专科学会的主委、副主委;有较强的医疗、科研和培养优秀医学人才的能力,专科带头人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或副主任医师4年以上资格,并有2名以上从事本专业不少于2年的副主任医师。专科具备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专科人才队伍。科室文化建设好,技术质量高,有能满足临床和科研需要的医疗、护理、医技和药剂人员。
⑷人才培养能力:是全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承担医学大专院校的临床带教工作10年以上;积极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农村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⑸基础条件配备:有足够的工作用房,病区不少于40张床位,医护人员配置符合标准,无病区的专科设置结构要符合相关要求(如医学专用科、影像等);具有使该专科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的临床诊疗和实验设备,能够开展相关实验研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科研任务。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有能力争取到其它科研经费支持,具备科研攻关能力。
(二)评审
1、评审原则:
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⑵坚持鼓励创新、择优确定、优胜劣汰的原则;
⑶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⑷坚持社会公示、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2、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⑴初审(2009年7月21日~8月20日):
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专业性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技术评审。
⑵专家评审(2009年9月1日~10月31日):
由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专科的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评审,以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论证及现场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同时对照《评审标准》逐项进行实地考评。
(三)公示
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按照“择优确定、合理布局、全面评审”的原则,经研究确认后于2009年底之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认定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局认定并授予“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2010年~2012年)牌匾。
三、奖励
1、市卫生局设立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发展基金,重点专科所属单位按不低于1∶1配套基金奖励。
2、发展基金(含单位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重点专科的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开发、、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
3、奖励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允许挪做它用。
四、管理与考核
1、总体思路:在重点专科管理上,鼓励应用性研究和临床适宜诊疗技术研究,扶持基础开发性研究。我们要以顺应疾病普的变化,以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导向选择重点发展专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保证专科的高水平,以人才培养为基础增强专科发展后劲,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促进专科的健康发展。使我市尽快建设具有优势特色和一定规模的重点专科群,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2、重点专科建设每轮周期为三年,此轮为2010年~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