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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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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二、上报范围:

1.校园内涉及人身和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

2.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

三、受理部门:

1.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向总务处汇报,涉及教学安全的隐患向教务处汇报,涉及其他安全的向政教处(包括卫生医务室、生活指导教师办公室等)汇报;也可以向学校校长办公室、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2.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监督所等)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四、操作程序:

1.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向各受理部门汇报。

2.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

3.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判断隐患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

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汇报。

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受理部门应及时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同有关方面通报。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是抓好消防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大队要抓紧编制消防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全县所有项目建设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做到消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抓好消防队伍建设。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城市消防队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备防护装备,保障消防经费,增强消防力量。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要明确主管消防领导,配备专职消防员,组建消防应急队伍。各乡镇要按照有车、有房、有人、有经费的“四有”标准,建成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并投入执勤。

三是抓好消防设施建设。按照消防规划,在对原有市政消火栓维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在新建或改造道路、新建民宅或商住楼时,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购置大吨位和高喷消防车,配备消防设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尽快落实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工作。

四是抓好四个能力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推进、提高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建设。

五是抓好消防制度建设。建立全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县公安局要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保障物质,建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库,装备器材配备达到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值班备勤制、隐患排查及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组织救援。

六是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开展消防知识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有工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力度。

二、排查隐患、强化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继续对商场、学校、网吧、歌厅、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全县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整改,经验收合格一个,营业一个。建设局要拆除县城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开工前的检查验收,重点对建筑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交通局要对事故多发地段的道路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客运车辆的车况、证件检查,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从源头加强客运车辆监管。交警队要加强交通安全巡逻,在主要事故多发地段、路口设立检查点,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辆载人行为。各乡镇、广电部门要加强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严禁元宵节期间乡镇各秧歌队、文艺表演队乘坐非客运车辆,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1、要狠抓“三项责任”的落实。按照消防安全三项责任分解的要求:一是落实主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确定专职消防安全员,消防重点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巡逻队,强化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检查验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安装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消防网络体系建设,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2、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和严格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加大消防工作力度,逐步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提高防范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一是强化责任,即强化镇、村(社区)两级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的监管责任,单位法人的主体责任,辖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夯实基础,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监管单位和全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防控火灾的物质保障;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日常检查监督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日常防火检查监督

日常防火检查作为消防安全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火灾隐患,控制火灾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在责任范围内按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的严重等级确定检查的项目、方式、间隔时间(附表1供检查监督时参考)。

(二)专项整治

1、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确定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制定本村、社区、部门年度整治计划,并抄送镇安办。

2、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根据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另行专项部署)。

四、保障措施

(一)责任范围的划分(附件2)

按照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划分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监督。按照镇直部门职能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相关的行业、系统、单位由镇直部门负责监管;除上述列举的单位和行业系统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村、社区负责监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应分解到各警务室,明确责任范围。

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检查监督职责,形成日常检查监督、隐患排查工作以分片负责的责任单位为主,整治工作以辖区公安派出所为主的工作分工机制。涉及到吊销执照、拆除、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的,工商、文体、卫生监督所、执法、电业、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二)工作机构的职责(附件3)

1、强化联席会议的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要求,镇政府负责部署、协调、统筹安排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阶段安排工作落实;通过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日常工作由*派出所指定一名副所长和一名经办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镇安办根据相关内容同时予以协助指导,镇直部门和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各村、社区和负责日常检查的镇直部门、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的负责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主动拟定方案,提出措施,掌握动态;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2、*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中的指导推动、检查监督、实施整改的作用;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平台,明确划分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各“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将辖区内“城中村”、“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3、镇直各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管理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跟踪挂牌督办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抽查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4、镇安办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同时对与本部门职能相关、本辖区内责任范围以外的消防防控目标也应主动掌握防范工作的动态,积极协助、配合责任单位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居活动,建立一个以上的消防安全示范村或示范社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验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要将消防安全作为首置条件,严格把关。城建办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并同步实施。监察室、效能办应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附件4)

各责任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时,根据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按附表中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所列项目逐项对照检查,作出评价判断后交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若被检单位对评价判断有异议或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应发给《整改通知书》,除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出口通道、“三合一”、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严重等级高的要立即整改外,其余的整改项目一般要求在7天内整改完毕,对整改项目在整改期满后7天内进行复查,并视整改情况当即制作《复查意见书》并送达,对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改的,应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予以处罚。上述书面资料均应分类归档。

(四)宣传培训

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是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安防人员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在不同的层面上,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1、各村、社区应大力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广泛普及防火、逃生等基本知识和公共场所、通道的消防安全要求。

2、配合区消防大队加大对机关、各重点单位、社区、物业的安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安防从业人员掌握维护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并作为健全完善安防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

3、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其他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其对做好本企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保证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也避免因消防安全问题被追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从而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物质投入,注重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

4、加大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专业市场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提高检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五)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人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工业集中区和专业市场,要按照镇政府的总体要求制定消防专项工作方案,并作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负责消防专项工作计划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作为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导督促下一级单位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部署落实,形成纵向逐级下达,横向逐项分解,环环相扣,具体到人的工作局面。

(六)例会、抽查及通报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召开的次数。会议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汇报年度计划、季度安排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二中队等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镇安办通报有关火情,镇政府部署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每次例会情况做好记录,收发各单位应报送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存档备查。

2、季度抽查制度

镇政府将根据辖区防火工作的特点,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对各村(社区)及其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工作,对抽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3、季度通报制度

镇联席会议将对各村、社区和镇直部门每季度日常检查、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火灾四项指标进行通报。

(七)资料收集、归档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派出所都要建立消防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各季度向镇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其他专项工作的书面材料,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各社区室外有悬挂其他群团组织、职能部门标牌。

社区牌子具体有:

1、民政局: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大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工作办公室。

2、军人事务管理局:社区拥军工作站、富强社区退伇军人服务站。

3、市司法局:百姓说事点、综治中心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禁毒办公室。

4、市公安局:“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社区警务室。

5、市妇联:富强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护妇女权益人民调解工作点。

6、市政法委:富强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站,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

7、市委组织部:党员谈心室,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

8、市委宣传部:新时代传习所,学雷峰志愿服务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9、市总工会:社区联合工会职工服务站。

10、市文广新局:社区阅读空间。

11、市武装部:民兵之家。

12、市消防大队:社区微型消防站。

二、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社区实际工作情况只能了解到居住在本辖区居民的家庭情况,完全不能掌握其亲属关系,可事涉部门要求必须社区出具相应证明,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市公证处需要证明办事人的一些具体信息时,多年来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并盖章,一些取证的内容应由公证处自行取证,社区无法证明,例如:居民已故多年要求出具死亡证明。

2、婚姻证明应由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

3、亲子证明、同音不同字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居民之间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等)需要社区出具证明,此证明应由公安局开具,现在都要求社区开具证明并盖章。

4、社区失业人员去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时出具收入证明。

5、申请公租楼,要求社区开具收入证明,此项工作应由房产自行调查,社区无法证明。

6、已故老人存折取钱,应由银行管理,不应该要求社区开具证明并盖章。

7、法院要求社区开具此人下落不明和原(被)告家庭困难缓缴诉讼费的证明,此项工作应由法院自行调查。

8、保险公司要求社区出具被保人或投保人相关证明,投保书在投保时已体现其相应法律效应,如需证明材料应保险公司自行解决。

9、财政局要求居民出具的无收入证明,社区无法证明。

10、社保要求居民出具的零就业证明,社区无法证明。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活动,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批服务水平高、管理标准高、人员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侯家塘街道试点工作成效,以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活动为依托,通过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使全区物业服务项目达到“服务贴心、安全放心、维修省心、环境舒心、和谐同心”的最终目标,实现全区优质物业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环科园、区维稳办、区文明办、区城乡建设局、区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计生局、区消防大队、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由邓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及工作协调。

四、试行时间及范围

试行时间:年7月至2012年12月

试行范围:辖区范围内物业企业进驻满一年(新开发项目以交房为进驻时间),且物业管理面积在5万㎡以上的住宅型物业服务项目和2万㎡以上的商务楼宇型物业服务项目。

五、考评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考评办法

星级服务项目考评分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次,其中五星级名额占参评项目总数的5%,四星级占10%,三星级占15%,根据分值排名确定。考核打分采用100分制,考核标准参照《区住宅型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细则》和《区商务楼宇型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细则》。评定标准为:

三星级:考评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

四星级:考评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87%以上;

五星级:考评总分95分以上(含95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92%以上。

(二)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申报时间为年7月。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星级物业项目申报表》,项目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商务楼宇需另提供证明其建筑用途的相关报建手续。

2.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申报项目及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3.动态管理:考核期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将对参评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暗访或抽查(含市、区文明创建督查及文明指数测评情况),对暗访或抽查情况较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记黄牌警告。动态考核情况作为验收考评的参考依据,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考评验收:2012年11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街道、社区组成交叉考评组,对参评对象进行考评打分。考评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查和业主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汇报:验收之前,各申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写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创建自查工作汇报,打出自评分。

查阅资料: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电梯运行、保养、维修记录、电梯年检标志;业主投诉、回访记录;车辆出入记录、保安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记录、门禁、监控和定期维护记录、小区巡查记录;员工培训记录;消防设施设备检修记录等。

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企业管理项目的环境、小区或楼宇的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情况;小区车辆、人员出入管理情况等。

业主满意度调查:由项目所在社区以发放问卷的方式随机抽查30户业主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是否到位以及服务质量情况。

5.综合评定:召开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并结合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确定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名单,并将结果上报区人民政府。

6.结果公示:考评结果在区政府公众网、区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重要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由所属街道在所申报物业服务项目的小区内显眼位置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15天,公示期满且群众无异议的方能评定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评结果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表彰奖励:2013年1月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大会,总结、推荐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对通过验收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表彰,授予星级奖牌。

(三)一票否决

参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在国家、市、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扣分较多,严重影响长沙市或区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

2.发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因矛盾激化引起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生违法生育或漏报、瞒报被计生管理部门查处的;

4.动态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

(四)结果运用

1.未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物业服务项目,不能申报创建市、省、全国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2.考评结果作为市住建委、区城乡建设局进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度审验时的重要依据。

3.对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项目,市、区、街道将联合向市、区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推荐项目服务企业。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扬、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工商分局、区建设局、区建管站、区房产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经贸委、区国资办、广电处、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营业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公,由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并集中办公。

各街镇乡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

(二)集住宿、仓储、经营、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三)公众聚集场所;

(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

(五)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各街镇乡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组织辖区单位集中统一行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隐患整改,大力改善本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区城管局负责消防通道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堵塞、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整治消防车道上空设置户外广告、架空雨篷等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的现象;整治建筑外墙设置户外广告牌,封闭或遮挡建筑外窗,阻碍消防灭火救援的现象。

(三)供电公司负责供电产权线路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供电线路私接乱拉、敷设不规范现象;供电设备老化、线路老化现象;建筑周围、消防车道上空架设电线电缆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现象。

(四)区水务局、市水务集团营业所负责市政消防供水系统的整治。重点整治现有消火栓被圈占、埋压、锈蚀、损毁现象;完善商业密集区街巷内的消防供水管网,按消防技术规范增设市政消火栓;结合城中村、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安装消防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

(五)区房产局负责规范物业管理机构,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经费。重点解决多业主市场及多业主建筑物的统一物业管理问题;在商品房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中列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对市场、“三合一”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发放。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场所,督促该场所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公安、消防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需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按程序办理。

(七)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治安、户政、经保、文保、消防等业务部门及基层派出所,要按照属地原则、管辖权限,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用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三合一”场所及居住楼内私设仓库现象进行摸排清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功能;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积极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法律服务。

(八)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的整治。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窗户设置铁栅栏、安全出口锁闭、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要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照明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开学第一周安排一堂“消防教育课”,每学期开设“消防教育课”不少于4课时,并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九)区文体局及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数,建立推进表,彻底整改一批突出的火灾隐患。区文体局要将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作为核发文化证照的前置条件;对于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或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予以取缔。

(十)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重点部位和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建立、重点岗位人员职责是否明确、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订并组织演练;治理走道设置临时病床、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以及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酒精炉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对锅炉房、危险品库房、液氧储罐、高压氧舱等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储存和使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十一)区旅游局负责宾馆饭店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二)区经贸委负责商业单位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不全或遮挡、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查处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明火照明、电(气)焊作业,柜台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以及超员超时经营等行为;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三)区国资委负责所属出资企业的整治,督促出资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扩大防火分区、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经常、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

(十四)区建设局、区建管站负责在建工程的整治。重点解决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制度不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以及无消防水源、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检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灭火装备和施工作业防护设施情况,临时消防给水管线设置、运行情况;整治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大量可燃物品的问题;整治建筑外墙使用节能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章进行电(气)焊、动用明火取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十五)区委宣传部、广电处负责消防安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危机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迅速掀起,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年至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份至7月份)

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适时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督办会、汇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督查验收阶段(8月份)

区政府将对各街镇乡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对于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实行问责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铁腕整治。各街镇乡、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以“铁面孔、铁手腕、铁纪律”认真督促整改,切实做到除患务尽。同时,要加强配合,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整治信息,对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光;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面增强公众的消防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7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7月份体育馆工程开工奠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体施工人员紧张施工,体育馆工程目前为止已完成地面附着物清理和“三通一平”。土方工程已完成28万方,占总土方量的65%,静压桩已完成305根,完成总数的75%,地基开挖已完成一半,混凝土预制桩破桩头完成一半,正在进行垫层处理。整个工程正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搞好后勤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体育馆工程地处吴家关汾河滩地,占地面积300余亩,界内有变压器、高压线路、电杆、水井、树木及各种农作物,地面附着物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牵涉千家万户,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我们首先与城区办、城建局及吴家关村协调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同时与参加丈量、清点、监督的市财政、市纪检等部门联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清查、赔偿工作,确保体育馆施工单位能按时、顺利进驻工地。

“三通一平”是工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工程按时开工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及时与城建、电业、城区办、吴家关村联系,在他们的大力配合支持下,顺利实现了路通、电通、水通、场地平整。与供电部门配合装配了容量为250KVA、400KVA两台变压器,保证了工程用电,但由于电力负荷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加之线路检修出现临时停电,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我们还专门配备了200KW发电机一台。与网通公司联系给施工现场接通了通信专线,保证了工程信息能及时高效的传递。饮水问题关系到每个工人的身体健康,而工地水源井浅,大肠肝菌严重超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郭市长亲自与供水公司联系要求加班加点接通了自来水源。因施工队是首次来河津施工,人生地疏遇到了一些施工与生活困难,我们就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如熟悉建筑市场行情、联系各种机械设备等。

二、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工程合法进行

体育馆工程是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市的一项重大的公益性工程,从开始立项、到征用土地、地质勘测、设计、招标,我们都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立项不到位不开工、各种手续不齐全不开工。对此我们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努力完善各种手续,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市发改局、城建局、土地局、环保局、地震局、人防办、消防大队等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的配合,在他们严格把关审批的基础上,配合我们多次跑运城走太原,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保证在开工之前基本上完成了立项审批、土地审批、城建的“一书两证”、环保、消防、地震等相关的一系列审批手续,从而确保了工程的合法化,为今后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挑选施工队伍

体育馆工程是我市今年的一号工程,规模宏大,投资额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市民极为关注。我们只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提高工程透明度,才能使领导放心、市民信任。工程设计共有三个单位的七个方案,我们采取了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在龙门广场公示,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并聘请了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最后敲定天津大学设计院设计的大雁展翅方案,此方案意寓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一步一个新台阶、蒸蒸日上,展翅飞翔,走向全国,飞向世界。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我们在多次调查走访的基础上选定运城市宇衡招标有限公司招投标。同时在《运城日报》、《山西日报》和建设网站上了招标公告,并对所报名的施工队伍的资质、业绩及队伍的整体实力进行了考察比较。为做好工程标的,我们选定了两个实力较强、职业道德较高并有着合法资质的省级事务所来完成。为了保证投标的公正、合法,我们将工程的投标委托给运城市城建局并由运城市监察局派人监督,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采取了电脑随机抽选法,选定专家评委进行打分论证,省第五建筑公司以土建工程1839.88万元,网架工程895.39万元,工期270天中标。到目前为止,我们共进行了土方工程、监理公司、土建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等四方面的招投标工作。监理招标组织了城建、质监、纪检等多方面工作人员,并聘请了有关专业人士,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定了临汾开天监理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施工监理。

四、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速度和质量,我们先后制定了《体育馆建设计划进度表》、,《体育馆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体育馆建设工地值班制度》及《体育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我们抽调体育发展中心8名工作人员在工地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同时聘请了两名专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干部进行监督,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从原材料进场复检、钢筋网架制作安装、混凝土浇注、压桩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纠正。派专人到实验室监督试验,保证了工程质量。工程刚开始我们就多次强调文明施工,现在从原材料堆放、工人挂牌、戴帽上岗、机械设备搭设工作棚、各种操作规程、警示牌、施工平面图布置、门卫、工地食堂、宿舍等都达到了文明施工要求。冬季来临之前,我们考虑到寒冷气候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多次在例会上强调提前做好冬季施工准备工作,并督促施工队在现场安装了3个锅炉,要求预制桩采用蒸气养护,并盖了草席及塑料布。混凝土浇注时,计划采用水加热搅拌,确保工程符合技术规范。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接待了多次上级的检查参观。

总之,四个多月来,体育馆工程通过我们上下齐心努力,昼夜奋战,辛勤工作,如期完成了这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但距离市领导和工程建设规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管理还不够严密、配合还不够密切、组织还不够科学。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加以改进,提高工程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我们诚恳希望指挥部各位领导,社会各界、方方面面都能一如继往关心、支持、监督工程建设,确保体育馆工程顺利完成,早日为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一、工作目的

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诚信经营等重大问题。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施长效监管,具有监管对象差异大、涉及面广、处罚项目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等特点,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达到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责、综合运用监管资源的目的,使全市无证无照经营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办主任和市工商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参加,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安局、工信局、商务局、卫生局、国土局、住建局、房产局、文广新局、农业局、交运局、质监局、安监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人保局、教体局、消防大队、药监局、城管执法局、烟草专卖局、工商局,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工作需要,可及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将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另行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企业监管股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个职能股室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宜。成员单位更换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应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2、研究、分析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问题,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

4、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5、组织协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组织对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议;

7、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的落实,主要职责如下:

1、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和相关规定,牵头组织起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工作规程、工作制度和其它有关文件。督导和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2、对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编写情况通报,上报市政府并分送各成员单位。

3、应成员单位要求,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并具体组织会议。

4、做好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议事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经许可召开一次,同时,视其议题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主要听取有关重要事项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一)提出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有关事项向联席会议提出审议申请,并报送审议项目的相关书面材料。

(二)拟定参加会议成员名单。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可视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参加会议的成员以及列席会议的相关单位的名单。

(三)拟定会议日程。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查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具体会议日程。

(四)准备会议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和会议通知提前送达联席会议有关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