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督查和检查内容

(一)2016年创建美丽乡村情况。主要是按照年初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今年申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进行实地考核,并评比打分。

(二)2016年美丽庭院、干净人家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是对今年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活动进行督查。

(三)重点村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2016年省级重点村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项目招投标情况;二是项目开工和完工情况;三是专项资金兑现情况;四是档案建立情况;五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村级“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建设情况。重点对今年重点村申报村部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主要是检查各地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工作部署、保洁经费、保洁队伍、垃圾清运、长效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六)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情况。主要是整县美化工作开展情况、整体推进县工作开展情况、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打造情况等。

(七)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主要是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新农村办字〔2016〕14号)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工作方式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州)和各县(市、区)相关情况汇报。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二)实地检查。对2016年申报创建的美丽乡村要逐村检查;对申报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的要进行抽查;对2016年重点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今年申报建设村部项目的重点村检查;对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整县美化、文化品牌打造情况进行沿路检查和抽查。

(三)查阅资料。查阅相关票据、美丽乡村影像证明材料、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评选文件、文化品牌打造相关资料以及各项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四)评比打分。主要是对创建的美丽乡村进行评比打分。

(五)填报表格。各项表格需要各市(州)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提前填报,待检查组成员实地考察进行复核。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组成

从10月10日至23日,由省和市(州)共同组成检查人员赴各地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分工。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市委督查室:

收到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第八届﹝2021﹞9号)后,市经信局对我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改搬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2018—2020年三年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2018年任务清单企业1家,江汉油田伟明化工潜江有限公司(转产);2019年任务清单企业2家,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关闭)、潜江正和化学有限公司(关闭);2020年任务清单企业7家,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桥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皓瑞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改造)、潜江新亿宏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广兴气体有限公司(关闭),均已按照省关改搬转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清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2020年三年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截止目前,超额完成2021-2025年任务清单企业3家,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改造)、邱氏(湖北)涂料有限公司(关闭)、湖北飞菱光纤材料有限公司(改造)的关改搬转任务。2021—2025年任务清单企业还余7家未完成,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改造)、武汉泾河化工(潜江)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海滨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武汉市中润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华斯瓦德聚氨酯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天祥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湖北中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搬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抓好日常工作督办协调。根据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相关工作日常督办协调,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相关单位予以督办、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二是全力抓好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根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我市出台的《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全力抓好关改搬转企业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严格审核、规范手续,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目前正在完善2020年验收的5家企业的资金拨付手续。

三是全力抓好工作台账管理。严格对照“精准交办、细化责任、属地负责、限期交账”要求,建立本地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搬迁改造工作台账,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及时掌握并建立每家企业任务推进进度、建设内容和验收销号情况台账。建立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要求各相关区、镇、街道办事处将推进进度台账报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工作程序要求,对完成任务清单的企业,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并将销号资料及时送至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四是积极主动做好我市“关改搬转”办公室与省“关改搬转”办公室汇报工作,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继而确保了我市各项“关改搬转”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

五是积极做好我市迎接国家、省“关改搬转”任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完善各种迎检资料,进一步督办相关任务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和省里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是扎实开展“回头看”调研督查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环保、安监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对已完成关改搬转任务的化工企业扎实开展“回头看”调研督查。实地走访与巡查企业生产现场,听取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已完成任务企业无假整改、假落实情况,不存在反弹现象。

三、“关改搬转”资金拨付情况

2018-2020年间,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每年支持我市231万元,目前省里已拨付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共计693万专项补助资金至我市,按照《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我们现已拨付相关企业2018—2020年“关改搬转”专项资金243.34万元,还有449.66万元的专项资金拨付正在按照程序申报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拨付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盯我市“关改搬转”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办,争取提前完成2021—2025年我市“关改搬转”目标任务。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省安委会对福州市政府进行预警通报

针对今年以来福州市较大事故多发,较大事故数已到达2009年省政府下达给福州市政府9起的控制数,重大事故发生1起,已超出省政府下达责任控制目标,近日省安委会对福州市政府进行预警通报,要求福州市政府对较大事故多发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监管,特别是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类隐患,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尽力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监管二处)

福建省启动3年培训3.27万名船东、船长计划

针对船东、船长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意识差是造成海洋渔船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农业部的要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安排将于2009年至2011年对全省3.27万名海洋机动渔船船东、船长进行培训。其中,60马力以上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渔业辅助船的船东、船长培训率将达到100%。培训内容涉及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要求,船东、船长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海上渔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等内容。(省安监局监管二处)

省政府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到南平督查汛期非煤矿山安全

日前,省政府安委会第三督查组一行分两组深入延平区、顺昌县和政和县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督查,其间共检查5座尾矿库、3家地采矿山、2家露采矿山和2座排土场。重点督查南平市非煤矿山“三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情况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省政府督查组在听取当地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安委会进行了反馈,并对下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南平市安监局)

省政府检查组对海沧区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日前,省政府检查组对海沧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海沧消防大队长陈思成作了专项整治工作汇报。长乐拉丁酒吧火灾事故后,海沧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迅速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共组成检查组12个,检查场所48家,消除火灾隐患65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8份,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3处,实施行政处罚4起,罚款金额1.6万元。省检查组查阅了海沧区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档案台帐,并实地抽查了12家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海沧区安监局)

省安委会行政执法交叉检查组检查鲤城区行政执法工作

日前,省安委会行政执法交叉检查组莅临鲤城区,检查全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组肯定了鲤城区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扎实、有效:一是组织机构完善,区级及基层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项执法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鲤城区安监局)

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组到长乐检查

日前,省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组一行6人前往长乐市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检查组先在消防大队听取市政府陈增国副市长的工作汇报,随后随机抽查了该市25家公众聚集场所。长乐市曾文雄副调研员及公安、消防、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领导参加了汇报检查。(长乐市安监局)

漳州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媒体座谈会

日前,漳州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经贸委、交通局、建设局等10多个职能部门,与新华社、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等20多家驻漳和本地新闻媒体记者面对面进行座谈,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安全保障”主题,并对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探讨交流。此次召开的新闻媒体座谈会是漳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一项创新之举,旨在发挥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安全教育宣传面,持续营造有利于加快漳州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漳州市安监局)

泉州市副市长带队到惠安具检查“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日前,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率市政府办、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惠安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来到恒惠(科丰)鞋业有限公司,检查了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部生产流程,并对仓库原材料堆垛混乱、通道不畅,车间疏散指示标志不明,使用土制升降机等珊象提出了整改意见;随后检查组又到螺城镇龙祥网吧(北关店),详细查看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指出其应急灯设置不合理及使用明火等问题。听取惠安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后,林伯前指出,惠安县在开展“三年行动”中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安全等级评定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强调下一阶段“三年行动”要坚持标准,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县级主管部门的复核要尽快跟上,同时要认真落实约束措施,狠抓隐患整改。(泉州市安监局)

石狮市大力整治“三合一”企业

今年以来,石狮市安办多次牵头组织召开“三合一”企业领导小组整治工作会议,督促各镇(街道)层层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定期不定时开展“拉网式”检查,并指定专人跟踪整改。联合市“三合一”整治办对各镇(街道)“三合一”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协调市直各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和回潮的“三合一”企业进行取缔。目前全市共排查出135家“三合一”企业,其中已完成整改78家,尚有57家正在整改当中,石狮市安办正继续督促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把回潮“三合一”企业全部消灭,切实消除“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石狮市安监局)

晋江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月活动

日前,晋江市政府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此次排查将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全面清理和整治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薄弱环节。分全面排查、隐患整改、督查验收三个阶段,采取由面到点的方式,由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将难度大、情况复杂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市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联动整治。代市长尤猛军要求:一要做深做细,地毯式搜索,务必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要根据行业、地区、企业、部门,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三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晋江市安监局)

龙岩市副市长到马坑矿业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

近日,龙岩市政府副市长温锡浩带领市安监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新罗区政府、区安监局、区土地分局、曹溪镇政府有关领导,到马坑矿业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马坑矿业关于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马坑矿业对安全整改高度重视,能够围绕省安监局76号函提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积极整改,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会议督促马坑矿业尽快把安全隐患整改全部落实到位,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整改必须明确责任,责任必须落实到人,要建立奖惩机制,促进有关人员认真履职,抓好整改。二是整改措施要进一步量化、具体化,要及时足额安排整改资金,确保整改进度。三是整改工程必须确保质量,不能留下新的隐患。(龙岩市安监局)

邵武市与省危化品监控中心在联合举办危化品负责人培训班

日前,邵武市安监局与福建省危化品监控中心联合举办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有17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人员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设备运行操作与维护保养时应注意事项等。这一做法不但提高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增强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有效地推进了邵武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进程。(邵武市安监局)

松溪县联合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近日,松溪县组织消防、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动喷淋感应系统进行实地演练。在检查中,对发现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成业主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56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停业整改通知书1份。(松溪县安监局)

沙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以来成效颇丰

沙县党员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警示教育基地由县安监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城建局、县消防大队联合举办,投入近三万元建设。展出内容包括国务院302号令、福建省政府66号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等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例和照片。自2003年7月15日正式成立以来,共吸引了党员、干部、学生、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等4万余人参观学习,并收集观后感26000余篇。除了固定展馆之外,教育基地还设立了流动展馆,深入厂矿、社区、学校、乡镇为农民、学生、工厂职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六年来在12个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巡回展出29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沙县安监局)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督查主要内容

1.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达标创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复产复工检查等情况。

2.部分未开展标准化或者尚未达标的生产性企业、私人加油站及其他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如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程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

3.无证照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整治情况。如未通过“三同时”安全许可擅自进行危化品生产、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改扩建、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等情况。

4.基层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如危化品安全监管现状调查、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规划及建设、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化品企业搬迁、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分别立即对本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和所属企业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抓好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强化作业环节的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责任区工作

(一)认真开展开学工作督查

我县教育局与我室于2月23日至25日,抽调32名机关干部,按照责任区分工组成8个开学督查小组,对照《县2011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要点》,采取听汇报,检查资料,实地查看,走访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当场反馈检查情况等方式对全县63所中小学的入学保生、安全卫生、收费财务、政工、教学常规和94所民办幼儿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直至合格。

(二)加大队伍建设

我室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划分为5个责任区,聘请教育局机关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兼职,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不定期随访检查、督导,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打造懂业务、勤督导的队伍,我室对26名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制定了《县责任区工作制度(试行)》(永政教督〔2011〕1号文件),明确了会议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奖励制度。要求全县150个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悬挂了县责任区公示牌,向群众公布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督促学校及幼儿园配合责任区开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配合上级领导进行调查研究

6月21日,县政协副主席吴来到我室,与我室工作人员座谈,针对本县义务教育合格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寻求解决方法。我室副主任主任与局教科所所长,就义务教育合格校建设中存在的配套资金不足、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布局出现倒挂结构、引起新的不均衡等问题做了具体介绍分析。

二、开展专项督查

(一)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4月,我室连同教育局基教股对该县三中、永茂、勺哈等13所初中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推介经验典型,指导学校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

教育局副局长胡和县人民政府主任王分别带领一队督查组,通过进教室清点学生数、向老师和学生了解情况、检查异动手续等办法,掌握了基本情况。下一步,我室将对全县初中学校建立分类监控制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的科学导向机制,对辍学特别严重、校长无所作为的,教育局将对其实行诫免谈话,直至就地免职。

(二)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合格校建设督导评估迎检工作

由于认真学习、科学安排,我县、建设的14所合格学校全部通过省州督导评估。今年下半年,我县又有11所合格学校将迎来省州督导评估。为了迎接今年的督导评估,我室于5月12日,对来自保坪完小、首车小学等11所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学校校长进行了业务培训。县教育局局长全智、副局长胡、县政府主任王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发言。

县政府副主任以软件资料收集为重点,带领参训人员学习了《自治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评分细则》。紧扣7个一级指标、37个二级指标,依照前两年迎检准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从建立整理资料的领导小组、汇报材料的格式内容、档案盒编号排序等,都做了认真讲解,力求让学校通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完成各个记分点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建设成果。

(三)不定期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视导

5月上旬,我县教育局副局长胡、教育局教科所所长,作为县,县胡、,完成了对全县九年级所有班级毕业学业考试备考工作的视导。他们深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区为单位,在为期一周的视导中,通过与班主任座谈,了解各个班级学生流失情况、参考情况、毕业前思想动态以及教师在复习备考阶段的指导方法,并就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给出指导性意见。由于农村学校大多数家长常年在外打工,对即将毕业的孩子无法给予有效指导,少数学生对前途感到迷茫,存在畏难和厌学情绪。对此,两位对学校提出了几点有效的建议。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督查工作的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组织体系是我们多年来加强组织部门督查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首先深化认识。始终立足于组织工作的全局来强化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坚持把督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既做到思想上重视,又做到工作上有位置。各级组织部门领导对督查工作主动关心,积极支持,经常对督查工作提要求,对督办事项作批示,鼓励督查人员大胆工作。其次是健全组织。我部专门成立了由部长亲自挂帅,其他部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领导组,部长为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督查领导组负责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审定督查工作的具体内容,确定重点事项的督查方案,确定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督办任务。第三是加强指导。在具体的督查工作中,部领导坚持做到“四个经常”,即经常过问,通过多种方式经常关注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经常部署,定期或不定期专门研究督查工作,给督查人员出题目,提线索,交办法,让督查人员及时了解督查工作重点;经常检查,对重要事项的督查,严把质量关,定期检查,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协调,对督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科室,主动出面协调,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确保督查工作高效运转。

督查工作有其内在规律性,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才能确保高效运转。为此,我们一是突出重点对象。近年来,我们在督查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时将县市区委组织部作为重点对象;在督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时将县市区委作为重点对象;在督查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时将乡镇党委、政府作为重点对象。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确定阶段性的重点督查对象,如去年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期间活动,把村级组织、乡镇站所列于我们重点督查对象。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中央、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实情况;本部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上级组织部门列入必须督查的工作,以及部督查工作领导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的事项。从去年开始,每年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召开之后,我们都列出全年组工督点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三是把握重点环节。在督查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督查事项的确定、组织实施和结果反馈三个重点环节,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督查形式,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为提高督查工作效率,我们明确规定,对上级部门和上级交办的督查事项,必须在督查结束后两天内形成专项材料上报。

三、注重结合,发挥督查工作综合效应。

实践证明,开展督查工作不能就督查抓督查,必须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综合效应。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部署工作相结合。每年省、市组织部长会议召开之后,将全年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成若干督查事项,明确时间进度、责任科室和牵头领导,以督查为抓手推动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几年来,每年我们都对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3-5次组工督查调研活动。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如今年4月中下旬,部领导分别带队,抽调部机关精干力量深入县市区开展“三级联创”、“三个代表”回访复查、选派干部以及村两委换届选举督查调研,既检验了上述工作面上进展情况,又发现了上述工作在实际执行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三是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检查评比是抓好督查工作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县(市、区)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注重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确定工作位次时,既重视专项督查了解的情况,又充分运用平时督查了解的情况,有效地克服了年底一评定先进的不合理现象。日常组工检查评比中,我们也坚持做到督查事项中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中有督查事项,此举较好地解决了组织工作检查评比中被检查对象的投机和应付心理。

四、完善制度,推动督查工作规范化。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建立督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监察专员办公室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要以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中心,以决策督查为基础,以专项督查为重点,注重效能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深化督查调研,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三条督查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督查事项应全面、准确、客观,督查结论要实事求是。

(二)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分级、分类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开展督查工作,要加强协调指导,保证督查事项的落实。

(三)质量效率原则。督查事项要认真按程序办理,严格履行立项、交办、承办与转办、催办、报告、审核等程序。督查工作要注重质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对督查事项及其办理情况要严格保密,对相关资料要注意保管,不丢失、不外传。

第二章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督查工作。市教育局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情况报告,部署重大督查事项,研究督查成果转化,加强督查工作队伍的建设。

第五条成立市教育纪检监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组副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是:对上级机关、市教育局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重要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上级机关、领导有关案件和案件线索批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县(市、区)和各科室按时完成督查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协调解决督查过程中的问题等。

第六条建立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召集,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审计室、教育督导室和相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出席。主要职能是研究部署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督促指导各校、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

第七条督查工作坚持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相结合。督查办公室为开展督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向承办单位、部门交办督查事项,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掌握督查事项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或领导报告督查结果。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审计室、教育督导室和相关职能科室协助做好督查事项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建立督查事项台账制度。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督查件,统一转交督查办公室负责登记。督查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按领导批示分别转送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或局机关股科等单位处理。

督查办公室应认真做好督查事项的登记、归档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督查信息资料库。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第九条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督查办公室对收到的领导批示件或上级机关交办件,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填写《*市教育纪检监察督查事项呈批表》,报局纪检组负责人审批后立项,即启动督查程序。

(二)交办。督查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交办通知书并附相关材料。对需要由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应指定主办和协办单位。

需要报送结果的应提出时限要求,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

属于案件线索核查类的,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属立案查处的,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完成。

(三)承办与转让。承办单位接到交办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专项登记,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承办单位可直接办理,也可转交下级单位办理,承办应按照交办单位提出的要求和时限,对督查事项进行核查落实并报告结果。

(四)催办。督查事项交办通知书发出后,督查办公室应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需要报送结果的,可在办理期限前,通过电话或发催办函的形式进行催办。承办单位无法按期办结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办理的意见和措施。

(五)报告。对已办结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除以书面形式向交办单位报告外,必要时也可当面报告。督查报告应坚持一事一报、谁交办向谁报告的原则,一般不得越级上报,报告应由本单位分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或分管业务领导签批、加盖公章后上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领导同志批示开展工作的情况;督查事项核实的基本情况,督查事项的定性及认定;相关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处理意见,相应的整改措施及经验教训等。

对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督查事项,由主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报告办理情况。

(六)审核。督查办公室对办结报告应严格审核,主要审查事实是否查清,问题是否解决,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新办理。

对审核通过的办结报告,督查办公室应按督查件的内容和领导批示,报送有关局领导审阅,需报送上级机关的以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名义按规定程序报送。

第十条督查工作方法。

(一)电话督查。对于一般督查事项,督查办公室可通过电话直接与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或督促按时办结。电话督查应做好记录。

(二)发函督查。对于重要的督查事项或超期未结的督查件、发函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结。

(三)现场督查。对重大复杂的督查事项,派员到承办单位通过听取意见、审阅卷宗材料、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等形式进行督查。

(四)约谈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或经督促未能办结的,约请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提出办理意见,促使尽快办结。

(五)会议督查。对带有普遍性问题,需要进行阶段性集中督查或特别复杂需要协调的督查事项,召集专门会议进行督查。

第十一条督查办公室定期将督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根据工作需要,区别不同情况,以简报或专报形式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报告,或通报全市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

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一、督查员条件

督查员是我部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完成特定任务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2.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在职或已离开领导岗位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督查员职责

督查员在执行干部监督工作督查任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的情况。

2.受理反映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举报;对省委和省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负责督促查办。

3.对违反《条例》规定,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重要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4.督查任务结束后,向部领导汇报督查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督查员工作方法

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以下方法:

1.列席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2.约请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3.查阅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记录和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干部考察、任免、干部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4.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四、督查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督查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报告,不干预被督查地区和部门的人事任免工作。非督查期间不履行督查职责。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被督查地区、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4.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凡与被督查地区、单位或领导干部有需要回避关系时,应当提出回避,以利有效开展工作。

五、督查员的管理

1.督查员人选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干部监督处负责督查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督查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学习材料。

2.督查员由部领导派出执行督查任务,干部监督处和有关干部处派人协助其工作。

3.督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至二年。聘任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4.督查员执行督查任务所需费用,可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