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乡镇扶贫汇报材料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以“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为重点,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全面系统排查梳理,确保摸清情况、查准问题,2019年12月28日前完成全面排查。以边排查边整改、有问题必整改为要求,针对排查梳理情况和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坚决彻底整改解决,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二、工作方法
以乡镇为主体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各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自查精准帮扶十大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并同步整改;
二是各乡镇要统筹安排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对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识别和退出精准进行排查整改,同时针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工作作风、帮扶力度、帮扶责任、帮扶成效等情况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排查整改;
三是县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三保障”方面情况,深入排查梳理,深化整改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自查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严肃认真排查、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2月28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点事项清单(附后),组织精锐力量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摸清情况底数、找全问题清单,交乡镇统一汇总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梳理汇总阶段。2020年1月18日前,对照排点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汇总排查情况,逐项说明排查出的问题有多少、已经解决了多少,采取了什么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达到什么成效,剩下的问题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各乡镇、十大扶贫牵头部门、帮扶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形成排查情况汇报以单位红头文件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5月28日前,全县集中5个月时间,在不断巩固已整改解决问题成效的同时,重点对照全面排查阶段排查梳理未能解决的问题,分类研究落实措施,分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细化落实到村到户的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解决,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抽查复核阶段。2020年5月中旬,县扶贫办、县攻坚办将对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排查结果和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整改解决情况开展抽查复核。2020年6月份,接受省级全面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定扛起排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集中人员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调动、部署和推动排查整改工作。行业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牵头责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对排查整改的工作梳理、情况分析、数据核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排查不留死角。
(二)确保排查质量。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是将此次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与中央、省、市督查考核反馈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排查整改,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点事项清单,一体谋划、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在全区上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区委、区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全区精准扶贫工作,目的就是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和担当,统一思想认识,把工作重心倾斜到开展精准扶贫上,把精力集中到帮助群众脱贫上,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实在的行动,坚决打赢这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战。稍后,区委靳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自__年10月召开了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动员会以来,我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全体会等多种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到户、到人,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健全了扶贫机构。区、乡、村三级及时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区有指挥部、乡有工作站、村有工作室的组织保障体系全面建立。二是强化干部培训。切实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67期,培训人员3600人(次)。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为44个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44名、驻村工作队员78名,严格按照“五步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完成了2306户7530人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实行精准扶贫“联点包户”工作机制,实现了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全覆盖。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了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召回、联村包户、资金审计等17个精准扶贫相关制度,实行乡镇每周一汇报、区上每月一汇报制度。结合全区44个贫困村的地域特性、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紧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做实做细了脱贫攻坚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五是攻坚目标明确。制定出台了《__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制定了“1+17+5”精准扶贫工作方案。2016年计划实现脱贫1133户3761人,22个贫困村退出,巴藏沟乡整乡脱贫摘帽。2017年计划实现脱贫1173户3769人,22个贫困村退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总体上看,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局良好,但与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从中央到省、市,都把精准扶贫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但从目前工作推进情况来看,全区上下还未形成党政同责,各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的局面。各县级领导深入到联点村开展蹲点调研,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还需加强。个别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工作安排给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后,习惯于听汇报,作指导,亲自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中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力度不够,没有真正做到亲历亲为,一些工作仅仅是说在嘴上,还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作为精神。区扶贫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顶层设计做得不扎实,对部门、乡镇开展工作督导不力。各部门在工作中未能形成联动机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制定的行业方案缺乏可操作性。“联点包户”制度未能得到及时落实,还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对精准扶贫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精准扶贫工作当做一般性工作,主要负责人过问少,亲自抓得少,仍然停留在召开会议、宣传政策上,没有实质行动。部分乡镇、村“等靠要”思想严重,张口要政策,伸手要条件,工作被动。有的部门大局意识不强,认为精准扶贫主要是扶贫部门的事,行业部门只要凑凑数就行,把精准扶贫当作工作负担。个别乡镇和贫困村不同程度的存在拿来主义的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强,注重于等上面政策和资金支持,缺乏主动突击、积极争取的精神,部分贫困群众还没有真正形成“我要脱贫”的思想,主动参与和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自觉性不高。
三是基础工作不扎实。精准扶贫贵在精准,前一阶段工作中,不少村上的贫困户精准识别还有不精准的问题,对贫困家庭的收入支出、致贫原因、发展意愿等基本情况了解掌握的不详细,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大多数贫困村普遍存在建档立卡工作程序不规范、村户档案缺页漏项,基础资料不齐全、数据逻辑混乱、致贫原因界定不准确等问题。各贫困村制定的脱贫计划不科学、不完整,操作性不强,乡镇与乡镇之间、贫困村与贫困村之间的工作水平参差不齐、进度不平衡。
四是宣传引导不深入。宣传工作仅仅局限于做宣传牌、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深入宣传政策和先进典型经验方面还做的很不够,营造氛围不浓。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经常性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工作力度不大,宣传工作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联系不紧密,没能真正与贫困户拉家常、问寒问暖,向群众讲清讲透相关政策,导致部分贫困户对政策理解的不深不透。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扶贫干部对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主动学习不够,自身对相关政策理解掌握不深不透,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说不到点子上,心中无数,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待改进和加强。
五是发展思
路不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精准扶贫中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如何脱贫致富谋思路、想办法、出点子、定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为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施策上出实招、精准推动上下实功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就培育增收产业和特色产业方面思路不清,制定的产业发展措施与贫困户的脱贫致富联系不紧密,甚至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对贫困户如何持续发展产业、确保脱贫不返贫等的研究不深,没有从长远的角度去思考、去谋划,具体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细不实。制定的脱贫攻坚方案和计划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甚至个别乡镇、村还存在照抄照搬和雷同现象,没有集中精力去潜心研究,没有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对于以上这些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认真加以研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全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已陆续出台,各项精准扶贫项目也已基本确定,下一步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如何在推动工作上求突破,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一季度已经过去,要完成今年的精准脱贫攻坚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对当前工作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再提高,理清轻重缓急,明确完成时限和节点,确保全区精准扶贫攻坚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六个精准”、“八个一批”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就近期工作而言,既要抓好全局,更要突出工作的重点,要把产业扶贫、易地搬迁、金融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一)切实做实做细产业扶贫措施。按照精准扶贫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或一户多策的要求,要在突出抓好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的职责和优势,分别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做实做细产业扶贫各项措施。一是农牧局牵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配合,紧紧围绕富硒资源优势,在“五大富硒产业链”培育中,重点通过财政投入(5400元/人)、金融支持(每个贫困村50万元产业发展互助金、银行3-5万元/户贴息贷款)、行业部门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在规模化种植、养殖,发展家庭牧场上下功夫、出实招。二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各乡镇、扶贫局配合,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徒步采风、滑雪滑草、农家乐、美丽乡村游、休闲农业等旅游项目;认真实施好投资300万元的三合镇邦业隆村旅游扶贫项目,带动周边两个村的100户贫困群众实现增收。今年,区上重点确定10家基础好、有规模、有特色、诚信经营的农家院,政府给予重点帮扶,提升农家乐档次和水平,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三是各乡镇牵头,区扶贫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运输、餐饮、小加工、小卖部等家庭经营,带动贫困户增加经营性收入。四是由各乡镇牵头,扶贫局、农牧局、工业和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加大积极扶持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强的农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商贸流通等企业,对无能力发展产业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带资入股的形式,实现资产收益脱贫。今年,巴藏沟乡要依托郭尔三村已建的100个家庭牧场和李家村奶牛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养殖业和富硒大蒜、饲草种植。沙沟、古城和石灰窑乡等依托与威斯顿公司签订马铃薯购销合同,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建立油菜、蚕豆、树莓等特色种植基地,大力发展牛、羊和蛋鸡等规模养殖。三合镇重点发展乡村旅游,马铃薯、大蒜种植,生猪养殖等产业。洪水泉乡依托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燕麦种植和家庭牧场、生态牧场等规模养殖场建设。平安镇和小峡镇,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好政策兜底扶贫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实施家庭养殖、小卖部、扶贫资金入股分红等帮扶措施。以上各项措施要在4月底完成基础工作,5月份全面付诸实施。总之,我们要切实发挥好每户5400元的产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的支撑,立足贫困实际,千方百计发展增收产业,形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
(二)全力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今年,全区扶贫易地搬迁将重点在三合镇和石灰窑乡的5个贫困村的832户3204人当中实施,其中,对三合镇翻身、邦业隆、窑洞、索尔干4个村采取“进镇上楼”方式,在三合集镇集中安置409户、货币安置184户;对石灰窑乡上法台村采取整村就地安置227户、货币安置12户。整村搬迁安置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推动人口向城区、集镇和中心村聚集。对集中安置的农户,要全面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搬迁建房资金不足的群众,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贷款和贴息补助,对自主安置的农户给予货币补助。2月9日和4月16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石灰窑上法台村和三合镇分别召开了扶贫易地搬迁专题调研和现场办公会,对全区易地搬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石灰窑乡、三合镇和区扶贫、住建、水利、林业、交通、
国土、新农办、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既定任务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搬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4个村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一期工程要在8月底按期完工,保证192户群众在年底全部搬迁入住;二期工程要在5月底完成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6月上旬正式开工建设。石灰窑乡要在4月底前制定完成上法台村整村就地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安置地点,农房户型、建设面积、投资预算、资金筹措、建设方式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资金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5月份正式开工建设。(三)抓紧落实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区扶贫局要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尽快落实项目资金700万元,按照省上的要求,抓紧落实扶贫产业园项目。一是区扶贫局牵头,各乡镇、农牧局配合,依托现有的绿雏、成贵、金阳、联胜等规模养殖场,以公司+农户、贫困户带资入股、利润分红等形式发展特色养殖,带动农户1200户,养殖畜禽1.08万头(只),平均每户增收1500元以上,该项目要按照省上的新要求,至少将一半以上的农户确定到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中,同时建成家庭牧场65个。二是农牧局牵头,各乡镇、扶贫局配合,对发展产业受限制的贫困村,采取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在川水地区流转土地集中种植富硒大蒜300亩、蔬菜1000亩,带动520户贫困户增收。三是区就业局牵头,各乡镇、扶贫局配合,支持有实力的公司,通过平安旅游产品开发基地“公司+农户”形式,带动500名离不开家又无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妇女从事刺绣、串珠等工艺品制作,人均年增收4000元以上。
(四)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由各乡镇牵头负责,区扶贫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信用联社配合,对贫困村需求贷款的农户和资金需求量进行详细的摸底,抓紧在各个贫困村组建扶贫资金互助社,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资金的撬动作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用好、用活国家在金融扶持方面的各项政策,将贫困村的50万元产业发展互助资金与“三农惠农”贷款、财政支持贫困户贷款贴息、信用小额信贷免担保、免抵押等资金紧密结合起来,全区精准扶贫融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切实解决规模种养殖、小型加工、商贸餐饮等创业计划中的资金难题。对每个贫困村50万元的扶贫互助社资金,实行村财乡管,制定精准扶贫资金互助社具体操作和管理办法,将50万元资金放大3倍向农户借贷,支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区扶贫局尽快制定资金互助社的指导意见,促使互助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对2017年的产业扶贫到户资金要从今年及早着手,制定具体的金融扶贫工作方案,由政府贷款,将每户5400元产业扶持资金以贷款方式提前落实,及早实施,确保资金发挥好效益,保证明年全面实现全区脱贫目标。要继续深入开展信用平安建设,加快对信用村、信用户的授信,及时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信贷支持。
(五)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扶贫项目。按照精准扶贫“八个一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好省、市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积极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安排专项经费,以就业为导向,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抓好烹饪、机械操作、刺绣、种养殖技术等技能培训,实现贫困户再就业,靠技能增收脱贫。今年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131人次,劳务输出787人。二是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加大对就读高等院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和助学贷款力度。积极鼓励和扶持贫困家庭的子女“两后生”到教学质量高、就业渠道广的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教育。今年通过发展教育脱贫103户105人,对全区70名在校大中专贫困生进行补助。三是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有效遏制和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实现医疗救助脱贫304户309人。四是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实行居家养老。今年通过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148户365人。同时,各乡镇要牵头抓总,区扶贫、水务、交通、林业、住建、文体、卫计、教育、新农办、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按照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整合资金,全面解决在贫困村水、电、路、气、网、绿等基础设施短板,补齐村级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幼儿园、早教点、卫生室等公共设施缺口,有效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和公共服务。
(六)抓紧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由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扶贫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贫困户基本信息、档案资料等各项基础工作和相关数据、信息采集,对全区2306户7530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户的基础资料进行全面核实,立即着手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大数据平台建设任务,5月份正式联网启动使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狠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各乡镇作为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的主体,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干,至少承包1个贫困村,经常性的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对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确保乡精准扶贫工作站和村工作室的高效运转,切实把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特别是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农牧、水利、民政、教育、财政、扶贫、供电等部门,既要履行好包村帮户责任,更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做好产业帮扶等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局面。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精准扶贫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精准扶贫上,把措施和力量聚焦到精准扶贫上,做到精准扶贫工作优先安排、优先落实、优先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营造浓厚氛围上下功夫。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区出台的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知识,确保我们的各级干部对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熟记熟知,做到开展精准扶贫“自身过硬”。另一方面,各级干部要主动深入到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办法,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对精准扶贫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及相关程序的宣传力度,在全区上下营造精准扶贫攻坚的浓厚氛围,确保群众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精准扶贫政策,并积极主动支持和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三)夯实基础工作,在实现精准识别上下功夫。各乡镇和驻村工作队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再进行一次“回头看”,对贫困户进行一次再走访、再宣
传、再识别,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发展意愿等逐一进行核实认定,真正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任务清、责任清,坚决杜绝张冠李戴,巧立名目等现象,为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真实情况和准确依据。各乡镇要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区有档”的要求,切实做好数据纠错和资料归档工作,对贫困户基本信息、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再完善,实行台账化管理,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成效。区扶贫部门要按照样板村的标准,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各类表册、账簿等资料样式,抓紧印发到乡镇和各驻村工作队,最迟在5月上旬完成规范的档案资料填写、整理、归档工作。(四)对接需求清单,在推进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各乡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贫困群众的迫切愿望出发,按照不同致贫原因(因灾、因病、因学、缺资金、缺技术等),详细分类汇总出贫困村、贫困户年度脱贫需求清单,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一户一策的确定脱贫计划和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区扶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时序安排,制定详细的路线图、时间表,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人,细化到每周甚至每天,确保天天有事做、周周有变化、月月有总结,不折不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需求清单,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实施项目,盯紧目标任务,按照边规划、边建设的原则,对已确定的易地搬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要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抓紧实施、全面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乡镇要对各贫困村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情况再做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工作,在4月底前汇总上报区扶贫办,指挥部将需求清单汇总,分类后归口分解给各部门,各部门要上报项目,筹措资金,确保落实,杜绝放空炮。
1、积极申报20__年项目。根据各乡镇、街道、大茅山集团等单位上报材料,积极申报20__年度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上半年,已上报扶贫开发项目8个,金额80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19个,金额达1202.58万元。
2、移民直补资金及时发放。根据移民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季度死亡、农转非、上学、入伍、移民繁衍人口中嫁出到非移民户的、服刑人员、其他按政策应核减的等七类人员进行核减,并将今年第2季度直补资金发放至移民“一卡通”上。上半年,我市享受现金直补移民__030人,直补资金42.09万元。
3、移民村组调查有序推进。上半年,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统一部署要求,我办全面深入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现状调查工作,为掌握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现状,科学制定移民发展规划,促进全市移民村组全面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调查,全市20__年水库移民直补人口为__030人,主要分布全市15个乡镇街道和大茅山经济开发区,79个行政村,351个自然村组。
4、向上争资立项积极主动。上半年,我办积极主动与省、市办对接并汇报,并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了移民示范村建设、发展提升、产业扶持、搬迁扶贫移民进中心村、进乡镇等项目。
5、精准识别工作精心部署。为抓好落实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__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二是动员部署安排。根据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召开班子会、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就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三是开展调查摸底。目前,通过调查摸底,农户申请,二次公示公告,确定全市贫困户6912户10757人,贫困村识别工作已全部完成,下步将研究制定结对帮扶方案和帮扶计划,填写《扶贫手册》。
6、资金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办《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__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们于20__年3月联合财政局等相关部门,20__年6月联合审计局、财政部门,分2次再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组,采取资金核对、入户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全市扶贫和移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摸排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问题及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
7、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一是召开动员会和班子会,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群众路线活动精神,并对全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布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群众工作的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资料,并要求全办人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三是创新“1+3”帮带工程,即1名领导干部帮带一名干部职工、帮扶一个贫困村、帮富一户贫困户,以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是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学习教育、查找不足、谈心谈话、查摆整改、对照检查,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7月18日,我办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科级以上干部深入贯彻学习了兰考等重要讲话精神,并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8、库区移民稳定切实维护。结合“三访三解三个全覆盖”和“三问三促”活动,落实移民工作领导干部包案制,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进村入户为移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彻底消除移民的心理障碍,同时,整合社会人脉资源,动员移民人员身边亲朋好友、子女教师等社会关系,深入细致做其思想工作。
今年上半年,虽然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__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整村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持、移民后期扶持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争取难度不断加大。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争取主要是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当前由于乡镇街道申报扶贫移民搬迁项目不积极主动,加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
国土、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而配合协调当中缺乏有效的联动运行机制,造成项目实施进展相对缓慢;二是帮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缺乏有效的落实督导机制;三是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仍然短缺。由于我市不是原中央苏区县、国定贫困县,没有产业扶贫资金,而金融信贷对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经营的支持渠道不畅,严重制约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步伐;四是扶贫和移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1、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和移民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文件及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与帮扶工作会议、__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及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将于20__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一是结对帮扶。根据要求,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成立驻村帮扶办公室,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二是数据录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指导各乡镇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2、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建立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管机制,提高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部门协调主动性,不断完善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的形式,对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常态化。三是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一、 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 新农合筹资情况。
1.参合情况。2019年全县参合人数142757人,实际参合率99.87%,比上一年度年度增加4329人,参合率提高3.03个百分点,其中,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4991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2164人,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2.参合资金筹集情况。2019年筹资总额8137149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集16528080元,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资金598920元;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资金259680元,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二)四重医疗保障落实情况。
1.第一重:新农合基本补偿。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补偿13.81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249.53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支出2781.1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2.85万人次,补偿资金334.09万元;住院补偿9652人次,补偿资金2420.03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66.82%,超过省州要求的65%的补偿水平。
2.第二重:大病保险报销。2019年大病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按筹资总额的6%提取,人均34.2元,全县共计488.12万元,上半年上划州级统筹账户240.87万元。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共为488人补偿,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20.07万元,资金使用率24.60%,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在大病保险补偿后实际补偿比提高了10.54个百分点,达75.35%。
3.第三重:民政计生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对象为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补偿实行患者在医院住院连同第一重、第二重一起“一站式”结算,所救助的民政、计生资金由医院现场减免,新农合代付给医院。1-5月,全县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精准救助管理系统属性维护5908人,精准民政、精准计生救助补偿470人次,发生总费用223.19万元,其中保内费用213.43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共计补偿支出27.61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达92%,超过省州规定的90%以上目标要求。
4.第四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按照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方案规定,2019年去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重大疾病和29种慢性病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由慢性病救助基金予以全额兜底救助,使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1-5月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备案登记患者195人,共兜底救助87人次,救助资金6.0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保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
(三)县级公立医院住院预付包干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我县于2016年7月出台由县人民政府出台《xx县县级医院住院总额预付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方案确定县人民医院2016年住院总额预付包干资金为1537万元,标准服务量8618人次,县民族中医院总额资金167.9 万元,标准服务量为1029人次。
2.资金拨付。根据方案规定,2016年已经按时拨付县医院4个季度预付包干资金和上半年质量考核结算资金共计1333万元、县民族中医院50万元。但由于县人民医院多种原因导致住院费用突破1537万元总额,经县人民医院请示,县长办公会议通过,追加拨付了预付资金400万元,总共已经拨付1733万元,超出预付总额1537万元的196万元。
2019年度预付资金按照省合医办文件规定,在方案未出台前暂时按照2016年度预付标准进行拨付,已经于今年4月份拨付县医院第一、二季度预付资金538万元和县民族中医院58万元。
3.监测数据变化。
由于医疗机构对“总额预付”的核心内容理解不透彻,缺乏自主控费的意识,各种不合理和违规行为明显上升和外力因素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转诊转院制度的严格执行等原因影响,县人民医院的各项监测数据较上年度均大幅度变化,其中,住院人次增加1374人次,增长16.12%,超出总额预付方案核定服务量8618人次1278人次;住院总费用增加717.3万元,增长32.82%;系统补偿费用增加600万元,增长41.35%;住院次均费用增加368.8元,增长14.38%;自付费用自付费用高于全州县级医院平均值27.75%,增加 13.7元,增长1.62%;转诊人次县医院全年上转病人821人次,减少281人次,转诊率降低25.5% 。
二、存在问题
(一)各类资金未到位。
1.筹集参合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一是部分乡镇收缴的个人参合资金未能及时上划至县合医局收入专户。二是残联部门资助参合的残疾人2131人,参合资金255720元未落实。
2.县级参合配套资金未拨付。根据要求我县2019年参合人数为142725人,县级应配套资金161.89万元,县卫计局已将请示报县人民政府,目前未拨付。
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根据《xx州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xx府办法〔2016〕78号文件要求,我县应配套资金133万元,但是因财政困难目前还暂时未拨付到账。
(二) “一站式”补偿工作未能全面推开。
1.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和慢性病兜底救助工作涉及卫计、民政、财政、扶贫、合医、医疗机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目前协调配合还不够到位,对开展“一站式”及时结报工作存在“合医一家管,对接两头难”的现象。
2.“一站式”救助对象认定和维护工作量大。建档立卡精准人员身份属性维护、慢性病对象的认定和维护需要工作量大,涉及民政、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而且实行动态管理,工作量较大,精准扶贫救助人员的系统认定维护工作比较滞后, 出现“救助对象”多头跑的情况发生。
3.医疗救助部门要求的的申报材料不明确,缺乏规范性,合医局和医疗机构收缴整理材料困难。
(三)新农合系统个人数据急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各乡镇在采集参合人员信息时,未按照户籍信息采集,导致姓名、身份证、性别等数据不全或缺失等问题,鉴于2016年中财办对我省新农合基金审查时,身份证号码缺失或不为18位的均扣减相应的配套资金,我县新农合的基础数据急需完善。
全县各乡镇、国营场的366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计分办法。
先进村目标考核采取计分制,总分为200分,并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加分不封顶。
1、年内完成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过100万元的项目1个得20分,每增加1个项目或增资100万元加10分,没有完成投资过100万元项目不得分。
2、二、三产业税收较上年增长20%的得2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5分。
3、新增投入过20万元的私营企业3个、个体工商户30个得20分,每增(减)1个私营企业加(减)5分,每增(减)1个个体工商户加(减)1分,扣完20分为止。
4、村支部书记个人有投入过10万元的创业致富项目、年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得15分,收入每增(减)2万元加(减)5分。
5、农业结构调整具有鲜明特点,特色产业占比重达50%的得1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5分。
6、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县平均水平且居所在乡镇前列(前5名)的得15分,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相比,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5分。
7、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改水、税费改革、草危房改造、新型医疗制度建设、农业开发、进万家带百姓增千元牵手致富工程等农村七件实事年度任务的得70分,每完成一件实事得10分,少完成一件实事减10分。
8、农村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得30分。
(二)一票否决。
先进村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先进村评选。
1、有新增村级债务的。
2、村级规范化建设没有达标的。
3、发生县级以上集访或重访事件的。
4、计划生育没有达到合格村标准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没有达到平安村标准的。
(三)考核认定。
1、先进村考核采取各村自报、乡镇(场)推荐、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县组织综合考察的办法,在12月中旬至下旬进行。
2、所有考核指标,均以县委组织部、县计划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单位的认定为准。
3、年终综合考察认定主要采取审材料、听汇报、看现场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的组织
先进村考核由县委农工办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计划局、工商局、局、农业局、多管局、水务局、开发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气象局、扶贫办、计生局、交通局、卫生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实施。
四、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县政府将对排名前40位的行政村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准查实各项指标数字;各行政村要如实上报各项数据和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奖励,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所有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按照“由下至上、逐级上报”的程序,即村组提出申请,乡镇统一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实地勘察审核后再通过市扶贫和移民办向省扶贫和移民办申报。实地勘察审核既有利于防止村组用已有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又有利于保证项目的可行性。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中,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使每个项目都公开、透明地运行,以保证工程质量。
一是鼓励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对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所在地村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的予以支持和鼓励,并将因此节约的资金用于增加当地项目的工程量,作为对当地村民的奖励。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降低项目实施的成本,保证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完成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就可以了解项目建设所需的经费和运行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履行监督权。
二是聘请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质量。县扶贫和移民办与市中韵咨询监理公司和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协议,由中韵咨询监理公司和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全县所有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进行监理,从而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上提供了质量保证。工程结束后,如果没有监理公司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就不拨付工程结算款。
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择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实行招(投、议)标,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工程”。其中,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投标;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按县委余办字[2008]75号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主持竞标会议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小额工程项目按县政府余府办抄字[2009]83号文件精神,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组干部会议通过直接发包的议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
四是推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项目监管责任制。为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县扶贫和移民办分三个组分片管理各乡镇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每组二人(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一人)。每个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监督人。项目责任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和县扶贫和移民办管理该乡镇项目的干部,负责项目实施每个环节的落实工作。项目监督人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不负责管理该乡镇项目的干部和项目所在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在县扶贫和移民办分片管理项目的干部中,各组交叉担任项目监督人,彼此相互监督,防止干部在项目管理中出事。
2、项目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县扶贫和移民办每年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或邀请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财政检查部门对各乡镇的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进行检查,若所检查的项目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县扶贫和移民办将对本办负责管理该项目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严重违纪的,还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强化项目检查和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扶贫和移民办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单位负责人积极配合项目施工单位或承包人实施项目,并进行经常性的质量、进度监督检查,主动向有关领导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监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个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后都要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项目竣工之日起十五天以上一个月之内。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等级、投资规模和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组织。按规定由县级负责组织验收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牵头,会同乡镇纪检部门和扶贫或移民管理部门的干部、项目监督人以及项目工程监理等相关技术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照施工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听取施工单位情况汇报和审阅有关资料,并现场查验、评估。扶贫开发项目的验收还有县财政局干部参加。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写验收单。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部门的公章。验收单一式二份,县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一份,县扶贫和移民办存入项目档案一份。对投资5万元以上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竣工的同时,设立长久、醒目的项目标志牌,标明项目具体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竣工时间等,防止其它部门单位利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套取项目资金。
六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每个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从开工之日起,县扶贫和移民办都要按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议标发包等材料、施工合同(协议书)、责任书、开工申请、开工前照片、竣工后照片、验收报告(单据)、监理报告以及拨款票据复印件等资料。完整规范的项目档案对加强项目管理,防止盗取项目和挪用项目资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一)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均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其中,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和移民办通过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专户,实行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报账制。
(二)严格项目资金拨款程序。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按照县级财政报账制的要求,报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款。移民后扶项目资金按照县级报账制的要求,结合全县财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项目资金拨付“五步走”的程序。第一步:项目实施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书,填写项目拨款申请单(50%的款项),交村移民项目管理小组和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和移民办;第二步:县扶贫和移民办接到申请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依次由项目管理人、分管领导(财务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审签并送县会计核算中心拨款;第三步:县会计核算中心接拨款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依次经岗位会计、稽核会计、总会计、中心主任审核并将项目资金拨入项目法人账户(10万元以上的拨入公司法人账户)。拨入项目法人账户的存折、密码由项目管理小组和施工单位分开保管;第四步:项目管理小组收到首次拨款后,即刻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需要,按照上述程序可再提出用款申请;第五步:项目完工后,承建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决算,经县扶贫和移民办验收合格后,开出项目资金等额税务发票,到县扶贫和移民办结算。县扶贫和移民办在5个工作日内凭税务发票及报账凭证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到县会计核算中心销账。由于严格了拨款程序和时限,从而既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实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均预留5%—10%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若一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再将质量保证金拨给项目施工单位。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将质量保证金转为工程维修费用,并按项目责任书和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大余县扶贫和移民办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防范项目资金风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贫困村村民和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充分肯定,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实际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民主程序不够到位。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充分尊重项目所在村组群众的意见。但是通过抽样调查发现,无论扶贫项目还是移民后扶项目,对于项目档案中的民主程序记录内容,当地村民群众多数不知情,有的甚至只有村干部知情,导致档案中民主程序记录的真实性不高。
二、项目规划和项目实施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由于规划与实际建设之间的时间差,加之项目批复和项目资金下达较慢,赶不上实际情况的变化,有些项目往往在批复或资金下达之前就已通过其它途径完工。
三、多数项目小而散,实施后效果不明显。多数项目资金额度小,项目实施后变化不大,成效不明显。如今年实施的移民扶持项目全县共75个,平均每个项目的资金只有7.0488万元,有的项目甚至是用来补充完善其它部门单位的项目,不能凸显扶贫和移民部门项目扶持的成效。
四、实施项目扶持的工作经费不足,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每个扶持项目的确定申报、规划设计、招标(议标)、工程质检监理、工程量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发生费用。其中,有的费用可以列入项目成本而没有列入成本,有的费用按规定则不能列入成本。扶贫和移民村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而绝大多数扶贫和移民村都是村级经济薄弱村,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为了节约开支,有些管理工作往往只是走过场。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作为项目实施的行业监管部门也同样要为项目实施管理开支各种经费,主要是项目档案资料打印费、工程监理费、干部下乡伙食补助费、汽车加油费等等,这些支出按规定都不能占用项目资金,只能从单位工作经费中开支,因工作经费本来就不充足,从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其它部门单位在贫困村和移民村套用扶贫和移民项目,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不得而知。因不同部门单位没有实现项目信息联网,所以其它部门在贫困村和移民村因重复建设而套用项目的问题,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鞭长莫及。
六、不同部门单位在同一村组的同类项目建设单价不统一。由于各扶贫和移民村组项目的资金总量是相对固定的,所以村组干部和村民都希望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项目单项价尽量偏低,以增加项目工程量;而施工单位和承包人的愿望则与此相反。因此,项目建设单价如果太低,要么保证不了工程质量,要么招不到施工单位或承包人。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作为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行业监管部门,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项目标底价,确非易事。
七、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尚待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头绪多、难度大,需要一个健全、完整的机构。目前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的内部设置和人员配备并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职能的需要。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落实到组(自然村)。由于乡镇一级没有设立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多数乡镇只是指派民政所干部兼管这项工作,且工作职能和责任也不明确;各行政村也没有安排扶贫和移民专干,县扶贫和移民办又难以直接管理到组(自然村),县、组(自然村)之间的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出现了“真空”,这给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增加了难度。
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围绕确保“三个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干部安全),实现“三个提高”(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标,针对目前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组织村民参与项目管理,加强群众监督。
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落实到村组,直接受益的人是项目所在村组的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才最认真、也最放心。因此,不仅项目的确定要经过当地村民代表会讨论,而且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施工管理、验收、决算都要村民代表参与,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在本村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调整项目规划实施时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规划保持五年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制定规划时要突出重点,重点选择急需解决、事关民生、效果显著的项目,小而散效益不明显的项目尽量不纳入规划。
(二)在保证五年规划内各村项目资金总量不变并通过民主决策实施顺序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采取各村依次“轮转”的方式,将原来要五年才能实施完的规划项目集中资金力量,用一至二年时间完成实施。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
(一)建立健全对贫困村和移民村的考核激励机制。对项目实施进度快、质量好的贫困村和移民村,在安排结余资金项目是优先考虑,并适当给予奖励;对项目实施积极性不高、进度慢的村,少安排甚至不安排结余资金项目。
(二)加强对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所负责的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项目资料规范齐全、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奖励;对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管理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建立并完善多方监督机制,确保干部安全。
(一)强化内部管理。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内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二)加强部门监督。本级审计、纪检、检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当地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预防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三管齐下”,解决项目管理经费问题。
(一)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可以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的经费,尽量列入项目成本开支,如项目的规划设计费、工程质检监理费、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等。
(二)建议上级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基层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因地制宜,培植支柱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经济可开支来源,解决部分项目管理费用。
六、推行项目信息联网公示制度。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将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各单位所有已经审核批复的项目工程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防止一个项目套取多方资金。
七、实行部门联动,定期建材及基建工程单价。县建设、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尝试共同制定各类建材和基建工程预算单价,并以文件形式或通过政府网站每季公布一次,确保不同部门监管的同类建设项目在同一乡镇单价相同、相邻乡镇单价相近。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配备工作经费、装备、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装备。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检查,全面掌握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机制,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种粮农民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良种补贴资金落实情况、高效农业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社会救助资金落实情况、新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落实情况、职教助学金落实情况、农村河道整治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省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其它问题。
(一)区农委负责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农民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兑付到户,有无乡(镇)、村干部收回农民“一折通”存折代领补贴或抵扣其他收费项目等违规违纪问题;
(2)粮食(水稻)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面积是否实行公示,乡(镇)、村有无虚报户头、虚报补贴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3)区统计表、乡镇统计表、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等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4)补贴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粮食(水稻)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费是否按规定安排使用,有无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良种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是否落实到户,实行公示,乡镇、村有无虚报补贴面积等违规违纪问题;
(2)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发放兑付到户,有无收回农民“一折通”存折代领补贴或抵扣其他费用等违规违纪问题;
(3)补贴资金是否纳入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财政资金拨付、地方配套工作经费落实等是否规范及时,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4)是否按要求做好中国农民补贴网与“一折通”平台对接工作,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3.高效农业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项目补贴资金是否按标准发放到位,有无挤占、挪用、克扣高效农业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2)高效农业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4、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是否公开透明,购机审批把关是否严格,购机程序是否规范;
(2)执行补贴政策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按要求对购机对象进行公示;
(3)农机管理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抬高农机具销售价格、倒卖补贴农机、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4)农机管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补贴机具经销商由申报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农民自主与经销商商定价格等规定;
(5)农机管理单位申报的补贴农机销售报表是否真实,补贴资金结算是否及时。
(二)区卫生局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落实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否按规定配套到位,有无配套不到位、虚假配套、挪用、挤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比例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开展医疗服务、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而给予报销的行为;
3.参合医疗机构药品、诊疗项目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有无乱加价、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区教育局负责的职教助学金落实情况
1.职教助学金是否按规定配套到位,有无资金配套不到位、虚假配套、挪用、挤占职教助学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职教助学金是否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有无少发或多发、有无以发放实物代替或冲抵学费、餐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3.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双重学籍重复享受、将综合高中学生列入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范围,虚报人数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区民政局负责的社会救助资金落实情况
1.城乡低保资金落实情况
(1)统计报表是否按时准确上报,低保档案是否按三级档案管理模式要求,一户一档;
(2)是否严格按照户主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公示、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程序办理低保,做到按户施保、应保尽保,有无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等违规违纪行为;
(3)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保障金业务,是否按三级分类施保,设立不同保障标准;
(4)是否设立低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城乡低保资金配套比例足额安排预算资金;
(5)城乡低保资金是否全部采用“一折通”发放,有无乡镇(街道)、村(居)干部收回“一折通”存折代领或私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和救灾物资采购、发放落实情况
(1)救灾专项资金是否设立专户管理,有无挪用、克扣、贪污、冒领救灾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2)救灾专项资金和物资是否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发放程序及时发放;
(3)救灾物资采购是否经集体研究、公开招投标;
(4)春荒采购报表、花名册是否准确详实。
3.五保供养、关爱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1)五保供养经费是否从村级三项经费中分列出来,纳入区财政社保专户,集中供养经费是否按月足额拨付到乡镇核算中心,分散供养经费是否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有无挤占、挪用、克扣五保供养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2)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五保供养标准供养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宿政办[2008]124号),按时足额提高标准;
(3)关爱工程资金是否存入区财政账户,专款专用,乡镇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汇入区财政专户;
(4)乡镇是否按时保质完成关爱工程床位建设任务,配套设施是否完备,有无挤占、挪用关爱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区水利局负责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是否按规定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做到应招标全部招标,各项手续完备;
2.是否严格执行资金专项管理,并在有关媒体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有无超出项目资金补助范围、标准发放资金,有无挤占、挪用、克扣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3.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实施,有无随意变更、调整项目情况,有无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现象;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年度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六)区农工办负责的扶贫资金落实情况
1.省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有无立项,是否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2)实施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的建设质量及社会效益情况;
(3)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克扣、贪污等违规违纪问题。
2.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1)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克扣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是否符合定点培训机构条件,是否有与承担培训业务相适应的师资力量和培训设备;
(3)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人数与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是否一致,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点面结合,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账册、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各部门首先进行自查,区政府纠风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实施方案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3日-8月7日)
为保障监督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区直各有关部门定人定责,指定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此次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并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二)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自查阶段(8月8日-9月30日)
各乡镇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头组织自查。乡镇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涉及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条线涉及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方法如下:
1.关于对农委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1)种粮农民补贴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区统计表、乡镇(街道)统计表、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等档案资料;二是对照项目档案,随机走访农户核查实际到位情况;三是查看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拨付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资料。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访问农户数不少于10户。
(2)良种补贴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公示照片、区统计表、乡镇统计表、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等档案资料;二是对照项目档案,随机走访农户,核查实际供种情况;三是查看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供种企业证账管理、地方配套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访问农户数不少于10户。
(3)高效农业补贴资金的检查:一是查看2009-2010年实施的项目资料及资金拔付等情况;二是现场察看项目建设情况。
(4)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检查:一是查看农机管理单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补贴农机具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购机人员名单、购机合同等相关资料;二是随机抽取部分购机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三是查看农机管理单位账目及与定点经销商的往来情况。要走访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全区购机人员总数的5-10%,走访每种不同型号机器购置人数不得少于购此型号机器总人数的5-10%,在抽取购机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到区域范围,确保每个乡镇都抽到,保证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是查看区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拨付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资料;二是抽查医院5-10种销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并将其价格与江苏省最高限价进行核对;三是查看病人病案的医嘱用药,并与医疗定点机构上报新农合结算的药品目录进行核对;四是检查医院的财务报表,药品进销存明细账,并与医院结报信息中的用量进行核对。
3.关于对职教助学金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是查看区级资金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拨付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资料;二是检查职业学校职教助学金来往账目,看财政拨付的资金和学校发放的资金是否相符,有无挪用助学金或用于抵扣学生学费、餐费等;三是查看发放资金花名册,抽取部分在校就读的学生进行核实。
4.关于社会救助资金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
(1)城乡低保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低保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账册、拨付款凭证等资料;二是对照低保对象名册档案,随机走访低保户,核查低保金实际领取情况;三是查看财政资金拨付、账务管理、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走访低保户不少于5户。
(2)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和救灾物资采购、发放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救灾款物采购报表、公示材料、区统计表、乡镇统计表、发放到户清册等资料;二是对照发放清册,随机走访受灾群众核查救灾款物实际到位情况;三是查看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拨付记录、物资采购发放等资料。全区所有乡镇必须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走访受灾农户不少于10户。
(3)五保供养、关爱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关爱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及招投标情况;二是随机抽取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调查,核实资金落实,核查老人在院生活待遇,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设施建设等情况;三是查看财政五保供养资金和关爱工程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情况;四是随机走访分散供养老人,查看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和供养资金领取情况。全区抽查的乡镇不得少于6个,检查行政村数不得少于6个,每个行政村访问分散供养人数不少于5人。全区检查的乡镇敬老院不少于5所,关爱工程不少于5个。
5.关于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是查看2009-2010年实施项目的招投标、资金拔付、合同执行等情况;二是现场察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工程建后管护情况;三是走访群众,了解工程实施的有关情况。
6.关于扶贫资金检查的主要方法
(1)省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查看立项及相关台账资料;二是查看区级资金拨付账目、项目资金使用账目和项目验收报告;三是实地查看项目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全区所有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都要检查。
(2)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检查区财政部门核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以及将培训补助资金拨付至定点培训机构的明细账目;二是查看定点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学员档案,根据培训人员名单走访调查;三是查看培训机构相关资质及教学设施。全区所有定点培训机构都要检查,并抽取每个培训机构的每期培训人员总数的5%进行走访。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于10月9日前将自查情况及案例报送至区政府纠风办。
(三)区政府纠风办组织抽查阶段(8月8日-10月15日)
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对全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抽查与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自查同步进行。一是听汇报。听取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二是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抽查。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村居、职业学校、定点医疗机构、敬老院、河道疏浚工程项目、高效农业项目、劳动力培训机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农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抽查。
(四)整改迎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区监督检查组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反馈通报抽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肃处理截留、挪用和克扣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并针对问题查找薄弱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管机制。同时,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里11月份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