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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步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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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步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近年来,县总工会经审会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需要,牢固树立“领导重视是前提保障,制度机制是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是核心保障”---“三大保障”的工作思路,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不断健全经审工作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经审组织能力建设,切实夯实经审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了经审组织在“三个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主要作法是:

一、主动争取领导重视支持

作为工会内部审计监督的经审会,领导重视程度决定着经审组织作用发挥。基于这种认识,该县经审会把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作为开展经审工作的关键点,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契机,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形势与任务、目标与要求、思路与措施、问题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搞好工作汇报,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主动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在县总工会主席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该县经审工作条件和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一是在政治待遇上积极落实。按照省、市总关于“县以上总工会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享受同级副主席待遇,并进入同级党组”的规定,明确了经审主任的政治待遇。二是在工作环境上不断优化。改善了县总工会经审会仅有一名主任“光杆司令”和“无人员、无精力、无经费”现状,成立了县总工会经审办公室,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同时在县内公开选聘了2名具有独立审计资格、经验丰富的特约审计员,充实了工会经审工作力量;三是在组织领导上切实加强。成立了由常务副主席亲任组长,经审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全县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将经审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同部署、同考核;同时支持经审会从县总本级到基层工会开展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并积极在争取部门协作等方面创造条件;四是在工作经费给予支持。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和全县经审工作业务需要,将经审工作经费纳入了县总本级年度经费预算。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实实在在地支持,为经审会开展审查审计,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二、着力健全经审制度机制

建立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机制,是推进经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该县经审会认真研究省市总关于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经审工作制度机制,切实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努力实现“标准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台帐规范”工作目标,有力推进了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在标准上规范。严格对照省、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下发《竹溪县经审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标准》,为全县各级经审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参照和依据;二是在制度上规范。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经审会议制度、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审查审计回访制度、跟踪督办制度、组织建设“三同步”制度、特约审计员制度、业务学习交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等一系列经审工作制度;三是在程序上规范。严格对照市总《关于贯彻执行〈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六个工会审计规范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规范全县工会经审工作程序,着力规范各项审计行为;四是在台帐管理上规范。制定并下发《竹溪县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办法》及《竹溪县工会审计通知书暨审计报告范本》等,县总工会经审会积极率先垂范,为基层经审组织建立规范台帐提供了参照样本。

三、扎实推进经审能力建设

三同步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文献检索 化学文献 学生实践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2(a)-0128-03

化学文献在化学学科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启迪化学工作者智慧的钥匙,是掌握和获取化学知识的源泉[1]。《文献检索》课程已经成为了相关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如何利用工具查阅文献也是科研类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要求,我院在材料化学与应用化学专业分别开设了《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和《文献检索与科技英语》专业课程,以增强学生的情报意识、指导学生掌握查找文献资料的技能为手段,培养其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但目前课时安排紧张、课程内容较多、缺乏实践训练,从而导致学生对纯粹的理论知识讲授环节缺乏兴趣,课程完结之后真正掌握了文献查阅方法的学生不多。针对以上情形,非常有必要加强《文献检索》课程的实践环节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真实掌握文献检索技能提供支撑与帮助。

1 设置《文献检索》课程及其实践环节的必要性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当代,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成为大学生的新时尚,当代大学生对科技创新活动充满了兴趣[2]。现如今,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实力的关键体现,是当今社会活力的标志,是国家发展的关节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提供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根本。而大学生正是即将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主体的潜在力量,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是未来创造激活国家发展、经济、建设、国防各领域新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首先就要保证大学生能够了解科学前沿动态、拥有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一方面即为文献的查找、获取、阅读、学习。因此,开设《文献检索》课程至关重要。早在1984年,我国教育部就下达了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的通知,之后,于1992年又提出了如何开展文献检索课教学的具体基本要求。但是文献检索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普遍缺乏关于文献的感性认识,许多中、外文期刊从未见过,空讲检索方法既难接受、又易忘记。因此,仅仅以授课为方式给学生讲授一些文献检索的基础知识,教学效果不佳,完全不能实现教学的最终目标。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设置教学实践环节,从激发学生兴趣的角度出发,发掘学生的自主能动性,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寻求,从而在不断的练习和实践过程中实现知识的巩固和技能的提高。已有研究表明对学生开展文献检索实践实验后,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科研动手能力,并激发出学生对于基础化学实验课[3]和有机化学课程[4]的兴趣。

因此,不仅开设《文献检索》课程十分必要,抛弃过去30年《文献检索》课程墨守成规的纯理论教学模式,在新时代新环境下积极开展《文献检索》实践教学的深入改革,开发符合国家科研创新发展的“理论+实践”新型教学方法,探索经济高效的具体实践变化方式,促使学生真正意义上地掌握文献检索与查阅的知识与能力,也是十分必要的。

2 《文献检索》实践初探

作为《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课程的任课老师,笔者深切感到该门课程对农业院校各相关专业学生获取科研知识和掌握专业技能的重要性。针对该课传统理论教学模式的问题和弊端,出于自身教学体会,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笔者首次在自身所带班级进行了《文献检索》实践改革试验初探,希望能够从课程设计与教学的角度出发,通过创新、合理的实践改革,有效改变知识结构,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才能,彻底改善学生吸收专业新知识的方式与途径,更好地适应今后的工作,并引起各农业院校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能够予以完善和推广。

2.1 从申报项目出发激发学生的查阅兴趣

该次参与实践试验的同学为该院14级材料化学专业本科大二学生。恰逢该校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其申报主体对象即为14级大二本科学生。因此,以“2016年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项目的通知”为文献对象,组织同学们在课堂上展开了学习与讨论。因为事关自身,同学们的兴趣瞬间就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非常踊跃的参与到创新项目的申请政策学习以及从文献查阅入手撰写项目申请书的讨论课题中,与单纯传授文献查阅理论知识相比,同学们的自主积极性大幅度提高,参与意愿增加,获得了非常好的学习效果。比如材料化学专业14级1班的田同学和14级2班的黎同学,本来对文献查阅的学习感到十分枯燥乏味,在了解了具体申报情况和写作要求之后,在课后积极地寻求笔者的帮助,表达了非常强烈的参与文献查阅学习以申报创新科研项目的决心。

2.2 “现学现用”实现理论与实践同步

在上述兴趣激发的基础上,利用学生的学习热情,在分类讲解国内外科学文献的检索与查阅方法之后,从学生的创新课题研究方向出发,布置相关文献的查阅作业。在理论知识还“热乎”的前提条件下,马上让学生参与到实践环节中来,“现学现用”。并且查阅的文献对象为学生申报创新课题的研究方向,既是文献检索知识的有效学习,又是文献检索知识的实际应用。通过此次作业形式的实践训练,进一步增加了学生在文献检索知识学习与运用方面的参与感,学生不仅在此过程中保持了较高的学习兴趣与学习热情,还极大地获得了采用文献查阅解决实际问题的成就感,高度提高了学生对该项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水平。在此阶段过后,绝大多数同学表示查阅文献不存在问题,有效解决了同学们的畏难情绪,竖立了自信。

2.3 利用计算机工具改变学习主动性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对文献检索与查阅相关知识的掌握,改变以往学生仅仅完成纸张作业的传统方式,积极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给学生传授PPT的制作技巧,并要求学生将上节中所查阅的文献作业转换为PPT的形式。通过将文献上复杂的知识简单化,利用计算机软件将枯燥的文字描述转变为形象生动的动画、视频演示,将文献中的反应机理、操作流程、实验现象等更为直观的展示出来。通过此项实践环节,学生从根本上理解了文献的具体内容,实现了促使学生主动获取相关专业知识的目的。在此过程中,许多同学表现突出,如材料化学专业14级2班的邵同学,采用“疯狂动物城”里面的动画人物作为模拟讲解人员,给大家展示了以污泥为原材料如何制备生物炭材料的详细过程,并对该文献的实验结果进行了分析与问题总结。同样来自于材化2班的毛同学也有出色表现,使用动漫人物“大白”给大家分析了玉米芯和椰子壳的水热炭化过程。

2.4 引入竞赛机制巩固知识、发现问题

在完成了PPT制作的基础上,以开展科学研究讨论会的模式,组织各位同学讲解和展示自己的文献查阅PPT,分享自己在这一过程之中获得的成果和经验。在座的同学有任何不懂的问题或者建议都可以马上向汇报的同学提出,特别感兴趣的话题也可以集体讨论。在研讨会的最后加入评选环节,由参与的所有同学一起评选出“最佳PPT设计奖”和“最佳口头报告奖”。学生对此表示出特别浓厚的兴趣。在多数同学的汇报过程中,聆听的同学们针对具体内容、组织结构、汇报表达等各方面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与建议,每个同学都收获良多。通过引入竞赛激励机制与提问环节,有效提高了学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助能力。不少同学通过比赛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且学会了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

3 《文献检索》实践改革初试结果与评价

教育不应该只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传授,更应当培养学生自主获取信息、分析信息的学习能力。文献检索课程的设计与开展,要紧密联系实际,从科研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各种工具和机制为辅助手段,加强学生的实践培训,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素养。要实现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真正使学生拥有情报意识,掌握查找文献、获取资料的技能,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并能学以致用。

由于条件所限,该次参与实践试验的只是我校的少部分同学。这些同学都来自于材料化学专业,为我院14级本科大二学生,此前均从未接触过文献及其检索方法的学习与培训。在完成实践试验环节之后,将这批同学与13级只接受了传统理论教学的大三同学相比较,发现经过上述实践教学的14级同学对文献及其检索知识的掌握程度要远高于13级同学,充分证明实践教学在文献检索授课过程中存在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该次实践初探,发现了“创新项目”、计算机工具、科研讨论会、竞赛机制等相关手段在学生文献检索学习方面的积极作用,希望能在各院校教育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推广这些手段在《文献检索》乃至其他相关课程方面的运用。并以此为基础,促进广大教学工作者们积极开发和探索新型的实践模式,以保障新时代新环境下大学生的健康学习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培养。

对于农业性院校乃至全国各高等院校而言,《文献检索》课程的开设和“文献检索”技能的培养,都是本科同学培养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充分掌握了文献检索与查阅的能力,才能进一步掌握学习专业知识的方法、获取解决专业难题的能力。而通过这次实践初探证明,以上所述相关技能都需要在保障与加强《文献检索》实践环节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实现。希望通过此次实践初探,能够引起各农业性院校相关部门的重视,对《文献检索》实践环节加以完善与推广,进一步促进各专业学生的优质培养与教育。

参考文献

[1] 朱传方,辜清华.化学化工文献检索与应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2] 周星宇.“挑战杯”竞赛对大学生科创能力的培养[J].价值工程,2014(12):252-253.

三同步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课题的提出

讲授了声波的知识后,陈明、密媛姗、何磊三位同学提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

陈明:老师,波的两个基本特征是干涉和衍射现象。水波的干涉和衍射现象体现了波的这两个特征,而作为机械波的声波也应该具有这两个特点,声波的衍射现象非常明显,而声波的干涉现象却比较难以观察到。我们能否用实验的方法研究一下声波的干涉现象?如果能用实验的方法观察到声波的干涉现象,那一定非常有趣和有意义!我们想做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陈君达老师(以下简称陈老师):课本没有安排这方面的实验,可能是因为演示这个实验有难度。你们想做这个实验,想法非常好,我们全力支持!你们需要什么器材,实验室全部提供。同时为了加强研究力量,我们组成一个课题小组。

教学实践活动是学生获得课题的源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要做有心人,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适时加以引导,是诱发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手段。

二、课题小组成员

学校:浙江省镇海炼化中学;学生:高一(1)班陈明、密媛姗、何磊;指导教师:物理教师陈君达,实验教师于龙夫。

成立课题小组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发挥学生的创造性,一个好的团队往往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创造集体。

三、探索过程

1.第一套方案

陈老师:设计实验首先应有一个大致方案或要点,然后逐步实施,你们准备怎么着手?

教师有意识引导学生进一步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实施方案。

何磊:这个问题我们三人已经讨论过了,做这个实验关键有两点:一是要找到相干波源;二是要找到显示干涉的方法,因为声波是直接看不到的。为此我们有个初步方案:如图1和图2所示,实验装置由发声系统和探测系统两部分组成。发声系统由一个带正弦波功率输出的低频信号发生器,两个间距可调的同型号小扬声器(阻抗为8欧的玩具小喇叭),探测系统由动圈话筒和一台多功能录音机组成。我们的设想是这样的:低频信号发生器推动两个扬声器发出两列相干声波,在空间形成稳定的声波干涉现象,这时用移动话筒去探测,在录音机上应该能听到强弱变化明显、有序的声音。(次日)

陈老师:你们试了吗?

密媛姗:试过了,从录音机上听到的声音强弱变化不明显,也就是观察不到明显的干涉现象!

这个实验结果在教师的意料之中,让学生亲手做一下印象更深刻,教学中有时失败比成功更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陈老师:你们分析过原因了吗?

何磊:我们认真分析过了,实验原理粗看起来十分完美,其实有重大漏洞:原来是录音机发出的声波与扬声器上发出的声波相互干扰,影响了正常干涉的观察。我们真是太粗心了!

陈老师:那么这个问题你们是怎么解决的呢?

陈明:关键是要消除录音机上发出的声音的干扰,但要是录音机不发出声音的话,我们同时也就观察(听)不到声波的干涉现象了,正当我们陷入困境时,实验室于老师为我们出了个主意:“示波器是用来观察波形的常用设备,你们就用它来试一试吧!”在他的启发下,我们又设计出了另一种实验方案。

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源于书本而高于书本,有时给予适当的帮助是必须的,但是有限度的,点到为止是一个原则。

2.第二套方案

陈明:如图3,我们把原来的探测系统改成话筒和音频放大器及示波器组成。话筒将探测到的干涉信号通过音频放大器放大后再用示波器显示。

陈老师:具体试过了吗?

密媛姗:我们在实验室里反复试验过,但不很理想,话筒在空间不同位置探测时,发现话筒放在有些区域时观察到的现象与理论符合得很好,在振动加强区,观察到的波形的波幅较大,振动减弱区,观察到的波形的波幅较小;在有些区域波形波幅的变化比较无序,通过反复仔细的研究,我们发现话筒处在桌子附近或者在柜子、墙壁附近时,波形的波幅变化特别无序(常会出现一些新的波峰)。

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在这种手脑并用、观察与思考同步进行的活动过程中,学生学习的智商得到有效开发,情商不断得到升华,这种教学效果在课堂中往往是无法得到的。

陈老师:你们考虑过这是什么原因吗?

密媛姗:我们分析过了,其原因主要是,周围表面比较光滑的物体对声波的反射比较强,对扬声器发出的声波具有很强的干扰作用,影响了对正常干涉现象的观察。

陈老师:那么这个问题你们怎么解决呢?

何磊:这个问题我们也深入讨论过了,做好这个实验的关键是要控制反射波,但要消除反射波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陈老师:要控制反射波,并不是要消灭反射波,只要把反射波的影响控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不影响观察效果就可以了。再努力一下,希望就在眼前!

关键时推学生一把!

3.第三套方案(几天后)

何磊:老师我们成功了!

陈老师:别急,慢慢说!

何磊:起先我们是这样考虑的,为了减小反射波.是否可用棉布把桌面或墙面遮挡起来,或者把实验装置放入类似蚊帐之类的空间内做实验,但由于一时材料准备有困难,没有马上实施,后来我们在上体育课时,突然想到,操场不就是一个最佳的天然实验环境吗!于是一个新方案产生了。新方案的实验器材与第二套方案完全相同,仅是改变一下实验场所:我们把实验器材放到操场草坪的中央做实验,因为操场很空旷,周围建筑物对波的反射的影响比较小,同时草坪对反射波有良好吸收作用,这样反射声波的影响就可忽略,也就能顺利观察到清晰的声波的干涉现象。

一个头脑有准备的人随时能产生创造的火花!教育的最大成功不在于教给学生多少知识,而是要让学生成为一个头脑时刻有准备的人!

陈老师:你们讲解一下实验过程好吗?

何磊:我们已经认真试验过了。如图4,把两个小型扬声器S1和S2相距68厘米放置,用频率为f=1000Hz的低频信号发生器推动它发出声波(波长为34厘米,这时扬声器之间的距离为2λ),这时我们用探测系统反复探测,测出S1和S2之间共有五处振动加强区(如图4中实线所示,其中两处在S1和S2附近没有画出),四处振动减弱区(如图4中虚线所示)。保持S1和S2间距不变,改用f=1500K的声波做实验(这时S1和S2之间距离为3λ),如图5,我们探测到了七个振动加强区和六个振动减弱区。改变S1和S2的距离及声波的波长,同样得到了类似的结果。实验现象非常清晰和稳定,实验结果与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

陈老师:你们做得很漂亮,祝贺你们取得成功!

四、汇报总结

陈老师:通过这次研究活动,你们有什么感想?

陈明:有点成功的感觉。

何磊:做实验太有趣了!比做题有意思。

密媛姗:使我学会了思考,学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您常讲的实验的精髓在于控制,现在我有点体会了!

这次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很有“物理味道”地围绕“控制”展开探索研究,并初步领会实验的精髓在于控制,这是非常难得的。

陈老师:你们真棒!下面有两个任务,一是以小论文的形式把这次活动的体会小结一下;二是明天你们向全班同学汇报演示一下你们的成果。

三同步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做法

为了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在第次主任会议上研究讨论了《开远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开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委会主管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开远市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确定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并特别明确把等个水土保持治理任务相对较重的县(市)区做为检点,采取重点县(市)区与市联动其它县区自行检查的方式,在全市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活动。

月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组织召开了由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市水务局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财经科(室)负责同志及县(市)区水务局局长参加的全市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通过宣读《开远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总体部署,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同志进行了动员讲话。

动员会议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和各级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等重点县(市)区还专门召开了动员会议。市水务局为搞好全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开远市水务系统水土保持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安排意见》,并召开了各县(市)区水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动员会议,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各级执法部门端正态度,正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认真排查摸底,分析问题存在和产生的原因,研究改进的办法措施。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还到有关县区进行了督导。

月日至月日市水土保持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到开展了重点检查活动,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还深入到现场进行了详细检查。月日,为进一步了解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暗访形式到部分县(市)区就小采矿尾矿排放治理和山区小流域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县(市)区水土保持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也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了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市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经验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力度、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广泛宣传、群防群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一)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明显改善

1、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路综合治理速度不断加快,标准不断提高。在治理中,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艺措施相结合,山水林田路统筹兼顾,形成了坡、顶、沟兼治的立体防治体系。近年以来,建水窖万个(蓄水容积万立方米),修建梯田公顷,果树坪万个,营造水土保持公顷,累计完成水土治理面积平方公里。2、开展退耕还林,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近年以来,全市累计退耕还林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万亩,匹配造林万亩。通过退耕还林改造坡耕地,使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引进新、特品种,建成了一批水保产业基地。3、开展了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全市封禁治理面积达到万平方公里;全市存栏的万牲畜、禽兔全部实施了舍饲圈养;发展新能源代替薪柴,累计建设沼气池万座,年节约薪柴万吨,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防督,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遏制

1、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和落实作为预防监督的基础性工作。近年以来,全市厂矿、企业共申报方案件,审批件,使全市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投入恢复资金万元,建设恢复治理工程4处,恢复面积公顷。2、把山区小铁矿和尾矿砂专项治理作为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工作的重点。近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矿案件起,整顿铁选企业家,清理尾矿砂万立方米,栽植沙棘等灌木公顷,建挡土墙万米。3、把“两费”收缴作为加大执法力度的切入点。对非法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行为严肃处理,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起。对生产建设单位造成的水土流失,依法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及水土保持治理费。近年以来共收缴水保两费万元。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

1、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近年以来共完成国债项目、省重点治理项目个,落实投资万元,完成治理面积平方公里。2、增加市县投入。近年以来市本级投入水保专项治理资金万元,水窖集雨工程万元,退耕还林补助万元。3、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治理工程投入。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近年以来,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治理资金约为万元。4、落实“四荒”拍卖租赁政策。近年以来累计拍卖“四荒”面积万亩,完成治理投资万元,治理面积万亩。全市“四荒”开发程度达到%。

据统计,全处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平方公里,其中改造坡耕地2500亩,种植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果树林37500亩,封禁治理28000亩,兴修了一批蓄水保土工程,基本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执法检查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强化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不断增强

各级人大和水务部门以执法检查为契机,采取了法制讲座,印发宣传材料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基层执法干部明确了法律职责,增强了执法责任心。广大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也得到了增强。在市人大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同工矿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座谈时,一些污染型企业负责人表示:在执法检查之前,自己对水土保持法了解甚少,对水保工作比较消极,但经过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受到了很大触动,明白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到不重视水保工作将会给自己和子孙后代生存环境带来极大隐患。最近,他们主动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二)夯实了基础工作,提高了人员素质

一是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在执法检查中,市水务局为了摸清底数,开展了对山区、丘陵、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按类进行登记造册及对企业破坏植被、方案编制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档案化管理工作。截止到目前,除个别县尚未完成外,全市共建立企业水土保持档案个,为今后执法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全市水务系统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普遍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并通过法规宣传和对过去执法情况进行回头看活动,使水土保持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有了普遍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执法检查中,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采取了多项治理措施。一是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专项检查。针对我市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不够,水土保持措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落实不好等问题。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分别对大中型和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对部分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并各抓了几个典型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了方案落实,今年水土保持专项投入将较往年增长%以上。二是开展了尾矿砂专项治理。执法检查中,各级执法部门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铁选企业尾矿砂乱堆乱放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责令部分企业将排入河道的尾砂进行清淤处理,共清运尾矿砂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公里,对破坏严重和拒不进行处理的家企业,进行了关停整顿。三是加大了“两费”收缴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各级执法部门加大了对矿山企业的“两费”收缴力度,对过去欠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单位下发了催缴通知书,限期缴费,促使家企业补交“两费”万余元。据水务部门统计,全市在执法检查期间共查处解决各类案件起,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教育不够,水保意识不强

在一些地方和基层,特别是山区,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还需进一步加强。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工程建设,轻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我处的全面贯彻实施,人为水土流失严重。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发现,在许多地方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治观念非常淡薄,当经济利益与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不惜牺牲生态环境而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山区矿业开采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只开发不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仍很严重。

(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我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的不断发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除受利益驱动外,就是执法力度不够。这主要表现在执法部门对企业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工作监督不到位,对生产建设项目是否依法编制水保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督导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得不够彻底

由于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主动性不够,《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落实还不能及时到位。尤其是北部山区小矿业、小选厂,水保方案编制滞后,偷挖滥采,乱排乱放,造成人为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仍比较严重。

(四)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有关投入不足

我市尚有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按目前的年治理平方公里的速度,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水土保持部门监督执法力度较薄弱。在水土保持的机构队伍建设及预防、治理方面的投入仍显不足。

五、对今后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

目前,我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任务相当繁重。因此,加强水土保持预防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依法监督实效,保护和利用好宝贵的水土资源,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办事处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保意识

要深入扎实地开展《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预防、治理水土流失。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学习,从全市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预防、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纠正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得暂时经济利益的错误发展观,扎扎实实抓好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

(二)加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执法体系建设,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稳定,措施有力、效果显著。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此外,“三同时”制度是《水土保持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直接关系到对人为水土流失的控制。为了强化执法效果,办事处要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和突破口,特别是对规模大、影响面宽的建设项目,要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也要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坚决杜绝向水库、坝塘倾倒废渣弃土,努力做到建一个项目,改善一片生态环境;修一条路,建设一条绿化带;对那些在开发建设中不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

(三)制定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

搞好以水土保持为中心的生态环境建设,制定有力措施,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常抓不懈。并要因地制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域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使粮食、林果和畜牧业全面发展。同时加大封山育林力度,严格保护天然林,控制林木采伐。

三同步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榆林胜利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柳塔矿项目部

二0二一年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3

第三章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4

第四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6

第五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6

第六章 职业危害告知………………………………………………15

第七章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16

第八章 附则…………………………………………………………16

榆林胜利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柳塔矿项目部

作业场所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大柳塔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大柳塔煤矿及承包商作业场所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我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第三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凡本公司内发生职业卫生事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按照矿规定要求,成立榆林胜利公司大柳塔矿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蔡泳明

副组长:马宇迪 马成虎 高凯

成 员:王维娜、申喜军、贺俊英、贾炜、刘克玉、拓振贵、霍相春、刘雄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技术组办公室

按照矿规定和管理要求,王维娜和申喜军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矿有关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三)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四)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落实相关责任人按期限解决。

第三章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七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矿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对全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

(三)组织召开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开的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矿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各队负责人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负责本队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

(三)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禁组织违章、冒险作业。

(四)定期对队里的设备、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五)发生职业危害事件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救治。

(六)是本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第九条各队在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十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各队要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

第十三条矿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依法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第十五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要及时向项目部和矿相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损害的从业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各队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第五章 职业危害告知

第十六条各队要将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七条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一)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要告知员工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二)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十八条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煤尘

≤5

5.0

岩尘

5~10

2.5

10~30

1.0

30~50

0.5

≥50

0.2

水泥尘

<10

1.5

(二)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如下: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回采工作面

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侧10~15m处

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刨煤机、工作面爆

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风镐、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工作面顺槽钻机钻孔、煤电钻打眼、薄煤层刨煤机落煤

在回风侧3~5m处

掘进工作面

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砌碹、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

在工人作业地点

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

锚喷

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

转载点

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及翻罐笼

回风侧5~10m处

翻罐笼司机和放煤工人作业、人工装卸料

作业人员作业地点

井下其他场所

地质刻槽、维修巷道

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露天煤矿

钻机穿孔、电铲作业

下风侧3~5m处

钻机司机操作钻机、电铲司机操作电铲

司机室内

地面作业场所

地面煤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三)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时段进行,呼吸性粉尘可采用定点或个体方法进行。监测周期如下:

监测种类

监测地点

监测周期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

采、掘(剥)工作面

3个月1次

其他地点

6个月1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

1个月1次

粉尘分散度

6个月1次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6个月1次

(四)粉尘监测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如下:

测尘点数量

测尘人员数量

测尘仪器数量

<20

≥1人

≥2台

20~40

≥2人

≥4台

40~60

≥3人

≥6台

>60

≥4人

≥8台

露天煤矿和地面工厂

≥2人

≥4台

(五)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管路应铺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且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

(六)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七)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其降尘效率不得低于95%,并确保捕尘、降尘装置能在瓦斯浓度高于1%的条件下安全运行。

(八)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

(九)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掘进机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并对掘进头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

(十)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十一)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其中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

(十二)预先湿润煤体。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1.5%,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或跑水。在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应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

(十三)锚喷支护防尘。打锚杆眼应实施湿式钻孔。锚喷支护作业时,沙石混合料颗粒的粒径不得超过15mm,且应在下井前洒水预湿。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2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十四)转载及运输防尘。转载点落差应小于0.5m,若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喷雾压力应大于0.7MPa)或采用密闭尘源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在装煤点下风侧20m 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运输巷道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十五)露天煤矿钻孔作业时,应采取湿式钻孔;破碎作业时应采取密闭、通风除尘措施;应加强对钻机、电铲、汽车等司机操作室的防护;电铲装车前,应对煤(岩)洒水,卸煤时应设喷雾装置;运输路面应经常洒水,加强维护,保持路面平整。

第十九条 煤矿噪声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作业场所噪声危害判定标准: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最高不得超过115 dB(A)。

(二)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1次。

(三)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露天煤矿的挖掘机、穿孔机、矿用汽车、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和爆破作业等地点;井工矿的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掘进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四)井工矿在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做吸声处理;对主井绞车房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在巷道掘进中应使用液动凿岩机或凿岩台车;在采煤工作面应使用双边链条刮板输送机等措施控制噪声。

(五)露天煤矿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并采取对驾驶室进行密闭隔音处理等措施,控制露天煤矿噪声。

第二十条煤矿高温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二)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5个测点,取平均值。作业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源环境或通风环境的,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平均值。

(三)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工期内最热月测量;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次,工作班开始后及结束前0.5h分别测1次,工作班中间测1次,取平均值。

(四)应当实行通风降温,采取减少风阻、防止漏风、增加风机能力、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保证风量,并采用分区式开拓方式缩短入风线路长度,降低到达工作面风流的温度。

(五)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六)露天煤矿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减少高温和热辐射的影响;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日照最强烈的时段作业。

第二十一条煤矿职业中毒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限值如下:

化学毒物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

二氧化碳CO2

0.5

硫化氢H2S

0.00066

(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

(三)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四)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五)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六)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第六章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检查要求

(一)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在日常动态检查中,都要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检查内容

(一)各队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二)生产队、库房现场主要检查: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检查结束后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实施奖罚。

第七章 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认定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煤矿职业危害事故按所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职业危害事故、较大职业危害事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特别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四类。

(一)一般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下;

(二)较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三)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四)特别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0人以上。

第二十六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较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权限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矿有关规定相悖之处,以矿有关规定为准。

三同步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认真部署,同步实施。

3.奋斗目标。从今年起,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逐年好转。到*年,全省初步建立起基本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扭转,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局面。到2010年,全省形成较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上述三项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从今年起,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的实际,建立事故宗数、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综合协调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给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考核,督促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控制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从今年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要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人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责任制和控制目标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政府公告、新闻会等形式通报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控制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突破控制目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快安全生产地方立法的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的规定,实行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并逐步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和设备。新设立的上述高危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对已设立的高危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申请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及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论证;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验收。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8.加强规划和管理,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在制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时,要有城市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内容。对油、气库(站)及其他重大危险品生产和仓储场所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对已建成的上述场所和设施,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已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并尽快制定计划措施,限期搬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确保安全技改资金投入,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在安排建设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时,要把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防止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账现象。

9.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抵押金。抵押金征收数额应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发生情况挂钩,促使企业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储存,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具体征收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

10.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建立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评审、挂牌公示、整改督办制度。实行以企业为主,部门监督,指定专人,挂牌公示,限期整改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重大危险源及其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11.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要根据不同时期、地区和行业的实际状况,适时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建立安全生产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内容,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行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检查验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无法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予以取缔。

12.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要增强安全预警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13.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今后,凡各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凡连续两年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当年度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0%以上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专题汇报并作出书面检讨;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5人重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检讨;对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县(市、区),否决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要求,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其辞职。

1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增加研发经费,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的技术力量和作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防范重点,组织开展重点科研攻关,加大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5.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必要的人、财、物等投入,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6.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我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从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方法和手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市场准入等方面,促进和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7.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其按规定履行好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8.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努力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活动。我省从*年起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起一批省、市、县和乡镇级安全生产文明样板企业、车间和班组。企业要按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认真对照检查,对生产经营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各环节及各岗位,要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通过建立执行全面、动态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要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19.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日常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和轮换岗培训,做好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的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0.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每年,煤矿企业应按吨煤10元,其他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3%,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建筑施工企业按不低于当年工程结算价的1%,交通运输、电力冶金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1%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在税前自行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和建立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相结合的制约激励机制。建立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挂钩,促使企业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省劳动保障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加大督促事故赔付力度。同时,要积极研究推出新的商业保险险种,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5%的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财政厅要抓紧与国有或国家控股商业保险机构加强联系,抓紧研究出台高危行业参加商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并逐步推广至其他有关行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高危行业也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按照《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粤府〔*〕41号)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要资金、装备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文明执法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五、齐抓共管,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