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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关键词】:中学语文教学;渗透法制观念;普及法律知识
[Abstract] the middle school language in a large number of reading materials involves many legal aspects, teachers need coaching appropriate penetration in teaching, to help students establish the correct legal concept, popularize legal knowledge, the tools of the humanities and perfect unity.
[keyword]: middle school Chinese teaching; infiltration concept of legal system; popularizing the knowledge of law
中图分类号:H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中学语文教学在完成德育任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自古以来我们的语文教育就有“文道统一”,“文以明道”的基本传统和基本原则。在语文教学中把法制教育引入语文教学,适时地渗透法制教育,可以将学生的“生活世界、书本世界、精神世界”实现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时代。使语文教学既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又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语文课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犹如“春雨润物细无声”,在学生纯洁无瑕的心田里,种下美好的种子,必能开出绚丽的花朵。这种潜移默化的德育渗透,是其它德育方法无法代替的。因此,做为一名语文教师要提高渗透的自觉性,把握渗透的可行性,注重渗透的反复性。我相信只要在教学中,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知识的接受能力,点点滴滴,有机渗透,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以达到德育、智育的双重教育目的。那么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学呢?通过我多年的实践,现我谈谈、几点与同仁共勉。
一、在文本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语文课文的取材大多数来自于我们的生活,在教学中,我们可以挖掘其中的法律资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让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了解了法律知识。如:在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请学生用“赡”组词,一生回答“赡养”,此时老师加以了表扬,并因势利导,告诉学生:由父母“抚养”成人是子女的“权利”,而“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但也要履行你的义务。这样,同学们在接受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在教学高中课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一文中孔子在这里提到富贵与道的关系问题。只要合乎于道,富贵就可以去追求;不合乎于道,富贵就不能去追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结合地勾油事件、奶粉事件。让学生学习《食品安全法》的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要求。如:教学《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写得酣畅淋漓、痛快至极,体现出主人公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侠义精神。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以暴制暴的行为在封建时代“恶人横行,好人受欺”的黑暗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教师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对于世界观处于形成期的初中学生来说,难免会误导学生产生漠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错误观念,所以就有必要用现代人理性的法眼来引导他们辩证思维,学会用批判审视的眼光重新解读经典名著,做到“去糟粕、取精华”。鲁提辖的行为究竟对不对?今天如果遇到这种类似的事情,应如何对待?引导学生历史地、辨证地来看待鲁提辖的行为。强调指出,在当时那种黑暗社会里,人们有怨无处可诉,只寄希望于鲁提辖那样的侠义之士来伸张正义,惩罚恶人,保护良民,鲁提辖是一个除暴安良的正义化身。我们应学习的是鲁达除暴安良、扶弱济贫的精神,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但是,我们应依法行事。要有伸张正义的精神,赋予正义感;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人。
二、在语文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
利用语文综合性学习,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特色。《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可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因此,开展综合性学习自然也是为学生创设法制氛围的绝佳途径。在教学《伤仲永》这课时让学生扮演仲永,以及学生模拟法庭的审问,结合今天的法制教学,他父亲不让他学习带来的后果,仲永反省后,将父亲告上法庭。通过这样的教学让学生明白他的父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这样学生不仅获得了知识还懂得了一些法律。
例如在学完《孔雀东南飞》和《窦娥冤》之后,我在班里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语文活动。要求有原、被告双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辞,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护,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等。学生个个情绪高涨、参与积极,不仅提高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锻炼了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也对法庭审判有了更为形象而直观的印象,从这个活动中,让学生学习和了解到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关内容。法制意识自然大为增强。
法律知识的渗透不仅要在课堂上传授,而且也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在业余时间我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指导学生如何写法律知识额演讲稿,通过学生收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不同的案件,学生在撰写演讲稿的时候就能获得一些法律知识。在通过台上精彩的演讲,让更多的学生学到法律知识。语文教师可以组织一些关于法制教育的的主题演讲比赛,例如举行“爱生命,远离”演讲比赛,让学生深刻地认识到对一个人、对一个家庭甚至是对一个社会的的严重危害;举行“珍惜青春,远离网吧”演讲比赛,让学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不应该沉溺网吧,而应该把自己的大好的青春年华用在学习之中,争取早日获得佳绩来回报自己的老师、父母和其他亲人;通过这些活动,不仅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
三 、在写作中渗透法制教育
文章是生活的再现。有很多内容要求学生关注生活,从现实生活中取材,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习作时引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善于用法律标准来明辨是非。在习作中,我还利用写日记这一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渠道。学生在写日记时说的是真话和心里话,这便起到了使人求真的作用。同时,写日记能规劝自己上进、自省,劝别人改过。让学生联系生活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现象,通过日记这个载体进行内心的真实表露,接受深刻的教育。同时教师通过批阅,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心理健康指导,针对性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其次,学生在写作的过程中可以利用法律知识的语言,在写事理说明文与议论文时,就可以体会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要求学生揣摩其中“应当”、“不得”,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并揣摩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最后,可指导学生写一些有关的法律方面的应用文,如:如何合同、民事状等。通过写作一样的可让学生学到法律知识。
四、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法制教育
要守法,必先知法。经常举行普法主题班会和法制讲座。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开展“法律知识知多少”主题队会,让学生互相交流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识,以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开展“守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让学生畅谈自己遵守法律制度的言行和决心,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也可以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进行宣传,例如:广播站、校园网、文化橱窗、宣传版面、校报校刊等多种途径,向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使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还可以开展普法征文、演讲比赛等。利用每次普法宣传之机,征集学生的专题作文,选择优秀的在全校展评,并举行演讲比赛,让学生对法律有更深刻的认识。此外,我们还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并组织观看法制教育电影和专题片等,进一步使学生懂法、守法,提升学生的法制观念。
记得“新生风采月”系列活动的演讲比赛,从国庆期间我们就开始准备了,部长呢,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份策划的样本,让我们学习学习,提出一些意见,唉,那个时候哪见过什么策划啊,翻开后才知道是把活动从主题到目的再到具体过程写一遍,不过最后好像都没提出剧什么意见。我正式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和卓娜一起去街头采访,问他们关于演讲方面的问题,我们将目标订在了校区,在东方红广场、体育馆周围和机载院那里找了几个人,有的还挺合作的,有的人害怕曝光,打死都不让拍,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拿着数码相机采访人还是挺可怕的。
比赛报名前期,部长给每个班的宣传委员都发了通知,为了加强宣传效果,让我们再去寝室宣传一下。还记得我去一个寝室,咚咚咚的敲门,门开后,便很郑重的说:“你们知道实践部举办的演讲比赛吗?”结果那同学莫名其妙的看着我说:“我们宣传委员正在说……”搞的我很无语的跑出去了。还有一个寝室,因为我敲错了门,敲到别的院里去了,当我说:“你们知道法学院的演讲比赛吗?”那个同学更莫名奇妙的看着我说:“我不是法学院的。”当时那个尴尬啊……
很快,演讲比赛的初赛开始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宣传效果很好,报的人很多,本来我没报的,结果那天上午光荣的被卓娜同志给报上去了,我负责对下午选手的分数进行统计,然后到了早上,很无奈的要去演讲,现在想想,就我那普通话的水平并且还没有背演讲稿,当初怎么就上去说了呢,好像是照着读的,我还加了几个没放开的手势,下来时我同学说我的动作特猥琐。初赛后,有十个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可以说是演讲比赛最精彩的阶段,在开始之前,对赛场要进行布置,当时的场面其实挺壮观的,买东西的人跑进跑出,贴标语的站在梯子上,还吹了气球……
比赛进行的还挺成功的,原来比赛也不是那么简单嘛,这是我那时的想法。
沉默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迎来了第二个活动,去幼儿园为他们举办运动会当志愿者,我那时是去给他们当裁判,幼儿园老师说要上身穿白色衣服,下身穿黑色裤子,然后我很傻的把我同学参加辩论赛的衬衫给穿上了,那天其实还挺冷的,站在那一手拿着笔,一手拿着记录单,脖子上还带着秒表来给他们计时。本来字就写的挺差的,在那种情况下更加难看了,活动结束后,我们那一群人和一杆旗子很光荣的离开了。
离开时,我挺恍然大悟的,原来这就是当裁判啊。
上学期基本上就这两个大型的活动,到了下学期3.15普法的时候,我们弄了一个家电下乡活动的调查,当时我们找到了一个村子,然后问了一些关于家电下乡的问题,考虑到语言交流的问题,在活动前,我还特意让我宿舍里的同学说长沙话给我听,觉得还挺懂的嘛,结果到了那个时候才发现有的话非要他们说几遍才懂。不过那些大娘大爷们还挺很好的,在中午的时候,我们的任务基本上已经完成了。
回宿舍后,我想,看来懂得一门外语也挺重要的嘛。
最后一个大型活动,就是辩论赛了,这次活动中,我觉得挺遗憾的是没有在其间做一些真正的事,除了选择辩题之外,没有干过很多事。其实我对分配给自己的任务还挺积极的,但对于其他的时却没有过多的关注。辩论赛经过的时间还挺长的,每场比赛。我固定的工作就是吹哨子,拿着秒表好像又回到了当裁判的时候。这次比赛中,大家配合的都挺好的,这也应该是大家最后一次合作了吧!
对现在的我们来说,过去到底干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一起努力过。实践部在部长的带领下至少已经不是那个只会搬椅子和桌子的部门了,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骄傲,我们部里的成员也不像其他部里那样一盘散沙,是非常有凝聚力的。
温州市2015年演讲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杨泽军
大家好,很高兴能站在这里,分享我的法律职业梦想。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律师梦,我之行。做一名律师是我的法律职业梦想,不难理解,那么我从我之行谈起。
为什么要说行?《说文》中言:行,人之步趋也。前进,追随,人才能步步到达,步步趋近自己的前程,达到目的地。今天的我,是一个大二的学生,在经历了一年的法学之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行程,更加坚定自己做出的选择,做一名的律师。
这里我要谈及一下为什么我追随律师这个职业,因为这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职业,是一个大浪淘沙百舸争流的职业,更是一个充满希望实现梦想的职业。正如胡乔木同志在1986年为第一届全国律师大会题词《律师颂》中道:"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而且在我看来,律师是最能发挥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挖掘一个人的潜能的行业。律师能给你充足的自由度、宽裕的发展空间,让你尽显个人的魅力。律师又是一个永远需要勇气的职业,一个需要对自己的梦想充满坚定信念的职业,一个需要甘于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为之奋斗的职业,一个需要面对各种压力而毅然为弱者权利斗争的职业。
梦想固然可贵,但光有梦想是远远不够的,我还要充分学习,做到术业有专攻。现在大学期间,我应当做的就是学好专业课,领悟老师讲的每一个案例,掌握每一部法律,并重点掌握一门核心法律,并积极参与法学技能训练,提高演讲,辩论,写作等技能,以便将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同时向案件学习,总结其它案件的经验和教训,再推及到以后所办的案件中,做到温故而知新;向律师们学习,学习他们的办案技巧,为人之道都可以作为我们的知识库,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因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向社会学习,复杂的社会形态造成了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我会多去参与学校组织的普法活动,关注社会民生。学习,不断的学习,唯有学习,才能让绚丽的梦想之花结出丰硕的现实之果。
这里我想到了的张明楷老师在对法学的新生的开学典礼里说过一段很有意义的话,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必须在精神上脱胎换骨。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点毁掉你们的童年,你们怎么真正成熟!法学是统治者的事业,如果不毁掉你们的平民心态,怎么能进入领导者的行列!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科学,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恶,你们又怎么能彻底的明白正义!这段话让我备受启发,同时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律师之路很漫长很艰难,但是这个职业深深吸引我,照亮我的前程,让我坚信未来,不畏困难。道阻且长,我不会迷茫,路途浩浩,我不会烦躁。我将耐心等待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那一天。
(编 者)
作家档案
龙应台,作家、社会批评家、思想家。祖籍湖南衡山,1952年生于台湾高雄。1974年毕业于成功大学外文系,后赴美深造,攻读英美文学。1982年获堪萨斯州立大学英文系博士学位,一度在纽约市立大学和梅西大学英文系教美国小说和现代戏剧。1983年回台湾,此后几年曾任中央大学英文系客座副教授、淡江大学外国文学所研究员。1986年至1988年龙应台因家庭因素旅居瑞士,专心育儿。1988年迁居德国,开始在海德堡大学汉学系任教,开台湾文学课程,并每年导演学生戏剧。1999年出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2003年辞职。现任香港大学传媒及新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台湾清华大学徐贤修讲座教授。著有《野火集》《龙应台评小说》《孩子你慢慢来》《我的不安》《百年思索》《亲爱的安德烈》等作品多种。在欧洲、中国文化圈中,龙应台的文章成为一个罕见的档案。
作品选读
历史课
龙应台
香港大学的国际招生愈做愈好,来自欧美的学生愈来愈多。有一天,和一群德国学生聊天,刚好是台湾的历史教科书问题正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政府试图在教科书里进行所谓“去中国化”,反对者则抗议纷纷。我问这些德国学生:“你们高中的历史课是怎么上的?”
德国的教育权下放到各州自治,因此不同的州会有些差异。但是在七嘴八舌的争相发言里,我发现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教科书并不重要,二是开放式。
如果这一课是1870年的普法战争,那么老师会在上课前要求学生读很多第一手资料,譬如俾斯麦首相的演讲原文,要学生从演讲稿中探讨当时普鲁士的外交策略,从而分析普法战争的真正原因。除了了解德国观点,学生还必须知道法国观点,老师可能用电脑放映图片,反映当时法文报纸上的时事讽刺漫画、评论或者画家笔下的巴黎街头。分析战争本身,老师可能出示一张1870年普鲁士的经济发展指标图,用来解释当时的“新科技”──譬如铁路的广泛使用和新制大炮的威力,如何使普鲁士在战场上占了上风。
也就是说,在整个讲课的过程里,教科书非但不是唯一的教材,而且不是核心的教材,甚至可能根本没用到。
第二个特征是开放式的教学。教学的主轴不是让学生去背诵任何已经写进某本书里的叙述或评价,而是要学生尽量从第一手资料里看出端倪,形成自己的判断。如果这一堂课的主题是纳粹,学生可能必须去读当时的报纸、希特勒的演讲、工会的会议记录、专栏作家的评论、纪录片等等,然后在课堂里辩论──纳粹的兴起,究竟是日耳曼的民族性所致,还是《凡尔赛和约》结下的恶果?或者是经济不景气的必然?各种因素都被提出来讨论。至于结论,学生要通过资料的分析和课堂的论辩自己来下。
满头卷发的卢卡斯说:“我们那时就读了托马斯・曼的哥哥亨利希・曼的《臣仆》,因为他就认为德国人有惯性的服从性格。我们在课堂上就此辩论了很久。”
如果主题是1848年的欧洲革命,学生必须从经济、社会和政治的不同层面分析革命的起因,然后还要试图去评价这场革命的后果──这究竟是一个失败的革命,如法国的Alesis de Tocqueville所说,“社会顿时撕裂成两半:羡妒的无产阶级和恐惧的有产阶级”;或是一个成功的革命,因为20年后,德国和意大利都统一了,而法国扩大了选举权,俄罗斯废除了农奴制?事情的是与非,人物的忠与奸,往往没有定论。学生必须自己从各种数据的阅读里学习梳理出自己的看法。
“我们还常常要作报告,”刚刚来到香港的汉娜说,“一个人讲45分钟,等于教一堂课。”
“你记得讲过什么题目?”
“当然记得,”她说,“因为要做很多准备。我讲过英国的殖民主义。”
在这样的历史教学方式里,教科书的地位,只不过是一个基本的参考数据而已。在众多一手和二手的资料里,包括演讲、漫画、照片、统计图表、新闻报道、学者评论、人物日记和法庭记录等等,教科书只是一个指引,不具任何一锤定音的权威。
开放式的历史教学,着重在训练学生运用材料的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面对纷杂的史实做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教科书充其量只是路边一个小小指路牌,不是烫了金的《圣经》。
至于考试,他们解释,也不会以教科书为本,而是开放式的题目,都是要你写文章回答的。譬如,“试分析俾斯麦的外交政策”或者“试分析魏玛共和国失败的原因”;测验的是一种融会贯通的见解,教科书根本没有答案,也不可依赖。
如果教科书根本不被看作一锤定音的权威,如果课堂中的历史老师有独立见解,又有旁征博引的学问,如果我们的考试制度不强迫老师和学生把教科书当《圣经》,我们需要那么担心教科书的问题吗?历史教学的真正问题所在恐怕不在教科书,而在教育的心态、制度和方法本身吧。
“可是美国的历史教育比较跟着教科书走,”来自奥地利的约翰在美国读过一年高中,他来,“而且他们的历史课教得很细,不像我们在欧洲,着重在大事件、大历史。”
克里斯说,“那没办法,他们只有两百五十年历史可以谈,所以连什么‘30年代流行时尚’都可以在历史课里讨论一整节。”克里斯也去美国交换过一年。
话题转到美国去了。克里斯接着,“我发现美国人跟欧洲人真的很不一样。譬如说,有一次老师出题,要大家挑选20世纪本国某一重要人物来作报告,结果,你知道吗?有五个人,选的是蝙蝠侠!不可思议,是高三呢!”
大家哄一下笑开了。我忍住笑,说,“如果是你们德国班上做这个题目,大家可能选什么样的人物呢?”
克里斯回答:“阿登瑙尔、希特勒、布莱希特、托马斯・曼或者舒马赫、贝肯・鲍尔什么的,都可能。可绝对不会是米老鼠、蝙蝠侠或超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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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龙应台
1.请问散文创作对你这位痴迷的文化说梦者,最大的意义是什么?
当我带着梦想前进时,它是我披荆斩棘的剑、照亮夜路的灯,使我不知畏惧到近乎愚笨地往前走。当我想后退时──现实的尘埃滚滚又常使我想后退想躲藏,它是我留着缝的逃生门、“仿佛若有光”的桃花源,使我宁静,使我从容。写作是一个内在大宇宙,使我可以温润地看待本质上悲苦无常的人生。
2.早年杨牧曾将中国近代散文分为小品、记述、寓言、抒情、议论、说理、杂文七类。如果请你为散文分类,你会如何分?如何看你自己的散文风格?
分类确实很困难,因为被界定为“抒情”体的往往蕴有“说理”,而被认为是“说理”的文章又可以“笔锋常带感情”。以古典散文来说,譬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抒”的是神鬼哭泣的大痛,但是“说”的又是深刻入骨的道理。它究竟是抒情还是说理呢?庄子的“寓言”貌似“抒情”其实在“议论”。在中国的散文传统中,纯粹抒情的──以美文表达意境,属于少数,因为这种表达往往用诗歌更有效;多数,不论是“抒情”体还是“说理”体,其实还是在“说理”,有的选择气势磅薄,有的选择绵密细致。
我自己的散文,可能受今人影响少,得古人影响多。虽然用的是白话文,在风格上其实和古典散文是一脉相传的。在写作的逻辑感和修辞“策略”上,譬如说,我自觉和韩非、和苏轼是心灵相通的。
3.中文文学有十分壮丽的散文传统,西方如英国以培根为代表也发展出一个平易而不平淡的散文传统。散文体裁多样、笔锋各异,请问能否举出几位你欣赏的散文大家?
在中文作家里我欣赏韩非的冷峻,庄子的放肆,柳宗元的内敛,苏轼的舒展,张岱的清澈。外文作家里我觉得柏拉图才气纵横,尼采的文字有性格魅力,写《湖滨散记》的梭罗用文字创意境的本事很高。活着的作家里我欣赏德国的Enzensberger(恩岑斯伯格),可惜中文读者不太认识他。
4.请谈谈你的散文创作观,有何古典理念?有何现代精神?
我写批评文章的时候,有几个“坚持”,第一是事实的掌握尽量完备,批评绝不超过事实范围,也就是以事实论断,但不做动机揣测。第二是对自己存疑,保留一个空间:会不会有一个我看不见的死角呢?第三是我自己必须经得起实践的考验。我所高举的道德标准,必须是我自己做得到的,也就是言行的一致。“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都是高标准。一个人往往要被测试了,被诱惑了,才知道自己的品格真正是什么。
这些原则我当然不见得做得到,但它至少是我在暗示中检验自己的标准。我常觉得,写虚构文类(譬如小说)的作者,是可以言行不一致的,也就是说一个伟大的小说家在现实生活里可以是个委琐不堪的人,但是写杂文的作者不可以。
至于比较广义的散文,我觉得人们有两个误解,一个是以为说理的文章把道理说出来就好,另一个是以为抒情的文章把感觉抒发出来就是。前者忽视了散文对文字这门艺术的要求,后者忽视了散文对深刻的要求;深刻,可以是思想,可以是感情。
议论文章要成为散文,不能只有精辟的论点,见人之所未见,它一定要有文学的标准:逻辑的缜密、字句的精准通畅、结构的呼应关系、气势的拿捏、典故或意象的运用等等,也就是说整体文字的魅力,才是灵魂所在。再好的思想如果没有精炼的文字载体,亦即文采,也进不了散文的领域。
至于抒情文章,我没见过好的抒情文章是没有“洞见”的──让读者看见他之前看不见的东西:一阵美的悸动,一个瞬间的顿悟,一种挥之不去的悲凉,一个刹那间的发现。好的抒情散文绝不只是浮面的美文,它以作者感情或思想的深刻为读者带来“发现”,《赤壁赋》如此,《春夜宴桃李园序》也如此。
5.请谈谈你的生活美学,什么是你心中永恒的意象,什么是你渴望的探索?
40岁的时候,发现自己不懂历史;不懂得历史,怎么可能懂得现在?于是我开始探索历史,想从历史那个巨大的坐标里找到自己渺小的位置,张大了眼睛想看清楚。
51岁的时候,父亲过世,第一次经验至亲的人的死亡。我发现自己不懂死亡;不懂得死亡,怎么可能懂得生命?我才发现,面对深不可测的死亡,连一万年的历史也不过是一粒星尘。
[关键词]: 法学,案例教学,组织过程,特点,不足
法学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古希腊家)式教学法,主要采用对话式、讨论式和启发式。1870年,朗德尔出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首次将案例引入法学、并大力推广。成了近代一百多年来,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是我国法学教育的薄弱环节,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教学存在弊端,虽然能够系统完整地传授知识,但学生不敢提出质疑,只能被动地接受和记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个院系和各级党校纷纷国外先进经验,开始注重案例教学,编印案例教材,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与批判精神,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1998年,中央党校开始在党建师资班试行案例教学,取得初步成效。2005年5月,中央党校又举办了首期案例教学研讨班。2005年9月,笔者参加中央党校政法师资班培训,式教学是培训班学习研讨的主要内容,我们平时一半听课,一半师生对话,收效显著。近年来各地党校在案例教学方面都做了有益的探索。实践证明,法学案例教学适合于成人教育,是干部培训尤其是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一种重要方法,值得推广运用。
一、我校法学案例教学的具体作法
这几年,我校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党校教学工作的新需要,不断创新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探索干部培训的新路子。如在县处长班实施“情景模拟教学”,在科长班实行“依法行政案例教学”,反响良好,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我们法学案例教学的具体作法,大致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一)老师分工协作,精选典型案例。由我们教研室的法学教师集体备课,分工协作,根据教学计划和要求,上网搜寻资料,每人收集几个典型案例,并提出思考题,推荐相关;然后由我牵头初步把关,集中送教务处给分管的主任和副校长逐级审查确定;每期从中挑选八个有代表性的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发给学员,布置作业,内容涉及基层选举、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土地征用引发群体性上访、破产、行政诉讼、城市管制和限制摩托车挂牌等。这些案例既有本地特色又带有普遍现象,如限制外地货车进入市区和限制摩托车挂牌的《通告》,全国就有141个城市做出类似规定。为防止地方领导对号入座,案例改头换面,当事人均使用化名。选好案例材料后,由学校组教处统一打印,开学时分发给学员。
(二)学员熟悉案情,拟写发言提纲。这是案例讨论的分析准备阶段,每个学员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课前预习,熟悉案例,解答思考题。有的学员非常认真,上网学习、搜集、打印了十多份相关资料;有的走访相关单位,请教专家学者,深入调查研究,作好案例讨论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写发言提纲或者演讲稿。
(三)分组进行讨论,推荐小组代表。通过分组讨论,学员们分工协作,互相启发,相互补充,逐渐找出的症结所在,把复杂案例简单化。这一阶段工作主要是由班两委布置、各小组长负责召集,学员自主完成的,一般在自习课或者课余时间进行。小组讨论后,各组推选优秀学员作为本小组的代表,在综合各人的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讲话稿,准备参加全班交流。
(四)全班案例交流,各组代表发言。全班课堂案例讨论时,我们老师要到班级主持引导,让各小组代表逐个上台发言;台上有固定话筒,台下也配有移动话筒,有不同观点的可以及时提出异议。讨论激烈时,分红方与蓝方对阵,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的哥”载孕妇闯红灯的案例争议最大,交警究竟要严格“依法行政”,还是“以人为本”?大家争着发言,甚至吵得脸红耳赤,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因为学员大都是有备而来的,讨论才会那么激烈。我们老师只是加以引导,为大家创造一个自由讨论氛围,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找出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一般不轻易参与争论,也不急于发表意见。如果课堂案例讨论课时不够用,我们就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校方适当增加。
(五)老师归纳、消化提升阶段。在全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要使用课件进行案件的点评和系统的总结。老师的点评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这就要求老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熟练地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首先是对学员的讨论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既充分肯定其优点,也要指出不足之处,如发言的热烈程度,论题的集中程度,问题分析透彻程度等。这样有利于逐步提高案例讨论的质量。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要求学员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由老师逐份批阅、评定作业成绩。以此来锻炼和培养学员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
二、我校法学案例教学的特点和初步成效
我198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系,在某大专院校从教已有20年整。在校内主体班和函授班上了不少法制课,还经常受聘到校外普法宣传。如果说我在教学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的话,那就应该归功于案例教学。但以前的不是专门的案例教学,实际上是一种“举例教学”,只是为了吸引学员的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在讲课中尽量多穿插一些生动典型案例,做到以案析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近年的案例教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是有组织有领导、精心设计的、认真编写和选择案例的专门教学,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适合党校成人。案例教学之所以被广泛使用并深受学员欢迎,是因为它符合成人的特点。党校学员大部分是党政领导干部,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见多识广、水平相当高。学员到党校学习,头脑中并不是一片空白,原先的知识和经验使他们拥有较强的和判断的实际能力。当然,这也有可能使之产生一种骄傲自满情绪,成为进一步学习的障碍。这种障碍主要表现为成人学员对学习的选择、接受,必定要受已有知识、经验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如果教师讲课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超出了学员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学员就认为老师讲得对,讲得好;否则他就认为老师水平有限。,单凭教师一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尽管他上课前又作了认真准备工作),要让所有学员都很满意是不可能的。
(二)师生地位平等。传统的师生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教师不但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学习成就的评判者,而且其讲授内容具有“绝对权威”。不能对老师的观点进行挑战,把老师当场问得哑口无言是对老师的大不敬,难以在中取得好成绩。而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由学生唱主角,师生双方地位完全平等。老师由传统的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促进者,成了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案例讨论是师生交往、共同的互动过程。教师只能以理服人,不能强迫学员接受自己的观点。
(三)师生互动、双向交流。案例教学应以教师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员中间互相交流。案例教学突出强调对前人实践经验进行理性分析与,以便学员在今后的实践中予以警戒或借鉴,“踩着巨人的肩膀前进”。实践经验缺乏是年轻教师共同的弱点,在联系实际时往往底气不足、方法不多,既不能让学员满意,也容易使自己失去信心。而案例教学改变了教师用一个人的努力去满足所有学员的状况,而是教师指导学员调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在这个基础上,教师再进行总结、点评,突出教学重点,回归教学目的。
(四)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的最大优点在于:它将教育的主要任务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从单向的灌输变为双向的交流,最大限度地调动师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得静态、被动的接受知识变成了一场师生共同探讨过程,它可以把枯燥、抽象的理论变为生动典型的例子,活跃课堂气氛,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易懂易记、印象深刻。案例教学的关键就在于将注重“教学”的环境转变为培养“学习”的环境,实现从“素质教育”向“素质和能力相结合”转变,有助于增强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果。这种教育理念完全符号知识年代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三、当前案例教学存在的不足之处
案例教学方法虽然能够启发学员的思维,调动其学习积极性,提高分析判断能力,但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教学方法,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教师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案例教学对于主持教师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师生双方的对话中,教师的学识、水平及应变能力将暴露无遗。事先如果不做深入的探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课堂上就无法做好案例的点评和总结。现在有些学员学历较高,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逐渐增多,有真才实学的领导干部也越来越多。如果老师的学识学历不相应提高,将难以应对挑战。
可见,案例教学对教师素质的要求很高,正所谓“教育着必须先接受教育”,要当好教员首先要当一个好学员。我们当教师的必须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需要,变压力为动力,认真、虚心地学习有关案例教学的理论知识,积极探索其特点、内容和,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执教能力。
(二)发言的学员毕竟是少数。采用对话式或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只适合于部分学员,不只适合于所有学员,常常是那些思维敏捷,口才较好的学员在辩论中出尽风头,而另外一些较内向、保守的学员则常常是一言不发。涉及地方领导决策失误的,大部分学员也是不敢啃声。此外,如果老师对案例运用不当,或者学员课前不预习,毫无准备就匆匆来参加小组或全班案例讨论,只听不说,有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感觉,也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可见,没有任何一种教学方法是万能的。传统“灌输式”课堂教学方法,老师讲,学生听,教与学 “两张皮”,学生“身在曹营,心在汉”,难免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案例教学虽然有其优势,但不利于学员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它们各有特色,不能强求一律。笔者认为,应当以传统课堂讲授为主,以案例教学为辅助,中西结合,取长补短。当前提倡案例教学不能一哄而起,要从党校的实际出发,研究党校案例教学的特点和规律。对于在哪些班次、哪些课程搞案例教学,哪些班次先搞,哪些班次逐步推行,要认真研究。同时,对实施案例教学的艰巨性、复杂性等也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要充分考虑到开展案例教学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案例的编写和选择,对教员调研以及课堂控制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挑战等,这些问题都要通过研究和实践加以解决。
[资料]:
[1] 刘炳香:《案例教学的适用范围》,中央党校网站。
[2] 刘炳香:《案例教学及其在中央党校的推展》,中央党校网站
[3] 《值得关注的党校案例教学》
[4] 桑瑜:《中央党校举办了首期案例教学研讨班》,中央党校网站。
[5] 郭文才:《法学案例教学的研究与探析》,东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