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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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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问题;对策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11.864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7019-01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给百姓提供更高的生活质量,我国公共场所的建设也越来越多,人们更多的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而对于公共场所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样也给人们带来了极大地不便[1]。很好的平台中,却因为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公共场所在人们生活中的有利作用大大降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困难,为更好地探讨公共场所中卫生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系列解决方案,本文特针对此问题分析并研究,现综述如下:1公共场所管理中的问题

1.1公共场所中管理制度不完善近些年,我国各地都在探讨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制度的问题,很多公共场所中虽然有管理制度但都较为不完善,并且管理力度都比较缺乏,并且对于在公共场所违法的行为及违法的人员,对于其处罚的力度较轻,使得监管人员的没有威信,无法取得人们的信服力,导致真正处置时取得的效果不明显。此外,许多地区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执行罚款制度时,措施不力,使得执法人员在执行罚款时较为困难[2]。

1.2公共场所中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或者素质普遍偏低公共场所中大部分的卫生监管人员学历较低,工作环境较为闭塞,并且公共场所中管理层不注重对于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并且管理人员也很大程度上的忽略了自身的专业技能培训[3]。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的缺乏也使得许多监管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在公共场所中,由于很多新型运动器材和活动所需器械需要专业人员的安置与监管,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管理层人员无法有条不紊的划分工作区域和范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由于工作人员方面的问题而造成的困扰。

1.3预防性卫生工作不到位对于公共场所而言,预防性卫生监管问题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基本条件,其在规范日常的活动、预防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很多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和酒店等存在众多的问题,而此些问题的根源均来自于预防性工作的不到位。在实际的日常工作运作中,卫生管理机构由于事先的选址和建筑卫生设计方面的问题,导致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受到了极大地影响。2公共场所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建立有效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公共场所的情况,制定有效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拟定的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进行合理的管理。对于公共场所中的各类型基地,都予以相应的管理方案,给与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各场所中的器械器材严把质量关,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公共场所管理工作人员身上,从而开展有效的管理。

2.2增加公共场所中卫生监督员数量并提高其素质首先,在管理人员未涉入工作之前,应重视加强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其次,应对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不断加强相应工作的业务训练,通过不断的学习来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其次,应鼓励工作人员互相之间不断交流各自的意见,彼此熟悉管理方式和技能,掌握最新的监管方法策略,当人们有问题咨询工作人员时,可以很好地解答,提供准确的信息,做出合理的指导。

2.3加强预防性卫生工作依据公共场所中的各项管理条例,在许多公共设施未建成之前,应做好场地选择,质量检测等先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在工作完成后,由于众多的问题,而导致公共场所无法正常运行的麻烦。督促监管公共场所加强预防性工作,逐渐提高公共场所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保障法律的严格实施。3结语

现今社会,公共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取少的一部分,他直接参与到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的突飞猛进,大多数人越来越重视参加到公共活动中,这就使得对于公共场所的要求更加严格。目前,公共场所中的卫生监管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素质过低、人员数量不足、服务态度差、预防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公共场所的质量,在卫生监管方面也造成了许多障碍。为更好地发挥公共场所的作用,我们需要改善现有的状况,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杜绝违法行为,减少不公平事件的发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工作,重视其素质培养,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来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场所环境[4]。并且加强预防性工作,提前的工作准备要远比之后的工作改变强的多,建立全面的咨询查询服务,保障人们的利益,努力做到资源共同分享的状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改善卫生的监管条件,努力做好执法协调工作,保证卫生条件的正规化,卫生工作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也应充足。充实卫生监管人员队伍,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技术培训,确保卫生监管的力度能够让人们有充足的认识,并能够以此为基准,加强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不能只是简单的宣讲或者是警告,要拿出真正的威信,严格合理执法,社会监督、人员监督共同互相促进,使工作能够完整顺利的进行[5]。尝试运用新的方法协助管理,比如可以利用社区管理、街道管理等大众化管理平台来共同执行管理制度,达到共奋进的目的。参考文献

[1]李贤冠.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1,28(5):303-304.

[2]付庆玲,王智勇.五峰县公共场所卫生现状调查[J].中国现代医生,2013,51(2):23-26.

[3]王振,张泓,范惠莹,等.上海市某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分析与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26(3):46-48.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卫生状况

[中图分类号] R184.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4)02(c)-0131-03

公共场所是人群相对集中的活动区域,公共场所使用的公共物品很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绝大部分公共用品经清洗消毒后重复使用,由于消毒不彻底,物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导致传染病在服务人员与顾客之间、顾客与顾客之间传播,给顾客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1]。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要求,顾客用品用具要进行卫生学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2]。为了解宏伟区公共场所卫生现状,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提高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卫生质量,本站2013年6~8月对辽阳市宏伟区89家公共场所的各类公共用品进行了样品采集及微生物学检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宏伟区各类公共场所89家,其中,旅店业22家,洗浴场所39家,美容美发店28家。

1.2 方法

公共物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3]进行样品采集,并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2000)[4]进行微生物学检验;检验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和酵母菌,并按《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5]对结果进行分析判定。布草类用品细菌总数应≤200 CFU/25 cm2,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致病菌不得检出;杯具用品细菌总数应≤5 CFU/cm2,致病菌不得检出;美发工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2.1 宏伟区公共场所各类公用物品检测结果的分析

全年共检测样品401份,合格290份,合格率为72.32%;公共用品中理发用具的合格率最高(98.99%),拖鞋的合格率最低(43.48%),只在拖鞋中检出8例真菌阳性,其他致病菌没有检出,各类公用物品卫生检测不合格主要是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表1,表2)。

2.2 宏伟区各类公共场所检测结果的分析

旅店业大中型旅店(酒店及宾馆)检测合格率为83.33%;小型旅店检测合格率为54.55%。在洗浴场所中洗浴中心检测合格率为48.78%;大众浴池检测合格率为26.32%。可以看出大中型旅店和洗浴中心的公用物品合格率高于小型旅店和大众浴池。在三类公共场所中,美容美发店的公用物品合格率最高,合格率为89.74%;旅店业公共用品合格率为68.07%(113/166);洗浴场所的公用物品合格率最低仅为37.97%(30/79),三者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3.709,P

2.3 宏伟区不同公共场所拖鞋检测情况的分析

洗浴中心的拖鞋合格率较高,达71.43%(10/14),旅店业的合格率为57.14%(8/14),大众浴池的拖鞋合格率为29.27%(12/41),三者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883,P

3 讨论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公共用品总体合格率较低。超标的指标是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并在托鞋中检出真菌。公共用品中理发用具的合格率最高,拖鞋的合格率最低,与赵宜静等[6]在2010~2012年研究的结果一致。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①公共场所是致病微生物的载体,卫生状况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有重要意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设备及物品与皮肤直接接触,如果公共物品消毒不彻底,易造成传染病传播,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威胁[7],因此,防止疾病传播是公共场所监测的首要任务。②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意识差,消毒工作流于形式,大型场所消毒管理措施比小型场所规范;消毒设施齐全,都有消毒柜,小型场所客流量较多,部分公共物品倍量不够来不及消毒就重复使用;小型场所资金投入不足,消毒意识薄弱[8]。个别单位即使配备消毒设备,也未按要求合理使用,甚至闲置不用,仅仅应付检查,根本达不到消毒的目的。③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建立卫生制度,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2]。本次检测发现经营者卫生制度建立不全,消毒管理制度欠缺,从业人员不知如何正确使用消毒柜,消毒液不知如何配比,消毒记录不全;消毒产品索证索票不齐全,消毒产品过期后还在使用;个别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和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就上岗直接为客人服务。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2],同时,从业人员应加强卫生知识培训,真正做到“一客一用已消毒”,保证公共用品的卫生与安全。④在公共用品中大众浴池拖鞋合格率最低,并检出真菌,检测发现洗浴场所环境潮湿,长期不通风,有利于真菌生长繁殖,导致合格率偏低[9]。因此,公共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⑤卫生监督力度不够,重视发证,轻视经常性卫生监督,经营者为取得卫生许可,在审核验收期间积极配合,但取得许可之后对卫生管理不重视,这需要卫生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次,规范公共场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下达监督意见书,在监督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业主知法、懂法、守法[10]。在卫生质量上把关,使百姓放心使用公共用品。

公共场所是城市的窗口,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应使城市的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11]。全面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闫平男,冷意,姚元庚.山东省公共场所消毒卫生管理现状与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9,16(1):50-52.

[2] 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Z].

[3] 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S].

[4] GB/T18204-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S].

[5] WS205-2001.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S].

[6] 赵宜静,胡析冬,杨敏娟,等.2010-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卫生状况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3, 29(11):1377-1378.

[7] 徐彩萍,林清,康艳蓉,等.上海市闵行区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J].职业与健康,2010,26(18):2122-2124.

[8] 刘相亮.理发美容公用品消毒管理的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3,19(6):746.

[9] 王娜新.营口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检测方法[J].中国公共卫生,2005,21(6):660.

[10] 吕蓓,蒋斌,张英英,等.桐乡市公共浴池(用具)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7,17(12):2360.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3篇

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五病调离率100%。加强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消毒间及消毒设施应专用并保持正常运转,卫生设施、设备等应配备齐全。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到2016年底,住宿业量化分级率达到80%。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审查及卫生许可准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严格程序,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对公共场所的选址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没有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不完善,公共用具(用品)未按一定比例配备,无密闭的公用物品保洁柜,无机械通风设施或机械通风不能正常运转,没有禁烟标志等卫生设施达不到有关规定及要求的经营户不予许可。

三、对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3—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和量化分级管理。

(一)宣传、动员阶段

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动员宣传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专项整治检查阶段

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打重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业整顿。

(三)专项整治范围

对公共场所住宿业、涉旅购物商场、文化娱乐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学校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美容院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进行医学类美容、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3、公共用品、用具如床上用品、口杯、浴衣、浴巾、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抽样。

四、经常性卫生监督

(一)对我县公共场所的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

(二)制定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无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对公共用品消毒重要性的认识。

(四)对各类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

1、住宿业监督检查

依据《住宿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大中小型宾馆旅店(住宿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1)住宿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悬挂在场所醒目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与执行情况。

(2)住宿场所是否设置清洗消毒专间,清洗消毒间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是否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是否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

(3)已消毒的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是否存放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是否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

(4)各类水池是否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5)住宿场所是否设置储藏间,储藏间内是否有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不同物品是否分类、分架存放并标示明确。储藏间是否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6)打扫客房工作车是否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并有明显的标识。工作车所带垃圾袋是否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7)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风管、过滤网、冷却塔等主要部件以及机房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开放季节安全卫生的运行。

(8)住宿场所的餐厅、酒吧、歌厅等是否有禁止吸烟标志等。

2、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的配备比例,公共用品的保洁,客用化妆品的索证资料,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3、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公共用品的配备比例,公共用品的保洁,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等。

4、涉旅购物商场及文化娱乐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的保洁,公共用品的配备比例,是否有专用吸烟室,禁止吸烟标志,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5、重大活动及会议

在重大活动及会议期间,认真制定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计划,对宾馆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情况、客房卫生状况、公共用品洗消情况、场所空气调节设备运转情况、客用化妆品索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为重点检查项目。对宾馆及会议场所全面实施监督检查及卫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督笔录和意见书,保障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公共卫生安全。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4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项执法工作,摸清全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情况,推动全市集中空调的清洗消毒工作,探索建立切合本市实际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模式,督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减少传染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的机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重点是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宾馆,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商场、超市、影剧院、音乐厅、舞厅、大型室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共浴室等。

(二)检查内容

1.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施设置和实际运行情况;

4.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情况。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执法检查的时间为2012年3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

(一)培训阶段(2012年4月前)

1.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2.各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进行培训,以增强其守法意识,加强自主管理。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4月底前)

各县(市)区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摸底调查(由集中空调使用单位负责填写《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基本情况调查表》,辖区直管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签字)。

各市、县(区)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附表1和附表2(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并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使用集中空调的单位数量、类型、使用年限、清洗消毒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检查督促整改阶段(2012年9月底前)

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填写附表3(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检查表)和现场检查笔录(样式参考附表4),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达到卫生要求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在辖区内推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优先督促三星级以上及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的公共场所单位完成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逐步推行到所有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单位。2012年10月底前,市四城区、巢湖市每市、区必须完成4家以上,高新、经开、新站三个开发区和四县必须各完成2家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

(四)督查公示阶段(2012年10月底前)

市局组织对各市、县(区)卫生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专项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进行媒体公示,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各地报送的工作总结、报表、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析考核,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本年度对各市县区执法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辖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检查方案。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信息,对直管的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建立花名册等;建立每户监管分户档,分户档内容需包括使用单位基本情况、使用的集中空调竣工图、日常卫生维护及清洗消毒制度、空调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监督监测资料等。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临测;分析。

【中图分类号】R126.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8517(2009)03(上)-0144-0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防止疾病的传播,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所于200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 内容

1.1 对象 对所辖范围内83户各类公共场所:旅馆49户、歌舞厅 23户、洗浴11户进行了卫生监督、监测。

1.2 监督、监测方法和评定标准 公共用品(毛巾、床单、枕套、杯具)检验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空气质量监测项目:空气细菌总数、微小气候。监测、检验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与《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操作。卫生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进行评定。

2 结果

见表1。

3 讨论

从表1所反映的情况和实际监督工作中发现,我市近80%的各类公共场所都能自觉履行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但由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自身不够完善,因此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 人员健康证有效期限不统一。因为自卫生部至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未制订有统一的健康证格式,所以我市根据《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五条及实际操作情况,制订了健康证的统一格式,根据从事直接或间接(即《实施细则》中第五条规定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的公共场所除外)为顾客服务的工种,其有效期分别为1年或2年,在本市内流动都视为有效。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当从业人员从事直接转为间接或间接转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时,其健康证就会无形中使有效期缩短或延长1年,而这引起跨行业工种流动的健康证是否如我市自行制订的规定即在“本市内流动都视为有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未有明确规定,因此出现某些经营户钻法律空子的现象,遇到这些持2年有效健康证却从事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的公共场所工作时,具体处理时,则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形成《条例》管理中的空白点。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于未取得卫生卫生许可证经营者,最高罚款为800元,未明确规定未办证擅自经营者可以予以取缔。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发展,服务行业业主流动性大,加上卫生监督力度薄弱,行政执法处罚周期长,当要处罚某些未办证单位时往往已经立案、审批、合议、告知、处罚等阶段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守估计要历时3个月以上。《条例》的不完善和不足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大、部分业主因营利心理只办负责人证和卫生监督力度的薄弱,是导致我市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发放率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监督监测发现,各经营单位都具有公共场所用品的消毒意识,特别是星级宾馆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能做到公共用品的一客一换一消毒,并且内部能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这次监测的公共用品其合格率达100%。文化娱乐业由于从业人员变换频繁,卫生知识淡薄,相当部分未取得健康证就上岗,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未得到保证,加之顾客流动量大,使各种病原携带者都有可能存在,其经口(公共杯具)传播传染病的隐患未能消除。星级以上宾馆和洗浴由于按要求配置了空气消毒清洁器、抽风机、空调等,故空气卫生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普通宾馆招待所、文化娱乐业主要存在空气细菌总数、湿度、噪声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多数旅馆和文化娱乐业地处闹市和交通要道,房内未设置隔音、消声设施或不全,故噪声偏高。相当部分旅馆客房布局不合理,通风不合要求。文化娱乐业人流量大,通风量不足,未能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可能是导致上述场所空气细菌污染的重要原因。对策和建议:

3.1 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卫生法规,以舆论来强化管理,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识到按时办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是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履行这项法律要求的义务。

3.2 卫生监督部门对各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定期召开卫生知识培训班,并要求经营单位增添必要的消毒设施 要设专人负责卫生消毒检查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6篇

为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我所对川主寺、黄龙、松城片区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2台次,执法人员366人次,检查公共场所671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5份,发放禁烟标志800张,禁浴标志8张;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16家茶座、9家美容美发、3家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8家,不合格74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3家宾馆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1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1、住宿行业监督检查

根据我县旅游强县宾(旅)馆数量众多的特点,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旅游人员增加的特点,我所加大对住宿行业特别是涉旅住宿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强化卫生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64台次,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宾(旅)馆412户次,并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0家,不合格54家;对存在卫生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无布草间等情况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220份,并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处罚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2、茶座监督检查

为保障广大在娱乐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确保人民饮茶卫生,我所对松城片区的茶座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茶具用后的洗净、消毒、保洁,茶品仓库是否实行专用等。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茶座106户次,委托疾控对16家茶座的茶具进行抽样检测,其中6家合格,10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83份。

3、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美容美发行业规范有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我所多次对松城片区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87户次,委托疾控对9家美容美发店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3家合格,6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70份。

4、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等。此次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39户次,委托疾控对3家浴室的拖鞋进行抽样检测,其中3家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13份。

5、涉旅购物商场监督检查

重点对川主寺片区涉旅购物商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吸烟室,禁止吸烟标志,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27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使我县公共场所做到“管理更规范、卫生更安全、客人更满意”的目标,我所按照省卫生厅在全省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全县172家宾馆酒店、23家美容美发店、2家浴室进行了两次督导和一次信誉度评分评级,其中住宿业信誉度评级164家,评级率95%,其中a级3家,b级34家,c级127家,不予评级8家;美容美发店评级20家,b级5家,c级15家,不予评定等级3家;沐浴场所评级2家,b级1家,c级1家。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7篇

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区,下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的具体实施工作。

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及新闻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本市城区下列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一)易燃易爆场所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学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

(四)影剧院的观众厅;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六)室内体育馆的观众区和比赛区;

(七)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公共交通场站的售票厅、等候厅;

(八)商场(超市)、书店及邮政、通信、金融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

(九)机关、团体及宾馆、饭店的会议室;

(十)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五条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禁止吸烟场所外,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其他禁止吸烟场所,或者设置有明显标志和通风设施的吸烟区(室)。

第六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禁止吸烟的义务:

(一)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开展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实施禁止吸烟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劝阻、制止其吸烟行为,或者责令其离开禁止吸烟场所。

第八条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及其监督管理人员劝阻、制止吸烟行为;有权向卫生、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共场所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法定主管部门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组织评比、命名表彰“卫生先进单位”时,应当将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

第十条任何人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等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清除,可以并处警告或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拒绝、阻碍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范文第8篇

随着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企业档案的重要性逐步显现出来,作为卫生监督人员,急切盼望企业卫生监督档案能在卫生监督工作中起到应有作用,但现在各地企业档案不统一、不规范,虽然在装订和书写方面能够做到完整、有序,但档案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全,缺少信息量,只是做做样子应付检查,根本起不到监督人员了解企业,掌握企业基本状况的作用。笔者认为应当适当扩充档案的有用信息量,使之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发挥作用,仅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为例,谈一下档案的实用内容与保管使用。2011年5月1日,重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把卫生管理档案工作以卫生规章的形式明确下来。但是,《实施细则》只是笼统列出九项内容,笔者在《实施细则》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内容框架内,从实用的角度和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了细化和整理完善,其他类别和行业仅作参考。

1档案内容

1.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作为审批档案,应该是企业档案的一类重要内容,应按申请书所列项目,提供给监督员,申报材料栏应有以下内容:①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②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材料。③企业卫生管理制度、突发应急报告制度。④公共场所平面布局图。⑤单位地理位置图。⑥卫生设施,包括各类消毒设施——消毒间(区域),红外线消毒柜(容量)、蒸汽消毒柜(容量)、消毒药种类、数量、保存期限等;“三防”设施——纱窗、纱门各多少扇(平方米)、鼠夹数量或鼠药(名称、品种、数量);个人卫生设施——工作服、帽、套袖、流水洗手、水龙头个数等,封闭保洁柜每个容积、个数等。

1.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的项目有:企业名称(全称)、地址、经济性质、电话、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职(员)工总数、从业人员数(男、女各多少人)等资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①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经济性质、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单位详细地址、电话、员工总数、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数、单位面积等。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单位组织代码复印件。④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确认)。⑤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要求确认)。⑥卫生许可证申请表资料(审批档案)。⑦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复印件(量化分级的复印件)。⑧公共场所平面布局图,要求标出以下设施位置:厕所、门、窗、防蚊防蝇设施位置、柜台或床位等,排风扇、消毒间或设施、洗手设施的位置等(要求用图标进行标注)。⑨单位地理位置图(标出场所的所在地临近街路的名称、四邻名称、门牌号等)。⑩单位人员名册(分岗位)。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或名单(3人及以下提供复印件、3人以上提供名单)。⑿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报告(有资质单位的监测数据)。⒀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要求确认)。⒁客用消毒产品索证资料(要求确认)。⒂桶装水索证资料(要求确认)。⒃其他卫生用品索证资料(要求确认)。⒄各类卫生监督执法文书。⒅每年对公共场所的整改报告。⒆各项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贮存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公共场所自身检查制度、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3卫生许可证年检、换发、从业人员体检培训情况动态变化卫生许可证年检、换发包括的内容为:①卫生许可证年检、换发的日期。②有效期(起止日期)。③卫生审查日期。④期满换证日期。⑤经办监督员姓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情况动态变化包括的内容为:①新办许可证时情况(第一年、第二年以此类推)。②体检不合格调离情况(调离时间、调离人数、调离决定书文号)。③变动情况(新增、减少人数、时间)。从业人员详细情况包括体检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体检单号、结果。

1.4单位地理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单位地理位置图应标明单位所在具置:***街(路)门牌号、四邻名称等项以确定具置;平面示意图应该用图标标明整个单位各个部分位置、面积(长、宽)上、下水位置,排风位置(功率大小)消毒间、保洁柜位置、更衣间厕所位置面积,门窗位置、朝向等内容。

1.5监督文书情况环境及消毒效果监测:①采样单;②委托单;③报告单;④评价书并按要求把卫生监测结果报告单送给被监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