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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法治教育队伍
一是指导全县中小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由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关工委成立的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主动进校与班级对接,加强青少年法纪自律意识,对青少年法纪规范、道德行为、人生理想价值、心理及习惯矫正、学校同学关系和社会家庭关系处理进行讲解与引导;二是培训了60余名法治课老师,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提高教师法治素养。
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一是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紧密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打造武警县中队、熊猫青少年宫、县看守所三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落实学生家长第一监护人职责。与家长签订责任书,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促使家长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的第一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加强学生家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培养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打造学校法治文化建设亮点工程。在每个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开辟1个法治宣传专栏,各班黑板报定期有法律知识的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四是开设家长普法教育讲座。组织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分别到实验小学等学校,为学生家长开展以“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家长运用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一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以“六个一”丰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即开一次法治班会、看一部法治教育视频、谈一次观后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问答、办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黑板报、上一堂法治课。强制度建设,促进法律进校园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主题讲座。县司法局牵头开展“法雨育人”进校园系列讲座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适时召开法治讲座,教育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是我县各学校普遍组织广大学生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法治在我心中”、“普法大调查”、“拒绝进校园”、“远离网吧”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和法治素质;四是上好金秋开学“法治第一课”。利用法治讲座、班团会活动、等形式,向同学们传达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向同学们宣传了遵纪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使同学们深刻的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危害及后果。
州检察院领导:
感谢上级院领导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这充分说明了上级院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院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根据楚州检发[200]38号文件和枪支弹药、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现将我院信息化建设、枪支弹药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核定编制61人,现有在职干警52人,平均年龄35.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0名,占总数的96.1%,有党员37名,占总数的71.2%,是一支党员多、学历高,富有朝气的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基层院建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维护禄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五好”达标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纠防超期羁押”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接待室”。控告申诉检察科、驻省第二劳教所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分别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三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州检察院表彰为“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严打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连续两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科室先后被州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批干警在各级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高检、省州检察院关于“科技强检”战略的安排部署,我院自200年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使我院的信息技术装备从无到有,办公、办案装备不断得到改善,“科技强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省院的要求,我院于200年8月28日成立了检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两位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林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行政装备科科长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系统管理员罗永森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罗永森负责具体工作。后由于人员变动,院党组决定由新进的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接替原网络管理员罗永森的工作,负责我院的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于200年4月l8日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分管副检察长王德云、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智远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办公室主任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办公室机要管理员彭正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由杨洪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资金投入情况。200年以来,我院信息化建设总共投入资金59.19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补助14万元,省级财政17万元,州级财政8万元,县级财政11.34万元,本院投入8.85万元。
3、现有装备情况。我院计算机局域网最初建于l999年,2000年3月底局域网正式开通试运行。整个局域网配置集线器4台,用1台计算机作为服务器,计算机21台,网络结构采用星型结构,办公楼分布的44个信息点,中心机房(主控室)设在五楼,小范围开展数据流转与信息资源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加之省、州检察院对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原有计算机局域网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院按照省院建设百兆网及建成集语音、数据、视频多媒体信息传输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网的要求,于2001年12月重新对计算机局域网进行综合布线,采用美国3m公司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明敷方式,共92个计算机信息点、46个电话语音点、视频点8个。中心机房改建到办公楼三楼中部。2004年12月对新建的技侦综合楼进行了综合布线,共45个计算机信息点、26个电话语音点、11个视频点。
目前,中心机房设备有戴尔服务器1台、华为网络交换机1台、爱乐电话交换机1台、思科路由器1台、ups电源及电池1组、铁塔稳压电源1组和金长城世恒维护用计算机1台。网络终端设备有计算机37台,其中:厦华三宝计算机16台、ibm计算机1台、联想计算机6台、惠普计算机13台、戴尔计算机1台。有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仪1部、激光打印机4台、爱普生针式打印机和彩色喷墨打印机各1台、惠普扫描仪2台、刻录机2台。
4、信息技术用房情况。我院现有信息技术用房2间,面积约37平方米,中心机房和机房操作室各一间,中心机房2001年铺设了加厚型全钢抗静电地板,设铝合金玻璃隔断,并建设接地地线和供电专线各一条,安装了防盗门。
(二)、网络管理工作
1、“五统一”执行情况。根据省院通知要求,2001年我院列入全省检察系统第二期信息网络工程建设的基层检察院之一,统一列入规划,并由省院统一了监理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设备、系统软件和部份应用软件统一纳入省政府采购并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统一了运用。
2、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根据信息网络实际运用的情况,我院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定加以落实,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3、安全管理情况。我院38台计算机和l台服务器,没有一台与因特网或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联接。我院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对本院全体干警进行了保密宣传教育,成立了安全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中做出了相关规定;(1)凡属计算机用户,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相联接或与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联接。(2)任何科、室、局不得擅自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任何人在网上建立主页或信息,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3)绝密信息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4)禁止在其它网络上处理内容。(5)内部使用的相关业务软件由技术科统一管理,禁止在网络上安装。(6)信息需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全院干警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网络日常维护情况。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系统管理员按照规定认真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证了中心机房服务器的正常运转、与上级院的计算机广域网保持畅通,各办公室的专网电话通信畅通。州院通知试线和召开会议时,按时开关机,保证了音频电话会议系统的畅通。
(三)、网络运用情况
1、oa办公自动化运用情况。根据楚州检发[200]32号文件要求,致力推广办公应用软件工作,我院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自安装后运行正常,日常工作将文件、信息、简报通过办公自动化软件上传和下发;接收的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传阅、贯彻和办理,初步实现了信息网络上的资源共享,基本满足了办公服务的需求,最终实现检察系统内部公文、信息无纸化处理、传送。
2、综合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我院于200年5月建立了本院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对综合信息系统的内容更新,为我院干警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
3、电子邮件系统应用情况。电子邮件系统投入使用后,邮件发送、接收均属正常,通过电子邮件的应用,保证了上报材料、信息、稿件传送的实际需要。
4、机要通道建设和应用情况。我院的机要通道建设,根据规定,机要通道机房属于保密要害部位,单独设立了机要通道机房,门窗已进行了加固,配备了专用保险柜,安全防范上已做到了“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并配备了机要通道专用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和扫描仪,设备已符合上级院的要求;配备了具有一定计算机技能的干警为系统管理员和机要管理员,已经过州检察院组织的专门培训,实现了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在工作中下载和传输机要文件时,统一印密级字样,同时严禁无关的人员进行查阅,做到了安全和保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