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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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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进一步加强推进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认真检查落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和谐”的意识,建立健全促进办事公开长效机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重点公开。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事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订对策措施。要积极争创办事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推进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相关制度。结合行业实际,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投诉、反馈、处理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逐步实现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办事公开主体、工作机构、各岗位从领导干部到具体办事人员责任明确、主体清晰的责任体系。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度。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把实际效果作为考评的核心,合理确定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现场评议与网上调查、问卷测评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三、扎实推进我市文广系统办事公开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

(一)宣传发动:10月2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动员全市系统内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制定方案:11月10日前为制定工作方案阶段。从各单位、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公开的内容、形式,确定方法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清晰、措施有力,保证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梳理公开项目,编制公开目录,绘制流程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有职权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涵盖办事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要素的办事流程图。

(四)抓好公开载体。一是要充分运用公开栏、服务卡、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群众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通讯工具,通过“视频点播”、电子邮件、在线解答、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建立办事公开信息平台。三是要建立健全各种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四是要利用听证会、论证会、新闻会、邀请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诚信”为目标,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据,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理念,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打造全市卫生系统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建设诚信医疗卫生单位,打造卫生诚信行业。加强诚信卫生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和承诺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服务理念,解决虚假承诺、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和服务平台。

2、推进诚信卫生服务意识,培育诚信员工。在卫生系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解决员工中信义淡漠、言行不一等失信于人的问题,进一步倡导广大员工以诚相待、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取信于人,引导广大医务工作人员修身立己。

三、具体举措

1、建立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制度。制定诚信道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诚实守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实现诚信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深化诚信制度专项建设和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梳理卫生窗口行业中存在的服务薄弱环节等问题,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主旋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宗旨观念,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道德水准。

3、发挥好“道德讲堂”诚信教育作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抓好“道德讲堂”建设,主要围绕“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内容,突出“五类”(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先进典型,切实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宣传”工作,提升员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4、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诚信“红黑榜”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整顿与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评价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为消费者营造卫生舒适的环境;定期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红黑榜”等评价情况。

5、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加强卫生与司法、城管、环保、商务、税务、市场管理、金融等行业和部门诚信信息共享,建设相互支撑的诚信建设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工作,不仅是打造“诚信”的重要内容,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提升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推行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力求抓出成效。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整治和规范运输经营秩序,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和文明执法活动,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规范管理,为努力营造舒适、便捷、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一)整治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道路营运市场经营秩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客运市场整治,营造良好经营秩序。运管处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执勤值班力量,并对上述区域的道路营运市场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

运管处要强化火车站和机场的运力保障,按方案要求全天候与机场航班、火车站动车时刻表、汽车站同步执勤值班。

火车站、机场方面:一是强化公交、出租车运力保障,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现场开展客流监测、科学利用出租车调度平台调度、加强监管等方式大力保障公交、出租车运力;二是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车辆停放在两区域,以备在客流高峰、运力紧张的情况下,及时疏散目的地较为集中的旅客。

汽车站方面:提前储备应急车辆,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现场科学合理调配运力,组织、维护客运秩序。

景点景区方面:加强与天涯海角、南山等景点景区的沟通、对接,安排人员密切监测各景点景区客流,一旦出现客流高峰及运力短暂性不足的情况,迅速调度应急大巴输送旅客。

(二)加强水路交通运营秩序监督及客运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的安全监管力度。

港航处要加强对全市水路交通运营秩序监督及对所有营运船舶、渡口、码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运输船舶持有效相关证书证件情况;检查运输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船舶。

运管处、港航处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黑车”、“黑船”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市干线公路、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利用现代化监控手段监督道路运输市场。

智能信息中心利用智能公共交通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公交车、出租车等道路运输市场的实时监控,发现存在问题,运管处协调稽查力量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

(四)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端午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切实强化运输安全“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重视隐患排查,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应急值守,切实保障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延续24小时受理投诉值班机制,进一步完善节假日期间投诉受理工作。

要求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熟悉程度,规范投诉受理流程;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及时、认真开展投诉件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市民游客的各类咨询投诉。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端午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将其列为目前中心工作抓好抓实。特别是要把长效机制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放在突出位置。

(二)细化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任务分工,认真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如果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企业、个人出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以思想认识到不到位、查隐患治理到不到位、查责任落实到不到位为检点,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实现“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全年消防安全三个“零增长”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一)高度重视对殡馆所、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民办福利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各镇(办)要对所辖区敬老院和民办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措施检查,认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对非法养老机构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环节要严加整治;对存在问题较多,通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依法取缔,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防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落实殡馆所、敬老院、福利院和民办福利机构值班工作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瞒报延误。

(二)认真组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对辖区内各福利机构,要按照防火和消防安全有关要求,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车间生产机器和生产资料摆放拥挤通道狭窄等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切实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力开展,特别对易燃原材料、产品生产厂家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着重进行督促整改,增添防范措施,使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大力督促有关单位继续投入,坚持和完善消防安全和消防工作制度、设施。

(三)社会救助中心、民间组织股等职能股室要经常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同时,进一步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防生产事故等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消防安全警钟常鸣。同时,机关单位人员要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重大突况,要及时报告。

三、大排查大整治时间

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工作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民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责任事故重于泰山,珍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自查力度,尤其是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消防、食品卫生检查,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煤、用气。尤其是市福利院、市殡仪馆等重点单位不仅要加大消防工作力度,还要做好医疗、食品卫生、服务对象安全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股室督查。各相关股室要组织分管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线路是否老化、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备、是否有线路私拉乱扯、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现象。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区民政局将组织办公室、民间组织股、社会救助中心及相关股室组成督查组,实地督导各单位消防安全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全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求传达到所辖范围各单位,督促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要鼓励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消防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氛围。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执法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3-2014年全市公路系统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直属执法单位以及厅直管理机构直属执法单位。主要考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1)和《市局直属管理机构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2)。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分为组织动员、全面考评、市局考评和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局制定全市公路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各县区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并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考评(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1、自查自评。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和所属执法单位的考评工作。自查自评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2、案卷评查。从被考评单位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处罚案件,在评议考核中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含强制的处罚案卷不少于2卷。公路管理机构评点为擅自超限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3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标准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

各单位随机抽取案卷并形成案卷目录,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各单位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附件4)。案卷目录及评查打分情况(附件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表》),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市局。

3、执法考试。各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可以采取集中抽考、分片抽考、全面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对所属各执法单位的抽考人数不少于30人。所属执法单位持证人员少于30人的,考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持证人员数的50%。具体考试人数和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试统分表》(附件6)。考试纪律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

4、全面考评基层执法站所。市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按照部、省规定对本地和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布。

检查结束前,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附件7:《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市局将认真总结本系统的考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得分统计表》(附件8)。专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评议考核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方面以及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市局推荐1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要认真填写《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推荐表》(见附件9)。各单位对于推荐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考评打分,在推荐表中列出考评得分,并将其基本情况、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创新亮点在推荐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10)。同时,要选取和剖析1—2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报市局。

(三)市交通局考评(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管理机构按照部、省规定全面开展考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闭卷考试、现场督查等方法,按照《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进行公正评分。

考评结束前,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执法评议考核得分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市、本系统进行公布。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内容,形成专题报告(附自评得分表)上报省厅,向省厅推荐部、省厅优秀单位各1个。

(四)省厅考评(2014年7月—8月)。

省厅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不少于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案件。

3.执法人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各单位执法人员40人,被检查单位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包括路政10人、海事8人、运政10人、交通质监2人。考场要求参考人员能间隔而坐,并设置录像设备,确保不留摄像死角,考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制作光盘交给检查组带回。各单位提供参加考试人员的座位表,包括其执法证件号码、姓名和所在位置,以供核查。在核查录像资料时,发现有考场秩序不良、录像时间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将予以扣分。其中,发现一次作弊扣1分,同时本人考试得分按照0分处理;录像时间与实际相差10分钟以下的考试得分扣一半,与实际相差超过10分钟考试得分为0;考试由检查组统一监考,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不得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发现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影响考场秩序的,酌情扣5-10分。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规定。

省厅抽考成绩不合格者,将于11月份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补考)考试,再不及格者,省厅将吊销执法证件。

4.检查基层站所。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所属执法单位随机抽取2个基层执法站所深入实地督导。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执法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检查组在每个基层执法站所随机抽取执法案卷不少于5份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查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5.检查结束前,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6.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在系统内进行公布。

7.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推荐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部推荐2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省厅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推荐对象不得评为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

8.省厅将专题报告、评议考核排序结果、推荐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典型案例于9月1日前报部。

(五)整改总结(2014年9月-10月)。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认真整改。评议考核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2、各单位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议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重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各单位要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和表彰,对考试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防止违纪违法财政工作人员外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防逃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防逃工作实效。

2、工作原则。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人秘股负责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重在督促办理、服务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案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与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重要法规的贯彻实施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1、总体目标。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积累经验。二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三是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

2、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防逃预警机制、防逃上下联动机制、防逃应急处理机制等机制。二是贯彻落实好《省领导干部个人涉外有关事项报告及核查暂行办法》、《省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得要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省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统一保管制度》、《省防逃追逃协调机构信息共享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严格监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加强领导。成立市财政局防逃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炳泉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王进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财监局局长祝青梅任办公室主任。

2、分级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出国(境)情况报市局人秘股备案。

四、落实防逃制度

1、人员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强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掌握和日常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防止违纪违法干部职工通过出国(境)旅游等方式出逃。

2、证照管理。要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统一保管制度,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局人秘股统一代管。

3、资金监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要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对账制度;要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严肃查处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加快构建财政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防控管理;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工作方式,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贯彻落实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动员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做到人人自觉分类投放垃圾,实现投放、收集、交运全面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二)工作原则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动员,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度。

(三)工作目标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设施配备、教育培训、工作运行与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细化,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生活垃圾准确率持续提升。

(四)组织领导

区卫健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各医疗卫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研究、部署,统一领导全区卫健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卫健局爱促股。

由爱促股负责卫健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医疗卫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分类要求

各医疗卫健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强制分类对象;单位有食堂的,必须对“餐厨垃圾”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要求处置,单独存放,单独管理,单独运输。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三、分类方式

按照有害垃圾(红色容器)、餐厨垃圾(绿色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其他垃圾(灰色容器)进行设置。

(一)有害垃圾投放

垃圾产生单位按照便利、安全、快捷原则设置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容器并标识。

(二)餐厨垃圾投放

单位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蔬菜瓜果等易腐废弃物,对应投放餐厨垃圾容器。

(三)可回收物投放

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

上述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投入到其他容器。

(五)医疗废弃物投放

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标准单独存放、处置。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订方案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根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培训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及垃圾分类知识在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培训工作。各单位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三)广泛宣传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宣传单或宣传折页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育全员参与的“行为自觉”,持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明确分类标准,掌握正确分类投放方法,提高分类知晓率和投放正确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勤俭节约、自觉分类、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习惯。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减量,并将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带入小区。

(四)配置设施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和数量。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器摆放在显著位置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图。

1.每个办公室内配置不少于1个双桶式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2.各楼层过道每间隔100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少于1组,医疗卫生机构各楼层过道尽头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住院部各楼层设置至少1处餐厨垃圾收容器。

3.单位主要出入口、大厅、办公区域的每层楼梯处、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设置不少于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食堂、配餐间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按需配备。

5.室外道路边、每栋楼至少应配备一组含有害垃圾收容器的四分类组,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五)收集转运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清运时间根际实际需要确定。各医疗卫健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理等,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情况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垃圾分类工作将是政府目标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单位创建、节能减排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健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建立责任分工,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切实将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做优。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各医疗卫健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向爱促股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系统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全面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目的

(一)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加强质量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宣传和推动质量强市工作,配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共创美好生活

四、主要内容

(一)市局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对2011年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典型经验巡回报告活动。

2、组织我市食品许可、工业产品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企业参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家巡讲活动,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开展企业质量访谈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对我市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名牌企业进行专题访谈,介绍其在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品牌打造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自主品牌。

4、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助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各市局、开发区分局,市局稽查局及直属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材料,开展专场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以省局《建设法治质监知识读本》为教材,抓好质监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市质监系统法律法规意识;举办全市质监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宣贯《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

6、组织举办电机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质量分析会;组织举办全市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知应履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消费品安全,积极开展对机动车刹车片、危化品、电线电缆等18种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全市企业开展“百家企业标准创新贡献”争创活动;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组织工作成熟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试点验收。

8、组织全市召开热量表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质量分析座谈会,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热量表安装首次检定工作的开展;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到热量表生产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计量水平。

9、配合省局组织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按不少于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数的10%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及时分析我市冶金、化工等行业发展对计量检定工作提出的需求,全面规范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图片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及发放特种设备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投诉台,及时解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人员深入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11、为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2、组织好“2011年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根据总局及省局活动方案安排邀请省级及当地新闻媒体、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食品专家等深入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与酒类生产企业及质监系统检验机构观摩分析,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做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全市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获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基本状况;严格海参制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海参加工小作坊监管。

14、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且在我市分布较多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轮胎、装饰装修产品、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等产品。

15、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管理体系自查,组织各市、区局,市局稽查局对重点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能否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抽查。

16、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质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调味品的能力验证工作。

17、组织开展全市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材类实验室的检测水平,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

18、开展质量服务进百企活动,向企业发放计量、特种设备、产品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发放质监法律法规手册,倾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困难,帮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19、开展“质量月”计量现场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场所,现场设置宣传展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并为市民免费开展检定、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计量工作氛围。

20、组织全市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的验配眼镜技术人员,对《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督促企业重视和开展认证活动,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市验配眼镜企业整体水平。

21、9月9日,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质监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发放宣传材料,普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质监系统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质监形象。

22、围绕食品、消费品安全,积极承担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秋节前的月饼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中秋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为百姓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学生装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不发生恶性和区域性“黑心棉”等重大质量问题。

23、组织举办标准化检查员培训班,聘请省标准院的专家对全市的标准化检查员进行培训,重点宣传《标准化法》、《省<标准化法>实施办法>》、《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检查员的法律意识。

24、组织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班,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探讨保证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管理措施;召开重要设备和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一期院内实际操作技术比武,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能力。

(二)各市、区应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市、区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参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开展的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市、区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落实好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三)各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在推进质量强市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的同时,抓好“中秋”和“国庆”两节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