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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4年,我办在省局、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发扬特别能工作、特别能战斗的作风,领导和带领全市纳税评估人员辛勤努力工作,完成了既定的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市及下属四区共实施评估户数户、纳税评估收入总额为万元,完成省局下达我市2014年纳税评估收入任务的%,其中:日常评估户为户,经评估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入库万元,专项评估为户、经评估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入库万元。
二、纳税评估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为加强领导,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我市及下属四区税务机关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纳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为统一协调、保质保量完成纳税评估工作夯实了领导组织基础;同时各级税务机关把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制定了详细的纳税评估工作方案,对纳税评估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布置任务,落实责任。要求纳税评估工作人员切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有条不紊、扎实细致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坚决完成省局、市局布置的任务,取得优良成绩。
(二)创新机制,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基础
为搞好纳税评估工作,保证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任务,我市及下属四区税务机关创新机制,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基础,具体做到三点:一是赋予各级评估办临时抽调人员的权力。通过制定方案、发文明确,评估办可以根据各时期评估工作的需要,临时抽调基层人员补充加入,增强评估办的力量。二是建立与稽查的良性互动。通过加强与稽查的沟通联系,把稽查纳入评估的工作体系中,通过稽查的力量为评估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做出保证。三是把评估员从税收管理员系列中独立出来。要求选取熟悉有关行业、税种管理、具备一定财务会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纳税评估员,并且人数应占到税收管理员人员的1/3左右。四是做好纳税评估的统筹协调工作,稽查局负责纳税评估难点的重点突破,基层分局负责纳税评估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以此提高纳税评估工作在强化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三)丰富方式,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按照省局积极推进模型评估、软件评估、案头评估等工作指示,我市及下属四区税务机关紧密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工作,结合税源分类管理的要求,丰富方式,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一是依托纳税评估系统开展纳税评估。由上级单位在纳税评估系统发起评估任务,通过系统的流转层级下达到基层分局。在实施该类纳税评估时注意做到“三到位”:首先是初步筛选到位,在收到疑点纳税人清册后,区局先作第一层的筛选把关,对疑点比较轻微或不适合在本次评估开展工作的业户进行排除,再将名单下发到基层分局;其次是质疑约谈到位,区局指引分局要加强质疑约谈和实地核查,务必要把系统提示的疑点弄清弄透;再次是移送衔接到位,根据分局前期约谈核查反馈的信息,区局筛选重大疑点的纳税人移送稽查作进一步核查处理。二是依托稽查局开展重点行业的纳税调查。为了更好地贯彻“抓大”的税源管理要求,实现重点税源的精细化管理,稽查局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行业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负责与基层分局联动开展本地区重点行业的纳税调查工作,通过稽查的手段实现管理的职能。三是依托基层分局开展税源的日常评估。这种方式是对前两种纳税评估方式的补充,是纳税评估在基层中的拓展和延伸,体现了评估在税源管理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工作理念。基层分局结合分局的税源状况,通过案头分析、质疑约谈等手段,对特定的行业、税种进行纳税评估,以达到强化征管、堵塞漏洞的目的。
三、存在的不足问题
(一)预警指标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纳税评估系统产生的预警指标超出预警值提示,只是对固定数值比对,欠缺动态情况智能甄别,特别是在税种横向对比时,注意税种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不够,这样造成预警指标的科学性不够。
(二)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认识有待加强
有关领导与部分纳税评估工作人员将纳税评估片面地理解成等同于税务检查,并将其孤立于日管工作之外,对纳税评估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缺少系统化、专业化的评估模型体系
由于系统化、专业化的评估模型体系尚未建立,使纳税评估工作缺少参数指标支持,降低了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指引,提高效率
纳税评估作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一个新手段,区级和基层的评估经验还比较欠缺,所以希望上级部门能加强纳税评估的指引,特别在在下达评估任务的时候,有完整、详细的指引说明,以利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纳税评估队伍建设
纳税评估工作量大、专业性强,要加强纳税评估队伍建设,改变目前纳税评估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人力普遍短缺等现实情况,以更好地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纳税评估工作
平台集七大功能于一体
按照该方案提出的目标,要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服务,打造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志愿服务网上申请、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七大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综合办事平台。其中,一大重点工作在于规范网上办事管理,推进制度化、标准化以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试点“中介+村官”模式
方案要求镇街一级网上办事大厅要实现镇街全覆盖,全市所有镇街在今年底前建成网上办事服务站,涉及镇街服务事项进驻率要达100%。对于村居则无硬性规定,各县区可根据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实际条件,推广网上办事,建立村居办事点。
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在于,提出了探索基层网上办事配套服务建设。其中明确,在仲恺高新区试点“中介+村官”模式配套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中介服务配合村官为镇、村网上办事提供上门代办服务。
另外,根据部署,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由市统一建设,各县、区不再单独建设。2014年底前要建成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推广率则要达50%。其中强调,年内要建成社会法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管理系统,提供账号生成、核发、查询、密码找回等综合管理功能。探索企业专属网页与各部门自有系统对接,惠城区、博罗县、仲恺高新区自行建设的网上办事系统要对社会法人网页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账户、材料互认、共用。
每季度向监察局汇报进展
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规定,按照集约建设、降低投入的原则,市、县、镇网上办事大厅由市统筹建设,主要建设经费由市负责,各县区配套建设资金,镇街网上办事服务站配套建设费用由各县区财政统筹安排。
对于如何加强检查督办,该方案指出,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以及“三升一降”(提升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降低到现场跑动次数)进行重点监督,对各县区、各部门网上办事综合效能进行测评。各县区、各部门要分别在今年7月10日、10月10日、12月30日前将上一季度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监察局。
一、明确目标,精心部署
我局以巩固2014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涉旅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以确保春节等重点时段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是成立了由局长刘平任组长,分管副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涉旅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了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二是我局先后以县旅产办名议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XX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春来了,闻着花香走XX”活动安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总结了2014年度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并就春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2015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3月17日,XX副县长组织县公安局、交通局、食药局、XX大酒店、XX大酒店、XX大酒店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了“春来了,闻着花香走XX”自驾游活动筹备会议,安排部署了自驾游团队的食宿、交通等安全事宜,要求各单位履职尽责、细化排查、强化整改,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特点与现状,我局进一步明确本轮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各涉旅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安全应急值守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局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先后30余次陪同市县领导,会同公安、消防、食药、交通等部门,深入渡、梨博园、国际大酒店、环宇旅行社、五峰峡漂流基地等20多家涉旅企事业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暗访、暗查、联合执法检查、综合大检查,并把大排查大整治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设施不齐全、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隐患和问题,采取现场交流、警示谈话、警戒约谈、暗访抽查等方式,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业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业主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坚决依法取缔或关闭;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对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等活动,严格落实报批制度。
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镇级督战。联系县领导负责对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和涉及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薄弱环节进行挂牌督战。
(二)村级督战。贫困村由定点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牌督战,非贫困村由镇党委政府和定点帮扶单位挂牌督战。
(三)专项督战。扶贫专项工作涉及各办公室和各单项负责人,牵涉到贫困户补贴实物和资金的,一是要收集完善2014年扶贫工作以来至今所有年度所有贫困户到户的扶贫项目、危房、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增减挂钩、产业项目、扶贫日捐款资金、资产收益分红、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贴息)、集体经济分红、公益性岗位、护林员、低保金、五保金、残疾补贴、养老金、高龄补贴、畜牧站畜禽产业方面补贴、退耕还林(包括公益林、天保工程等)、地力保护粮食直补、优抚、奖励扶助、医疗保险代缴、医疗报销、医疗救助、民政救助、雨露计划、栋梁工程、教育扶持、贫困户电费减免、安全饮水等情况。二是要收集完善到村到镇的所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内容、项目规模、投资金额等。各站所办务必清理完善,将最终确定版本电子档传镇脱贫攻坚办和各村。三是要紧盯“一低三有”、“一低五有”、“一超六有”以及“两不愁三保障”重要指标,报账全域达标。四是要完成项目实施和报账销号。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三精准”“四不摘”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1.人均纯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2.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3.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4.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5.“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6.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8.项目库建设使用和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9.“五个一”“三个一”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战和方式
按照镇级统筹、现场督战、分项推进、逐级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限时完成。
(一)镇级统筹。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研判形势,部署工作。适时召集各村和涉及办公室,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围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从态势和趋势上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找准问题、发现短板,逐项督促相关村和帮扶部门压实攻坚责任,完善攻坚方案,落实攻坚举措,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镇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督办、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问题等。
(二)现场督战。一是组织好每月的脱贫攻坚例会,听取各村工作汇报,认真排查和研究存在的问题短板,有效开展挂牌督战,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二是镇脱贫攻坚办牵头,组成13个督战指导组,进村入户,帮助找准“两不愁三保障”和数据质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其按要求整改到位。每月20日前将开展督导情况,发现问题以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巡回督战指导组成员要认真研究各村存在问题,梳理重点督战事项,结合网格精细化管理中排查的问题和后续整改,对各村统筹开展巡回督战指导,并将督战情况梳理报送主要领导。
(三)分项推进。有挂牌任务的镇级站所办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系统、本行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事项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后,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业务指导,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全镇各村各站所办对本辖区本站所办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暗访、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整个督战工作贯穿2020年脱贫攻坚全过程,切实做到统筹开展、科学调度,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实效,“战”出水平,“战”出佳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开展督战工作。各乡(镇)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乡(镇)的督战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战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脱贫攻坚业务熟悉的优秀干部参与督战。
一、实施节能降耗工作预警调控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资源节约纳入国家的基本国策,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我县把节能降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是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完成节能指标的压力,切实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对节能指标的预测分析,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调控目标
通过实施调控,到年底,全县11户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控制在0.18吨标准煤以内,同比下降7%以上,单位产品能耗降幅2.5%以上;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年节能量(以年用能量为基数)达到4.57万吨标煤(据此分解到每户企业)。
三、调控措施
选择四个能耗指标作为节能预警指标,分别是:县节能量完成进度、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降幅、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实行三级预警调控。
1、一级预警:上月县能耗同比上升、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上升、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同比上升、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3%以下。
一级预警调控措施:由县政府责成以上能耗同比上升的企业实行强制整改。如钢铁、水泥、建材、冶金、化工五大高耗能产业的企业限产10-20天,取消优惠电价;要求部分能耗增长过快的重点高耗能企业安排设备检修、技术改造。
2、二级预警:上月县节能量完成进度5%以下、上月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0-3%,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3%-5%以下。
二级预警调控措施:对以上没有完成要求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强制能源审计,如钢铁、水泥、建材、冶金、化工五大高耗能产业的企业限产10-15天;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的企业依法断电断水。
3、三级预警:上月县节能量完成进度5%-9%以下、上月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3%-6%,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5%-9%以下。
三级预警调控措施:县政府有关部门约谈能耗增长快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部分有落后产能的五大高耗能产业企业限产5-10天。
四、责任分工
(一)调控措施启动程序
每月20日左右,县工信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提供的预警监测数据及预警调控建议,县工信局牵头形成上月全县工业节能预警监测报告及建议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下发。
(二)调控措施部门分工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全县工业节能预警监测意见,对有关部门实施预警调控措施。
1、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实行强制整改和能源审计:县工信局负责,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安监局、质监局、县供电公司配合。
2、对部分有落后产能的五大高耗能产业企业限产:县工信局负责,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安监局、质监局、县供电公司配合。
3、约谈能耗增长快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县工信局、县国资委负责,县统计局配合。
(三)预警调控指标核算部门分工
1、县有关部门按时间要求核算全县重点企业能耗指标,按时提交县工信局汇总。
(1)县节能量:由县统计局牵头核算,次月7日提前报县工信局。
(2)万元产值能耗:按月核算重点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次月7日提前由重点企业提交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牵头核算,县统计局配合。
(3)单位产品能耗:按月统计提供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率,次月7日前由重点企业提交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牵头核算。县统计局配合。
(4)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由企业次月7日前提交县工信局,由县统计局牵头核算。
2、预警调控时拟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有落后产能和设备的高能耗企业名单由县工信局提出。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工信局负责全县的工业节能预警应急调控工作。有关部门落实预警调控措施。
》(以下简称《通知》)(武工商市〔2015〕46号)精神,结合__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以指导协调全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广告、积极维护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按照市工商局统一部署,2015年1月启动部署创建工作;1月—8月制定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全面开展创建工作;9月—10月对照考核评价标准组织自查自纠;11月起迎接考察验收。
按照《通知》要求,工商部门承担三项创建任务:指导协调全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广告等问题及时依法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职责范围内维护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局成立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专班,吴双副局长为负责人,市场科、广告合同科、公平交易执法局、12315举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场科牵头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及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广告合同科负责户外广告的行政指导、协调;公平交易执法局负责查处食品虚假违法广告;12315举报中心负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职责范围内维护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完成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目标。制定《2015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新城区乡镇,认真组织开展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及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加强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调度,严把验收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15年全区改造升级农贸市场的工作目标。
(二)加大食品类广告的监管与打击力度。指导辖区广告企业的户外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把关、档案管理等制度,采取上门指导、行政约谈、书面告诫、培训学习等方式,督促食品广告主、广告者履行责任,强化自律,从源头上遏制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将食品广告纳入重点抽查范围,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对食品包装物广告的检查,对上级通报督办、领导批示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广告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食药监管等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切实维护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12315
平台,及时受理、转办工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消费投诉,督促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消费纠纷的调解,并加强对消费投诉处理回访;推进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定期统计分析,归纳梳理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消费警示、提示。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工商所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工商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工作责任人,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互动,引导社会各界和群众知晓、支持创建工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几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持续开展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20日至9月30日止。其中:6月20日至7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为整改阶段;9月1日至30日为验收阶段。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四、检查方式、方法
1、企业自查。即日起,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矿山及尾矿库的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2、县安监局检查。县安监局对照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深入生产现场和查看管理资料等方式,按照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和尾矿库100%检查检查,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县安委办。
3、乡镇人民政府检查。按照县人民政府本次大检查总体要求,对所管辖非煤矿山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
,并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治理到位;按规定向县安委办报送材料。
4、县安委会督查。县安委会对安监局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听汇报、抽查矿山企业现场。
五、检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证照有效性情况、企业投资人和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本次大检查部署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制
定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分类检点内容。
1、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生产建设,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锤二次破碎,是否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是否存在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等
违规开采行为,边坡是否稳定,台阶高度、工作台阶坡面角、采矿最终边坡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运输道路坡度、临时排土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生产建设,采掘施工图纸及时填绘情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等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现场是否安全,矿山地表开采移动范围内建(构)筑
物是否实施搬迁,专职技术负责人制度落实情况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及使用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采空区及废弃矿井专项治理及防炮烟窒息中毒专项整治等。
3、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排尾或取砂,尾矿坝及排洪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尾矿筑坝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符合规定,防洪度汛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是否按规定建立了监测
监控系统,停用尾矿库安全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落实情况等。
4、职业病。严格落实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六查”措施(用人单位未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未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未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有机溶剂),重点是检查
粉尘危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本次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确
保安全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措施,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检查整改、验收。各责任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要依据检查实施方案、深入全面开展检查、立足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效果。非煤矿山企业深入、全面开展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安排整改,对企业技术力量不足的技术性要求高的设备、场所,要聘请专家帮助检查和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和整改的效果。县安监局以非煤矿山监管重点及安全隐患为重点,做到检查程序规范、检查
内容全面、检查记录和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对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并按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和跟踪销号,对不按规定整改并经验收合格而擅
自复产复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非煤矿矿山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期延期换证、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尾矿库)
,要依法查处,并采取责令停产、限期整改等强力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区,省局将予以通报、约谈,推动“打非治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责任制,保证隐患整改到位,按要求验收,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有效。检查结束,相关
为全力做好我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确保全镇区域内无着火点,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全镇秸秆和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成立XX镇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巡查管控等工作,由镇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措施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为禁烧主体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禁烧工作小组,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区域,不留死角,严格落实秸杆禁烧工作责任。
(二)建立包干责任。
建立各村(社区)总支书记包干负责,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工作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田。
(三)加强宣传引导。
鼓励和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秸秆综合利用办法。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广播、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小会议等形式,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至少悬挂横幅标语2条以上,在焚烧高风险时期向各组推送禁烧短信10次以上,召开禁烧广播会10次以上。切实提高群众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的思想认识。
(四)加强部门联动配合。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打击力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派出所要依法加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纪委和督查室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同时,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社区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机动灭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对本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焚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确保不出现一处卫星捕捉火点。
(五)强化综合利用。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严查机收作业违标行为,确保收割留茬高度适合翻耕作业,要求收割机安装粉碎装置设备,为秸秆直接还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生物质燃料、饲料加工、肥料化利用及其他工作原料。
(六)强化责任追究。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禁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着火点较多等管控不力的村(社区)。凡被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卫星发现火点1处,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约谈责任村(社区)总支部书记、村(社区)第一副书记。对因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我镇秸秆禁烧工作重点分3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5日;
6月20日-7月30日;8月20日-11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工作。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
(二)禁烧巡查阶段(4月25日-5月25日;
6月30日-7月30日;8月30日-11月20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组和巡查组,实行全天候巡查。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开展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向镇政府汇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焚烧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