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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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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案范文第1篇

一、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

(一)任务目标

完成扶贫搬迁任务520户、2080人。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1、房屋建设要求。被迁户新建房屋地基坚实,设计科学;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户平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沼气池、厕所、栏圈;房屋建筑风格以徽派或明清风格为主。

2、土地配置要求。对有土安置的搬迁户,搬迁后的住地与原住地距离较近的,可保留原住地的耕地及山场,只解决新的宅基地;对不能回到原地耕种的搬迁户,由迁入地解决宅基地和口粮地以及必要的林地。口粮地配置面积人平0.5亩以上。

3、产业发展及转移培训要求。围绕被迁户家庭增收,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特色产业按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园的目标进行规划并落实到位。对搬迁户的劳动转移培训给予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力争每户培训转移1人以上。

4、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在搬迁户落户的同时,配套建设交通、用电、通讯以及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

5、公共服务要求。对搬迁户新型合作医疗关系、户口、子女入学、社会救助等服务及时转移办理,并确保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二、工作原则

(一)自主自愿、自力更生原则。在政府引导下,搬迁对象必须自愿申请搬迁,自力更生。

(二)公开公平原则。依据扶贫搬迁对象六个认定条件,将搬迁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扶贫搬迁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原则。将县政府分配的年度搬迁计划与重点贫困村建设相结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扶贫搬迁与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残疾人建房相结合原则。将危房改造和残疾人建房纳入扶贫搬迁范围,整合资金,提高特困户和残疾特困户的建房补助标准。

(五)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尽可能集中安置,以便配置搬迁户生产生活资料,降低搬迁成本。

三、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认定条件。扶贫搬迁对象为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且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生态地位重要、“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农户。具体条件为:①25度以下的耕地面积人均不足0.5亩的;②常年年人均生产粮食不足250公斤的;③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④受自然条件限制不宜修公路,或修公路代价高于扶贫搬迁的;⑤居住地水源匮乏,取水点水平距离在1公里以上或垂直距离100米以上的;⑥退耕还林、生态治理后面临新的生存危机的。

(二)认定程序和要求。相关乡镇(场)对照扶贫搬迁认定条件,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摸底,逐户识别,按照“户申请、村认定、乡审核、县审批”的方式,在村内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搬富不搬穷、优亲厚友现象发生。搬迁扶贫要向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户、单亲母亲户、贫困党员户倾斜。

四、安置方式

全部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在不脱离原有生产资料的前提下,集中安置搬迁户,每个集中连片搬迁点不少于10户,否则不予认可。扶贫搬迁迁入地建设要结合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放线施工,统一建筑风格,逐步形成居民小区。要以居民小区建设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农村城镇化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时间安排

4月上旬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下旬为农户申请、群众评议、公开公示、申报审批阶段;4月底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扶贫搬迁对象花名册的电子表格上报县扶贫办备案,扶贫搬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扶贫办审批;5月至10月为组织实施、建立档案阶段;11月为基础设施配套、乔迁新居阶段;12月为验收兑现阶段。12月上旬要填好扶贫搬迁户新老房屋照片对比卡。对比卡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扶贫办备案,一份村级存档。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贫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太宁为组长,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民政、水电、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劳动、教育、卫生、公安、建设、残联、供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扶贫搬迁规划审批、督办检查、验收兑现、资金落实等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相关乡镇(场)政府(管委会)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严格程序,细化措施,分步实施,确保完成扶贫搬迁任务。

(二)筹措补助资金。扶贫搬迁按人平2000元(户平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县政府从扶贫资金中统一安排,同时捆绑使用危房改造资金、残联残疾人建房资金,提高农村特困户、残疾人建房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乡、村和农户自筹解决。

(三)配套相关政策。依据鄂政发〔〕16号文件,对搬迁户应承担的税费实行减免政策。国土、公安部门只收取办证工本费;财政、建设、林业等部门免收各种规费;教育、卫生部门解决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问题;交通、水电、电力部门解决通路、饮水和用电问题;林业、农业、畜牧、劳动部门帮助解决产业发展和搬迁户劳动力培训转移问题。

(四)组织专班验收。相关乡镇(场)要于11月底对照县政府办当年下发的《扶贫搬迁验收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后,向县政府提出扶贫搬迁验收申请。县政府将依据申请组织验收专班逐村逐户逐项验收。对程序操作不到位、对象认定不准确、搬迁质量不够高、措施配套不得力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年度搬迁计划,并在全县通报。

搬迁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引导群众异地新建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动员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围绕“选址到位、筹措资金、尽快搬迁”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减免审批费用,力争于年国庆之前全部完成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月20日—月30日)。由各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利用会议、宣传载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地灾户进行异地新建。

2、落实新建选址阶段(月1日—月15日)。由镇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协调新建用地权属界限,镇国土所、村建站组织对各地灾户的新建选址进行现场勘测,保证新选地址符合政策及村镇建设规划要求。

3、完成一层新建阶段(月16日—8月31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对新建进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已一层封顶,是否已着手准备搬迁。

4、完成搬迁阶段(9月1日—9月19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组织村干部对地灾户新建搬迁工作进行检查,重点落实是否已全部搬迁新居,旧房是否继续有人居住,开始拆除旧房。

5、落实验收阶段(9月20日—9月30日)。由区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有关规定,对各地质灾害户落实新建搬迁的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落实有关资金补助。

四、资金补助和验收标准

对地灾户异地新建搬迁资金补助,由镇政府带头向上争取,验收由区府办牵头组织区监察、财政、国土、民办、农办、水务、建设等部门共同认定,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基础底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各户补助1000元;房屋建设一层竣工验收后每户再补2000元;各户搬迁新房并拆除旧房复耕后每户再补助2000元;其它能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待旧房拆除完全复耕按上级有关规定再予以补助。

搬迁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搬迁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各有关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三、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根据我区需要避灾移民搬迁的任务和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在沙石镇东风村、水西镇石珠村、沙河镇华林村等镇村的50户214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补助标准以人为单位进行补助,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区配套100元,到户资金人均3500元,其余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的改善

五、实施步骤

(一)搬迁对象核查。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的群众,进行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

(二)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中旬前组织干部深入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户家中去,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读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宣传灾害隐患对生命财产的威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让群众自愿搬迁,隐患点整体搬迁。

(四)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点。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20日前指导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公示;8月30日前完成镇(街道)拟搬迁移民对象的审查工作,并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集中安置的要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的选点和规划设计工作,同时办理好有关报批手续;分散安置的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选定工作,地矿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所有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防止二次避灾搬迁现象发生。

(五)组织搬迁对象自主建房。各有关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搬迁移民新建房屋建设,并于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

(六)总结验收。2012年2月由区地质灾害避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安置点进行验收,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对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新村办、市国土局分局、市地矿局直属分局、州城郊供电公司、有避灾移民搬迁任务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具体负责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工作,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区发改委、区建设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移民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安排;同时做好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及新户型图纸设计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区交通局: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

区水利局: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建设;

区新村办:争取将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市地矿局直属分局:负责对各有关镇(街道)摸底调查情况进行确认,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国土局分局:负责搬迁移民安置用地的协调审批工作,确保避灾移民的安置用地;

州城郊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

各有关镇(街道)负责搬迁移民对象的摸底调查、审查核实、宣传发动、安置点选址,因避灾移民搬迁而导致的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规范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镇(街道)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地矿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镇(街道)审查,区批准”的程序。(1)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进行张榜公示;(2)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镇(街道)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并统一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3)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后,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再次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镇(街道)、区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样见附表)。

2、安置方式的选择。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根据我区实际,采取下列安置方式:(1)集中安置。对同一隐患点十户以上移民的,在征得多数移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安置方式进行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2)分散安置。对同一隐患点不足十户农户的采取分散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安置地点在本村范围内由移民自行选择,在本村组范围内无法安置的,由镇(街道)协助解决。无条件建新房的,可以通过购买旧房予以安置。(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避灾移民安置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农民集中建房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威胁。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10户以上。

4、补助资金的管理。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搬迁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机房; 搬迁; 不间断; 计划; 拓扑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3)23-5368-03

民航气象信息系统为整个西南地区气象信息系统运行中枢,承担着气象资料的收集,存储和对外功能以及对西南地区各航站提供资料的服务,包括通信子系统、数据库子系统、信息综合处理子系统及相关网络设施,属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系统,该系统放置于气象中心机房内,中心机房从投入使用到目前已有10余年,随着业务的发展,气象中心信息机房在不同时间又陆续安装了多套信息化设备,2013年气象机房面临整体搬迁,如何在搬迁过程中解决机房多年遗留的问题并保证业务平稳过渡,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1 机房运行现状

气象中心机房搬迁前放置着民航气象数据库系统、民航传真广播系统、对外WEB服务器和多条对外连接线路。该机房在设计时只是为了保证气象数据库系统的运行,并没有考虑到新增如此多的设备设施。这些设备设施的建设为不同时期、不同厂家进行的,导致机房空间浪费严重,显得异常拥挤,由于投入使用时间早,该机房非全封闭式机房,存在防尘、防水不完善,无有效空气净化和湿度控制手段等问。

该机房网络拓扑如图1所示,通过防火墙分为6个安全区域,分为inside服务器区、DMZ服务器区、XINXI区、航空公司区、属地化机场连接区和OUTSIDE区。其中inside服务器区、DMZ服务器区分别放置着两个7*24小时的民航气象数据库系统和民航传真广播系统。民航数据库系统为整个核心服务的节点,若该系统故障,其他系统均无法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级别为inside服务器区> DMZ服务器区> XINXI区>属地化机场连接区>航空公司区>OUTSIDE区。

2 需求分析

2.1网络安全保护要求

通过图1可以看出,该拓扑存在以下信息安全问题:

1)各办公室网络均连接于INSIDE核心区域内,网络管理员很难防止内部网络安全事件。

2)DMZ区域中存在民航传真广播系统核心业务和WEB服务器等非核心业务,可能会导致网络安全问题。

3)防火墙所有端口均被占用,无备份端口。

2.2 搬迁业务需求

1)INSIDE区民航数据库系统允许中断时间30分钟。

2)DMZ区民航气象传真广播系统允许中断时间30分钟。

3)其他对外连接允许中断时间2小时以内。

4)按照网络信息安全需求重新构建网络拓扑。

5)保证机房物理环境可控。

3 方案设计

3.1 拓扑结构设计

通过对网络信息安全和业务需求的分析,重新设计新拓扑结构如图2所示。

新拓扑结构相比搬迁前拓扑主要有以下改变:

1)防火墙增加为2台,满足端口冗余要求。

2)INSIDE区只放置核心服务器,内部各办公室放置于新增office区。

3)民航传真广播系统单独放置于新增621区。

4)对本地用户外服务器放置于防火墙(下)DMZ区。

5)本地对外连接均置于防火墙(下)。

6)外地服务器放置于防火墙(上)DMZ区。

7)外地连接单独规划地方机场区。

3.2 搬迁计划设计

由于拓扑结构复杂,系统中断时间不一,搬迁计划设计通过逐渐过渡方式将业务逐一切换至新机房运行,这就要求新机房必须和老机房通过光纤链路直接相连,作为老机房一部分接入网络,待系统运行逐渐过渡后,最后切换核心系统并中断老机房连接。根据该原则,搬迁计划设计分为四个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环境准备及测试

1) 按照新网络拓扑图搭建独立网络,在新机房新建各服务器,同时测试网络设备配置连通性和有效性,确保网络设备可用。

2) 测试新机房服务器网络有效性。

3) 修改老机房核心交换机相关配置,添加新机房网络。

4) 暂时将新机房核心交换机离线,并将新机房两台防火墙与老机房核心交换机连接。

第二阶段:网络以及服务器切换

1) 将地方机场网络连接及主机切换至新机房。

2) 将WEB服务器搬迁至新机房DMZ区并上线使用。

3) 将本场用户网络连接切换至新机房接入网络。

4) 将省气象局电信网络切换至新机房核心防火墙outside区

5) 切换局本部各单位网络切换至新机房。

第三阶段: 新气象机房民航气象数据库系统及传真广播系统服务器的测试

1) 用光纤线路直连新航机房,将民航气象数据库系统主用和传真广播系统服务器主用切换至新机房服务器,测试一周

第四阶段:民航气象数据库系统及传真广播系统服务器的切换

1) 将到民航气象数据库对北京连接、民航传真广播系统对外连接切换至新机房

2) 断开老机房和新机房所有网络连接

3) 将新机房核心交换机接入新机房网络。

4) 测试民航气象数据库系统运行情况

5) 测试民航传真广播系统运行情况

6) 测试所有业务

3.3 风险控制设计

由于各业务系统均在最重要系统切换前逐步切换至新机房,风险最终集中在 气象数据库系统和传真广播系统的切换过程,主要可能遇到以下问题:

1)气象数据库系统对外连接无法正常切换

① 若未超过30分钟,排查故障

② 达到或超过30分钟

断开4507交换机并下线,将ATM切换回老机房运行

2)传真广播系统对外连接无法正常切换

① 若气象数据库系统切换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排查故障,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间将网络切换回老机房运行

② 若气象数据库系统切换不成功,将网络切换回老机房运行

4 实施效果

该方案已于2013年7月在西南空管局气象中心成功实施,切换过程共耗时15分钟以内,完全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5 结束语

笔者作为气象信息系统搬迁的负责人,主持了气象机房信息系统搬迁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全过程,希望对由类似需求的单位或个人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峰,马艳萍. 网络核心机房设计与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搬迁方案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

对列入中心城区搬迁改造计划的工业企业,按照优化产业布局、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利用3-5年时间,向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市域其它工业园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支持政策

(一)搬迁补偿

1、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工业企业实施异地迁建的,给予搬迁成本补偿。搬迁成本包括土地补偿、建筑物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设备搬迁损失补偿、搬迁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测算。

2、市土地储备中心优先收购搬迁企业土地。企业原址土地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从土地出让金中补偿企业搬迁成本;未及时出让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土地收购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购资金无法补足搬迁成本的,差额部分由企业所在区、开发区补偿。

(二)鼓励新建

企业异地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所涉及的行政性规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园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搬迁企业上一年缴纳的排污费,作为搬迁后污染治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三废”治理设施建设。

搬迁项目在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

(三)设立专项奖励资金

2012-2015年,市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企业搬迁项目奖励,实行早搬早奖、快搬多奖、逐年递减的奖励办法。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工作流程

(一)编制计划。各区、开发区要编制“十二五”及年度企业搬迁计划,确定搬迁企业名单,报市中心城区工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提交市领导小组审定。

(二)制定方案。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规定,结合企业重组、招商引资、技术改造等制定搬迁方案。搬迁方案中要明确搬迁地址、用地需求、搬迁期限、原址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

(三)部门会商。企业搬迁方案经所在辖区工业转型组织机构审核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对企业搬迁方案进行论证,对涉及到的重要事项进行会商,形成论证报告后提交市领导小组审定。

(四)批准实施。召开市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企业搬迁方案和论证报告,涉及到的规划、土地等重大问题提交市土委会、规委会批准。

四、其它

(一)已启动搬迁且已享受补贴政策的企业,按原定方案实施,不纳入本意见支持范围。

搬迁方案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建和项目建设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十堰城区规划建设区内城中村改建包括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项目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等项目建设涉及到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城中村。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

第四条城中村改建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区为主体、市里支持、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城中村改建领导小组。

市、区城中村改建办公室负责城中村改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建工作。其设立的城中村改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城中村改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市规划、国土、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第八条市城中村改建办公室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城中村改建专项规划。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限期改建。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迁回原城中村,由城中村迁出的入学、入伍、服刑人员。禁止其他非农人员迁入城中村。

第九条城中村改建。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决定合并改建。

第十条设立城中村改建专项资金。由政府承担的费用。

第二章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城中村改建方案。以及城中村改建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区城中村改建办公室组织编制。

城中村改建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方案、清产核资方案、搬迁安置方案、土地利用方案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建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不得实施。城中村改建方案未经批准。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城中村改建方案。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搬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改制

第十四条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所有权同步转变的原则。

第十五条实施改建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六条实施改建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程序转为国有土地。

第十七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公示并经村民会议确认。

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八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承担原村民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九条新经济组织组建后。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个行政村可以独立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就近并入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可多个行政村合并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按照现行的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经费。

第二十条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制后。具体规则由市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城中村改制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制后。环境卫生由区环卫部门按照城区环卫管理方式和标准管理。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二十三条城中村改建综合用地应当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可以根据城中村改建需要,实施改建城中村范围内的少量有产权单位的国有土地。经补偿到位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四条城中村改建综合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

第二十五条实施改建城中村范围内的少量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城中村改建。

第二十六条对D级危房及自然灾害倒塌房屋。

第五章规划建设

第二十七条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摸清辖区城中村底数的基础上按照五年规划。

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城中村改建应当依据城中村改建专项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方案。

第二十八条城中村改建涉及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

第二十九条城中村改建建设项目。

第三十条城中村改建房屋建设的行政性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征收外。经营性收费按成本收取。

第六章搬迁安置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改建以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搬迁安置。

第三十二条实施城中村改建。先建安置房后搬迁原则进行,确保被搬迁人及早入住。

给被搬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搬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建主体应当参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建主体在动迁之前。足额存入搬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中村改建办公室签订搬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不得挪作他用。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搬迁的补偿安置。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建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搬迁房屋进行估价。

第三十五条城中村改建搬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第三十六条城中村房屋搬迁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补偿安置方式。

第三十七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安置房屋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60平方米。

也可根据集中安置地势和需要,集中安置房屋户型以80至130平方米左右为主。合理设置其他户型。

第三十八条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

第三十九条安置房屋价格结算: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搬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重置价结算;

(二)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三)每户原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给与货币补偿。

(四)安置小区按人均5平方米预留门面房由村集体或新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配建面积为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的5%-10%

第四十条城中村改建主体安排被搬迁人在外自行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超过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城中村改建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倍向被搬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

过渡期限自被搬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城中村改建主体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搬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城中村改建主体与被搬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三条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作为改建主体实施改建的可以按照批准的改建方案结合本村土地资源和实际情况。并经原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十四条参与安置人员原则上必须户籍与住房一致。农村有合法产权房屋,若是另有住房的只对搬迁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没有其它住房的纳入安置范围。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城中村改建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文明守法。弄虚作假。

第四十六条城中村改建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改建方案实施改建。或者擅自改变改建方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七条城中村改建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搬迁方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传输设备、搬迁、割接、光缆改接、中断时长、ADM(OADM)、SDH、波分设备

中图分类号:F252.82

一、 序言

自2008年中国联通公司和中国网通公司合并成新联通公司以来,我们不但从人员上进行融合,还需要进行网络的融合和机房的整合;原中国联通早期租用的机房较多,近几年多数面临租用期限到或城市改造对机房进行拆除的情况;另外,多数综合业务接入机房,随着通信事业的迅速发展,业务种类不断增加,不断扩容和完善自身的通信网络,装机空间日益紧张、电源、消防、环境空调、光电缆配线架等配套设施也逐渐不能满足要求,为了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性和长远发展,需要搬迁原机房的设备至专业的通信机房。

基于以上各类情况,以及近几年笔者亲自参与搬迁的几个机房,尤其对于传输设备的搬迁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总结了一些实践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分享,也许会对大家今后的工作有所启发,裨补缺漏。

一、 搬迁需要考虑的几个主要方面和整体思路

传输系统在通信网络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本身属支撑网系列,承载着各类业务网,大颗粒的数据业务,小到重要的信令电路;而且由于传输网络的全程全网特性,局部的在用系统或设备搬迁,轻则造成本局(站)或本地域的业务受影响,重则影响其余站点或整个通信网的业务。传输系统的中断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因此,传输设备的搬迁是一项复杂琐碎而责任重大的工程,必须本着尽量降低传输电路的中断率和中断时间的原则,维护各专业、施工队、设备厂家各部门要同步配合,周密考虑各方面的问题,制定好详细的搬迁割接和回退方案,安排好详细的割接搬迁操作步骤,做好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致关重要,并在搬迁过程中进行有效有序的管理和调度。

传输系统及设备搬迁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整个机房的设备统计,定位传输设备在整个传输网络中所处的地位,是核心节点(OADM站、ADM站)还是OLA站。涉及OA/REG设备的搬迁、笔者经验认为最好进行硬搬迁,不采用替换设备可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也可减少网管操作的风险,只根据增加或减少中继光缆距离重新核算各性能值即可。

2) 传输设备搬迁还有个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就是光缆的改接问题。

3)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配套设备的配备,一般传输配套设备如电源列头柜的配置、光纤分配架(ODF)架、数字分配架(DDF),走线槽道的搭建,尾纤专用槽道的制作,均要按3A达标标准要求做到三线分离及消防安全。不论是新设局(站)还是旧局(站)配套设备和线缆多数采用新配。

4) 传输设备的搬迁中业务的保护问题是整个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光缆改接还是设备的搬迁所遵循的原则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业务电路,尽量减少业务电路中断的数量和缩短业务电路的中断时间。对于SDH网元如所涉及电路确实无法调整调离,业务网又不允许一次性同时中断,而且落地业务量非常大的情况,需要采用替换设备(以增加一个新网元或扩展网元的方式)串接至原环网中,慢慢进行2M电路倒接。当业务割接完成后,再将旧网元拆除,还原原有网络结构。

二、传输设备搬迁前预先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

1) 首先要梳理业务,包括物理电路的连接情况,还要进行网管数据的核对。

2) 业务梳理完成后要编写详尽的业务倒接方案,然后根据业务开通情况,补充和完善整个设备搬迁割接方案及回退方案。搬迁方案的操作步骤要明晰,根据工作量要求明确把控各环节的操作时间点位。

3) 提前敷设好搬迁后的局(站)与原局(站)或原有光缆线路间的一段光缆,并完成在新ODF架上的成端和测试。做好保持光纤连接器的清洁度。为便于今后维护的方便,建议ODF架的单元法兰采用SC/SC型的。此种法兰插拔方便,耦合程度好,不像FC/FC拧法兰劲儿的大小直接会有光衰的变化。同时做好中继2M电缆线的布放和头子的焊接,以及2M跳接线的分配布放。

4) 将替换的传输设备安立完成,并将电源线缆布放后加电运行,替换设备的型号、版本应与原设备完全一致,并能由当前网管系统管理,以便当前网管能对此替换设备进行配置,如果原设备是网关网元,需要考虑在离网管最近的传输网元连接为网关网元,保障全网网管监控正常。同时检查全网网元的主控版和交叉版的版本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进行全网版本升级。否则有可能导致系统在验较时间时不能正常倒换,会中断所有经搬迁网元上进行的穿通业务。

5) 确定系统的搬迁顺序,预先勘测好搬迁经由的路线,并充分考虑天气因素,准备好保护设备和板件的东西。准备好同版本的备用板件,光纤清洁器,仪器仪表(光功率计,OTDR、红光笔、2M误码仪、发光二极管等)以及工器具和车辆。甚至还需要准备异网应急手机。

6) 将所有准备工作做完后,如果是无替换设备的硬搬迁,要先将搬迁设备的电源关闭,观察10分钟左右,确认传输网管上业务是否正常倒换以及业务网管的电路影响面是否在可控和预知的范围内,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如出现不可控的情况,或传输网上出现其它网元或线路故障时,应立即恢复系统,视情况取消割接,择日再进行。

搬迁全程传输网管的配合:

在传输设备搬迁过程中,需要网管对设备进行配置和性能、告警等方面的管理,特别是采用替换设备搬迁SDH ADM和波分设备时,串入传输系统的替换设备需要接入现有网管,由网管修改交叉连接并监视其保护倒换、性能指标及业务运行状况。因此,替换设备的版本最好与需搬迁的设备版本一致,至少为当前网管能够兼容管理的版本。在设备搬迁前应先规划好网管连接方式,并将原传输设备的配置、性能及交叉连接等数据下载备份,以便按原参数对替换设备进行配置。设备搬迁过程中,应在网管上实时监控传输系统的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及时利用备份数据对原传输系统进行恢复。搬迁完成,待所有电路及业务正常稳定运行后,再更新网管数据。

四、结束语小结:

通信网络中几乎所有的业务都经由光缆传输系统进行传送,光缆传输系统成为通信网的骨架和脊梁,传输系统的中断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因此进行传输设备搬迁是一项复杂而责任重大的工程,在充分考虑业务保护和中断时间最短的前提下,也要考虑传输设备的利旧,以便节省新购替换设备的投资。如果您是一位传输维护人员,建议您积极参加传输设备的搬迁工作,这样不仅增长了维护知识,还锻炼了您的实际动手能力,更重要的是磨练您的意志,学会综合全面的考虑问题,在搬迁过程中学会进行有效有序的管理和调度。

参考文献:

1、曹若云 《光传输技术与实训》2010.9.1

搬迁方案范文第8篇

**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

今年以来,**县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关于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的有关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服务管理、创业就业等方面,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县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截止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易地搬迁贫困户***户***人搬迁入住率达100%;项目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建设集中安置点*个。共建设安置住房***套(幢),已全部验收入住;拆旧复垦完成情况:结合实际,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说明》,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拆旧复垦实施。截止目前,共有**户完成拆旧复垦,复垦面积近**万平米,其中大部分可列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后续产业就业扶持,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坚持“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原则,我县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签订就业创业及培训协议,同步规划部署产业项目,精确脱贫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依托扶贫产业园、增设扶贫车间、开发就业岗位、岗前技能培训等方式,解决搬迁户就近就业问题。全县各安置点设有扶贫车间**个,截止目前,搬迁户中有就业人口***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多人次。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共落实财政奖补资金***万元,助力搬迁户发展扶贫产业,增加搬迁户资产收益。持续实施“老乡家园微田园”项目。

(二)强化集中安置点服务管理,科教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

继续完善安置小区管理体系,健全社区行政管理机制。坚持实施跟踪帮扶责任人制度,加强帮扶人与搬迁户的联系,对搬迁安置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是成立社区委员会,有相对固定、长期在岗的人员来进行管理;二是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来加强人员及周边环境的管理;三是加强就业培训,力争每户能有一人就业;四是聘请楼长制,每栋楼一名楼长,负责每栋楼安全教育宣传和生活习惯引导;五是落实了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措施,成立了老乡家园社区和党支部,让搬迁群众有归属感并享受当地的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政策,使搬迁户融入当地群众生活。六是统筹安排开展好安置点集中服务月活动,活动内容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前已由农业农村局、卫计局、妇联和专责小组一起分别举办了农村技术培训班、搬迁安置户“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卫生健康检查以及安置点“六一”儿童游园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安置点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

(三)加快拆旧复垦工作进度,结合增减挂项目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按照“能拆快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的原则,简化验收流程,压实责任,细致做好移民思想教育,努力推动旧房拆除工作进程。在制定出台了《**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实施方案》之后,制定《**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苍政办发[2019]63号),力争年底前,2016、2017年度搬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100%;2018年度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50%,目前,市产投集团已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地块进行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项目共分两期推进,第一期实施面积约30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后续产业发展。除重点抓好扶贫产业园建设外,通过整合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渠道资金,,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