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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劳社厅函〔**〕281号)和《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劳动社部发〔**〕5号)文件精神,依法开展基金监督,不断提高现场检查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重要意义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则》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准确掌握《规则》,增强依法实施基金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则》是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规则》的颁布实施不仅为建立基金监管制度基本框架充实了新的内容,而且为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要结合学习《规则》,积极开展基金监督业务培训,组织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政策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使其熟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业务流程,掌握金融、财务、会计和审计等知识,精通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式,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监管水平。
二、按照《规则》,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检查的规律,加强与当地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不断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搞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等各项基金管理的现场监督,主动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金支付和管理的监督,逐步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
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现场监督质量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基金监督机构要树立监督服务的观念,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帮助被监管单位改进工作,确保现场监督工作质量。各地要制定全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检查覆盖面不得低于20%。各市要加强对县(市、区)现场监督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现场监督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根据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和岗位的特点,突出不同岗位间的考核重点,按照100分设置条件,对每个部门和岗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 担保业务部
担保业务部为业务前台,负责担保项目的受理和调查,共分3个部门,主要针对三个业务部门经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业务受理:主要负责前期客户的接待,了解客户的需求,宣讲我公司的政策,将所需提供的资料一次性告知客户,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做初步了解。(10分)
2、担保调查: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与客户提供资料结合分析,利用多种手段核实客户反映的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编写调查报告,对自身调查情况负责。(20分)
3、出具调查报告,提交风险控制部审核,接受风险控制部及公司保审会对调查情况的询问:对报告内容及编写重点要清楚知晓,对风控部及报审会提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能清楚解答,要确保报告内容无重大遗漏和错误。(10分)
4、对公司保审会否决的担保业务通知客户并退还资料:对未通过的项目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做好政策引导,同时将客户资料退还客户,如客户未来领取,及时销毁。(10分)
5、对风险控制部及公司保审会退回要求补充调查的业务,及时补充调查,充实报告后再次提交审核:退回补充调查的业务,要注意时效性,再次提交的报告要对指出的问题做出清晰明确的阐述,保证补充调查的有效性。(10分)
6、配合风险控制部落实保后管理工作:按照风控部时间要求,根据保后管理资料清单和报告模板,以及按季下发的企业清单,实地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贷后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保后管理。同时将保后管理工作按要求整理成册,报风控部接收。(20分)
7、按季度形成部门业务工作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计划下季度工作安排。(10分)
8、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0分)
二、 风险控制部
风险控制部为业务后台,负责担保项目的风险防控和保后管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 业务审查及汇报
1、 对担保业务部提交的担保业务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独立审核,评估分析担保风险,必要时要求担保业务部解释、说明,与担保业务部共同到企业复核、了解;(20分)
2、 认为不符合担保条件、存在重大不可控风险的业务、对调查报告内容不详实、存在重大遗漏或疑点的,列明存在问题后退还担保业务部补充调查;(10分)
3、 对于提交公司保审会的担保业务,向保审会汇报独立意见,根据保审会决议进行相应处理;(10分)
(二) 风险防控及保后管理
1、 负责公司整体保后管理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各业务部门按季度执行保后管理工作,每季度形成一次风险报告;(10分)
2、 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业务部门保后管理完成情况,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客户与业务部门共同管理,不定期走访客户,跟踪了解在保客户的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根据各业务部门保后管理报告分析风险程度,确定风险等级;(20分)
3、 对于突发的和不可避免的风险事件及时汇报处置,对于有代偿预期的项目提前设定预案处置,查找反担保措施及其他有利条件,对于需要提交法务部门处置的做好交接管理及配合工作。(10分)
(三) 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0分)
(四) 按季度形成部门业务工作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计划下季度工作。(10分)
三、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整体财务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并按月向董事长汇报预算执行情况。(30分)。
2、督促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依法纳税、分析、保管财务数据,将财务运行工作按月向董事长汇报。(30分)
3、及时统计各项报表、按时向有关部门披露财务信息等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10分)
4、及时了解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指导单位的财务工作要求,接受相关单位指导工作,及时向董事长汇报财务政策变化情况。(10分)
5、按季度形成部门业务工作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计划下季度工作安排。(10分)
6、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0分)
四、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作为后勤保障部门,主要考核办法如下:
1、负责按照报审会议结果及时签订业务合同、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办理抵、质押及其它反担保手续。(30分)
2、管理业务台帐,督促各业务部门将已发放的业务台账即使交接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做好卷宗的保管移交工作。(20分)
3、做好公司内部考勤工作,按月向董事长汇报考勤结果。(10分)
4、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指导单位、集团公司、公司内部的文件传达、政策搜集汇总工作,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各项政策变化情况。(10分)
5、做好公司内部整体后勤保障等工作。(10分)
一、董事会应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
公司治理与公司内部控制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上市公司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但如果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指引》的出台,使董事会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有利于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指引》指出,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起核心作用的是董事会。具体表现在,董事会应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其检查评价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制度的有效实施;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予以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后,董事会应及时公告;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董事会应在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等。
(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是解决委托—问题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上市公司存在两层委托—关系,即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关系、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实现科学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的能力和董事会的效率,上市公司治理应重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与作用,使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内部控制是渗透企业各方面、各环节,融合企业人、财、物管理的系统工程,公司治理规范必须对内部控制的构建提出基本要求,从公司治理角度为董事会在公司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提供保证。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约束,有力地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营运效率、保证资产安全、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指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规定主要包括:(1)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及管理层应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2)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他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配备则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3)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董事会或相关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4)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并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依据。应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5)检查监督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6)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可由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上述工作。(7)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以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公司可将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8)检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资料,包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年。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帮助上市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具有很强的个性化特征,需要结合上市公司业务特点及组织结构特点确定内部控制检查部门的设置。内部控制检察监督部门的设置必须考虑经济性原则,同时还应体现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笔者建议,以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专职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由内部审计人员担任专职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作出评价,并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以减轻对企业的潜在威胁。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必需的所有记录、信息将不受任何限制。根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使董事会具备决策和监管所需要的精力和能力。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内部审计委员会,直接向内部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审计结果等进行复核,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这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工作范围不受管理当局的限制,并确保其审计结果受到足够的重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三、注册会计师需提高其执业水平
《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董事会在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同时,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中的作用,注册会计师需提高其执业水平。
(一)向客户提供内部控制建议应以不影响其独立性为原则有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持其独立性。笔者认为,向客户提供有关决策方面的建议与为客户作出决策存在着清晰的不同。注册会计师能够也应该向其客户提供会计及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1993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鉴证业务准则第2号——与企业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报告》(GAASNo.2)也没有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竖起一道墙。因为拒绝向客户提供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既不利于客户利益,也不利于公众利益。长期以来,注册会计师一直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
(二)应将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结合起来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最终将成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固定内容,注册会计师应将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结合起来,研究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相互支持的方法,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例如,在确定财务报告审计程序的性质、审计范围和审计时间时,两种审计相互结合能够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测试结果更加信赖。
(三)适当运用职业判断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项新业务,有些注册会计师不太愿意应用职业判断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这会使审计计划与特定客户财务报告中独特的风险和问题失去联系,使注册会计师成为审计程序的奴隶,注册会计师会因为在对寻找重大缺陷没有实质性帮助的控制测试上花费过多的时间而增加审计成本。提高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效率与效果,要求注册会计师适当运用职业判断,而不是采用机械的方式。即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以风险审计为基础,在实施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有所侧重。注册会计师应合理运用职业判断来决定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度,应开展哪些必要的测试来确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能合理确保财务报表不包含重大差错的证据。
四、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自1996年起,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法规。从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来看,我国内部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正不断成熟完善。但从《指引》的具体实施来看,还需要实施细则来完善其可操作性。如《指引》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但迄今为止,我国还缺乏一套统一、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都缺乏明确的标准。
逐步提高煤炭可持续发展
基金用于“三农”的比例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编制完成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今年全省继续安排200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省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国家规定标准。要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实行玉米、小麦等农作物最低收购保护价。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落实好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大幅度提高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逐步提高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三农”的比例。启动实施“金农工程”,整合农业信息网络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要继续打好小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
王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要全力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我们决不要带血的GDP!”2009年,山西省将全面开展包括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校舍安全、水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内的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对证照齐全,但安全隐患多、安全没有保证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什么时间整顿好,什么时间恢复生产,并对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为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在把握区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围绕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按照“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要求,把创新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展审计范围,实现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审计全覆盖。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为基础,通过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部署,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经济安全,关注民生,关注体制、制度性缺陷,促进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二是按照《审计法》和《人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紧扣预算执行这一主题,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强化预算约束,深化审计内容,全面、系统地反映区级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财政改革进程中的突出问题。三是以“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需求为出发点,以政府收支分类为基础,以重点财政资金管理、分配的总体情况为依据,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综合反映区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从宏观性、效益性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保障财政资金依法有效使用。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主要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主要对区城管局、教体局、发改局、民政局、科技局、开发建设局、残疾人联合会、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和阜新路街道办事处共十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并根据需要对有关二、三级单位和有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
(三)国库审计
主要对国库2011年度收纳、划分、报解和拨付国库资金情况开展审计。
(四)专项审计调查
1、教育费附加及教育生均经费专项审计调查;
2、城市维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3、科学技术专项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4、残疾人保障金专项审计调查;
5、政府融资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三、审计重点内容
(一)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围绕区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促进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1、财政政策制度落实情况。总体上把握财政各项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情况,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审计财政部门执行有关财税政策制度的合规性,执行中是否贯彻落实到位,运行是否有效,分析我区现行制度、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完善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重点关注政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等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掌握转移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了解上级结算补助、项目目标、专户拨款项目标准、依据和总量。
2、区级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以人大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从总体上核查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重点关注预算收支内容是否完整,各项收支是否按照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是否合规,揭示预算执行结果与人大批准的预算在规模及结构上存在的偏差,推动政府预算的公开透明。
3、财政预算管理情况。检查综合预算编制,审查财政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足额向各部门批复,批复部门预算是否完整、及时,预留预算指标是否公开、透明并有专项用途,有无变更项目资金使用性质;审查所编制的部门预算中专项支出预算是否明确到具体项目和用途,有无应编未编或少编年初预算;预算指标追加是否合理,揭示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以及部门存在大量结余而财政部门继续安排预算资金的问题。
4、重点预算支出资金分配情况。审点预算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关注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性资金的支出效果,主要审计财政支出的规模,关注法定支出是否达到规定比例,预算安排用于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分析财政支出结构和趋势。关注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5、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及时拨付,有无挪用或调剂使用资金,有无因资金滞留而影响使用效益问题。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延伸部分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检查财政部门分配资金和预算主管部门对下安排专项资金的合理性,资金到位的时效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审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6、预算结余情况。审查财政预算结余是否真实,分析结余的构成和形成结余的原因,上年结余是否编入本年预算,结余情况和动用结余安排的预算支出是否向人大报告,揭示无具体对应项目结转资金等问题。
7、财政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分析预算超收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审查以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支出结构和使用投向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有效。
8、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审查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和审批使用是否合规;统筹调剂资金使用及投向是否严格规范;分析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规模和管理、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紧紧围绕预算执行这一主题,分析部门及部分所属二、三级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计财政资金收支的合规性及分配、使用的效益性;预算管理与核算的规范性。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部门预算执行和落实情况。审查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检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支出是否细化,预算约束是否严格,办公经费压缩控制情况;各项资金是否全部编入部门预算,有无隐瞒结余和收入;是否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开支的情况。
2、预算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一是审计是否按规定的支出范围办理支付;二是审计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财政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分配下拨;三是审计追加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以及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四是审计部门(单位)补贴、奖金和福利发放的合规性。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主要审查部门经费使用是否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摸清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总量、结构、资金来源和预算管理情况。对因公出国经费,重点关注支出是否按规定编报预算、支出内容是否合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重点关注车辆购置有无预算、是否超编超标,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为规避车辆超编超标通过所属单位购置车辆、报销费用等问题;对公务接待经费,重点关注支出有无预算、是否真实合规,有无通过虚假发票报销费用,有无通过会议费、培训费等列支接待费,有无挤占专项经费以及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有无通过隐瞒收入报销费用等问题。对监督和制约“三公”支出提出建议。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会计核算、监管制度等环节,逐项核查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合规性、及时性和效益性。对重点专项资金,按资金流向加大延伸审计力度,检查不合规支出,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截留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5、资金结余情况。核实账面结余资金的真实性,审计有无通过虚列支出、以拨列支等方式隐瞒结余、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分析结余资金性质、规模和原因,检查有无资金长期滞留和闲置的问题。
6、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一是审计有收费职能的部门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合法、合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费是否按照“票款分离”的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有无缓缴、少缴和不缴等问题;二是部门单位取得的捐赠收入、房租收入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否按规定上缴财政管理,有无少缴、不缴、坐收坐支等问题。
7、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情况。关注部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到位有效,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的管理使用等基础工作是否真实、规范。
(三)国库审计
1、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划分、报解和拨付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情况;审计国库在财税库联网操作中是否及时收纳各项预算收入,是否按照同级财政机关预算拨款凭证,按用途拨款,办理集中支付工资和预算资金拨付是否规范,有无办理无预算、无计划拨款,有无违规推迟拨付预算资金。
2、履行监管职责情况。重点审查国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财政、税务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冲退预算收入和办理调库更正,改变税种和入库级次办理退库问题;有无违规为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虚假退库问题,有无超越国家规定范围的退库问题;有无延解预算收入、积压资金问题。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教育费附加及教育生均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依据《区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2010年度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对以前年度未拨付资金进行跟踪,对2011年教育费附加资金收缴、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资金等问题,着重评价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结合社会热点,关注学生生均经费的使用,促进教育投入资金的效益性、效果性。
2、城市维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审查城市维护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延伸资金使用单位,做出效益性分析和评价。审查资金在预算安排、管理和支付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分析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提出进一步完善城市维护资金分配管理制度的建议,促进城市维护资金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提高资金效益水平。
3、科学技术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检查2011年科技专项资金投入规模及效益情况,结合《区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科技资金预算安排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促进我区科技创新。
4、残疾人保障金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检查2011年残疾人保障金使用情况。审查是否依据有关规定,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和社区就业,及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用途,加强社会保障性基金的监督检查,促进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制定规范的运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把党和政府扶持帮助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5、政府融资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检查政府债务情况,掌握政府债务规模、来源、结构、内控监管及偿还情况,结合管理使用,分析资金效益,督促落实债务偿还,为资金管理提供预警建议,完善我区融资偿还制度,推动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依据《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11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披露有无违反招投标程序、施工合同签订及工程签证不规范、随意变更签证、扩大建设规模、提升建设标准、严重超预算等问题,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
(六)跟踪检查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所明确的责任分工,各有关单位对201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已及时向区审计部门反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意见。由区审计部门汇总整理后,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向区政府汇报和向区人大报告。
四、组织实施安排
2012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审计项目的现场实施,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2012年5月10日前,出具各单项审计报告。
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结果报告》。
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重视预算审计工作,强化审计工作配合。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是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府必须向人大报告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能,是财政审计工作永恒的主题,在充分发挥审计职能、维护经济秩序、推动财政改革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
遵从民意,盯紧“权”和“钱”
“管好权,管好钱,这两点是群众最为关心的。”作为一名老代表,又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多年,盛颂恩对人大工作如何贴近民意有着切身体会。“当前,老百姓诉求强烈的问题是,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他指出,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存在公权力的影子,人大要管好权力,防止其越位、缺位和错位。
“管好权,一是要合理授权,二是监督权力运行。”一些代表表示,目前社会上出现“权大于法”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法律授权不明,条文表述含糊等先天不足所导致的。
“一些立法是为了表明一种态度,而缺乏操作的细节,这就给贯彻执行留下了诸多不确定的空间。”盛颂恩直言,法律法规留下的缺陷,后遗症很大。立法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听取民意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门利益绑架法律的问题还很突出,这就产生了诸如“最严交规”出台后民众议论纷纷的“乱象”。
“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制定修订了不少法规,还拓宽了立法公开的渠道,听取各方意见,值得肯定。”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松代表话锋一转,“希望今后,在立法上能够更多地听一听基层群众意见,多用一些科学、公开的调研手段,让出台的法规能够更加体现和表达公民的意志。”
无疑,将权力关进法律的铁笼子里,人大依然面临诸多挑战。
“纳税人的钱究竟怎么花的,‘三公经费’方面是否存在滥用、乱用现象?老百姓反响强烈,人大理应躬身其中。”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代表不约而同地把关注的目光投到了预算监督这个“牛鼻子”上。
“近些年,各地进行了公车改革,出国旅游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也列出了标准。而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转移或转嫁,通过借助会议等方式进行内部消化?”一些代表担心,“三公经费”账面上看似“严防死守”,而实际却是“暗流涌动”。
“目前,人大要重点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步鸣代表指出,政府的项目经费,在建设体育、文化、医院等场馆中,使用的绩效究竟怎么样,群众很关心。据悉,部分重大项目在建设中,存在不少腐败、转移和截流等违法违规行为。盛颂恩直言,“等出了问题,才引起重视,老百姓对此很不满意。”
可见,人大要遵从和回应民意,就需要对老百姓反映的这些“痛处”下力气监督,不能手软。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不少代表呼吁要将群众关心的政府经费单独详细地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挑刺。这样,才能提高政府用钱的公信力和绩效,老百姓对钱袋子也更为放心。
倾听民意要“平等对话”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不少代表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大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对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至关重要,目前有法不依的情况依然严重。
“法律执行情况怎么样,效果如何,我们不能只是听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看看工作材料。”盛颂恩感叹,如果只是开开座谈会,走马观花一下,是不可能收集到真实民意的。对此,也有代表指出,人大的一些工作调研报告,基本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上看问题、提对策,成了政府工作材料的一个“翻版”,缺乏民意基础。
“应该俯下身去,切实听取一线民众的心声,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听不到真实民意的一个很大原因是我们与群众有距离感。”盛颂恩坦言,即便请了基层群众座谈,可一看那么多官员坐在那里陪同,心里话想说也说不出来。因此,他建议改变人大调研方式,不能高高在上,而应该让民众在安全、宽松的环境下,畅谈心声,平等对话。同时,他还建议人大开展专题调研,综合各类信息,梳理案例,关注涉及百姓利益的细节,提炼共性问题,对症下药。
“人大工作要贴近民意,就要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这一民意表达的制度化渠道,最充分、最广泛地反映民情民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敏代表表示,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是要有工作抓手。
据她介绍,目前台州市各级人大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家庭,人大代表不仅每月定时、定点通过工作站接待选民,听取民意,还不定时地开展巡访活动,明察暗访。此外,还实行了“委派人大监督员”制度,将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进行分组,统一指派到“一府两院”有关单位开展监督。
“倾听民意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民众切身参与到人大工作中来。”据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代表介绍,该市近年来进行的参与式预算实践,有一个口号就是“只要有意愿,就会有机会”。
今年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作为今后5年工作的重点,同时报告还提出要发挥好协商民主对推进人大工作的作用,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巧合的是,“预算监督”和“协商民主”两者的有机结合,浙江温岭已经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路径。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民众的“好声音”在预算民主恳谈会上得到了释放和展示。
“除了传统的方法之外,我们能否引入一些科学调查和抽样的办法。”不少代表表示,“我们在确定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的时候,不能笼统地说是‘广泛征求意见’、‘群众反映强烈’等,而应该拿出切实可信的调研材料和数据。”
回应民意“关键看成效”
“说了也白说”。针对民众对人大工作参与热情不高,漠不关心等现象,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临代表认为,其中一个很大原因是人大工作缺乏有效吸纳、反馈民意的工作机制,“往往是征求一下就完了,有没有采纳,采纳程度如何,民众无从知晓,自然就影响了积极性”。
“不看广告看疗效”,为了确保民众“讲了不白讲”,一些地方人大进行了积极探索。
“通过民主恳谈的方式,让老百姓和人大代表对政府的预算编制进行品头论足,人大则将相关意见整理出来,交由政府办理。”张学明代表告诉记者,2012年,该市有2.36亿元资金在恳谈会后作出了调整,民众和代表的意见得到了充分尊重。
“哪些落实了,有哪些为什么没有采纳,都要说清楚。”据悉,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对群众和代表反映的意见进行梳理后,批复给财政部门,并要求财政部门逐条反馈给代表。
张学明欣喜地表示,经过多年的实践,民众和代表参与预算恳谈的积极性很高,提出的意见很有见地,“这让我们和政府都很感动、很佩服,有力地推动了预算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在审议中,有不少代表反映,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比较好,可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办理情况就不尽如人意。
“每年人代会就那么几天,实际上代表履职,大量的是在闭会期间。遇到问题,提出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办理。提了之后不了了之,石沉大海,影响履职积极性。”在分组审议中,杭州市上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晓芳代表建议省人大进一步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程序,并要有约束性的指标。
一、董事会应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
《指引》指出,在内部控制建立和有效实施中起核心作用的是董事会。具体表现在,公司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应通过对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董事会应及时公告;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等等。
公司治理被认为是解决委托、问题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存在两层委托关系,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委托关系及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实现科学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公司治理与公司内部控制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进一步讲,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而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司治理应重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与作用,董事会能使企业向正确的方向良好的运转,每个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的能力和董事会的效率。因此,公司治理规范必须对内部控制的构建提出基本要求;从公司治理机制构建的角度为董事会在内控中的核心地位提供保证。内部控制是渗透企业各个领域、覆盖企业各个方面、融合企业人、财、物管理的系统工程。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约束,有力地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提升营运效率、提高信息质量、保证资产安全。《指引》的出台,使得董事会负责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有利于促进我国现行公司治理规则体系更加完整,加强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注册会计师应理性看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
《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建立内控制度;董事会在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同时,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中的作用,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向客户提供控制建议不影响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有些人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和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假如注册会计师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会计或控制方面的建议,他们会被指控执行管理功能和审查他们自己的工作。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注册会计师能够也应该向他们的客户提出会计及控制方面的建议。as no.2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审计’没有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竖起一道墙,没有排除那种建议和讨论,因为拒绝提供建议既不为客户的利益服务,也不为公众的利益服务。长久以来,注册会计师已经为公众公司在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提供建议。需要明确的是向客户提供建议、以便管理层能够作出决策和给客户作出决策存在着清晰的不同。
(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应结合起来。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最终将成为年度报表审计过程中根深蒂固的日常部分,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应结合起来,应研究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能够互相支持的方法,减少两者的成本,提高两者的质量。as no.2设想一个结合的整体的审计,即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能够相互支持,这样将减少两种审计的成本和提高它们的质量。例如,在确定财务报表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时,两种审计相互结合的方法能够使注册会计师把更大的信赖放在内部控制测试的结果上。
(三)应用职业判断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保证内部控制审计质量。鉴证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讲是一项新的并不熟悉的责任,因此,有些注册会计师可能不太愿意应用职业判断,这时注册会计师便成为审计程序的奴隶,使得所有的审计计划与特定客户的财务报告过程中独特的风险和问题不存在什么关系,这样会因为在对寻找重大缺陷没有什么意义的控制测试上花费了很多的时间而增加审计费用。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效率与效果要求注册会计师应该应用职业判断,而不应该采用机械的方式。即注册会计师会运用合理的职业判断来决定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度,并开展那些必要的测试来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有关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合理地确保财务报表不包含重大错报的证据。在实施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不应该均衡地对待所有控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是内在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过程。
三、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指引》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做出了规定,主要包括: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及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确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检查监督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可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上述工作;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等等。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上市公司本身,体现出很强的个性化特征,表现在需要结合公司的自身业务特点及组织结构设计的特点,来确定内部控制检查部门的确定。任何部门的设置都必须考虑经济性原则,也应更加体现出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质量与效率。笔者建议,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专职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是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实务的中心。内部审计人员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建议是否采用适当的控制减轻对企业有威胁或对企业有潜在的威胁的风险。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内部审计在进行工作时所必需的所有记录、信息将不受任何限制。根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董事会下设立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使董事会具备决策和监管所需要的精力和能力。审计委员会设立以后,内部审计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它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章程、工作计划、审计结果等进行复核,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这种模式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工作范围不受管理当局的限制,并确保其审计结果受到足够的重视,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效率。这样,通过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共同努力,发挥其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四、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根据区司法局法治建设考核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年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
二、加强组织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按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小组名单,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应审必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后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集中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因此我局2020年没有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五、执法检查情况。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3640件,开展执法检查468余次,检查生产基地110家次。完成种子备案59个品种167个批次,农药备案115个品种104批,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1起。投诉人均对答复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七、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文明执法的深入开展。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依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宪法》、《民法典》、《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