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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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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吉区优发[2007]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推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按照区里统一部署,从4月份以来,我局扎实开展了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为了使这次活动的开展取得扎实的效果并成为一项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我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前一阶段的工作小结如下:

1、宣传发动广泛深入。根据区里的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干部动员大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大家明确这项活动的重要性,主动与转变职能和改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改进政风行风结合起来。达到了创新服务、提高效率的目的。

2、目标明确实施有序。活动期间我们根据自身部门的职责和区属企业的特点,明确我们的服务方式和帮扶措施,真正实现了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的目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帮助,得到企业主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3、解决问题取得实效。结合各自企业的特点和搜集到的相关信息,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协助杰克公司和电机公司各召开了一次新产品鉴定会,分别鉴定出JKM101型(MK8240A)数控曲轴磨床、M1332型普通外圆磨床、M1432型万能外圆磨床、曲轴磨削双坐标数控砂轮修整器、NCM11100/1无心磨床等新产品5项和WLZK-2006发电机微机励磁综合控制器1项;积极为企业申报重点新产品计划,近日,省科技厅下达了2007年度第一批重点新产品计划(赣科发计字[2007]086号),全省有212个项目列入计划,其中市共36项,我区有13项,占全市总数1/3强,是设区以来我区列入省重点新产品计划最多的一年,其中电缆有限责任公司2项、杰克机床有限公司8项、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项、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线缆分公司1项、天利电声有限公司1项;组织帮助杰克和电机公司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电缆、友利电和杰克公司申报省级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帮助引导天利电声公司的新产品开发,申报省、市有关项目,迅速提升企业名气,达到发展壮大的目的;组织牛牛公司、菜科所、汇通农业发展公司等单位申报省级星火项目;为汇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积极牵线搭桥并组织前往万安县考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走访企业了解情况的同时,积极地把自身的业务向企业推介,促成了很多共识的形成,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先后多次走访了联创光电分公司、电缆有限公司、杰克公司、中大科技有限公司、天利电声公司、辉业曲轴连杆制造有限公司、汇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赣江制药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根据自身工作性质的特点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广大企业主的首肯。

4、建立并完善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这次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活动,更进一步密切了我局机关和各企业及服务对象的关系,通过最近的政风行风评议就足以说明。很多企业主对我们前阶段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也为我们以后的工作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达到了促进和提高的目的。同时我局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还制定了联系服务对象的一系列制度,更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我区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办事处工作组人员已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提前完成核查任务:对没有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审的人员核查率达100%;对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审的人员核查2302人,核查率为42%;对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核查424人,核查率为31%;对工伤治疗及享受工伤待遇人员核查38人,核查率为41%;享受生育待遇的人员86人,核查率为40%。现我办事处已清查出:

1.冒领养老金行为3宗,冒领养老金共18256.37元,追回的资金返还养老基金账户,其中一宗由__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欺诈失业保险金案例1宗,追回失业保险金2140元,已返还失业金账户;查实有3个单位返聘失业职工306人,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利用欺骗手段逃避公益性求职和培训24人,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有33名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减免税,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匿名信投诉有5人,这些人仍在单位上班但继续领取失业金,现已全部停发失业金。

3.欺诈生育保险金案例1宗,冒领生育保险金3344元,查处冒领的生育金正办理返还生育基金账户手续。

二、主要好的做法及特点

(一)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

市劳动保障局3月8日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动员会后,我办事处领导迅速行动,3月9日及时向__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区劳动保障局领导汇报了这次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会议精神,并得到了局领导的支持,即日成立以劳动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社保、医保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__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及时召开社保办事处工作人员会议,迅速传达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动员会精神,成立了以社保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社保办事处各业务股长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组,层层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宣传、举报工作

从3月9日起连续7天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该项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我区主要街道悬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宣传横额12条,并在我办事处大门及业务大厅内悬挂横额及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社保办事处开设一部举报热线电话:__,设立举报信箱,方便公众举报有关社会保险欺诈、冒领行为,并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落实。

(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险种反欺诈反冒领核查工作

我办事处根据各险种的业务特点,从4月起由我办事处领导带队,抽调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关系股长组成专门的社保反欺诈反冒领工作组采用排查、重点稽查的方法开展核查工作:

1、排查:各险种负责人对本险种参保及待遇发放情况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一次排查,收集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线索,同时由于这次反欺诈反冒领行动规模较大,需核查人数较多,为确保些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办事处从大系统、大单位着手调查,对需核查单位发放清查通知,要求各清查单位在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单位核查前,先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对本单位长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本单位使用失业人员或反聘失业职工情况、本单位使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职工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本单位领取长期残疾退休金的被保险人及领取长期生活补助的供养直系亲属、配偶和领取工伤、伤残津贴的人员进行清查核实。对其中发现可疑的现象记录下来,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记录表》,交我办事处。

2、重点稽查:针对可疑现象(包括未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和被举报投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我办事处工作组人员一方面通过所在居委、派出所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工作组人员深人各单位、当事人家中调查,详细了解记录案件要素,做好细致的核查取证工作,并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问题记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调查笔录》。稽查结束后,当场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稽查情况认定书》,并签名、印手指模。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明显的案件进行处理,下达《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对不配合、不具备领取资格的单位及个人,我们停发其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追回冒领社保金并返还社保基金账户。对证据确凿、拒不改正的欺诈冒领行为,按有关规定提请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罚。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为确保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顺利开展,我办事 处主动加强与地税、公安、工商、街道居委会、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对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优势,为我们开展核查工作提供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办事处提前完成了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5月起,我区失业保险申领资格验证已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采用采集指模验证,现因有一小部门身患特殊疾病(如:精神病、身体残疾)的失业人员因身体的原因不能来采集指纹验证,对该类人群该如何处理,需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衔接。

2.隐性就业人员核查难度大。虽然我们采取很多措施对申领失业金的隐性就业人员进行核查,但效果不明显,每月对申领失业金人员进行验证时,对于隐性就业人员很难界定。

3.目前我办事处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将于6月份启动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指纹验证,由于离退休人群比较特殊,有身患重病的(如:瘫痪)、有出国(境)定居的,对这些特殊人群,如何处理,也需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衔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来源:文秘站 )1.继续加大反欺诈反冒领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长效机制。

3.进一步完善日常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堵塞冒领黑洞和各种欺诈行为,确保基金不流失。

4.继续加强与地税、公安、街道居委、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他们对反欺诈反冒领社保金工作的更大支持,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作用,依法查处欺诈冒领社保金行为。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按照《湖北省交通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在全省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二、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区交通局(委)、相关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重点督查。对重点督查项目,要深入实地暗访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安全工作实情。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知当地交通部门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意见。

5、回头看,跟踪督办。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请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度及效果,6月份要组织抽查或约请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7月份要对整改结果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督促冶金、有色金属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范围和组织形式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3个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监督管理二处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于志祥任副组长,监督管理二处处长宣锦刚任副组长。

三、督查内容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3、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4、组织有炼铁、炼钢工艺的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对各地冶金、有色金属企业督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等情况,以及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况。

(5)冶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以及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

(7)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8)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

(1)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3)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氮气、一氧化碳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被督查地区安监部门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二)深入企业,现场督查。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以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为主随机抽查2至3家企业,以增强督查的实效性。通过现场督查,切实掌握基层安全生产实情。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级安监部门进行现场执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前得到解决。

(三)提出意见,加强指导。每一次督促检查后,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被查冶金企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对县(市)、区的督查工作结束时,及时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就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通报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组工作时间

4月22至7月31日,历时100天。

(二)督查主要时段安排

1、5月20日前,制定具体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启动督查工作。

2、5月2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的冶金、有色金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3、6月10日至7月20日,市督查组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7月21日至31月,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已查出的较大以上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认真抓高落实。有关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安监局。

(二)各地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全面听取各方面工作汇报,认真查阅文件和资料,切实深入冶金、有色金属企业一线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

(三)督查活动必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病危桥试验检测和加固改造,完成国省干线危桥改造255座,完成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危桥改造55座,完成安保工程1351公里/1521处、安保设施修复率100%;确保水陆运输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五项制度”(隐患整治“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评估制”、“报告制”)落实率100%,乡镇渡口达标率100%;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1、各生产经营(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危桥监管、确保完成危桥改造目标、抓好“安保工程”建设、加强超限车辆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履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危化运输等车辆推广应用GPS等方面的情况。

4、各级港航海事部门组织开展“两防”(防船舶碰撞、泄漏)回头看、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渡口达标改造、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救生衣行动”和“百校千村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强化船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5、交通工程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贯彻落实和执行《湖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鄂交基〔2008〕219号)的情况。

6、省厅督点

在建项目:沪蓉西高速公路、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鄂东长江公路大桥、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武英高速公路。

在役桥梁:潜江东荆河大桥,十堰郧阳汉江公路大桥、堵河大桥,荆州万城大桥,宜昌夜明珠桥,咸宁关刀大桥,荆门双鹅桥,襄樊六两河、过渡湾、穿山河、寺坪、峡口大桥,孝感河口大桥,随州淅河大桥,恩施支井河大桥。

水路运输:潜江市竹根滩镇王拐渡口管理,宜昌市夜明珠滚装码头管理,荆州市洪湖湖区管理,天门市多祥镇仙北村非法渡运,黄冈浠水县巴河港“三无”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咸宁通山县富水水库、崇阳县青山水库渡船更新改造。

道路运输:一级客运站及进站经营班车,剧毒危化品运输企业。

7、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及督点。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省交通厅安委会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办公室设在厅运安处,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要在4月30日之前制定本市州、本行业“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厅直各业务局的工作方案应结合行业工作特点明确具体督查范围及内容。其中:厅质量监督局负责在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等;省高管局负责高速公路在役桥梁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公路在役桥梁、安保工程、专业汽渡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省运管局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危化运输、汽车客运站、出租车等;省港航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危化运输、乡镇客渡客船、在役港航设施等。厅直其它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从5月初开始,省厅组织厅机关、省高管局、公路局、运管局、港航海事局、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6个专业督查组,对各市州、重点部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地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

四、形式及方法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隐患治理督查与维稳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地交通领域的综合督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省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地市、市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县区、县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乡镇的原则要求,努力扩大督查覆盖面,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省,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地方交通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讨论,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工作中,要适时向被督查单位和地方政府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级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提高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落实督查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抓好督查工作。要把督查工作的情况及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罚兑现。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工作措施不得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以下新成效:一是隐患治理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一般隐患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预防各类事故要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年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依法监管取得新成效。做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做到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投入明显增加,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新的提升。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我镇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严防了在疫情期间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集中整治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结合当前前疫情防控,我镇交警中队加强了对客运车辆检测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了车站源头管理和车辆运行监控,切实做好了运输工具不能带病运行。严格执行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杜绝了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现象。严肃查处了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派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三是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五个整顿、两个关闭”的要求,对加油站、众信制氧有限责任公司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现场动火作业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存在消防器材放置不到位、加油员无证上岗的加油站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是认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按照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酒楼饭店、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消防设施放置不规范的部分酒店、商场,责令当场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是全面排查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成立了3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先后到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责令企业制定了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确保隐患得以及时彻底整改。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防发〔〕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通过“五大攻坚战”,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总量,严控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镇镇长为组长、分管消防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对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当前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切实解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检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夏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在重要期间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措施。

(二)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动员发挥村委会力量,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特别是“出租后经营、居住合一”的门面房进行一次再排查,并完善台帐。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派出所、消防单位要针对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同督促整改。村委会等要建立健全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进度。对以往各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6月30日前组织一次回访,防止隐患反弹或者新隐患的产生。对新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村干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对“五类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影剧院、浴室、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督促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在人员集中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防范出现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现象;三是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加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多发场所,督促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四是各种节日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文物古建筑,督促场所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应急处置预案;五是其他有关重要场所。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镇消防队评估、确定我镇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消除一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城建、安监、行政执法、文化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户外广告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巩固建筑消防设施治理成果,对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专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单位经常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抓好企业及物业服务单位责任等末端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要求,坚持“七个一律”,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对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相关单位对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七)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一次由职能机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政府的指挥效能和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职工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单位员工预防和应对火灾能力。

(八)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普及度,促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提高本辖区、本系统以及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针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夏季消防安全知识。要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委会,学校应当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从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0日前)。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门下发通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查阶段(年6月11日至年7月30日)。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清点,组织开展清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经济、技术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各村针对本辖区、单位、行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31日至年8月31日)。认真总结夏季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消防长效措施,巩固百日攻坚大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第8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企业营业收入主要增长点是工业企业增收,主要得益于玉昆、**钢铁公司钢铁行业收入增加。但从9月份来,受钢铁行业下滑影响,全镇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虽呈上升趋势,但增幅明显放缓,企业营业收入由上月的增23%下降到18%,下降了5个百分点;不包含个体企业营业收入由上月的增65%下降到17%,下降了48个百分点;规模上企业的营业收入由上月的增68%下降到50%,下降了18个百分点。其中本月钢铁行业营业收入与本年平均水平减少1400万元,从目前四户钢铁行业停厂3户的情况预测,下月降幅将进一步加剧,预计钢铁行业对全镇营业收入总量影响会增至1亿元。

4、增加值:1-10月份,实现企业增加值4.3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不含个体实现企业增加值1.94亿元,同比增长5.6%;工业增加值1.76亿元,同比增加1003万元,增长6%。

1-10月份**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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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1、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提取车间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立项、选址、规划、环评等都取得了核准,目前土地征用还未组织招拍挂。

2、维和制药有限公司普药提取车间:项目计划总投资4933万元,设计提取普药能力6000吨/年,项目于7月初开始动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建设,设备已预订,计划年内投厂。

3、益粒康空壳胶囊项目:计划总投资4185万元,项目前期核准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7月开始动工建设,设备已预订,目前厂房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年内投产。

4、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计划投资500万元,在尽短的时间内,建成产品检测室。

5、嘉华水泥项目:项目选址、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都取得了核准,目前土地征用手续还未办理完毕。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投资方对该项目的建设没有明确态度,项目无法推进。

6、梅园11万千伏变电站项目:项目已取得了云南电网公司的立项批复,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目前土地征用核准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征地农民工作已顺利结束,农民签字同意率达60%以上,土地征用报件已报到土地部门。

7、溪泽公司烟草仓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于8月份动工建设,目前正在仓库建设过程中,计划年内投入使用。

三、统计工作

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和各项统计任务。统计质量的提高取得了较大突破,明显减少了以往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大了统计分析预测,为党委、政府决策即时提供了依据。二是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共115户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和简要调查,并按时按质完成了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录入汇总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单位清查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按照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年的要求,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思想,根据**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了“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至10月份,发生安全事故一起,死亡1人。主要做法是:一是开展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召开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企业安全管理员共86人参加了学习,并要求企业利用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牌板和专题讲座等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条例》深入到各企业、员工。二是突出治理重点确保治理出实效。以治理非煤矿山(采石场)高台阶反坡度开采、冶金、水泥行业为重点行业、铁水包起重设备的安全整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企业员工学习培训、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建立责任制度为重点开展了安全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提出的整改措施大都已经落实,其余正在整改中。三是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求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镇内企业环保的监督管理。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严格监督,对各个工艺、各个方面污染点的环保治理严格要求,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二是开展了污染排放及存在污染隐患的排污单位排查整改。重点为水泥、炼铁、造纸工业企业;采矿和选矿企业尾矿库;水产养殖单位;饮用水源地及水库坝塘的污染排查。进一步集中开展了企业污染源、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特别是针对饮用水水源有效保护的要求,对威胁饮用水水源的企业进行了排查整改。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饮用水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企业污染隐患治理相结合,切实打击环保领域的非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和环保设施投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三是积极清查非法排放企业。对辖区内的土法小炼铁炉进行了全面调查,共查出土法小炼铁户5户,建有土法炼铁炉15座。最小规模的建有1座炉,最大规模的建有8座炉。均为无证生产,或是不按审批范围生产经营、非法排放,对非法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7、加强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红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及资产管理实

施细则》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及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全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组织了村组财务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汇整改,使全镇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经济中心更要进一步加深对当前经济发展的认识,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以加快发展、加快增收的为重点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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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确保经济指标完成

一是以推进大投资项目动工建设为重点,确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区考核任务。重点抓好: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提取车间技改、维和制药有限公司普药提取车间、益粒康空壳胶囊项目、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嘉华水泥项目、梅园11万千伏变电站项目、溪泽公司烟草仓库建设7个项目的建设。二是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盘活存量土地招商,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节能环保、高效益项目,加大第三产业投资项目的招商,发展三产业经济。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下半年的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的准确统计,为科学制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加强税源经济调查,细致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提高工业经济统计质量,加强村一级及企业统计员的统计知识、统计方法、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统计科学水平。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普查各环节的工作。

三、不折不扣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各待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按照**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发动,充分依靠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使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大力度做好环保工作

宣传贯彻红塔区政府《节能减排行政问效责任制》精神,狠抓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技改扩能,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加大各个生产环节、各个排污点严格监控,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确保节能降耗、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

五、继续严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