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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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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本文在探讨希腊神话文学性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希腊神话对英美文学在各个方面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神话是关于神及神奇的故事,是远古人类用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对自然和社会所作的拟人化的叙述和想象,是对于事物的起源、远古生物与神们的行为,以及他们和人类的关系的生动的叙述和记录。希腊神话则是古希腊人最初的意识活动的成果,是古希腊人关于神的故事英雄传说的总汇,它艺术地概括了他们自然和社会的认识,集中了他们的经验和理想。作为西方文学源头的希腊神话。表现出了难以估量的艺术性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恒久地照耀在文学的星空。浸洗着一代又一代文人的心灵。 

 

一、希腊神话的文学性特征 

 

希腊神话作为一种初始性文学,有着独具的艺术魅力,在艺术表现、故事情节和审美特征都具有后世文学所无法模仿的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希腊艺术的前提是希腊神话。也就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这就是希腊艺术的题材。” 

 

1、独具一格的艺术表现手法 

在艺术表现的手法上,希腊神话聚集了很多的浪漫主义元素,比如在奥林帕斯神系中,这些神的形象个性鲜明,甚至具有与人一样的爱、恨、情、愁的七情六欲。他们充满着善良友好,也充满着仇恨、容忍和斗争,这些形象真实地再现了人间生活的共性。神话中所运用的夸张、想象、浪漫的艺术手法,将每个神都描绘成一个丰富而独特的人的形象。宙斯是个残暴和花心的形象:普罗米修斯是个反对专制、坚强不屈为人类谋幸福的勇士:赫拉外表端庄但是充满嫉妒心;阿伽门农勇猛十足但是刚愎自用;雅典娜则是个美丽且有智慧的英雄美女。希腊神话中的神和其他比较发达的宗教中的神不同,他们和世俗生活很接近。希腊神话里的神很像氏族中的贵族,他们爱享乐,很任性,嫉妒心、虚荣心和复仇心都很强,好争权夺利,甚至贪图美色。 

 

2、富于哲理的故事情节 

在故事情节上。希腊神话既富于哲理又十分的唯美。这些故事包括了关于开天辟地、神的产生、神的谱系、人类的起源、天上的改朝换代和神的日常活动甚至情感和伦理故事。有的故事充满了仇恨和暴力,有的故事充满了正直和善良,有的故事则充满了忍耐和退让,这些故事情节生动鲜明,委婉曲折,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水平。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将众神的巨大情感体验转变成栩栩如生的具体形象。 

 

3、和谐统一的审美特征 

在审美特征上,希腊人对美有着极大的热情,以美为重的观念深入人心。这种热爱生活、追求艺术的美学观在神话文学中表露无疑。可以说,希腊神话兼具精神与物质、人与自然、世俗与神圣、感性与理性、幻想与现实的统一所实现的和谐之美。希腊神话不仅向人们展示了众神混乱、恐怖、凶暴、邪恶的一面,也展示了自然界庄严美妙的一面。在民主自由和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希腊人不仅发现、孕育和创造了美,而且也创造了神。在希腊人的心目中最完美的人就是神。因此希腊人尊重人。把人提高到神的高度加以肯定,神和人是同形同性。希腊神话也因此而具备着独具一格的中和之美,形成了独特的审美境界,成为人类文化中最为值得珍视的遗产。

二、希腊神话对英美文学的影响 

 

西方人“言必称希腊”,西方文化的摇篮是希腊的文化,而希腊文化的摇篮就是希腊神话。在文学的历史长河中。希腊神话绚丽古朴纯美的艺术风格犹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以说,希腊神话是人类文学发展的源头之一。尤其是欧洲文学发展的基础,对英美文学的发展和进步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1、为英美文学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希腊神话是人类文学发展的源头之一,也是欧洲文学的发展的根基之一,希腊神话中故事不断出现在后来的荷马史诗及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及戏剧作家阿里斯托芬、中世纪诗人但丁、近代的欧洲的大批著名作家的作品中;赫西奥德的《神谱》是以长诗的形式系统叙述希腊神话的最初尝试;诗人品达罗斯等人和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们的作品中也叙述了神话故事。亚历山大里亚时代以后出现了一批编写和叙述神话的作家,产生了研究民间创作的兴趣。在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伟人的论著中也经常看到希腊神话的影子。 

 

2、为英美文学家提供独特的思维方式 

希腊神话所崇拜的、所赞美的,不是无所不能、严以律己的万能者,而是各具个性的众神,希腊神话创造出来的神或英雄形象常常包含着深刻的哲理,闪烁着思想的光辉。比如尤利乌斯潜入特洛伊军营杀死色雷斯国王瑞索斯,他使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重新和好。尤其是后来献计木马,使希腊联军取得了特洛伊战争的胜利,在故事中,他的每一个重要行为中都包含着深刻的哲理。希腊神话这种注重个性的写作手法深深的影响到英美文学的风格。欧洲文学中的热爱现实生活,积极追求自然和人性美,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力量等思想,以及不断进取的乐观主义精神,推崇人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思维,注重个人情感的渲泄。都能在希腊神话中找到它们的源头。 

 

3、为英美文学作品提供丰富的故事来源 

希腊神话中的人本精神,以动人的故事和深邃的思想内涵,讴歌爱情、称颂善与恶的斗争、赞美神奇美丽的大自然。颂扬英雄品质、刻画个人的痛苦与斗争,一直以来吸引了广大读者,发出惊人的力量,令人百读不厌,成为英美文学艺术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源泉。甚至有很多英美文学家们都纷纷用神话故事为创作题材。 

 

三、结语 

 

希腊神话是希腊社会发展早期阶段的产物,是因为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而未能形成文字的一种口头文学艺术。对于英美文学而言,自文艺复兴以来,希腊神话受到英美文学家的普遍关注,作品中常常会出现希腊神话中的神、英雄和典故,不仅如此,希腊神话更影响甚至涤荡了一些作家的心灵,激发了他们的灵感,培育了他们的自由意志和自我意识,从而在作品中得以更奔放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以丰富的哲理和曲折的剧情在文学史上划下了绚烂的符号。 

作为英语专业的教学人员。笔者发现学生在欣赏英美文学作品时,往往会产生语言和文化障碍。而要真正理解和欣赏英美文学,就需要深刻地了解希腊神话。提高文化素养。因此,在英美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向学生介绍相关的希腊神话背景,从而帮助学生深刻理解英美语言的文化内涵,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 

 

参考文献: 

[1]郑敬高,欧洲文化的奥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刘城淮,世界神话集[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古代文化传统:公正思想;和谐社会

从古希腊奴隶制社会开始的两千多年历史中,西方思想家一直前仆后继地追求一种正义的理想社会,并为实现这一理想社会不懈努力,创造出了丰富的公正思想。现以古希腊文化为视角,对公正思想的演进脉络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所启示。

一、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蕴含的公正思想

公正((justice,或译为“正义”、“公道”)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的典籍中,源于古希腊文“Orthos”一词,“表示置于直线上的东西”,后引申为“表示真实的、公平的和正义的东西”。正义观念实质上是人类对自己生存发展的社会秩序、条件和规则的意识,是一种社会化的理性、理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体现着人的发展水平、自我意识和理性的健全程度。

“德漠克利特认为正义有两层含义:一是‘正义要人尽自己的义务,反之,不(正)义则要人不尽自己的义务而背弃自己的义务’。二是‘正义的力量在于坚决和无畏,反之,不(正)义的结果则是对不幸的恐惧’。可见,德漠克利特的正义观揭示出正义即各尽其责,正义是善恶是非的评价标准。这两点不仅影响了后世的思想家,而且对今天都具有借鉴意义。它至少告诉我们正义不仅仅是利益的合理分配,更是义务与职责的正当履行,正义既是价值目标又是价值评价的标准。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正义作为一种美德也源于知识和智慧。“既然正义的事和其他美而好的事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智慧。”由于苏格拉底把正义看成是美德之一,并把它归结为知识和智慧,也就使正义由宇宙的客观法则转化为人的主观知识和据于知识的行为。

柏拉图突破了美德的知识局限性,在《理想国》中把正义解释为“每个人作为一个人应当只做适合他本性的事情”,并把正义作为最高道德准则,成为古希腊著名的“四大德”(智慧、勇敢、正义、节制)之一。他在论及正义时坚持苏格拉底的论断,即一方面,他认为正义应被视作其自身和家庭“正当地享有自己的东西和做自己的事情”。这一论述涉及当时社会三个等级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将正义与其社会固定的等级秩序相联系;另一方面,柏拉图又将正义视为既具有个人性质,又具有行为和事物性质的统一体。而个人、行为和事物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正义”的,或者更确切地说被判定为“正当”的,这一问题只有具有认识形式或理念卓见的人才能够回答,因为只有他才知道所有具体的人、行为或事物在多大程度上带有理念的特质。

亚里士多德继承、发展了柏拉图的正义观,集古希腊正义思想之大成,系统、全面地分析、论证了有关正义理论的内容。认为正义就是适当的比例。他首先从正义的表现形式上,把正义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又指出特殊的正义中存在着分配正义和纠正正义目,分配正义的实质就是各得其所应得,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纠正正义则指人与人之间经济上交往和制定契约所遵循的原则,它表现为一种平等的关系。

古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主张,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奴隶和外邦人,而不仅是城邦中少数公民是平等的,平等的基础在于他们拥有理性。即使地位、天赋和财富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别,但人人至少都有维护人的尊严的起码权利,正义要求法律应当认可并保护这些权利。

二、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公正思想的特点

在比较全面地回顾了古希腊各流派的主要正义观点后,可以发现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公正思想有如下特点:

首先,最为明显的是,对于公正思想源头的追溯使古希腊时期的正义理论映人眼帘。如前面解释的正义内涵所述,虽然在汉语中正义和公正有着些许差别,但是在西方文化中述及源起时,二者都源于对于英语“justice”的理解和认识。在古希腊时期,正义主要是个道德和法学概念,是一种伦理学和价值观,是人们对美德的向往和理想社会的憧憬。但这种正义观为以后公正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正义论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是社会性与个体性的有机统一。正义表现为对安全、秩序、公正等社会层面的共同要求,也表现为对于个体发展中的自由与效率等的诉求。人类的一切制度以及对政治文化之理性设计和历史实践,都遵循着社会有序、个体自由思维进行。作为人们的价值目标和塑造理想社会的途径,正义是评价社会秩序好坏以及社会制度公正与否的价值标准,引领着社会的建构、发展与进步;同时,正义还属于应然的、观念的和道德的范畴,是具体的、客观的、现实的,规范着人们的言行和品格。可见,正义或公正是对社会性和个体性的理性平衡。

再次,正义是相对的、发展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度以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对正义会有不同的理解:从德漠克利特的正义即各尽其责,正义是善恶是非的评价标准的抽象的思辨正义,到柏拉图的正义是理性之体现的理想主义正义观,发展到亚里土多德的对正义进行具体分类讲究“正义就是适当的比例”这种现实主义的正义观,使正义走过了一条从思辨到理性、从理想到现实的沧桑之路。总之,尽管西方先贤哲人们的观点各异,但对他们思想精华的把握使我们了解正义的一般内涵即为:各得其所。具体而言,正义是人们在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依归,合理分配社会权益和义务的道德理想和法治标准。

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和谐是一个系统概念,指各事物之间协调、均衡有序的存在状况。用来描述人类社会,指的是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相互关系融洽,各种社会矛盾不断趋向缓和,社会各成员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各种潜能得到充分发掘,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精神生活不断充实,人类文明不断推向前进的状况。这与西方古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不谋而合。因此,对西方古代社会公正思想的梳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形成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

1.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公正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维方式的启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统一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哲学的思维基础。西方古代公正思想的演进以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注重思辨,通过归纳推理,演绎推导再加以综合,走过了一条从思辨到理性、从理想到现实的发展历程。我国传统文化注重直观整体经验,通常借助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进行整体分析、判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我们要保留传统的从整体上观察分析事物的长处,同时吸收西方思想家们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方式,汲取西方实证分析、层面分析和归纳综合的科学方法,把感性和理性相结合,把整体性和个体性相结合,用制度、理性、社会公正等思想来发展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的关系。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英美文学,三源泉,语料库,文学教学。

1英美文学与古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认为,文学作品离不开原型,也可以说原型是文学作品的大语境。原型来自于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是人类从祖先那里由遗传得来并持续到现在[1]。而神话艺术是上古时代社会、文化系统诸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正因为神话参与建构原始人的思维模式和认识世界的方式,千百年来,它成为原型后深藏在人们的深层意识中。古希腊神话,作为希腊最早的意识形态,它是欧美民族的原始先民以特有的幻想和想象方式,对民族发韧期那艰难、悲壮的漫长历程的艺术记载,是先民在上古严酷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中为生存而进行拼搏奋斗的艺术表现,这里孕育着人类的智慧,抛洒着人类苦难的泪水[2]。从中可以触摸到希腊民族那丰满而活泼的心灵特征,更为重要的是希腊神话作为人类的童年文化,为英美文学的发展提供了若干重要的母题,并由这些原型衍化、滋生出众多的文学作品。神话所蕴含的内核,理性的光芒,跃动的火种,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积淀在欧美民族意识的深层,影响西方作家尤其是英美作家的思维模式和创作模式。希腊神话对欧洲文化有特别大的影响,古罗马人在用武力征服了希腊后被希腊文化所征服并继承了希腊神话,于是罗马神话中的神与希腊神话中的神相混同,都被赋予了同样的经历和个性,只是在罗马神话中诸神有了拉丁文名字,于是希腊、罗马神话便融为一体,统称希腊罗马神话[3]。

英美文学作为英语语言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中渗透着大量的希腊罗马神话。自文艺复兴运动开始,西方的文学家们就经常以希腊罗马神话为素材进行创作。如在英国文学当中,莎士比亚曾多次运用希腊神话为题材进行创作,弥尔顿、济慈、雪莱、萧伯纳等许多诗人和剧作家也多次在其作品中使用希腊罗马神话中的人物和故事。神话中的神和英雄们以超人的力量和顽强的意志同不公的命运和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的故事同样启迪、激励了许多美国诗人和作家,如美国诗人朗费罗曾做诗讴歌为人类盗取天火而遭受天罚但仍顽强不屈的普罗米修斯,另外惠特曼、约翰巴斯和约翰厄普代克等都借古代希腊神话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圣经》是一部宗教经典,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一颗璀璨的明珠,是世界尤其是在英美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文学名著[4],它在世界文学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圣经》的故事和传说等还是西方文化艺术的重要源泉,英美文学中很多伟大作品,包括诗歌、戏剧和小说都取材于《圣经》故事。英国诗人米尔顿的长诗《失乐园》和《复乐园》,拜伦的神秘剧《该隐》与王尔德的《莎乐美》,惠特曼的《草叶集》中的“亚当的子孙”,艾略特的《贤人朝圣记》等都取自《圣经》题材。有的文学作品连题目都出自《圣经》,有的文学作品更把《圣经》故事的寓意融汇到作品的情节和人物性格里,如美国戏剧家米勒表现现代人社会生存问题的名剧《堕落之后》,斯坦贝克的《伊甸园之东》等都寓意于人间并无乐园之说。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的标题取自《旧约传道书》。在英美文学作品中直接引用《圣经》中的诗行、布道、箴言等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不了解《圣经》故事背景的人在理解英美文学作品时难免流于表面和肤浅,甚至可以这样说,不了解《圣经》就不能侈谈英美文学。 综上所述,自文艺复兴以来,英美文学作家深受这三大源泉的影响,创作了许多不朽的文学作品。不了解古代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文化,就很难理解英美文学的本质及其文化语境,目前国内还没有关于这三大文学文化语境的系统资料,为此笔者构建了一个英美文学文化三源泉的语料库。

2古代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语料库的构建

语料库可以简单地看作是用于语言分析的语言语料的集合。英国著名语言学家john sinclair认为语料库是一个存储于计算机的自然语言的集合(包括书面和口头语言材料),用来反映语言的状态和变化特征[5]。国内近年来建立了许多语料库,但大部分是用于语言学研究、语法研究、词典编纂、教材编写或某一特定领域的研究等[6]。英美文学文化语境三源泉语料库,与现有的其它语料库有较大区别。构建语料库时首先要考虑建库目标,因为它决定语料库的类型和规模,决定语料的选择和整理,其次要考虑语料的来源,另外还要考虑检索软件的选用等方面。

三源泉语料库的构建目标:本语料库中要包括比较完整的古代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知识的语料,提供比较全面的背景资料,它的构建不仅要为广大英美文学教师、学者及英美文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鉴赏、解读英美名家名作的语料源,还要为英美文学鉴赏以及研究提供一个科学的平台,并且还可以用来改进英美文学课的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文学、语言修养和审美情趣,有助于英语专业学生达到《高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中所提出的“掌握文学评价的基础知识和方法,开阔思维,拓展知识结构,促进学生语言基本功和人文素质的提高,增强学生对西方文学与文化环境的了解”[7]的目的。

语料库的语料来源:本语料库的语料来源多种多样,有的来自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有关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典故的书刊、杂志,有的来自市场上公开出售的数据光盘,有的来自互联网上的相关资源,有的来自国外大学图书馆,有的来自中国知网数据库等。笔者按照建库的目标和要求对语料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整理,构建起较为完整的英美文学文化语境“三源泉”知识体系的语料库。

语料库的结构:构建的“三源泉”语料库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①希腊、罗马神话语料库,其中包括英文语料greek and roman ghost stories,myths and legends from greek and roman sources,old greek stories,stories from greek tragedians,roman stories等,汉语语料《古希腊罗马神话与传说》、《希腊罗马神话》、《希腊罗马神话故事》、《希腊神话》、《罗马神话故事》;②《圣经》故事语料库,其中包括英文语料bible stories and religious classics,the wonder book of bible stories,wee one's bible stories,the holy bible(king james version),bible stories from norton anthology of world masterpieces等,汉语语料《圣经的故事》、《圣经事典》、《圣经故事赏析》、《基督教与圣经》、《圣经文学》、《圣经全传》等;③学术期刊语料库,主要包括近几年来国内专家学者发表的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对西方文学,尤其是对英美文学影响的论文几十篇,如“论希腊神话对英美文学的影响”、“希腊罗马神话对西方文化的影响”、“希腊罗马神话与欧美文化”、“圣经与西方文学”、“圣经:英美文学的创作母题”等;④网络资源库,本语料库还利用internet网的优势资源,建立与“三源泉”有关的文学背景、文学知识及文学评论的超级链接,这些链接除文字资料外,还提供一些图片、音频、视频等有关资料,如online-mythology.com;greekmyt hology.com;blueletter bible.org;geocities.com/athens/delphi/8991/roman.html等网站上有丰富的网络资源。“三源泉”语料库的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

语料库检索软件的选用:目前,功能强大、使用简单的计算机检索定位软件可以从网上免费下载,如英国利物浦大学mike scott与tim jones联合开发的microconcord软件,可以支持多文件多关键词的同时检索,支持通配符检索等,运行速度快,操作简单。而wordsmith软件功能更加强大,不但具有词语检索、共现上下文等常用功能,还可以计算出检索词语的统计值及统计分布规律,能识别文体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和词组等,它们都是语料库的常用检索软件。

“三源泉”语料库的构建完成之后,启动上述的定位检索软件就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进行检索等获得大量相关的文学语言实例和丰富的文化语境,同时发挥文本库的功能,这种基于语料库的操作方便、快捷、准确。

3英美文学“三源泉”语料库的应用

该英美文学文化“三源泉”语料库可以应用到以下方面:

1)“三源泉”背景知识查询。由于本语料库包括了与古代希腊神话、罗马神话和《圣经》有关的大量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较为丰富的网络资源链接和相关学术评论文章,英美文学专业学生和爱好者可以比较容易地查询到他们在英美文学学习中遇到的与“三源泉”有关的文学文化背景知识,了解有关文学人物、原型、典故等的来源、背景和使用语境等。

2)文学课程教学。语料库有助于提高学习者的语言意识和学习能力并有助于提高学习者的研究能力[8]。语料库中除提供了英美文学文化语境三源泉的背景知识外,还包含一些图片、音频、视频片断,评论文章和链接网站等,可以为英美文学专业学生提供足够丰富的学习和欣赏资料,大大丰富了文学课教学内容。比如,在讲授英国著名剧作家萧伯纳的剧本《卖花女》时,许多教材上只有几段节选。学生在读完节选段落时,仍觉得意犹未尽,想了解得更多。利用该“三源泉”语料库,学生不但可以观看根据该剧本改编的电影片段,可以阅读作品中的人物评论及相关的学术论文,还可以从语料库中找到古希腊神话中皮格马利翁(pygmalion) 原型的动人故事,从而进行拓展阅读。这样的文学语料库在大大丰富教学内容的同时,还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了学生对作品的理解。另外,学生还会根据语料库中的介绍,进一步利用网络链接搜索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其它感兴趣的文学文化知识,在拓展文学课教学内容的同时使学生的学习形式丰富多彩。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课外学习遇到困难时,可以方便地到语料库中去寻找、探究答案,有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基于语料库的文学教学不但能为语言、文学学习者提供丰富而真实的语言模式,并且计算机的多维性、集成性和交互性以及软件的强大功能也更便于教师引导学生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和进一步研究。

3)英美文学研究与分析。利用文学语言语料库对文学语言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是比较方便的。语料库为文学研究提供定量分析的基础,学生和研究者可以利用语料库进行词汇、语句、典故等统计,发现语言规律、特征,可以利用语料库研究和分析一些典型的文学模式,提高学生对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学生和语料库使用者可以到语料库查询,利用计算机特有的检索和统计技术对相关资料进行检索,对英美著名作家在其作品中使用希腊、罗马神话、《圣经》典故、箴言的体裁(小说、诗歌、散文、剧本等)、人物(希腊神话、罗马神话或者《圣经》中的神、英雄或普通人物等)、场合语境(具体的使用语境及与上下文的关系)和寓意(取自“三源泉”中的最初意义还是作家进行隐喻、引申、指代等)等进行具体统计和分析,以反映作家的写作风格及其受“三源泉”的影响等,大大拓展了英美文学研究的视角和范围。

在构建英美文学文化语境“三源泉”语料库的过程中,将语料库语言学知识、先进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运用到英美文学的研究和英美文学课程的教学中去,拓展了国内英美文学研究的视角和范围,为英美文学爱好者和英语专业学生提供了有效的学习资源和研究平台,能为层次较高的文学学习者提供丰富而真实的语言基本模式,体现多媒体技术的多维性、集成性和交互性[9]。但是,笔者构建的这一文学语料库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信息量及检索手段尚须扩大与更新,要想使它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教学工具和研究平台,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努力和不断的探索,笔者会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实践中使之逐步丰富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jung c g.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m].london:routledge,1968:119.

2古斯塔夫施瓦布.希腊古典神话[m].曹乃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6.

3陶洁.希腊罗马神话一百篇[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

4刘丛如,吴向军.《圣经》对英美文学的影响——以莎士比亚、海明威为例[j].中国宗教,2006,79(6):45-47.

5 john sinclair.corpus,concordance,colloc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6文渤燕.语料库及其作用[j].国外外语教学,2001,94(2):32-35.

7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高等学校英语专 业英语教学大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众所周知,文学的物质载体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经历了口传文化、印刷文化和当前的电子媒介文化几个阶段。作为口传文化时期的口头文学其物质载体是人类的口头语言,在人类早期科技文化水平不发达的时期,人类早期文学的伟大成果就是通过人类口头语言的代代相传而得以保存,像《荷马史诗》这样伟大的史诗作品就是通过人类的口传而得以传递的,人类最初的口头文学创作绝对不是任性而为的,它是对语言创作规律的自觉把握,同时也是对生活世界中生活事件与生命情感的自觉想象和诗意还原,因而在口头文学中也存在着当下文学所要具备的情感因素和生命意义。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印刷技术的出现,人类的文学有了印刷文本这样的物质载体,这对于人类文学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口头文学的发展主要借助于语言的口头化和记忆的便捷性,也就是说,口头文学创作只能基于“记忆和倾听”,离开了这两者,口头创作是不可能发生的。而文学文本的诞生则确立了文学自身的书面文本,人们通过阅读、分析和体认这些书面文本可以形成对文学的认知;它可以使创作者的思想意图永恒化,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文学接受的可能,从而使创作本身有了直接的可以体验和模仿的固定文本,因而印刷文化的出现确立了文本的“定型化”的历程,它摆脱了口头创作文体的模糊性以及意象单元和情节单元的非明晰性,这对于文学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电子传媒时代,在电子传媒时代,文学的载体又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不可否认,进入信息化时代,传统文学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即以书面语言为载体的书刊的印刷出版,大有被网络传播的信息数码的形式取代的趋势,似乎一个文学作品‘无纸化’的时代即将到来。”[5]也就是说,随着电子高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出现,文学的创作和传播似乎越来越简捷,文学的“超文本”时代已经到来。文学“无纸化”时代以及“超文本”时代的来临对文学的发展应该说并非是一件坏事,文学作为精英文化的象征曾高居在“象牙塔”之中,文学的创作和批评一直是在狭小的知识分子空间中进行,当文学超越了纸质文本的束缚在广阔的网络空间播撒时,大众就可以直接参与到文学的创作和批评中来,这也就直接导致了“网络文学”的产生和发展。然而,面对信息技术时代的幽灵,文学也似乎品尝到了走出“象牙塔”的孤寂和无奈。电信技术的高度发展,图像制作技术也就越来越方便快捷,图像出现了几何级的增长势头,电影、电视和图像广告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学这一传统的纸质媒体艺术逐渐出现了衰落之势,现在阅读文学作品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人们借助于图像的视觉感官来认知这个“图象化”的时代,诸如中国传统的文学著作被拍成电影电视、纯文学期刊的改版和停办等等,大有图像压倒文字的趋势。因而“在电视、电影、网络等电子媒体的强大攻势下,曾被视为人类精神家园的文学已节节败退,失去社会生活和公众意识的支持,循入日渐逼仄的‘边缘化’境地。”[6]正是在这种电信时代科技进步的时代背景下,文学的生存境遇问题成为了许多文学研究者思考的重心。法国的解构主义者德里达就认为“在特定的电信王国中,整个的所谓文学的时代将不复存在。哲学、精神分析学都在劫难逃,甚至连情书也不能幸免……”①,德里达的信奉者、美国加州大学文学教授米勒也认为过去在印刷文化时代占据统治地位的内心与外部世界的二分法在今天的电子媒介时代已经悄然逝去,过去在书中读到而在现实中无法见到的事物“出现在今天的电影和电视屏幕上,就如同旧日里潜伏在人们意识深处的恐惧现在被公开展示出来了,不管这样做是好是坏,我们可以跟它面对面、看到、听到它们,而不仅是在书页中读到。我想,这可能就是德里达所谓的新的电信时代正在导致精神分析的终结。”[4]这也就说明了在电子媒介时代图像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视觉欲望,而且还能够将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事物通过数字模拟技术给呈现出来,例如电影《侏罗纪公园》中的恐龙、《冰河时代》中展示的史前的古迹等都是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见到事物,这说明电子媒介时代的数字模拟技术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想像力,在影视中可以看到的事物在书本中也许根本无法看到。电子媒介时代“图像对文字的优势”被有的学者称为“读图时代”的“图文战争”[7]:在“读图时代”图像取得了文化上的“霸权”,文字沦为了图像的“奴仆”。如果这一论断符合事实的话,“图像”取代“文字”的时代将指日可待,“文学的终结”也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正如作者所分析的那样,“从美学角度来说,文字和图像本来各具特色,图像以其直观性和具体性见长,而文字以其抽象性和联想性著称。文字读物可以唤起读者更加丰富的联想和多义性的体验,在解析现象的深刻内涵和思想的深度方面,有着独特的表意功能。图像化的结果将文字的深义感性化和直观化,这无疑给阅读增添了新的意趣和。抽象的文字和直观的图像互为阐发,无疑使得阅读带有游戏性,从文字到图像,再从图像到文字,来回的转换把阅读理解转变成视觉直观。”[7]这说明了文字和图像是各具优势的,由文字语言组成的文学在思想深刻性和想象性方面具有自己的优势,而图像在感官化和形象性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这说明了在电子媒介时代由图像组成的影视艺术和印刷文化时代由“文字”构成的文学是两种有着不同表现形态和艺术特质的艺术种类,文学与影视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在各自的艺术特色范围内相互促进和发展。影视是现代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影视艺术是通过画面、声音和蒙太奇等影视语言,在银幕屏幕上创造出感性直观的形象,再现和表现生活的一门艺术,它通过直接作用于观众的视觉听觉器官,使观众获得一种视听感官上的享受;而文学由于以语言文字作为媒介和手段,使得文学形成了许多自身独具的审美特征,集中体现在情感性与思想性、间接性与广阔性、结构性与语言美等几个方面。任何文学作品都包含着作家的主观情感。文学的情感性越浓烈,越能感染读者,就越富有艺术魅力。文学由于采用语言作为媒介,在表现人物的内心情感世界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正是由于文学作品能够深入到人的内心的情感精神世界,直接披露出人物最复杂、最丰富、最隐秘的情感,使得语言艺术作品塑造的人物形象更加真实、更加深刻。文学的思想性在深度和广度上也远远超过了其它艺术形式。虽然所有文艺作品总会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对生活的认识,从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但在各类艺术中,还是以语言为媒介的形象最富有深刻性和思想性。语言艺术之所以具有这种优势和特长,同样是与它采用语言作为媒介分不开的,因为只有语言才能直接表达人的思想,在直接披露人的思想认识、评价判断方面具有最强的艺术表现力。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总是被情感所包裹并通过艺术形象表现出来的,只有将情感渗透在思想里的作品才能具有震撼心灵的艺术魅力,使读者在激动不已的同时去深入领会作品蕴藏的思想内涵。另一方面,文学作品的情感性也离不开思想性,因为这种情感往往是在理性思想指导下成为具有特定爱憎情感的倾向性。文学作品的结构与语言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们不仅是构成文学作品的重要艺术手段,而且本身也具有审美价值。文学作品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就必须需要利用结构这个重要手段来完成。对于文学作品来讲,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直接关系到整个作品的成败得失。文学所具有的这些语言艺术的特征是作为视觉艺术的影视所无法比拟的,在思想深刻性、情感表现性以及语言结构美方面文学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即使以图像为主因的影视艺术再发展也不可能使文学消亡,因为“看图像”和“读文字”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消费方式,图像的感性形象和文字的理性抽象只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而不存在着彼此替代的关系。因而,西方学者所提出的电子媒介时代的“文学终结论”可能有着西方的学术背景,但是并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文学危机”另一方面的知识背景是文化研究的兴起所导致的“文学的越界和扩容”问题。文化研究的兴起对于文学理论研究的冲击是当前我国文艺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近几年来,“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在我们的文艺理论界吵得沸沸扬扬,持“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主张的学者认为“在今天,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占据大众文化生活中心的已经不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绘画、雕塑等经典的艺术门类,而是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门类,或审美、艺术活动,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居室装修等,艺术活动的场所也已经远远逸出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深入到日常生活空间。可以说,今天的审美/艺术活动更多地发生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等与其他社会活动没有严格界限的社会空间和生活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社交活动之间不存在严格界限。”

也就是说,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就是要消解传统的精英主义美学思想,促进审美进入日常生活领域,“它的性质就是企图以大众文化、消费文化来取代审美文化。”[9]它在美学文艺学领域的主要表征则在于对人文精神的消解,让消费文化进入正统的审美文化之中。落实到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提出一方面消解了文艺理论研究的人文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促成了文艺学的边界移动和扩容。日常生活审美化对人文精神的消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日常生活审美化使雅俗文化的区分丧失意义。雅的文化为了表示自己“亲民”的姿态,主动纡尊降格;俗的文化也在现时代的怀旧情境下披上了精英的外套,在技术的包装下翩然走上文化的T形台。其背后的动力更多的是商业化原则在操纵;雅俗文化不但丧失了彼此曾经有过的界限,也在物欲化的世界里丧失了各自的主体性。其次,由于审美主体性的丧失,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对感性解放的功劳就要打折验收了。主体感性的解放在此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艺术审美能力上的真正提升,而是消费社会的商业化原则在作祟,主体好像在“日常生活审美化”中得到了感望的满足,而实际上这一切在其深层处处受到经济权力话语的制约和商业化原则的左右。文化大众化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负面影响,比起它在审美上的积极意义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它在商业化原则下所强调的物质性与当下性,如今正不断地使人与人的关系产生疏离感,人存在于这个社会的自由感、社会感乃至安全感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侵蚀。其结果是,审美活动在摆脱了理性强制之后又遭到物质化的清洗,演变成了一种适时转化个人物质欲望的代偿性活动,更多地依存在物质享受之上。由此我们自然可以推论出日常生活审美化对人文精神消解的最后一个症候式表现,即,从文化领域看,高层文化或雅文化也与现实同一起来。高层文化本来与现实相疏远、相脱离,而这种疏远化的特征正是高层文化能够保存与现实不同的另一个向度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高层文化超越现实向度的体现,即任何高层文化总有理想的向度。确实,高层文化过去总是与社会现实相矛盾,而且只是具有特权的少数人即精英知识分子才能享受它的乐趣,描绘它的理想。现时代,高层文化与现实的“间距”已经被克服,在“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看来高雅文化与俗文化没有任何的界限,这样就消解了高雅文化的精神内涵,丧失了对社会的批判和介入功能。“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所导致的文艺学边界的移动和扩容则是引起文艺理论研究界争论的核心问题。“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倡导者认为,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和社交活动之间并不存在着明显的界限,在审美泛化的理论语境下文艺学的出路在于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紧密关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文化/艺术活动方式、及时的调整和拓宽自己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这样传统的文学研究所关注的文学经典将会终结,在文化研究的大潮中文学研究的未来方向在于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因为“日常生活审美化以及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化深刻导致了文学艺术以及整个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的变化,乃至改变了‘文学’、‘艺术’的定义……这应该视作对文艺学的挑战,同时也是文艺学千载难逢的机遇”[8]。挑战在于对文学经典的背弃并转而研究日常生活的审美感性问题,而机遇则是“它已经极大地超出了体制化、学院化的文艺学研究藩篱,大大的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范围和方法。”“其研究的主旨则已经不是简单的揭示对象的审美特征或艺术特征,而是文化生产、文化消费与政治经济之间的复杂互动。”[8]很明显“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所倡导的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扩容已经与经典的文艺学研究有着很大的不同,经典的文艺学研究的对象是文学现象、文学问题和文学活动,其主旨在于揭示文学活动各个层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审美规律,文艺学的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研究的对象是文学事实、文学活动和文学问题这一点应该是无可怀疑的,无论文艺学边界如何移动也不可能抛弃文学活动自身规律去研究“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因为文学活动的“审美”功能在于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使人们走向作为精神意义的超越之境,其含义是“无利害静观的自由愉悦”,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中的“审美”却是一种欲望的消费,其功能是的自我满足,其实是一种“非审美”,按照康德的观点来说,它只不过是一种,并没有普遍必然性,它是资本主义文化工业操纵下所制造的审美假象[10]。因而通过倡导“日常生活审美化”来认定当下文学的危机也是不成立的。电信时代的文学处境和审美泛化的事实并没有从根本上撼动我们的文学研究的根基。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当下的文学研究根本就不存在着危机和困境,形势一片大好呢?当然也不是,我们当下的文学研究的确出现了危机和困境,但其根本的原因不在于外在的客观社会氛围的变化,而是在于我们的诗学研究者在研究方法上出现了问题,他们关注文学理论自身的建构,直接从某个哲学体系或者抽象命题出发来推演诗学体系,相对忽视了对具体文学作品的分析和阐释,即使有对作品的阐释也只是作为其体系的例证而存在,这就不可避免造成了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之间脱节的现象,如果诗学理论远离了自己的研究对象——文学作品自身而只是在哲理化的形上高度自我欣赏和满足,不出现危机才是怪事。因而在诗学严重理性化的今天,诗学不应该再在逻辑化、体系化的封闭结构中继续兜圈子,我们呼吁一种重返文学文本自身的诗学理论建构。

解释学-接受美学的兴起

本文诗学作为隐含在具体文本中的一种诗学思想,它是诗学的原初形态。诗学的原初形态,实质上就是批评家立足于文学本文,从本文出发,将作家创作的文本中隐含的“本文诗学”进行理性化的归纳与呈现的结果。通过“文学本文”,建立诗学的基本立法,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与刘勰的《文心雕龙》就是这样的范例。当然,也必须认识到,没有荷马,没有悲剧家,就不可能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同样,没有先秦两汉的文人墨客,也不可能有刘勰的《文心雕龙》。当然,后起的传统以诗学思想史为依托,寻找诗学与人文学科的沟通,评价文学的功能价值,超越于具体的文学本文之上,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学科领域和独立思想立法。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本学诗学作为创作者内在文学意识与文学观念的创作诗学,其形态是隐含着的,它隐含在具体的文学文本之中,这种内在意识的诗学观念在接受美学看来是一种虚假的观念。按照现在接受美学的观点,当作家创作出作品之后,作家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作品已经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物在历史的视域中接受读者的审阅,也就是罗兰.巴特所说的“作者死了”;当然,我们今天重建“本文诗学”也不是要回到亚里斯多德和刘勰的水平上,因为亚里斯多德所建构的本文诗学虽然是建立在古希腊文学的基础上,但是由于理性诗学的作祟,亚里斯多德试图为整体的文学立法,他采用了科学主义的完全归纳方法来建构本文诗学,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试图在古希腊的全体的文学作品中归纳出诗学的基本话语主要研究路径,在研究对象上虽然具有本文诗学的特征:即从文学本文出发的特点,但是在方法论上则是科学主义的本质归纳法,并将文学的本质归结为“摹仿”,这样就造成了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内在矛盾,从而导致了本文诗学的衰微和理性诗学的勃兴。亚里斯多德的这一方法论困境在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兴起时逐渐被诗学家认识到,从这个时期开始人们对希腊文学的认识就不再企图对整体的希腊文学发言,而是从某一个视角切入古希腊文学,采取“诗思”的方法重构古希腊诗学,这种超越亚里斯多德的诗学方法就是不断的返回古希腊文学文本自身,以“诗性之思”为中心,重新建立文学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关联,达成对诗学观念的更新。例如,席勒首先将古希腊与近现代文学进行了一种有趣的对比,从而认识到,古希腊文学偏重于一种素朴精神的表达,是一种素朴的诗学,而近现代诗学则偏重了一种感伤情调的表达,构造的是一种感伤诗学,尽管他并不否定近现代的感伤性诗学,但他似乎更推重素朴的诗学。落实到古希腊诗学的具体分析之上,他特别重视希腊人所具有的一种自由而质朴的生命文化理想从而达到重构希腊诗学的目的;尼采通过解读荷马史诗和古希腊悲剧艺术,特别是建基于对古希腊语言和古希腊神话的深刻理解,尼采认为古希腊诗学的根本精神在于它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特别以狄奥尼索斯为象征的酒神诗学,这是一种生命化诗学。这种以“诗性之思”为中心的诗学方法论就是本文诗学所追求的目标,这一思路也应该是我们今天重建本文诗学所遵从的基本范式。刘勰的《文心雕龙》虽然是建立在先秦两汉文人墨客的作品之上,但是由于当时纯文学与杂文学没有区分开来,《文心雕龙》在研究对象上就包括了骚、诗、乐府、颂、赋、赞等35种体裁,有些体裁则根本不是文学文本,虽然在“文”的本体论“原道”的统摄下展开,但是具体落实在文学创作、批评、发展等环节时,刘勰采取了诗话和词话的方式,对具体的诗学思想不能明确提炼出来。这是中国古典文论的基本精神:虽然能够对某一文本发表高明的见解,但是缺乏系统性,也就是说,它只具有特殊性,而不能成为普遍性的诗学观念。因而今天我们重建本文诗学,就是要深入到文本的深处,透过本文的形式要素探寻隐藏在本文中抽象的、必然的具有普遍性的思想,具体来说,就是要求批评家通过对本文的分析、论证和思考,去考察这些抽象、必然或普遍性的诗学思想是怎样由本文建构与消解的,因而本文诗学考察的不仅仅是文学的形式要素,更重要的是文本的思想要素。在西方现代文论系统中经历了由“作者中心论”范式、“文本中心论”范式到“读者中心论”范式文论的转换。“作者中心论”范式文论主要包括象征主义、表现主义、直觉主义、早期精神分析文论等类型。它们的共同特征在于,从“作者中心”的角度出发,将文学视为一种幻象、直觉或白日梦,把主体的直觉、表现、乃至元欲(性本能)作为文学的根本动源。“作者中心论”范式文论强调作家的中心地位,主要考察作家的创作实践问题以及在创作中所涉及到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天才”、“想象”、“白日梦”和“无意识”等;在“文本中心论”范式中,苏俄的形式主义开创了文本中心主义的先河,再到布拉格结构主义,巴黎的结构主义,20世纪30年代以后英美的新批评也重视文本的阐释。俄国形式主义只关心文学作品本身的语言形式和结构,以及由语言形式和结构所组成的“文学性”问题,而对作家是如何进行创作的,作家创作的心理状态如何则完全不予考虑;英美新批评的“意图谬见”说和“感受谬见”说更是把文学作品与作家、读者的相互关联彻底隔断,而只是孤立的研究文学作品自身的特性;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作品之所以不同于日常语言,主要因为文学语言具有某种特殊的“文学性”,这种文学性还必须通过语言书写的陌生化来加以表达,就整体而言,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主要想通过一种内在的结构理论来阐释文学作品的基本结构。比如俄国的普洛普就在《民间故事形态学》①一书中通过一百多个民间故事的分析,认为故事虽然是不同的,但是人物所承担的功能却只有31种,这种从文本的内在结构出发去解释文学作品的方法直接导致了结构主义的兴起。到了结构主义阶段,更是把文学文本作为了唯一的研究对象,因而出现了“作者死了”的呼吁。

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的脱节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关 键 词: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 文化观念 文教兴国

中美音乐教育之比较

美国教育界对音乐教育的认识是不断演化的,上个世纪60年代初它还是主科(如语文、数学等)的“饭后甜食”或“装饰花边”。①当时音乐教育在美国并不是处于核心地位,“它比核心科目低上一二英寸”。②但美国音乐教育的地位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稳步提升。以《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和《音乐教育的基础和原理》等著作为发端,美国不断进行音乐教育改革,直至1994年3月克林顿政府承袭布什2000年教育战略的几乎所有内容,用立法程序通过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该法令对美国艺术教育(包括音乐)给予了史无前例的支持,艺术被法定为六点国家教育目标中第三项所列“核心学科”之一。在这一系列的措施下,美国学校教育已将艺术列为与读、写、算并列的四个基本能力。美国2000年联邦法案已规定艺术为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的核心课程,而各州大学已将修读高中艺术课程定为大学入学条件之一。

据上世纪90代初的统计,中国的音乐教师至少缺50万人。正统音乐教育的缺乏,自然导致许多学生更多地接受娱乐式、快餐式的流行音乐。虽然音乐讲究多元化,但单一地接受流行音乐会造成“营养不良”。中国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的落后也暴露了中国高等教育文化观念存在着缺陷。人们常说,现在的大学生,学理的就是“一文不染”,而且大部分理科生连论文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音乐了。形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应试教育;其二则是因为许多大学生视野太狭窄,偏重专业而忽视博览百家之长,尤其缺乏音乐艺术方面的素养。

通过对中美音乐教育的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的音乐教育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重理工、轻人文,重专业技能、轻综合素质,是中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严重弊端,而伴随市场经济而来的实用主义、急功近利的思想,更是高校人才成长的严重障碍。

中国高等教育观念的文化缺陷

中国音乐教育缺失的现象,可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去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音乐教育始终处于从属地位,直到现在,中国的音乐教育在普通学校教育中还没有取得核心学科的地位。

从文化的起源和演变来看,西方自古希腊文明以来,一开始便是从工商业生产方式所培育出来的理性思维进入其发展历程的,这种文明本身具有一种超越自然之上的人为性;相反,中国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因而需要顺应天地自然,重经验而轻理论,重实践而轻创造。我们还可以用哲学上的例子来说明这种文明结构上的差异,古希腊从柏拉图开始就完成了“名实关系”的颠倒,即倒名为实,将语言、逻辑、普遍法则看作比现实事物更为实在的宇宙本体;而中国古代哲学在名实关系的热烈讨论中,没有任何一派是将“名”看得比“实”更重要、更实在的,这决不是偶然的。正是这种文明结构的区别,使古希腊有了研究型的“学园”,中世纪有了超凡脱俗的“经院”,近代以来有了养精神的“大学”;而中国古代除了道观禅院之外,只有民间私塾和书院及通过八股文的考试向世俗官僚爬升的文官体制。这种学习的目标不是追求真理,而是“学以致用”,并且所谓“用”也只局限于狭隘的做官和发财,除此之外则是“百无一用是书生”,这种只盯着世俗功利的教育心理经过长期积累已形成了一种文化心理。可惜的是,至今国人尚未意识到这种文化心理的局限性,从而造成社会精神生活和文化层次的下滑。

反观现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突出地表现为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生自主发展之路所需要的人文教育思想和文化建设被严重忽略,大学存在着技能化、市场化、功利化倾向,“大学为什么服务”的观念模糊。因此,营建超越功利关系的大学文化环境是十分必要的,要从培养实用人才转变到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质的人才上来。现代大学的文化观念需要新的构建方式,大学不应该只是成为人们追求好的工作或物质生活的跳板,而应当成为当今市场经济时代的文化特区,引领整个社会走向理性、自由和创新,并使之成为现实生活中的精神文化场所。

目前,我国仍然存在创造力低、技术落后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单单是市场意识不够,而是因为科技人员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的缺失,缺乏对科学追求的好奇心。虽然音乐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许多研究显示了音乐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批判力、反省力及解难能力,并对他们的学业及行为有正面的影响。此外,学习音乐还能增强学生的理解力、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因此,音乐教育对弥补我国高等教育文化观念中存在的缺陷有着独特的作用。

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的文化意义

将音乐融入文化之中,与其他人文学科相结合,可以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综合能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许多音乐教育家认为,“音乐文化应转向文化中的音乐”③,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学习世界上的各民族的音乐,有利于学生从音乐的角度去了解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可以培养学生从多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他们正确的思维模式。从社会学角度来讲,一些音乐学家提出了人类音乐文化身份的问题。从社会学意义来说,音乐包含了人们对其文化内涵、语境和形式的把握理解,以及由此形成的集团心理、情感的内聚方式。④目前,音乐教育规划及课程设置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文化发展策略的重要部分。比如从1986年开始举办,每两年一届的“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促进了中国艺术教育事业的恢复与发展,也受到国家艺教委的关心与支持,音乐教育正在各个层面蓬勃发展。

因此,在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的任务已不是简单地给大学生加一门音乐课,而是树立一种正确的高等教育文化观念。我们可以学习西方大学“为知识而知识”“为自由而自由”的教育精神,激发年轻一代的创造力,用音乐之魂重塑我们大学教育的文化观念。

注释:

①③④《21世纪中国音乐教育展望》,管建华著,百度网

②《音乐教育的哲学》,贝内特·雷默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参考文献:

[1]《世纪之交的美国音乐教育战略〈豪斯赖特宣言〉:前瞻2020年音乐教育的观念与行动纲领》,刘沛著,原载于《中国音乐学》,2001年第4期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中西方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生成了苏格拉底与孔子不同的伦理思想。苏格拉底提倡“美德即知识”,认为理性知识才是导致善行为的根本原因,情感则是导致恶的行为的根本原因,表现了崇尚理性的特点。而孔子力主“仁”、“孝”思想,认为血缘亲情是道德的终极因素,彰显情感。

人是理性与情感的统一体。伦理思想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就必然体现理性和情感的内容与特点。伦理思想虽为人类共同之现象,但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伦理问题之提出与解决之方式是不同的。代表着东西方文明源头阶段的先秦与古希腊时期,在伦理思想上对理性与情感,显示了不同程度的侧重和凸显,这一特点鲜明地体现在这一时期思想集大成者—孔子与苏格拉底的伦理思想上。

一、苏格拉底伦理思想的理性精神

1.“美德即知识”产生的历史背景

苏格拉底(前469一前399年)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古希腊三杰”之首,被西方学者尊为圣贤。苏格拉底的哲学核心是道德哲学,而这一核心又集中体现在“美德即知识”这个命题中。苏格拉底的世界观是一种自然哲学的世界观,这种自然哲学向自然寻求始基,比如泰勒斯的“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赫拉克利特的“火”等等。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的学理原因,正是对这种早期自然哲学的怀疑。苏格拉底实现了哲学从“自然”向“自我”的转变。正如罗马时代的著作家西塞罗所言:“苏格拉底以前的早期哲学,研究数、运动以及万物产生及复归的源泉……苏格拉底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了回来,引人城邦甚至家庭之中,使之考虑生活和道德、善和恶的问题。”

此外,苏格拉底实现哲学的转向及对伦理问题的关注,也是由当时雅典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并适应了这种历史状况。苏格拉底的一生经历了雅典奴隶主民主制由兴盛繁荣到腐败衰落的全过程。“战争是一个严厉的老师”,历时27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不仅使雅典的民主政治受到了致命的摧残,农村经济和城市工商业遭到严重的破坏,而且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处于极大的危机和混乱中,使得人性普遍堕落,传统道德处于崩溃的边缘。苏格拉底作为那个时代的先知先觉者,对传统的知识提出了疑问,他要在伦理道德领域寻求真知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光辉命题。

2.苏格拉底论“美德即知识”

在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命题中,“知识”是有其特定含义的。苏格拉底在批判前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知识”概念:苏格拉底的“知识”不同于以往的自然哲学家所讲的知识,那些知识是从对自然现象的直观中得来的,而苏格拉底指的主要是关于人自身的知识;也不同于智者学派所讲的知识,智者学派主要从人的感觉人手建立知识,认为所有的感觉印象都是真的,感觉是千变万化的,所以真理是相对的,而苏格拉底认为只有通过人的理性所把握的常驻的绝对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可见,苏格拉底所谓“知识”,不同于感受,不同于流行的意见,而是一种理性的、必然的真理;既不是自然的物理知识,也不是自然的数量知识,而是对善的知识,对“自我”的知识。总之,苏格拉底的“知识”即是对“美德”的理性把握。

那么苏格拉底的“美德”又是什么呢?“美德”一词,希腊文为axete,其含义相当广泛,它不仅指人的优良品质,也指任何事物的优点、长处和美好的本性,苏格拉底将人的所有优秀善良的品质,诸如正义、自制、智慧、勇敢、友爱、虔诚等都称为人的arete,英译为virtue,汉译为美德。苏格拉底所谓“美德”,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概念,而是一个实践的概念,正如饼之所以为饼在于它能充饥一样,人之所以具有勇敢的美德,在于他践行“勇敢”。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苏格拉底把现实生活中各种美德同智慧联系在一起,他说,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美德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绝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绝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聪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既然正义的事和其他美而好的事情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就都是智慧。在苏格拉底认为的其余美德中,诸如勇敢、虔诚、自制、友爱等也无不与智慧、知识相关。例如,他说:“勇敢而不谨慎,岂不是一种莽撞?一个人若是没有理性,勇敢对他来说是有害的,但若是有理性,这对他岂不就有益了?”“而对于节制和敏悟也同样可以这样说;不论什么东西,如果有理性地来学着做,就是有益的,但若没有理性来做,它们就是有害的。”可见,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出自人共有的理智性,它们构成了一个整体,而知识是其中的共性,任何美德都离不开知识而存在。

综上,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本意为:人们通过自己的理性所把握的对于人的本性的认识就是美德。这样苏格拉底就将人的道德本性直接建立在人的认知本性的基础上,明确肯定了理性知识在人的道德行为中的决定作用,在古希腊以至整个西方哲学中首次建立了一种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

二、孔子伦理思想的情感因素

1.“仁”学思想的产生及历史背景

孔子(前551一前479年)名丘,字仲尼,被尊为“圣人”。孔子生活的主要时期周朝日益衰微,正是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孔子不满意当时礼乐崩溃、社会秩序混乱的状况,提出了仁学思想。“仁”的概念在孔子以前已经出现,但以“仁”来统率整个思想体系,却是由孔子开始。仁的字义,许慎在《说文·人部》中训为“仁,亲也,从人从二”。即二人之间的亲爱之情、人与人之间的亲爱关系就是仁,仁字本身的基本含义就是相亲相爱。孔子第一次对人与人之间的亲爱关系加以系统阐述,以“仁”学来表述他的基本思想。

2.孔子论“仁”学思想

孔子率先在道德领域内自觉地确立了人伦情感为主导的精神,代表了儒家伦理的主流方向,并且对中国文化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孝为仁本”,在孔子看来,“孝”的根据就在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孝”是“仁”的根本。《学而》: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段话虽出于孔子的弟子有若之口,但最能体现孔子“仁”的思想。他与宰我的对话,之所以特别强调“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正是为了凸显父母生养子女的血缘关系就是子女孝敬父母、实行三年之丧的终极理由。匡亚明先生在《孔子评传》一书中指出孔子“很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因素,认为孝是由父母对子女的爱引起子女对父母的爱。在这爱的基础上产生的尊敬的心情,愉悦的颜色,乃至奉养的行动,必然是纯真无伪的情感流露”。此言可谓一语中的。事实上,孔子强调的诸如仁、孝、梯、慈、爱、忠等道德规范,无一不渗透着十分浓郁的情感内涵。这样,他凭借以“孝”释“仁”、以“仁”释“礼”的做法,把血缘亲情看成是判定一切行为是否可行的标准。

其次,“仁者爱人”是“孝梯”的放大与外推。正是从这种依据血缘亲情对于“孝”的正当合理性作出的有力的论证出发,孔子进一步提出了“仁者爱人”,主张通过“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为政》)的途径,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中实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颜渊》)的理想目标。也就是说,孔子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父子之爱,兄弟之敬,但“仁者爱人”深厚的根源是家庭血缘的亲情之爱。应当说,孔子从血缘关系中发现了人的道德情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由此出发,进而对人类都要充满爱。这种情感是发自内心的,本质上是一种生命关怀,比所谓抽象的人类之爱更加切实得多。

最后,理性知识在孔子伦理思想中的位置与作用。孔子也肯定了知识(“知”和“智”)在道德中具有的积极意义。但他既没有把“知”看成人的独特本质,也没有把“知”看成是“孝”和“仁”的理由根据。“知”在孔子那里不是指把握自然科学的知,而是把握人生活动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知,爱亲要有亲的知识,忠君要懂忠君的道理。“仁者安人,知者利仁”(《里仁》),明确地把知的任务规定为认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有了这种知,就会利于人的行“仁”。在其伦理思想中,“知”的地位远远也低于“情”。他曾明确指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从而清晰地把认知置于意志和情感之下。从“知者利仁”,也可以看出,知对于仁来说,不是体而是用,是有利于实现仁的技巧之知,不是为知而知,而是为用而知,为行而知。此外,孔子还把“情”视为“知”的主宰,认为“知及之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卫灵公》),强调“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里仁》);他的弟子子夏甚至主张:“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学而)))因此,如果说在希腊哲学认同的“四主德”中,“智慧”总是统辖着“勇敢”、“自制”、“正义”,那么,在儒家伦理思想中肯定的“四主德”中,“智”却总是从属于“仁”、“义”、“礼’,。

因此,孔子主张以“孝”作为基础,把血缘亲情看成是道德行为的理由根据和基本原则,用富于情感的道德来规范个体的感望,情感与道德有一致的一面。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在古希腊时代,基础教育有三大科目:音乐、文法和体操。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尤其强调文艺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其中有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思想贯穿其中——“美”。“美”的概念在《理想国》里出现多次,美育是理想国里教育思想的灵魂,但“美”既具体又抽象,既能理解又难以形容。采用文本方法来解读它,“美”是一个有着多层次多角度意义的词,在艺术和客观世界,美是实践层次中的意义;在最高的理念世界,美是认识对象的最终载体。

一、从作品到文本

古希腊一大批著名思想家哲学家铺设了政治、文艺、教育、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石,以至于随后的西方文明和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那些受过古典学教育的欧洲人和美国人,仍然自然而然地对希腊顶礼膜拜——用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的《海伦之歌》中的名句来表述,就是“光荣属于希腊”。古希腊的思想光芒已经照耀了人类几千年,人类凭借古希腊人的智慧走向了繁荣的现代文明时代。然而,时隔如此久的今天,我们还能否理解古希腊哲学家的思想精髓,以及人类有没有可能触及到他们思想的全部呢?对于这一问题恐怕无人能解答。但现代文学领域开始了一场意义深远的研究范式变革——文本革命,它为我们带来了研究古代典籍的全新视角,通过这种方法,我们便能最大限度地拉近与古人所留下的优秀文本著作里思想境界的距离。

从二十世纪中叶开始,西方文学界开始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变革。这场革命颠覆了在几千年历史中一直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文学研究范式。巴尔特在70年代初推出文本概念,提倡文本主义,试图从理论层面上揭示当代西方文论发生的根本性的变化。他说:“为了反对一种以所谓的牛顿方式一直进行关照的传统的作品观念,现在需要一个新的对象,这一对象通过清除和颠覆先前范畴而获得,这就是文本。”文学界的这场革命是文学革命历史的重大突破,它给我们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来重新看待作者、作品、世界、读者之间的关系。

“文本”研究方式和传统的文学“作品”研究方式一个最大的不同便是作者在作品中的地位不同。按照巴尔特的分析,传统的作者观念认为,作者与作品的关系是在线性时间里构造的,被分为先和后,也就是说,作者通常被认为是先于一部作品而存在的,是作品的哺育者;而现代的作者观念认为,作者与作品应同时诞生。作品重视起源,把作品和作者紧密联系起来,使作者在作品中拥有绝对权威;但“文本”研究范式却彻底打倒了作者,写作主体被移出中心位置,文本及其文本结构开始发挥作用。保罗?利科说,书写使文本对于作者意图的自主性成为了可能,文本所指的意义和作者的意思不再一致了。

巴尔特曾很早就指出,文本与作品相反,把所指无限期地向后推延,从而停留在能指上,但能指不是获取意义的第一步,而只是一个推延行为;能指的无限性不是指意义的无法达诂,而是指一种意义的游戏。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认为,一切文本与作者无关,当文本开始形成时,“作者”才开始诞生,当文本完成时,就意味着作者的死亡。那么用语言文字记录下来的话语所形成的文本所表达的意思不再和作者有联系,从而使文本意义具有了无限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为我们在理解文本时“重建语境的关联”提供了最大的可能,这种意义上的作品应该就是我们称之为“文学”的本质特征。

二、文本视野下的“柏拉图”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和美学观念是他根据当时社会需要和个人生活体验而形成,在认识柏拉图眼中的美之前,其生活环境和历史条件对于我们最大限度地贴近文本所包含的意义尤其重要。柏拉图的文艺思想是和当时社会环境紧密相连的。首先是雅典社会的剧烈变化。那时,贵族党失势,取而代之掌握王权,贵族党与之间的斗争日益加剧,旧的传统开始动摇,新的风气正在慢慢建立。在学术思想上,柏拉图继承苏格拉底的风格,他和代表势力的诡辩家们势不两立。在他看来,希腊文化在衰落,道德风气在败坏,而这种转变首先要归咎于诡辩学派所代表的民主势力的兴起。其次要归咎于文艺的腐化的影响,所以,他希望在理想国里用一系列制度和教育方法来竭尽全力改变现实中不合理的状况。其中,教育是他营造理想国的核心方法。在柏拉图的视野里,所有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目的都应具有“美”,因此,柏拉图在文艺教育方面所阐述的思想也成了现代美学的起源。在朱光潜看来,柏拉图是站在贵族政治立场,在文艺领域他主要解决早期希腊哲学家遗留下来的两个主要问题,第一是艺术对客观现实的关系,其次是文艺对社会的作用。

在介绍柏拉图关于诗歌音乐等文艺教育的思想前,有两个关键的历史信息同样对我们理解《理想国》有不可估量的意义。首先是古希腊语中的每个单词就是一种音乐短句,每个句子差不多就是一种确定的旋律。这就使古希腊语中的文词无论是作为话语还是作为歌词,其自身就具有歌唱的音乐属性。所以在古希腊,诗即乐,乐即诗,合二而一,故名诗乐。其次就是古希腊艺术一词的内涵,它既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美学意义上的艺术,也指所有手工技艺一类的技术,古希腊人对两者不加以严格的区分。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该以何种态度去认识“柏拉图”呢?作者在作品中的地位,从过去以作者绝对权威为研究中心,到现代文学界“去作者化”而找回作品自身的价值。用语言本身来替代人,其写作实质是一种非个人化的活动,是语言在说话而不是作者在说话。海德格尔有句名言:“是语言在言说。人只有在倾听语言的呼唤并回答语言的时候才言说。”那么,当优秀的文本完成之后,文本就像一只刚出生的动物,具有其客观性、独立性和生命力,它为自己开发读者,同时也在读者和文本对话的语境中重建了语义关联,从而衍生出了读者对文本的独特解释。

因此,当代文学理论界研究的全新范式——打倒作者,突出作品,让作品本身的价值和生命力显现出来的这种方法,能让我们最大限度地发掘文本的价值。从文本的视野来解读《理想国》,作者并不是历史中的柏拉图,而是在开始撰写《理想国》时所“生”并在《理想国》文本完成之际所“死”的“柏拉图”,以及当时生活在整个雅典城邦里的人们。把《理想国》放到古希腊整个时代中,根据文本本身的特点,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理想国》,《理想国》这部著作才能体现出它应有的地位和价值。在时隔几千年后的今天,作为一个读者,在《理想国》文本早已解除作者对话语境关联之后,需要在本文之外重新建构起一种新的语境关联,这才有了下文对柏拉图和他视野中美的理解。

三、美的文本阐释

文本与作品相反,它把所指无限期地向后推延,从而停留在能指上,但能指不是获取意义的第一步,而只是一个推延行为;能指的无限性不是指意义的无法达诂,而是指一种意义的游戏。这是巴尔特为我们对文本进行阐释的可能性所给出的一条理由。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这个理由的激励下,开始在文本无限性的能指中尽量做接近它的所指的游戏,在游戏中遵循规则并寻找变化和自由,同时也是竭力发挥了游戏规则的潜在价值。

我们提到,柏拉图讲的“艺术”包括艺术和技巧,因而他所讲的“美”或“艺术美”和我们所讲的艺术美并不相同。希腊人不对艺术和技艺作出区分,因此他们所爱的“美”也不是我们所说的艺术美,这种“美”包含的范围比我们所理解的美的范围要广。柏拉图的理念论让我们对文艺和世界的看法有着颠覆性意义,按照理念论看来,我们所处在的世界并不真实,它只是一个影子世界,真实世界是存在于理念世界之中的。生活中的艺术只是对客观现实世界影子的模仿,客观世界只是艺术的直接载体而并非是最初本源,艺术和现实世界的本源都处在理念世界。艺术世界依存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又依存于理念世界,所以文艺和理念隔着三层。那么我们可以大致了解柏拉图心中的美,其实它包含三个层次上的意义:理念世界的美;客观世界(理念世界的影子)的美;艺术世界(理念世界影子的影子)的美。美既存于理念世界,也存在灵魂当中,并依附于人体而出现在感性世界。这就是柏拉图对两个世界界定的表现。

在理想国里,对一切诗歌、文艺和制度都必须严格加以限制,只允许美的内容存在,不允许有丑恶的成分出现,否则它会影响到卫国者以及所有青少年的教育问题。那么,要真正理解柏拉图所说的“美”的具体内容,除了依据柏拉图对两个世界界定的思想外,还必须根据文本的具体情境来仔细斟酌。

其一:

有人问,“你为什么不把最美的紫色用到身体最美的部分——眼睛上去,而把眼睛画成了黑色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下述回答是正确的:“你这是不知道,我们是不应该这样来美化眼睛的,否则,眼睛看上去就不像眼睛了,别的器官也是如此。我们应该使五官都有其应有的样子而造成整体美。”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阐述了美学意义上的美的概念。从上面对话我们看出他的美包括艺术美——即我们今天美学意义上的艺术美,在这一层面上,美即和谐。他并不把美看成局部的漂亮或优美,而把美看作整体上的和谐与自然,只有事物本身达到自然的和谐状态,它才会与周围其它事物协调起来而给人感官上一种整体上的舒适与享受。

其二:

年轻人接受了我们说过的那种简单的音乐文艺教育的陶冶,养成了节制的良好习惯,他们显然就能自己监督自己。复杂的音乐产生放纵,复杂的食品产生疾病。至于朴质的音乐文艺教育则能产生心灵方面的节制,朴质的体育锻炼产生身体的健康。

……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对于人工作品质和自然物的缺点也最敏感,因而对丑恶的东西会非常反感,对优美的东西会非常赞赏,对任何丑恶的东西,他能如嫌恶臭,不自觉地加以谴责……

在被爱者的其他形式的接触中,他永远不许有任何越此轨道的举动,否则要谴责他低级趣味,没有真正的音乐文化教养。

诗乐的教育在古希腊社会占有很高的地位,在他看来,音乐是一种直接诉诸心灵的艺术,在陶冶人的心性和情操方面具有特殊的效用,可谓人格塑造和道德纯化的关键所在。正如《理想国》中所言:“音乐教育至为重要,因为音乐节奏与音调要比其他任何东西更能直接进入到心灵深处,而且会牢牢地抓住或感染人的神魂肺腑。”简单就能产生节制,复杂就会产生放纵。音乐文艺教育本身的结构、性质、特点会对人有不同影响,简洁的音乐最能培养节制的品格,这种节制的品格就是行为美。

通过艺术教育是培养人对美丑善恶的分辨能力途径,接受了艺术教育的人,其行为才会变得节制和得体,也就是行为变得美好。柏拉图认为,受过良好的音乐教育的人,能够很快识别出粗制滥造的东西以及缺乏美的事物,因此会以正当的方式对其表示反感,会专门赞赏美好的事物,喜闻乐见美好的事物,并且欢迎美好的事物进入自己的心灵,以此培养心灵健康成长,使自己最终成为美善并蓄的人。

其三: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语文的美、音调的美,以及节奏的美,都表现好性情。所谓“好性情”并不是我们通常拿来恭维愚笨人的那个意思,而是心灵的尽善尽美。(朱光潜译)

正确的爱难道不是对于美的有秩序的事物的一种有节制的和谐的爱吗?

在柏拉图看来,对待美丑的立场要高于个体生命。文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美善并蓄的人,他的行为必须美,但行为美还只是个人或事物的外在表现,其更深层次的目的还是为了达到心灵美,在这个意义上,美即高尚。正义和节制会让人的心灵变得美,心灵美又会促进人的行为和观念变美。这种美就是一种高尚,用一个相近的词来形容,也可叫做一种善。

其四:

须知,“有益则美,有害则丑”这句话,现在是名言,将来也是名言。

看来我们对于写作这类故事的人,应该加以监督,要求他们称赞地狱生活,不要信口雌黄,把它说得一无是处,因为他们所讲的既不真实,对于未来的战士又是有害无益的。

至于我们,为了对自己有益,要任用较为严肃较为正派的诗人或讲故事的人,模仿好人的语言,按照我们开始立法时所定的规范来说唱故事以教育战士们。

……有一点你是可以决定的,美与不美要看节奏的好坏。

理想国里的文艺美不美,概括说来,一切都由两个标准决定:一是有利于对护国者教育;另一个是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很明显,美与不美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标准,只要符合这两个标准的事物,它都是美的,因而在文艺层次,美即有益。所以,一切文艺教育只能是正面向上的善的模仿体裁,理想国由此要成为一个纯善无恶的一元世界。

在关于节奏方面的评价,它的美与丑是紧跟着节奏的好与坏来区分的。柏拉图试图把一切艺术和动植物都区分出好坏和美丑,但是他在关于音乐的探讨中,对节奏的好坏无法做出区分,这是一个遗憾。这样的“美”的标准在我们看来是很难以理解和接受的,音乐的节奏、风格、音调与组合其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很难判断其是否具有善恶一类的社会情感,所以他做不出决定是很正常的。但是,只要节奏本身是有益的,在理想国里就可以判定它是美的。

其五:

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

苏:那么有哪些调子是软绵绵的靡靡之音呢?

格:伊奥尼亚调。还有吕底亚调,都可以说是靡靡之音。

苏:我的朋友,这种靡靡之音对于战士有什么好处?

正确的爱难道不是对于美的有秩序的事物的一种有节制的和谐的爱吗?

好即有益,有益则美,这意味着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果能够在制度的作用下有机协调起来而变得和谐,它就是一种美。有秩序的统一体是美,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就是美得有秩序,有秩序的国家是最好的国家。制度和文艺一样,它必须对社会有用,必须服务于政治统治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如果它能让整个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变得有秩序而和谐起来,那么这种制度就是好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出现的秩序就是一种美。

其六:

苏:那么如果有一个人,在心灵里有内在的精神状态的美,在有形的体态举止上也有同一种与之相适应的调和的美——这样一个兼美者,在一个能够沉思的鉴赏家眼中岂不是一个最美的景观?

格:那是最美的了。

他们不应该去要年轻人认为神明会产生邪恶,英雄并不比一般人好,因为这种话既不虔诚,又不真实。我相信我们已经指出,神明为邪恶之源是决不可能的事情。

最高的美是外表和心灵的完美调和,是兼精神和行为美于一体,并能够在程度上与整体上达到高度融合而没有一点不协调,那么,这可谓称得上鉴赏家眼中的沉思之美,这种最高境界的美就是灵魂美,它达到了理念世界完美的程度。唯有神才是完美的,这是柏拉图理想国里的完美主义理想,也是理念世界里能够达到最高境界“美”的代表。

四、美的境界超越

综上可认为:在柏拉图看来,美包含三个层次上的意义:理念世界的美;客观世界(理念世界的影子)的美;艺术世界(理念世界影子的影子)的美。美既存于理念世界,也存在灵魂当中,并依附于人体而出现在感性世界。

柏拉图的“美”主要包括:艺术美、行为美、心灵美、文艺美、制度美、灵魂美。在艺术美上,美即和谐;在行为美上,美即节制;在心灵美上,美即高尚;在文艺美上,美即有益;在制度美上,美即秩序;在灵魂美上,美即达到理念。

理想国里的教育和事物是否美,一切都由两个标准决定:对护国者教育;对国家的整体利益。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标准,只要符合这两个标准的一切事物,都是美的。

美的最高境界是善。“神”是理念世界的代表,它具有了理念世界的美,达到了美的最高境界,因而神是完美的。从艺术的和谐美到制度的秩序美,再到沉思的鉴赏家审美,这说明“美”到了最高的境界是纯粹的认识对象而非实践层次中的对象。

文艺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达到对“美”的爱,这种美既包括“美”的最初境界,也包括了“美”的最高境界。善是美,美是善的最初层次,也可以是善的最高境界,因而柏拉图并不否认感性世界中的艺术美,同时也以达到最高的善为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Roland Barthes,Imaege-Music-Text Essays,selected and trans. Stephen Heath,Fontana,1977.

古希腊文化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传统法律文化是现代法治的逻辑起点和文化资源。作为人类历史的沉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儒家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其固有的逻辑进程和自身延续性的道德价值观和秩序准则。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律文化必须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观念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系统中体现出来的有关法的普遍的社会态度和社会价值。其表现为人们对法律性质的认识,对法律价值的评断,以及对法律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的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儒家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其固有逻辑进程的道德价值观和秩序准则。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夏、商、西周的“礼治”时期,此时法作为“礼治”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存在;2.春秋至秦的“法治”时期,此为“礼治”衰败而“法治”兴起的时期;3.汉以后的礼法结合时期,此为以法为制,以“礼”为魂的时期。在“礼治”时期,法仅为“礼治”体系的一个部分。在“法治”时期,法作为新型的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法从“礼治”的体系中独立出来,与“礼治”分庭抗礼,形成了“法治”与“礼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人治之争。汉中期以后的“礼治”复兴,并非对三代“礼治”的复辟,而是在总结了三代“礼治”和秦朝“法治”的基础上找到了“礼”与法的最佳结合点,即以“礼”作为法的精神或灵魂,以法体现“礼”所提倡的人伦道德,就是所谓的“礼”法融合。[1](P110)从法律制度层面上看,传统中国法以国家利益为本位,以君权为核心;从法律情感层面上看,惧法、“无讼”是其鲜明特点。

现代法治以法律至上、保障人权、赢得民心、制约权力和司法职能独立为核心内涵。其要求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按照代表公众意志的法律制度来处理社会关系,以及法律应注意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可见,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如:(1)“人治”传统与“法治”要求的冲突;(2)特权观念与“平等”原则的冲突;(3)“德主刑辅”与“法律至上”的冲突;(4)重“信”轻法与契约意识的冲突;(5)重“刑”轻“民”与“刑民”并重的冲突;(6)消极避罪观念与积极守法精神的冲突;(7)“义务为本”与“权利本位”法律观的冲突;(8)“非讼”观念与公断意识的冲突。[2](P59-62)

二、现代法治的逻辑起点

现代法治与法律文化的联结点来自于法律文化对法律制度的社会,它塑造着一种普遍的社会精神,从而对附着在社会特征上的法律制度的演进和发展发挥主导性、支配性的影响。现代法治要求“法”必须既能满足人的主体需要、权利、尊严、自由,又能契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法律是文明的产物,是文化的因素,法律除了由经济决定,受政治影响外,还来自文化的遗传。源于文化本身的延续性,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具有不容置疑的相容性。“作为制度的现代法治并非是从变法或移植中得来的,而是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中演化来的。”[3](P17)现代法治的逻辑起点是从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解读开始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其作为人类历史的沉淀有其自身的延续性与继承性,其“不仅是历史地存在的过去,而且是历史存在的现在,它在一定历史时代可以达到高峰,也影响着后世的制度模式、风格和习俗。具有不可被排除或消灭的顽强生命力。”[4](P310)西方的精神也绝非近代之物,只是到了近代才有了实践意义罢了。早在公元前12世纪,古希腊人由于多利亚人的南侵而被迫跨海迁徙。“跨海迁徙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种族体系的大混合,因为必须抛弃的第一个社会组织是原始社会的血族关系。”[5](P130)因而在跨海迁徙的航行中,古希腊人幸运地把人身依附关系抛进了大海,而散布在爱琴海上的若干城邦则为海上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机。一方面是获得了独立人格的生产者地位,一方面则开辟了广阔的商品市场,古希腊社会开始步入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发展改变了社会政治结构。平民依靠其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向贵族要求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城邦民主制就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与妥协中逐步建立起来。平民政治把字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变成了实际上的民主制,把少数公民的民主制变成全体公民的民主制。这就是精神的最初体现。[6](P383)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相容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缺乏世代相传的民族法律文化心理的支持与认同,无论现行社会秩序受到现行法律规则的怎样强化,也是脆弱的不稳固的。”[7](P355)

“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的创造”[8](P603),“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就没有现代的欧洲”[9](P220)。现代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但通向现代化的途径却会因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国民性等种种条件的不同而相异,“西方法制的现代化,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个别现象,而是具有世界化的趋向,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法现代化并非西方文明独占品,它在每个国家总会有自己民族的特点。法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变革过程,在不同的民族、国家和地区,这一进程的动因、表征及后果是各不相同的。法现代化进程的多样性是一个客观性的定在,在这种多样性的背后,凝结着各个国度法律文化发展的固有逻辑。”[10](P301-302)近代日本的成功,说到底乃是文化的成功,是文化融合的成功,即引进的西方法律文化与日本的法律传统找到了契合点。单纯的法律移植若不能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扎根于本国社会的文化土壤,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状态。“中国法治之路必须利用本土的资源,注重本土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11](P6)“法律条文与制度的渗透类似于贸易商品的进口。进口可能损害民族经济,但是,在评价这种不平衡时还要与闭关自守很可能带来的匮乏相比照,况且这种不平衡可能是临时性的。”[12](P14)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扬弃能够降低法现代化进程的成本。

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精髓

1.“礼治”主义的法律原则

“礼治”始于殷商,盛行于西周。“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13]。“礼”的实施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14]国家的典章制度也以“礼”为核心。“礼”起着“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15]的“法”的作用,而涉及的范围却比“法”广泛得多。“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16]“礼”与法的统一,构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两大基本要素。法律在治国方略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但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7]用政治来教化人民,用刑罚来管理人民,这样做,人民只想到如何免于刑罚,不会想到是不是可耻;用德行来教化人民,用礼来管理人民,人民不但守法知耻而且能改过向善。现代法治建设应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礼治”主义精神中吸取营养,借助法、德功能上的互补,法、德结合,规范社会,维护秩序。

2.“法贵遵守”、“刑无等级”的法律思想

春秋以后,中国出现了“法治”思想。以李悝、商鞅和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出“以法治国”的口号,强调法的重要作用;主张有法必依、赏罚分明;倡导富国强兵。在“法治”精神指导下,统治者极端重视法制建设,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法,出现了律、程、课、式等相对稳定的法律规范和“制”、“诏”、法律答问、廷行事等相对灵活的法律规范。尽管理论界普遍认为法家的“法治”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相去甚远,充其量不过是“法治”的萌芽,但其“法贵遵守”、“刑无等级”的法律思想却是难能可贵的。“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新晨

有功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18]虽然,这里的“刑无等级”有一定局限性,未包括君主,这是由于当时君主专制政体决定的,但法家能在封建不平等的制度下提出这一进步思想也是不容易的。法家认为法具有普适性,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19]。法律不偏袒有权势的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20]。除体现为“刑”的法律,还有大量制度化的“礼”,从“周公制礼”到唐律的“一准乎礼”,这种“法贵遵守”、“刑无等级”的思想是极具现代价值的。

3.以“和”为贵的法律价值选择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2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解决纠纷以“和”为最高价值选择。礼的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传下来的道,以礼为最美好,不论小事大事都是由此而行。“和”的价值追求即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反映在纠纷的解决上,就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互作让步求得纠纷妥善解决的一种机制。这种解决纠纷的“和”的思想是当今法治实践中不可多得的历史智慧。今天的调解制度正是传统法律文化解决纠纷“和”的思想的积淀,其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降低了法院的司法成本,符合司法效益的原则。从我国司法体制的架构来看,调解在基层法院承担着绝大多数民间纠纷解决的职能。

因而,在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对人类历史经验进行总结,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伦理精神,辩证地诠释其思想精髓,合理地吸取其精神内核,并对其进行充实与超越,最终确立我国现代法治的伦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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