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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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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职能,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县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推行“网格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消防工作组织规范化、监管有序化、责任明晰化、宣传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今年,全县所有乡镇都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年、年和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上述目标。

三、工作体系

“网格精细化”管理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将辖区划分为“大、中、小”三级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将辖区所有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实现三级网格无缝对接,单位、场所一个不漏。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全新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部门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县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构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日常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三)构建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由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村(居)委会,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

(三)构建以片区、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由社区(村)工作人员、村民小组负责人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区域内的消防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乡镇“大网格”职责。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督促中小网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区域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对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村居(社区)和片区、村小组“中、小网格”职责。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区域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认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的法定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向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经常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扑救。

五、监管分工

(一)县政府各部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政府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消防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九小”场所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

(三)综治办。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监办。乡镇安监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主要负责辖区“九小场所”和村居(社区)的监督管理,指导警务区、警务室专兼职消防民警做好责任片区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级分包制度。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大网格”,乡镇分包“中网格”,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深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社区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制度。各乡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制度。乡镇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村居(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各行业部门、乡镇、社区(村)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按照上级部署,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社区)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八)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各乡镇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设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中心,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兑现、经费保障、举报保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宣传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大力普及识别火灾隐患的知识,切实调动公民参与监督消防安全、发现身边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合理确定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确保举报奖励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依托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时值班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服务队;各居(村)民委员会配备1-2名治安消防协管员,成立由保安、巡逻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各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公安派出所明确一人分管消防工作,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警务区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警务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主要用于表彰在网格精细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从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乡镇、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消防经费保障由本级财政负责,维持本乡镇、行政村(社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分级考核奖惩机制,县政府对各乡镇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负责对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县公安局负责对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长抓不懈,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紧盯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特色民宿等新兴业态,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4、紧盯铁路公路隧道等消防监管薄弱环节,督促主管单位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紧盯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逐户排查检查,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家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严防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6、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加大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各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要组织对特色小镇、“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报告辖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电动车治理。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3、电气火灾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4、生命通道治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为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

(三)夯实基层基础

1、推动我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辖区消防工作。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作用。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2、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取水口改造。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参照德惠市做法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消防供水建设相互衔接的通知》要求,按照“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今年改造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

3、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按照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一并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4、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行业单位宣传。各部门要在开展行业监管的同时,加强行业系统内消防宣传工作,自内部网站添加播放消防宣传片和消防宣传标语,免费发放行业消防宣传挂图,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2、农村社区宣传。依托我镇文化站,建立多功消防宣传室,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和学习体验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农村广播“村村通”,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针对鳏寡孤独老人、偏僻农村村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3、提示警示宣传。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广大群众有针对性地提示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4、消防安全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村、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组织分辖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2、坚持精准施策。各村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分阶段、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3、严格监督执法。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没有发生重特大交通、消防和民爆安全事故,事故总量有所下降,确保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事故发生总量有所下降。今年1-11月全区共发生安全事故3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死亡3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伤37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94.6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二是安全执法得到明显加强。公安、交通进一步加强了对客运场站、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了路面执法管控的力度和密度,同时还完成了对镇街的道路交通安全委托执法工作,乡村道路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民爆物品管理更加科学有序,消防工作和民爆物品的监管和使用得到进一步强化。三是隐患整治力度得到切实增强。区政府和各镇街、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做到隐患排查有专人抓,整改落实有专人管,已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落实。四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各部门、镇街之间的配合协调进一步加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举措,为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存在的问题。近段时间以来,我区连续发生了几起交通安全事故,小的消防民爆物品事故也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还不容乐观,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当前,进入岁末年初,生产和运输比较繁忙,大型节庆活动较为集中,历来是水陆交通、消防、民爆物品事故多发期。昨天,在安全检查中,我们看到个别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安全防范、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到位,企业责任的主体意识还比较淡薄。

深刻剖析目前全区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个别镇街、部门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完全落实。尽管我们制定了很多制度规定,但坚持和落实得不够好,部分单位甚至流于形式,个别领导和少数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重利益、轻安全的现象,安全管理出现了一些死角和薄弱环节。二是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基础条件依然薄弱。前段时间,区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全区水陆交通和消防、民爆物品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共排查出隐患200余处,虽然区政府已制定了整治方案并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但整改落实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分部门监管、查处力度还不够。个别监管部门、个别镇街没有严格按要求深入基层和被监管单位检查,特别是对广大农村仍然存在漏管失控的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安全意识普遍淡薄。部份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危及安全的行为普遍存在,水陆交通和消防民爆物品安全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整改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及时。部分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没有认真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督促整改不够彻底。六是机动车非法载人、载客问题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自用船舶等非法载人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一方面严重干扰了运输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这些运输工具安全系数低,驾驶这类车船的人多数都未经过正规培训,技术技能低下,不懂交通规则。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赔付能力差,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同志们,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必将迎来新一轮的人流、物流、车流高峰。因此,各镇街、各部门必须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建设平安江津,促进和谐发展”的高度,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促进全区安全工作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构筑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

(一)道路交通方面,必须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是要重点强化路面的管理和监控。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的安全工作,加派人员,落实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和派出所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路面管控,加强设卡定点检查和巡逻检查。特别要针对客运流量、流向的特点,科学调整一线岗位民警,将警力重点投向场镇客运集中地、事故多发地段、长途客运线路、农村公路,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机动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场镇赶场天、学校开学放学时,各镇街、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客运企业要科学调配运力,学校集中的地区要实行错时放假制度,以保证运力和运量的基本平衡。各镇街要加大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组织镇街干部、交通、农机、派出所人员加强镇村道路的巡逻检查,确保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二是要重点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真正做到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和预案“六落实”。对隐患没有排除的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对病危桥梁,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前要严格落实“三限”措施,委托有关专家进行安全鉴定,抓紧推进维修整治工作;对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通行客运班车;对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依法停运。同时,要重点抓住驾驶人员和运输企业两个关键环节,严格把好“车门”、“站门”两个关口,对屡次违法、屡教不改的驾驶人员和运输企业,依法吊销营运资格。

三是要重点抓好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整治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创新管理上求突破,针对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科学制订防范措施。组织警力加强路面巡逻,严格执法管理,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私家车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效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对农村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机动车和机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是要重点加强企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落实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运输市场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对从业车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全过程的动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设计、建设、经营、养护等单位的道路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避免产生新的道路安全隐患。

五是要重点落实制度措施的完善和执行。交通部门要认真组织运管、路政,大力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治,严格资质审查,把好运输市场的准入关,要精心组织好车辆检测工作,加强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有车单位搞好车辆的二级维修保养。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强化对通车道路路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治方案的要求一一落实,对一时难以排除的要立即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其他防护设施。各部门要按职能要求,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形成完善的道路监管体系,确保道路交通的平安、有序和畅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车站的运政安全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准上路,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不准动车。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严把站门关,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准出站。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必须完善突发灾害事故条件下的通行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督办,严密监控,督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客运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基础台帐,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分管人员、驾驶员和车主。

(二)水上安全方面,必须严格强化五项措施

一是要强化源头管理,做到标本兼治。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以客渡船、旅游船、危险货物运输船为重点,对重点水域、码头严防死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制订有关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锈蚀、破断等隐患和不能满足安全系泊要求的地锚、钢缆、锚链等设施,要立即督促业主更换或加固。对易发生失控事故的重点船舶必须24小时监控。海事、船检机构要把好企业资质、船舶质量、船员资格“三道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准进入水上运输行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坚决不准参加营运;对不符合资格的船员,坚决不准从业。

二是要强化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区交通、安监、海事、港航、水文、气象等部门要与镇街加强联系,做到水上信息通讯渠道的畅通,确保水文、气象信息及时传递到位。水文、气象和防汛部门对恶劣水情,要适时预警信息,缩短周期。海事部门要通过GPS等信息手段将水文、气象信息及时发送到每一个船舶终端,根据水情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影响程度,及时实施禁航管制。

三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区安监、交通等部门要督促水上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和运用安全管理知识,加强企业硬件、软件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坚持渡船首班开航报告批准和签字发航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预防和隐患整改,使企业的安全管理真正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要强化现场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区安监、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要按照各自职责,全方位、全过程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坚持每两个月一次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和通报制度。要加强长江干线、支小河流的渡口、码头的管理力度,及时督促各水上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五是要强化机制建设,及时处置险情。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我区水情特点,结合各段水域、不同季节的实际情况,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水上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实施。

(三)消防安全方面,必须牢牢把握五个关键

一是要抓好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做好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作用,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实行群防群治。要抓好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充分做好冬春两季森林防火的各项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二是要抓好危化品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冬春两季分别是消费性使用、生产性使用石油、天然气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高峰季节,是石油、天然气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场所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的高发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根据执法权限开展联合执法,对不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要给予严肃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气站要立即责成整改。消防部门要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三是要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区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单位的具体指导、检查和监管。区公安、城建、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和场所,不得发给相关证照,已经发放的,要及时清理和整顿。

四是要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门为主体,企业专职消防队、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和城镇社区消防保安员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积极参与,全面覆盖城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我区已经出台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明确了各镇街、管委会在2008-2010年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已有部分镇街、管委会建立了消防队伍,配备了消防装备,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壮大多形式消防力量。

五是要抓好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演练。近期我区将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演练,以增强应急反应、部门协调、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储备应急物资,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做到依法治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不断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真正做到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树立新时期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民爆物品安全,必须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思想认识的程度要高。民爆物品具有杀伤力大,破坏性强等特点,一旦失控漏管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近年来,全国各地在这方面出的事也不少,教训十分深刻。今年以来,区公安部门对全区民爆物品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涉爆单位近200家,涉爆人员675人,发现安全隐患27起,落实整改24起,暂停涉爆活动3家,查处涉爆案件6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各环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大家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涉爆案件发生。

二是隐患排查的力度要大。全区民爆物品成员单位必需严格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积极构建全方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网络。同时,要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我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出问题。

三是规章制度的执行要硬。全区范围内凡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得到彻底整治的涉爆单位一律停止爆破作业,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涉爆单位必需报经区公安局治安部门严格审查同意后,每天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炸药雷管用量并报告具体作业情况,各派出所要每天安排专人对辖区所有涉爆单位开展巡查,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是工作职责的落实要真。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制发全区民爆物品管理系统操作提示指南,以规范和指导全区涉爆单位通过民爆物品管理系统更好地实现对民爆物品的流向全程跟踪和监控,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民爆物品失控漏管,确保事情有人落实,工作有人推进,切实强化对民爆物品的监管。

五是涉爆人员的管理要严。涉爆岗位是特殊岗位,必须对涉爆人员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公安机关要定期了解掌握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表现及家庭状况,对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坚决不准上岗;要加强涉瀑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管理更加规范,确保机制更加完善。

三、加强领导,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以安排的落实代替行动的落实,以方案的落实代替实际的落实。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位班子成员、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干部职工。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监管,从严执法。区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要更加注重对日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要加大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地区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导、严格销号。对隐患不整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部位要派驻“一对一”监管督查工作组,加强监管。

(三)强化值班,严格督查。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节假日及重特大事故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应急值守情况的检查,对值班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同志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确保实效。有关单位要下大力气加强水陆交通消防暨民爆物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在全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全力推动、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入”的社会化宣传大格局,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充分利用楼宇电视、公益广告牌等新媒介平台,特别是利用全区人群集中地方的电子屏,根据季节、节假日等不同特点进行全天候滚动播出水陆交通消防暨民爆物品安全常识。发动全区各镇街、社区和水陆交通消防暨民爆物品安全重点单位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宣传印刷品的发放,使全区上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近两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但是,在个别行业(领域)仍有较大的问题存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各种不确定安全因素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㈠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更好的将当前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展下去。

㈡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做好有效防范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大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整顿、整治、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人性化管理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大于天、重于山的位置,高度重视每一个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尽心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㈡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有担当安全责任的领导分管安全工作。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有人抓有人负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1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建立的,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车间班组以及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但要向镇政府、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还要向员工做出安全承诺,要建立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要求、考核奖惩等事项,形成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逐级、逐层、逐岗位、逐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建筑业实行安全履职保证金制度,项目开工前要向镇安委办(安监站)申报,同时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缴纳5000-20__0元的安全履职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经考核退还部分或部分保证金,对不缴纳保证金、不签定安全协议的,不得开工。

三、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㈠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制度和员工安全信息卡制度。

㈡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月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扎扎实实消除安全隐患。当前,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施工、高空作业事故的防范;抓好企业用电管理,每月24日前专项整治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并形成整改记录,汇总上报镇安委办,同时,要按照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监管缺位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㈢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要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每年参加安全管理、劳动技能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安全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做到“应培尽培、持证上岗”。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和新进人员等其他职工也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本人安全信息管理。要进一步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安监、劳动、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分行业、分层次、分岗位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素质教育,拓展培训覆盖面。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处罚。

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两年来我镇已有21家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今年任务将对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的创业进行复审,其他企业完成30%的创建任务,另外对华电、江鹤集团等企业进行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准申报要求严格,高危行业(领域)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㈤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每年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疾控中心),建立健全职工档案(一人一档),作业场所检测100%完成,安监等部门将对其从严监管,依照有关规章予以查处。

四、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㈠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全镇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进行专业应急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评估,要建立台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五、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

㈠严格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确保社会保障、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设备更新等资金投入到位。

㈡建立员工社会保障机制。每年为每个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切实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㈢加大防护设施设备投入。安全生产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人是首要因素,而安全生产主要是靠人去防范、去预防,搞好安全防范显得非常之重要。各企业一定要花资金、花气力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凡是从业人员都要因岗配备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保险带、安全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等设施,要确保从业人员作业安全。

㈣强制淘汰老化生产设备。企业必须使用国家规定标准的生产设施设备,一定要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注明商标、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等证件,并收藏保管好,不得使用非标设备,也不得超期使用老化的设备,更不得购买别人淘汰的设备。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闭。

六、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㈠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一票否决”、责任事故追究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等制度。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而且要带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因监管督查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㈡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发生较大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㈢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实施规定上限的处罚。企业发生较大伤亡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