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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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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委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委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召开动员大会。

4月5日下午,我委召开全委机关干部自查自纠阶段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有关文件精神,使我委全体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重要意义,明确作风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并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

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查找剖析问题。要求机关干部、委属各股室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问题。重点查找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原因,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四、多种形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

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顺利进行,我委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征求各界群众对发改系统干部作风整治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机关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意见箱及举报电话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举报电话:。

五、建立专项台账,逐一销号整改。

根据多方征集来的意见,我委建立了专项台账,对所有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销号”整改,问题整改到位。

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自查自纠效果。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上推下卸、推诿扯皮”等“中梗阻”现象,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作风表现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隐性顽疾,有效解决“慵、懒、散、拖、推”难题,着力营造令行禁止的政治环境、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和开放宽松的营商环境,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以行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令不畅问题,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服务上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问题和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执法不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选择性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作风飘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

(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拖拉、敷衍搪塞、效率低下,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而不及时办理;对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担当、不作为,遇到难题怕担当、不表态,等上级拍板。

(三)服务群众方面。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打太极”“踢皮球”,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

(四)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方面。行政审批改革不彻底,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率不高;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差、效率低,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办事仍需“多跑腿”;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执法不公的行为。

(五)其他影响政令畅通、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中梗阻”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从6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

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各部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整治所列问题,全面排查“中梗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7月10日前,将部门问题清单和股室负责人个人问题清单报局效能办,以便汇总上报至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要对照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集中精力抓好整改。

(三)专项治理阶段(8月15日前)

各部门要针对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做表面文章致使工作流于形式,甚至掩盖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完善整治措施,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底前)

对集中整治发现和暴露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在教育、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于8月25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效能办。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整治“中梗阻”是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负责抓好本部门的整治工作。要切实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周密安排,精心实施,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3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以全省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真正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开放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民政各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和资金、因灾损毁房屋补助资金、优抚安置补助资金、各项社会福利补助资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等);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群众举报的相关事项。

(二)检查对象:各乡镇民政办。

(三)时间安排: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一月内完成,分3个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

民政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张斌任组长,殷云海、吴世友、孔祥玉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民政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内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乡(镇)、村、户等,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到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

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针对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民政办对涉农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解决,立即整改。如有整改不及时或措施不利,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涉嫌情节严重或犯罪的,绝不姑息,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乡镇村屯,实地了解落实情况,真正把好事办好。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6篇

一、突出“两项重点”,找准整治突破口。为避免整治行动成为一阵风,走过场,分局采取明查暗访、受理督办、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方式,坚持查效问责常态化、督导整改制度化、日常管理规范化,时刻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

(一)突出改进作风抓督查。一是开展作风专项明查暗访行动。分局充分发挥监察、督察和各业务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队伍纪律作风、厉行节约、依法行政、服务效能、履行职责等方面的专项督察;坚持把明查暗访作为重要手段,延伸监督范围,强化监督力度,聘请多名特邀监督员,适时对全区干部职工“庸懒散奢”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6月以来,分局督察队围绕庸懒散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察行动,暂未发现有关作风问题。二是建立作风问题常态通报制度。分局通过投诉、网上办事大厅、暗访、民主评议、民生热线等民意诉求渠道,广泛收集单位和个人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定期汇总,及时处理,查实后发出《作风问题整改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高度重视上级转办或通报批评的作风问题,及时查办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将对相关单位直接领导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二)突出高效履职抓整治。一是治“庸”提能。分局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基层规范化建设活动,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培养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为目标,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监管执法能力,力促履职到位,重点解决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走样变形,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处理业务工作漏洞迭出,领导力或执行力比较差,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等突出问题。二是治“懒”增效。分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网络监管责任制,将工作细分到股所、岗位、个人,使之目标明确,职责分明,进度可控,奖惩有据,促使各单位自我加压,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主要解决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得过且过、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三是治“散”正风。分局明确规定上班考勤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和去向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督察队的查纠作用,坚持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或玩牌等问题及时进行追责。四是治“奢”促廉。分局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履职、高效履职的主动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限制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加强对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的管理,重点解决铺张浪费,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用公款旅游、高消费等奢侈行为。

二、采取“两项措施”,增强整治实效性。分局准确把握整治庸懒散奢的基本方向,突出针对性,大力畅通监督渠道,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确保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大力畅通社会监督意见反馈渠道。一是设立多种诉求方式。分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邮箱,按照“五个一”模式,即:悬挂一个征求意见箱、聘请一支工商特邀监督员队伍、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集中测评、形成一套监测制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二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各基层工商所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主动听取监管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和基层单位对工商部门机关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回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梳理归纳,深入剖析原因。

(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分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述责述德述廉等形式开展问题讲评,全面查找单位和个人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和表现,力求找准、找全、找实;查找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向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并通过单位网站、办事窗口或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二是制定参与测评计划。分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参评计划,如向区行评团汇报自评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及建议,根据整改要求,开展边评边改;协助区纠风办对到分局办事窗口办事的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登记窗口上线“民生热线”,结合上线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处理情况,对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测评。

三、健全“两项机制”,探索整治长效性。分局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预问责制和绩效评价制,构建治理庸懒散奢的制度体系,营造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形成治理庸懒散奢的长效机制。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以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提高农民建房供地北和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建房要求,切实解决民主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已农转用5.8亩农民建房用地,供地率达90%以上,落地率达50%以上。

2、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达30%以上。

3、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作。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农民建房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8日——4月6日)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具体开展这项工作,确保此次行动出实效。

2、制订实施方案。出台《坞根镇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村。

3、召开动员会。动员镇机关人员、各村及相关部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全镇转而未供农民建房用地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衔接情况,应拆未拆老屋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核对。对清查出来的情况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工作难易程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突出落实阶段(4月7日——11月10日)

各村、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开拓思路、镇村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做好规划调整、项目报批、政策制定、村庄整治、供地开工等相关工作。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农转用5.8亩农民个人建房问题进行梳理,落实具体责任人员,重点解决存在问题,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农民建房涉及的土地收回和调换工作,对区块未落实到户的尽快予以落实。

2、制定相关政策。在市制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出台农民建房具体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统一的集体土地拆迁政策,完善拆迁安置政策体系,推进农民建房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

3、开展“应拆未拆”村庄整治。到11月初,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农民建房与“应拆未拆”老屋整治相挂钩。各村要加大应拆未拆老屋的拆除力度,考虑成片老屋拆除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保障农民建房用地的需求。通过应拆未拆老屋的普查,结合村庄整治工作,确定拆除对象,各村要确定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达30%以上。

对各村拆除率未达30%以上,村主要干部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镇确定7月、10月为全镇拆除月,将组织力量对各村未完成目标任务集中拆除一批,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镇年度对村目标考核。镇驻村综合联系人要确定一名驻村,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完成应拆未拆老屋任务,并做好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的拍照、材料汇总工作,做到及时上报,在11月初务必完成任务。

4、抓好转而未供农民建房用地,落实具体责任人,制订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供地率达90%,落地率50%以上。

5、抓好“三规”衔接工作,把“三规”衔接工作列入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来抓,贯穿行动的全过程。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各村要把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土地规划相衔接,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农保调整及安排用地指标时,把农民建房作为重点的民生工程予以保障,优先考虑已缴纳土地复垦费的已建房屋调整。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1、对照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检查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

2、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3、对活动中出来的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并作为各村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要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镇纪委要做好本次活动的督查牵头工作,镇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协调镇各办、各部门开展工作;温峤国土所要做好用地报批,“应拆未拆”老屋拆除和“三规”合一衔接的具体工作;坞根规划所要做好规划审查报批,配合做好“三规合一”及“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等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要做好河道整治规划配合工作;镇综治办要做好相关的维稳工作;镇财政所要做好本次活动的资金保障;镇社会发展办要抓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农民建房工作专题行动顺利推进。

2、创新方法,优化服务,确保专项行动出实效。结合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要努力减少审批环节,城建规划所和国土所要落实专人负责报批,及时集中精力、时间、人力到实地现场办公解决。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供销之干”,把“改革之弦”绷得紧紧的,把“问责之剑”举得高高的,把“担当之责”压得实实的,以治庸强担当,以治懒强服务,以治怠强落实,紧紧围绕我县“六大提升”目标体系,不断增强担当的意识、服务的本领、落实的功夫,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和问题,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认清方位方向,治庸混强担当。重点整治政治意识不强,贯彻上级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搞复制粘贴,不研究,不挑担,不担责,不冲锋,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在乡村振兴中扛起供销之责,重塑“背篓”精神,在深刻领悟“两山”理念发展内涵,打“强富美高”新**中勇立新功。

(二)立足主业主责,治懒散强服务。重点整治群众观念淡薄,对服务发展不肯上心、不够专心,不把服务当任务、反把服务当“包袱”,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效率低下甚至设置障碍变成“中梗阻”等问题,督促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为上导向,精研服务之道、精施服务之策,助推生态农产品价值转换通道,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在深刻领悟“两山”理念发展内涵,打“强富美高”新**中砥砺前行。

(三)坚持创业创新,治懈怠强落实。重点整治执行力不强,执行决策部署和上级交办任务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不当“老黄牛”甘当“慢蜗牛”等问题,督促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提振干事创业新状态,自觉搭建起干事创业的舞台和比学赶超的平台,在深刻领悟“两山”理念发展内涵,打“强富美高”新**中争创一流。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31日)。召开践行“十个必须”助推作风建设突破动员部署大会,对作风建设突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对照指标体系和保障措施,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常态实施(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按照既定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定期进行集中会办,及时传达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了解掌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半年考核(2020年7月)。结合乡村振兴大突破目标任务,综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通报情况,每季度对作风建设突破项目化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全局作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相关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兑现(2021年1月底)。本年度结束后,要根据各季度考核情况,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较差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讲政治的高度加以对待,引导和教育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守纪律、遵规矩、顾大局、敢担责的意识。

(二)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践行有关制度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以良好的姿态带动本单位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促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