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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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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为加强领导,*建管局成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区建管局局长

副组长:*区建管局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监站,丁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镇建管站和施工企业应相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整治重点及依据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和落实,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验算、审批及现场监督,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

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213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工作准备。各镇、各单位根据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布置,并将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区建管局。

第二阶段(4月—9月):具体实施阶段。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各级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的。

第三阶段(10月—11月):整改提高阶段。各级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并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交流,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12月):验收总结阶段。12月份我局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实际效果。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新的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实现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扳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防尘系统。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高度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阴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山提升和放矿山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对顶不稳固的采石场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议案。

(四)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1、必须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凡在我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的小型采石场必须要有矿山开采设计,并要有能够反映本采石场实施的“三图”即矿区范围地质地形图、采剥(开采)工程平面和剖面图。凡原没有的一律在年内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补做开采设计,完善“三图”并经过评审通过。“三图”一律上墙。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对边坡稳定进行监测,对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后才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整治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采用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整治重点和要求,结合企业存在的不足和特点,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方案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县安监局安监一股。

(二)企业自查和整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县安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的每一个生产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岗位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5月底以前报县安监局一股。查出的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县安监局全面督查。6-8月县安监局要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督查,按方案要求对各非煤矿山企业的整改情况逐一督查落实,全面完成各企业的整改任务,等待市安监局的抽查和验收。

(四)检查验收。县安监局于10月中旬对各非煤矿山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市安监局于10月底对我县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安监局年底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既是改善企业安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矿山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矿山企业要把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这次整治将矿山数量多、安全隐患突出、矿山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企业概况

我公司是一个集采选还原铁粉于一体的企业,现有员工两千余名,总资产4.4亿元,辖三个矿区,矿石储量4876万吨,下辖6个分公司和一个合资企业。现已形成“铁矿石—精矿粉—超纯矿粉—海绵铁—一次粉—二次粉”和“精矿粉—超纯矿粉—超纯超细矿粉—橡塑同性粉—橡塑异性粉—磁性材料—橡塑材料制品”两大产业链条。主要产品有:铁精矿粉、还原铁粉、橡塑磁粉等共三大系列十余个品种。

20*年全公司生产精矿粉29.9万吨,上缴税金11672万元,上缴费用5342万元,两项合计共上缴17014万元,为全县利税大户。2009年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工作总体思路:“模拟市场学邯钢,适应市场求生存,确保安全增效益,提升质量占市场”。从2月份起我公司一、二、四分公司矿山和尾矿库相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市、县安监部门复工复产验收,陆续开工恢复生产。1-11月份我公司生产原矿47万吨,生产精矿粉18万吨。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精矿粉销售价格大幅度下跌,矿粉市场低迷,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但在安全投入上仍未打折扣,1-11月份共投入安全费用715万元,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公司健全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其它领导为副主任,有关部室及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职责明确,分工明细。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下设安全科,安全科下设安全组,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09年我们以建设安全标准化为目标,以安全教育培训为手段,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措施,以隐患排查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责任追究,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公司认真贯彻2009年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专项整治工作的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的平稳进行,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部署、发动、宣传阶段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根据市、县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公司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李广健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09年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方案周密、职责分明,制定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检查内容、整治方式和步骤。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组成员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认真开展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工作,公司于2月28日,召开全公司车间主任以上领导动员大会,并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积极响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动员会逐级传达,并周密安排和布置。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板报、标语、报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全体职工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使所有干部职工都积极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的活动中来。

(3)安排部署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明确规定为:按照“分公司自查自改,总公司全面跟踪督查”的方式,各分公司先以班组、车间自查,安全科全面排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对各分公司矿山、尾矿库全面跟踪督查。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重点都做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和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第一阶段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时间为一个月(2月)

第二阶段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时间为两个月(3-4月)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时间为六个月(5-10月)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时间为两个月(11-12月)。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根据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特点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我们着重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排查整治:

(1)井下采掘作业中的工程质量、通风、现场险情、爆破作业。

(2)提升运输中的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挡、钢丝绳、设备检测、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查记录。

(3)局部通风中的局扇位置、风筒漏风、挂置不规范、循环风流。

(4)采场管理不规范,作业程序不标准、顶板检查不到位。

(5)重点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不健全。

(6)民爆管理中领取、使用、登记、临时储存、清退。

(7)井下防排水、防火。

(8)矿山排碴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安全防护措施。

(9)尾矿库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

2、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阶段

(1)深入现场摸底排查

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亲自带领安全、生产、技术人员深入一至四分公司井下和地面、选场车间、尾矿库等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所到之处都一一进行仔细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根据排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安全检查,不放过每个工作面和每个工作环节。公司机关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排查和督促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确保了每个生产单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

(2)认真整改消除隐患

通过两个月的自查摸底整改,公司领导和部室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41次,共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16项。对一般性事故隐患,现场责令生产单位负责人,当场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实行“三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下达局部停产通知书三份,限期进行整改。所查隐患全部达到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专项督查分类整治阶段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公司部室和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5-10月份各分公司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和排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进行了分类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整改。

分类整治阶段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56处,分别为矿井通风64处、民爆管理29处、采矿57处、电气设备36处、提升运送20处、尾矿库24处、其他26处。一般问题现场进行了整改,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都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共制定整改方案24个,经复查现已全部落实完成整改。

10月份公司对生产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并对省市县联动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督促整改,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得到巩固,保障了公司的安全生产。

4、“回头看”再检查

在11-12月份开展的第四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中,我们在巩固前三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共排查整改57处。通过第四阶段的再检查,巩固了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绩,为企业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事前隐患责任追究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经研究,决定从9月初到今年10月25日在全市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到10月25日实现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全面建立,杜绝无证照生产行为,获证企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1、重点问题。即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无证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法定条件、要求组织生产,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2、重点产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其中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重点是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具等。

3、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的黑窝点。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1、全面普查辖区内劳动防护用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所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等情况,建立质量档案,并录入产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2、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治,严格查处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3、依法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利用年审、巡查等监管措施,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证后生产条件和能力得到持续保证。

到今年10月25日,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所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区域内基本杜绝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

(三)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在“质量月”期间,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组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二)专项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20日)

各中队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检查,督促工作,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根据关于印发《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考虑合理缺项,标准分为74分,自评项得分为70分,加分项得分5分,合计75分。现将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政策导向(标准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一)组织领导。 (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1、根据市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顿的总体要求,二0 0九年十月十六日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尽快进入开展阶段。(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结合本辖区实际,二0 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研究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向县卫生、公安、工商和经济部门等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报请县政府,2010 年 2月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了2010年全县药品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召开了四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阶段性。在会议上总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果,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二)、部门协作(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4、2009年4月29日,印发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的《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联合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形成了整治合力。(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根据《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促使我县药品、保健食品县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011年2月23日,印发了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的《县医药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6、2009年12月11日至22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带领技术监督科、办公室等科室的相关人员对我县义齿生产加工行业县场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对全县义齿生产加工县场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以后发展方向有了初步的掌握和了解,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三)、产业结构调整(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7、县经济局根据县医药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对发展制约的环节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了县医药工业发展基本思路及措施。

(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8、(缺项)

9、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师资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2009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须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提高准入门槛,有效地提升了县药品经营零售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标准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四)、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标准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0、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了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方式销售假药专项行动。(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严厉整顿违法药品广告行为的过程创新监管,探索药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在行动中,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广告案件移交率为100%;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传播媒体。(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2、在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中采取对货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要

100%进行追根朔源,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五)、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标准分7分,自评得分5分)

13、在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辖区内药品县场经营非药品动态,2009年和2011年分别两次制定并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两次阶段性专项行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14、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15、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16、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严格处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六)、药品生产监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7、(缺项)

18、(缺项)

19、县内有一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县药业有限公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期派驻一名驻厂监督员,对其购进原料、投料和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所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0、(缺项)

21、(缺项)

(七)、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3分)

22、自2008年开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2011年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特殊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23、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内未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4、在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八)、药品购销渠道管理(标准分6分,自评得分5分)

25、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9年和2011年分别印发了《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违法购销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6、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净化了县县药品县场。(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27、以GSP重新认证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为契机,加强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

并分类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九)、(缺项)28---34项

(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标准分9分,自评得分9分)

35、制定了《2011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了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6、根据《2011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保证了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并生产使用的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7、(缺项)

38、(缺项)

39、制定了对基层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指导方案,并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标准分10分,自评得分分)

(十一)、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3分)

40、2009年制定了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41、应急演练计划,但未开展应急演练。(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0分)

42、并开展了应急培训工作。(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3、制定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规范》,规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流程,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44、(缺项)

45、上级部门配发的不良反应监测基础设施正在调试,即将交付于使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三)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6、根据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卫生部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47、制定了药店、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培训方案,县卫生局聘请护理学院老师分两次对县所属60多家村卫生所和200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用药培训,并得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对所属各医疗机构发放合理用药培训电子课卷,要求各单位自行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48、积极响应省卫生厅合理用药检测和评估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县医院已经安装合理用药检测评估网,县医院是二甲医院(三甲医院启动检测评估二甲暂时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将开展合理用药检测评估工作。(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四)、药品电子监管(缺项)

四、宣传与信息工作(标准分7分,自评得分7分)

(十五)、安全用药宣传普及活动(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1、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方案。(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52、下乡镇、下社区、下学校,多次组织开展了宣传用药安全的讲座、公益活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六)、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53、各相关部门定期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信息。(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4、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编发了9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5、同时在在报刊、杂志上多次刊登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五、责任体系建设(标准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十七)、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4分)

56、为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年初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保障药品稽查分局等各部门独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为劣专项行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6000元专项资金投入到宣传及专项检查中,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十八)、检查评估工作(标准分6分,自评得分6分)

57、(缺项)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建管函〔2014〕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4年5月至11月开展全县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照《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13〕10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建管函〔2014〕98号)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回头看”,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检查方式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严格施工现场管控,强化现场技术指导和管理,有效防范脚手架体系及塔吊等起重机械整体坍塌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实施范围、领导组织和职责分工

(一)实施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经研究,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强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章怀担任,安全科全体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章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县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对2013年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脱节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展开“回头看”,督促建设各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事故隐患整改。

2.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展开“回头看”,推动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准入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国家、省对其参建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质。

2.从业资格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入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工程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现场执行情况。

4.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5.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深基坑支护、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环节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6.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专项整治以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下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份。将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县住建局将在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要做到全覆盖。检查要留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跟踪督办。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

将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住建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回头看”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源头治本,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强化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建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在*年的基础上下降2%的目标。

三、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

(一)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以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的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宽棚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装卸坍塌、隧道冒顶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吊篮、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其中: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以房屋建筑为主,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2.铁路工程建设:以新建、改建铁路为主,重点是西南地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工程建设,特别是长大隧道和高架桥梁工程项目,以及既有线路的重点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3.公路工程建设:以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为主,重点是山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别是长大隧道和高架桥梁工程项目。以及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项目。

4.水利工程建设:以新建、在建水利工程为主,重点是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5.电力工程建设:包括列入国家、地方计划内的火电、水电和核电建设项目。重点是大、中型水电建设工程,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的水电建设工程。

上述未涵盖的内容,由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其施工特点进行细化。

(二)深化专项整治的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安全监管局,下同)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地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中央建筑企业具体落实。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2.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中,以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3.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建设工程中,以长大隧道、高架桥梁和铁路铺架为主,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4.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中,以小水电工程为主,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5.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工程建设中,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6.中央建筑企业:结合所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负责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7.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实施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方案和有关具体实施意见,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和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中旬,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建筑企业应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和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年深化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应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地方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应制定相应的监督、指导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4月中旬~9月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本行业(或部门)、企业所有的建设工程,直至最基层单元--项目部(作业队),并按要求开展隐患和"三违"行为自查及整改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检查和指导。

检查阶段:10月~11月上旬,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中央建筑企业总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对已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

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特别是要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探索建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加强政府对村镇建设安全和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肃安全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绩效。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是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源头政策治本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要全面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加强村镇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管理等经济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并落实到建设、施工等责任主体上,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要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重大风险的防范,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三)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力度。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要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市场参与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对不符合或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或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施工、习惯性违章和"三违"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建筑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要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管理和施工作业、防范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应成立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支持、配合、协调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依据本行业(企业)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应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又要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以日常工作代替专项整治。要在落实工作责任、难点攻坚上下功夫,真正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抓深、做实、做细,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深化专项整治期间,及时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属地)的联系,了解和掌握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