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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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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商贸、旅游、校园、农林水、能源、森林防火及建筑陶瓷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四)道路交通 。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五)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七)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八)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九)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一)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二)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三)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四)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五)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十六)建筑陶瓷。重点检查涉陶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外委施工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制定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是否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对窑炉是否按要求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煤气发生炉停产检修是否到位情况,生产各环节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及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要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计划,列出时间表,制定任务书,把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省长“6.1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5.24”食品厂中毒较大事故、“6.13”较大事和“6.13”天然气爆炸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力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建党100周年全街道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4日至7月25日

三、整治分工

1.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和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运营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住房建设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4.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5.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场所、其他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问题。

6.农业农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器具违法违规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污问题;农村沼气池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7.水利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河道、水库、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问题。

8.工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隐患。

9.校园安全、文旅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场所安全和文化企业、旅游场所、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迅速、准确、及时、有序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要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治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药品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分管领导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XX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XX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镇乡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财政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分管领导和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委会负责,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职责确定。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它事项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健康发展和各项粮食工作顺利进行。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对此我们有充分的认识。为了切实抓好全市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及时成立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成员实行包片负责制,带队对所在单位进行督查。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夯实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粮食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局按照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订了《市粮食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对粮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专门部署,让大家明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并认真按照《方案》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做到了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有始有终、善始善终。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2次,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方案及预案1个,下发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5个,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1次。

(三)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粮食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市粮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全市粮食行业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市粮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明确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涉粮企事业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四)细化整治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局属单位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治标准,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患,坚决做到对隐患的“零容忍”。同时,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细化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积极推进各阶段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各项重点措施的落实,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林牧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消委《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创建“平安机关、平安行业”为抓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工作安全和产业安全,维护林牧系统的安全稳定。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消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对消防工作具体抓,切块负责;各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经常抓,对消防工作负全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一)排查整治范围。本系统内机关办公场所,重点林业生产区,畜牧业生产和监管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6年4月25日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25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动员,明确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职”、“一岗双责”,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关办公场所、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检查,以条线组织,切块检查,包干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基本技能的培训,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认真组>!

各单位对在此次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消防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上旬)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并通报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大安全、大稳定”的管理理念,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认真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今年和,、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省政府召开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认真汲取中铁十八局引水工程施工工地生产安全火灾事故教训指示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打赢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开始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

至,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且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县政府将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前,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完成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大排查大整治,至,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要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县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济发展、交通、水利、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对道路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车站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公路等单位与。

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济发展、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检查整治工作,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参与。

由林业公安部门开展对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强化措施,整改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硬措施: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安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年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方案请于月10日前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联合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详见附件1)于12月18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总结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措施,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使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六、主要任务

(一)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市、县二级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确保所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到位。

(二)严格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经贸部门负责排查直属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教育行业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单位的检查;文化部门要开展对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民政部门要开展对养(托)老院、福利院的检查。各单位在检查中,要针对社会单位是否办理相应的行业手续,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督促各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出台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导上述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要联合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月底前,部署开展对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边施工、边生活、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排摸工作,对排摸出的“三合一”场所,要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2)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将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县域,要上报当地政府,并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整治完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政府将视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五)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号)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并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对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报当地政府、消防大队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双方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明确载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随意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并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县政府将对本地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六)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本地县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台消安委[]2号),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凡是今后发生亡人火灾的地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