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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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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3010901

我国于2006年2月,自2007年1月日开始在上市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计量属性上最大的变化是公允价值的应用。在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就有包括“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等十七个具体准则中引入和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1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1.1公允价值准则不够完善,部分概念界定不清

大范围引入公允价值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成立的一大亮点,但是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当时并未形成一项独立的具体会计准则,而是分散在涉及的相关准则中。2012年的公允价值征求意见稿更为清晰细致,它详细定义了公允价值,并对于其适用范围做出了规范,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正式引入了“计量单元”(unit of account)概念。但是对于涉及的一些关键名词概念仍散见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某些概念完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翻译是否妥当仍然需要进行斟酌考虑。此外,在很多计量细节方面的规定还尚待完善,比如入账价和脱手价哪一个应用于计量日的计量、所谓的计量时间是不是计量日、“最小计量单位”该如何确定等。

1.2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仍不够成熟,公允价值难以取得

应用公允价值计量与活跃、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公允价值进行发展所需要的市场条件必须是活跃的、成熟的。如果市场不健全,不活跃,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制,则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就无法公允计量。相对于西方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并不理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2)我国最近几年处于通货膨胀时期,物价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也会体现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3)公允价值很多是运用在金融工具上,而我国的金融工具市场化程度不高,当交易市场不活跃时,金融产品的价格就很难准确得到;(4)我国现有的一些行业如金融、电力、通信等领域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在这些领域中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公允价值很难保证公平公正。

1.3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可操作性差,且计量成本高

目前,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在执行会计准则应用公允价值过程中总体来说很难做到公允。企业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多采用估价的方式,在估价模型和方式在选择上有很大的主观性,不能准确反映其所包含的潜在风险。例如一部分公司采用了估值技术,这与市场价格相比加大了可靠性和公允性的判断人为因素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较大。

在对企业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时,如果聘请专业评估师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计量成本。而且对于企业而言运用公允价值也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审计费用也会随之增加。

上述原因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所以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会出现人为因素的干扰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允价值不公允,而成为了企业用来操纵利润的工具。

1.4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的会计人才也越来越多,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不能满足大范围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

由于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并不成熟,公允价值难以获取,这需要会计从业人员对公允价值的计量的方法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经济环境、风险状况都会引起公允价值的变动,如果没有良好、敏锐的判断力和业务水平,很难准确把握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变动所引起的资产负债等报表项目的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也是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底线较低,就有可能在相关工作中因受利益的诱惑或高管人员的操纵提供虚假信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要求都比较高。

综上,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运用存在至关重要的影响。

2改进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化建议

2.1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准则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基本上是以原则导向为理念。针对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现状,建议公允价值准则选用规则导向,以详尽的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进行规范,尽量减少企业操纵利润的现象,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及可靠性。

我国公允价值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公允价值的计量和信息披露。对于公允价值计量,只有通过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等各章详细对比才能清楚所谓公允价值计量基本要求。建议正式准则出台时,进一步增加其严密性。对于涉及的一些关键名词概念建议除在各具体会计准则中体现,可借鉴国际准则的做法,在准则之后增加附录部分集中反映,以便阅读和理解。对于某些概念的翻译还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斟酌其真实含义,而不能仅按英文意思进行翻译。

我国的公允价值准则在保持与国际趋同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考虑确定一个既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主旨又带有中国特色适合国内市场的清晰概念。

2.2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机制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健全良好的市场机制。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并不健全,为了确保公允价值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计量,需要做的以下几点:

(1)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市场的运行过程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及要素市场,增加市场价格的透明度,引进竞争机制,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公平竞争、有序进行的市场机制,保证市场环境持续、稳定的发展。(2)建立健全价格发现机制。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的准则时,可以在企业和物价部门、交易所等常常应用公允价值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健全价格发现机制,使得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使用者都可以便捷的取得公允价格,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3)建立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督体系。第一,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对评判是否合法的使用公允价值给予定性、定量的依据。由于各个行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相同,可以考虑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标准,让从业人员在应用公允价值时做到有据可依。第二,要完善相关的审计制度,做到会计与审计制度的同步与一致性,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和评判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第三,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做好各个监管机制的建设。第四,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

2.3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可操作性

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计量方法、使用条件、应用范围等都要给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并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确定依据计量方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等进行披露。

2.4编制全面收益报告

全面收益观体现了公允价值的观点,对某些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和损失在表内进行了确认。目前,全面收益表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财务业绩报告的主要形式。

为解决新准则颁布实施以来在的问题,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我国对利润表也进行了相应的改进,2009年6月,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该解释要求企业在利润表中“每股收益”项目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两个项目。

笔者建议在我国财务报告中应该引进全面收益的概念,在编制利润表的同时编制全面收益表,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等)都计入全面收益表。

2.5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后,需要会计人员做出更多的职业判断。例如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大多非常复杂,大量业务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这不仅加大了业务核算的难度,甚至会出现相同业务却相反的会计会计处理相反情况。对此,要求会计人员定期参加培训,使会计人员能尽快的全面了解资本市场、公允价值评估等相关内容和知识,掌握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化先进的会计手段。从而增强自身素质,夯实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以有效地推动公允价值的应用进程。

同时大力加强执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要求树立公正的职业道德观念,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做到真实、不偏不倚。职业道德高尚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Z].2012.

改进建议范文第2篇

这样的矿难新闻,读者恐怕早已熟悉。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多少人伤亡,多少人下落不明,什么官员“亲赴现场”,谁“高度重视”之类,几乎已经成为矿难报道的固定模式。鉴定矿难事故频发,作为一个读者,想提几点建议:

一、不要再用“又”、“再”之类模糊表示频率的副词,让读者搞不清发生矿难的具体次数。建议学习气象预报中热带风暴(台风)编号的办法,称作“今年第×号矿难”;对于事故高发的采矿重点省市,不妨再增加一个“××省(市)第×号矿难”进行报道,让人一目了然。

二、矿难发生次数多,单件事故遇难人数呈上升趋势,而且随着小矿被强制关闭,矿难遇难人数会更加集群化。殒命的矿工人数太多,读者难以记忆和统计,建议以年为单位,将历次矿难遇难人数累加;如果需要,也可加上单月、单地的遇难人数。

三、矿难发生后,哪些领导到场,已无报道的必要。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等,哪儿有事故他们就到哪,大家都是经常谋面的“熟人”,就不要客套了吧。至于矿难发生地领导干部火速到场,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不必特别提及,这些都已不是新闻。

四、发生矿难的矿区是否证照齐全,也可以不作报道了。过去,不具有合法手续的采矿容易发生矿难;而今,证照齐全的矿区有些甚至是重要矿区,同样接二连三发生矿难,而且常常是重特大矿难。几纸证照已不是矿难的“镇邪符”,即使是很不具备采矿条件的矿区,同样能够获得相关证照,读者对手读、证照等“软货”已失去兴趣。

改进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检察建议;改进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民政治生活日渐民主化和公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我国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正受到来自不同价值标准的评判。同时,在国家法治建设向前推进和制度更迭时期,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在机制构建和实践运作方面的不足也在日益显现。本文力求通过检察机关启动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对这些问题做出探讨。

一、行政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来讲,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在实践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明确

目前规定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只有上文所述的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这两部司法解释作为规定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但从实质内容上看,两部司法解释规定得都不够细化,比较粗疏。虽然《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对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形做了规定,但是在提出程序上却没有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的签发是否需要审批、反馈期限是多久、法院采纳与否的相关机制,都没有进行规范,这无疑给各地的实践工作造成了困惑。而《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也只是提示性的规定了人民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是否按照人民检察院具体案件提出的检察建议,依职权提起再审程序,要经与人民检察院协商一致后才能决定。但是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回馈机制等也均无具体规定。仅有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导致在实践操作上产生了很多的混乱。

(二)人民法院对检察建议的认识不一致,造成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法院的对待态度各有不同,无法统一

作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权适用手段的一种,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以发出建议的形式敦促人民法院对于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自行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其不同于抗诉程序具有的外部监督的刚性特质。事实上,是将是否启动再审程序的决定权交与人民法院掌握。虽然,这种相对柔性的监督方式更容易将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是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和促进司法和谐的检查监督权的适用,但是有的人民法院却认为,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于法无据,只是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当成是一种工作参考,是否采纳、如何采纳、采纳多少都无关紧要。

(三)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标准不一致,也造成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对检察建议不能统一适用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对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形做出的规定包括:人民法院原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原裁定确有错误,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案件;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再审的庭审活动违反法律规定案件以及其他情形。由于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标准不一致,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对《规定》所指的“其他情形”的案件,根据实践中不同的情形作出各种补充性规定,使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同级人民法院在确定行诉讼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上差别很大,从而影响了再审检察建议的统一适用。此外,在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程序上、文书格式上也不统一,法律、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造成实践中各地检察院的操作也千差万别。

二、行政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完善

将行政诉讼检察建议这种检察监督的方式制度化,首先是将其法定化,从立法层面和程序层面对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的检察监模式予以完善。

(一)立法完善

结合司法实践中以行政诉讼检察建议推进检察监督权的适用的现实问题,在立法中应当着重考虑下列问题:

1、将行政诉讼检察建议制度作为我国检察监督权适用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通过立法予以法定化。

检察机关在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复杂疑难的行政案件诉讼数量不断上升的社会背景下,要做到灵活运用不同的检察监督方式以应对不同性质的行政案件,全方位、多方面维护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将行政诉讼检察建议这种检察监督权的体现用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固定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手段之一,并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只有这样,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才可以将检察监督这种外部监督形式转化为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形式,不仅轻松地转化为法院内部监督程序的启动,更是将检察监督与审判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弥补了现行法律空缺的同时,及时纠正法院内部监督难以发现的错案,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也可以收到更好的法律和社会的效果。

2、在现实操作方面通过立法对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加以规定。

包括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发出方式、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书的格式、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书的审批程序以及反馈机制等分别进行规定。作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权实施的一种法律监督方式,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应当区别于检察机关发出的其他检察建议书,通过具体的操作性规范可以改进由于具体操作方式、程序不明确,地域、形式不同,内容不规范而造成的现行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的法律权威性不高的现状。

3、通过立法确认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

对于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的效力也要通过立法予以确认。由于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在法律上并未被明确规定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部门行使检察监督权的监督方式,所以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强制力和约束力,对于接受检察建议的法院来有选择是否接受的主动权。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的适用,主要依靠的是国家法律的权威,或者说是依靠检察建议本身的说服力。一般来说,行政诉讼检察建议作为行政检察监督部门检察监督权力的延伸,是以法律监督机关的名义发出的,应该具有较强的威慑力,但是检察机关对同级的审判机关发出行政诉讼检察建议,拘于在立法上并无明确的程序规定,也无具体的适用范围,法院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不会接受检察机关的再审建议。填补这种立法上的缺失,将使得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的效力进一步强化,也不会继续妨碍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业务不断发展。

(二)程序完善

将行政诉讼检察建议这种检察监督的方式制度化,加强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程序规范也是极为重要的。在行政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程序完善上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1、法律规定可以由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做出错误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发出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立即受理案件,并认真研究组织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在人民法院收到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后至提起再审程序间,必须有一定的时限限制。没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将检察建议退回检察机关,并应制作采纳检察建议反馈记录,以跟进案件的审理。尤其不能以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作为行政诉讼相对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2、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而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应与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启动的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区别。人民法院接受再审检察建议应当按照内部启动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主要是针对人民法院的内部纠错。在对行政案件进行再审过程中,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的,应该裁定中止法院裁判的执行,然后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如果认为原裁判没有错误,则应做出书面意见反馈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

3、人民法院应该开庭审理采纳检察机关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后启动的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行政案件,为进一步监督再审程序的诉讼活动,还应于开庭前通知发出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参加庭审,并将具体行政案件的再审审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出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再审的审理期限一般而言也应该为三个月为宜,审结期限也应该通过立法予以确定。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裁判没有错误,未采纳检察机关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没有审判监督程序,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人民法院未采纳建议的理由之后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裁判确有错误,必须提出抗诉的,仍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继续由外部监督形式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创设和适用为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工作通过权力的制衡和外部的监督有效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加大了审判的纠错力度,也为行政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虽然在实务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其仍然囿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原则性而导致行政诉讼监督范围的不确定性以及行政诉讼能监督缺乏可操作性、检察机关参与诉讼方式的单一性、时间的滞后性等诸多现实问题。故而要想使得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权能够充分行使也实非易事。本文通过对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手段之一的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论述。提出其在实务中的实践问题,阐述其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权的内在关系,提出创制好、适用好、发展好检察建议的监督模式对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权进一步推进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何家弘:《当代美国法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3]沈宗灵:《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

[4]陈兴良:《法治的使命》,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

[5]江伟:《民事诉讼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改进建议范文第4篇

摘 要:针对目前全文搜索引擎的检索效率低,引擎提供的检索帮助不够完善的实际情况,结合并借鉴诸多检索网站的优点,提出了将检索帮助置于显见位置、普及和改进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引入分类体系、对搜索引擎的信息来源网站进行主题分类、增加同义词的检索帮助以及引导用户参与设计检索帮助等方面的改进建议。

中图分类号:G2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2)03-0031-03

收稿日期:2012-05-06

作者简介:冷玥(1990-),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学生。研究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随着以百度、Google为代表的全文搜索引擎在人们生活中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人们也提出了在使用全文搜索引擎进行检索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其中,检索效率低,需要全文搜索引擎提供更加有效的检索帮助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1 全文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

全文搜索引擎是真正意义上的搜索引擎,全文搜索引擎的数据库是通过一个叫“网络机器人(英文为Spider)”的软件,将网络上的各种链接自动获取大量的网页信息,并按一定的规则分析整理而形成的。全文搜索引擎的“网络机器人”是一种网络上的软件,遍布Web空间,能够扫描到一定IP地址范围内的网站,并沿着网络上的链接从一个网页到另一个网页,从一个网站再到另一个网站去收集网页资料。全文搜索引擎的“网络机器人”为保证收集到的信息资源最新、最全,还会再回访已抓取过的网页。“网络机器人”收集的网页,还要由其他程序进行分析,根据一定的相关度算法进行大量的计算建立起网页索引,这样才能添加到索引数据库中。平时看到的全文搜索引擎,实际上只是一个搜索引擎系统的检索界面,当用户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搜索引擎会从庞大的数据库中找到符合该关键词的所有相关网页的索引,并按一定的排列规则返给用户。

综上所述,全文搜索引擎的原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从Internet上抓取网页。利用“网络机器人”系统程序从Internet上自动收集网页,自动访问Internet,并沿着任何网页中所有的统一资源定位符爬到其他网页,再经过多次过程重复,并把爬过的全部网页收集起来;其次是建立索引数据库。利用分析索引系统程序对收集起来的网页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取有关的网页信息,通过复杂大量的计算,算出每一个网页针对页面内容中及超链中每一个关键词的相关度,再由这些相关的信息建立起网页索引数据库;最后是在索引数据库中搜索排序。当用户输入关键词搜索后,利用搜索系统程序从网页索引数据库中找出符合所输入关键词的全部相关网页。因为全部的相关网页对所输入关键词的相关度已经计算出来,并对结果进行了优化,然后再由页面生成系统将搜索结果的链接地址和页面内容、摘要等有关内容呈现给用户\[1-3\]。

2 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存在的薄弱环节

目前,全文搜索引擎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其功能也越来越强大,但仍然存在着检索效率不高的问题,虽然一些搜索引擎和一些具有检索功能的网站设置了检索帮助,但通过分析研究发现,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也有很多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受控较弱,很难从一个完整的分类体系的角度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检索帮助,也可以理解为很难将用户的检索范畴限制在想要检索的信息存在的范围内,用户需要在返回的海量信息中寻找自己真正需要的信息。整个网络就是一个超级大型的信息资源数据库,而且无法用一个完整的分类体系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分区,用户依然需要经过对信息资源内容进行筛选,如果用户面临的信息资源来自较大的范围,就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在浩如烟海的大型信息资源数据库中进行信息的筛选。因此可以将思路锁定于寻找一种可以缩小检索范围的检索帮助之中,从对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的分析研究中发现,对其检索帮助进行改进和完善是必要的和可行的\[4,5\]。

3 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的改进建议

经分析研究,针对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并借鉴诸多检索网站的优点,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进行改进。

3.1 将检索帮助区域置于易见位置

在分析研究过程中发现,几家常用的全文搜索引擎的帮助选项都位于页面的下方而且没有用显眼的标志进行标记,用户一旦遇到了问题,很难发现可以求助于搜索引擎本身,而帮助中的内容,比如说选择检索词的原则,模糊检索的可能性等等,他是和用户的检索工作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因此改进检索帮助应该包括让用户可以很容易地获得需要的帮助。目前,很多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都不知道搜索引擎存在专门的检索帮助链接,只能凭借经验进行搜索,这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现象,也应该是检索帮助的改进方向。

3.2 普及和改进高级搜索

对于全文检索来说,合理的限制越多,返回的信息量越少,需要进行筛选的时间花费的越少,检索效率提高的也就越多。但同时发现,用户很难全面地想出足够多的限制词来修饰自己想要检索的信息资源,高级检索的存在则是从信息资源的形式角度提出限制的可行方法。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有用户想检索军事坦克的内容,若是单纯输入坦克,返回的内容可能还包括玩具坦克的介绍,那么利用高级搜索,他就可以选择过滤掉玩具坦克有关内容的检索结果,减轻自己筛选的负担。同时,也可以对检索帮助的功能进行完善。比如说从更多的角度提供对检索内容进行限制的条件。目前的检索限制条件还是比较少的,尤其是无法启发用户从检索词表达的具体内容上对检索词进行改进。

3.3 在全文搜索引擎中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

从信息资源进行分类的角度来看,建议使用预先编制的控制词表来提供全文搜索引擎的检索帮助。这是由于控制词表一般根据资源的整体和使用需要来进行设置,是根据检索系统全局使用的需要建立的辅助方式,尽管在形式上与传统的叙词表相类似,传统的叙词表没有控制词表那样苛刻。在检索时,检索系统先将用户的检索提问和控制词表匹配,通过控制词表中的同义词控制来进行检索。该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概念检索,并利用相关检索词的优化来选择帮助,其缺点是该系统目前还没有真正实现自动化。但同时可以看到,现在的分类网站采用的分类体系与传统的分类法是不同的,更加适合于处理网络信息资源。以前百度所作的检索帮助改进尝试,更多的是想用传统的办法解决现在的问题,因此建议应该基于现在流行的网络分类法来整理全文搜索引擎搜集到的大量信息资源,也可以借鉴垂直搜索引擎的做法,先将用户常用的信息资源集中的领域进行重新的组织,对于表达同一主题的信息进行集中,经过处理后,使得用户输入的每一个关键词都能对应特定的结构化的处理结果。如果真实现了这样一个检索帮助体系,用户可以根据给定的分类,观察自己选择的检索词在整个分类体系中的位置,以及它的上位类、下位类所对应和囊括的概念是否与自己的预期相同,以便从检索词实际表达的内容角度调整检索词。如果返回结果偏多,可以从下位类中选择相应的合适词进行再次检索,如果返回的结果偏少,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可以适当选择之前关键词的上位类进行检索。

3.4 对搜索引擎信息的来源网站进行分类

如果用统一的分类体系对搜索引擎上的信息进行分类存在困难,也可以考虑在规模较大的搜索引擎上对信息资源的来源网站进行分类,分类的依据是网站的信息主题。比如说,起点网就是提供网络小说相关信息的网站,智联招聘网就是招聘信息的网站。这样,用户可以考虑直接在这些网站中进行站内搜索,避免了在搜索引擎中进行犹如大海捞针般的信息检索;同时,这种方式也可以看作从大的集合方面将搜索引擎的信息进行分类。用户在进行信息检索时,这种分类方法会帮助用户划定检索范畴,提高检索效率。

3.5 增加基于同义词的检索帮助

现在的搜索引擎在同义词控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如果不能从技术上实现同义词之间返回结果的完全相同,可以从检索帮助的角度,提供基于同义词的相关检索。比如说检索“手机”和检索“移动电话”返回的检索结果是不同的,而在以“手机”或者“移动电话”作为检索词的检索中,都没有将其他表示这一概念的词作为相关词条提供给用户。这种现象可能导致用户获得信息的不完全。如果在检索帮助中加入必要的同义词作为相关检索词条,很可能会为用户提供有用的启示。比如说,自己选择的检索词是不是已经不是表达这一概念的常用词?是不是有更好、更专指的词可以表达这一概念?基于同义词的检索帮助是用来弥补搜索引擎当今设计中的缺陷,有助于提高用户检索的质量,保证用户检索的效率。

3.6 用户参与设计检索帮助

3.6.1 收集用户反馈,为用户编制某几个主题的分类检索帮助或者类叙词表检索帮助

个性化搜索引擎概念的提出,将搜索引擎应切合用户需求的理念植入了引擎设计者的设计过程中。因此应根据用户的使用需要来设计引擎,但是用户的需要千差万别,很难用一个通用模式顾及到所有用户的检索需求。在设计检索帮助的过程中,可以将有着相同检索热点的用户归为一类,为这一类用户编制其经常进行检索主题的分类检索帮助或者类叙词表检索帮助,笔者认为类叙词表处理会更具健壮性和实用性,因为它可以同时提供主题和分类检索,在进行网络检索的时候,主题词应该比分类词来的更加直接,但是分类主题词表编制的难度也较大(范围缩小,实用性增强)。在此类检索帮助的形式上,可以借鉴百度曾经利用过的检索帮助的形式,在检索页面的一侧提供分类体系,也可以借鉴淘宝网的检索帮助形式,即在检索下拉列表框之下直接给出分类建议。

3.6.2 用户参与编制检索帮助

可以模仿百度百科和百度文库的方式,由经常检索相同主题的用户为这一主题提供检索词条甚至编排分类检索帮助(实际应用中,分类词表的编制可以不严格,分类能有效描述检索需求即可),也可以实行检索词条共享,用户将自己检索时用得比较有效率的词条与网友共享,适当的时候替代现在广泛使用的相关检索。同时,由专业人员设计的检索帮助可能无法覆盖检索的各个领域,由用户参与检索帮助的编制,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得检索帮助分领域深入下去,并能紧跟用户新的需要进行调整,满足更多用户的检索需求。

3.6.3 协助用户形成检索互助小组,实现检索优劣势的互补

在用户的反馈中,能体现出其对事物认知的特点,也可根据这种特点进行检索帮助,按认知类型将用户分类,互相借鉴检索词条,实现互补。依据用户的搜索记录,针对用户进行二次甚至多次检索的检索方向,根据用户的认知特点。比如说有些人喜欢从总体上描述一个概念,而不善于将概念细化,而有些人恰好相反,只能将概念具体到一定程度,不会从大的方向上来把握检索。将这样的两个小组结为互助小组,用户可以分享检索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弥补自身的不足。可以说,这种形式是检索帮助由系统设定算法向人际交流的帮助形式进行的过渡。毕竟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直接,希望这种方式也能成为一个检索帮助可靠的改进方向。

4 结语

从目前的全文搜索引擎检索帮助的分析研究中发现,检索帮助确实能在帮助用户提高检索效率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还有提高的余地,尤其是全文搜索引擎在检索的时候受控较弱,在检索帮助中提供一定的受控方向是必要的。在此过程中,可以着重考虑如何才能协助用户划定一个合理的检索范畴,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能很好地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检索帮助。在思索检索帮助的改进时,传统的信息组织理论,包括分类法、主题法等在解决网络信息资源组织的种种问题时依然是可以借鉴的。因此在以后的实践中,还要重视传统信息组织方法的利用,让信息组织方法与时俱进,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更多的思考,并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的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 徐海燕,刘勇.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及发展趋势\[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25.

\[2\] 赵力.网站全文搜索引擎技术的初步研究及应用\[J\].科技信息,2009(11):32-33.

\[3\] 赵淑梅.全文搜索引擎技术\[J\].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12-14.

改进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金管理;企业;重要意义;现状;改进建议;分析

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谋求生存稳定与高效发展的过程当中往往需要应对各种各样的挑战。诸多变动性因素的相互作用使得企业所处的整个生存环境变得异常复杂,由此而带给企业的既是机遇,同时又是挑战。很明显,在企业应对诸多市场变动性因素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不具备良好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不具备系统化的资金管理水平,那么企业的发展势必会受到大量的限制与制约。以上分析从企业应对市场挑战的角度给出了资金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意义。那么,当前企业资金管理存在怎样的问题?以上问题应如何改进呢?本文就针对以上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一、企业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1.企业资金管理意识仍较薄弱。部分企业管理层对于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资金时间价值观念也未能够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得以体现。通俗来说,企业在资金占有量较高的时候不对其进行系统规划与管理,在占有量较低的时候又无法规划、无法管理,对于占有资金的使用始终缺乏一种长期性的行为意识。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当中,企业自上之下工作人员对于产量及产值的关注过高,产品研发与销售阶段的潜在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机制,导致潜在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占据了企业大量的资金,发展堪忧。

2.企业资金管理方式仍较传统。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行为不断扩大与延伸的背景作用下,企业资金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然而部分企业始终缺乏一个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小至各经济业务活动,大至各子公司经营管理信息间的流通机制并不完善,潜在风险进一步扩大。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传统的资金管理方式无法实现资金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应用,企业在面对资金缺口的情况下频频采取向银行借款的方式弥补漏洞,由此导致企业因借款而产生的财务费用逐年扩大,资金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企业资金管理改进建议分析

1.强化企业资金管理意识。企业应当由上至下树立资金统一观念的思想模式(这种资金管理模式同时适用于非集团企业及集团企业),重视对现金流量的管理与控制。特别是企业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当中,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不能单单局限于提供年度现金流量表之上,还应当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定期编制相应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与使用规划。针对大额现金流入与流出业务进行严格的核对与控制,确保企业在任何正常发展及投资行为背景下仍然能具备与此类大额现金流入/流出业务相对应的支付/偿债能力。在此基础之上,企业还应当引入风险管理意识,特别是针对企业计划投资项目展开风险事项评估,确保由投资该项目所引起的风险能够始终控制在可承受限值之内。

2.提高企业资金集中化管理。大量的实践研究结果向我们证实了一个方面的问题:集中化资金管理模式的引入与应用能够较好的辅助企业对资金链进行合理完善,在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最大化前提下确保企业战略方向与战略计划的可调整性。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在于:在企业资金集中化管理模式作用下,企业能够依照自身发展情况对各个子账户项目中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归纳与集中,强化企业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进而在企业内部构建一种资金项目相互之间的平衡模式。一来可以有效控制财务成本,二来可以显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增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灵活性。一般情况下,我们将企业在正常生产运营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原料采购、燃料采购、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各类经营费用所学的周转性资金称之为流动资金。企业必须确保流动资金的充裕性,以备不时之需。这也就是说,企业在流动资金存入银行并选取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应当优选流动性与安全性较好且信用级别较高的理财产品,一方面确保企业流动资金的随去随用,另一方面也确保流动资金投资收益高于活期存款收益。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资金管理是市场竞争大环境下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企业在谋求稳定生存与发展的过程当中必须以资金管理有效性的提升为切入点,藉由资金管理引导经营管理、藉由经营管理引导建设发展。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导致现阶段部分企业发展受阻的最根本因素在于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缺失与漏洞,合理解决此类问题对于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而言有着重要作用,本文所提出的几点建议希望为相关工作人员所借鉴并采纳。

参考文献:

[1]田 硕 车延杰: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与企业资金配置机制研究.[J].长白学刊.2010.(02).113-115.

[2]秦志敏 赵治业 靳琳等:成长型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管理调研及启示——来自辽宁省成长型企业的证据.[J].财经问题研究.2010.(11).110-115.

改进建议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国库支票;模式

一、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行会计核算制度限制而无法得到执行

根据“银行不垫款”的支付原则,集中支付行自上而下的内控制度及会计核算系统不允许 “先付后收”垫款支付的方式在其核算系统中出现,因此国库资金支付并未按规定的模式进行。实际情况是,行收到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凭证后,不是垫款立即支付给收款人,而是汇总当日支付笔数和金额,编制《申请划款凭证》,先向国库清算资金,而后才支付给收款人。这样导致凭证传递环节多,国库资金支付时间长。

(二)支付行为游离于金融法规之外,日常监督缺位

行的支付行为仅受《协议》约束,行不执行垫款支付协议,财政部门往往持放任态度。而人行国库对行不执行垫款支付、延压财政和预算单位支付令的行为因缺乏行政执法监督的依据也无法处理。

(三)财政资金支配权的转让与法规相悖

《预算法》第四十八条、《国家金库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国库资金支配权分别属于同级财政。集中支付模式下,《协议》将国库资金支配权转让行,行凭其印鉴制作《申请划款凭证》支拨国库资金,这与《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不符,也与“谁的钱由谁支配”的结算原则相悖。

(四)资金运行时滞催生“第二国库”

为解决国库资金清算在途时间长的问题,基层国库、财政部门采用了一些变通做法,催生出“笫二国库”:一是允许财政在行开立资金账户,存放国库支付的周转金。二是默许零余额账户上存放余额。目前,受清算瓶颈限制(县级国库是支付系统的间接参与者)和基层同城定时、定场次清算现状的限制,在行不执行垫款支付的情况下,行每天营业终了前实收国库拨入款项后,把国库拨入款贷记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自身的会计账务平衡,导致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放余额。

二、建议引入国库支票,改进国库集中支付的模式

(一)国库支票简介

建立在实时清算基础上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发达国家运行情况良好,其中美国以国库支票为载体的国库支付模式较为典型。国库支票是由财政或预算单位签发的、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的见票即付的支付工具。2003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了《21世纪支票交换法案》,该法案将国库支票(U.S.TreasuryChecks)纳入支票管理序列。

为提高支票的清算效率,《21世纪支票交换法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支付清算工具――替代支票(SubstituteChecks)。替代支票是国库支票被截留后转换成电子影像提示支票的纸质复制品,在法律上等同于被代收银行截留的国库纸质支票。替代支票由代收银行制作并发往国库作付款依据。

(二)采用国库支票可解决当前国库资金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库支票通过影像传递,可较好地解决国库凭证传递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加速资金清算。二是国库支票由国库集中付款,可取消行集中支付业务,财政资金支配权不再让予到行,也不会产生“第二国库”。三是国库支票纳入支票序列依法管理,可解决当前国库支付凭证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国库支付行为。

(三)采用国库支票,改进国库资金集中支付的具体建议

1. 确立国库支票的地位和用途。一是将国库支票引入《票据法》管理范畴,在支票管理中增设国库支票种类,对国库支票的要式、签发、付款、背书转让、追索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以国库支票取代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和授权支付凭证,将国库支票确定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下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载体。

2. 建立国库支票使用的外部环境。一是国库应成为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目前县支库仍为间接参与者),实现国库资金实时清算,不受目前同城定时、定场次的清算模式制约。二是实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实现国库支付信息和替代支票的横向传递。三是取消行集中支付业务,取消财政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库资金集中支付。

3. 使用国库支票完成国库资金集中支付。一是财政将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额度和预算单位的授权用款额度通知人民银行国库,国库据此监督财政支出。二是财政或预算单位在用款额度内,直接签发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为收款人的国库支票,收款人到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收款。三是商业银行接收国库支票后,制作成“替代支票”通过横向联网实时发往人行国库。人行国库审核后符合支付规定的,发出同意付款回执,国库向商业银行清算资金,商业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国库支票被拒付的,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向支票签发人追索。

【参考文献】

[1] 王庆柱.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管理学,2005,01:27-30.

[2]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实务[M].北京:中国水电出版社,2004,101-102.

[3] 宋凤轩.西方国库管理制度特点及借鉴[J].经济研究参考,2003,90:31-35.

改进建议范文第7篇

[关键词] 企业信息化;软件系统整合;数据仓库;财务业务一体化、协同化软件

目前,国内的大中型企业大部分都建立了自己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从信息系统的构成上看,主要有财务系统,处理日常的业务的ERP系统,办公系统,辅助生产、设计的控制或工具类软件,电子商务网站系统等,有的还建立了数据仓库系统。应该说企业信息系统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信息化方面的投资回报率是很高的。

许多企业的信息化主管都有这种感觉,感觉企业该上的系统都上了,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实际上企业信息化还有很多的事值得做。不同的企业情况不同,在企业信息化上的做法也不同。下面仅就几个最常见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建议主要分为软件系统整合、数据仓库建设、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协同化4个方面。

一、 软件系统整合

首先,应该做软件系统整合,即EAI。大多数企业的信息化是分阶段进行的。比如先上财务软件,再上ERP软件,又上了办公系统。但软件系统往往是由多家公司开发和实施的,虽说有这样或那样的接口,表面上把几个系统连起来了,但往往存在大量的信息孤岛。这种没有整合过的系统,在各自的范围内都起各自的作用。但是企业的需求是没有界限的,总有需求出现在几个系统的边界上,这种需求往往很难在软件中实现,多家软件公司也往往互相推诿。做软件系统整合的投资很大,国外的经验看,会占到整个软件系统投资的30%~40%。虽然国内的信息化普及晚,企业要求的水准也相应低些,但所占的比例也很高。

软件系统整合的技术有很多,这里主要介绍3个常用的。首先是单点登录。多个软件系统有各自的用户名/口令系统,现在可以建立一套统一的用户名口令,统一存储到一个系统中,这个系统往往采用一种叫做轻量级目录服务的技术。其次是信息门户。信息门户是目前的一种热门技术,它可以把多个软件商开发的系统整合在一个统一的界面里,提高用户访问信息系统的效率。第三是利用EAI软件重新规划和改造系统间的接口,使系统间的访问更顺畅更专业。例如使用消息中间件把多个信息系统连接起来。消息中间件的好处一是使系统互联容易,二是系统间耦合小,即使一个系统临时关闭了,别的系统发给它的信息也不会丢失,别的系统也不用等待这个系统。还有种EAI技术目前正在发展成熟中,叫做业务工作流。它的思路是设立一台业务工作流服务器来调度和管理多个软件系统间互操作工作,定义一些流程来调用多个软件系统来完成一个较长和较复杂的业务。现在的软件商都认识到了,即使软件产品做的功能再强,具体到企业也总有各自特殊的需求。所以一般都发展出了一些开发框架,便于企业或其合作伙伴整合其他系统或开发个性化功能。前面的两种整合分别是界面层和应用层整合,第三种整合是数据层整合,也就是数据仓库建设。

二、数据仓库

数据仓库,可以看成一种软件整合的方式,但由于它很特殊,作用很明显,所以可以拿出来单独说。企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初期,建设者往往很在乎功能,在乎日常的使用,业务系统的软件开发商也是这样。但企业信息系统还有个重要职能不能忽视,那就是为企业积累数据。现在是信息时代,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把握信息的能力很重要。企业要处理的信息一方面来自市场,另一方面来自企业内,而且往往从企业内的数据(如销售和购进数据)可以反应出企业外(市场和供应商等)的一些情况,所以要重视企业数据的积累、保存、分析和挖掘。即使在成功运行了各种软件系统的企业内,企业的高级主管往往还在抱怨“看不到数”。企业决策层需要的数据往往是多个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经提炼后才能够用,原来分散在各个软件系统中的报表或查询无法满足决策要求。

数据仓库是一种特殊的数据库,它从各个系统抽取数据,从企业决策者需要出发,把数据按多个角度建立模型,使数据使用者能够不受限制地取到需要的信息。如果一个需求需要很复杂的计算才能得出,比如预测下个月销售量,那么这被称为数据挖掘。

数据仓库的数据特点一是全,包括各个软件系统中的数据;二是久,一般保存多年的数据;三是快,专门为查询快设计;四是活,可以多角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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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业务一体化

国外和国内在财务业务一体化方面还是有差距的。国内企业大多是先上的财务软件,后上的业务管理系统,往往是两家软件公司的产品。把财务和业务系统整合在一起,不是简单的软件整合。因为财务和业务的实际关联很紧,要把两者整合在一起必须要特殊处理。我们知道,国外企业用的很多ERP软件中直接内嵌财务软件。我们国内的会计人员每天录入的各种凭证在ERP系统中是自动产生的。业务系统自动产生凭证的好处主要有两个,一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小和减少重复录入带来的人为错误,二是避免了财务和业务在统计口径上的不一致。为了做到财务业务一体化,从管理上先要统一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一些数据的看法和统计口径,然后要改进软件,主要是改进业务系统。如果原来业务系统具有“自动产生会计分录”功能,那么现在要把它用起来。如果原来业务系统没有这种功能,那么可以参照一些成熟ERP软件的做法,增加这项功能。自动分录的原理介绍已经超出了本文章的范围,它主要是利用一些事先设定好明细科目、辅助核算等自动产生会计凭证和凭证分录。这种改进业务系统的工作量是不小的。如果预算允许和其他条件允许,可以考虑把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同时更换为一家软件公司的成熟产品。需要提醒一句的是,财务业务一体化不仅仅是个软件的升级过程,更多是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加强协作的过程。软件升级后因为两类部门的业务流程的升级没有跟上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例子是不少的。

四、信息系统协同化

相对前面的3个建议,信息系统协同化是比较难理解的,而且要做到这点,需要软件公司更大的支持。企业信息系统协同化是最近几年才逐渐成熟起来的一种做法。所谓协同化,就是把企业管理软件和企业办公系统、个人办公软件等集成在一起。原来的企业管理系统,如ERP兴盛时代,主要的操作者都是企业内的一些核心岗位和核心人员。企业员工个人相对于整个业务系统来说是“渺小”的。而步入21世纪后,随着电脑硬件成本的降低和软件内容的丰富,企业内更多的员工都有了个人电脑。越来越多原来不被管理系统重视的岗位和人员也提出访问系统的要求。企业越来越重视员工个人能力对企业的贡献,希望通过员工间沟通和协作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解决这些矛盾,有的企业上了办公软件。当企业内出现了一个需求后,信息部门先判断这个需求是属于业务系统的还是办公系统,然后决定在哪个系统中实现。如果在两个系统都可以实现,具体谁来实现就有一定偶然性了。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办公系统出现了大量业务性的功能,最终结果是企业内出现不少信息孤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解放思想,让业务系统“协同化”,把办公系统的内容直接加到业务系统中。让死板的业务系统灵活化、个人化、日常化、全民化。有的软件公司尝试把办公系统中常用的人际工作流技术应用到业务系统中,把个人办公系统中的邮件系统、即时消息系统、移动终端访问等技术直接做到了业务系统中,并提出业务系统协同化的概念。

信息系统协同化既是一种软件技术,更多的是一种软件指导思想。目标是打造智能企业,让员工在信息系统的协调下自由有序地工作,获得指导,获得信息,发挥出创造力。

改进建议范文第8篇

关键词:政务微博 突发事件 网络舆情 危机应对

自2010年微博元年开启后,政务微博在促进政务公开、加强官民互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对政务微博的前景一片看好,但在其火热的发展势头之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虚假繁荣”。政务微博作为一种创新式的社会管理方式,在日常运行和危机应对阶段尚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将对政务微博在现实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梳理,并对政务微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1.现阶段政务微博运行中的问题

1.1对待微博态度不端正

尽管政务微博在全国范围内一片红火,但是不想学、不愿学、对微博问政讳莫如深等消极态度在党政机构和公务人员身上也是普遍存在的。部分党政部门和公务人员对政务微博持有偏见,畏难情绪严重。在这种心理的驱动下,或者坚决拒开政务微博,或者单纯跟风开通“空头微博”做做样子。物极必反,对待政务微博态度“过冷”固然不好,但是过度追捧政务微博功效的“过热”做法同样不可取。一些政务微博的管理者在虚荣心的驱使下,通过不正当手段刷 “僵尸粉”,造成政务微博一派繁荣的假象。“过冷”和“过热”都不是党政机关对待政务微博应有的态度。

1.2日常维护不够用心

政务微博的创建只是第一步,日常维护才是提高微博人气、促进官民互动的关键。某些跟风创建的政务微博流于形式,缺乏实质内容,或者夸夸其谈,或者自言自语,面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一概视而不见。长时间不更新、缺少原创性、缺乏互动、一味转发其他微博或者单纯从政务网站搬运内容等“懒汉做法”屡见不鲜。如此一来,政务微博可谓是形同虚设,偏离了设置初衷。

1.3舆论引导功能缺位

政务微博设置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正面引导舆论走向、化解冲突和矛盾。根据诱因的不同可以将网络舆情危机分为两类:第一类的主要诱因在于现实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政府部门的集体噤声或寡言少语导致网民的强烈不满,引发从现实蔓延到网络的舆论大战;第二类的主要诱因在于网络上政府部门的不当回应,由于政务微博的介入导致对一般性事件的讨论升级为网络舆情危机。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务微博理应第一时间做出回应,以诚恳并负责任的态度公布事件进展,以权威消息抵制小道消息,真正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掌握网络舆论的走向。2012年6月30日,天津蓟县莱德商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针对这起重大突发事件,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自7月1日至7月8日只了4条微博通报火灾情况。而该时段,微博平台关于天津蓟县火灾的讨论数以万计,关于蓟县大火死亡300多人的谣言在网络上大肆传播。政务微博面对突发事件的“少言寡语”,面对谣言四起的概不回应,使其处于被动状态,丧失舆论引导权,承担公信力下降的不良后果。

舆论引导功能缺位的另一种表现,就是政务微博的“言语不当”所导致的对一般性事件的讨论升级为网络舆情危机。2012年年初,针对某网友的一条关于三亚宰客的微博,深有同感的广大网友在两天内转发评论四万多次,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声称春节黄金周期间三亚在食品卫生和诚信经营方面实现“零投诉”。这条明显失真的微博立刻引起轩然大波。这一案例中,政务微博不仅没有成功化解舆情危机,反而由于“言语不当”激发了公共事件的二次发酵。

2.政务微博未来发展的改进建议

2.1端正对待政务微博的态度

明确政务微博的定位。在新媒体时代,如果政府部门不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表态,人们就会去寻求其他渠道获取信息,极易造成流言四起进而引发轰轰烈烈的网络舆情危机。政务微博的职能,一方面体现在相关政务信息、与网民适时互动等日常工作环节,另一方面体现在应对舆情危机。因此,党政部门及公务人员应努力积累丰富微博应用经验,赢得民众信任,关键时刻充分利用政务微博这一利器,有力应对舆情危机。

积极利用谨防过度追捧。党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要端正对待政务微博的态度,既不能“过冷”,也不宜“过热”。个别官员要摒弃“微博猛于虎”的落后观念,了解微博时代舆论传播的规律,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加强与网民的互动。过度追捧政务微博的功效而刻意营造政务微博的繁荣假象也是不必要的,“刷粉丝”的行为更是影响党政部门的正面形象。毕竟政务微博只是一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手段,公众最希望看到的还是党政机关踏踏实实地为老百姓谋福利。因此,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需要认识政务微博的积极功能,利用新媒体加强政民互动,但是更需清醒认识自身职责,“线上”和“线下”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2提高政务微博的质量

出台政务微博管理条例。无规矩不成方圆。微博的有序运作离不开统一规范的管理条例。现有的政务微博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管理条例应明确各部门政务微博的命名规则,改变现在混乱的命名局势,方便用户检索和关注,提高政务微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对本部门政务微博的总负责人及信息的负责人等人事制度、对政务信息的时效以及接收用户诉求的响应时效要有具体规定,确保政务微博不成为“空架子”;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

培养专门的微博管理人才。政务微博不同于传统的报纸、电视媒介,它面对的对象是一个更为年轻化、思想更为活跃且易情绪化的群体,依附的载体是一个信息传播速度更快、对互动性要求更高的新媒体。一个合格的政务微博管理者除了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外,还需要掌握一定的微博运作技巧。政务微博的管理者在信息时要摒弃“官本位”观念,避免说教口吻,学会坦诚对话。

加强各方面的深层互动合作。第一,加强党政部门和提供微博应用平台企业的合作。以新浪微博为例,现在已经推出了专门的政府版微博,部门简介、政务网链接、系统内微博推荐等小功能的加入为政务微博增色不少;“政务厅”的设置,更是对平台内所有的政务微博依据区域、领域、人气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方便民众查找;定期的政务微博报告更是对我国政务微博的表现做出了客观总结,提出了改进建议。第二,加强政务微博和传统媒体的交流合作。尽管近年来政务微博发展势头很猛,但是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依旧强大。政务微博受制于篇幅等,对一些问题的研究可能不够深入,与传统媒体的合作有利于挖掘深层涵义。某些省级电视台开通了政务微博解读节目,既提高政务微博的影响力,也有利于提高节目收视率,可谓是双赢之举。第三,加强政务微博之间的互动合作。就领域而言,公安系统微博在数量上及影响力上都远远超过其他党政系统微博。公安系统政务微博和其他政务微博进行互动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对于提升政务微博整体实力大有裨益。

2.3提高政务微博应对舆情危机的能力

建立灵敏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舆情监测是一个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稳定时期亦不容松懈。日常需要时刻关注社会新闻及微博热点,定时上报网络舆情监测结果,以便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尽早纾解,避免演变成舆情危机;建立起突发事件专报制度,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实时监测和上报,紧随网民舆论关注点,有针对性地回应公众的质疑。

建立健全新闻机制,掌握舆论主导权。政府是突发事件处置的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的注意力会集中到政府身上。“集体噤声”“寡言少语”只会将公众从对事件的关注转移到对政府的谩骂上,于解决现实问题无益,只会造成轰轰烈烈的舆情危机,甚至有发酵为的可能。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及时、准确地官方信息,避免谣言扩散,最大限度地化解或减少危机的负面影响。

建立健全媒体沟通机制,全面疏导舆论。政务微博的受众群体虽然庞大,但是比起传统的电视媒体等,在覆盖范围和报道深度上还存在差距。突发事件发生后,多种媒体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可以更有效地编织舆论疏导网络,避免舆情危机的扩大和升级。

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重视细节工作。党政部门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舆论引导机制,重视细节工作。从态度上,政务微博要保持诚恳并负责任的态度,不否认不推卸,三亚市政府新闻办的“零投诉”回应显然是这方面的一个反例;从话语体系上,要避免官腔,采用人性化的表达方式,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3.结语

作为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的一种尝试,政务微博体现出了党政机关顺应时代潮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意愿。由于缺乏经验与制度支持,当前政务微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政务微博正向功能的发挥。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在引导舆论走向、促进官民互动、解决实际问题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运用好、管理好、维护好政务微博,使之更好地为解决舆情危机、构建和谐政民关系而服务。

参考文献:

[1]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R],2014.1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