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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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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强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职责,推动动物防疫工作由临时性安排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转变,由疫情发生后的被动应急处置向完善预案、主动防控转变的关键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等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落实防疫监管措施。

二、建立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指对各行政村负责人,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明确防控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村委主任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行政村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动物疫病防控巡查和测报责任人,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对所辖区域范围及时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巡查监督,原则上每个季度必须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到位。其防控职责是:

1、指导并协助村委会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检查其履行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2、督促所监管村动物饲养场户,完善动物防疫设施条件,落实免疫、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督促饲养户按规定接受动物检疫、畜产品安全检测。

3、协助防疫员建立动物防疫台帐,落实质量可追溯制度。

4、组织对所监管村群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进行防疫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动物防疫技术和疫情信息。

5、发现难以解决的动物防疫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分管动物防疫领导报告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行政村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或免疫密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入侵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职责分工”的疫情防控基本原则,以有效阻击疫情入侵为重点,以截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为关键,以快速彻底封锁除治为保证,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责任落实目标

通过落实各单位松材线虫病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监测调查覆盖率达到100%;涉木企事业单位全部登记备案;异地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复检率100%;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封锁扑灭的疫情防控工作目标。

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

(一)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工作任务

1、疫情调查。每年分别于春、秋两季对辖区内疫情寄主林分开展调查,对枯黄枯死松树进行登记并分析原因,对疑似感染疫情松树进行采样。

2、疫情监测。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松林健康情况进行监测,地块要落实到具体人头,监测间隔期不超过1个月。同时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3、涉木企业登记备案。对辖区内松木及其制品加工、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经营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经营的品种、数量、计划调运情况等相关信息。涉木企业登记备案工作每年年初开展1次。

4、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告知。对辖区内交通、运输、电力、电信、矿业、部队、医疗、科研等部门和机构送达松木及其制品调入复检告知书,并将告知书存根报森防检疫站。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告知工作每年年初开展1次。

5、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排查。对辖区内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树、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异地调入的松树绿化树、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及其制品来源,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异地调入松树、松木及其制品排查工作每半年展1次。

6、相关情况报告。按照《省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及林业局统一部署,按时上报普查、监测、排查等相关数据和材料,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

7、疫情处置。一旦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本辖区,要立即响应,全力配合乡镇政府或林业局开展疫情封锁扑灭各项工作。

(二)森防检疫站工作任务

1、负责制定年度疫情防控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对各乡镇、国有林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对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报送的疑似松材线虫病样本开展分离镜检。

3、负责组织开展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异地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实施复检。

5、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行为。

6、负责向林业局和省林草局报送疫情信息及相关材料。

7、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

(三)木材检查站工作任务

负责检查过往的运输松树、松木及其制品车辆,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凡省外调入的,要登记运输品种、数量、来源、运送目的地等信息,发现异常并采集样本送森防站检验;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调运松树、松木及其制品行为进行处理。

(四)森林公安大队工作任务

负责对各林业站、国有林场及其他单位移送的涉及松材线虫病案件立案调查,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负责衔接县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移送;发生疫情时,负责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治安、封锁和维稳工作。

(五)林业行政稽查大队工作任务

1、负责配合森防检疫站开展检疫检查。

2、负责各类对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树、松木及其制品行为立案调查。

四、疫情防控工作履责认定

依照本方案上述任务分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履责不到位。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市林业局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不力,或者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不力的;

(二)疫情监测调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疫情发现不及时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材料,不按照规定报告疫情的;

(四)发生疫情后,响应迟缓,消极怠工,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不利的;

(五)涉木企业监管不严,异地调入松树、松木及其制品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疫区调入疫木的;

(六)检查执法组织不力,出现违法违规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事件的;

(七)其他履责不到位的情形。

五、认定标准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责不到位,出现疫情发现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疫木监管不严、不按照规定报告疫情及其他相关情形,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追责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督办和追责。

六、督办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林业主管部门予以督办,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规定时间开展疫情调查,或调查监测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或因未及时开展调查监测、调查监测工作敷衍应付,造成未能及时发现疫情,责任区内首次发现疫情发生面积不足10公顷或感病株数不足150株的;

(二)发现疫情后行动迟缓,应急处置工作不力,尚未造成疫情面积增加的;

(三)责任区内涉木企业登记备案和异地调入的松树、松木及其制品排查不到位,尚未造成疫情传入的;

(四)年度内出现1例违法违规跨乡镇以上行政区运输疫木及其制品(含繁殖材料)、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事件,尚未造成疫情扩散的;

(五)超过规定时限3天内未上报疫情信息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七、追责标准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县林业局将予以追责,进行通报批评,对当事人给予行政记过、调离当前工作岗位、免除行政职务处分,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1、因未按规定时间开展疫情调查、调查监测不到位,或调查监测工作敷衍应付,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责任区内首次发现疫情,累积发生面积10公顷以上或感病株数150株以上的;

2、发现疫情后行动迟缓,应急处置工作不力,造成疫情面积增加10公顷以上或感病株数150株以上的;

3、责任区内涉木企业登记备案和异地调入的松树、松木及其制品排查不到位,造成疫情传入的;

3、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违法违规跨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运输疫木及其制品(含繁殖材料)、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产品事件的;

4、年度内出现超过规定时限10天以上报告疫情信息;不按规定报告疫情信息,或故意少报、多报、瞒报疫情信息。

5、限制、干扰、干预、阻碍疫情防治,指使篡改、伪造疫情信息的。

6、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督办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其他需要追责的情形。

八、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

出现履责不到位情况,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追责办法》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林业局将进行督办,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追责,给予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调离当前岗位、免除行政职务等处分;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九、免责

防控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但因非人为原因导致松材线虫病生态事件发生,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可免于追责。

十、附则

1、本方案所称“疫情发现不及时”,是指乡镇(场)首次发现的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死株数)达到一定数量的情形;

2、本方案所谓“疫情处置不力”是指松材线虫病乡镇(场)级发生点没有完成年度除治任务,且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较上年度增加达到一定数量的情形;

3、本方案所谓“疫木监管不严”,是指出现违法违规跨乡镇级以上行政区调运疫木及其制品(含繁殖材料)的情形;

4、本方案所称“不按规定报告疫情”,是指超过规定时限报告或者故意少报、多报、瞒报松材线虫病疫情信息的情形;

5、本方案所称“病死株数”是指因松材线虫病导致的病死株数;“繁殖材料”包括松属、杉属等所有松材线虫病寄主针叶的接穗、种子、苗木、插条等能够进行造林、繁育的材料。

十、防控组织建设

因改革发展需要,县林业局职能科室及人员变动,“县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进行修整。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好发于夏秋季,5岁以下儿童多见。大部分患者可无明显或仅有轻微的临床症状,一般仅需对症治疗,预后良好。极少数病例可有脑炎、心肌炎、肺水肿、弛缓性麻痹等并发症,个别危重患者因多种原因导致死亡。肠道病毒传染性强,容易在学校及托幼机构引起暴发和流行。

2011年手足口病疫情及三间分布情况

2011年我市报告手足口病患者342例,发病率50.69/10万。其中实验室诊断病例24例(EV71感染8例;CoxA16感染15例;其他肠道病毒感染1例),重症病例3例。无死亡病例。

年龄及性别分布:男227例,女115例,男女之比约2:1。发病年龄1个月~24岁。0~3岁发病209例(61.11%);3~5岁发病99例(28.95%);5~7岁发病24例(7.02%);7岁以上发病10例(2.92%)。5岁以下儿童发病308例(90.06%)。

地区分布:疫情波及我市24个乡镇街,发病例数居前5位的乡镇街依次是:新和镇(41例);一座营镇(33例);杏岭乡(27例);康大营镇(19例);山城镇(19例)。

职业分布:幼托儿童67例(19.59%);散居儿童259例(75.73%);学生6例(1.75%);农民1例、其他9例。

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情况

2009年全国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情况:EV71感染47.89%;CoxA16感染31.38%;其他肠道病毒20.72%。吉林省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情况:EV71感染42.85%;CoxA16感染37.66%;其他肠道病毒感染占19.48%。2010年全国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情况:EV71感染52.73%;CoxA16感染27.98%;其他肠道病毒感染19.29%。吉林省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情况:EV71感染37.33%;CoxA16感染37.94%;其他肠道病毒感染24.73%。全国手足口病病原学结果显示,EV71感染比例呈现上升态势。吉林省EV71感染比例呈现下降态势。

手足口病由EV71感染比例较全国及吉林省明显偏低,且没有上升态势。见表1。

2010年重症病例中,81.66%EV71感染,3.73% CoxA16感染,14.61%为其他肠道病毒感染。死亡病例中。92.32% EV71感染,0.78% CoxA16感染,6.90%为其他肠道病毒感染。

2010年全国手足口病重症发病率1.58%;吉林省重症发病率1.07%;梅河口市重症发病率1.58%。

手足口病疫情流行规律分析

手足口病疫情预测预报:手足口病疫情在2008年未列入丙类管理前呈现较低发病水平,列入丙类管理后,报告发病率呈现上升态势,2009年达到发病最高峰后连续两年呈现了明显下降及低发态势,手足口病疫情在没有抗体儿童聚集增多后即会出现一次高发,即2~3年会出现1次大流行。我市已连续两年呈现低发态势,今年截至2月13日,无手足口病病例报告,而去年同期已报告7例。由此分析,2012年手足口病疫情仍不会出现高发。见图1。

手足口病疫情流行规律分析:见图2。

本市手足口病疫情自6月下旬开始出现上升态势,7月下旬开始出现缓慢下降,8月下旬出现迅速下降态势。流行高峰在6月下旬至8月中旬。

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认真做好预防性消毒:要保持手部清洁,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保健人员在晨检时接触不同儿童时应进行彻底洗手或快速手消毒。儿童活动室、教室、寝室等要保持良好通风;对玩具、桌椅等物品及食堂、卫生间、教室、寝室等场所每天消毒1次;衣物、被褥等要勤洗勤晒;每天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发病班级物品必须与其他班级物品分开消毒和保存。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疫病防控;卫生监督;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7-0051-04

收稿日期:2014-06-20

作者简介:李 鹏(1980-),男,湖北长阳人,兽医师,主要从事重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山区武陵山余脉、清江中下游,是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特殊县份。全县国土面积3 430km2,辖8镇3乡、4个居民委员会、154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境内有土家族、汉族、苗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壮族等23个民族,其中土家族约占51%。2013年生猪出栏686 097头,存栏550 588头,山羊出栏552 756只,存栏401 737只,牧业产值2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3.8%。

在2008年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长阳县将原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阳县域畜牧业基础良好,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肉羊生产大县和湖北省畜牧强县候选县。畜牧业作为长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狠抓畜牧业生产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三大重心工作,境内连续八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从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畜牧兽医局扎实履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小反刍兽疫排查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等各项畜牧兽医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1 强化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乡镇也都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2014年初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和《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方案》。2014年2月26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副县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覃高轩同志全面布置了2014年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村干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

1.2 强化防疫责任

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所属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公益性动物防疫工作合同,并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了村组干部的责任制考核,为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1.3 强化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动物防疫费35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105万元,乡镇动物防疫免疫注射“以钱养事”245万元,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经费和免疫死亡据实支付,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财政还配套安排动物防疫经费105万元,县畜牧兽医局安排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55万元。同时县人社局、财政局按70个公益性岗位的补助标准,增加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的待遇。全县用于动物防疫的经费在500万元以上。

1.4 强化技术培训

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全县动物免疫技术操作规程,印发给每一个动物防疫员,每年分期分批对全县动物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提高了防疫员的免疫操作水平,目前,全县绝大多数防疫员免疫操作水平已达到规定要求。

1.5 强化中期督查

春防集中免疫期间, 县畜牧兽医局组建7个督查组,由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154个行政村对春防工作开展督查,看动物防疫组织管理是否到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疫苗储藏是否规范、疫苗和免疫标识发放记录是否真实、免疫操作是否规范、动物免疫病种是否到位、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是否真实规范、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是否健全等,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也对辖区内春防情况开展督查,通过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防疫质量。

1.6 强化知识宣传

防疫期间,县畜牧兽医局印发了2万份《县畜牧兽医局致全县养殖户的公开信》,发给养殖户,同时利用乡镇民情通平台对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国家关于畜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广大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绝大多数养殖户能自觉接受并主动协助动物防疫工作,部分规模养殖户的饲养方式已开始向自繁自养转变,防疫方式也开始由被动防疫向主动防疫、程序免疫转变。

1.7 强化应急值守和储备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坚持24 h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建了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专班。县应急办还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县畜牧兽医局储备了充足的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全县任何地方发生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专班均可在3 h内到达现场进行科学处置。近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应急处置不到位而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的现象。

1.8 强化疫情监测和排查

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全县11个乡镇154个行政村设165名村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员,全县任何地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均可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3月下旬,省、市畜牧兽医局部署防控小反刍兽疫疫情以来,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紧急行动,立即指示由县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牵头,结合春防督查,组建7个工作专班分赴各乡镇开展小反刍兽疫紧急摸排,累计排查规模养羊场(户)645个,排查山羊33.66万只,没有发现异常。4月15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督战会议后,我县再次安排第二轮排查,要求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户、不漏一羊。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

1.9 强化工作考核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全县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集中免疫结束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三个检查组采用随机方式对各乡镇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考核,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县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夏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要求各乡镇立即整改,并于6月初再次组织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春防期间,全县生猪存栏57.72万头,注射猪瘟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猪口蹄疫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羊存栏46.05万只,注射羊口蹄疫37.72万只,免疫密度81.99%,羊痘39.72万只,免疫密度86.25%;牛存栏2.28万头,注射牛口蹄疫2.28万头,免疫密度100%;禽存笼66.13万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66.10万羽,免疫密度99.95%,鸡新城疫66.10万羽,免疫密度99.95%,圆满完成了春季动物防疫集中免疫任务。

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1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在2008年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长阳县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县畜牧兽医局的二级单位,加挂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县动物检疫站牌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1人,其中乡镇派驻人员21人。现实际在编28人,其中乡镇派驻人员14人。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及饲料行业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长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乡镇没有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实行的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人员与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2.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长阳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宜昌市创建全国最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条主线。

2.2.1 层层落实责任 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县所有动物检疫员和协检员都签订了《动物检疫工作责任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全县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考核细则》中,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权重占50%左右。

2.2.2 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 按省、市统一要求,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433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签定了《规模饲养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管责任书》、《规模养殖场(小区)规范生产与经营承诺书》和《规模饲养场(小区)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和《规模饲养场(小区)畜产品安全承诺书》,累计发放养殖档案5 000本,其中养殖档案里印有兽药停药期规定,在全县张贴兽药停药期规定50多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至少每季度对规模养殖场巡检一次,要求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督促规模养殖场开展违禁物自检,规范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确保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2.2.3 严格实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 充分发挥11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和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检验作用,扎实受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2014年,全县累计受理产地检疫7.7万头,其中跨省调运活畜禽检疫2.5万头,屠宰检疫检验动物2.3万头,检出不合格生猪副产品50副,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经常对辖区内报检点进行巡查,对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

2.2.4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 长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职能已划转县畜牧兽医局,但机构、编制、人员正在落实中,还未办理交接手续。全县有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都签订《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责任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屠宰场进行24 h专人驻场同步检疫,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按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2.2.5 认真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从2012年起,国家出台了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长阳县认真落实该项政策,2014年共补助1 166头,共计93 280元。这项政策的落实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贩卖病死猪的行为。与此同时,长阳县积极探索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已在我县磨市镇建立一个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站,计划两年内在龙舟坪镇和大堰乡再各建立一个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站。

2.2.6加强畜牧生产投入品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饲料管理。与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经营责任状,督促建立健全《湖北省饲料经营单位进货记录》和《湖北省饲料经营单位销货记录》,不定期对饲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饲料进行销毁并对经营企业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兽药管理。重点检查有无违禁产品、兽药进货及销售记录是否健全。通过兽药GSP认证的42家兽药经营门店全部建立了《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进货记录》和《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销货记录》。及时查处农业部通告的非法企业和假劣兽药,并将名单印发给兽药经营企业。督促乡村兽医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要求不得购买、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品。目前全县兽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2.2.7 加强动物经纪人的备案管理 根据农业部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长阳县对从事动物及产品营销的人员全部进行了备案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动物经纪人备案登记158人,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158份。

2.2.8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2014年上半年共抽检规模养殖场772个批次,产地检疫抽检330个批次,屠宰(市场)检疫抽检653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在此基础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活动。

2.2.9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每个季度与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城区畜禽交易市场每天派一名执法人员与工商局、经信局一起加强市场巡查。

2.2.10 加大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是将现行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编印了500册,发放给动物经纪人、饲料兽药经营者、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业主;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中心深入到各投入品经营企业、畜产品经营企业、养殖户、动物及动物产品使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发《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县畜牧兽医局致全县养殖户的公开信》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各2万份,发给规模养殖户,并在村委会、集镇、屠宰场、公路交叉路口、畜牧中心办公地点广泛张贴;三是广泛运用各种媒体造势。在长阳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公告,宣讲“瘦肉精”、地沟油的社会危害性,在长阳广场设置放心肉宣传栏,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长阳分会场上设置咨询台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

2.2.11 注重工作痕迹管理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要求养殖场、屠宰场、兽药及饲料经营企业、餐饮业主、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动物经纪人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账、记录的基础上,监管工作中自身也十分注重工作痕迹管理,每次对监管对象检查都有检查情况记录,并经监管对象签字。

3 存在的不足

3.1 动物防疫员报酬较低

长阳县绝大多数防疫员实际当年可支配收入只有4 000~5 000元,有的甚至更少,加上动物防疫员工作程序极为复杂、工作环境差,目前已出现动物防疫员青黄不接的现象,特别是年轻人已不愿意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这种现象单靠畜牧兽医部门已无力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2 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难达到100%

长阳县山多人稀,交通不便,防疫员不多,畜禽强制免疫难以达到100%;部分养殖户对免疫时加挂耳标有强烈抵触情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耳标挂标率难以达到100%。

3.3 养殖档案不够健全

由于规模养殖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认识不深,少数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内容填写不够完整。

3.4 监管体系不健全

由于乡镇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县级监管人员少,鞭长莫及,加上畜产品安全监管面广、对象多,个别地方存在监管死角。

3.5 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养殖者和动物经纪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养殖户没有严格遵守引种申报和落地报告隔离制度,加大了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部分动物经纪人受利益驱动,不主动申报检疫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流动仔猪商贩没有及时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导致其贩运的仔猪发病,甚至引发养殖户原来的牲畜染病,给养殖户带来很大损失。

4 建议

4.1 建立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设立乡镇畜牧兽医机构。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在乡镇级作用巨大,动物防疫检疫、惠农政策兑现、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都离不开,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构性质模糊不清,没有监管执法权,人员待遇差、工作经费不足,迫切需要成立统一的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4.2 建立长效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经费投入机制

基层(特别是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责任重大、工作面广、程序复杂、环境极差,现行“以钱养事”投入机制很难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迫切需要将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月拨付。

4.3 加大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加大县乡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特别是省市级要经常组织县乡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不能只培训主要负责人,每个县每次参训人员不能少于2~3人。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我国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己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经济问题。为此,卫生部于1996年将肺结核由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并列为甲、乙类传染病中的第26号传染病纳入常规疫情报告系统统计上报。江苏省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正式上报肺结核疫情。为探讨肺结核在涟水县的流行规律,现将我县纳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网络直报的2004-2010年肺结核疫情分析如下:

1 资料来源

2004-2010年肺结核发病资料来源于涟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年传染病订正年报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

2 结果

2.1 概况 我县2004-2010年共报告肺结核病人5363例,死亡17例,平均发病率为71.21/10万,平均死亡率为0.23/10万,平均病死率为0.32% 。其中痰检菌(+)2592例(死亡15例)、痰检菌(一)2676例(死亡2例),未痰检95例(无死亡)。

2.2 地区分布 疫情分布于全县三十三个乡镇(办事处),但乡镇间发病率有明显差异,发病率高于80/10万的有河网、蒋庵、五港、南禄、朱码、时码、方渡、梁岔、东胡集等9个乡镇(办事处),多数乡镇(办事处)发病率在52/10万~80/10万之间,涟城镇的发病率最低,为52.81/10万。

2.3 季节分布 全年各月均有发病,但各月发病数基本平稳,3月份发病数最高,占全年的11.45%,1月份发病数最低,占全年的6.10%。

2.4 年龄性别分布 发病人群分布于各年龄组中,但有明显的高峰人群。15岁以下发病人数仅占总数的0.54%,从15岁以上开始上升,55~59岁达到高峰,此年龄段发病人数占总数的11.17% ,此后5O~岁、55~岁、6O~岁、65~岁、7O~岁五个年龄段的发病人数百分比构成稳定在10%以上,从75岁以后发病人数逐渐减少,85岁及以上发病人数仅占总发病人数的0.35% 。发病率居前三位的年龄组为:55~59岁、6O~64岁、5O~54岁。

男性发病3996例,男性发病专率为100.11/10万,女性发病1367例,女性发病专率为38.62/10万,男女发病数之比为2.92:1。男性发病随年龄而增加,从15岁开始上升,50岁后升高迅速,女性以50~54岁发病较多,14岁以后逐渐减少。

2.5 职业分布 职业分布中居前四位的是:农民(占94.83% )、学生(占1.58% )、离退休人员(占0.54% )、家政、家务及待业(占0.52% )。

3 讨论

肺结核在我县常年流行,无流行高峰,发病人群以中、老年男性农民为主,学生发病有上升趋势不容忽视,发病与居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肺结核从1997年纳入常规疫情报告系统后,在我县所有传染病中的发病位次,2004-2010年均排在第1位,成为我县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之一。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把结核病作为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来抓,通过开展卡介苗接种、成立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组织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02年以后,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在我县实施,病人发现率达率达70%以上,新发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

3.1 主要工作经验

3.1.1病例发现是结核病控制工作中一项重要的防治措施,也是结核病防治机构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一[1] 。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行政干预措施,成立了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了医防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做到既职责分明,又密切配合。同时,又规范了各级各类医院转诊和追踪程序,提高了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和转诊到位率。各医疗单位还将肺结核病人转诊率和转诊到位率作为年终考核指标,县卫生局还要求各综合医院制定了各项转诊制度。明确责任人每天到各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检查有无漏报情况,并和奖金挂钩。

3.1.2 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县疾控中心每天浏览大疫情报告信息,将非定点诊治单位报告的病例与专报的门诊信息核对,对3天内未到结防机构就诊的登记者,要求乡镇的防疫医生通知病人尽快到结防门诊就诊,并及时将追踪情况反馈给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痰检点,以方便偏僻乡村病人查痰。

3.1.3 建立完善的督导考核制度,疾控中心每月对各医院转诊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呼吸科门诊日志,放射科登记本、防保科的网络直报转诊情况。检查情况每月在医防联席会议上通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从而确保了转诊和追踪工作,提高了结核病人的发现数。

3.2 在近阶段工作方向

3.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疫情报告、监测管理,及时发现传染源、落实归口管理,使肺结核防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降低肺结核的发病率。

3.2.2 加强肺结核防治网络建设,明确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注意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机构,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加强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3.2.3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农村病例多是我国结核病疫情严峻形势之一,加强农村结核病防控是我们工作重中之重[2]。要把肺结核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如学生)教育相结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形成全民防治肺结核的氛围。

3.2.4 加强病人发现和信息共享与交流。县疾控中心及时将登记的结核病患者的个案信息,包括患者的诊断、治疗管理和转归结果等信息,另外,还包括规划管理的信息,如项目覆盖、药品管理、督导、培训、健康教育以及经费等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省、市、县结核病防治机构根据系统相应的权限共享病人信息。

参考文献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6篇

最近,随着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蔓延,国家、省、市高度关注,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了会议,并下发一系列文件,安排部署防控工作,提出了操作性非常强的措施。近期,区委、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防控工作重点和措施。下面,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贯彻国家、省、市会议精神,讲以下两点意见。

一、关于当前形势

进入四月下旬以来,我区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防控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扎实工作,全力防范,使我区没有发生疫情,更没有在我区造成恐慌局面。特别是在雕塑展期间,由于预案周密,防范到位,使展会顺利完成。这些工作保障了我区经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没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受到危害,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进入秋季以来,形势在总体平稳的基础上发生明显变化。

一是全球疫情出现快速上升趋势。截止到9月13日,全球已有188个国家,共确诊病例27.7万例,比9月3日增加2.7万例,平均每天增加2700例,死亡3205例,比9月3日增加368例。

二是全国疫情进一步发生蔓延。截至到9月13日,我国34个省、市、自治区,疫情传播了31个省、市、自治区。共报告确诊病例9103例,比9月9日增长2646例,平均每日增加661例。已治愈5350例,无死亡病例。

三是本土病例持续增多。我省截止9月14日,报告确诊病例99例,比9月10日增长54例,平均每天达到了10例以上,治愈出院39例,无重症病例。我市截止9月14日,报告确诊病例53例,比9月10日增长22例,出院28例。

四是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并出现重症病例和局部爆发流行。6月下旬到现在,我国已发生395起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发病,其中学校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发病179起,我市建工学院东校区9月2日到9月8日,仅6天时间,就发生9例聚集性病例。

从目前的形势看,形式发展不容乐观,专家预测认为:现阶段我国疫情已从输入性病例流行为主,转入到本土病例流行为主;9月13日我市在哨点医院发现一例甲流病例,标志着我市的流感疫情已由输入性疫情转为自然流行疫情。疫情发展已由前一阶段的相对平稳转为比较复杂,但仍在掌握之中。而且,现在东北已经进入秋季流感高发期,随着天气转冷,再加上可能出现的病毒变异,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因此,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防控工作的艰巨性、防控工作的长期性,立足于防大疫、立足于突发疫情出现来考虑问题。克服甲型H1N1流感与我们很远、甲型H1N1流感不会多点爆发、甲型H1N1流感不会在*出现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当前最重的民生工程、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在防控工作上取得实效。

二、下一阶段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近一个阶段,特别是建国六十周年期间,我区的防控工作在“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落实“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全力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方针,突出属地管理,突出组织防控,死看死守,努力实现我区不发生疫情大面积扩散、不发生病例聚集性爆发、不发生死亡病例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宣传引导要到位。宣传工作既是减少社会恐慌,又是增强防控意识、加大防范措施的重要环节。因此,广播电视部门,要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地向公众介绍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准确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各乡镇、各街道、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明确甲型H1N1流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必要性;知晓甲型H1N1流感的主要症状、主要防护措施等基本卫生知识和技能;积极主动配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宣传,在全区形成人人重视防控、人人参与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防控工作要到位。要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这是防控工作的重点,更是防控工作关键所在,绝不能有任何松懈和大意。

一是重点时段,就是指学生集中返校、十一、元旦、春节和寒假,当前最突出的就是国庆节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这一时期,外出旅游多、来双旅游多、走亲访友多、学生放假回家多,打工归来收秋多,因此,可能出现接触疫情概率大、传播疫情速度快、多点式爆发的可能多的局面。在这些时段,要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尤其是外来人员、返乡学生的管理,同时要引导辖区人员谨慎出行。

二是重点部位,就是学校、社区、医院、宾馆、网吧、洗浴、商场及各种会场、娱乐场所。主要体现的是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强、行踪难确定、接触难掌握等特点,因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关注,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要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沟通、配合,要重点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及托老机构的防控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控预案、执行晨检和午检制度,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立即诊治。执行开窗通风制度。同时要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流有关,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要落实并明确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确定报告制度。近期,学校要相对封闭管理,学生、教师近期避免参加婚礼等公共活动,减少进入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乘坐拥挤的交通工具。停止体育设施的公众开放,并做好消毒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化整为零、疏散迅速”的原则科学合理组织防控,必要时实施停课等特殊措施,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要高度关注“十一”期间家在区外的教师、学生特别是师范实习生的防控工作。近期就要制定好相关预案,明确相关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会后,教育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进一步再动员、再部署。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农大发展学院和旅游学院,区政府要求两所学校在落实学校各类防控措施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尽量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次数和规模;二要尽量减少学生校外社会活动和外出就餐的概率和人数;三要高度关注和控制学生国庆期间的出游和走访,尽量降低接触风险;四要和卫生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五要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六要确保防控各项准备到位,建立和完善好甲型H1N1流感集中爆发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机构要做好防控工作。在日常防控中,医疗机构的筛查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转诊制度,发挥前沿哨点作用,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筛查,确保工作不出漏洞。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完善相关方案,做好救治的预案和准备。要特别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严格管理探视和陪护。医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公众进入医院提倡戴好口罩和做好手部消毒。同时,要加强疫情监测。

公共场所如商场、宾馆、洗浴、歌厅等要实施预防性消毒,采取主动措施防控。宾馆要提供洗手消毒液,并建立健康监测制度,特别是十一期间,是婚礼、宴请的高峰期,一定要完善预案,明确监测责任,确定信息报告人。

文化部门要加强网吧管理,控制网吧开放时间,进入网吧人员要实施测温,并指导好网吧定期消毒。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强制措施,随时关闭。

人事劳动部门特别是就业局,要高度关注我区劳务输出人员集中的地区,及时掌握该地区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劳务输出人员的心理动态,根据实际和疾控卫生部门联系,制定相应预案,对从域外回来特别是秋收期间回来的劳务输出人员要掌握归乡具体时间,并随时与当地乡镇保持密切联系。

三是重点人群,就是学生、儿童、老人、外出打工人员,以及参加各种聚会的人群。对于这些人群,我们要在防控预案中给予突出考虑,在人员责任、救治防护等方面采取超常规办法,确保安全。

四是重点环节,就是落实联防联控组织、协调环节,从技术看就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经,保护易感人群等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单位在管理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无遗漏,不出现三不管部位。有职能交叉的部门要主动对接,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三)排查监测工作要到位。要真正做到严密监测,全天候排查,要把社区和农村的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万无一失,为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漏控、不漏诊,打好基础。工作中排查要细,谁来了,来自哪,是不是重点疫区来的一定要清楚,要做到心中有数。信息登记要准,项目要全,所有从域外回来的,包括长春出差、放假、探亲、访友、打工归来的都要达到100%掌握,要做到准确无误。分析要全。各种因素都要考虑到,不发生盲人摸象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排查监测体系,各乡镇(街)要建立起组织得力、高度负责、调动灵活、人员充足的乡村组三级排查监测网络;云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内的事务负全部责任,会后要重点组织各社区制定好方案,明确好人员,重点做好十一期间的人员登记准备工作。

(四)明确责任要到位。这是确保防控链条不断,工作不留死角的重要措施,也是联防联控的关键。因此,要按照属地管理的总体原则,抓好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确保各个层面尽职尽责。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健全辖区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在疫情防控中,不管是哪一级单位,都要按属地管理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应急情况下,无条件服从政府的指挥和调控。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领导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等组织保障机制。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各部门的防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本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任务,落实好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单位责任,健全社会单元防控工作机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是流感防控工作的主体,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责任者,要对防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对防控工作具体负责。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负责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单位传播、爆发。四要规范个人责任,加强自我保护。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物资准备要到位。前一阶段,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卫生、牧业、各乡镇(街道)、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在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与储备工作。目前,随着疫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需要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再检查、再充实,确保应急的需要。一是区防控办要对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看储备物资数量是否充足,质量是否过关,储备场所是否能满足应急需要。二是区防控办要对区本级进行自检,在不同的工作阶段随着工作任务的变化,向区里提出负责任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政府的要求在第一时间抓好落实。三是各乡镇(街道)、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本单位、本部门需要准备、配备的物资进行检查,确保好使管用。四是区防控办要对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再研究、再配备,同时,做好思想工作,确立长期作战思想。

(六)信息传递要到位。总体要求: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一是发热的要及时报告。二是建立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三点前将情况报到区防控办。三是遇有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控办报告。四是重大问题发生之后要在两小时之内,将发生问题的具体细节向区防控办再报告。

(七)环境整治要到位。从现在开始,利用一段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治乱、除脏、清理、拆旧为主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城乡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除积存垃圾和消灭卫生死角。二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搞好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托幼机构、学校和农民居住地卫生。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乡容村貌整治活动。动员广大农民搞好房前屋后卫生,生活垃圾要做到集中收集定点掩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八)执行纪律要到位。一是各单位要避免室内聚集性活动,必须开展活动的要事先向区防控办报告并做出周密预案。二是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因出差、会议等原因外出的,要如实的向单位报告出行路线、交通工具等情况,到疫区外出的要向区疾控机构报告。三是停止各单位、各部门节日期间集体组织的各种旅游活动(含自费旅游),否则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四是建议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节假日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尽量少出行或不出行。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节日期间一律不得外出。五是加强值班值宿,必须确保有带班领导、有值班人员,全天候在岗在位。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7篇

一、做好肺炎疫情基层防控工作

1.加强疫情排查和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协助开展自国外境外(含非法入境)、国内中、高风险等地区人员入赣排查工作,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健康监测等管理。加强排查数据分析研判、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比对,做实做细排查工作。

2.加强发热诊室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和管理标准,严格预检分诊、信息登记、初筛隔离、转诊跟踪等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及报告流程,落实“四早”原则,提升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发挥好基层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3.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分级分区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宣教、分诊转诊、院感防控等工作。

4.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储备。持续做好基层医务人员防控政策、知识和技能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苗接种现状调查,加强接种能力建设,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常态化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储备。

二、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做好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衔接。配合医保部门,落实落细医保待遇向脱贫人口适度倾斜政策,并做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稳定脱贫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积极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加强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加强健康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对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省扶贫大数据平台、医保部门系统等患者救治、费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突出问题实行动态监测,对脱贫人口、边缘户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行跟踪预警,并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和做好相应救助。

3.大力推进健康乡村振兴建设。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对基础还不牢靠、短板还较突出、出现机构和人员“空白点”风险较高的村级卫生室,实施健康乡村振兴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4.做好脱贫人口慢性病管理。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脱贫患者做到“应签尽签”,提高履约率和服务质量。对通过监测预警确定的、因病返贫风险较高的贫困户,组织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定期随访,及时指导做好治疗、住院、转诊、用药指导、康复管理等服务。

三、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1.加快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专家审核和整改提升。2021年全县不少于6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1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

2.组织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及考试。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护士、管理人员、乡村医生等人员培训与考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对各乡镇(场)国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升项目绩效。

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提升

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线上培训与考试,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基本公卫第三方电话调查和任务完成情况监测。加强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线上线下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项目进展。

2.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结算和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足额及时结算发放乡村医生项目服务补偿,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加强项目效果评价督导,充分利用考核结果。

3.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效。针对重点人群大力推进个性化签约服务,强化健康咨询、健康评估、预约挂号、预留床位、预约转诊、用药取药等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实际效果。多渠道扩充家庭医生队伍,提高供给能力,使签约服务多样化,更具选择性。一是科学确定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应签范围、服务目标,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提升服务质量放在首位,科学合理确定签约目标,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开展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家庭医生签约必须是家庭医生团队与签约服务对象面对面签约,杜绝代签、假签。家庭医生团队要对签约对象开展面对面随访,询问身体状况、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执导,做好履约记录,并同步更新居民健康档案。三是家庭医生团队至少提供以下10项履约服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优先预约、优先转诊、出诊、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长期处方、中医药“治未病”等。四是各地结合家庭医生团队自身服务能力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在落实基础服务包的基础上为签约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

4.推进慢性病医防融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慢性病管理科,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医防融合工作,针对慢性病人群同步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

5.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政策,落实服务,扩大影响,提升居民感受度。开展“五进”活动要有计划、安排、通知、图片、数据、资料等。

五、加强村级卫生机构及队伍建设

1.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争取出台推进产权公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奖补政策,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2.保障村医合理待遇。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工作。开展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专项调查,督促落实村医补助资金。

3.组织村医资格考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2021年全市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强化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规范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的执业服务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提升执业水平。

4.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乡村卫生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等方面统一管理,推行人员“乡聘村用”政策,保障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1.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卫生健康、肺炎疫情防控以及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思维,提升政治站位,紧跟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改革新步伐,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乡镇疫情防控整改报告范文第8篇

 

xx市xx镇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

 

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企业复工科学、有序、精准,根据《xx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x防办〔2020〕x号)和《关于印发<xx市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xx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xx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措施>的通知》(x防办〔20x〕x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工流程

(一)企业材料准备

1.企业复工前,需对每名返工人员进行排摸,登记《企业(单位)返工人员登记表》,汇总形成《企业(单位)返工人员调查总表》。

2.企业根据“六个到位”,填制《企业(单位)复工防疫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好复工的防疫措施。

3.填写《企业(单位)复工申请(承诺)表》。

(二)企业报批流程

1、企业向所在村、北工业区网格负责人提交《企业(单位)复工申请(承诺)表》(一式四份)、《企业(单位)返工人员调查总表》(一式二份)、《企业(单位)复工防疫方案》(一式二份),提出复工申请。规上(限上)企业直接向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复工办)提交。

2、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大型企业和市政交通企业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企业复工申请(承诺)表》《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企业复工防疫方案》,提出复工申请。

(三)审批流程

村、北工业区网格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进行实地初审,初审通过的报镇复工办,由镇审核查勘组开展实地勘察,提出综合评定意见。

对规下(限下)企业,由镇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同意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领导小组)向xx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

对规上(限上)企业,由镇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签章通过后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是否同意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领导小组)向xx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

对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大型企业和市政交通企业提交的材料,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实地勘定表》进行实地勘查,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审定同意复工的,报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领导小组)向xx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

二、填表要求

(一)《企业复工申请(承诺)表》

企业应说明复工时间、行业类别、复工员工人数及公司(单位)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

企业应如实填写复工人员基本信息,近14天内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复工后居住地、上下班出行方式等情况。

(三)《企业返工人员登记表》

企业应督促每名返工员工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14天内是否有流行病学史、返慈交通方式、直系亲属等情况。

(四)《企业复工防疫方案》

企业应从主体责任、员工调查、员工接送、隔离防控、日常防控、复产计划等六方面填制复工防疫方案。其中,员工总人数少于或等于20人的企业,不需要填写员工接送和复产计划。

若复工生产中,企业梯次开工或增加新员工,要提前补充完善《企业返工人员登记表》,并将《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补充)和补充防疫方案报批。

三、勘定流程及要求

镇审核查勘组将对提出复工申请的企业进行实地勘查,对照《实地勘定表》逐项评估,在企业提出申请后3日内完成勘查并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同意或暂缓),符合条件的按类别程序予以同意开工及报备。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具体意见并告知企业,由企业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申报。对于有行业规范要求的,由镇审核查勘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一起进行实地勘查。

实地勘查中,根据《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抽查《企业返工人员登记表》,核实员工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实地勘定表》评估指标,围绕《企业复工防疫方案》,检查企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人员组成,人员出入、卫生消毒、日常测温、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分餐场地、防控物资、测温人员等落实情况。同时,指导要求企业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安全防疫培训。对一个法人且多地经营的企业以同一法人企业名称逐个按属地申报。

四、审批次序

(一)按照复工人员结构排定优先级

1.返岗人员身体健康,全部来自本地的企业;

2.返岗人员身体健康,全部来自本地、低风险地区的企业;

3.返岗人员身体健康,大部分来自本地,其余来自中低风险的企业;

4.返岗人员身体健康,大部分来自中低风险的企业;

5.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的其余企业。

(二)按照企业排定优先级

1.优先保障企业或为“优先保障企业”“提前开工企业”提业配套的重点企业;

2.上市或已经准备IPO的企业;

3.百强企业、规上A档企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人才项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重大产业技术研究院(平台、公司),金融、物流、商贸流通等领域重点生产企业;

4.订单量(额度)大、交货期紧急,违约后损失较大的企业,年度重点项目。对自动化程度高(单位工作面积人员少)、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控措施实、亩均效益高的企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提升优先级。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明确管控范围。坚持“管控优先”的原则,按照“六个到位”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风险受控前提下,对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一律劝阻、劝返,对因特殊情况的上述到慈人员要严格落实自到慈之日起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来慈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对低风险地区来慈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集中健康观察。

(二)统筹分类指导。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分类指导,精准实施“一企一策”,抓好企业复工工作。同时,围绕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对下阶段工作早谋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保障企业恢复生产并尽快恢复产能。

(三)优化服务水平。镇便民服务中心开通企业复工服务临时窗口,接收各地和规上(限上)企业申报资料。开通镇级企业复工服务热线电话,接受企业电话咨询。

(四)打通关键环节。制定落实复工企业员工上下班、进出村(小区)、检查点等通行规则。做好复工企业相关疫情快速处置工作,开通发热人员联系热线,做好接送诊(隔离)应急准备。建立社会稳控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五)强化力量保障。镇领导干部按照包点连片的原则,指导服务各村、各联系企业开展复工工作。统筹调配市级部门支援力量,共同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有效抽检督查。镇巡查指导组牵头做好企业复工后日常检查工作,对发现防疫物资储备不全,防疫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督促指导,立即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通报镇应急处置组,责令停产整顿。镇纪委也将对各村、相关部门复工管理服务履职情况及时进行督查。

(七)严惩擅自复工。各村、北工业区网格,镇巡查指导组将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巡查排查,发现擅自复工的,立即劝诫停工,并要求办理复工审批手续;劝阻无效的,由镇应急处置组会同派出所,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实施停产停业措施;若企业仍擅自恢复生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对擅自复工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和信用“黑名单”管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表:

1.企业复工申请(承诺)表(示范)

2.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示范)

3.企业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示范)

4.企业复工防疫方案(示范)

5.实地勘定表(示范)

 

 

 

 

 

 

 

附表1

_______________企业复工申请(承诺)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专业园):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x防〔2020〕9号)相关要求,本企业已制定防疫工作方案,落实防疫各项措施,符合复工条件,现申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复工。

 

                                       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所属行业类别:

   优先保障企业: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提前开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亟需履行国际大型订单企业

   稳步复工企业

复工员工数(人)

 

 

我公司(单位)承诺:

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遵守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承担企业义务,按照企业制定的防疫方案,严格落实员工接送、隔离和防控“三项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和群体性疫情发生。若因管理不当,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产生重大影响,立即停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乡镇(街道、专业园)意见:

 

经对照清单实地勘定,该企业符合复工条件。(附《实地勘定表》)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市)、产业园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或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

 

 

 

签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示范)

本表一式三份(原件勘查时提交),规下(限下)企业仅需乡镇(街道、专业园)盖章审核。

附表2

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示范)

企业名称(公章):

员工姓名

手机号码

是否来自高风险地区

复工后居住地

上下班交通方式

近期是否出宁波市

是否有发热或确诊过(疑似)病例

 

分类

备注

 

 

 

厂区内宿舍

 

厂区外宿舍

 

其他(具体填写:__________小区/村/室)

公司(单位)班车

 

 

自驾

公共交通

 

步行等其他

 

 

 

需要隔离

 

就诊人员

正常

其它

 

 

 

 

 

 

 

 

 

 

 

 

 

 

 

 

 

 

 

 

 

 

 

 

 

 

 

 

 

 

 

 

 

 

 

 

 

 

 

 

 

 

 

 

 

 

 

 

 

 

 

 

 

 

 

 

 

 

 

 

 

 

 

 

 

 

 

 

 

 

 

 

 

 

 

 

 

 

 

 

 

 

 

附表3

______________企业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示范)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健康状况

 

返x前出发地(含途径地)

湖北; 广州、深圳; 省内温州、台州; 本地; 其他(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x交通方式

返程(或经停)坐交通工具

飞机:航班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火车:车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驾:车牌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是否近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居住史、履行史、接触史

是  否

与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1.是否与与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

是   否

2.直系亲属是否到过高风险地区?

是  否

直系亲属姓名

关系

手机号码

健康状况

 

 

 

 

 

 

 

 

 

 

 

 

 

 

 

 

                                                                                                                       员工签字_____

附表4

________企业复工防疫方案(示范)

一、主体责任(具体填写)

(一)企业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二)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情况

 

 

 

 

(三)防疫宣传和健康教育情况,包括传达国家、省、市相关防疫要求,发放防疫宣传手册,“十项导则”,指导员工自我防疫等

 

 

 

 

二、员工调查(附表)

提交企业返工人员调查总表,“一人一表”备查

 

 

 

三、员工接送

(一)企业返工人员返x交通排摸情况,重点排摸外地返x人员情况(附表)

 

 

 

 

(二)企业组织员工日常上下班通勤情况(具体填写)

 

 

 

 

四、隔离防控(具体填写)

(一)熟悉隔离流程、落实或联系隔离点和相关人员等情况

 

 

 

 

(二)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落实情况

 

 

 

 

五、 日常防控(具体填写)

(一)经营场所、工作场所、会议室、餐厅、厕所、电梯等密集场所消杀和环境卫生方案(包括消杀点、消杀时间、消杀负责人、环境清扫等)

 

 

 

 

(二)日常测温制度,包括测温点、测温负责人、每日测温登记表及发现异常的就诊方案

 

 

 

(三)工作排班防疫方案

 

 

 

 

(四)员工分时错峰就餐防疫落实方案

 

 

 

 

(五)会议安排防疫方案

 

 

 

(六)访客、顾客等外来人员防疫管理方案,包括对外来人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员工进行排查,开展测温等。

 

 

 

 

六、复产计划(具体填写)

复产计划基本情况

 

 

 

注:员工总人数少于或者等于20人的企业只需要填写(一)、(二)、(四)、(五)栏

 

附表5                    

企业发现员工存疑情况隔离观察流程

(参照x防〔2020〕x号文件十项导则第三项制

疑似

确诊

高风险地区或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报告并送诊

异常

异常送诊

正常

其它地区的员工

集中隔离观察

解除隔离观察

收治

康复

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