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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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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2016年6月10日至8月10日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

(二)检点

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出错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塑化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不具备必要条件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行为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行为。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一)认真开展塑化剂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食品接触材料,重点是食用油生产的管道、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包括瓶盖、垫片等是否使用含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二是食品原料,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原料(油料、毛油、成品油)中塑化剂污染是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三是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2760)规定食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得在芝麻油等食用植物油中使用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

(二)严格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必备条件,企业厂区环境条件和生产设备及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等。

(三)严格检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结合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落实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规范,要严格考核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并认真开展出厂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

(四)严格检查企业资质的合法性和一致性。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和检验手段等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生产产品范围是否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

(五)严格检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标识标注内容,企业事业标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培训工作,特别适应植物油分装盒委托加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明示。

(六)开展专项质量抽检。在专项检查期间,我局将对食用植物油的产品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抽检,抽检范围涵盖全县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所以产品,主要针对塑化剂和定期监督检验质量项目进行检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所要充分认识当前食用植物油中塑化剂污染等质量严重问题,要做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尽职履责,扎扎实实搞好食用植物油生产专项检查行动。

(二)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检查效果。各所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才,把此次检查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检查效果。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 为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镇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食安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所立即开展工作,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市场和各村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县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镇领导的重要批示,我所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ѧϰ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制定了《xx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镇长xx任组长,食药监所副所长xxx任副组长,食药监所专干xxx、xxx、xxx和各村食药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各村驻村干部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联络员对辖区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三、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我所执法人员深入对镇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三是对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各种记录、购销票据等进行检查。

四、专项整治,监管卓有成效

通过本次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二】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它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公共安全问题。为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信心,促进全县食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的工作要求,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中心,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餐饮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宣传创新,营造全民共同参与良好氛围

加强与本地电视台的沟通联系,开设食品安全专栏,以情景短剧、知识讲座等为题材滚动播放,面向全社会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让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公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携手共治,全社会共筑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共建和谐家园,实现全县人民舌尖上的中国梦。

二、创新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一)防患未然,监管于服务中

监管保安全,服务促发展。本着对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发动监管人员时刻留意市面门面装修,告知有意经营餐饮服务的业主合理规划布局,如坛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合流中学学校食堂、梓园大酒店、泽达大酒店建设规划初期,我局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对厨房、就餐场所的合理规划布局提出建议,与学校及餐饮服务单位交换意见,采取现场指导的方式,对不规范的布局提出整改要求,并采取回访的方式,督促整改到位,防患于未然。目前,我局抓住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契机,以梓园大酒店、泽达大酒店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梓园大酒店已被评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泽达大酒店已通过**市初步验收,创建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以人为本,约谈配合监管

在对已建成使用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中,发现食品加工处理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我局采取约谈方式同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杜绝隐患。如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川东休闲风味大酒店的食品加工处理区设备、设施老旧,凉菜间面积小不符合规定、无预进间、消毒设备不齐等问题,通知川东休闲风味大酒店的负责人到我局约谈,指出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并与该负责人交换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指导装修设计,整改完成后,执法人员再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求达到基本符合规定。这样既为餐饮服务单位业主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消除了安全隐患。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252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类食品252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43批次,合格4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3批次,合格33批次;肉制品176批次,合格176批次。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xx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5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5类食品219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32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6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60批次,合格5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52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淮南古阳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淮南同兴堂牛肉汤饮食文化推广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xx/1/26),菌落总数(主食部分)千张:1300CFU/g。标准规定为750CFU/g。检验机构为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芜湖南陵家祝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二粉(面粉)(生产日期/批号:20xx/9/6),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200g/kg。标准规定为1000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亳州市神康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康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xx/7/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8CFU/250mL,113CFU/250mL,101CFU/250mL,128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濉溪县耩沟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耩沟泉)(生产日期/批号:20xx/7/1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4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青岛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置情况 11家企业吃罚单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来的第四批国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4份,山东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7份,外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1份,目前已全部依法处置。

市食药局对处置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不合格产品涉及青岛1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包括酱油、花生酱、海米、苹果酒等12批次产品。

公示涉及的11家生产企业为:

青岛食斋香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星峰园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乐味佳工贸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青岛莎郎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恩宏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味鲜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榕基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泽香园农产品有限公司、

青岛海馨茶业有限公司、

青岛酿酒有限公司、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年初确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深入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基础上,以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集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我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出动监察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360余家次,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监察人员共计排查设备2800余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6份,查处隐患96处,目前已督促整改89处。

二是深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收尾开发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已完成改造检验该区域起重机械200余台,13台已整改完毕正在开展检验工作,9台尚未完成改造,下一步将督促未完成改造的企业尽快完成改造。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启动钢材市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完成改造该区域起重机械70余台,联系__州特检所检验合格55台,计划20__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市涉氨冷库专项治理工作。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涉氨涉氯专项整治, 同安监局、南排河镇政府、制冷设备协会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涉氨冷库开展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冷库进行整改,积极配合探讨整改落实方案。现已在南排河建造一座“螺杆制冷机组(R404A)+载冷剂(一元醇)”的间接制冷冷库,作为试点方便观摩。

四是重点强化了电梯监管,对全市6家商场、20余家住宅小区及5家医院500余部在用的电梯进行了安全检查,对部分电梯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合格标志和个别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下达指令书,限期整改完毕。目前,全市在用电梯已全部登记发证,在检验有效期内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维保单位按规定维护保养,保障了运行安全。

五是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开展了气瓶充装站安全监察、长输(油气)管道排查专项整治、危化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活动,共检查企业135家,检查设备1__1台,排查7条管线,深入排查并消除在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2.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全市质量水平。

一是以“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促提升。从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配件、计量器具、儿童用品、絮用纤维制品、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九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二是以严格日常执法促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创新执法工作方式,采取部门联合的方式,克服了执法人员不足的困难,扩展了执法思路和范围,减少了多部门重复进入同一企业的频次,强化了单次执法效果,严厉地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90多人次,巡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__0余家,发现问题企业35家,立案查处35起,已全部结案。

3. 毫不放松抓好食品安全。

克服食品监管职能划转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监管人员心不散,思想不松动,毫不放松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查。按照与省、市局抽检错位、超前开展的原则,制定了《__市20__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按计划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为98%。目前已完成监督检验100余批/次,完成委托检验210批/次。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宣贯工作。为使食品企业对标20__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督促食品企业组织全员宣贯培训,并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同时,我局对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下达停产整改通知。

三是开展食品标签专项整治。针对食品企业标签违规标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所有食品企业标签逐一进行了排查,对企业标签不规范问题,责令其整改合格。

四是加强执法巡查。对辖区内 45 家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对企业生产现场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原料验收、原辅料进货索证以及生产、检验、销售、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掌握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情况。截止目前,共查办案件18起,现已全部办结。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配合省局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完成了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未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

1.以技

术支撑能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提升常压罐车检验站检验能力。投资20余万元建设了约2000m2的叉车考试、检验停车场地等检验配套设施。按照罐检站项目建设安排,围绕省级站建设,依照省级站建设要求对检验站各个方面进一步进行了完善,目前省级站验收申请已提交,待验收。

二是严格监管与强化服务助力汽车改装产业的发展。借晋“3.01”隧道爆燃事故,召开了4次危货运输公司和罐车制造单位沟通交流会,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确保安全,加强执法巡查,开展了汽车改装生产厂家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__0余人次,执法车辆60余台次。重点检查了汽车改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改装资质,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生产许可证,是否能够保持获证条件,是否按规定管理车辆出厂的技术资料等情况。经查未发现无证改装现象,执法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要求各改装厂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作业。充分发挥常压罐车检验站的技术支撑能力,与我市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生产企业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按照检验计划,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坚持“在服务中把关”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的使用户满意,加强出厂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常压罐车出厂检验,做到及时处理检出的问题,科学、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每台罐车出厂合格,全年常压罐车出厂检验2500余辆。

三是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先后投资4万余元更换了20台机考用电脑,按照考核规定的要求更新了考核监控设施,利用罐车检验场地建设,配套建设了叉车作业人员场地考核设施,满足了厂车作业人员考核要求。同时,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早通知早安排,有需求,就有安排,采取灵活机动的办班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培训,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截止目前举办了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车等作业人员培训班10余期共计__00余人次,复审换证300余人并对外县市共计500人进行了考核。

四是加强计量检定保障计量民生安全。规范档案管理,改进管理制度,不断调动人员学习主动性,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检定能力,做到了每一项标准均有三人以上持证。专人专项负责,交叉资源配置,为开展各项检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共检定加油机520台次,衡器近130台,天平80台,压力表2600余块,水表650块,燃气表1200块,血压计36台,游标卡尺200只。

2.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安排专门的监管人员每两月对__市徳鑫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并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监管人员进行验收,确保以后不再重复发生。以定期组织考试的方式,促进安检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提升。各项考核目标在全省安检机构分级监管排名中均位于前列。

3.发挥标准计量技术保障作用。继续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协助3家重点用能单位参加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做好5.20世界计量日免费计量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已经培育8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免费为老干部维修血压计30件,对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城乡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及城乡居民送检的家用水表、电能表、血压计免费进行计量检定。

4.代码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工作已正式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以强烈的责任心为企业服务,赢得了“红旗窗口”的称号,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服务标兵”。截至目前,共新办代码证1098个,变更420个,换证482个,为多家企业办理业务实现延时服务,实现了小代码大服务,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自2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通过采取集中学、自学和通过__党建网进行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念。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以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从严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通过发放征集意见表、谈心谈话、三堂会诊等形式,征集对班子意见8条,对班子成员意见共计21条。在认真查摆问题和深刻剖析检查的基础上,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于7月2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8月7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会议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通过网络办公在全局进行了公开通报,接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对__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逐一明确整改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围绕解决“”方面突出问题,制定了《质监局制度建设计划》,从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节约方面、干部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出发,计划制定《关于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开展活动以来,党员干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取得一定实效,为质监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动力。

20__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底线、转作风、上能力、求突破”为主基调,为我市经济建设做贡献,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前介入,送政策服务上门。围绕“十大战略项目”等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认真分析具体需要,提前送服务上门,让企业了解、熟悉、掌握特种设备安装的法定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告知、监检

等法定安装程序,避免因未按程序安装造成特种设备无法发证的后果。 2.针对问题,提供标准计量基础。帮助企业逐步完成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标准的备案和制定工作;优先发挥计量检定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节能减排,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检定计量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3.提升代码服务质量,优先服务项目建设。设立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绿色通道,提前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要求,凡是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立即予以办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4.进一步提升常压罐车检验站检验能力,计划增加高压安全阀检验台、呼吸阀检验台等设备,完善检验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更好地为我市汽车改装业提供服务。

5.发挥好石油产品检验站的检验条件,为鑫海化工、浅海石油、信诺立兴等项目提品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6.发挥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与企业建立联系,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早通知早安排,同时根据企业需要,采取灵活机动的办班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培训,满足企业急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

1. 严格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序推进钢材市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到20__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2.围绕汽车产业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汽车配件企业的监管,吸取河间等地汽车配件产业畸形发展的教训,将假冒伪劣现象解决在苗头,帮助我市企业配件企业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少走弯路,生产合格产品;加强对常压罐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借鉴今年山西3.01事故的经验教训,继续严格化学危险品的证后监管,严格执行常压罐车出厂检验程序,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

推进“名牌战略”实施,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紧紧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选择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育,帮助企业争创名牌,引导企业实行先进的管理模式,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的

有效用好监督抽检资金,提高抽检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节庆,针对监管力量较薄弱领域,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抽样点覆盖食品经营各种业态、各类区域,确保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全覆盖。

(二)坚持抽检分离原则。抽检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样品检验,检验人员不得参与所检产品的抽样。

(三)坚持检管结合原则。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稽查办案,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加强检管有效衔接,切实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监督抽检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后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分工

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制定抽检方案,与承检机构联系对接、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移交并追踪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等。按程序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抽检任务,具体负责抽样、检验、数据报送、结果判定,核对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等工作。

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到被抽检单位,做好立案,负责查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录入上传。

抽检监测股负责抽检信息及后处理信息公示。

四、工作任务

1.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任务771批次(春节专项抽检已抽100批次)。现安排食品生产环节2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271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50批次,特殊食品环节50批次(详见附件1)。

2.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总任务373批次。食品流通环25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23批次(详见附件2)。

3.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总任务2000批次(详见附件3)。

五、组织实施

承检机构接受任务后要严格按照《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执行,涉及专项抽检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一)抽检环节、品种

1.大宗食品抽检。要优先保证本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全覆盖,同时可以根据样品实际情况灵活确定,选择在流通和餐饮环节抽取,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参考以往不合格样品检出情况确定抽检品种,主要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食品、糕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15大类为重点,抽检品种可根据监管情况临时作调整。

2.特殊食品抽检。特殊食品抽样在流通环节,主要针对直销、会销场所、批发场所、医院、专卖店、商超、孕婴店、药店、成人用品等重点区域,重点抽查标注特殊保健、治疗功能、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及辅助降血脂等特殊食品。

3.食用农产品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样在流通环节,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主要针对超市、蔬菜专卖店、水果专卖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者进行抽检,主要抽检水果、蔬菜、鲜活水产、畜禽肉及副产品、鸡蛋等。

4.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由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流通、餐饮环节,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主要针对超市、蔬菜专卖店、水果专卖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者进行抽样检测,主要抽检水果、蔬菜、肉类、油、米等。根据快检真实性、完成情况、登记表的完整性等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1.大宗食品抽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确定检测项目,原则上每个品种检测项目不少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80%。如国家有最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2.食用农产品抽检。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应包含省市场监管局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并结合以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调整确定。如国家有最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三)系统填报。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监督抽检全部使用移动终端完成抽样任务,抽检任务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且必须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将抽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承检机构根据系统相关要求,录入抽检相关信息。

(四)复检异议。对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及判定依据等事项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受理复检异议具体工作应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48号)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和异议处理期间,不得停止履行法定义务,应当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产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五)核查处置。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时登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领取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任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领取;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因排查,3个月内处置完毕。对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限时报告要及时将该报告送达涉事单位,24小时内启动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展。

(六)结果报送。每月25日前,承检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当月样品基本信息表和不合格样品一览表并报送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每季度末月26日前,承检机构将本季度抽检情况的分析报告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开展抽检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本方案的统一规定进行操作,坚决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并注意保存各种原始记录。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检验机构,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6篇

(一)深化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县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步伐,完善执法运作机制,建立新的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在今年要实现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职能分开、政事分开、工作分开,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

(二)构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网,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要把卫生监督工作向乡村延伸,选取1/3以上乡镇作为试点,在乡镇卫生院派驻或委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强对农村卫生监督和卫生机构的监管,保证农民健康安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督促检查,及时发现与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交流和推广经验。

(四)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做好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规范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五)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及自治区、梧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

二、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编办所明确的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重点做好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并严厉查处上述领域内的各种违法行为。

(一)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正确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工作,主要在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各类食品及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方面加强卫生许可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进行清理,严格卫生准入,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要把许可工作与许可的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制度。按计划完成食品卫生许可年审工作。

(二)加强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餐饮业、食堂处于整个食物链下游,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地方,要着重加强监管,从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建立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卫生基础知识、操作要领、食品污染控制、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自律行为,大力推进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力争在2005年县城餐饮业要有四分之一分别达到A级和B级水平,并创建1条食品卫生安全诚信示范街,食品卫生信誉度要有明显提高,对食品卫生信誉度被评D级的单位,坚决不予许可或次年不予验证,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

(四)继续做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米、面、油、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及儿童食品等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商场、超市销售散装食品进行规范,提高散装食品的可溯源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进行专项整治,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予以处罚;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非法加工黑窝点;加大对餐饮具消毒的监管力度。对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五)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做好学校、餐饮业等单位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治工作,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和生产场所卫生设施、原料采购索证,原料卫生质量、餐饮具消毒保洁等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做好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着力加强医疗卫生执法工作

(一)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出租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有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经毁形、未进行定点回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严禁医疗废弃物非法流向社会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

(三)继续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主要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菌毒种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落实。

四、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职业维权监督执法工作。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做好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积极推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和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大宣传普法的力度,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进一步加强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管力度,严把危害源头关;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于工艺落后、严重劳动者健康的项目不予通过审查验收。

(四)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监测工作,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工作,开展放射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切实做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工作。

五、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等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对公共场所卫生和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场所和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二)开展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指导其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三)根据卫生部和自治区2005年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抽检和检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场监督情况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重点食品及节日食品的抽检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向社会抽检公告,以达到扶优治劣,引导群众不明确、安全消费的目的。

六、开展卫生法制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第五单元的普法工作,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县卫生行政执法的水平。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基础法律和行政法律知识、卫生执法技巧和能力、综合执法水平等深层次的培训力度,确保卫生执法人员符合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的要求,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培训,组织执法骨干去外地参观学习,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技能和法规标准的知识更新,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7篇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三)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经贸、农业、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地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一)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证后监管,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单位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市食安办。食安办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市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诚信自律。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乡镇一级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食品抽检整改报告范文第8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紧紧围绕关注和改善民生这一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路子,与时俱进,加强监管,确保了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两节”食品安全

(二)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防止企业在通过gsp认证后出现“滑坡”现象,2012年1月8日至1月30日,我们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购货渠道、超范围经营、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等违法违规问题。经检查发现,经过gsp认证的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认证的标准进行经营,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各项记录不全,甚至没有记录;个别企业进货单位资质不全、质量保证协议过期,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混乱等违规现象等。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后对这些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检。通过这次检查,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使我县的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开展了查处假冒药品的专项整治

(四)信息化网络监管工作

为了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我们开展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信息化远程监督管理。截止目前为止,又新增入网户7户,已有200户药品经营企业完成了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并将数据上传到县局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做好特殊药品、细贵中药材监督投料工作

一季度,按照日常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对我县辖区内2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做到每月到企业检查一次,企业每月按要求报告上月生产情况,监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总结,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两户企业存在安全隐患2处,经复查已经整改到位。1-3月份,共对辖区内1户药品生产企业的1个品种、6个批次,利用4天时间进行现场监督投料,保证了特殊药品安全、合理使用,杜绝流弊。

(六)加强药品抽验,认真抓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不断加大药品抽验工作力度,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了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抽验人员的培训。通过专家指导、外出学习、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提高药品抽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将药品抽检与日常监督、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把药品抽验工作融入到执法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三是针对市场上容易出现的假冒药品,把该品种真品与伪品逐一进行对照、比较,从中积累大量外观鉴别真伪的实用经验。四是加强对贵重、特殊药品生产的监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10批次药品的抽验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1份。

(七)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目前,已经把创建规范药房需要的标准及相关材料下发到各卫生院进行准备和自查,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创建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分离”和行

政许可“三分开”工作程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药品,保障药品安全。

2、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抓手”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加强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和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食品市场安全检查工作,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全整顿工作安排》的要求,履行职责,运用“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政府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机构的作用,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大力规范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4、加强工作责任制的督办落实,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工作的过错追究,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