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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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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1篇

关键词:自愿;内部控制;披露;差异

一、 引言

就已有研究而言,美国资本市场上一系列的研究都证实了内控信息披露的信号作用机制(Watts & Zimmerman,1986;Doyle et al.,2007;Wang & Claiborne,2008;Hossain,2009)。亦即,治理程度高,经营质量好的公司倾向于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但与国外的研究结论不同,虽然我国部分研究验证了内控披露的信号机制,但也有不少结论认为披露流于形式而且缺乏明显的动机(李明辉等,2001;刘秋明,2001;方红星、孙翯,2007;杨有红、汪薇,2008)。

国内研究结论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内控信息披露上。就已有研究而言,国内有关内控自评报告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结论之间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年报披露的内控信息之中。研究样本不同所导致的动机探究结论不一致表明,虽然从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披露都具有显著的信号显示的动机,但具体信号的强弱也会因不同因素及样本而有所不同。而且就已有国内外研究结论之间的差异,也表明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号显示机制的同时,也必须结合我国国内的特殊制度背景。

鉴于此,本文将首次从披露成本低廉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制度差异的视角,基于自愿信息披露的目的在于信号显示这一已证明的前提,探究了另一方面的内容:如果内控自评报告的信号显示动机确实存在,那么不同披露行为的信号效用是否也相同?

二、 假设提出及研究设计

1. 研究背景及研究假设。就自愿信息披露的信号理论而言,相关研究多是从治理质量以及经营状况的信号角度展开。例如,在治理质量方面,Simon和Wong(2001),Eng和Mak(2003)等人从的角度分析了股权因素对披露行为的作用,其结论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低以及国有股的存在会通过提升治理质量促进披露行为。Gul等(2004),Forker(1992),LL.Eng和Y.T.Mak(2003)等则从CEO与董事长的二职合一、独立董事比例等内部治理因素展开分析,其结论也表明治理状况好的公司会倾向于通过披露以向市场彰显有利信息。而在经营质量方面,Hossain(2009),Wang和Claiborne(2008)等的研究表明经营能力好的公司更倾向于披露较多的信息。

我国针对内控披露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分析性的研究普遍认为,我国内部控制信息的自愿披露缺乏实质内容,流于形式(李明辉等,2003;杨有红、汪薇,2008;杨有红等,2007)。实证性的研究,则基于治理质量及经营质量的传统视角,探究信息披露的信号机制,但研究结论并不一致。部分研究发现了治理水平及业绩情况与内控信息披露存在相关性(蔡吉甫,2005;林斌、饶静,2009),但也有研究表明,自愿披露行为与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方红星、孙翯,2007)。

造成国内外研究结果以及国内研究结论间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两个:

(1)按照信号理论,自愿信息披露作为信号传递的基础前提在于其成本收益的权衡。其收益包括权益及融资资本成本的降低,股价的提升及股票流动性的增强,投资者预期的改善等,而其成本则既包括公司对内部各控制流程的梳理、评价成本,又包括因披露有误或不全而遭受的事后处罚成本。与美国资本市场截然不同的是,一方面我国的监管部门以及各披露规范文件并未细致要求内控信息披露的内容及程度,现实中披露企业往往按照内控五要素依次做简单的介绍;另一方面我国投资者法制保护的建设也比较滞后,尚未有上市公司因自愿内控信息披露问题而遭受处罚,这就导致了我国内控披露成本总体上普遍过低。既然披露可以带来收益(至少不会带来损失)而本身又不需要太多成本,则可以合理预期的是,信号好及信号差的公司都有可能选择披露,从而导致信号显示作用被噪音干扰,因而国内研究无法发现相关披露动机。

(2)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构成中,国有企业占了较大的部分。国有企业更为严重的双重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行政化色彩等特性都表明了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巨大制度差异。例如,内控披露规范的实施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政推行过程,而国有企业本身就是行政干预的重要对象,在政策实施时要求起到“示范”效应。国有企业经营者出于升迁以及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考虑,更可能投入充足资金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民营企业中大部分是家族企业(李新春,2003),其家族控制模式很大程度上已经替代了内控的作用,故而高质量的内控需求较弱。

在披露成本低廉可能导致噪音出现的前提下,考虑以上因素,国有企业随意跟风披露的可能就不会太大或者说披露动机信号被削弱的程度比较低。而民营企业自身内控建设需求本身就较低,这样披露动机就很可能收到噪音的抑制。

基于以上分析此,结合已有信号显示理论的研究结果,本文提出假设H1:

基础理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总体上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

假设H1a: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具有信号显示作用。

假设H1b:非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自评报告信号作用会受到抑制。

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除包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外,还包括另一个重要部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鉴证。鉴证行为与自评行为最大的不同在于,鉴证报告的准备成本会显著上升。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成本的上升,就会直接过滤掉跟风披露的“噪音”。也就是说,那些实际经营及治理状况并不好,但因成本不明显而选择自评披露的企业就会选择退出,从而使得鉴证报告的信号作用变得明显。而对国有企业而言,鉴证行为则可以进一步彰显其公司价值。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H2:

基础理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总体上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

假设H2a:非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

假设H2b: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具有更强的信号显示作用。

进一步地,如果如上分析所述,非国有企业进行鉴证的目的在于获得原有自评报告应有的信号作用,则可以推论非国有企业的鉴证报告主要意在将披露公司从未披露公司中甄别开来,而非如国有企业鉴证报告一般,从已自评的企业中进一步脱颖而出,故而假设H2a还可以具体解释为:披露鉴证报告的非国有企业,其经营及控制质量要好于未披露自评报告的公司,但并不显著优于已自评的公司。

2. 样本选择及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本文以2007年~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以2007年为起点,是因为我国两市对全体上市公司单独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要求正式开始于该年,2006年及以前不少公司的披露都仅限在年报中加以说明。样本截止到2009年一方面是因为本文的研究涉及大量复杂的手工搜集数据,另一方面就已有研究结论来看,我国内控披露情况多年来并未发生质的变化(方红星等,2008;田高良等,2010),政策实施前3年的分析结论具有代表意义。

样本的具体筛选过程如下:首先,本文剔除金融类以及IPO公司。按照要求,该两类公司的披露行为属于强制性。其次样本剔除了2008年、2009年的深市公司,以及2008年、2009年上交所的治理样本股公司。按照深交所及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已剔除的这些公司同样属于强制披露的范畴。经过筛选后的样本为2 563家,其中2007年1 359家,2008年604家,2009年600家。为避免异常值波动的影响,样本对连续变量在1%及99%分为做了Winsorized处理。

(2)研究变量及定义。在影响自愿披露倾向的治理质量及经营质量变量的选取上,本文参照相关国内外研究结论,选择如下变量作为价值信号的替代:

①Index:治理指数,本处使用一个多指标构成的复合指数衡量整体情况。

②Merge:并购重组(Kinney & McDaniel,1989;Doyle et al.,2007),发生并购重组赋值为1,否则为0。

③Growth:业绩增长能力(Bryan & Lilien,2005;Bronson et al.,2006),采用的是最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④Issue:是否存在增发行为,存在则赋值为1。

⑤Lev:财务状况(Dechow et al.,1996;McVay et al.,2007),以资产负债率替代。

⑥Audit:审计师及审计意见(Claiborne et al.,2008;Xiao et al.,2004),标准意见赋值为1,否则为0。

最后,本文以规模(Size)、年份(Year)、上市年龄(Age)以及是否中央控股(Central)作为控制变量。

3. 研究模型。为检验假设H1及H2,本文使用如下回归模型:

Disclosure=?琢+?茁12008+?茁22009+?茁3Index+?茁4Merge+?茁5Growth+?茁6Issue+?茁7Lev+?茁8Audit+?茁9Size+?茁10Age+?茁11Central+?着

其中的Disclosure指的是是否披露自评报告(Evalue)或是否披露鉴证报告(Evalu_A)。

为验证不同的假设,本文需要选用不同的回归样本。假设H1a的样本仅限国有企业,假设H1b的样本为非国有企业。假设H2a的样本为非国有企业,以及已自评的非国有企业,假设H2b的样本为已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国有企业。

三、 描述性统计及回归结果

1. 描述性统计。将总样本分为自评组与未自评组进行描述比较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两组变量存在显著的差异。从统计结果的均值与中位值差异来看,自愿披露的公司其治理指数均值与中位值显著的高于对照组,而且自愿披露的公司其增长率的均值也远高于不披露组(1.020 2与-0.708 6),其杠杆比率更低(0.538 5与0.797 1),而且资产规模也更大(9.479 9与9.272 6)。另外,增发的公司自愿披露的可能性更大,而聘请了四大审计师且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也同样更可能出具自评报告,merge变量的比较并不显著,但这一比较并未对其他变量同时加以控制。

2. 回归结论。对研究样本进行Logit回归检验的结果如表2所示。

从假设H1的两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①国有企业组的回归结果中,6个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变量有4个存在显著影响,表明其自评报告的具有显著的信号显示作用;②非国有企业除Index变量外,其余的假设变量全不显著,从而表明因受到跟风披露噪音的干扰,非国有企业通过自评报告传递信号的效果受到了抑制。而且考虑到Index变量是一个不可观察的替代指数,因而投资者也难以核实披露的公司是否真的治理质量高,这又进一步使得信号显示的效果受到削弱。

从假设H2的三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由于大额鉴证成本的存在减少了跟风披露的“噪音”,鉴证报告的信号作用机制更为明显,非国有企业因噪音干扰而受到抑制的自评信号作用,会通过鉴证行为得以更好的体现。Index、Issue、Lev以及Audit等因素都与披露显著相关,这就表明鉴证行为可以更全面地传递公司价值信息。但非国有企业的鉴证报告的这种作用,却不能显著得区分于已自评的非国企,Index变量不显著,经营变量仅Lev和Audit显著,从而表明非国有企业出具鉴证报告的目的,在于与未自评的公司中区别开来。再次,对国有企业而言,虽然自评行为已能够传递公司价值的信号,但通过鉴证行为,可以使其进一步从出具自评报告的国企中脱颖而出。从而表明,比之于同类国有企业,其治理质量更高,利润增长情况更好,而且发生变革影响组织建设或带来风险的可能性更低。最后,对已自评非国有企业的回归结论表明,鉴证报告在该组的信号显示作用并不明显。其中衡量治理质量的index变量不显著,其次衡量经营质量的变量中,仅有Lev和Audit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对于非国企而言,内部控制鉴证的主要作用在于区分未自评的公司,而无意于区分已自评公司。

3. 稳健性检验。在以上的检验结果中,Lev变量的回归系数多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杠杆比率并不能完全作为财务状况的替代。为此,本文以是否ST替代Lev进行回归,替代后本文的结论并未改变。其次,早期上市的国有企业比例大而且“包袱”较重,从而可能扭曲年龄与披露的关系。为此,本文在回归中增加二次项变量Age2,用以模拟年龄与披露关系的抛物线型关系。结果表明各原假设的回归结果并未受影响。再次,针对Growth波动较大的特征,本文进一步将Growth在更大的分位上(5%)进行缩尾处理。处理后仅H1b回归结果中Growth变得不显著,其余变量未受影响。以上的测试结论表明本文的研究结果是稳健的。

四、 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07年~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信息披露的信号机制这一已有研究结论,结合我国披露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分析了政策实施前3年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信号机制在不同的披露类型以及不同的披露对象中的作用。

本文的回归结果支持了原有假设,亦即: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由于披露成本低廉及企业内控建设需求不足的原因,非国有企业内控自评报告的信号作用受到了明显抑制,难以通过自评报告彰显比未自评公司更高的经营及治理质量。由于鉴证行为提高了披露成本,因而有效抑制了非国有企业中的披露噪音,使得其鉴证行为产生了显著的信号效果,但鉴证报告并不能进一步区分已自评的国有企业,从而表明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鉴证报告的主要作用就是替代自评报告,区分自评与未自评的公司价值。对国有企业而言,由于自身制度原因和内控建设的需求,其披露噪音较少,故而可以通过自评行为区分于未自评公司,并进一步通过鉴证报告从披露自评报告的同类企业中脱颖而出,彰显更高的价值信号。

研究结论表明:披露成本低廉导致的披露噪音,会使得原本就不愿披露自身缺陷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能又难以成为彰显较高经营质量的载体。而且,如果投资者仅以是否出具自评报告作为衡量价值的信号,也存在误导的风险。此时,为实现披露的目的,监管者就需要明确规定披露的内容及程度,并通过增加处罚措施来提升披露的成本,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蔡吉甫.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20):85-88.

2. 陈汉文,张宜霞.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审计研究,2008,(3):48-54.

3. 崔志娟.规范内部控制的思路与政策研究——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选择”视角的分析.会计研究,2011,(11):52-56.

4. 方红星,孙翯.基于沪市公司2006年报的内控信息披露研究:修正与拓展.财经问题研究,2008,(4):75-79.

5. 方红星,孙翯.强制披露规则下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基于沪市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的实证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07,(12):67-73.

6. 黄秋敏.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分析——以2001-2006年度报告为研究对象.审计研究,2008,(1):82-89.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12**号)和《20**年度本级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

二、组织形式

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20**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的67个项目(附件1)实施绩效评价。

1、项目单位自评。全市67个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进行自评,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作详细说明,经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由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评价。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价不低于25%的比例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分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大类,权重按60%和40%分设,业务指标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等二级指标;财务指标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评价标准见(附件3)。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以下。

四、时间安排

20**年8月30日前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形成项目评价报告,经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单位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9—10月份,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20**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组织项目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12**号),熟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信息披露;监管体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8009003

近年来,人们对上市公司的数据真实性,可靠性、风险性产生很大疑问。上市银行属于高风险企业,通过风险取得报酬。上市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以及银行内部自身对风险的识别、衡量、监控对上市银行的经营和安全至关重要。上市银行披露内控信息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年报以及企业自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有利于银行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了解银行的内控状况,通过内控的有效性评价上市银行的质量,并且做出相关决策。

1 关于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内容的研究综述

1.1 披露载体的研究

韩晓杰、段洪波、梁静(2011)认为在我国主要存在四种形式的披露载体: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报正文及附件、会计市事务所的审核报告。从七家上市银行38份年报披露的内控信息情况看,信息披露主体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披露的载体主要是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报正文及附件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告。

许莉,朱睿,王芳(2010)指出我国上市银行内控的披露载体众多,不统一,缺乏可比性。他们从11家上市银行的2008 年年报中发现,不同银行的内控信息在年报的不同位置披露,缺乏规范性,有的银行甚至在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报告中同时披露内控信息。

1.2 披露主体的研究

李伟和施家芳(2007)以表格的形式分析了各个银行的披露主体。主要主体就是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当局,不同主题披露的侧重不同,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内控主要情况,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内控制度的“三性”,如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

韩晓杰,段洪波,梁静(2011)认为所有上市银行的年度报告中都在对内部控制的基本构架进行描述,但是对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却没有明确指出,一旦发生损失,承担直接责任方存在缺失。

1.3 自评报告披露量的现状

我国上市银行在2003年以前大多采用多形式大量披露策略,而在2003年及以后年度则渐渐采用固定形式少量披露策略。

倪慧萍(2006)提出不同银行信息披露量差异较大。纵向看,同一家银行不同年度的披露量差异大,如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以及招商银行3家银行3年内控信息披露量都是“先多后降”之后持续减少;2002年3家均提供管理当局、事务所披露的内控说明和内控审核(或评审)报告;2003年和2004年则没有披露事务所审核(或评价) 报告而只披露事务所内控审查结果。横向看,不同银行之间披露差异更大。从韩晓杰、段洪波、梁静(2011)抽取的样本来看,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信息披露量较多较全面,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信息披露量相对较少。主要采取的是形式固定少量披露的模式。

1.4 内控自评报告的规范制度

许莉、朱睿、王芳(2010)认为我国证监会的各项政策规定都在强调上市银行要充分披露在报告期内的业务、风险和内控情况。比如2000年11月14日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2000年12月21日的《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要进行内部控制评价,2007年深圳交易所也提出该项政策。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了有中国版“萨班斯法案”之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10 年1月1日起实施。目的在于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这些法律法规,规范制度从不同层面完善了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1.5 实质性漏洞的披露现状

实质性漏洞是指如果一项或若干项缺陷有能致使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不能有效预防或及时察觉的合理可能时,该缺陷构成实质性漏洞,而那些严重程度低于实质性漏洞的一项或若干项缺陷,仅仅是重要到值得负责监管公司财务报告人的注意,那么该缺陷为重大缺陷。

瞿旭、李明、杨丹 叶建明(2009)提到由于我国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实质性漏洞”概念的缺失,使得我国上市银行尽管面临严格的监管,但相关内控体系中的“漏洞”信息却不为市场和监管机构所知。

瞿旭、应旭婧、王娟(2011)阐明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披露是衡量高质量上市公司的主要标准,银行业掌握着国家的金融命脉,在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正是如此,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信息披露是传递出上市银行拥有良好内部控制体系的信号,也是作为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

2 关于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存在问题的研究综述

2.1 法律规范不完备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1

一、实质性漏洞的概念

PCAOB将实质性漏洞(Material Weakness)定义为会导致上市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风险,并且这个风险难以被发觉及有效预防的一个或多个缺陷。Ge和McVay(2005)将实质性漏洞分为九类:账户式、人员培训,期末报告与会计政策,收入确认,职责划分与授权,对账,子公司式,高管层和技术方面。以下中信银行的案例分析参照此分类标准。

二、中信银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披露状况

中信银行于1987年建立,2007年实现A+H同步上市,已成长为一家具强大增长势头和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一)中信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分布

通过对中信银行上市以来的5份年报、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和内控审核报告进行整理分析,我们发现其公开披露的内控信息主要集中于年报中的监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报告、年终审计报告以及内控自评报告和内控审核报告里。监事会报告对内控的披露较简单,主要是对内控自评报告的审阅意见,上市五年均无异议。公司治理报告主要是对本年度内控的建立健全情况和内控的自评情况进行披露,内容较详尽。内控自评报告逐年有统一格式,包括本年度内控的基本情况,内控存在的不足、下年度的改善措施及内控自评。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未对内控进行披露。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连续性

中信银行2007-2011年内控披露的位置是一致的,并且没有间断,这得益于我国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制度逐渐完善,2006年颁布了有“中国萨班斯法案”之称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下称《指引》),2007年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下称《办法》)。2007年上市的中信银行,对相关监管制度的把握是较充分的。

(二)中信银行实质性漏洞披露状况

1.实质性漏洞披露的数量

2007年未披露实质性漏洞可能因为上市首年想给各利益相关者一个好印象,同时《指引》和《办法》刚颁布不久,中信银行可能还没能力马上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如下表所示,中信银行于2008和2009年各披露了4项和3项实质性漏洞,均披露于内控自评报告。2010和2011年未披露,这体现了其通过对实质性漏洞的识别、分析和弥补,建立起较完善的内控体系,相对有效的预防了风险。

中信银行2007-2011年间披露的实质性漏洞

2.实质性漏洞披露的类别

中信银行披露的实质性漏洞类别各异,说明其面对的内控问题是复杂和严峻的。其中出现较多的是高管层和职责划分与授权两类,也表明其管理层的风险控制能力还存在不足,同时操作不规范的情况还难以杜绝。

三、结论及建议

分析表明,中信银行实质性漏洞的披露主要集中于内控自评报告,内控审核报告流于形式,未涉及公司内控的具体内容。对于实质性漏洞的披露,管理层不够重视,没有逐年披露也没有分类别披露。

据此,本文对我国上市银行完善其内控实质性漏洞的披露提出建议:第一,上市银行董事会提高对实质性漏洞披露的重视。实质性漏洞的识别和披露不仅涉及上市银行自身的持续发展,也涉及各利益相关者是否能取得可靠信息作出有效决策;第二,建立统一的实质性漏洞评价标准体系。目前我国对实质性漏洞的评价还缺乏一致的标准,使实质性漏洞的识别较难,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另外董事会在利用评价标准体系时,要与本行的具体控制环境结合,更准确的识别本行的实质性漏洞;第三,完善内控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处罚力度。对于内控的相关监管制度应增加与实质性漏洞披露相关的要求,对于信息披露方面的强制性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不遵循公司的处罚力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5篇

分析学校教学工作的历史与现状;制定自评期间建设计划、分解评建任务;针对问题,根据计划进行改进,进一步理清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工作思路,找准学校的定位,抓好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撰写自评报告,准备评估背景材料。以上这前几项工作都是为了准备评估背景材料,撰写自评报告做准备,所以,在自评阶段,背景材料的准备和撰写自评报告是重中之重。面对准备背景材料如此重要的工作,不仅工作任务繁重,而且意义重大,因此,除了要有严谨认真的态度,更要坚持“原生态“的工作原则。

首先,准备背景材料是撰写自评报告的基础,准备这些材料的时候,我们不仅要工作上坚持“原生态“的原则,材料上更要坚持“原生态”所强调的原汁原味、原样子,也就是背景材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所谓原始性,就是尽可能保持材料的原始性,不做二次加工,来源最好是学校教学档案中的相关材料。材料的真实性,就是指背景材料应该是真实的,是学校教学工作真实情况的反映,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要虚假的材料。

第二,背景材料要有针对性和层次性。所谓针对性,就是指根据评估方案各项指标的要求,深入理解指标内涵的基础上,针对学校对“三个符合度”理解和判断,不要把与之无关的材料放在背景材料中。所谓层次性,首先指的就是自评报告,它是专家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和作为评判学校教学工作整体价值的依据,第二个层次的材料就是支撑自评报告所反映的学校对自身教学工作及各项指标和观测点的评价,第三层次的材料是备查的材料,供专家随时调阅审查。这些材料的层次性,体现的就是“原生态”内涵里的“隐含着未被破坏、相对和谐的状态层次”。

第三,自评任务的分解问题。评估方案中的各项指标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这种有机的联系,才能掌握评估方案力图反映的教学基本规律。如果将评估方案中的各项指标简单地对号入座,将自评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乃至个人,这样就很难抓住深层次的本质问题,也就难以从那个根本上有效地通过评估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所以,应该在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评估方案、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分析教学工作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这样,各职能部门在进行评估工作的时候,就能从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与全局的高度出发,防止以上问题的产生,这不仅使得评估工作做起来符合事物内在联系的规律,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工作带给专家的是完整真实的。这也体现了“原生态”内涵中的原生性和和谐性。

第四,评估工作和日常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原生态”强调事物和事物之间相对和谐的状态和层次,而这种和谐的状态和层次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就是事物间的有机联系。评估工作和日常教学工作有着密不可分地联系,一方面,日常教学工作情况的高度总结,既表现出日常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暴露出日常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日常教学工作是评估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

评估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评估,是为了更好地做好日常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所以,自评工作中,应该将评估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机械地将二者分割开来。表现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则是:第一,把评估作为杠杆,解决一些日常教学工作中应该解决但难以解决的问题;其次,把评估中背景材料的准备和教学档案的规范建立有机结合起来,这样,背景材料就是来源于教学档案资料,而不应该是另外准备的所谓的“评估材料”;最后,评估工作的内容和教学工作内容是高度一致、完全一致的,自评的过程应该是扎实抓好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的过程,而不是离开抓好教学工作去另外搞一套所谓的“自评工作”。

结语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6篇

关键词 本科教学评估 高校师生 话语权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University Teachers and Students' Missing Voice in

Undergraduate Teaching Evaluation

ZHANG Jing, ZHAO Xiuhui

(Yunnan College of Business Management, Kunming, Yunnan 650106)

Abstract The first round of undergraduate teaching evaluation (2003 to 2007) has been completed, the parties to discuss the community's assessment of a very intense, mixed, then the parties have expressed their views at the time, but it is difficult to see the whole college teachers and students or systematic sound, three stages of this author in questionnaires and interviews from the assessment on the basis of (self-assessment, expert investigation into the school, rectification) to analyze how the university teachers and students' right to speak missing in the assessment.

Key words undergraduate teaching evaluation; college teachers and students; rights to speak

话语是主体表达自身思想、情感、态度的主要方式,它代表着一种权力。后现代哲学家福柯认为:“话语是一种权力关系,它意味着谁有发言权,谁无发言权。”“尽管它是一种隐蔽的,表面上无行为人的控制系统,然而它是社会中一种真实的权利。”福柯称这种权利为话语权。实际上,语言的权力并不是来源于话语符号系统本身,符号系统自产生以来只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的工具。话语中权力的获得更多的是说话者社会权力和地位在话语符号系统中的折射和反映。①德国社会学家韦伯(M.Weber)则将权威的来源分为三种。其一是传统的权威,这类权威是统治者根据习俗与传统,以世代因袭的身份来运用其权威;其二是感召的权威,这类权威来自神圣化的人格吸引力;其三是法理的权威,这类权威反映了当代的科层体制,领导者从其法定职务来发号施令,一切权威都是规章制度所认可的。②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部在面对社会质疑教育质量下滑的前提下出台的一项制度,第一轮本科教学评估(2003-2007)已经结束,社会各方对评估的讨论非常激烈,褒贬不一。然而在收集各方观点的时候,笔者注意到在公开的场合或公开的媒体上所能见到的来自师生对评估的整体性或系统性的声音比较弱小,教师和学生是整个教学环节的核心,评估到底给教学和学校带来了什么影响?教学质量的好坏,教学质量是否得到了提高,他们最有发言权,对评估工作成效最符合实际的反馈也应该来自教师和学生,然而,为什么在各方议论纷纷的时候他们却沉默了?笔者认为主要就是由制度赋予的权威――教育部评估中心,占有了绝对权威导致的。对此,笔者尝试从评估的三个阶段(自评、专家进校考察、整改)来分析高校师生在评估中的话语权缺失。

笔者在试调查后发放了正式调查问卷267份,其中学生问卷217份,教师问卷50份;共回收243份问卷(其中回收学生问卷198份,教师问卷45份)回收率为91.01%;剔除无效问卷14份(其中学生无效问卷13份,教师无效问卷1份)有效问卷共22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5.77%。回收率达到了研究的要求,本文的讨论也是在问卷数据分析以及访谈资料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自评阶段,自评报告是自评阶段的一个重要文本,是高校对自身在办学各方面的自查,同时也是学校要呈现给评估专家的重要文件。然而接受调查的高校教师中表示知道和听说过学校在评估中有自评报告文本的占了绝大多数,同时,他们当中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应该参与本校自评报告的撰写过程,而一半以上的教师认为自己所在学校在撰写自评报告时没有收集他们的意见,自评报告完全是由学校迎评相关部门撰写,只是在撰写完毕后用网络或其他形式公布了自评报告的内容。接受调查的学生中,一半以上的人表示根本不知道学校有自评报告,接近70%的人表示他们完全有必要参与学校自评报告的撰写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还有接近60%的人表示其所在学校在撰写自评报告时没有征询在校学生的意见。不难看出学校在自评阶段就开始为专家进校考评做充分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比如成立专门的评估办公室,召开教师大会,动员教职工积极为学校评估做准备工作,召开专门的班主任辅导员会议,要求班主任辅导员把评估对学校的重要性传达给学生,以及专家进校考评期间学校对学生的要求明确传达给学生。其背后的原因其实是制度的权威在起作用,因为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会基于学校评估的结果决定学校下一阶段的发展方向,甚至会决定学校下一阶段的经费分配情况。所以笔者认为自评阶段,主要是制度话语权(教育主管部门推动的评估是一项制度)和文本话语权(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估方案)在起作用,高校师生无从选择,只能被告知围绕这些政策和文本来为评估做准备。

在专家进校考察阶段,笔者设置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专家进校考察阶段,学校对您是否有与平常不一样的要求。高校师生的反映是高度一致的。接受调查的教师中,有75%的人表示在专家进校阶段,学校对他们有与平常不一样的要求,比如要求他们穿正装,戴校徽,甚至上课的风格都有相应的要求;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有70.3%的人也表示专家在进校阶段,学校对他们有与平常不一样的要求,比如保持好宿舍的卫生,有访谈对象甚至告诉我学校为了制造出男生宿舍干净整洁的效果,规定除上课时间外,要求学生全部去图书馆,这样就可以两全其美,既保证了宿舍的干净整洁,也营造出了图书馆利用率高,学校学风好的气氛。本来要求学生去图书馆自习学习是件好事情,但是仅是在专家进校期间这么要求难免让人产生怀疑,难怪学生似乎不买账。同时,被访谈的教师和学生还反映,专家进校前夕,学校都花了很大的力气搞好校园环境,比如粉刷教学楼的外墙甚至教室的墙壁,教学楼图书馆大厅的花盆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多起来了,甚至换了新的,再就是打扫卫生,教室、宿舍、校园的主干道,学生们真是没有少动手,真可谓“人人参与评估”。不少学生表示评估给他们造成了困扰,没有办法自主安排时间,打破了他们原来正常的学习生活习惯。于是他们上学校的BBS论坛吐槽,学校怎么能允许学生在专家进校期间发表不利于学校的言论,所以关于评估不好的学生言论都很快会被学校网络负责部门屏蔽。虽然这是个别学生的行为,但足以说明他们的话语权是被忽略的,在上有学校制度和老师辅导员的说服教育下,他们只好暂时保留自己的意见。老师们其实也是颇有微词的,只是他们在评估一开始,就参与了学校各种宣传动员会议,他们深知学校对评估的重视程度和评估对学校的意义,只不过他们的表达方式比学生更理性而已。所以在专家进校考察期间,还是制度权威在起作用,学校领导者从其法定职务来发号施令,学校领导者则要遵从教育部评估中心的制度权威。

在整改阶段,首先要关注高校师生对大多数参评学校获得优秀怎么看待,高校师生对大多数高校在评估中获得“优”持怀疑的态度,可是谁又在乎他们的看法呢?因为评估的结果都已经公布了,在一片大好声中结束了。其次,高校师生认为通过评估,学校的硬件建设、办学条件确实得到了改善,同时教学管理也得到了加强,但是教学质量并没有多大程度提高。同时,在评估的八个一级指标中,高校师生一致认为师资队伍,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和教学效果对本科教学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但除了师资队伍是可以量化的之外,其他三项指标在短期内根本无法衡量的,即便是可以衡量的师资队伍,校方是想尽办法也要使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的比例达到评估的要求,可是他们授课究竟怎么样,只有学生最有发言权,可是又有谁去管学生们的看法呢?最后,每个学校在评估结束后,专家们都会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高校师生对专家们具体提出了什么整改意见知情吗?学校到底是如何整改的,高校师生是怎么参与其中的,又有谁去管呢?高校师生倒是一致认为评估结束后,所在学校各方面工作没有持续改进,恢复专家进校前的状态,评估只是学校接受了专家们的一次非常态检查。可是教育部却在各方讲话中指出评估的基本目的已经达到,已接受评估学校的领导们也纷纷表示学校已认真完成了教育部评估中心的要求,高校师生的话语权再次被忽略。正如何苗在其文章《从第四代评价视角看我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完善》中所指出,高校教师与学生始终充当着为学校评估服务的角色,教师与学生的利益并没有从评估活动中得到体现。评估的话语权始终掌握在政府手中。在高校中,特别是在本科教学评估中,“人”的缺失,学生这个利益相关者的缺失是较为明显的。一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更多的是评估组与学校管理者之间的对话,而教师与学生都是在为学校评估服务。作为对于本科教学水平最有发言权的教师和学生来说,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估中,他们只是评估活动的一个配角。评估过程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甚至中国所有被评估院校的教师和学生集体失语。他们对评估的参与方式不是主动的,而是一种被抛入其中的状态。甚至可以说,中国大多数的教师与学生对于评估的意识仅仅处在启蒙的状态。③

注释

① 郑乐平.超越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论新的社会理论空间之建构[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65.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7篇

(1.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北京 102202;2.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 100015)

摘要:专业评估是职业教育外部评价的核心制度,是建立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认证制度的创新举措。本文从专业评估的原则、步骤、专业评估过程及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等几方面论述了职业教育专业评估体系的内涵及构建。

关键词 :职业教育;专业评估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5-0013-04

职业教育分级制对职业教育等级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宽进严出的入学制度、灵活的学习制度,决定了建立职业教育评价工作机制的重要性。职业教育评价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获得授权的职业教育机构及其专业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是在国家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组织与实施对职业教育机构及其专业的质量评估和检查。职业教育评价包括内部质量评价和外部质量评价。内部评价指职业院校内部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与评价制度;外部评价指职业教育关联方对职业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即政府、学生、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需求满足程度的测量与评价。专业评估是职业教育外部评价的核心制度,是针对职业教育机构的某一特定专业,就其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进而评价该专业是否具备举办某一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是否满足相应等级的职业教育标准的质量要求,是建立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认证制度的创新举措。

专业评估原则

明确性原则 评估程序要用书面文件公布,以便被评估学校对整个评估的指标、方式、流程及结果的运用有清晰的认识。

一致性原则 评估结果要与国家相同学术性质的标准保持一致。

可信性原则 评估方法及过程等能获得被评估学校的信任。

中立性原则 评估过程不鼓励任何特定形式的准备、研究活动,要确保评估工作的中立与公正。

等值性原则 评估仅就各校的质量进行评估,与被评学校的规模、声望、类型无关。

透明性原则 整个评估机制,包括评估前的规划、实地评估及评估结果的公布都强调透明性,以增强评估的可信度。

专业评估步骤

制定专业评估标准 由评价委员会组织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职业教育研究专家研究制定。

提出申请 学校向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请。

审核 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审核申请。

自评 学校根据评估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评估专业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写出自评报告。

实地考察 由评价委员会选派专家访问和评估申请评估的学校。

撰写评估报告 评估专家组写出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

评价委员会决策 评价委员会复核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授予申请评估的学校以专业等级资格认证,并报请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和政府批准。

公布评估结果 职业教育授权委员会公布评估结论。

评估专家组的组成及条件

组成 专家组一般由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评估专家等5~7人组成,设秘书1人。

专家组成员条件 (1)在教育领域和行业企业享有一定声誉。(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遵循回避制度(不得为该校毕业生,不能或不曾在该校供职,与该校主要负责人无直系亲属关系等)。

专业评估过程

专业评估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校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说明学校自评过程及通过评估活动准备达到的目标。第二阶段是提交申请半年后的办学条件评估,时间为1年左右。主要评估专业的办学条件,如是否具备明确的教育目标,是否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及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的工作安排等。第三阶段是教育绩效评估,时间为1年左右。主要评估学校的教育绩效,如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先进,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规格是否符合职业教育分级标准,学校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其中,评估的第二和第三阶段都设置了自评和实地考察环节,学校在每个阶段都要撰写自评报告。评估周期为3年,学校自评和评价委员会评估学校的时间为两年,剩余1年时间是学校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价委员会的建议进行整改。

第一阶段即学校申请阶段,学校要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及办学条件评估实施方案和教育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在办学条件评估实施方案中要说明学校如何根据评估标准准备自评,确定并解决学校为满足基本办学条件所需关注的问题。阐述学校是如何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要说明学校如何达到教育绩效所需的要求,阐述实现教育绩效的方法和措施。

第二阶段为办学条件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审核学校自评报告中的资料,确保数据能够准确、客观地描述专业现有状况;根据评估标准,评估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确保学校工作达到或超过职业教育分级标准的要求。

本阶段包括自评和专家组实地考察两部分。在自评过程中,学校需要关注以下三个关键问题: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反映学校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佐证材料。

评估小组实地考察1~2天,主要任务是审查学校递交的自评报告,并就报告中不够明确的内容与学校交流。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以评估支持文件内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评估标准对学校进行评价,给出综合反馈意见。

需要强调的是,评估小组应在报告正式成文之前与学校进行沟通,让学校有机会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之后,将报告提交给评价委员会。

评价委员会收到评估小组报告后,做出办学条件评估决策,决策内容包括:(1)学校达到办学条件的要求,允许学校继续准备教育绩效评估。(2)确定教育绩效评估中必须加以关注的重点问题,如果需要,调整教育绩效评估日期。(3)对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进行警告,做出推迟评估和终止评估的决定。

第三阶段为教育绩效评估。评估目标主要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方法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检查学校评估学生学习工作的开展情况;促使学校持续参与教育绩效相关问题的解决。

评估小组实地考察2~3天,主要任务是审查学校递交的自评报告,针对报告中不够明确的内容与学校进行交流。抽样检查主要的质量保证方法和学习评价方法,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以评估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评价标准对学校进行评价,并给出综合反馈意见。

同样,评估小组在报告正式成文并提交给评价委员会之前要与学校进行沟通,让学校有机会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之后,将报告提交给评价委员会。

评价委员会收到评估小组报告后,做出教育绩效评估阶段的决策,并把决策结果提交给职业教育授权委员会。决策分以下几种:(1)通过职业教育分级认证。(2)有条件地通过认证。(3)取消认证资格。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是国家对职业教育进行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指导、监督职业教育机构改进教育服务和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一种工具。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就是一套具体的标明等级的教育质量和管理质量标准。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办学条件评估和教育绩效评估两个阶段设计为两级指标体系。办学条件评估包含了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3个一级指标,下设工作任务等11个二级指标。教育绩效评估包含了教学管理与改革、水平与质量、效益与特色3个一级指标,下设教学管理等11个二级指标。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

评估结果及说明:(1)办学条件评估和教育绩效评估满分均为100分。(2)办学条件评估总分达到80分,3个二级核心指标中,80分的不少于2个,其余不少于60分,方可继续申请参加教育绩效评估。(3)教育绩效评估总分达到80分,3个二级核心指标中,80分的不少于2个,其余不少于60分,方可通过专业评估,取得专业认证资格。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及标准说明

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详见表2。

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下页表3。

为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必须建立高效有序的职业教育质量框架,即在国家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职业教育机构的质量评价。评估的具体事务由职业教育授权委员会委托各个地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专职机构——职业教育评估中心具体实施。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由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依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制定。

参考文献:

[1]顾志跃.转型中的教育评价[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5.

[2]郭亚军.综合评价理论与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3]许建械.高等学校教育鉴定与水平评估[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4]牛金成.国际职教评估发展之趋势[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3).

[5]Academic Program Review Handbook[EB/OL](2009-02).http://academicaffairs.cmich.edu/program-

自评报告要求范文第8篇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国纠办发〔〕2号)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省公安厅等11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的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为抓好评议工作,确保测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职下,并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实施

测评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统一组织实施,纠风室负责民主测评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测评对象

省公安厅(含交警)、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整改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将由专业机构制定问卷调查表。

四、测评方式

1.自查自评。由各部门在本系统内通过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等步骤,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并提交工作报告。活动效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比为10%。

2.电话问卷采访测评。委托中国电信分公司通过“ICD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电话问卷采访测评。测评样本为10000份。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会值中占比为了30%。

3.专业机构问卷测评。委托统计局根据测评内容设计调查问卷开展调查测评。测评样本为10000份。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比为30%。

4.大众媒体问卷测评。通过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信息报等媒体刊登测评问卷开展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比为10%。

5.网络问卷调查测评。依托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纪检监察网开展问题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中占为10%。

6.市县纠风办问卷测评。市、县两级纠风办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0份进行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在测评总分值班中占比为10%。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7月

5-6月,调查研究,修改完善测评工作方案;拟定问卷调查表;向16个州市和11个部门发出测评通知。

7月,11个部门在本系统内开展自查自评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机短信开展宣传造势。

(二)实施阶段:8-9月

8月1日—9月30日,各种测评方式同步展开,分别实施。8月30日前,部门自查自评和媒体测评完成,11个部门提交自查自评报告;9月10日前,问卷调查测评完成,各州市纪风办上交本州市(含县级)测评结果或测评问卷;9月20日前,电话问卷完成;9月30日前,网络调查完成。

(三)汇总阶段:10月

10月20日前,对各评议方式结果进行汇总;对各单位(部门)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完成测评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