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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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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2号)和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粮查库组〔20*〕1号)精神,为做好20*年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确定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出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国有粮食企业的清仓查库

我区范围内虽无中央、省、市级储备库及储备粮,但涉及国有粮食企业有3家:*市*第一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在我区内没有库点、粮食,但注册地在我区,仍需按要求进行会计账的检查。

(二)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所有纳入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含统计人员配置、粮食台账建立情况、报表报送情况)进行检查。还要选择一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非国有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杨建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蹇一萍、区粮食分局局长李仕春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粮食分局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二)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清仓查库工作;组织和督导本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年3月25日24时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3月9日~11日,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国有企业和部分重点非国有企业参加市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

4、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所有自查资料(含工作底稿、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必须保存纸质和电子文档备查,并将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上报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等资料,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同时,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要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分公司各直属库)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年和20*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县区应选择1-2家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菏泽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办事机构。中储粮曹县直属库、中储粮单县直属库、中储粮巨野直属库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辖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辖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各县区。四是派出普查工作组,对本辖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五是汇总本辖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六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七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八是做好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县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区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区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同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向同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及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等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县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单位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时点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具体检查办法由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底前)

1.成立机构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要将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于3月26日前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根据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部署,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自查人员参加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培训工作。3月下旬,各县区要组织完成参加企业自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并做好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3.账表、检查器具的准备。各县区查库领导小组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查库领导小组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称重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县区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建议单机检斤能力不低于15吨/小时,配备数量一般不少于两台)。

(二)自查阶段(2009年4月1日—5日)

4月5日前,各县区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2009年4月6日—20日)

1.普查时间。4月6日,市查库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纳入检查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普查工作;4月15日市级普查工作结束。4月20日前,将市级普查报告报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2.普查方式。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查库领导小组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采取市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根据粮食在地原则,对全市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各县区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5家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典型调查与市级普查一并开展。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为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从县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区的普查工作。

(四)配合做好省级复查与国家抽查工作(2009年4月21日—5月31日)

市查库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的要求,配合做好省级复查与国家抽查工作。2009年4月底前,省政府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省级复查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2009年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

(五)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2009年6月1日—10日)

各县区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县区查库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6月10日前,各县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落实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县区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三)保证质量和进度。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2009年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四)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五)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全市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是重视不够。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各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及投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还没有配备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事业单位存在应付公事现象,导致一些档案不全和缺失。另一方面,各事业单位档案整理人员没有意识到档案整理工作的重要性。所提供的档案材料,要求不高,敷衍了事,能过就过,对于不能提供或已经丢失的材料简单开个证明就过关,以至于许多材料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造成以后工作中材料缺失、不全等困难。

二是档案材料缺失严重,管理体制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是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正规化、系统化建设。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存在档案材料严重缺失情况,甚至法人身份证、印记印模、财务报表等重要材料也有缺失。此外,由于年限久、人员调动、档案室搬迁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业单位监管的难度。

三是专业人员缺乏,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登记监管部门缺乏相应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且大部分档案管理人员都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兼职档案工作,这些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明显不足。有的单位采用从其他单位借调方式突击整理档案。有的档案管理人员从未经过系统培训或学习,对档案整理规范不够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档案整理归档,造成了档案整理标准不一,顺序混乱,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的质量水平。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重点提高“三种人员的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让领导经常过问、检查、督促档案工作,想方设法创造档案管理的物质保障条件。二是强化事业单位一线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的意识,健全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查阅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档案的查阅、借阅程序、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档案员职责、档案整理归档制度,强化“一户一档、分类归档、专柜储存、专人负责”制度。三是强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档案管理意识。只有领导干部、一线档案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领导三方都提高档案意识,做到责任整理,才能真正实现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要强化措施办法,通过推进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体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基础建设。一是规范登记档案管理内容,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应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环节中具有保存价值并必须存档的资料。二是加大对登记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购置专门的档案柜、档案盒、装订机等设备,指定专门电脑保存电子档案,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要实行专用档案室、档案柜,一个登记单位一个档案盒,按举办单位建立索引登记序号编排,统一编号、统一格式,对每份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以满足档案管理需要。三是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保管制度。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和《保管保密制度》,严格按照“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求保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并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保密工作。

三、严格依法依规整理。组织学习《档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整理办法》等法律条例,同时,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细则和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通知,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事业单位监管机制,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监管力度不削弱。要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公开制度,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要结合地方具体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相关细化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井井有条。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

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

(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

二、采购数据统计情况:

从20*年至20*年6月,我中心共进行了264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3*54.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566.2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8.3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

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

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

20*558325.27*8.511266.6915%

20*676676.0*8*.4*71.6013%

20*869358.018125.981232.*13%

20*

(上半年)566295.355577.37717.9911%

合计2643*54.5626566.264*8.3111%

采购(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方式统计表:

时间次数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

20*55121*300

20*6720183251

20*8637137153

20*上半年561724141

合计264864317845

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情况:

自20*年以来,共收到18宗质疑投诉,引起原因均是不服标后结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有欺骗行为。在20*年1月分别有两公司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手段骗取中标。发现查实后,在区财政局的支持

下,对这两家公司作出了扣留投标保证金和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20*年7月,评标专家操纵我区有线电视台的光传输项目被投诉,经区监察局、区检察院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

处理,我中心重新进行了招标,并且节省了110万元。其余质疑投诉因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

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开标前24小时内负责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并组织评标、谈判委员会(小组),对邀请的专家评委情况严格保密。20*年9月开始,我中心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用全市统一共享的专家库对每次评标项目进行专家随机抽取,不存在中心工作人员人为操纵。

四、预防商业贿赂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防控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1、严把商业贿赂防线,制定我中心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弱化中心主任权力。主任不参加评标,标前不审核评委组成人员名单。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原物料供应中心主任汪国栋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

命线的意识,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

。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要贯穿和充分体现今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和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

中。

2、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利用中心网站宣传渠道,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以及供应商弄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商业贿

赂的概念及严重性。

(二)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网上采购招投标系统,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预算单位沟通、评审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供应商质疑处

理等重点环节和过程用文件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

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三是大力推进网上招标和电子评标制度,减少专家评审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

;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中标的资质条件和评标标准,在更多采购项目中采用国际通用的评分标准等,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

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P键词 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 廉政风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11.007

Abstract The work of graduate admission examination is well-aligned or not will be very pivotal to the qualities of selected students, so the country pays high attention on fairness and impartiality of the admission examination.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integrity risk points, which would cause very bad influence by any carelessness. In this text, we analyze the risk points and their precaution.

Keywords Master graduate student; admission examination; integrity risk points

研究生教育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研究型、创新型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多样性发展需求,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核心。①而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对提升研究生整体综合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生招生工作不断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同时也容易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如何防范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事件和问题的发生,营造研究生招生“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重要问题。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1.1 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泄密风险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基于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有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分为统考科目和非统考科目,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非统考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或联合其他招生单位命题;②复试一般是多环节综合进行,从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来看,复试中笔试成绩仍占有较大比例,是考生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安全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然而,试题泄密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非统考科目命题教师或其他知情人员因“人情关”或“利益关”为一些考生打开方便之门。就连组织更为严密的统考科目,也面临着安全威胁,据报道,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科目出现“泄题”,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作弊入刑以来,首次大规模有组织的考试舞弊案件。如此严防密控之下,依然有组织团伙顶风作案,可见其中的利益链条触角之深,因此考试安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1.2 复试环节评分标准不统一,有失公正风险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初试阶段以笔试方式进行,是国家统一组织进行的大规模考试,其规范性和保密性措施都要大大强于复试阶段,成绩量化程度高,评分标准相对一致。而复试阶段情况较为复杂,考试环节多,时间紧凑,复试笔试、外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接连进行,特别是综合面试环节,主要通过“听、说、写”形式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应变能力、专业素养、治学态度、个人志趣等情况,来判断该考生是否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主观因素较多,容易产生公正评判的风险。③另外,复试阶段中笔试环节监控力度相对松懈,考生易出现作弊现象,评卷教师也可能因为工作任务重,评分主观性增强,使考试成绩有失公允。

1.3 遗留问题处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周期长,任务重,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会有考生进行申诉,此外还有考生作弊案的处理和招生工作人员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处理等遗留问题必须秉公办理,不能。

2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防范

2.1 完善研究生招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1)建立自命题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种类繁多,涉及到的命题教师数量相应也很庞大,增加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难度,是考试腐败现象出现的重灾区。④因此,应建立完备的自命题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命题、保存、组考、评卷等一系列流程的规范化操作。自命题质量保障体系应包括:自命题工作管理规范、安全保密实施细则、诚信评价制度等,建立试题保密工作的安全氛围和诚信环境,促进考试的公平、公正实施。

(2)建立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为实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应建立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各招生单位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科招生计划指标,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拟录取名单等涉及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决策进行集体协商,民主决定。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示、公开工作是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体系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运用群众的力量特别是考生自身的力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避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的发生。目前,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都相应建立有信息公开制度,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关键信息进行公示和公开,但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时效不显著等问题。因此,还应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全面、无遗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并公正、透明地处理考生疑问和投诉。

此外,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周期长,任务重,人员配备欠缺,较容易出现工作误差,给招生工作带来困扰,全面提高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助于保障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和科W性。高校招生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部门联结,提高工作效率。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初试报名、考试管理、调剂志愿填报都已实现信息化管理,但具体到复试阶段,各校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很难达到规范化管理。因此,亟需提高研究生复试阶段信息化管理水平,减少工作人员人工核算,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2 加强岗位廉洁教育,明确责任分工

有计划地实施岗前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廉洁教育,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可使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增强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失误、 舞弊等行为可能造成的廉政风险。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应贯穿于全过程,对象为参与招生工作的全体专兼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导师组、命题教师、监考员、监察人员、保卫人员等,根据岗位性质不同,编制工作手册,确保人手一本,为加强深刻理解,可重复培训内容。在选聘招生工作人员时要规范选拔程序,确保上岗的工作人员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熟练,培训完后,各工作人员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保密协议,提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2.3 加强监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 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环境,关乎考生的切身利益,有助于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良性发展。因此,在研究生招生录取环境中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全过程透明度,能够有效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目前,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相应成立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各环节进行全程领导和监督,成员一般由纪委监察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招生学院等专家组成,主要职能为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中的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研究和处理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同时,各招生单位采用全程录影录像制度,考场巡视制度,实现过程可追溯,有效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然而在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由于环节多,时间紧,容易造成监管乏力,滋生腐败,所以还应当增加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学科专业复试实施全程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学院、导师组的三级监督落到实处,促进评判公正。

3 结语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遴选优秀的合适人才,提高生源质量,需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招生工作程序。由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量大、环节多,因此在招生工作实施上存在多样性廉政风险。各招生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深化信息公开,同时加强监管,通过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的干扰,努力实现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改革和监督研究》(项目编号:2014ZJ070)

注释

① 罗怡平.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防腐路径探索[J].2010.23(6):32-34.

② 满强,焦建鹏,凌志海.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论刊,2013(6):49-51.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一、工作思路

2016年全县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要点和省、市、县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工程。以进一步完善诚信考试体系、确保试题卷安全保密为重点,以规范考务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各层次涉考人员施考素质为保障,以办人民满意考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细上加细、严上加严,精细化实施高招、中招、成招、自考等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诚信、安全、平稳、顺利,为实现教育强县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高招工作

第一、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

1、把好证件关。分班级、学校、招生办、教育局四个层次,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学籍、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会考证等一系列证件,严防弄虚作假。

2、把好信息比对关。将高考报名信息与省会考库信息及高二、高三在籍学生信息库相互对照,复查,杜绝异地重复报考、双学籍报考、往届生以应届生报考、高二在校生报考和高考移民。对有疑义的考生,根据不同类别进一步索要相关证件,坚决清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3、把好信息公示关。及时将教育部关于高考改革各项文件公示在招生办网站及下发到各相关学校,及时将外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及在招生办报考的社会青年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头像、加分项目的主要信息分别在学校和招生办张榜公示一周,按时向市招办传递报名数据和相关证件。及时检查确认省、市招办传回必须复查和删除的信息,保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信息一个不丢,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

第二、规范学生体检工作。按上级要求确定好主检医院,进一步明确体检要求和体检日程,深入现场,督查体检情况,规范体检项目和体检用语,及时打印体检表,由考生本人检验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三、严密考务实施程序。

进一步完善农安县高考考试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材料,确保各项考务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有章可循,不留死角死面。

大力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根据入场安全检查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入场检查流程,科学设置安检门、金属探测仪检查的数量和位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考场入场秩序井然、时间够用,违禁物品带不进考场。完善试题运送专用通道电子巡查系统覆盖工作,监督配合市安装公司,做好电子巡查系统、屏蔽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加强考点各系统日常管理调试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完好,考试期间运转正常并切实发挥作用达到省市建设要求。做好新建四中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联合广电部门,检查各考点广播设备并颁发合格证书,确保广播系统正常指挥,英语听力考试时正常运行;联合保密部门、公安部门,检查并完善保密室,调整实验小学、农安三中保密室;联合卫生部门检查各宾馆食宿条件,确定省市巡视员和省监考员食宿地点,并确定食谱;联合交通部门确定接送巡视员和省监考员车辆,并进行安检。

切实加强涉考人员选聘和培训,进一步细化考点内外岗位、岗位人员数量、职责、责任区间、工作任务、流程。学校、招生办、教育局、招委会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严格选聘主考、监考及各岗位人员,学校对派出人员负责。采取集中培训和分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好各类培训会议,确保任务清,责任明,每个人熟悉掌握涉考考务,胜任考试工作要求,不违规、不违纪、不作弊、不渎职。

规范考务管理。严格执行省高校招生考试实施规定和程序指令。全县做到考场黑板布置内容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务要求统一,广播用语统一,考点周围条幅、四板一箱、标语、警戒线统一。

严肃电子巡查系统监控中心和指挥平台的纪律。保证考区、考点电子巡查系统信息安全保密、监控记录记载及时、准确、手续健全;保证考区指挥中心与考点的信息畅通,保证上级指示及时传达到考点,保证考区、考点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第四、严肃考风考纪,扎实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考前教育召开各层次考前教育会议,签订责任书,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考试氛围。组织各高中学校、县城涉考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考试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采取班会、校园板报、校园广播、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警示教育及通过农安教育网,农安政府网,农安电视台开辟高考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高中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考生家长、涉考人员、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提高诚信、自律意识。认真组织考生入场演练,严防走过场,确保收到成效。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对高考占用的考点进行升级扩容,全程记录入场检查过程。全面全程启动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在线巡查考试实况,考后回放录像。发现考生或工作人员违规及时处理。考点各考场,违纪考生休息室,厕所全面启动无线信号监测及压制系统,确保对作弊信号全面覆盖。超前打击制贩作弊器材行为,考前、考中学校成立巡逻小组,落实专人,严禁作弊器材、小广告进入校园及其周边。积极主动会同公安、信息部门、重点防范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和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舞弊团伙,雇人代考或替考等舞弊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加大对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子女、社会青年及成绩差的考生监督力度,建立包保责任制,进行考前提醒教育。

第五、严格环境治理。协调招委会成员单位做到:考试期间,镇内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晚9点必须停止营业和停止施工。考点周边严禁小商小贩叫卖,汽车鸣笛等音响干扰。考点周围及居民区张贴严禁将房屋出租出让给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人员的告示。利用好省派信号检测仪器,搜索、打压、干扰各种违规信号。驱逐用现代化工具作弊传输答案信息的团伙。努力为考生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

第六、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考前对县、校保密室进行全方位自检自查,整改不达标项目,确保县保密室和各考点保密室,达到国家、省要求标准。严格落实试题(卷)接送、出入库、值班、值宿等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公安、招办选调精干人员和车辆赴九台取题,试题到县后,及时清点,分检入库。招生办和公安局组织得力人员24小时监守。每班4人。做到题不离人,人不离题,死看死守。及时接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试题安全保密的电话要求,做好记录。每科考试前试题从县保密室出库到送达考点保密室要专车、专线、专人,并在监控范围内严格履行交接检查清点签字手续。试题在考点必须走试题专用通道,从分发监考到监考下发考生前直至回收交招办考务员必须严格履行检查清点签字手续。按省招办要求,做好试卷的检查、封袋工作。每天考试结束后,把全天考试卷由公安、招办人员专车押送到省招办,保证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出现突发或偶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查处理,及时上报结果。

第七、正确指导学校、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高考生录取率。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招办召开的志愿填报会议和志愿指导活动。

召开志愿填报会议,部署志愿填报工作,明确各批次志愿的性质和填报要求及志愿填报流程和日程安排,切实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使每一位考生能按时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招生信息网,志愿填报指导系统,为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提供咨询服务。

指导好填报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政审、面试、身体复检。

按时接收省招办录取信息及相关指示,及时将录取信息通过招生办录取平台下传到各高中学校,特殊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考生本人。

(二)中考工作

1、报名

制定《农安县2016年中招报名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中招报名工作会议,部署中招报名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网上报名设备购置、场所建设、机器调试信息录入和摄像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安全顺利。编制严密的网上报名程序和准确的报名、摄像信息,确认工作日程,全县信息统一上报后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返回学校由考生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学校将签字后的登记表送交招办中招科备案。

2、志愿填报

召开全县志愿填报会议。学生志愿设6个栏目,即提前批“3+2”“3+4”高职高专志愿栏、重点高中指标生志愿栏、县城三所学校统招生志愿栏、职教中心和体育中学高中班志愿栏、农村普招生志愿栏。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志愿栏。正确指导学校、考生按志愿原则、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及时上传信息,打印登记表。登记表经考生确认签字学校复核准确无误后交回招办。及时严格收审学校送交考生学籍档案和照顾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听力、艺术常识和初二地生自动化考试

继续实行计算机自动化考试。每个乡镇在中心中学设一个考点。3月10日前完成各考点设备的调试工作。组织学生上机训练,保证每个学生至少上机训练3次。4月11日统一参加市里模拟考试。4月25日外语听力正式考试,4月26日艺术常识考试,6月30日组织初二地生考试。依据各学校报名人数和市里考场编排要求,确定各乡镇考点、考场数、微机数、各岗位人员数量,聘任主考、监考和巡视员并做好考务培训工作。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自动化考试顺利实施。

4、考试实施(同高考)

5、录取

录取办法:全县中考录取工作分二个阶段六个批次进行。第一阶段提前批配合市招办录取“3+4”“3+2”高职高专考生,第二阶段分五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是重点高中指标生录取;第二批次是重点高中统招生录取;第三批次是职教中心、体育中学高中班统招生录取;第四批次是农村高中普招生录取;第五批次是职教中心中专班录取。

录取原则程序。根据中考方案确定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生的实际分数照顾加分后。确定各批次各学校拟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控制线(县城3所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10%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无论统招生还是指标生一律不能录取),打印拟录取名单,并与局初三毕业生封籍数据库信息比对审核考生资格,确定正式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的学生。指标生依据各校指标生分配计划,最低分数控制线和所报志愿,以学校为单位逐校确定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录取,名额纳入全县统一征集志愿。最低分数控制线,不低于所报学校统招线30分(含30分),统招生和普招生依据学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批次没有录满的,合并计划实行全县网上征集志愿,直至录满为止。打印录取三联单和各类统计表,召开全县第一次录取工作会议,向各校报告录取情况,下发录取三联单和考生登记表。

(三)成招工作

1、报名

按省市确定的成考网上报名要求,确定网上报名工作信息填报流程,全力做好资格审核,信息填报、提交、复检、摄像、确认签字及数据上报等工作,确保每个考生信息全面准确、无差错。严格遵循本县户籍、本县工作在本县报考的原则。严禁跨省、跨地区报考,严禁用相片摄像。

2、考前准备

考前准备工作在10月上旬启动,直到考试开始。(其他各项工作同高考)

3、考试实施 (成人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与高考相同)。

每天考试结束后,当天考试卷由公安、招办人员专车通过邮局机要送省招办指定地点指定接收人。

(四)自考工作

1、报名

召开报名工作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报考条件,确定新、老考生报名、摄像、确认、交费查分转并档程序和岗位人员,认真宣传贯彻全省自学考试改革精神,做好考生信息卡建立、审核、送审工作,继续做好考生网上学习和网上阅卷改革的宣传工作,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和考生熟知改革内容和相关要求,耐心细致解答考生咨询,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不接待县外新生报考,不接待转考考生。

2、考前准备

根据报考人数、科次和报考类别科学合理确定考点、考场数量。依此聘任主考、监考和工作人员;做好各种考务用品的购置,分发回收工作,做好各涉考人员培训工作,签定责任书,确保不出现考务失误。

3、考试实施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4月16—17日,第二次考试是10月15日-16日(具体程序同高考)。实施主考、副主考、工作人员监考岗位责任制,招办考务员包考点全面考务工作,并全面负责试卷的取送、复查、打包等工作。

4、申请毕业和发放毕业证

根据省下发的考生毕业程序和考生上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各学科结业成绩,完成县级毕业初审。按要求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网上报市自考办。做好考生毕业证书和预留证件的报送、回取和发放工作,登记详实,不出差错。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主管领导负责制。把任务责任直接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头上,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召开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及时沟通各科室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不断增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招生办公室日常规范要求,建立并推行例会制度、学习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材料归档立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工作和重点工作环节预案制度。逐步使招生考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加强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2016年重点做好高考改革方案的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国家、省市招生文件,及时传达各种会议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强化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教育网、招生信息公示栏、会议、致考生及考生家长一封信,确定宣传月、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相关培训会议,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

4、加强财务备品管理。严格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经费使用预算报批制度,经办人会签制度。加强备品管理维护。建立备品明细帐,落实责任人,减少损失,提高利用率。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按收费标准组织好各类考试收费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备品准备工作,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招生考试为全局工作负责,为招生办负责,为自己负责的强烈责任意识,勇于作为,敢为担当,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招生考试为学校服务,为考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高尚职业情操,热情服务,让人民满意。

6、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与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争取各成员单位在考试管理、周边环境治理、食宿安全、广播设施、安全保密、防范利用现代化手段违纪、舞弊等方面的大力配合,全方位营造优良的招生考试环境。加强科室之间的合作交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不断强化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合作意识,努力打造团结、务实、和谐、向上的招生工作团队。 

农安县招生办

2016年1月4日

 

2016全县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人

负责科室

一月份

高考外省籍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公示(1月13日—19日)

标准化考点系统升级改造(寒假期间)

史继红

 

刘伟

高招科

 

信息科

二月份

空飞复选体检(2月8日—10日)

史继红

高招科

发放自考毕业证书(2月2日)

杨柏旭

自考办

三月份

高考补报名(3月2日)

史继红

刘伟

高招科

信息科

自考报名(3月6日—3月25日)

杨柏旭

自考办

中考网上报名(3月1日—3月31日)

杨柏旭

刘伟

中招科

信息科

审核高考照顾加分考生资格(10日—21日)

史继红

高招科

四月份

自学考试(4月16日—17日)

杨柏旭

自考办

高考考生体检(4月1日—10日)

史继红

高招科

考点设备维修调试(1日—17日)

刘伟

信息科

初中外语和艺术自动化模拟考试(11日—12日) 和正式考试  (24日—25日)                                                  

杨柏旭

刘伟

中招科

信息科

五月份

启动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体育专业考试;组织各岗位人员分岗培训

史继红

刘伟

高招科

信息科

办理自考毕业(5月23日-28日)

杨柏旭

自考办

六月份

组织召开全县考务培训大会(6月3日),下发高考准考证(6月4日)

考生熟悉考场(6月6日下午3时)

组织实施高招考试(7、8、9日)

公布高考成绩、最低控制线(6月21日-22日)

史继红

高招科

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6月23日---6月26日)

史继红

刘  伟

高招科

信息科

组织实施中招考试(27、28、29日)

杨柏旭

中招科

军事、公安、武警司法、北京电子考生体检面试(6月29日-7月2日)

史继红

 

高招科

高考录取本科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史继红

高招科

初二地理生物自动化考试(6月30日)

杨柏旭

刘  伟

中招科

信息科

七月份

中考录取(7月12日-15日)

杨柏旭刘伟

中招科

信息科

发放自考毕业证(7月10日)

杨柏旭

自考办

八月份

自学考试报名(8月21日-9月15日)

杨柏旭

刘  伟

自考办

信息科

成人高考报名(8月20日-9月7日)

刘伟

成招科

信息科

九月份

组织高考专科批次网上填报志愿(9月上旬)

史继红

刘伟

高招科

信息科

十月份

组织自学考试(10月15日-16日)

杨柏旭

刘  伟

自考办

信息科

组织成人高考(10月22日-23日)

刘伟

成招科

信息科

民飞、空飞报名初检

史继红

高招科

办理自考毕业(11月20-28日)

杨柏旭

自考办

2017年高考网上报名(15日-25日)

史继红

刘伟

高招科

信息科

十二月份

检查、上报2016年高考报名数据审核外省籍少数民族考生证件

史继红

刘伟

高招科

信息科

参加研究生考试入围工作

曹国栋

全体

全年工作总结并研制2017年工作计划

曹国栋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招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客观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三)健全完善中招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以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

三、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2009年本区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约为4560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我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编制并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下达;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下达。

(1)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区实际,编制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3)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招生办和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

(4)本区中等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中学10+2个班(含6名体育特长生,10个班在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2个班为新疆班);华师大三附中8个班(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张堰中学8个班(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上师大二附中8个班(另加1个国际班);枫泾中学5个班;朱泾中学5个班;亭林中学7个班;民办交大南洋4个班(含一部分外区招生计划);*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1*0名;食品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350名。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

(1)今年本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40名和32名,如预录取数小于计划数,未完成的计划投放到统一录取阶段。

(3)*工业学校机电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以内,面向各区县分配。本区推荐生计划为每所初中学校两名,统考录取总分不低于当年全市中专学校最低控制线。

(4)*工业学校和食品工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本区*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并根据市规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外区县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4、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简称“零志愿招生”)计划。

(1)*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各有10名和8名“零志愿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分配。

(2)*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5、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009年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继续实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6、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其中的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二)报名工作。

1、2009年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资格(见附件1)。各学校要做好非沪籍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2、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符合本区报考条件的非沪籍考生材料袋内必须提供考生和家长签名的承诺书。

3、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样张见附件3)。

(1)提前录取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各学校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必须由校长负责。为贯彻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精神。统一录取志愿的填报工作中必须始终贯彻这一精神,各校中考考生填报本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率需达到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要求。

4、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3)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和其他志愿一样,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考生被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5)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初中学校打印考生志愿,考生在校再次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生办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6)区招生办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在区招生办统一安排下于2009年5月底前结束。

(三)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的精神和*市教委《关于2009年*市初中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9〕15号)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招生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1、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7门。

2、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5门科目考试总分值为600分。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

3、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以《2009年*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4、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5、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评议推荐推优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4)。

(五)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第二批次为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分为三类:(1)提前录取志愿(含“零志愿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3)征求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

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批次。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两部分,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为30%,自荐生计划为10%。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两类“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分别下达,分别推荐录取。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条件,在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规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考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分别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审核,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实施。

本区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推荐表》),产生推荐生人选。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具有2009年*市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其他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和《自荐表》)报区招生办审定,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招考热线”网站或)下载或到报考区招生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招生办审定。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报考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考热线”网站,按照推荐和自荐两种类别分别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推荐生还需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被推荐进入中职类学校的推荐生可填写《2009年*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推荐生预录取应遵循以下规则: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取消其推荐资格。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招生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根据分本区招生计划的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录取阶段。

自荐生预录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可向填报志愿的学校投递个人材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签约后的预录取名单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招生办备案。

被预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自荐生,由学生自荐并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将学校填报在志愿表统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按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择优自主录取。食品工业学校继续在本区范围内试行自荐生招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保障措施。各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做好“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各项公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本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全额公示;推荐和自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的推荐或自荐资格;“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结束后,被确定为高中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招考热线”网站和*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区教育局建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材料真实可信。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是中招工作的组成部分,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2009年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2、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批次。

(1)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以及*市久隆模范中学提前招生录取,下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区招生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7),根据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实行投档录取。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下同)。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且在读人数比例,将*中学、华师大三附中的高中招生计划数12%的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各有关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所有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名额分配”志愿)。

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的提前招生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2)统一录取志愿。统一录取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不含“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计划的范围内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民办交大南洋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和区招生办协商确定并报区招委会领导同意后,公布实施。

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的规定执行。

经市教委批准2009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送档录取。

200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招生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投档顺序与统一录取学校批次相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招收外区(县)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生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未经区招生办集中公示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区招生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3)征求志愿。按志愿考生未被录取,可由区招生办在征求考生志愿的基础上,统一投档。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区招生办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在区招生办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

(5)考生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降分录取政策项目(见附件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的规定执行,加分名单由区招生办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

(6)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清单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区招生办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多人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数外三门总分,再比较数学成绩,后比较语文成绩。还是相同的,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个别特殊情况,由区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3、严格执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区招生办自行招生录取。

4、继续坚持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生办以及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见附件8)中所规定的项目,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

5、及时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录取的相关情况,不得在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时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教科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区招生办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任何招生单位未经区招生办批准,不得进入本区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初中学校只接受具有区招生办发放的《招生宣传准入证》的招生单位入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包括家长会、班主任会上的宣传)。

初中学校不得与中等职业学校搞各种形式的联合办班或以提供生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当年在本区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终止其以后在本区招生。对初中学校的违规行为,由区教育局作相应处分。

五、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