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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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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1篇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监察事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时完成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三、监察人员依职权或领导指定承办具体案件,并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私自办案。

四、监察工作中遇到重大行政干预或其他阻力难以查处时,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案情,必要时,也可越级向上报告,并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查处。

五、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请示报告的有关监察事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同决。

六、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苗头和倾向问题以及工作中的新经验,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对正在查处和结案的违法案件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机关上报备案。并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写出专题报告,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八、上报备案的违法案件材料包括违法案件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书等。正在查处的案件报阶段性调查报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立案后报立案审批表。

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统计表》每季度上报一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中给责任人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情况统计表》每半年上报一次,其中两种情况统计表的年报要附带有本地区违法案件的特点、典型案例、产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报告

十、查处的违法案件、统计表和分析报告要按期及时上报。其中:

(一)查处的违法案件上报时间为每年以月日和月日前;

(二)季报表,县级为每季结束后的五日内报达,省辖市为每季结束后的十日内报达;

(三)半年报表和全年综合报表,县级为每半年和全年结束后的一周内报达,省辖市为每半年和全年结束后的十五日内报告。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2篇

一、突出预防调查的针对性,构建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石化系统是龙凤区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2009至2011年,龙凤区院共查处石化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3件21人,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41%。对此,龙凤区院将石化系统确定为预防工作重点,针对物资采购、销售、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工作。预防部门先后深入大庆石化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化建公司、物资供应处等34家企业开展预防调查,通过调查,撰写了《石化企业职务犯罪调查分析报告》,提出了加强法制教育、完善预防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等6项具体预防措施。大庆石化公司根据我院的建议,下派纪检监察员入驻二级单位,建立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联系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针对典型案件开展调查。龙凤区院针对石化系统的典型案件,分析发案原因、特点,根据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预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如根据自侦部门办理的大庆石化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员朱丽华贪污通勤费案件,预防部门深入物业管理中心开展预防调查,实地了解企业现状,查找发案原因。在调查中发现该企业通勤费报销制度存在明显漏洞,通勤费发放标准不统一、费用监管出现真空,为朱丽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此,预防部门撰写了《朱丽华贪污案调查分析报告》。向发案单位提出规范发放标准、领取、支出、保管程序的4项对策建议。大庆石化公司根据该建议,制定《职工通勤补助费用管理办法》,确保了该项资金安全。

三是针对犯罪趋势开展调查。通过分析石化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发现石化企业人员在业务往来中,索要、收受供货方回扣、好处费案件呈多发趋势,且多为系统串案。根据这一情况,预防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抓住采购类案特点、规律,撰写了《石化系统物资采购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建议大庆石化公司实行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电子商务公示,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现场监督等制度,并帮助制定了《大庆石化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有效堵塞了物资采购环节的制度漏洞。

二、突出预防调查的监督性,探索惩防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是在预防调查中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侦查方向。预防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时刻注意收集案件线索,发现职务犯罪高发领域,为自侦部门贯彻“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针提供有价值信息。例如在对大庆石化龙化新实业公司进行预防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单位修理厂每年都从市政府领取废旧汽车报废补偿金,但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目立项管理,存在白条支出现象。预防部门根据这一案件线索,向反贪部门提出初查建议,反贪部门仅用一周时间,就侦破了该单位经理娄广成骗取废旧汽车补偿金贪污案件,以及大庆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副主任袁景学,违法发放废旧汽车补偿金这两件大案,并由此对历年来大庆市政府商务局发放的补贴款进行了审查,发现违法发放补贴款600余万元,相关受补贴单位人员贪污补贴款案件2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二是通过预防调查,协同纪检部门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在预防调查过程中,预防部门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行为及责任人及时提出处理建议。三年来,共对预防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11件17人次,向大庆石化公司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均得到了落实。如在对该公司财务系统进行预防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财务处对税务机关返还给企业的纳税代办费,多年来均未入单位财务账,而是体外循环,用于部门福利支出,缺少监管,易发职务犯罪,应予禁绝。同时认定该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违纪行为,应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此及时向石化公司纪委通报了情况,明确提出了将该款纳入财务账目统一管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处理建议,后石化公司及时将该笔款项专立科目、专项管理,对负有责任的两名副处长给予了纪律处分,使得预防调查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突出预防调查的实效性,强化预防调查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一是注重调查结论的科学性。如在分析大庆石化公司储运公司市场部主任刘永革受贿案时,该案涉及石油能源专业领域知识较多,调查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针对这种情况,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调查结论的分析工作,通过“专家会诊”,撰写出了《石化产品市场销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报告》,并提出完善资金审批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电子商务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等9项预防措施,得到了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议区内石油企业推广实施。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汇总表提供的数据和当年查处案件 的情况对本地区违法案件进行分析,土地和地矿分开进行论述。主要的写法:

一、违法案件查处的总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本年度发现违法案件情况。要有发现率、制止率,发现率等于动态巡查的发现数与表一总发现违法行为总数之比,制止率等于制止数与动态巡查发现数之比。

2、本年立案查处情况:要有立案率,立案率等于立案数与本年发现违法行为总数减去动态巡查制止数之比;不要用立案数直接除以发现违法行为总数,这样,立案率会很低,如果真正立案率低,要说明原因。

3、本年结案情况:要有结案率,结案率低的要说明原因。

4、拆除和罚款情况等一些基本情况;

5、在上述分析中,要有与去年相比的情况,比如发现违法行为是比去年上升还是下降,立案查处率是上升还是下降,有个总的评述。

6、分析中,要分析耕地所占的比例。

7、查处中对人的处理情况:要有建议或移送情况,还要有落实情况。要求具体写什么地方什么人因为什么被建议处分或是被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便于我们掌握情况。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特点及原因

1、根据汇总反映出来的数据看违法主体是哪一个多(是政府、还是企业、还是个人)?各类违法性质,哪类突出,是买卖或非法转让,还是非法批地、还是未批先用,是无证采矿还是越界采矿?还要从违法手段上、违法区域上进行分析。分析不仅要从宗数上比较,还要从面积上,占耕面积上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比如我省历年都是个人未批先用居多(也就是农民建房),宗数上能占到违法案件数的90%以上,但是面积上,占耕上却只占总面积、占耕总数的30%左右。而政府违法批地或企业违法用地一宗就是几百上千亩,造成的影响由此可见。

2、通过分析指出哪些违法类型在上升,哪此类型在下降,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比如今年违法批地、非法转让、低价出让方面的案件比往年要多,其原因是通过一年多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发现了领导机关和我们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3、在这段分析中,最好要引入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

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展趋势和查处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大致预测本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展的趋

势; 查处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可以是多种多样,包括法律、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律课;应用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学理的分析及各种研究方法导入,找到讲授内容的最佳切入点以及对案件的最佳解决方案,培养学生把握案件的关键点,进一步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尽管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学教育应以讲授法学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为主,但是,由于职业院校培养的是具有法律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再加上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进行案例研究并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显得十分必要。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笔者认为案例教学应掌握以下四个环节。

精选案例

实施案例教学目标是要教会学生将特定的原理和规则与相应的社会生活实践联系起来,并运用原理和规则去解决、处理各类纠纷和各类案件,使学生能在知识层面、技能层面和学习态度层面得到一定的锻炼,从而培养技能人才。教师要根据教学的需要选择一个或几个案例,或者选择前后相关的一串案例,以便逐步深化学习内容。因此,教师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系统性、疑难性、价值性的案例。这是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前提。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例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情与法律原理规范的联系性。这就要求在搜集案例、掌握大量案例并经过分析筛选的基础上,围绕教材的核心内容及教学大纲,选择能充分体现教材内容并且与学生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相一致的案例。案例选择既要有中、小型案例,也要有篇幅较长的大型案例。其中,中小型案例作为辅助理论知识教学使用,大型案例则用于课堂集中讨论或作为阅读材料。典型案例能使学生加深对案例的研究和与所学知识的结合,并领会法律原理、规范运用的条件和环境。所谓系统性,是指案例的编排能够在总体上系统阐述法律的规则体系。案例不在大小,内容不在繁简,关键是看所选案例能否解释一个或数个法律规则的内涵及其运用。所谓疑难性,即使是情节非常简单的案例,也可能出现多种结论性意见,而各种处理意见、方案及理由均应提供出来,从而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避免采用单一化和模式化的僵硬思维方式。所谓价值性,案例教学不同于一般的教学,它要求达到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选案例要包含诸多法律理论及其法律规范的因素,使学生能够通过层层分析,包括对不同案例的比较分析,弄懂弄通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把握法律的基本精神,然后以这种理论去分析,解剖相关案例及现实法律问题,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把学习和运用统一起来,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达到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素质的教学目的。

另外,我们选择教学案例时还要注意结合教学目标、学生特点以及教师的能力等因素。如对初学法律的学生,教师给他们提供综合难度大的案例进行分析,教学效果不会太好。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刚入门的学生,一般要选用综合难度较低的案例,而对高年级的学生和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学生,选用案例的难度要相应地增加。

组织课堂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的课堂如何运用取决于教师的组织和管理。案例教学的组织和管理要有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入的过程。在课堂教学之前,教师先将案例发给学生,做好启发引导工作,让学生阅读案例,熟悉案例,了解相关的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观点,为集中讨论和集体交流做好充分准备。然后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在每个学生经过必要的准备后,教师要视班级人数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讨论或直接在班中集体讨论。如果是分小组讨论,在讨论中,小组内各人各抒己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陈述个人理由,对不同的结论进行分析比较,然后,各小组选出代表在全班发言,其他同学可做补充或作辩论性发言。教师负有引导和组织的责任,关键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加讨论或辩论。持不同意见和观点者相互争论,特别是各组学生承担不同角色时,争论的程度有时很激烈,因此,教师要做好有效的引导和管理。

教师组织案例教学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鼓励学生自主创新学习。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主要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在课堂讨论中,学生能主动参与,即席发言,锻炼随机应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由辩论到结论,弄清案件事实的是是非非,正确适用法律知识,从而了解案例的结论。这种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培养他们“研究型”的学习能力是一个较好的措施。(2)要发挥引导作用。学生的独立活动在案例教学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这种活动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从案例的选择、布置、组织讨论以至最后的评价,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3)要引导学生注重推理过程。所谓推理,既包括事实的推理,也包括法律适用的推理。案件的处理结论应该是缜密推理的结果,也只有通过缜密推理所导出的结论,才具有说服力。(4)案例的分析应注重培养学生把握案例关键点,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则。

总结、评价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师生互动学习的过程,其教学效果一方面取决于学生的参与程度及作用的发挥,一方面取决于教师的引导及对教学全过程的归纳、点评和总结。总结、评价案例教学可以发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使学生得到进一步的锻炼。但是,总结、评价案例教学一般多由教师完成,由教师指出讨论的优缺点,进行补充与提高性的讲授等。教师要对小组讨论和集体交流达成共识的某种结论进行概括,如把一些有答案的案例真实情况的处理或结论告诉学生。这种总结应重在讲清事实和理由,帮助学生以案说理,以案释法,使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教师应通过总结和评价,引导学生进一步去思考从案例教学的内容和过程中学到了什么,得到了哪些有价值的启示,掌握了哪些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学到了哪些案例分析方法,是否提高了运用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通过这一环节,学生将完成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规范与案例结合的学习。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5篇

培养探究意识 激发创造潜能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之“发现・创新”里明确规定:“注意观察语言、文学和中外文化现象,学习从习以为常的事实和过程中发现问题,培养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对未知世界始终怀有强烈的兴趣和激情,敢于探异求新,走进新的学习领域,尝试新的方法,追求思维的创新、表达的创新。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阅读,对优秀作品能够常读常新,获得新的的体验和发现。学习用历史眼光和现代观念审视古代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倾向,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探究活动中,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尊重他人的成果,不断提高探究能力,逐步养成严谨、求实的学风。”那么,高中语文教学到底应该怎样结合具体文本来培养学习者的探究意识,以开掘其创造潜能呢?优化课堂教学设计,积极搭建探究、交流平台,是培养探究意识、激发创造潜能的有益尝试。

应该说,人类与生俱来具有“猎奇”心理,即探究意识与探究能力的。高中学生,在经历了小学、初中的学习后,探究意识已经日趋鲜明,甚至已经呈现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的特点。与此同时,其探究能力也已经初步形成。如果我们大胆借助课程改革特别是课堂教学改革的东风,科学设计并努力优化课堂教学,积极搭建探究、交流平台,精心营造融洽、和谐、民主的学习氛围,努力激发学习兴趣与探究欲望,科学引领,常抓不懈,是完全有能力进一步深入培养学习者的探究意识、开掘其创造潜能的。例如,我们在执教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第一单元“中国现代小说和外国小说”时是这样做的:

在学习鲁迅的小说《祝福》时,我们引领广大学习者广泛合作、深入探究祥林嫂的死因。首先,由教师设置一个学习情境――1924年冬季祝福时节,北风瑟瑟,雪花飘飞,我国江南水乡鲁镇街头,发现一具女尸,她是谁?干什么的?怎样死的?然后,告诉学生到文本中寻找科学答案。学生在速读文本的基础上基本明确了该问题(相当一部分人原本对文本或该故事就比较熟悉)。在此基础上,教师及时设置了新的学习情境:现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我们特意成立了“特别专案组”,将对此案展开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特别专案组具体分为案发背景调查组、现场勘查组、档案资料调查组、社会关系调查组和新闻组;现在,各小组进入工作状态,进行具体调查。在各个小组合作、探究,即深入阅读文本,进行深入调查过程中,老师又提出明确的要求:现场勘查组要大胆整合文本中关于祥林嫂的肖像与神态描写,然后提交一份现场勘查报告;案发背景调查组要对祥林嫂案件的所有背景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尤其是祥林嫂所处的社会与时代背景以及祥林嫂所生活的鲁镇环境,然后提交一份祥林嫂案件案发背景分析报告;档案资料调查组和社会关系调查组在深入研究文本的基础上,应随时借鉴其他两个小组的调查成果,提交一份死者情况介绍,即祥林嫂小传;新闻组随时协调各个小组的调查工作,并负责及时整合各类有价值的“新闻”,随时随地向媒体宣传,最后向鲁镇人民检察院提交一份《祥林嫂案件调查报告》。各个调查小组均由学习委员协调,大家自愿结组。第二课时,我们首先请新闻组“特别专案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然后有价值的“新闻”。教师引领其他小组成员对所的“新闻”进行点评,进一步明确案件侦查方向,如继续调查相关案宗,广泛走访案件的目击证人,深入调查已经确立的嫌疑人的相关社会背景,进一步理清并明确案件的主要线索,明确祥林嫂一案的相关责任人等。这个阶段,新闻组还宣读了各个小组的调查报告,首次“通报”了《祥林嫂案件调查报告》的构思提纲,虚心听取了各个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在第三课时,我们首先请各个调查组汇报调查结果(宣读调查报告),然后请新闻组宣读《祥林嫂案件调查报告》。在汇报与交流过程中,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最终达成了共识:祥林嫂属于自然死亡,死因非常复杂,既有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共同作用的原因,也有来自其自身的愚昧、落后、麻木、不觉醒的原因,还有人情的冷漠、世态炎凉的原因,更有几千来中国传统文化落后性的原因。在这节课临近结束时,我们请新闻组组长穿越历史的时空隧道回到祥林嫂所生活的时代、所居住的鲁镇对该案件进行一下点评,以引领大家继续探究祥林嫂一案的“现实”意义或教育意义,即理解作家的创作意图。

应该说,这三节课,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领下真正地走进了文本,真正实现了与文本的深层次对话,与作者的深入对话,与同学的广泛对话,与教师的随时对话,在对话中激活了思维,锻炼了能力,从而培养了探究意识,激发了创造潜能。而这一切的实现,无庸置疑,是得益于科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的。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6篇

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案件。

2、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3、对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举报件,应当登记。登记人员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的,必须详细记录,并由举报人在记录上签名或者签章;接受电话举报的,记录中要注明联系方式。举报人不愿意使用真实姓名或要求保密的,登记人员应当尊重举报人的意愿,严格保密。登记举报案件时,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同时将举报信函或者笔录移送有权处理的机关。

4、各分局(所)在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案件受理人。受理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调查处理,力争处理到位,并记录在案;确需立案查处的,必须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报表》,附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查平面图,提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初步调查情况汇报,按照程序上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立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单位或者举报人。

询问笔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应写明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及询问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即询问人与被询问人问答记录,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询问完毕后,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念给被询问人听,如错记、漏记应当面纠正,由被询问人在补正处签名或盖章,并在笔录末页注明“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向我阅读过),与我所讲一致”或其他意思相同字样;第三部分即尾部,由询问人、被询问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现场勘验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即首部,应写明案由、用地单位(人)、勘测时间、勘测地点、被邀参加人、勘测人、记录人;第二部分即勘测文字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四至方位、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勘测文字说明应与照片和勘测图相对照;第三部分即尾部,由用地单位(人)、被邀参加人、勘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5、对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记录在案。需立案查处的,必须按程序立案。

6、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经批准立案后,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分局(所)配合查处。一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包括所有农民非法建房和集体违法案件)由各分局(所)查处。对批准立案案件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应当及时函告局有关业务部门停止为当事人办理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对立案查处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抄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7、查处案件应当实行独立办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指定案件主办人、协办人;重大案件,应当成立办案小组。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承办人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一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案情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1

8、承办人必须对初步调查情况进行审核。如需进一步调查,承办人可以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关系人提出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由承办人向其宣读,并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盖印。制作询问笔录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黑水笔,一般不得涂改;如被调查人确需修改的,在修改处由被调查人加盖印章或者按手印。

9、承办人应当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测量。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绘制图件,由勘验人、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10、证据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视听材料;

(四) 证人证言;

(五) 当事人陈述;

(六) 调查笔录和勘测笔录;

(七) 鉴定结论;

(八) 其他。

承办人必须认真鉴别上述证据,未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11、经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承办人应及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12、承办人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违法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进行案情分析,形成《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报局案件审议委员会审查。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责成承办人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

《调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案由、调查机关、承办人、调查时间、当事人情况、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即案件发生时间、地点、占地类别、占地面积、建筑物面积和结构、违法行为发生和发展的经过及现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及违法行为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态度好坏等,另外对有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也要加以说明)、违反条款、违法性质、适用罚则、初步处理意见等。鞑楸ǜ媛淇钣沙邪烊饲┟?蚋钦拢?瓷夏辍⒃隆⑷铡?

13、调查完毕后,一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各分局(所)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提请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后执行,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审议的成员签名,审议中的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笔录,并将笔录归入案卷。

14、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没收建筑物和构筑物、移送或者数额较大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组织听证7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由县局组织。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分别由当事人、委托人、案件承办人、听证主持人以及听证员签名。

15、经审议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认定举报不实或者证据不足,未发现违法事实的,发出《撤销立案决定书》,立案予以撤销。[2]

(二)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认定当事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应当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四)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县局,由县局移送行政监察机关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县局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五)认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后30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处理的,县国土资源局可以先给予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30日内,将有关证据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16、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实施处罚后,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

17、在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作出后,必须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签收;本人已向国土资源部门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的文书留置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住所或者收发部门,即视为送达。

18、当事人对国土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期满后由县局提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卷副本送交华亭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承办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报告》,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结案。承办人在案件结案后,应当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件、照片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20、归档顺序为:1、结果材料。包括:《土地犯罪移送书》、《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罚没款凭证等;2、能证明案件来龙去脉的材料。包括:《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调查报告(内含《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其它有关材料)、《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土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案件讨论笔录、土地管理公文送达回证、《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举报材料等。经复议或诉讼的案件,单独立卷,顺序同上。

21、重大案件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案件结案后,应当将下列文书报上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

(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报告》;《3》

(四)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应当附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复印件;

(五)经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附人民法院判决书副本。

22、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承办人、分管领导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 与被调查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二) 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承办人员的回避,由分局(所)、监察大队负责人决定;分局(所)、监察大队负责人回避,由局分管领导决定;局分管领导的回避,由局长或者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决定。

23、建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统计制度。各分局(所)应当每季度向县国土资源局报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统计报表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分析报告,监察大队应当每季度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统计报表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分析报告。

24、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因过错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使正常的执法工作受到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7篇

一、施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施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控制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力。在施工企业实际运作中,财务内部控制缺乏制度化、系统化。部分企业的领导和员工对财务内部控制的认识陷入误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把内部控制看作是一堆堆的手册、各种文件和制度,把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视为控制,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理性化,所以负责人对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和管理不够重视,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更多的是已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也是有章不循,尤其是到工程施工紧张期,只是把重点放在了赶工程进度,也忽略了对内部的财务控制,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由此导致企业资产流失等现象的频繁产生。另外,控制措施粗放,领导班子总是等到舞弊案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才寻找补救措施,,缺乏严密的、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考核不力,费用支出严重失控,潜在亏损增加。

(二)奖罚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之所以失控,不是没有规章制度,而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我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活动中最大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本在内控执行中的作用。只是强调财务人员在财务内部控制上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奖罚机制缺失使大家缺乏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由于没有考核评价职工行为的依据,如果让其钻空子得逞一次,则将一发不可收拾,不正常的经济法行为得不到处罚,失控活动知情者也对此视而不见,不及时向领导汇报,给企业带来的资产流失是很严重的。

(三)道德意识、风险意识淡薄。施工企业职工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能达到实施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在内部控制方面,对人的要求只注重业务素质,忽略道德素养。由于企业职工缺乏必要的诚信,缺少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致使信息失真,会计资料不实,伪造、变造原始凭证现象时有发生,使内控制度很难充分发挥作用。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对于潜在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不能及时发现解决。内控制度再完善,如果没有合格的人来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早晚是要出问题的。

(四)成本费用管理缺乏科学手段。成本费用的分析不明晰。由于施工企业项目人员缺乏,各项目执行的是领导一支笔签字,资金支出领导的一个报告就可以支付,财务人员对于付款提议人名称、付款理由等情况不是很明晰的情况也可以支付,认为事前手续繁琐事后补全报销手续,付款支出过程中就可能发生错误与舞弊。

笔者了解到:施工企业虽然建立了物资管理制度,但是施工项目的废旧物资回收、销售除单笔金额大的外,其他的很少在账面上反映。虽然涉及的金额不会很大,但它暴露出来的内部管理问题却是严重的。在这样的案件中,废旧物资业务处理涉及的回收、登记、合同、出售、收款等流程环节均会出现失控。相关参与人员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与某个体经营者串通,通过买通保管员、擅自降价将废旧物资销售给没有业务往来、没有签字合同的个体经营者,甚至将销售货款不交财务而直接交物资处,并截留了全部货款。这种情况的发生肯定会给施工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

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内控制度建设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像工程一样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加强施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授权与批准控制法。其原则是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给予充分的信任,通过授权通知书来明确授权事项和使用资金的限额,但对授权之外的行为不予认可。授权通知书除授权人持有外,还下达给企业相关的部门,这些部门一律按授权范围严格执行。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要求每项经济业务活动都须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以防止内部员工随意处理、盗窃财产物资或歪曲记录。

(二)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法。目前,财务内部控制已不再仅仅满足于传统意义上的查错纠弊和保护资产安全,其目标已延伸到提高效率和效益、保证管理政策和目标的实现,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把预算控制作为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方式。施工企业的预算应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在年度经济业务开始之前根据预期的结果对全年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控制确定企业的整体目标,制定为达到这一目标所应有的各类业务计划和为配合业务计划而应有的财务收支计划,在业务执行和收支执行的过程中,随时注意不脱离原定计划,及时和定期做出反映实际和预算的业务报告,必要时酌情调整计划及时纠正偏差,以确保计划的可执行性,确保预定目标的实现。通过预算划分权责,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预算管理,达到计划、协调、控制企业活动的作用,使企业的财务目标和决策得以细化落实,有效实现内部控制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三)财产保全控制法。财产保全控制法是指为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而进行的控制,这是一种附加的实物保护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限制接近。就是严格控制对实物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才能接触资产。现金、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是需要加以限制的资产:现金收支的管理应该局限于特定的出纳员;存货的实物保护可由专职的仓库保管员控制;其他易变现资产,如应收票据和有价证券,一般应采用确保两个人同时接近资产的方式加以控制。另外,对于到场的贵重设备要加锁,由专人日常巡视和采用某些监控设备等实物保护控制措施。

2、盘点核对控制。通过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核对有关记录和事项来控制企业的经济活动。一般可分为账实核对和账务核对。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核对制度,通过详细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并根据资产性质、现行的制度以及差异数额、原因,采取加强保护控制、惩罚不称职员工等改进措施,最终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3、财产记录监控。施工企业要建立资产档案,对于施工用材料和低值易耗要责管到位,对资产的增减变动做好及时、全面的记录,同时加强对财产的所有权证的管理以确保实物控制。为保持保管、批准和记录职务分离的有效性,要严格限制接近会计记录的人员,妥善保存会计记录,某些重要资料(如定期的财务报告)应留有后备记录,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一点在当前计算机处理的条件下尤为重要。

4、财产保险。通过资产投保(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等)来增加实物资产受损后补偿的程度或机会,从而保护企业的实物安全。

(四)内部责任报告控制法。业绩报告又称为责任报告,是企业管理层掌握信息,加强对经济的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常用的内部财务报告有资产分析报告、生产经营分析报告、费用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施工企业应要求相关人员定期编制各种财务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及时反映经济活动,有利于集团公司进而有效地监督与控制经济活动,有利于提高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财务集中核算控制法。计算机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速度,也减少了差错和舞弊的发生。但是,如果没有健全的控制措施,计算机也可能发生差错或纵,且发生差错和舞弊对企业的损失可能比手工会计下更为严重。因此,加强财务集中核算的控制势在必行,特别应加强职责划分,将不同功能工作分由几个不同的部门和人员来完成,防止一个部门和人员可以操纵整个财务处理过程。应建立严格的系统开发与维护、设定数据输入与输出权限、批准、复核、文件备份、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实施的浪潮集中核算系统有效地达到了财务集中核算的要求,仍在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中。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实训教学 经济犯罪侦查 教学效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5-0010-02

合作体验教学法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旨在提高公安人才培养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团队合作共同体验经侦工作中各种角色。通过几年来的刻苦研究和多轮班次的实践教学,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现就合作体验教学法在经侦校内实训中的运用方案做一介绍,并对其效果进行评析。

一 合作体验教学法的特点

1.合作是方式

从客观上看,世界各国的教育都在强调合作,人类今后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个人力量已很难实现。因此,当代教育必须重视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而合作学习无疑是这种能力培养的最佳途径。经侦合作学习中,小组成员围绕一个选定的案例,设定情景、分配角色,分析研究和商讨体验的方案,各自收集各种所需材料和合作完成各种文书制作;不同角色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全体成员为着一个共同的教学活动目标,在组内相互合作支持、取长补短、学习竞争。

2.体验是过程

体验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从教学需要出发,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引导学生实践体验,帮助学生迅速而正确地理解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的一种教学方法。经侦体验教学中,老师设置模拟环境、指导学生分组、选择案例、准备实训器材、组织学生体验,学生扮演模拟体验环境中的角色,“从事”受案、立案、调查访问、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会计资料勘验、讯问、审查证据、组织办案卷宗等经侦警务活动,学生需运用多种学科知识,积极开动脑筋,在模拟体验经侦活动中达到提高学生实际警务技能,综合锻炼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战能力是目标

公安部《关于公安普通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采用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近些年公安院校的教学调整思路,逐渐形成了“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化”、“教、学、练、战”一体化等一系列人才培养新理念。经侦合作体验教学要求学生围绕自主选定的案例运用所学知识,小组集思广益,共同进行案例分析并按教学需要自主组织论证和设计改编案例;小组内部安排不同角色、创设相关的情景和模拟体验侦查与调查活动;自主组织办案卷宗,对可疑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在这些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战能力,为以后适应经侦一线工作打下基础。

二 合作体验教学法在经侦校内实训教学中的实施

1.合作体验教学法实施的前提要素

第一,分配小组。合作学习是大班教学形式的有效补充。合作体验学习是建立在分配小组的基础之上,组建人数合理并自愿结合的小组是实施合作体验教学的有效途径。根据不同的实训项目,确定4~9人为一组由组长全面负责,使全班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教师以小组为考核单位,促使小组成员精诚合作,互教互学,彼此交流知识。

第二,选定案例。体验式教学必须设置一定的情境进行体验,情境的设置取决于案例的具体情况。经侦合作体验法选择的案例有一定的要求:(1)案例涵盖面广,属于经侦部门管辖的89种经济犯罪,且各小组案例不能重复;(2)具有时效性,选择的案例目前案发量大,社会影响面大,如制售伪劣商

品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集资型犯罪等;(3)案件既有复杂性、曲折性又要难易适中,考虑学生目前的层次与能力。

第三,分配角色。在小组成员选定案例的基础上,按需要分配和承担不同角色,共同合作完成体验教学活动的任务。在案例中有接警人员、受害人、报案人、移送单位、犯罪嫌疑人、证人、律师、侦查人员,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不同感受,模拟体验不同角色承担不同责任和义务。

第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进行经侦合作体验模拟实训的各项实验时,要强调其规范性和合法性。整个合作模拟体验都要在《刑事诉讼法》的指导下进行,在受案后初查阶段及立案侦查阶段要依据《刑法》及其修正案、《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办案过程要遵循《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活动的每一个步骤最终反映在各种法律文书的生成,老师要提前准备好各种空白的法律文书,如在受案阶段准备《报案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询问笔录》。

2.实施阶段

第一,演示性实验。演示性实验是在已有的实验步骤设计框架上进行操作的过程,操作的任务是严格按照设计步骤完成,以求得预想的实验结果,要把操作的侦查现象清楚的展示在学生面前,使学生在获得侦查行为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理性认识。演示性实验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演示的内容:老师可挑选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强、学习态度积极且在一线部门实习过的学生和老师一起完成模拟侦查,演示给其他学生;老师也可将以往学生的优秀实训场景拍摄成视频,演示给学生;对于有些实训内容如讯问、抓捕等侦查措施,老师还可以把去实践部门参与侦查时拍摄视频记录下来,这些演示材料更贴近实战,更具借鉴意义。(2)演示的要求:演示操作必须规范,如在演示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注意时限要求,讯问前亮明讯问人员身份,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等这些操作要规范,给学生们起到正确的示范作用。

第二,操作性实验。操作性实验是指根据案例,模拟重现犯罪现场,并组织学生操作一系列的侦查取证措施模拟侦破案件的教学方法。经侦大部分的实训项目都宜运用操作性实验。操作性实验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将参训学生分为若干组,每组4~5人左右为宜。(2)教师将典型案例材料分发给学生,材料包括发案情况、初查情况和现场访问情况。(3)安排参加实验的学生分配角色,如侦查员、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报案人、知情人、周围群众等,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4)老师指导学生根据案例所展现的案件性质、基本案情、侦破进度等设置案件现场、准备实验器材。如在经侦搜查实训中,对住所和办公场所的搜查,可以在该现场内放置办公电脑、存折、转帐支票、印章、营业执照、财务会计账簿、身份证等仿真品。(5)进行模拟仿真操作。各小组分别赶赴实验现场进行搜查、扣押,制作法律文书,处理突发事件。(6)考核评分。老师和每组的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打分,每个操作性实验都有完备科学的评分标准。如在公开辨认的实训中,接报案后确定是否具备辨认条件、组织公开人身辨认或犯罪嫌疑人对涉案场所的辨认、辨认笔录、对辨认结果的分析评判都是评分标准。

第三,分析性实验。分析性实验就是老师引导学生利用已学理论知识将所给案例分为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犯罪实施情况等方面,并分别加以考察的认识活动。分析性试验主要运用在立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侦查实训中。其要点有:(1)将参训学生分为若干组,每组9~10人,确定1~2名会议记录人员。(2)将课堂变成案情分析会,每名学生都是侦查员,模拟公安机关在立案审查阶段分析研究案件的场景,启发学生正确地分析研究案情、把握侦查破案的途径和方法。教师的点拨应放在新旧知识的过渡处、关键处、疑难处。(3)经过分析讨论,形成完整的案情分析报告,报告包括案情摘要、分析和判断、侦查的组织和分工、方向和范围、需遵守的制度和规定。(4)实验结束后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中的表现和实验分析报告的质量,逐个进行讲评并按百分制打分。

第四,验证性试验。验证性实验是指对研究对象有了一定了解,并形成了一定认识或提出了某种假说,为验证这种认识或假说是否正确而进行的一种实验。验证性试验主要运用在会计资料勘验实训中,其要点有:(1)教师到公司、企业收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2)指导学生回顾已学过的“司法会计”这门课的会计学知识和技术,如会计要素、记账方法和规则、会计资料的相互关系、会计核算的流程等。(3)指导学生交替混合使用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核对法、比较法、复算法验证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疑点。(4)将学生根据会计处理的业务流程制作的会计资料作为评分标准。

三 合作体验教学法在经侦校内实训教学中的效果评析

合作体验教学法经过在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2009级、2010级普高生本科经济犯罪侦查课程教学中的多轮实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第一,大大缩短了教学与实战的距离,改变了以前经侦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严重脱离实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和教师在教学训练中的主导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第二,学生的经侦理论水平、创造性和分析、解决实战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尤其表现在案情分析、侦查途径、计划、措施、策略的选择和确定方面。

第三,改革“一卷定音”的考试制度,建立卷能结合、重在能力的考试方法。因传统的教学多以理论讲授为主,因此,对学生学习成绩和能力的评价基本上采取期末考试一卷定音办法,这往往导致学生重书本轻实践,重理论轻技能,重分数轻能力。因此对于经侦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的课程,实行卷能结合、卷能并重、重在能力的考试方法势在必行。我们在期末考试中采取了总成绩=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平时成绩的模式。

第四,教学实训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表现为近些年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公安分院毕业生受到公、检、法、军队、海关、国家安全部门的广泛欢迎,就业率居高不下。

参考文献

[1]张磊.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课程设置构想[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