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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二、报送材料内容
1.××(单位全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名单
要求:组长:XX 成员:XX、XX加盖公章
2.××(单位全称)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格式如下:
××(单位全称)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正文与标题空一行,加一个简单开头)
一、存在问题(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不加粗)
在县委对县教体局巡察中,教育系统各单位存在意识形态工作还需加强。在抽查的 131 所学校中,存在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建立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安排思政课较少甚至未安排思政课程,农村学校思政课缺少专职教师等问题;对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重视不足,未制定专门教学内容对学生从手机、电脑等网络设备了解到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言论进行引导和遏制。(各单位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分析,写出整改报告,有整改事项、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成效,整改成效包括成效照片、记录等。
整改时限:3月20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人:XX XX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三号楷体,不加粗)×××××××××××××××××××××××××××××××××××××××××××××××××××××××××××××××××××××××××××××。
(二)加强领导。(三号楷体,不加粗)×××××××××××××××××××××××××××××××××××××××××××××××××××××××××××××××××××××××××××××。
(三)加强领导。(三号楷体,不加粗)×××××××××××××××××××××××××××××××××××××××××××××××××××××××××××××××××××××××××××××。
三、整改成效
(一)加强领导。(三号楷体,不加粗)×××××××××××××××××××××××××××××××××××××××××××××××××××××××××××××××××××××××××××××。
(二)加强领导。(三号楷体,不加粗)×××××××××××××××××××××××××××××××××××××××××××××××××××××××××××××××××××××××××××××。
(三)加强领导。(三号楷体,不加粗)×××××××××××××××××××××××××××××××××××××××××××××××××××××××××××××××××××××××××××××。
2021年3月18日(时期与正文空两行,后空四字,加盖公章)
三、支撑材料
1.××单位落实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领导组名单
2.××(单位全称)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报告里措施要根据问题制定,措施要具体,成效要根据措施进行说明,提供资料。
3.××单位落实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会议照片、记录。会议记录要有反馈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人等情况。会议记录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不能用笔记本、教案本等代替。会议记录复印件首页要盖章,但不能每页都盖。发现有的单位报材料,每页都盖章,这是不对的,盖章要盖到日期落款处,不能标题和每页都盖。
4.××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需要太多,排版美观。提醒注意的是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研究一次,个别单位制定的制度是每学期一次,是错误的。
5.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党的创新理论进校园材料、国旗下讲话、教师上思政课照片,所有照片有文字说明。思政课课程表。以上材料,有几个就行,不一定都开展。
6.网络意识形态教育材料。提供列入教学内容的教案,宣讲材料、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教育活动的照片等。
7.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研判材料。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意识形态研判会议照片、记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报告。报告题目:××(单位全称)2021年度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报告
四、有党建存在问题的单项整改任务的学校,依照上面内容。提供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会议记录、照片,及必要的支撑材料。
五、排版要求
1.标题字号要求: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排,
2.正文,三号仿宋
3.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不加粗,序号用一、二、三、;二级标题三号楷体,不加粗,序号用(一)(二)(三);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可加粗,用序号1.2.3.。
4.章不能盖在标题上,必须盖在落款正中,距离正文3mm
六、报送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稳意识形态责任
充分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研判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社会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理论水平
抓宣传思想工作,理论武装是关键。高度重视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系列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
一是坚持突出学习重点,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把理论学习放到重中之重来抓,重点学习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和廉洁文明家风建设内容,召开学习座谈交流会,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培育干部的执法执政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是坚持规范制度建设,抓好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局党总支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确定学习专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主要学习领会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掀起党员干部学习热潮。
三是坚持领导模范带头,增强意识水平。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促进工作,坚持学以致用,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成果和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业务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切实增强全处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科学发展意识,努力提升全处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工作水平。
三、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
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外宣传,提高的知名度和知晓度。传播凝聚正能量,正确舆引导论与对外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的和谐局面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是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突发性问题和一些苗头性现象,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提前介入,制定应急预案,防患未然,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道主动权。
二是强化载体,占领舆论阵地。丰富宣传栏,在办公大楼一层设立宣传LED,宣传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法治文化、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抢占宣传舆论的制高点。
三是丰富活动,开展文明创建。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善了领导机制,丰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文化活动,举办爬山、钓鱼比赛等活动;开展文明单位、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党员的理论素质和政治觉悟稳步提升。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年来,我委宣传思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新闻稿件在报纸杂志上刊登数量不多,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一是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支部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对外宣传力度不大。没有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方法,扩大对外宣传渠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要加强舆情控制力度,从严把关,防止出现不实报道。三是宣传队伍人员不足建设。宣传队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五、2021年工作打算和工作措施
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将按照县委工作要求,针对不足找问题,立足问题找原因。
一要学习提高,促进观念转变。针对部分机关干部职工大局意识、集体观念淡薄,只顾个人眼前利益,不顾集体和长远利益;一些群众观念更新慢,对接受新理念、新事物积极性不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理论学习、观看先进人物电教片、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办法进行教育,从思想上彻底改变问题。
二是集中精力,加强工作领导。克服认为意识形态工作离我们距离尚远,无需操心错误认识;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发展,在理论武装、文化建设等方面要抓实抓好;把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意识形态工作中。
重视社会风险的形成、演变及传播,避免由风险发展和变化带来的诸多衍生性的、新的社会问题和安全问题,防止社会风险与其它风险连锁联动,对于在安全发展的背景下,更好地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内涵要求,探索社会风险治理的新路径、新举措,提高安全保障的能力,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来源特性,做好提前应对。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弄清并把握风险的来源及特性是基本前提。相对于一般性风险,社会风险涉及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来源更加多样,构成更为复杂,不确定性高。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原则要求,对新出现的社会风险苗头的来源和特性应及早发现、及早研判,及早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预测、预判和预警工作,对能解决的风险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早处置、早解决,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做好预防和控制,从苗头和萌芽着手,坚持源头化治理、分级分类管理、动态模拟、应急处置相结合,对社会风险产生的重要时间、重要场所、重要问题、重要关系做好综合把握,推进重大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更加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深入化,既防止隐患累积叠加形成新的风险,又防止旧的风险积累积聚引发出新的隐患。
二、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形成机理,做好主动应对。
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就重大社会风险而言,现有的应对主要集中在以“控”为核心的“物防”和“技防”层面,以及加强应急处突等来更好地应对突发性风险,被动响应多于主动预防。在安全形势不断发展和风险态势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新兴风险的不断涌现,应更加需要重视风险的形成过程与生成机理,从宏观防控政策完善与微观风险点风险源头化解相结合的视野进行整体把握,积极主动地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应对,以最大限度地适应风险的动态变化,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动性。
三、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发展演变,做好动态应对。
与其他风险一样,社会风险是一个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防止因风险变化和转化,产生出新的风险问题,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这就需要对当前社会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全面分析,仔细判别风险演化的重点、节点与关键。同时,把传统“三基”即基层、基础、基本素质与“新三基”即风险隐患为基点、行业领域为基线、区域场域为基本面结合起来,对一些形式上已得到解决的安全稳定问题作好动态跟踪,对一些已排查而未得到处理的安全稳定问题作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对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一些潜在的隐患加强研判,从属地与属事相结合的角度,做好动态监管,完善风险的隔离和缓冲机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风险动态防控架构,防止引发新的安全事故。这样,才能努力做到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不让经济风险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不让国际风险演化为国内风险。
法律是群众利益诉求反映的底线,检察工作离不开群众利益诉求基础。探索以群众利益诉求为中心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已成为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基本任务和重要途径。
一、健全群众利益诉求沟通表达机制
检察工作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始终关注群众利益诉求,努力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能够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的、理性的渠道有序表达自己的意愿,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先决条件。
(一)群众利益诉求征询制度
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主动开门纳谏,高度关注各类群体不同的司法需求,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方式与途径。比如倡导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制度。听取群众利益诉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工作。建立重大司法决策事项征询群众意见制度。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社会热点问题,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或公示,确保重大司法决策事项符合群众要求,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探索检察机关与社区街道信息互动制度。在社区街道设立社情民意联系点,聘请社区内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居民担任社情民意联络员,虚心听取群众的诉求;构建检察机关与媒体沟通协调制度。通过坐客网络嘉宾聊天室、网上庭审直播、网上在线解答等形式,与网民直接交流,广泛听取社情民意。
(二)涉检工作制度
涉检是案件当事人直接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保障案件质量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对此,需要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通过直面群众,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登记备案,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理期限,加强跟踪督办。探索公开听证质询制度。对于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矛盾纠纷,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的案件,由检察机关组织,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各界人士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的听证和质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并辅以心理咨询辅助接访制度。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先行接待来访人,明确来访人心理状况和具体事由,对其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安抚其情绪。必要时,还可邀请经验丰富的心理专家介入,为心理咨询疏导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三)检务公开制度
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关键是要与社会公众建立起一种互动的反馈机制,使公众不止是被动地“知情”,还能使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及时得到回应。所以,检察院应坚持检务制度。以检务公报、检务新闻发言人制度、检察开放日、人事任免公开等方式,主动向公众传播有关检察机关的组织、职权、工作方法和程序、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并建立检务提供制度。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向公众提供检察相关事务的行为,当依法有权获取检务公开的公众提出获取信息的请求时,检察机关应及时予以回复,实现单向的宣告式检务公开向双向的互动型的检务公开转变。还需探索向检务公开监督员报告制度。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服务对象中,聘请检务公开监督员,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定期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他们视察检务公开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应构建检务公开备案制度。在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检务公开过程中,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以利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制度的监督。基于信息互动的必要性,还应形成检务资源共享及滚动发展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义务及时回复其他检察机关及部门为履行职能而提出的检务资源采集申请,提供申请部门需要的情况。
(四)社会矛盾评估预警制度
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排查收集各种社会矛盾隐患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评估以后,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因素进行归纳、论证,作出预测、警示,并采取相应的消除和防范措施。
做好评估预警,有利于从源头上将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这个角度出发,检察院需完善评估预警组织制度。制定《社会矛盾评估预警制度实施方案》[1],明确预警责任,成立社会矛盾评估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评估预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确定一名评估预警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收集、报送本部门预警信息,构建全院联动的社会矛盾评估预警格局。并要坚持社会矛盾分析排查制度。通过不定期排查矛盾、接待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对不稳定因素信息进行广泛的收集整理,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另需探索社会矛盾分级制度。在最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撤案、不予赔偿等环节,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根据了解和掌握群众利益诉求的轻重缓急,将社会矛盾评估案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等级、重大等级和一般等级来进行预警。
(五)涉检舆情信息汇集分析制度
当前,媒体、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表达民情、畅通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作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无可争辩地成为舆情矛盾相对集中的部位,涉检舆情[2]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检察机关应把舆情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努力使涉检舆情成为促进科学决策、改进检察工作的助推力量。
具体可从三方面入手:建立涉检舆情采集制度。延伸舆情信息感知触角,扩大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在社区街道的派驻检察室设立舆情信息采集点,着重关注群众反映的原始“情报”。强化涉检舆情分析甄别制度。组建涉检舆情评阅人员队伍,加强分析研判涉检舆情动向,从中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社会性的舆情信息,为领导参谋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完善涉检舆情报送制度。实行定期上报与有事随报相结合,重点对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报送。运用内部网络、舆情信息简报等多种载体,宣传群众关心的各项政策法规,及时反馈、报告舆情信息调处情况。
(二)矛盾化解回访制度
对矛盾当事人建立档案,记录矛盾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处理结果等。在矛盾化解后的一段时间内,检察机关承办人要及时安排回访,了解其思想状况、生活现状、对矛盾的化解是否满意等,妥善处理遗留的其他问题,直到矛盾得到彻底解决。回访时发现当事人思想有所波动、行为有所反弹的,要通过做思想工作、心理辅导等方式,稳定当事人情绪,从源头上遏止当事人缠访闹访的苗头。回访之后应做好回访记录,将回访情况详细记录并收入矛盾当事人档案。
(三)涉检舆情应对制度
检察机关应成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涉检舆情的研判与处置。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利用技术手段作为辅助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动态监测,并过滤、整合各种信息。可在几方面下工夫:建立涉检舆情应急预警制度。加强舆情的预警和把握,由信息员对各大媒体进行定期、全面的搜索,及时开展涉检舆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度。制定详细而周密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将舆情划分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强化涉检舆情控制引导制度。加强正面引导,快速反应。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会、接受专访等方式,第一时间做出解答。对重大舆情要适时跟踪,及时公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不给滥加猜测留有空间。探索涉检舆情协调互动制度。与党委政府的信息、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与公安网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与权威报刊、电视以及网络媒体的联系平台,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涉检舆情处置评估制度。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应对舆情接受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共青团;青年学生;宣传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6 ― 0149 ― 02
宣传工作是一项社会舆论活动,其任务是传播一定的思想、理论、主张,表现出强烈的意识形态取向。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一政治属性决定高校共青团必须努力做好宣传工作,为党巩固和发展高校青年学生群众基础。近年来,各高校共青团组织进一步重视宣传工作,相继成立各类传媒组织,竭力拓展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应对日新月异的信息环境,服务和满足青年学生的多元化需求。
一、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的意义
(一)是思想引领的重要载体。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系统工程,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引领青年成长是共青团组织服务党的工作大局、当好党的助手的重要途径。当前青年人思想所具有的活跃性及可塑性最强,所具有的波动性最大,当各种流行文化、新鲜事物扑面而来的时候,很多青年学生在兴奋之余却是迷惑和无所适从,因此对青年学生思想状态的关注、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具体的宣传载体将共青团组织的教育内容传递给青年学生,使青年学生自觉接受并认同,从而引领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
(二)是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承担着增进学校和广大青年学生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党团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宣传工作得到青年学生的了解和拥护;学校的团学动态信息、教育教学信息、发展规划信息等通过宣传工作得到青年学生的关注和响应;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矛盾和困难通过宣传工作得到青年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准确分析和把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通过宣传工作积极反映大家的愿望和期待,为学校及时掌握青年学生思想状况提供渠道,为学校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风采展示的重要途径。在当今“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宣传工作是一项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工作。面向校内宣传共青团的历史现状和光辉形象,使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理解团的理想和宗旨,让广大团干部、青年学生感受到学校共青团的发展变化,起到“鼓士气、强信心、聚人心”的作用。通过宣传和展示青春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调动青年学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共青团组织赢得广泛青年粉丝。对外宣传学校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让社会各界感受到共青团工作的魅力,为共青团组织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宣传队伍欠佳,缺乏组织架构。高校共青团宣传队伍多由年轻团干部和在校青年学生兼任,多数青年学生对共青团宣传工作认识不深,缺乏新闻宣传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足,日常的学习培训不够系统和规范,宣传意识欠缺,这些问题都在影响着共青团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宣传工作的开展往往单独依靠高校校团委宣传部门力量,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职能优势,没有充分调动院系团委、年级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各级层团学干部的积极性,没有有效借助社会新闻媒体、校内相关部门的力量支持,没有建设形成宣传工作的网格化组织架构。〔1〕
(二)宣传深度不足,缺乏总结提炼。宣传工作往往就事论事,只考虑新闻的时效性,重视数量的积累,忽略了对质量的把关,尽管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吸引关注,但青年学生的反应却十分冷淡。很多时候,没有从繁多的宣传素材中找到典型、抓住特色,没有深入挖掘事物内涵来保障宣传的深度,使得宣传内容缺乏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导向性,忽视了宣传的本质所在。大量的宣传缺乏形式的创新和语言的提炼,给青年学生留下的印象不深,只停留在青年学生的视觉层面,并未深入和触动其心,成为不了青年学生津津乐道的话题,很难起到寓教于宣的作用。〔2〕
(三)宣传节奏无序,缺乏统筹规划。宣传工作没有按照轻重缓急状况进行布置和落实,对重点宣传工作没有进行统筹规划和全局把握,对重点活动和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没有进行超前策划,难以突出特色亮点进行宣传,使得宣传工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很多时候仅仅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宣传工作杂乱无章、随意性强,未能充分考虑活动的受众欢迎度及实效,导致宣传效果与初衷大相径庭。部分高校虽然宣传力度较大,但宣传方法、渠道单一,宣传手段也缺乏创新,空洞、呆板的单纯口号、简单标语铺天盖地,给青年学生应接不暇、无心以对的感受,反而降低了宣传内容的受关注程度,宣传工作难以发挥良好功效。
三、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模式探索
(一)突出思想引领,保证宣传工作导向化。目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融、交锋,思想文化领域斗争形势依然深刻复杂,这就要求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将宣传具有导向性的主旋律思想文化作为一项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要积极构建由团组织主导、宣传骨干带动、新闻社团推进、广大青年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有效推动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团学媒体应围绕不同时间段工作重点,围绕青年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同。通过青年校媒中心、新闻宣传类社团、大学生记者团等载体,利用网络、宣传栏、报刊杂志等阵地,对“与信仰对话”、“助力中国梦”等主题讲座、论坛、报告会等进行多渠道、深层次发掘报道,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进取奉献的精神追求。〔3〕
(二)发展新兴媒体,保障宣传工作信息化。信息技术发展深刻影响着青年学生的行为方式,高校共青团组织要敢于打破传统宣传习惯,用青年学生喜欢的新的沟通、交流、聚集和联络的方式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共青团宣传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例如,成立青年文化传媒中心、新媒体发展中心等类型组织,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飞信、人人网、团学网站等团属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对接,做到信息共享、采编共享、技术共享,强化团属媒体的叠加和共振效应,激发创新活力,提高传播质量和传播效率。要注重培养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借助发展新媒体应用契机,推进宣传工作信息化,构建扁平化、多层级、快捷、高效的交流沟通渠道和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益趣的网络文化氛围。〔4〕
(三)设计形式载体,推进宣传工作形象化。采取青年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喜闻乐见的形式载体,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生动、活泼、多样的宣传方式实现对青年学生的正确引导。设计和开发适应青年学生特点的音乐、电影、戏剧、舞蹈、漫画等,开展覆盖面广、感染力强的产品形象化宣传。挖掘和塑造可亲可近、可比可学的典型榜样,感召和激励青年学生学习先进,开展鲜明具体、生动活泼的示范形象化宣传。同时以文体艺术、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信息丰富的活动性宣传,如,通过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学生有机会施展才华、磨练意志、传播现代文明,团干部有机会接下地气、汲取营养、提升宣传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宣传了共青团的工作,展现了共青团的风采,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实现人才培养与对外宣传的双丰收。
(四)注重调查研究,实现宣传工作理论化。称职的团干部,需要扎根于青年学生之中,做青年学生信赖的朋友。团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通过深系青年学生,寻找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做好信息梳理和分析,形成科学思路,为共青团宣传工作提供持续理论支持。做到常态联系青年,围绕团课微讲堂、主题微调研、青年微联系、实现微心愿、榜样微访谈、助困微善举等主题,切实深入开展走基层、办实事活动,在帮助困难青年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积累原始宣传素材、扑捉工作灵感,进一步找准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掌握青年学生所思所想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宣传方式和方法,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高效的服务做好共青团宣传工作。同时要注重对宣传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善于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推进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完善运作机制,促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强化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宣传工作审稿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管理办法。建立各类宣传平台日常管理办法,规范宣传内容的制作流程。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组建一支稳定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对各类舆情进行采集研判,对负面舆情进行有效处理。对宣传工作进行年度总结考核,如评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新媒体建设创新奖、十佳新闻奖、优秀宣传员等,激发宣传工作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学习、考察交流、组织培训班等有效途径提高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组建网格化宣传工作团队,挑选得力骨干担任管理员,对宣传平台进行日常维护,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与安保部门、心理健康危机干预部门信息共享,保障共青团宣传工作平稳良性发展。
四、结束语
做好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是校园思想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作为高校共青团宣传队伍成员,我们需要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在梳理总结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先进的宣传工作理念,结合学校团学工作实际与时俱进,不断探索高校共青团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参 考 文 献〕
〔1〕梁艳.新时期高校共青团宣传信息工作浅谈〔J〕.学习月刊,2014,(16):92-93.
〔2〕秦宁.新时期高校共青团组织宣传工作初探〔J〕.改革与开放,2012,(10):190-191.
1国际气候谈判的路径和轨迹
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20年来国际气候谈判形成了以《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为代表的成果,这个阶段见证了不同缔约方力量的消长、谈判集团的“碎片化”和国际减排机制的“退化”。2012年底达成的德班增强行动平台(以下简称德班平台),在某种意义上希望“拨乱反正”,使气候变化谈判回归到应有的轨迹上。
1.1议定书确立了发达国家“自上而下”强制减排机制,谈判集团逐步“碎片化”
议定书落实了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它规定附件I缔约方的二氧化碳(CO2)等6种温室气体的年均排放量在2008年到2012年承诺期内必须比1990 年降低至少5%。议定书还参考了各国的不同能力和国情差异,为附件I名单中的不同国家或区域一体化组织设置了有差别的减排承诺,以整体实现上述5%的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在议定书下不需承担此类强制性的减排目标,但附件I国家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以资金和技术支持在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别的合作减排。议定书标志着在公约框架下正式形成了发达国家“自上而下”(首先制订总量控制目标,之后在附件I缔约方进行分解)、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上,一直以整体出现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出现分化: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提出愿意自愿承担减排目标。这一分化对后续谈判的影响越来越严重,直接削弱了发展中国家整体谈判实力。随着谈判的不断进展和关注角度、立场的不同,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小集团”越来越多,2012年达到14个之多;两个传统阵营之外更出现了“环境整体性”和“卡塔赫纳”两个“跨阵营”集团,谈判集团呈现“碎片化”趋势。
1.2《巴厘路线图》坚持已有减排机制但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有所增加
进入21世纪之后,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实力和排放开始快速上升,不满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极力转嫁责任开始呼吁新的减排安排。2007年底在巴厘会议(COP13)上通过的巴厘路线图是20年谈判的一个转折点。整体上,巴厘路线图延续了公约和议定书精神,尤其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既响应IPCC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要求全球立即行动起来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呼吁,也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之间有区别的义务性质和履约方式定下了总体基调。但是,巴厘路线图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MRV)的适当国家行动(NAMAs)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非附件I国家的履约义务开始增加。
1.3哥本哈根协议使现有减排机制面临挑战
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哥本哈根协议不仅首次在公约文件中认可了2℃度全球目标,更隐晦地提出了一个“统一的减排机制”,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自主提出减排/减缓目标,但对发达国家实施类似于议定书下的“三可”制度,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国际磋商和分析”。这种新的“自下而上的减排保证”(pledge)+“统一核查机制”(review)的全球减排机制逐渐显现,原有的发达国家“自上而下”、发展中国家自愿承诺的减排机制受到很大挑战并开始动摇。随后的《坎昆协议》将《哥本哈根协议》内容部分正式化,正式承认了2℃全球目标,2012-2020年间的减排安排框架基本尘埃落定。
1.4德班平台直指2020年后全球气候治理新安排
2011年公约大会通过德班平台,2012年多哈气候变化大会结束了历时五年的“巴厘路线图”谈判,从法律上确定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结束谈判,德班平台工作计划。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在多哈实现了平稳过渡。从2013年起国际气候谈判将转入到以“德班平台”为主的“一轨谈判”,目标是到2015年底形成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议定书(protocol,法律约束力强)”、“其他法律文件(legal instrument,法律约束力未知但应该弱于前者)”或“经同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agreed outcome with legal force,法律约束力最弱)”,2020年生效实施[1],气候变化谈判由此进入转折期。
2未来国际气候机制走向分析
为构建新的全球气候治理框架,将温升幅度控制在2℃之内,在过去20年谈判经验基础上,随着研究和谈判的进展,不同的设想纷纷出现。总体而言,这些构想可以大体划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类以及两类之间的某种过渡形式。
2.1“自上而下”机制与“自下而上”机制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用来涵盖一系列不同的国际气候政策构想。从理论上讲,严格的“自上而下”机制应包含很强的全球协调性、得到普遍认可和追求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时间进程表、共同遵守的规 则机制(如市场机制)、严格的进度报告和核查机制以及遵约机制;“自下而上”机制则相反,没有或很少涉及到全球协调(或者所谓的协调仅局限在少数国家),各国自行安排相关行动,进展情况由国内核查制度来确定而不接受国际核查,也没有国际遵约机制约束[2-3]。总体而言,《京都议定书》是“自上而下”机制的代表(虽然它的覆盖面一直备受争议),而《哥本哈根》以及《坎昆协议》所确定的“减排保证”+“审评”的机制是一种近似的“自下而上”机制。
议定书为发达国家缔约方规定了一定时间段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总体减排目标和国别减排责任,并通过市场机制的介入降低减排成本。此外,议定书为发达国家缔约方制定了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制度以及相应的遵约机制[4]。
美国在哥本哈根会议提出的“减排保证”+“审评”的机制主张各国自主提出减缓目标和行动,接受略有不同的核查机制,无国际遵约机制。至于所达成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美国强调“对称性”(legal symmetry),即最不发达国家之外的国家都应该接受相同的约束力[5]。此外,美国一直努力将气候变化纳入公约外多边机制对话之中,并倡导建立了“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论坛(MEF)”、八国集团(G8)、20国集团(G20)、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气候与清洁空气联盟等国际集团和组织也纷纷涉及气候变化议题,通过集团共同立场或国际组织决议对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机制形成影响[6]。通过这些公约外机制发挥影响和作用,也是“自下而上”机制的重要内容。
2.2主要缔约方关于“2015年协议”的总体立场动态
2013年4月德班平台第二次会议之前,各缔约方应主席要求就谈判内容提交提案。根据这些提案,主要缔约方对“2015年协议”的立场如下:
欧盟:以气候变化进程引领者自居的欧盟一直倡导建立覆盖所有缔约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统一减排框架”[7],并将其作为接受议定书二期的首要条件[8]。德班平台达成后,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压力下,以欧盟为主的部分发达国家接受了议定书二期,使议定书在法律上延续下去。2013年3月以来,欧盟开始就2020年后国际气候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在欧盟提案中[9],欧盟重申2015年达成的协议成果应该是一个覆盖100%排放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同时,最不发达国家(LDCs)、小岛屿国家联盟、独立美洲和加勒比海国家联盟(AILAC)等众多集团与欧盟一样,支持制定新的议定书,甚至强调其在覆盖范围、减排强度、实施力度上均要超过《京都议定书》。此外,欧盟也认可各缔约方的减排承诺应该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确定,有所区别的“光谱式”(spectrum)多元化国家减排承诺是可以考虑的。
美国:一如既往,美国反对“自上而下”的减排安排,提倡“自下而上”的“光谱式”多元化国家减排许诺结构,同时,美国提出了“轴辐式协议(从中心向外辐射状,hubspokes)”概念[10],即构建一个所有缔约方参与的、相对恒定的、包括关键设计要素的“轴协议”(hub agreement),围绕这一作为核心的“轴协议”,就细节问题达成一系列具体、可实施、不一定所有缔约方参与、便于修改的“辐决定”(spoke decisions),共同构成一揽子协议体系。“轴决定”强调国内的地区、企业、NGO等非国家行为体参与国际减排合作,并高度重视公约外多边机制的作用。“辐决定”游历于公约之外,既不要求所有缔约方参与,也不需要遵守公约原则,其参与行为体可以是主权国家之外的行为主体,实施内容也可以和现有的各种公约外机制紧密结合。
因此,未来减排机制的设计方面,欧美之间的根本分歧依然存在。欧盟以达到2℃温控目标为前提,提出自上而下分配减排任务,强调全经济范围和全体国家的参与,希望通过强有力的体制约束达到目标。而美国则提出减缓需要加强现实世界的力度(promote realworld ambition),2℃温控目标仅能作为参考而不具有强制力,减缓仍应建立在各国自愿性贡献上。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将成为下阶段谈判的主线之一。然而,这种分歧并不影响欧美在针对发展中国家时的“联合一致”,如强调全体缔约方、不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二分法”等,矛头直指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排放大国。此外,澳大利亚提出了具有三层结构的新协定,中心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辅以各种有或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补充性条款和制度,并将国家时间表作为附录,该方案在某种意义上结合了欧美的主要观点,有可能弥补欧美之间的分歧,值得进一步关注。同时,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LMDC)也在众多问题上保持了相对一致,正在成为气候谈判中一股重要力量。
2.3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决定公约下的“自上而下”机制应发挥主导作用
气候变化是全球问题,必须由全球行动来解决。已有科学认知告诉我们全球长期浓度目标越低,越要求更快的减排速度和更广泛的参与,而且越早行动相应的减排代价就越低[11]。尽管尚存不确定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认为总体上实现2℃温升目标很可能要求本世纪末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450ppmCO2当量上下,相应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到峰值并持续下降。“自下而上”的松散机制远远不能保证此目标的实现。议定书二期所覆盖的排放量占2010年附件I缔约方排放量的35%(全球总量的14%),锁定的减限排承诺相比1990年降低18%-19%,远远低于IPCC所提出附件I缔约方到2020年整体减排25%-40%的目标;即使考虑其它附件1缔约方和非附件I缔约方的自主减缓目标和行动,到2020年,距离实现2℃目标要求的差距仍有80-130亿t CO2当量[12]。这种趋势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扭转,全球升温将超过4℃[13],人类可能面临不能承受的灾难性后果。如果我们认真对待2℃共识,那么一个强有力的“自上而下”机制才能为所有国家提供足够的互信并激励尽早开展实质性减排 活动。
实际上“自上而下”机制(京都议定书)在过去20年取得了不容忽视的减排成效,引领了世界低碳发展潮流。首先,议定书激励、加速了承诺强制目标国家的低碳产业和市场机制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新能源技术成为经济危机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就业的新领域。欧盟2009年通过了“Directive 20-20-20”,第一次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定了强制国别目标; 议定书所确定的灵活机制为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国际法律依据,同样在议定书下承诺减限排目标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也都在排放权交易、碳税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第二,议定书促进了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截止2013年6月,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CDM项目超过7 000个,签发的经核证的排放量(CERs)近13-6亿t CO2当量。欧盟成员国投资了超过50%的CDM项目,日本投资的项目个数超过10%。一些CDM项目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农村脱贫、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第三,大多数承诺强制目标国家的国内整体排放都出现了明显下降,完成京都目标没有悬念。以欧盟为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渗入欧盟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之中,2011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已经比1990年下降17%,人均排放也在逐年下降。通过履行国际承诺,这些国家的低碳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其他发达国家缔约方通过参加灵活机制也基本能完成目标,而从来没有批准议定书的美国和退出议定书的加拿大,其2011年排放分别比1990年上升8.4%和17.4%。
2.4德班平台谈判下的其他关键问题
除关于德班谈判成果框架、原则和减缓这一系列焦点问题外,适应、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议题作为发展中国家一直以来的重大关切,是共区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也是目前谈判的关键问题。很多发达国家将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统一归为实施手段,以此形式与减缓、适应等问题并列,其旨在把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作为一般性实施手段,而弱化其作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主要支持承诺的实质。同时,发达国家强调私营部门在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将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义务转化成市场化行为,从而使发达国家免于承担其责任义务。在2013年4月的波恩会议上,几乎所有缔约方都不否认适应是“2015年协议”的重要内容,发展中国家认为适应行动应在现有适应机制基础上继续加强,继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与危害问题在多哈会议突然升温以后,这一议题依然是波恩会议的重点之一,这一问题对推动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和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发达国家做出的到2020年每年动员1000亿的长期资金承诺依然没有见到任何具体计划,相反,OECD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OECD国家用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额呈现下降趋势[14],绿色气候基金依然面临无米之炊。德班会议初步建立了以技术执行委员会和气候技术中心为基础的技术机制,在多哈会议上技术机制谈判模糊触及知识产权问题,部分发展中国家表示满意。波恩会议尚未就德班平台下的技术转让进行进一步谈判,但可以想象随着新技术机制在2013年全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更加复杂,发展中国家对该问题的谈判诉求仍将长期存在,发达国家的立场和态度也很难妥协。
3中国的战略选择
在公约谈判进行的20年中,中国的经济总量增长到世界第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更快速上升到世界第一的位置,2011年我国CO2排放占全球28.6%, 已经超过欧美之和[15];1990-2011年我国的CO2排放增量占全球增量的比例超过60%,人均排放已接近部分发达国家。随着这种结构性力量的增强,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别是气候公约谈判中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6]。
在公约谈判中,中美欧仍是决定未来谈判走向的三股重要力量,任何二者的联手都会对谈判格局带来极为重大的影响。对2015年协议的内容和形式,欧美之间的分歧越来越明显:欧盟虽然暂时同意从“自下而上”的“自主许诺+审评”模式入手,逐渐按照一定的标准提高各国减排力度,但其实际上追逐的仍是通过公约体制最终实现“自上而下”全球统一行动机制,这与美国的“去中心化”或“虚中心化”的松散机制立场仍有本质性不同。中国虽然还没有很明确地表示立场,但在避免国际气候变化机制对国家发展造成硬性约束这一点看,中美态度比较接近,这也成为奥巴马政府推崇气候领域“中美共治”的原因之一。
2013年4月在美国的倡议下中美签署《中美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认识到“气候变化危害和全球应对努力的不足”,中美两国应“采取强有力的国内适当行动,包括大规模的合作行动”,并承诺将在2013年建立气候变化工作组。美国在中国外交战略中始终居于首要位置,将气候变化纳入中美整体外交中是完全有必要和有意义的。但是由于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维护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团结不仅在气候变化领域,在整个中国的外交战略上同样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另一方面,从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和世界低碳发展趋势看,欧盟倡导“自上而下”的全球治理模式(议定书模式扩大化)也值得中国认真思考。
中国还没有将发展战略与气候变化大背景和全球经济技术发展大趋势密切联系起来。全社会对低碳发展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共识不够,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容和道路没有透彻了解和深入分析,“低碳”这个概念远远没有纳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许多地方打着“低碳”的旗号,走的仍是“高碳”的老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以外促内应成为推动我国发展模式转型的巨大动力[17]。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美丽中国”,还应该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引导下逐步为全球环境保护做出与大国地位和形象相称的贡献。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