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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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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审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审计发现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部门、单位和领域仍然存在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审计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和纠正,尚未形成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县审计局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把审计整改同审计查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监督,公正处理,督促整改,有效维护经济持续发展。各镇、各单位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纠正和整改审计揭示的各种问题,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断规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及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等;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报告并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县审计局要及时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查出问题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县政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二)健全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县政府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财政、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促进执行审计决定的合力。对县审计局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依法做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移送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县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冻结的,县审计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及时办理冻结手续;构成犯罪的,县审计局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部门应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三)落实审计整改问责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审计发现问题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县审计局应提出处分建议,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推动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根据违纪金额、整改程度分层次进行约谈,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县审计局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和检查核实。审计项目的主办部门应组织专人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督办。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结果的,应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应不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同时,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县审计局应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合格或者弄虚作假者,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五)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县审计局在做好廉洁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逐步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并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如实反映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并公开评估报告,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对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单位,属于正常预算存在问题的,暂缓部分业务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属于专项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的,停止该专项经费的预算与拨付;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曝光,并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整改积极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单位)和督促下属或被监管单位抓好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布置、落实,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程,限期督办解决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1、组织、人事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18人,其中审计业务人员仅7人,审计或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人,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因此,在全区机构精简、编制紧缩、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区政府去年为我局特批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确定事业编制5人,但人员尚未招聘。2010年我局经费支出203万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97万元,占我局经费支出的48%,其余经费由我局自筹,主要来自我局审计处理处罚收缴资金。近几年,我局班子成员的任免均征求了市审计局的意见。

2、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我区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会议都要求我局参加,给予了审计部门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权力,在审计执法遇到阻力时,有关领导及时出面协调,排除干扰,并要求纪委等部门密切配合,2010年以来,审计报告被区领导批示、批转计10件。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同时,我局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加强村级财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审计规范化建设等问题向区政府、区纪委提交专题建议报告,在我局的建议下,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关于加强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村级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则制度。

3、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年都派出审计骨干力量担任主审,要求审计人员紧紧围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为出发点,在审计工作思路、审计范围和内容上有所创新。近几年,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我局主要领导作的《关于区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均会下发专题审议意见,同时,要求区政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告。

二、严格依法行政,让审计有威

1、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近几年来,我局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成果转化的一种重要方式,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回复率达100%,审计整改落实率达80%,有效维护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了审计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审计整改制度,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我局出台了《区审计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督查考核制度、审计整改分析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整改通报制度,为审计整改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提高审计建议的质量,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我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从制度、管理、机制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增强审计整改落实的可行性;三是完善审计整改回访制度。我局要求所以被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一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注重服务与监督并重,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制度。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将前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本次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没有整改落实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进行“跟踪”披露,有效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和执行力。

2、被审计单位接受和配合审计情况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近年来,外部监管和内部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越来越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重视和关注。日前,国家审计署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简称新《准则》),将审计整改检查作为约束性条款规定,并成为新《准则》六大组成部份之一,充分说明审计整改检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审计整改、审计追踪的内涵及作用

(一)审计整改、审计追踪的内涵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即审计查证后,审计组汇总审计发现,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问题进行整改。被审单位则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后,明确部门和责任人,对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审计机构。

审计追踪是指审计机构为了评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而进行的后续审计,是审计程序的一个阶段。即审计机构根据被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或继续查证,从而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二)审计整改、审计追踪的作用

1.提高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视程度,体现审计权威性。目前各审计机构实施一个审计项目,往往投入大量的资源,从立项、方案设计、审前培训、非现场准备、现场查证到形成报告,可以说,审计机构尽其所能地揭示被审单位的经营风险和管理缺陷。如果审计过程就此终止,缺少审计整改和追踪环节,那么审计揭示的问题和风险容易被忽视,审计结果就会缺乏落脚点,审计和被审计之间会形成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被审单位的足够重视,审计的严谨性、严肃性大打折扣,审计的权威性得不到体现。

2.促进被审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内控水平,体现审计效果。审计工作就像是医生看病,既要做出正确的诊断(查出问题),还要开出对症的药方(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病人按时服药(问题整改),医生还要进行复诊(审计追踪),以巩固治疗成果(审计成果真正落实),最终促使病人自身免疫能力提高,能主动抵御疾病侵扰。

被审单位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管理者可以借助审计的权威,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从而加强内控管理水平,防范、规避风险,审计的效果才能充分体现。

3.有助实现最终审计目标,不断提高被审计机构内控管理水平

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是服务于全行经营管理、创造银行价值、促进业务发展。仅仅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实现不了审计的最终目标,而在帮助和督促被审单位进行问题整改的过程中,被审单位通过对问题的反思、流程的改进、系统的优化、制度的完善等,进一步增强了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了损失,内控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不断提高,审计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二、建立审计整改、审计追踪实施和管理现状

(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为审计整改、审计追踪机制的形成奠定了良好基础。从审计计划、追踪职责、追踪范围、追踪形式、追踪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外部监管和内部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越来越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重视和关注。在对审计整改、审计追踪的管理上也不断达成共识,要求、目标一致,为审计整改、审计追踪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审计整改和审计追踪的最佳方式、方法。在多年的内部审计实践中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审计整改和追踪的最佳方式、方法,除《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中明确要求审计项目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常规的审计追踪外,还针对比较重要的审计项目单独立项进行了全面的审计追踪。从制度、流程、系统和管理层等层面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管理建议,站到了建立和完善全行风险防范机制的战略高度。

(三)开发系统,利用工具进行科学管理,在审计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实名制密钥管理方式对审计机构全体人员开放。针对审计整改和追踪环节,后台系统还增加了部分操作程序。由此,被追踪项目的所有问题可以通过查询得出实时的整改状态,为审计机构及时掌握问题的详细信息提供全面充分的保证。

按照审计追踪的程序和标准对结果进行认定。审计认定的结果如与被审机构存在差异,可要求对方继续整改,直至原问题整改完毕。通过引入审计部门的审计追踪信息,增强了各级机构对整改工作的信息交流与反馈,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整改的效率和效果。

三、目前审计整改、审计追踪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部门制定的审计规程,对审计追踪的要求不够明确。《内部审计准则》虽然规范了审计追踪的范围、形式和程序,但相关规定或是比较笼统,或是具有局限性。

首先,对审计追踪的流程要求不明确。《审计追踪准则》规定的审计追踪程序包括“准备审计追踪、实施审计追踪、评估剩余风险、报告追踪结果”,但对于确定审计追踪形式的标准、实施审计追踪的具体要求、评估剩余风险的方法等均没有清晰规定,执行缺乏统一与明确指引,审计机构则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和自身对审计追踪的理解确定是否组织实施及如何实施审计追踪,随意性较强。

其次,审计整改和追踪作为审计的一个阶段,但准则对具体操作未进行明确规范或指导。如,如何针对不同的项目实施追踪,何种问题适合何种追踪形式等;审计项目质量考评也未对审计追踪提出明确要求。

(二)在业务操作方面,审计整改与审计追踪广度、深度不够,有一定的局限性。实践中,审计整改和追踪往往只着眼于原机构和原问题,拘泥于点对点的整改和追踪,未从业务发展和辖内机构所构成的纵向和横向维度进行整体考虑,减弱了整改和追踪的深度和广度。

这种状况除受审计规范未做明确要求、审计人员理念局限影响外,一定程度上与审计资源及审计人员专业性不足有关。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审计项目安排方面,审计机构将审计资源主要投入于新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前项目后续追踪投入资源较少,限制了审计追踪的广度与深度。

二是在审计追踪形式方面,审计机构多采用报送追踪形式(立项追踪及合并追踪效果虽更好,但所需的审计资源远高于报送追踪),没有针对原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性质、整改难度、整改时间需要等选取适当的追踪形式。审计追踪形式及过程的简略,决定了审计追踪范围和内容的局限,导致审计追踪不深入、风险研判肤浅,影响了审计追踪效果。

三是在审计追踪实施方面,在审计资源不足、审计人员与审计追踪问题专业不对口、承担审计追踪的人员不了解原项目背景和问题等情况下,审计人员没有足够时间与精力对原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整改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仅根据被审单位提供的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据进行整改状况认定,很少对整改的真实性进行充分认证。

四、改进审计整改、审计追踪管理,不断提高整改工作效率、效果

加大资源投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审计追踪,保证审计整改、审计追踪的深入开展。在年初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审计追踪的资源投入,根据审计机构上年度审计项目的专业特点和发现问题情况进行整合后,制定本年度各机构审计追踪计划。

审计追踪的形式可以根据审计机构的实际情况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类型、性质、严重程度等采用立项、合并、报送等不同的追踪形式。

一是对于上年度实施的重要审计项目或重要审计发现采用立项追踪的形式,要制定追踪审计方案,要更加关注整改的系统性和持续性。

二是要一对一持续跟踪被审行对重要审计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如:审计要情、审计简报、审计风险提示揭示出的问题,要明确专人关注被审行领导的批示意见、相关部门的落实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责任人的认定等等,直至问题落实或解决。

三是对于一般类的问题可按照业务单元将问题“底稿化”,即无需编制审计追踪方案,将需要追踪的问题事先编制成工作底稿,写明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核实和扩大的样本等,结合年度开展的其他项目进行合并追踪。

四是对于不带有普遍性的一般问题,可以采取报送追踪的形式。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124-02

对于内部审计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是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高审计成果和分析利用价值,实现审计目的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审计调节功能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落到实处,需要审计部门去跟踪、监督,去发挥审计职能,更好地防范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和提升管理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重审计、轻整改还是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实际工作中落实审计整改难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审计委派制的深入开展,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明显增强,审计的服务与监督职能越来越被强化,因为对于各类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常常会出现整改的落实不到位、整改不被重视的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从思想上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到位。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被审计单位只重视审计报告的内容,对于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性的审计建议需要如何去落实、做好,认识并不足,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态度并不积极。

二是从行动上存在对审计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有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中提出的有关要求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也并不到位,出现每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现的现象。

三是审计整改未能形成全员整改的机制。对于很多被审计单位而言,审计整改常常被认为是财务部门的事,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很多审计问题都直接涉及到相关的业务部门,有时一个审计问题可能会牵涉到多个部门,这时候就需要所涉及的部门积极配合,才能较好地完成审计整改。同时审计整改更是需要领导的支持和协调,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审计整改有时就会出现整改乏力的情况。

四是内部审计的成果质量不够高,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一项审计任务从审计指令到出具审计报告再到整改形成一个循环机制,目前的内部审计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审计,而是更多地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方向去拓展。审计报告的质量无疑对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至关重要,在审计中查找问题后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仔细检查提出的问题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所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是否完善。在审计报告中如果只提出问题,不根据客观情况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审计的更高层次就没有体现出来,因而内部审计中所提出的改进建议在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够强,最终加大了审计整改的难度。

二、全面提高落实内部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工作,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全面提高审计整改的有效性。

一是指引被审计单位认识审计整改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内部审计的目的并不在于在审计中发现更多的问题,而是为了从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角度去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审计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在日常内部审计中,必须努力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每一项审计问题表述清楚、准确定性、有可靠依据作为支撑、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最终才能被审计单位所认可,同时也更利于推进审计整改的落实。这就要求在我们在每次的审计工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审计过程中思路清晰、明确重点,提出的审计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审计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夯实审计整改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审计报告的质量决定审计整改的有效性,审计整改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审计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到最终督促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都需要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而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三、抓好内部审计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对策

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工作,对实现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不断完善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到人,通过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制度,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期限,例如:对近三年各类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以审计意见书形式下发现的各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内部审计中每次下发的审计整改通知单中反映出来的审计问题整改分类到相关部门,要求将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纳入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中,将审计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指标,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

2.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对于各类审计问题整改建立并完善审计跟踪机制,将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强化过程监督和整改结果考核,形成闭环管理。随着审计委派制在各行各业的深入开展,很多企业都建立了在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督的基础上, 针对内部审计需要以提升审计监督和服务水平为重心,将内部审计委员会作为企业正常的运作机构,完善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协调配合, 对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审议,在审计整改工作中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和审计部门各尽其职,促进职能间的互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在联席会议上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合理调配审计资源、健全上下沟通协调机制。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

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6篇

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是实现绩效挂钩、奖优罚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有效手段,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和督促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执法和管理工作效能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和督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目标管理考核

1、周考核由职能督查科负责,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月考核每月一次,由局领导牵头负责。

2、实行交叉考核制。月度考核抽调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各一名副职参加,相互交叉考核检查,监督考核的公正性,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每季度开展一次行风测评和座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市民代表参加考核测评和座谈,征求他们对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反映和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4、基础工作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和向有关领导、科室收集情况进行考核。专业工作考核采取现场随机检查的方法进行。

5、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大队、单位进行整改,并逐项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回头检查,督促整改。

6、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尽量做到勤、细、实、严,不打人情分,不搞平衡照顾。

7、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指定专门人员开展日常考核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城管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根据本大队、本单位的考核情况和市局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责任落实到人,兑现奖惩。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于3月20日前报局职能督查科和局办公室。

二、加强执法督查

1、加强督查频率。职能督查科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多上路、勤上路,多加强与各执法大队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督促解决问题。

2、改进督查方式。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不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加强重点时段、主要路段的巡回督查。重点加强上下班时段、双休日与节假日期间的督查,加强人流量大、违章现象易发生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地段管理情况的督查。二是加强执法队员执法情况的明查暗访。对各大队执法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违章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队容风纪情况、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现场确认等方式进行。三是加强专项工作督查。对市局交办的重要工作、市局部署的集中整治活动、市局安排的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立项督查。

3、强化督查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并加强督促调度,及时通知相关大队、单位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职能督查科可通过电话(对讲机)或现场通知整改;对重大问题,由职能督查科报告局领导,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迅速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职能督查科。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对不及时整改,或问题出现反复的,从严扣分。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定期(每月一次)与不定期(专项督查随时进行)通报。

4、抓好信息反馈。统一使用城管执法情况统计表,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数据实行每周一报,分别报职能督查科和局办公室,职能督查科负责统一汇总,建立台帐,并及时呈报局领导参阅。

三、加强城管服务热线等市民投诉处理

1、配强城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对城管服务热线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选调责任心强,业务较熟的干部充实到城管热线办公室,专职从事投诉处理工作。

2、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对一般性、简易性的投诉件,由热线办人员直接电话通知相关大队、单位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及时答复投诉人,同时做好登记。对较复杂、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投诉件,由热线办人员受理送局领导签批后,交相关大队、单位处理、落实和答复。

3、加强投诉件的办理工作。每一件投诉都必须及时处理和答复,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对市长热线、局领导签批的处理件,职能督查科要对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跟踪督办,直至圆满处理和答复。重大问题应实行现场督查,及时协调和调度,确保投诉件处理快捷、答复及时。对投诉件的处理落实情况,职能督查科每月通报一次。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7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矿建立健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的基础上,我矿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了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对于一般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处理,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每月及时公示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现将2017年8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的分析报告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上级检查、监察单位、吉煤集团排查隐患共计43条,我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现已全部将隐患整改完毕,隐患已复查。

2、截止到8月31日全矿自查隐患90条,其中由矿长组织的综合隐患排查2次,隐患29条。由分管通风、技术、机电、生产副矿长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12次,排查隐患61条。

二、隐患分析

1、采、掘、开方面主要存在问题:工作面出现漏帮漏顶现象较多,巷道高度不够,个别卡子松动或液压支柱泄压现象时有发生。前进拍子封的不够结实,跟班队长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到位。

2、机电、运输方面主要问题:局部电缆吊挂混乱,个别硐室灭火器检测过期,个别开关接地线锈蚀或接地线螺帽松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有时无风、无水,多次检查仍然出现此类问题,究其原因班组私自拆卸压风、供水管线,安全责任心不强,班队长检查不到位,应加强安全责任心教育,加强巡查力度。

3、一通三防方面主要问题:采区煤尘清理不及时,采区内运料时常将风筒刮破口,风门拉杆注油不及时,密闭脱皮,栅栏损坏常有发生。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8篇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