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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隐患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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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我项目部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项目部很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了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并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积极治理,务必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在当前施工情况下,我项目部秉着“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我部进行了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现将我标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质量隐患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我标段实际情况,成立安全质量隐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2)项目部深入学习并落实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质量隐患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活动,突出高速公路系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3)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按照建立的规章制度,认真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体系,坚持了安全教育和交底、安全检查制度,坚持了“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各项工程开工前已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教育,并交底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各项安全规定,坚决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经责任落实到人。

(4)执行标准、落实安全管控。我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明确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加强防火灾、防触电、防中毒、防滑、防坍塌等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已经由项目总工牵头把施工技术方案重新审查核对,确保施工方案安全。

我部目前主要是桥涵及路基施工,主要工作是防止塌方和高空坠落。如:17号便道开挖的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高梗大桥桩基施工的临边防护。我部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质量意识,改善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及环境保证措施,确保安全质量满足要求。

(5)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深入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项目经理亲自带队,对全线进行了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深基坑高边坡、机械设备、既有线(含工程线、专用线)、高空作业、危爆易燃物品、民工安全、季节性安全、营区安全、“四新”应用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6)深入开展 “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活动,确保施工安全。健全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建立问题库,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推进安全标准化作业,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7)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控制方案措施、应急预案等等进行了全面复核完善,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促进现场规范管理,进行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督,加强应急教育、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

(8)根据文件精神,我项目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部署,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对全线的安全进行了部署落实, 特别是对于路基填筑、桩基施工加强了排查力度,举一反三,通过排查治理了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隐患,并进行了治理。进一步提高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9)项目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以来,多次对安全用电﹑深基坑高边坡等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整改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

二、针对检查情况,我部现将此次安全质量隐患情况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1:涵洞有一名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

整改措施:已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立即佩戴好了劳保用品。

整改结果:已按要求整改。

存在问题2、泥浆池临边防护不到位。

整改措施:立即按要求进行临边防护,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牌。

整改结果:已按要求整改。

存在问题3:排水沟墙身局部存在麻面现象。

整改措施:立即对处理麻面,确保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整改结果:已按要求整改。

通过本月安全质量隐患活动发现了项目部在以前的管理中忽略的一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和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排查了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施工人员中的隐患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多方面的问题,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更好的促进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展。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各族自治县20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发【201*】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大检查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复查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情况;

(3)地采矿山地压活动监控情况;

(4)地采矿山水患治理监控情况;

(5)地质勘查情况。

(二)对局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所、二层机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情况。

(三)检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切实按规定按时结案;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检查方法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检查时间

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督查。

六、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时间:年3月10日至年3月31日。

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点:

这次事故隐患大排查的工作要点是:

1、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宾馆、网吧、车站、学校、宗教等公共聚集场所方面的隐患;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全方面的隐患;

3、非煤矿山、石英开采全方面的隐患;

4、道路交通全方面的隐患;

5、建筑施工、拆迁、装修改造工程全方面的隐患;

6、加油站点、液化气充装站点、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单位全方面的隐患;

7、锅炉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全方面的隐患;

8、木材加工、石英制品加工企业存在的全隐患;

9、拼装车辆方面的隐患;

10、其他方面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

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是一次全面性的大排查,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横向到边。这次事故隐患大排查,不仅要查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而且要查到所有部门、私营企业、工厂、医院、学校、个体工商户、车站,所有部门和单位无一例外。不但要查硬件方面存在的隐患,同时还要排查软件方面存在的隐患。硬件方面要查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软件方面要查职责、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技术技能等方面的隐患,确保排查做到横向到边。

2、纵向到底。各行政村要查到辖区内所有的农户和所有角落;各部门要排查到负责管理的每一个企事业单位;企业要排查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生产岗位。重点排查全管理上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生产设施设备,生产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职工全技能培训方面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步骤。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和登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事故排查工作方案,成立排查工作组,全面排查本村、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患。排查工作要检查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个生产工人、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辆交通工具,特别要对涉及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硬件方面存在的隐患实施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造册登记,经本单位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技术人员初步认定,并落实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报告和评估认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由本单位登记建档和初步认定,属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按条块结合原则,于年3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监部门备案。各企业隐患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镇监所备案;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隐患须同时报镇监所备案;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对经评估分级确认为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各隐患责任单位在落实监控和整改措施的同时,必须制定该事故隐患的专项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设施,成立救援队伍。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出来后,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根治率达到100%。

隐患整改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由隐患单位全面负责;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要落实企业全面负责,部门分级监管,政府协调领导的整改责任体系,县监局将对较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督察。

监所要督促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单位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隐患管理小组,及时编制较大、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事故隐患单位、类别、等级、影响范围、监控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等。要切实做到隐患整改的计划落实、方案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落实。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协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局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二、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建设领域各责任主体全面自查整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及分类整治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1、建设领域责任主体自查整改阶段(4月19日至4月30日),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和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

2、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6月10日)在责任主体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住建局对所有建设领域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实施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住建局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总结,迎接市安委会督导检查。

三、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包括:

(一)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落实;

(三)脚手架、土方开挖、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高空坠落、电击伤害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执行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

(四)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安全检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七)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查处落实情况;

(八)施工中消防安全及外墙等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等。

四、强化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我市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但仍然存在着部分漏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施工单位及企业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企业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要进一步规范施工、监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订规章,迅速传达

向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转发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了《县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签字后上报县建管站。

三、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措施

要求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混凝土路面或钢板硬化)、车辆驶出冲洗、现场地面覆盖、建筑物料整齐堆放、洒水抑尘等“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所有工地一律落实执法人员、环保员、施工管理员、网格员“四员”管理制度并现场公示,所有工地一律上图监管,确保2020年度施工周期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建筑物料堆放、处置规范化。

针对在建施工现场存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采用不间断跟踪督查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尽早尽快落实到位。并对整改不积极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的方式,确保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自身环保意识的提升,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全面深入,有效排查

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落实相关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开展施工现场检查8次,排查隐患34处,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100%。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7篇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各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10年8月5日至8月15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

召开各单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区长办公会精神和局长办公会要求,对安全大检查进行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6日至8月8日)

各单位根据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充分摸清本单位安全现状,尤其是对重点工作、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要给予重点关注,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

分三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检查组成员,按照检查内容,对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山素质教育基地、局属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落实整改阶段(8月12日至8月15日)

各单位根据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要求整改的内容,由专人负责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还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特别要明确整改完成的时间,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2、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地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3、安全防范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情况;

4、假期值班、领导带班情况;

5、防汛措施准备、落实情况;

6、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情况;

7、校内基建维修施工场地安全情况;

8、门面房清理整顿情况;

9、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门卫制度执行情况,警务室建设情况;

11、学校消防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健康发展、保证“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区”创建任务顺利完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做好安全工作作为维护本单位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前提和保障。

施工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8篇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建筑施工领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在浔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执行情况和“三类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

2.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特别是脚手架、支模架、防护结构、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深基坑、文明施工等。

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的履职情况;安全监督情况;监理资料、安全检查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主要分为两部分。

1.企业自查。由各企业对本单位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检查组检查。由局里组成检查组,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极端认真,最高标准,把这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点工作来抓。

2.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责任网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项目负责人要现场抓,专责安全员要具体抓,力求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改善,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