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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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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分四个工作专班

第一组为宣传专班

第二组为交通管制专班(市工商局门前集合)

第三组为岸场取缔专班(市工商局门前集合)

第四组为河道执法专班(在**汉*分局门前集合)

二、领导分工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汉桥同志任总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市委副书记张桂华同志任第二、三小组指挥长,负责清理取缔非法制船窝点和非法采砂交易;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龚定荣同志任第一小组指挥长,负责政策宣传教育;副市长郭平同志任第四小组指挥长,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取缔非法采砂船只。

三、专班工作分工

(一)第一组为宣传专班,组长:*

主要任务是在红旗、泽口码头等地拉横幅15条,派3辆宣传车;架设3处固定宣传高音喇叭,1艘快艇安装宣传喇叭;发送张贴市政府通告。

1、**汉*分局:负责在红旗码头、泽口码头、兴隆一闸各架一个固定高音喇叭,拉横幅10条及通告的张贴发送;出动流动宣传车3辆。负责协调人:*

2、交通部门:负责将市政府通告发送至造船点,在造船厂、海事船、泽口取水点、红旗码头拉横幅5条;海事局快艇上安装喇叭进行宣传。负责协调人:刘爱国同志。

(二)第二组为交通管制专班,组长:*

主要任务是在高石碑红旗桥、*泽公路与广泽公路交汇处、安远大道与广泽公路交汇处设卡拦截非法营运铁砂车辆装载的铁砂,对所有进入汉*堤坝道路的车辆,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以严管控。

交警、工商、国土资源部门:由交警部门牵头,工商、国土部门配合,工商部门负责落实收缴铁砂堆放点。三个执勤点每点7人(工商4人、交警2人、国土1人)着装,带执法证件。执法车辆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负责协调人:*

(三)第三组为岸场取缔专班,组长:*

1、工商部门牵头,*、国土资源部门配合,抽调工商4人、*4人、国土1人,负责打击泽口码头、红旗码头及汉*、东荆河沿线的非法铁砂交易场所。负责协调人:周平同志。

2、由交通部门牵头,*部门配合抽调交通部门10人、*部门4人负责打击泽口码头、红旗码头及汉*、东荆河沿线的非法造船窝点。负责协调人:刘爱国同志。

(四)第四组为河道执法专班,组长:*

4月7日上午8:30时,全部执法人员在泽口码头集结,警察10人,水政人员14人(含机械师4人)分乘3艘执法艇在市自来水厂取水点上船集中行动,对非法采砂船只业主进行教育劝其拆离,对不听劝阻的进行。

1、*部门: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同时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抽调警力10人,警车2台。负责协调人:*

2、交通部门:负责落实水上执法艇1艘和当日执法选点现场,运送执法人员大客车1辆。负责协调人:*

3、水利部门:水利局水政支队抽调4名水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负责协调人:*

4、河道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冲锋舟1艘,执法袖章60个;抽调10名水政人员现场执法,4名机械师进行现场拆除;派拖运拆除采砂船只设备的运输车辆1台。负责协调人:*

5、水产部门:负责抽调渔政艇1艘参与行动,7日上午8时在市自来水公司泽口取水点待命。负责协调人:吴*

6、卫生部门:负责抽调一辆救护车停在泽口码头,派急救医生现场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协调人:*

1、新闻部门:市电视台和报社各抽调记者2人,负责专班二、三、四组现场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宣传车辆由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汉*分局负责。负责协调人:*

2、汉*、东荆河沿线区镇处领导按辖区段面负责做好禁止非法采砂的宣传教育及撤离工作。

3、**开发区、周矶办事处、王场镇主要领导带所在地村组干部现场维护秩序,做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开发区负责泽口捕捞队非法采砂船只的撤离工作。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例》以及州政府下发的《州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全面落实州政府关于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我县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从6月1日起到7月30日,对县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划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围、期限及开采量,实现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建立规范的河道砂石开发秩序。

二、整治范围

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行为;强买强卖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等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重影响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违规开采砂石资源等行为;砂石材料乱堆乱放,危及河道、交通要道和生态环境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州砂石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的砂石资源国有和依法采砂意识,为专项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1、清理整治:从县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林环局、交通局等14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由水务局牵头,会同有关乡镇,深入全县进行清理整治。

对无证违法采砂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拆除设施设备。并按要求对河道进行恢复。

对已超过开采砂石范围、持过期采砂许可证开采砂石资源的,责令停止采砂,并按要求恢复生态环境,补交相应的砂石资源管理费。

对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采砂金的,责令停止探采,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

2、规范和要求:按指定范围及深度采砂,采砂区河床要求平整,上下段河床连接要形成一定的坡降,河道采砂过程要随采随填,不能造成深潭,确保行洪安全;设定禁采区和禁采期,标明禁采标记的河段不得采砂,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论处。国家建设项目所需的砂石须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在不影响防汛泄洪的前提下,分时段、分区域进行开采。桥梁上、下保留100米为禁采区。距离堤脚、河岸左右5米为禁采区;每年的防汛时间为禁采期,具体防汛时间由当年的防汛情况而定。

(三)规范管理阶段(7月10日-7月30日)

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杜绝违规违法开采活动。二是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三是建立群众举报制度。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察局、地税局、工商局、文旅广新局等单位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完善全县砂石资源管理提供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河道采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抓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日常管理,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治工作。

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砂石场的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

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外各类砂石场的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以采砂为名非法开采砂金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局:负责维护专项整治秩序,依法打击违法采砂等犯罪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各类施工企业是否使用具有合法采砂资格企业提供的砂石骨料。严厉打击使用违法砂石的行为。

环林局:负责采砂企业或个人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做好采砂生产活动的环境监测,依法查处造成环境污染的采砂企业或个人。

安全监督局:负责对河道外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安全生产合法性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开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工商局:负责对企业营业执照上经营期限是否在有限期内、项目、经营范围是否超范围进行检查。

地税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收地方各税。

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跟踪报道整治行动进展,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国税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照总金额的3%,负责征收税收沙石增值税。

发改局:按照《价格法》及其相关条例规定,负责征收价调基金工作。

交通局:负责砂石开采点及砂石堆放点对交通、公路影响行为的处理,打击非法和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各乡镇和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和干扰、阻挠清理整顿工作的,坚决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中,要合理确定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掠夺性开采的采砂业户,重点打击抢占砂场、垄断市场、无序竞争的痞霸行为,打击清理整治过程的违法抗法行为。力争通过整治,规范采砂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保证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目标任务

(一)整治河道水面环境。通过河道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河道表观环境质量,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死角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二)提高河道管理效能。建立爱河护河志愿者网络,劝导市民减少乱抛乱扔垃圾入河现象,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河道长效管理网络。

(三)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加强控源截污工作,全面普查入河排污口,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截断沿河排污口。

(四)提升河道水质。通过综合整治河道,使水质明显好转,达到景观用水标准。

(五)非法采砂整治。彻底取缔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场,对违法开采设备、设施、车辆等工具全部予以没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河砂、毁堤采砂和威胁公路桥梁、人渡码头、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讯、其他跨(穿)河道建筑物安全及影响公共安全的采砂行为。

二、整治范围

河道,重点为主要沿街沿路河道、重点村庄及特色村庄典型河道、社会关注、群众反应问题强烈的河段。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高标准抓好辖区内河道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分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体系。

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及督导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河道水面保洁、侵占水面违章建设整治、河道疏浚整治、控源截污、城镇背街临河餐饮入河排放口治理、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网络建设,负责采砂整治。

环保局:负责对沿河工业污水排放进行执法整治,水务站治理沿河餐饮油污排放口。

市监局:加强对沿河餐饮业等商家的管理工作。

建设局:负责城市垃圾的倾倒管理。

各村(居)委会、社区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相关河道专项整治、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5年6中旬)。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细节内容,制订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各项措施。同时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班子,具体负责配合协助本村范围内的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下旬)。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大力营造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各家各户齐动手,人人参与河道清洁整治的良好局面。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下旬-2015年9月下旬)。要充分利用此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契机,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把清除白色垃圾等河面漂浮物和河坡生产、生活垃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在9月下旬前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同时要结合河道水面保洁、河道整治、控源截污、背街临河餐饮油污排放口治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河道清洁整治活动,对重点整治对象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0月初-12月底)。集中打捞河面漂浮物和河坡垃圾是河道整治一项阶段性工作,在所有河道清洁整治达标后,要使河道长期保持清洁畅通,关键是抓好河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所有的河道都要落实专职河道管理队伍和人员,并签订责任状和承包合同。要做到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人员、经费、责任、考核全部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东方水城形象,落实依法治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充分认清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动态,研究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办公室定期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报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治镇村河道非法采砂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区清理整治镇村河道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镇镇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人民政府。

二、整治范围、时间

本次清理整治范围为溪村段,整治对象为在旧河床进行的违法采砂行为。

专项行动时间为年11月至年2月。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镇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法,全面进行调查摸底;镇牵头组织统一行动,采取暂扣挖掘、运输工具等措施对违法行为予以强制制止;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协调、指导、督查,并予以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清理整治镇村非法采砂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协调解决各级、各有关单位在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镇、水务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共同遏制镇村河道非法采砂的工作机制。

(二)镇。镇为此次行动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是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挥清理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砂的村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思想教育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对业主进行调查取证。对辖区内非法采砂情况进行巡查、清查,发现非法采砂行为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并暂扣施工工具。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面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砂的行为,及时报告非法采砂的动态,对破坏土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

(四)水务部门。依照《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对河道盗采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制止、查处各种阻挠执法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执法现场秩序。

(六)交通运政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砂运输车辆予以暂扣。

各部门在查处非法采砂时,必须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互通信息、加强协作、联合执法,针对晚上、节假日盗采河砂的非法采砂行为,要突击抓现场,暂扣施工及运输工具,树立执法权威。

五、工作要求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2020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以下简称“四乱”)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我县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观。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管理条例》及《x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我县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按照规定步骤和时限,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为立足点,以“四乱”问题为重点,彻底整治河湖各类违法行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守法律底线和程序,依法处置。

(三)坚持轻重缓急,立行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完成时限等。

(四)坚持源头治理,建立机制。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既要解决河湖违法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清理整顿砂场

x.清理“乱采”。乱采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等活动。清理标准如下:

(x)科学管理,规划先行。坚决杜绝没有批准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的前提下,进行河道采砂。要依据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划定禁采区、禁采期,并向社会公示。

(x)加强采砂监管,规范采砂活动。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保持河势稳定,禁止以任何名义在河滩地上开采砂石。

(x)加强河道堆砂监管,清理整治非法堆砂。依照《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河道采砂要做到随采随平,采砂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平整和清理。

(x)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要建立河长挂帅,县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打运动战、歼灭战,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非法采砂势头,确保河道采砂依法、有序、可控。

x.整改砂场。我县在自然保护区内原有x处砂场,截至目前,关停并清理平整堆砂场地x处,其中,x处彻底清理并销号,针对剩余x处清理不彻底且没有整改销号的砂场,制定整改问题实施方案,依法下达限期整改告知书,责令在xxxx年x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成。

x.完善审批。其他堆砂场地,逐渐完善登记审批。

(二)彻底清理整顿违法违章建筑物

经县水务局组织全面排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查出违法违章建筑物xx处,截至目前,处理并整改违法违规问题xx个,拆除违建xx处,针对剩余x处正在拆除且未整改销号的违建制定实施问题整改方案,依法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在xxxx年xx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成。

(三)彻底清理x私设围堤

依据省水利厅提供的卫星航拍图以及现场实地调查,xx县段共有疑似围堤xx处。经过详细调查,这十处疑似围堤分三类情况:一是不属于围堤情况;二是个人私设的围堤情况;三是由乡镇政府组织当地百姓修建的围堤情况。结合问题实际,制定不同的处置措施:一是对于不属于围堤的三处,向省水利厅申请予以排除;二是对于不具备相关手续私自围堤的三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清理,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清理任务;三是对于乡镇政府组织当地百姓修建地四处围堤,由于这些围堤所保护的是二轮承包的土地,由政府出台政策,延缓实施,计划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清理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县政府成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x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各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x同志兼任。

(二)层层压实责任

河湖最高层级的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河湖负直接责任,将“清四乱”作为检验河湖面貌是否改善、河湖长是否称职的底线要求。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湖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责任。

(三)形成联防联治长效机制

要细化部门分工,细化部门责任,细化目标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人。各责任部门、乡镇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沟通协调和相互对接,统筹开展各区域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形成区域间联防联治、上下级河湖长责任叠加运行体系。

(四)强化河湖监管

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相结合,及时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各责任部门、乡镇建立河湖巡查记录,对巡查时间、巡查河段、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进行详细记录,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采取通报、挂牌督办、批评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这一目标,进一步整治、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有效遏制当前的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实现河势稳定,防范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打击非法采砂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境内非法采砂行为。对抗拒、阻挠执法人员、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影响社会安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于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的,由纪检、监察、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限采点结束采砂

对2010年至2011年度经批准的限采点一律结束采砂,抓紧时间清理砂场,对不能按要求落实的,要严格落实处罚,直至吊销采砂许可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格追究。

(三)坚决取缔非法砂场

汛期将至,根据防洪要求,清除河道滩地非法砂场,保障防洪安全;对擅自转让、占用耕地用于非法经营砂场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三、时间安排

(一)2011年4月30日至5月6日宣传发动,并摸排造册;各乡镇在显著位置和重点区域张贴《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辖区河道禁止非法采砂的通告》,并把此通告发至非法采砂船主和砂场经营人员,统计非法砂堆数量和方量;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治方案上报区政府。

(二)2011年5月7日至5月17日集中整治。区政府从公安、纪检、检察院、海事、安监、水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区境内屡禁不止的重点非法采砂河段进行联合打击。

(三)2011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区河道管理局和水政监察大队配合乡镇政府对零星非法采砂进行打击,巩固和保持集中整治成果。

四、组织及分工

集中整治期间,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实行分工负责:

(一)督察组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政办、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办公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督察各乡镇砂堆清理进度、执法队执法情况等综合工作。

(二)综合组从区水务局抽调专门人员办公。主要负责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汇总、起草文件、签到、编制简报、新闻等后勤工作。

(三)执法组

执法一组由河道局全体人员、海事局2人、公安局2人,主要负责打击区段涡河内的非法采砂,配合有关乡镇进行砂堆清理;执法二组由水政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公安局2人组成,主要负责打击区境内中小河流的非法采砂,配合有关乡镇进行砂堆清理;两队执法人员根据需要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灵活行动。如遇重大案件,两队人员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对非法采砂进行联合打击。

(四)各乡镇综合执法组

人员由各乡镇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负责打击本辖区的非法采砂和砂堆清理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各负其责,巩固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牵头,纪检、监察、水务、海事、公安、安监、国土、宣传、工商、交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参加的治理河道采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在河道禁采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首长负责制,负责对辖区内非法采砂、堆砂现状进行摸排,责令砂场主限期将砂堆自行清理完毕并复耕,对逾期没有清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采砂户非法所得的矿产资源依法予以没收,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出租土地堆砂的由区国土局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协同,强势执法

执法队负责对境内河道采砂船只进行清理,责令非法采砂户限期自行拆除采砂设备,并把采砂船停靠到指定地点,然后用钢板把船焊接连在一起统一停放;或者自行把采砂船拖离河道。对未经水务局允许,私自把焊接连在一起的采砂船拆开的、或者未经水务局允许私自停靠在河道内的其他非法采砂船,由海事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采砂船只予以没收、并进行切割处理。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今后在区境内河道上发现一例非法作业的采砂船对水务或海事部门处罚1000元,由区政府直接从该单位财政帐户上扣除;境内有砂堆未清理彻底或新出现砂堆,每发现一例(包括举报查实)处罚乡镇、街道1000元,由区政府从该乡镇、街道帐户上扣除。超过三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说明情况,给予乡镇街道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于参与非法采砂活动的党员干部或构成违法的非法采砂户,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街道,区政府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旺村枢纽 西江顶托 一维数模 水位变化

在桂江、西江人为采砂、河床自然演变、枢纽调控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桂江旺村枢纽~河口段河床不断下切,河道水位下降,造成局部浅滩水深不足碍航,同时由于旺村枢纽坝下98%保证率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仅为3.95m(国家85高程,下同),远低于旺村枢纽船闸下游设计最低通航水位(5.13m)。枯水期,即使航运基流得到保障,下游门槛(船闸门槛底标高2.63m)水深也可能出现不足1.5m的情况。该段航道整治工程实施后,如造成水位明显下降,将进一步加剧枢纽门槛水深及沿程浅滩水深不足的问题。因此,研究整治工程实施后水位变化趋势及程度,是该段航道整治工程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建立桂江旺村枢纽~河口段一维水流数学模型,对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前、后的水位变化情况进行模拟计算,分析整治措施所引起的水位下降及其向上游传递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整治工程推荐方案,为工程设计方案选取和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1.工程概况

桂江位于广西东北部,是西江的主要支流之一。在梧州白云山附近注入浔江后合称西江。旺村枢纽~桂江河口段河道长约24km,为桂江最下游河段,航道水深条件主要受旺村枢纽泄流和下游西江顶托的影响。

旺村枢纽于2006年动工建设,目前已开始蓄水发电,为桂江开发的最末一个梯级电站,根据旺村水利枢纽设计文件及相关批复,船闸建设规模为Ⅴ级,闸室有效尺度为100m×12m×2.5m(长×宽×门槛水深),航运基流为70.7m3/s,对应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5.13m,船闸门槛底标高2.63m。

近年来由于人类采砂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河床下切加剧,枯水期西江干流水位逐年下降,小流量时对桂江的顶托作用不明显,导致在上游来流较小时桂江旺村枢纽~河口段局部航道常出浅,浅段主要位于旺村枢纽至大屋村河段、野牛角至宦家湾段和龙山洲滩段。

桂江旺村枢纽~河口航道整治设计了两个方案,方案一为:旺村枢纽~莲花大桥段按Ⅳ级航道整治,尺度为2.0m×50m×350m,莲花大桥~桂江河口段按Ⅲ级航道整治,尺度为3.5m×60m×480m,主要的整治措施包括筑坝、疏浚、炸礁和护岸;方案二为:旺村枢纽~莲花大桥段按Ⅲ级航道整治,航道尺度为2.5m×60m×350m;莲花大桥~桂江河口段尺度同方案一,整治措施与方案一相同,但工程量大于方案一。

3.整治方案实施后河道水位变化分析

图1和图2为整治方案实施后水位对比图。根据图1和图2分析如下:

①整治方案实施后,两个方案对水面线的影响趋势上是一致的,整个河段水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集中在旺村枢纽~龙山洲尾河段,龙山洲尾~河口河段基本不变。水位降落最明显的位置为木倪滩尾~龙山洲尾河段,再往上游位置,由于布置了丁坝群使得水位壅高,水位降落反而有一定程度的减小。②在不受西江水位顶托或顶托作用不明显时,龙山洲尾至龙山洲头出现一较明显的壅水,该壅水是龙山洲河床隆起所形成的,整治过程中,对龙山洲右侧航道进行了拓深拓宽,方案二拓宽拓深幅度都较方案一明显,工程后水位降落也较方案一较明显。③工况一对应的水位变化范围方案一为-0.308~0.00m,方案二为-0.471~0.00m;工况二方案一为-0.028~0.00m,方案二为-0.062~0.00 m;工况三方案一为-0.108~0.00m,方案二为-0.198~0.002 m。同一水文条件下,方案二水位降落幅度较方案一明显;在相同的整治方案下,工况一(设计低水位时)水位降落最大,工况三次之,工况二最小。工况二来流较工况三小,但下游受西江水位顶托作用明显,整治造成的水位变化反而要小。④方案一旺村坝下水位下降最大为0.03m,对旺村枢纽船闸的门槛水深影响较小,方案二旺村枢纽坝下水位下降最大为0.24m,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导致船闸的门槛水深可能不足1.3m,进一步加剧了船闸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旺村枢纽至桂江口的整治工程对水位的影响较明显,主要表现为水位下降,但方案一工程后的航道水深仍可满足设计尺度要求,且对旺村枢纽船闸门槛水深的影响较小。而方案二对水位下降影响偏大,尤其导致旺村坝下水位下降达0.24m,对下游门槛水深影响明显,进一步加剧船闸门槛水深的问题,因此建议采用方案一为设计方案。

4.结语

目前旺村枢纽至桂江河口无固定水文观测站点,为掌握水文变化情况对通航的影响,建议从旺村枢纽至桂江口约24km河段沿程在旺村船闸下闸首、龙山滩及桂江口各布设1把水尺(共3把水尺),对该段水位进行一个枯水期的连续观测,以便结合梧州站资料作深入分析,通过基础数据反映该河段存在的问题,为航道整治研究及其他工程措施进一步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一般规律,枢纽初期运行阶段容易造成下游河床下切,下切程度和范围与枢纽运行方式、河床底质等因素有关,旺村枢纽现刚开始蓄水发电,建议定期对坝下河床进行测量,密切关注下切情况,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以免由于河床大幅度下切进一步加剧门槛水深的问题。

参考文献:

河道采砂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着眼长效、标本兼治,全面取缔无证、无序、违规开采河砂行为,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涉河工程安全和社会稳定,使河砂管理依法、科学、规范、有序。

二、治理整顿范围

河道采砂治理整顿范围:史河隔夜段、灌河无量寺段、阳关段和石槽河郭岗段。

三、组织领导成立

由办事为组长,组织委员、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综治和群众工作中心副主为副组长,党政办、纪工委和公安、司法、水利、国土资源、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无量寺、阳关、隔夜三个治理整顿专项工作组。兼任灌河无量寺段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组组长;兼任灌河河道阳关段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组组长;兼任史河河道隔夜段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组组长。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1、办事处召开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2、发放、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的通告》,将通告印制成小张,连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一并送达采砂业主。

3、沿河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4、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

5、调整摸底。水利中心对河道采砂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内容包括各采砂场(点)业主姓名、采砂所在河道段(点)、开采规模、办证情况(是否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许可证颁发时间及有效期)和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情况。

(二)治理整顿阶段(2014年7月29日至8月31日)。

1、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各专项工作组组织沿河各村(居)会同水利、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关停史河、灌河、石槽河等淮河支流河道内所有采砂场(点),停止一切采砂、售砂活动,撤出采砂机具、船只,封闭运输道路。

2、坚持规划先行。配合县水利局及有关单位编制县河道采砂规划,经县河道采砂治理整顿指挥部审查同意后,上报审批。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认真总结整顿工作中好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各河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责任到砂场,切实加强监管,杜绝新的非法开采黄砂现象发生。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1月1日以后)。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实施《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就河道采砂许可机制和管理体制、税费征收、对相关管理部门和村(居)奖惩办法等作出规定,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使河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职能部门和沿河村(居)要把此项工作放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周密谋划,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县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指挥部总体部署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