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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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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年初按照许可证企业分级分类和差别化监管要求,对22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分级分类调整,对26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差别化分类,拟定了**新城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巡查计划,结合实地核查、监督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开展许可证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48家74次,与46获证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主体承诺书,对存在各项记录不全,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9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做到了盯着问题促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放手,经过对企业整改过程不间断的跟进,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辖区生产许可证企业由年初的48家变化为年末的37家。

二、非双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共排查非双证生产企业13家,建立非双证生产企业数据库共76家。全年共日常监督检查各类生产企业147家,重点检查企业生产产品是否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是否建立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在日常检查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产品标准、出厂检验等三项基础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产品检验意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年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起。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或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产品4批次,罚没款43198元。有力打击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按季度共巡查两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共8次。重点对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现行有效;检测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按规定要求检定校准;检测设备是否建立计量器具周检、报废、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有效落实;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了日常巡查。

五、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完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抽查生产企业18家,抽样5家6批次。完成**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家4批次。全年对7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国抽1家;省抽4家;市抽2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于规定期限(一个月内)针对不合格项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申请整改后复查。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六、投诉举报办理。加强12345平台值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单受理,及时安排业务科室对投诉进行核实、处理、回复。截止11月23日共接到**新城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406单,市局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18单,涉及物业电梯管理、家用汽车三包、产品质量及计量问题四方面投诉问题,分局承办人员均能按照时限完成工单办理,按照规定格式回复12345热线平台,耐心回复并解决群众诉求,回复满意率高,受到**12345热线办3次通报表扬。

七、开展专项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部署及**新城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我局牵头起草了《**新城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质检利剑”行动方案》,按月度汇总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及**营商办。

(二)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分局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市局及**铁腕治霾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围绕目标,创新突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实现“六降”。1月1日-7月31日,PM2.5浓度56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6.4%;PM10浓度10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22.5%;二氧化硫浓度2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32.3%;N氮氧化物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9.4%;一氧化碳浓度2.1毫克每立方米,下降25.0%;O3浓度184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1.1%。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优良天数均有改善:年度综合指数5.77同比下降18.3%;年度PM2.5浓度56微克每立方米,较2019年6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6.4%;优良天数126天,优良天比率59.1%,较2019年增加41天。

(ニ)水环境质量取得好成绩。水环境质量“十三五”以来最好,取得较好成绩,好水更好、劣水减少、饮水达标。地表水100%达标。1个市控考核断面每月进行1次水质监测,平均浓度达标率100%,优于去年同期水平。今年2月份因断面不达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100万元,3、4月份全市断面排名第一,5月份排名第三,共获生态补偿金260万元。饮用水100%达标。对2个县级、10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季度进行1次常规指标分析,全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二、深挖减排潜力,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一)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划线定标,按照35类“散乱污”行业整治标准,完善“县督导、乡负责、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10轮次,出动人员720余人次、车辆240余辆,对全县“散乱污”企业集中大排查,共排查废弃工厂大院、养殖场、村庄周边闲置庭院及举报多发地等537个点位,发现疑似“散乱污”企业244家,最终核查认定并交办乡镇、经开区及供电公司170家“散乱污”企业,目前,已组织人员分成6组,对2017-2019年全县名单内529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建立“一企一档”,对今年以来排查交办的170家“散乱污”企业督导乡镇、经开区加快清理进度。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我县成立4个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对全县28家涉VOCs企业精准治理,完成5家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2家重点企业采用催化燃烧高效治理技术;28家企业开展差异化臭氧生产调控;完成240家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全县25家加油站实施三级油气回收。对全县20家工业炉窑企业按照已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确定了153个无组织排放清单,按照“六化标准”已有10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全县48家涉粉状物料企业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制定了无组织源排放清单,清单源共计144个。目前,24家企业已完成治理工作。

三、健全监管制度,全链条治理移动源污染排放

按照“控源头、管在用、严治理、促淘汏”的原则,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为重点,以“用车大户”管理为突破口,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

(一)遥感抓拍路检路查。投资约280万元,建成1套固定遥感监测加黑烟抓拍一体监测系统、2套移动监测设备,在此基础上,再投资300万元,在主要交通道口、重点用车企业出厂ロ及厂区加装6套黑烟抓拍系统,形成全覆盖技防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一体化管控机制”,利用黑烟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车辆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合执法。15辆“冒黑烟”车全部处罚到位。

(二)加强柴油货车监管。投资150余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对全县7家重点用车大户进行抽检监测,出动41人次,共计抽检监测72辆,现场劝返国四以下运输车辆17辆。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共出动130人,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9台,对尾气净化装置排放不达标的停止使用,对监测合格的30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登记编码。

四、建立专班专攻,统筹扬尘治理和禁烧管控

(一)以执法开道、掀起扬尘治理大会战。

自扬尘办成立至今,共检查发现537个(次)点位存在952个问题。其中道路50个(次)点位73个问题,建筑工地101个(次)点位264个问题,裸土裸地187个(次)点位280个问题,自建房197个(次)点位335个问题。以上问题已全部交办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215个问题未在限期时间内整改到位。

为改善我县PM10环境质量,扬尘办坚持“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持续开展“零点行动”,针对两个省控站上风向的自建房拆迁、建筑工作等施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多次联合交警队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夜间施工不规范、车辆不密闭不冲洗和使用非正规运输车辆上路造成的扬尘问题。对发现的1辆带泥上路、3辆密闭不严的渣土车进行移交处罚,对23辆不正规运输车进行移交查扣。

(二)以人盯技防、视烦监控筑起露天焚烧“防火墙”。出台《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奖惩规定》,建立“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村组禁烧责任。今年以来,我县红外线监控拍摄告警火情300余次,省禁烧专项督导组对我县督导3次,市级检查组督导12次,通过积极向省厅、市局沟通,市大气办共通报露天焚烧火情90起,避免省,市对我县的追责问责,市大气办扣减生态补偿金29.6万元。禁烧技防的同时,每天安排2组对全县开展督导巡查,在清明、夏收等关键时期,组织全局力量成立8个督导巡查组,出动300车次、600人次开展全县禁烧巡查,发现火情83处,第一时间移交乡镇及时处置,降低露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以匠心精神、花功夫打造精细管理示范区。出台了《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精细化管控暂行方案》,通过示范区先行精细打造,带动提升全县域治理水平。一是划定范围、建立清单。对省控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直径2公里内的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和扬尘源进行全面排査,排查问题191个,东湖示范区排查133个,实行清单治理、台帐推进。二是严格标准、限期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及时交办,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成立专班、精准指导。安排20人组成专班,白天16人,晚上4人,不间断指导县城26条主要道路保洁洒水及2个站点雾炮作业,根据风向、湿度、温度等指导三创公司实施精准洒水,有效管控空气质量指数。

五、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抓监测,建立覆盖考核断面、涉水企业、工业区总排口的水质监测体系。为保证考核断面及工业区涉水企业达标,对重点涉水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对考核断面及污水处理厂每周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确保上游来水、工业企业汇水稳定达标。

(二)护好水,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连续开展六轮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和“回头看”,完成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规范化建设。完成10个“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净河水,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针对生产团结东干渠西南庄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努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谋划实施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生产团结渠生态治理项目前期手续已完成,并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专门去省厅与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尽快通过评审并拨付资金,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使西南庄断面稳定达标排放。

六、抓住源头防控,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一加快完成原化肥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进度。今年多次赴省厅沟通化肥厂修复相关政策事宜,并积极配合争取尽早完成工程招标,进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验收。

二全面开展危废排查,成立专班,对全县涉危废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企业25家,发现24个问题,停产整治2家,立行立改15个,限期整改7个。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三按时完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我县今年任务15个污水治理村、95个污水管控村,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10万元,拟建7个污水处理站。目前已经完成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50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四聚焦“一证式”管理,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通过“摸、排、分、清”,对的246个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进行清理整顿,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七、严格铁腕执法,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按照《市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今年以来新建项目分行业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20个,依法整改到位。

(二)高质高效开展执法监管。充分使用手机APP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51人(次),检査企业1262家(次),日均出动执法人数、日均检查企业数在全市名列前茅。今年行政处罚案件88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8件,増加76%:罚款金额206.6万元,较去年增加52.1万元,增加35%:对14家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起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罚款8万元。

(三)开展夏秋臭氧管控专项执法。按照《县加强臭氧污染精准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6个执法组,对全县34家涉VOC企业开展错时生产调控、治理设施运行、厂区道路洒水降温保湿作业等执法检查。运用VOC走航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和工业园区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高值区域开展进一步排查,发现并制止沿街露天刷漆1次。

(四)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案件122起,重点案件14起,由局党组成员进行包案,一般案件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走访,查处,调解、回访,回复,均已经按照条例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我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帮扶方案,扎实有效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17名中层以上干部对34家企业开展帮扶,17名干部通过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方式,开展体检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53个,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梳理解决,提前有效防范对环境的影。

(六)今年以来,对主城区的240余家餐饮行业,分包到人,常态化开展晨查早餐店、午查饭店、夜查露天烧烤。整改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清洗不及时、未安装等问题151个。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排查整治行动,共查扣烧烤炉具65个。

(七)分表计电系统推进情况;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全县108家涉气企业全部安装分表计电工作,召开全部企业部署调度会1次,每周召开安装进度调度会。截至目前,已安装并联网17家,已安装未联网25家,已签安装合同7家,正在安装,除24家企业长期停产,剩余企业执法人员正在督导安装。

(八)在线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在线监控企业超标(异常)情况的核实、审核、签收、办结工作,较好的完成市局信息中心和支队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处罚超标和不正常使用在线设备企业5家,共计罚款30.6万元。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

(一)办事处成立辖区2021年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宣传指导组

职 责:负责加强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监测预警组

职 责:对接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各级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工作组

职 责:负责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相应等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五)网格工作组

职 责:专业公司负责做好辖区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处环保办、城管办做好巡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工作原则

全面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定于2020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持续时间超过一周的污染天气过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二是属地负责,区域防控;三是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四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五是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落实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一)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是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领域,以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管控对象,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力度;二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清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辖区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实行动态管理,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辖区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推广宣传使用新能源车,确保新能源车辆数量同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加强辖区施工现场、道路和堆场管控,严防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加强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提高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率和清洗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销售环节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控辖区露天熏制腊肉,加强宣传引导,防止辖区腌腊制品污染大气环境。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大力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查巡查。

(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加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针对性有效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相关各科室、各社区及辖区单位,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战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管环保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指导、监管、巡查力度,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企业是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是做好脱贫户跟踪帮扶和贫困边缘户排查工作。对表“一达线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对贫困户再排查,对普通困难群众进行再梳理,确保无一户一人返贫致困。二是对基础条件薄弱的村居进行环境整治扶贫。按照“五清一改”要求,继续进行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对、、等三个自然村进行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整治。在清理无功能性住房过程中,对老弱病残户,给予政府兜底。三是加大产业扶贫,助推乡村振兴。利用农业园果蔬种植技术优势,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做好技术扶贫。四是做好2020年扶贫项目。农产品加工烘干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快推进。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群众蓝天白云

一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专职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制定任务清单和行动方案,在全办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环境监管网格机制。二是常态化开展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1次、“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2次,关停不合格企业1家,清理、整治洗沙场、散煤物料堆料场4家,整治扬尘污染、VOCs污染活动3次。开展餐饮油烟排放联合专项行动,对100余家餐饮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全面开展全年禁烧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的形式开展禁烧宣传,结合重点时段山林防火、防疫期间控制清明节祭扫等相关工作,全办范围内冬春季火点频发现象逐步改善。四是做好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工作。全办高度重视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工作,持续做好大气、水、土壤、辐射和固废、突出环境问题等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及时响应群众投诉,对标对表,发现一起整治一类,确保问题不反弹。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ydk333”为你整理了这篇《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㈠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今年我县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截至11月14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O3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为0.723微克/立方米;以上六项参数指标全部较去年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7.47%,较去年上升,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各项指标年均值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㈡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2020年度目标任务为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目前年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区域产业布局调整。根据化工企业清退工作任务,我县太阳升项目区的修水县民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项目已经清退。

2.“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根据《九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了管理台账,今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关停取缔2家。

3.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我县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陶瓷、化工等行业企业全部达标排放,陶瓷企业全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4.排污许可证核发。我县已核发涉气总量指标的《排污许可证》20个,其中天然气锅炉2个、柴油锅炉3个、生物质锅炉10个、燃煤锅炉5个。

5.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对涉工业窑炉企业开展了深度排查工作,未发现新的企业项目;同时,要求在产的陶瓷企业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

6.工业废气治理。一是继续对我县重点涉气企业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如赣北钨业、湘赣有色、南方水泥、江西天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二是持续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目前我县在产的12家砖厂全部签订了在线监控设施购买合同,要求年底前必须安装联网到位。

7.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一是进一步强化早市夜市管理,对各处早市、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出店经营、占用人行道停车、商业噪声等规章行为进行纠章查处;在前期基础上,对城南天天购物广场、联盛广场周边等处的夜宵和烧烤摊点进行重点管控,坚持夜班巡查制度,对夜宵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出店经营行为较去年明显下降;二是持续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主干道肩担、手提、车推等流动摊贩等现象较去年明显减少;三是坚持规范店铺装修占道管理,要求城区所有门店装修原则上在店内作业,确须占用人行道的也要城管现场画线定位作业,以确保人行道路畅通,同时必须围挡作业,足额收取装修押金,保障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且及时督导清运。对不按城管部门规定,随意占道和堆放专修垃圾的行为,责任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严惩。

8.城市烟花鞭炮禁放。我县坚持执行城区禁止燃放相关规定,在已明确的城区禁止燃放区域严格落实禁燃时间、禁燃种类和处罚措施;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致全县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居委会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烟花鞭炮禁放成效越发明显。

㈡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能源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修水县能源消费总量整体保持平稳,继续控制在50.80万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控制在0.30吨标煤/万元。

2.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我县8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了淘汰改造。同时,继续加大对已改造锅炉的执法检查,防止企业改用煤炭及柴草燃料。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020年,我县对去年新开工的60个建筑项目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同步推动屋面、外墙、门窗、楼道等部位的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

4.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我县继续加大风力发电建设项目推进力度,布甲乡太阳山装机容量5万千瓦风力发电场、修水南部山区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该、九云岭至茅竹山山脊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修水北部山区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眉毛山风力发电项目均在有序安装设备或已正式运行。

㈢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车船结构升级。在2019年更新纯电动出租车、新能源公交车、淘汰老旧及黄标车的基础上,修水到三都、修水到山口班线进行了公交化改造,重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4辆。

2.油品质量升级。一是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持续加大了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秩序,基本实现了没有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销售的目标;二是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开展了常规打击非法生产油品、非法销售油品、非法存在的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三是坚持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今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加油站进行抽样,合格率为100%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截至目前,我县有32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管理,

㈣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集中了整治四都、马坳、宁州镇土窑石灰窑项目,依法关闭石灰厂22家。

2.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坚持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期间共检查运输车辆150余辆,查处违规运输3余起;二是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落实情况督查,不达标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方可继续开工;三是发挥建设工地监控摄像头的作用,实现了对工地进出口24小时监控,严格监控进出工地进出车辆和材料冲洗作业行为,确保各工地和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扬尘治理相关规定。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坚持落实年初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制度,明确乡镇农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秸秆禁烧通报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确保第一时间查清情况,说明原因。

㈤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重点排污单位防治责任,确保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缓解。

2、强化宣教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防护宣教工作。通过网络等途径引导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二是教育机构加强对学生户外课程和活动的调节控制;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宣教和指导工作。

3、强化减排工作。一是加强对城区周边重点企业的管控。强化对园区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全面停产措施,决不姑息;三是强化扬尘管理。加强巡查频次、力度,建筑工地确保做的八个100%;对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对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的行为坚决责令停止作业。

4、强化预警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进一步强化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让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普通百姓都增强污染天气防控预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健康保卫战。

㈥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

目前,我县建有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工作正在统筹,确保实现在“十四五”时期建立覆盖全域的空气监测网络目标。

㈦落实各方责任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2019年,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我区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年度各项任务,齐头并进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清废三大硬战,年度任务基本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环境质量稳步提高。现将我区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情况

2019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6.9%,较2018年上升1.8%;全年XX区PM2.5平均浓度28μg/m3,较2018年下降4μg/m3。马家桥、汶溪、广源桥、游山断面均为Ⅲ类,贵驷断面为Ⅳ类,市控断面浓度均值功能区达标率为100%,Ⅲ类以上达标率为80%,与2018年持平。XX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为83.02%。

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制定《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方案》和《2019年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新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区域内排放量减量替代。完成落后产能淘汰12个、“散乱污”整治101家(市级任务100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19家(市级任务15家)。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1家。

(二)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按规定时限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化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有色、铸造等12个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持续推进有机废气治理,提前完成市级工业企业VOCs治理年度整治任务(18家?)。继续在70余家石化化工企业推行LDAR工作,已完成224万个点检测,泄漏率0.35%,按要求开展修复工作。2016年至今累计削减有机废气约4000吨。组织开展并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核查。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已完成28台(市级任务19台)。开展有色金属、铸造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已完成16家(市级任务16家)。

(三)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XX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开展“三尘”(工地扬尘、煤尘和道路扬尘)防控,突出抓好拆除作业、建筑施工、道路施工、露天堆场、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等各类扬尘污染源综合治理;全区各地建设工程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的扬尘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对煤场实施作业管理、设施维护、场区管理、卡口管理等全过程监督监控,同时结合整体规划开展整合搬迁;强化道路保洁作业,全区城市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平装率100%,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扬尘。协同推进“四气”(工业废气、垃圾秸秆焚烧烟气、餐饮烟气和车船尾气)治理。运用城郊烟气监控系统,实现闭环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垃圾秸秆焚烧现象。实施废弃矿山整治,完成年度任务7家(市级任务7家)。年度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督查5次。

(四)开展机排废气治理。

开展重柴车辆路面执法检查。多次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内不同道口、分时段开展重柴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累计出动54人次,人工检测158辆,整改处罚58辆。自5月份开展机动车年检数据审核

4235辆,审核率96%。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64辆(市定任务),已完成297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审核工作,本年度完成881辆。

(五)强化应急联动和监控。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按要求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强与气象、建交、综合执法和经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督促企业按上级指令落实相应减排措施。截止2019年底,已投用企业常规废气在线监测点位49个,VOCs排口117个,VOCs厂界54个;环境在线监控网格化扬尘61套,有机特殊因子区域站4套。基本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了镇(街道)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三、水污染防治行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投资18100万元,新建污水管网17.3公里,雨水管网4公里。完成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试点建设5个(市级任务4个)。6个镇街道和2个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部通过市级考核验收。18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北区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5.5%,总磷浓度下降16.7%,高锰酸钾指数浓度下降17.7%,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深入开展行业整治。

制定《XX区金属表面处理等5个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进5大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完成涉水行业整治76家(市级任务73家),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5个。8家电镀企业电镀线整治已完成6家;推进蛟川电镀污水处理站废水提标异地迁建工程。

(三)继续加强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的规范整治提升,所有入海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设立标志牌,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定位;督促乐金甬兴、海德漂染(南洪)完成废水排放去向更改,停用入海排污口。开展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对原有在线监控设施加装总氮监测指标工程,全区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并稳定达标,达到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验收标准。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总量控制,对主要入海河流进行常规动态监测。

(四)多管齐下,确保治水工作不反弹。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开展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加快油罐更新改造进度,已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任务(市级任务8个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34个(市级任务34个)。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完成美丽河湖创建1条,100%完成市定任务。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15万吨/日扩建及二期提标工程启动,华清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XX污水处理厂类四类提标改造工程可研初稿完成。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1条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1家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区已全面完成。

四、治土清废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编制《XX区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固废底数摸排、处置通道疏通、规范化考核、信息化申报等四个方面工作;疏通了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渠道,与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由中科绿电、华清环保为企业提供填埋和协同焚烧处置服务;统计并上报一般工业固废申请,最终我区36家单位,每年2670吨一般工业固废焚烧需求获市垃圾应急办同意。

(二)推进固废处置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固废重点项目的建设,督促并协助XX亿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XX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5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干化项目、XX甬力环保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桶综合利用项目、XX市XX新东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七水硫酸锌(1万吨/年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XX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6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项目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

(三)开展规范化考核和专项整治。

完成省厅开展的2019年度XX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考核;完成2019年度69家重点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印发《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检查企业67家;完成33家单位工业固废核查;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责令9家进行整改;进行紧固件企业废矿物油规范化处置协调,下发《告废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书》、《企业废矿物油规范处置及整改情况说明》和《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承诺书》,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进行整改;对44家重点废油单位开展摸排,约谈22家。开展污泥行业提升整治,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区10家年产1000吨以上工业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低于60%。

(四)协助小微产废单位危废处置。

联合各镇(街道)环保所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由大地环保危废综合经营单位开展“公交化”拼车转运服务,并提供现场管理、台账制作、系统申报指导等延伸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拼车转运服务140余家次;与区教育部门协商,委托大地环保为区内中小学提供实验室废液处置服务,截至目前已安全处置废液298公斤。

(五)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

完成14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完成2件单位采样方案编制;完成全区5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完成XX区污染地块名录内6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调。完成7个功能调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调查工作部署;完成庄市华美线业宿舍区域、骆驼老棉纺厂等其他土地功能变更地块调查工作;完成22个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消号工作。

(六)进行土壤治理修复。

督促九龙湖政府开展九龙湖吕岙山塘受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该项目已通过效果评估。完成金甬腈纶厂退役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论要求属地加强该地块风险管控措施。

(七)开展重金属减排。

督促辖区内重金属排放单位采取工艺提升,排放提标,转型升级等措施,到2020年底前全区重金属排放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减排10%。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落实“蓝天行动”,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提升。

为跟上2020年“蓝天行动”的新形势,我县大气办在5月初出台了《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详细分解了具体工作任务并指定了责任单位,并制定了相关方案。按职责分工制订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台账,每月调度,督促落实。截止5月底,我县月均空气质量大幅好转,PM10平均浓度55.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3.6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4%和21.3%。

2、井然有序,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整治

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整治,将继续开展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

3、规范治理,VOCs污染治理工作进展顺利

为减少VOCs污染排放,我县对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排污不合规的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责令整改等处罚,对其它治理设备落后的企业进行了约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治理设备,落实VOCs污染治理任务,目前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已全部消除。

4、源头管控,餐饮油烟治理成效好

为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对餐饮油烟进行源头管控,我县继续宣传露天烧烤对大气环境和身体的危害,确保商户按要求使用无烟烤具。

5、网格管理,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

为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县大气办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代两办起草《关于印发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全年全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健全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县级、乡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全县形成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联包”立体责任网络,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台账。截止到日前,卫星监测中我县未发现一例秸秆焚烧点。

6、认真组织,环境统计进展顺利

在环境统计工作中要科学、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我县的环境统计工作从3月份中旬开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重点企业进行了筛选,其中重点工业源企业有24家,日处理污水万吨以上规模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乡镇污水处理站39家。对相关企业统计了废水、废气和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审核,使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紧密对应,实事求是的做好今年的环境统计填报工作。目前上报数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的“二审”,未发现问题,正在接受国家生态环境部的“三审”。

7、严格把关,排污许可证有序发放

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对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有着重要意义。在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过程中,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持证排污”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把关申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全面发放排污许可证,使得排污许可证有序发放。我县创新宣教形式,以短信平台通知相关企业的方式分批次办理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许可证三千多条信息。截止到6月10日,我县应发证企业共计1219家,目前已完成登记管理1061家,完成率达88.71%。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

1、大气污染防治投入不足

扬尘整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方面的治理需要以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然而政府及社会资金严重不足,国家补助没有倾斜,便无法购置该项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进一步弱化了防治工作的作用价值。

2、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量不足

要想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强化,做好监管方面的工作显得极为重要。然而依照目前现状来看,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却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为监管手段较为单一,技术不能与时俱进,没有有效的应急监测能力,从而导致在大气污染防治的处理方面表现的较为薄弱。

三、相关建议及对策

1、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资金投入

要想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便需要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与此同时购置充足的能够满足防治工作的设施设备等。然而满足以上条件均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投入。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监管力量

要想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就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力量,并采取全过程总量控制的策略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检测,以此使我县的大气环境总量以及容量均符合相关标准。除此之外,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还需要合理、科学的经济手段加以利用。基于目前大气资源有偿使用的条件下,还需对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进行强化。

四、下半年计划

1、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

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及相关常识的宣传、普及。扩大宣传覆盖面,拓展宣传新方式,提升民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意识,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散乱污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门头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门头沟区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和峰值有所降低。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并不巩固,尤其2020年一季度整体反弹,既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也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争第一”精神,统筹疫情防护和秋冬季攻坚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推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区领导就各自分管领域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在重污染期间,分管区领导要对各项污染过程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大环保”思想,严格落实《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落实、镇街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0.1微克”行动,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镇街要聚焦PM2.5、TSP、降尘量等重点任务指标,发挥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任务责任。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到科室、到数据、到网格,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多发问题,确保“十三五”目标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各执法部门要统筹好督促检查与帮扶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精准帮扶,对存在问题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无证无照、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监测治理能力,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完善属地降尘监测网,增设降尘监测点位,加大降尘监测频次,加强区域降尘分析和措施研究。

四是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落实“日巡查、日通报”机制,每日对各镇街空气质量、TSP进行排名、通报,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排名、执法等情况。自2020年10月起,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秋冬季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进展情况,纳入每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生态文明办。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措施

牵头区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1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秋冬季期间

2020年10-12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2021年1-3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信局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城子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1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潭柘寺镇低于35微克/立方米;军庄镇低于32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31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29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28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2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2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24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3

2021年1-3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潭柘镇低于53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东辛房街道低于43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永定镇、妙峰山镇低于41微克/立方米;龙泉镇、雁翅镇、大台街道低于40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城子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33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4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大道路洒扫保洁力度、加强重型柴油车、餐饮油烟、汽修维修、加油站、在施工地等污染源治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消防支队

龙泉镇

军庄镇

大峪街道办事处

城子办事处

5

2020年10月底前

同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广宁路街道办事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建立志愿者巡查队伍,加大对永定河文化广场东侧在施工地以及爱玛裕、喜玛峪等地区污染源联合治理力度。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大峪街道

6

老旧车淘汰

2020年12月底前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张翠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财政局

7

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环保跟着交警走、交警吹哨其他执法部门报到、跨区域执法”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进京路口、辖区内主要道路采取24小时执法或机动24小时执法检查方式,提高车辆拦截率,长期坚持联勤联动机制,提高路检执法效能。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8

加强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将其列入超标车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入户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9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监管

长期坚持

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数据后台筛查等方式,对门头沟区机动车检测场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车虫”违规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10

划定高排放控制区

秋冬季期间

研究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

组织动态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全区各类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建账、执法查处,发现一起排放不达标的处罚一起。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3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2020年10至12月,各镇街降尘量不高于3.0吨/平方公里·月。2021年1至3月,按要求控制降尘量。

张翠萍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14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09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07微克/立方米;军庄镇、龙泉镇低于104微克/立方米;永定镇、潭柘寺镇低于96微克/立方米;东辛房街道低于94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87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84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72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6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58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5

2021年1-3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35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127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低于132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大台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133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112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6

道路扬尘管控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平原区道路尘负荷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裸地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2020年裸地整治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裸地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落地治理动态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裸地100%苫盖、绿化、无起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林绿化局

区工程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规自分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

18

倡导文明祭祀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倡导市民在寒衣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

张翠萍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19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一轮“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台账,杜绝虚报、瞒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20

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

2020年10月底前

持续推进辖区餐饮油烟净化改造,全面梳理辖区2019年以来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并于10月前报送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验证材料。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1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各镇街排查并取缔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工业炉窑。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2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2020年11月底前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建立辖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清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23

开展专项执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4

旁路设置情况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5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泄漏等问题的整改。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6

加强执法监管

2020年12月底前

充分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和数据不准确的加油站进行依法处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7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20年12月底前

鼓励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VOCs排放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8

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

长期坚持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治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组织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施工工地有明确要求的工序停工到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强化执法和督促检查,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门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9

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保先进促落后、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涉气源,组织施工工地、企业申报并完成绩效评级,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完善工地、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减排措施,杜绝“一刀切”,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取得“削峰降速”实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委宣传部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0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31

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长期坚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指标任务,细化本辖区秋冬季攻坚方案,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张翠萍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2

定期调度

长期坚持

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执法情况,月通报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3

建立帮扶机制

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包镇街机制,加强帮扶指导,帮扶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4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2020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我区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35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0年12月底前

全年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22组,在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车用尿素6组。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36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2020年11月底前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家。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37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长期坚持

12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4月1日前,做好落实国家油墨VOCs含量限值标准准备。

区科信局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含VOCs产品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实施前有序完成产品切换;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情况和达标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8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底前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等的建筑涂料、胶粘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清洗剂等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9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全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

40

强化工业企业统一管控

长期坚持

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染防治工作。

陆晓光

区科信局

石龙管委

41

加大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秋冬季期间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范永红

张翠萍

区纪委区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2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对文物修缮、施工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

庆兆珅

区文旅局

43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0年12月底前

区公安分局牵头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44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研究划定全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赵北亭

区住建委

46

实现扬尘监管平台共享

2020年12月底前

完善运维好全区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做好各部门符合条件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的指导及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7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按照《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双十条”标准,加强视频在线24小时值守监管,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扬尘问题线索,确保建筑工地不起尘。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工程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8

长期坚持

强化“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线性工程扬尘管控,采取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针对各类市政管线、道路交通等各类线性工程的小微工地一次开挖作业长度不宜超过100米,新开工段作业前,必须完成前一工段扫尾清理工作,做到场清地平、无浮土。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工程中心

区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0

道路扬尘管控

2020年12月底前

 

按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57条道路尘负荷监测道路治理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尘负荷无进入全市后十名道路,全区道路尘负荷考核分值进入前10名。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军庄镇

龙泉镇

永定镇

大峪街道

城子街道

东辛房街道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51

强化渣土车闭环管理

长期坚持

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闭环管理,并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未密闭等违法行为。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52

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

2020年10底

制定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扬尘管控措施,包括施工扬尘、拆迁扬尘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扬尘管控到位,不影响全区各项污染防治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部门

沿线镇街

53

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020年12月底前

年底前,完成7.78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赵北亭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相关镇街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建筑工地建筑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生态环境局。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5

对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道路工程施工施工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对道路建设、修整用的沥青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护栏等道路设施涂料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

赵北亭

区公路分局

56

标准化治理改造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2家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赵北亭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5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2020年能源工作要点》要求,全区煤炭消费量控制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58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王涛

区园林绿化局

5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属地扬尘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扬尘执法力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管控和执法工作情况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镇街、各行业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及数据共享,及时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镇街一线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王涛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区生态环境局

60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2021年3月底前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树叶、烧套袋等行为。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61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