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以来,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的视频讲话专题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和实际,对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细化,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学习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全工作的指示,并严格抓好落实。全局以深入开展三年整治行动为主线,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主要对我县境内涉安全生产行业进行了整治行动。为认真做好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全局组织污防科和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对全县1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今后三年全局将持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保持高压状态,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安委会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2.将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利用相关载体持续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活动,结合业务工作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3.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五个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三)消防安全整治。1.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改。2.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基础设施。3.开展殡仪服务机构清明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祭扫应急预案,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4.聘请消防专家参与或者联合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6.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7.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关干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8.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9.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四)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21)3号)要求,全面排查新建成、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重点排查以下情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施工、设计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至第八项问题的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民政服务机构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按照属地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全面清查工作,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在建房屋的隐患问题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落实好整改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末)。各单位要参照《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治理(2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定期上报情况(每月3日前)。各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民政定期调度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运用通报、提示、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聚焦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两条主线,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务

分为2个专题和5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水利干部职工培训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重点任务见附件1。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三是大力推进水利标准化创建与达标。水利运行工程开展“三化”改革,推动管理标准化;推动水利在建项目开展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农村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鼓励和支持全县水利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自评工作;指导水利施工企业达标创建,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专题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山塘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六)水文监测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不齐;应急监测未落实安全措施;水文监测和实验室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测船、码头、缆道、实验室危险区域等重点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实验室安全管理不规范;水文测验和实验室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水文设施装备操作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缺失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七)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7。(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险源管控、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张清单”,对其中危险源管控、问题隐患“两张清单”实行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职工“双报告”制度。对已经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应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上填报,对拟制定(修订)的制度措施清单,要制定时间表,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每月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动态更新“三张清单”。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三张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督导力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本地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联动,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5个领域重点任务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重点领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排点,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本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各地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标准化创建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改进监管方式,及时报送信息。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危险源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见附件8)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各单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护全县农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责任体系。2021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1.开展船舶救生设备检查。开展船舶救生设备产品质量、船舶救生设备配备、救生设备技术状况核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船用救生设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船舶未配备持证救生设备、救生设备技术状况差等问题。

2.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农业农村部制作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题片。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分批组织渔民群众、渔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基层渔业组织和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和渔业安全生产技能及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3个批次,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岗、落实到人,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在县电视台、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及时报道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

4.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分时段、分批次开展渔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及时通报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聚焦“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

6.采取“岸上排、水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7.健全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组织渔业应急演练,参加安全技能大比武,提升渔业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开展1次渔业安全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maoan”为你整理了这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园区业主、物业管理、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印发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组织区应急、工信、科创、发改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研讨了市安委办制定的三个清单内容,逐一对照工作方案和清单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各项任务分工,开展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初步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罗湖区无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现有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1个,园区内主要为服装加工、电子、网商等类型企业。行动开展以来,结合现场安全管理整治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679家,发现隐患1394项,立案23宗,罚款16.49万元。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园区管理单位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照三个清单和路线图内容,多次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园区已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采取园区企业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建立园区公共区域安装有摄像头,对园区道路、重点位置进行实时监控。

(二)开展建筑物安全排查。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业园区建筑物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改造承重结构,破坏内部原有结构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必要手段严防事故发生。

(三)清退回收工业园区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四)开展交叉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整治。

(五)促进标准化建设。整治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专家,联合街道安监中队,为工业园区诊断把脉,要求工业园区开展划线行动,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推进企业负责人履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强安APP,进行学习考核,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集中约谈。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局、莲塘街道办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及21个业主单位就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事项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对园区内存在“散乱差”的企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业主、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引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把关,不得将物业租赁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工信、街道、园区管理单位及园区企业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够了解,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已将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推进时间等内容,现场传达并指导工业园区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努力提高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环节及部位,根据近三年全省、市及我县事故综合分析,确定将建筑施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载设备、施工用电、临边及四口防护作为全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二)重点区域。县城主干路工程项目、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和学校、医院等工程项目。

(三)重点企业。以近三年发生过一般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为监控重点,督促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县安全监督站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找准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开展好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各项施工过程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理工作,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县安全监督站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整治活动中,县安全监督站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针对近两年我县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实际,安全监督站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专业资质从事起重机载设备安装和拆卸作业及设备投入使用前不进行登记、安装后不检验验收、检验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要按照安全使用的各项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等起重机械设备认真进行自查,有问题的起重机载设备坚决不得投入使用。

(四)认真落实深坑和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制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变形监测等环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混凝土购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前由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支撑系统搭设完毕后混凝土浇注前进行严格、细致地验收,确保没有隐患问题后方可进行浇注作业。加强临边及四口安全防护检查,坚决杜绝坠落伤亡的发生。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调整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须”指示要求,制定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压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传达上级最新指示精神,分析研判民政系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制定并印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县民政局2020年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县殡仪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县殡仪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县婚姻登记处风险管控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方案来确保各单位的安全。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局属单位和养老机构、殡仪馆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乡镇(园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民政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建立完善并构建起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明确防范重点,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消防整治。根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专项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加强局机关、养老机构、殡仪馆等下属事业单位安全预防专项整治,进一步配齐、配全消防安全装备,对过期或接近过期的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更换;对服务机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进行了畅通整治;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了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入住老人消防意识。

二是加强食堂管理。食堂建筑方面,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安全状况,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食堂设施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各类加热锅、压力锅是否存在该检未检,是否使用“三无”产品,维护保养是否及时;电气线路方面,重点检查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的房间是否安装防爆灯、防爆排风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食品方面,严格要求下属单位加强食品采购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食物留样制度,确保食物来源可追溯,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是加强疫情管控。在常态化疫情管控的前提下,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养老机构坚持每日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必须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治实效

一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实行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理。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民政服务机构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动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各级督查工作。认真配合各级督查组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现场检查,主动加强与县安监、消防、市场监管、卫健、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接受各部门相关检查。坚决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的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向各相关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