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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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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XX县2019年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X办字〔2019〕XX号)要求,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有效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到

2019

年底,实现镇、村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圩镇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基本遏制;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集镇、村庄危旧房、土坯房、铁皮棚(屋)等基本拆除(改造)到位;“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到位。打造一个“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在圩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庄选择适宜停车路段设立临时停放点,设置停车标识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二是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各乡镇圩镇居委会、交警中队、城管中队,通过下发宣传单、劝导教育等方式引导车主养成良好停车习惯;集中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劝导教育无效车主,加大罚款、拖车等执法力度,共同营造“停放有序、道路通畅、管理到位”的良好交通秩序。

(二)乱堆乱摆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要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摊点,由各乡镇(城管中队)参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二是加大圩镇居民和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环境卫生和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力度,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引导农户家禽圈养,实现村居生活区、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四周环境清洁。加大乡村文物保护点柴毛、杂物乱堆整治力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三是每季度开展村庄“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及“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乱搭乱建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危旧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铁皮棚”、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拆除。二是全面整治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组织力量,三是全面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

(四)乱埋乱葬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整治镇、村“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建的活人墓、豪华大墓及散埋乱葬坟墓,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全面整治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行为。二是对散埋乱葬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新增坟墓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辖区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实行约谈和问责。三是各行政村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八乱”整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等工作。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07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碧阳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黟七线)沿线两侧。

2、宏村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宏村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渔亭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西递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西递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柯村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6、宏潭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7、洪星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8、美溪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山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05年《黟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山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六)规范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县成立由公安、市容执法大队等机关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各自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拆出声势,拆出形象,拆出社会平稳,拆出群众满意度”的总体思路,全街道“三改一拆”行动进一步向城乡全区域不断延伸,为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改善城乡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拆除违法建筑攻坚行动。为保障攻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____市开展违法建筑处置四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____区“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小港街道开展“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为依据,以推进发展与改善民生为主线,按照“原则不变、标准不降、专项分类、部门联动、依法行政、合力推进”的总体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需求愿望,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品质。

通过开展违法建筑处置攻坚行动,将全街道拆违工作推向纵深,确保今年完成18.33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确保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

在巩固____年十四项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____市违法建筑处置四大攻坚行动和____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段、重点区域、交通干线等体量大、难度高的重点违建典型,通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带动面上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进一步形成全街道拆违控违的良好氛围。

以建设“美丽小港”为目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拆除,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为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整治违法建筑拆除目标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四边”环境面貌,推进 “无违建街道”创建,为建设“生态街道”、“美丽乡村”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结合区《2015年____区“三改一拆”拆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我街道确定了六大项十二小项的专项整治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扎实开展:

1、深入开展非法黑烟囱和小锅炉专项整治。对非法黑烟囱和小锅炉一律取缔拆除。

2、深入开展涉水拆违攻坚行动。结合“五水共治”及我街道“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通过边拆边治,集中力量拆除占用江河水域、影响水工程安全的违法建筑。

3、深入开展消安拆违攻坚行动。以影响消防安全及水源使用的违法建筑为整治对象,整治范围涉及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操作、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水源使用等各类违法建筑。继续坚持“在各自然村打通一条影响消防安全的生命通道”的目标,坚决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健全消防设施,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4、深入开展占压管线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为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将建成区占压各类供水、电、气、热、油等地下管网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5、深入开展工业区拆违攻坚行动。工业园区和企业违法建筑是无违建创建的薄弱环节。为改善工业园区面貌,确保园区企业生产安全,集中开展工业企业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同时努力创建“无违建工业园区”,实现城市环境优美、公共秩序井然、社会治安稳定、生产生活和谐的目标。

6、深入开展核心区(城市道路两侧)拆违攻坚行动。结合 “无违建城市道路”创建工作,以打造生态型城市,建设美丽小港为目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整治,着力拆除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

7、深入开展住宅区拆违攻坚行动。结合老小区整治及我街道“无违建住宅区”创建工作,对于已列入老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将违法建筑拆除列为小区改造前置条件;对暂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对反映突出的违法建筑,通过前期排摸、阳光认定、依法公示、思想疏导和限期拆除等程序进行拆除。

8、深入开展道路两侧拆违攻坚行动。结合“四边三化”,及我街道“无违建交通道路”创建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违法认定并组织拆除,清理整治脏、乱、差和不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地块,形成长效管理。

9、深入开展影响重大项目工程建设违建拆除攻坚行动。梳理一批影响大、拆除难度大,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违法建筑,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违建最突出、最复杂的矛盾,加大处置力度。

10、深入开展历史遗留违建拆除攻坚行动。坚持“控新不漏旧”,通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拆除原来有关部门已作出拆除决定而未执行的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1、深入开展殡葬场所违建拆除攻坚行动。结合森林保护和生态街道建设,集中力量重点治理乱建坟墓现象。对多年来“老大难”问题进行解决,使违建坟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2、深入开展涉及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按照省、市、区“三改一拆”涉及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处置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结合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以净化城乡环境为目标,牢固树立“违必拆”的意识,切实加大拆违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的整治和拆除工作任务。

本次攻坚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15年11月30日前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6月底前)。一是抓动员部署。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分项目、分阶段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二是抓调查摸底。要根据拆违攻坚行动的范围,切实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明确各类违建的性质,确保调查全、情况清、底数明。在排摸结束后,将汇总排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三改一拆”办备案,同时落实整治方案,并根据街道“三改一拆”办要求做好各类相关台帐资料。三是抓

宣传造势。各责任部门要大力宣传拆违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曝光反面案例,又要树立正面典型,及时交流先进经验、有效办法,进一步把“三改一拆”氛围造浓、声势造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加快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的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10月底)。各责任部门要顶住各方压力,逐一梳理,强化攻坚,限时解决。要先行排查需拆除违法建筑,对于认定简便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初步认定;对于疑难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会同区法制办二级认定;经认定需拆除的对象,报街道“三改一拆”办后,由区通过任务书形式下达。由执法部门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积极督促违建当事人自拆或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整改或拒绝拆除整改的,由“三改一拆”办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拆除。违法建筑拆除后实行“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防止反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街道“三改一拆”办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积极、行动开展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并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开展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是全街道“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跨出的第一步。各责任部门要切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拆违攻坚行动是今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联动推进、合力攻坚、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切实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推进。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为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满足城乡居民丧葬需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妥善解决滥埋乱葬、修坟立碑引发的各类矛盾,推动殡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省殡葬管理规定》、《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化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革除丧葬陋习,在全面推行遗体火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整治滥埋乱葬,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转变丧葬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公墓(骨灰堂)建设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和管理。规划部门、民政部门要把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纳入全市公墓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科学合理的规划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编制《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规划》,制定《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升我市公墓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整治滥埋乱葬现象。各镇(街道)要采取绿化、深埋、平毁或迁移等多种形式,治理铁路公路沿线、耕地、林地、绿化带、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及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的滥埋乱葬现象。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对新规划审批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公墓,由各镇(街道)会同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委、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责令恢复原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4月)。

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镇(街道)、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根据公墓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电视台、《今日》等新闻媒体开辟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专栏。各镇(街道)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墓建设管理、革除丧葬陋习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11月)。

1.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选址。在整合现有公墓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布局合理、超前谋划,节约土地、保护生态,方便群众、相对集中”的原则,制订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规划。公墓选址必须符合《省殡葬管理规定》、《省公墓管理办法》及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其规模根据辖区内人口总数的年平均7‰死亡率、每亩300穴及20年为周期确定用地面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也可对符合规划选址要求的原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改造扩建。镇村建设公益性公墓按照《省公墓管理办法》审批程序执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由国土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住建委、林业局、环保局审核同意,民政局审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规划原则上要求近郊镇(街道)以建立骨灰堂、骨灰墙等新型骨灰存放处为主,平原镇(街道)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建设1-2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交通不便的山区可以相邻村联建的形式建设。提倡和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推行绿色殡葬。

2.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与管理。

一是规范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要按照规划、国土、民政等部门批准的规划和用地范围及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修改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各镇(街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墓园林化的要求,公墓区绿化率要达到75%以上。到年底,各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规模在1000座墓穴(格位)以上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改变现有公墓“小、散、乱”的现状。

二是严格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审批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局按程序严格审批,加强监督管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穴和存放格位价格,由所在镇(街道)提出,报民政、物价部门审批。三是完善骨灰存放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墓料采购、管理人员职责规范等制度;有关证照、墓穴(格位)存量和位置、墓区布局规划、服务指南等张榜公布;建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放档案。

3.坟墓迁移管理。凡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项目开发涉及的坟墓搬迁,原则上就近迁移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公墓。坟墓迁移时,严禁搭车新建和重修祖坟、宗族坟、家族坟。迁坟费用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负担。

4.整治滥埋乱葬行为。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本辖区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做法,根据排查情况,全面整改。建立骨灰存放跟踪制度。全市范围内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实行跟踪管理,一律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公墓,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处置。加大违规殡葬治理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是整治主体,民政局搞好业务指导,相关部门配合,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坟墓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违规坟墓,要集中进行清理整治。

(三)验收总结阶段(年12月)。

市政府将在年底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成效。

四、奖励标准

市政府设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奖励专项资金,对新建成并经市民政局审核验收合格后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每建成一处由市级财政奖励5—15万元,市财政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兑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用于补助投资单位。镇(街道)也要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进行奖补。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平安铁河”,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破坏学校正常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校园环境的周边整治工作,全乡各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责任。

2、坚决禁止校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同时加强各方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流动摊点,校园周边不准乱建寺庙、葬坟墓,以及不准开展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封建迷信活动。使全乡各学校育人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为全乡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三、工作任务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4、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整治重点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乡中小学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固,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同时严禁校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影响校园环境。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食品或变质食品,杜绝小商贩进校园或在校门口叫卖。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一、维护景区资源,保障旅游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的保护风景旅游资源,大队把景区的资源保护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依据《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擅自违章建设、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建坟或其他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毫不手软。主要工作如下:1、依法查处各类违章建筑,早发现、早处理,对一意孤行者交由法院强制执行。10月12日,对不进行整改的钉子户,我局会同玉苍林场工作人员对玉苍山景区玉苍道观旁的简易棚进行强制拆除,电视台拍摄了整个拆违过程,播出后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2、青山白化回潮,建一个拆一个。近段时间抢建、翻建坟墓的现象有所抬头,我们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谈话取证,扣留施工工具,并依法现场拆除。10月18日,我局会同金乡镇政府、炎亭管理所共三十多人,进行声势浩大的青山白化整治行动,对在15、16日双休日期间抢建、翻建的两座坟墓进行现场拆除,同时电视台跟踪拍摄并报道了此事,对景区青山白化治理,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宣传、警示的效果。3、景区资源保护,迫在眉睫。8月25日我局和林业部门配合浦亭乡打击非法采石活动,对一非法采石场进行清理,发现该采石场有刚作业过的痕迹,人员已逃离,于是没收了采石场作业用的机械葫芦等非法的设备,捣毁非法采石的各种设施,严厉的打击了非法采石者的嚣张气焰。26日接到群众举报,渔寮联盟村穿境公路正在进行改扩建,路直通渔寮大沙滩,据现场勘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恢复起来有极大的难度,局里以人为本考虑到村民的利益,决定在靠近沙滩的路段改为台阶上下,保留公路为村民提供方便。

 二、突出旅游安全、确保旅游发展的生命线

 1、为贯彻市旅游局和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3月23日我局会同县工商、卫生、消防、质监、海事等部门,走访了全县各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对全行业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查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此次检查涉及面之广、联合部门之多,都是有始以来第一次,为风景旅游监察工作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模式。

 2、安全事故,警钟长鸣。5.4和6.11事件给正自得于以安全工作为荣的我们当头一棒,如何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旅游环境?怎样创造这样的环境?以确保此类事故不再发生,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局举一反三,对景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并督促整改,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此次整改局领导非常重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整改,使整改工作很快得以完成。6月27日我局会同县工商局、马站派出所,对渔寮景区民房住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设施设备的经营场所责令进行整改。7月28日我局联合海事、港航、质监、安监、渔寮乡,对渔寮景区沙滩娱乐项目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经营户不予运营。

 3、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抗台工作。今年台风频频光顾我县,给各行各业带了很大的损失,旅游也不例外,考虑到以人为本,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我大队深入抗台第一线,协助景区管理所做好人员的撤离和物资的转移工作,驻守景区,协同抗台,直至抗台工作结束。

 三、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改善旅游市场形象

 以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游客满意”为目标,今年来,我大队一方面加强对景区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抓市场整顿,以规范旅游市场为重点,配合局及旅游科做好行业管理与整治,内容如下:1、分别在“五一”、“十一”前夕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旅游黄金周节前大检查,以创“双十佳”活动为载体,根据内容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台帐。2、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展示旅游窗口形象。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新问题的不断显现,对如何协调好游客和被投诉者之间的纠纷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年共有投诉12起,我大队依照程序,查明事实,以保障游客利益的前提下圆满处理了各个投诉。

共2页,当前第1页1 3、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素质。为了提高景区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3月9日在玉苍山举办了为期两天的风景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局机关人员、各景区管理人员及旅游行业相关人员,通过聘请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林业局和市旅游部门有关专家讲课,围绕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森林防火知识、风景旅游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的学习,为奋斗在旅游基层一线的管理员工,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和借鉴的机会。

 四、积极配合做好局里的各项工作

 1、我大队听从局里安排积极协助宜山镇林梁村开展褪色污染整治活动。今年来共集中行动3次,捣毁褪色池五十多个,收缴废布料两吨多,褪色水一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积极配合旅游宣传促销。⑴5月28日-29日我局与温州电视台、温州都市报、苍南移动公司等单位组织的“美食美景欢乐游”百辆小车、千人自驾游活动,我大队全程参与保卫工作。⑵首届苍南旅游形象大使比赛,监察大队全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⑶9月27日-28日我局与县烹饪协会共同举办“苍南县旅游小吃美食节”,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保卫工作。⑷参加温州旅游节。积极配合旅游科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2007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景区的资源保护力度,把景区的安全保护例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以点带面做好如下工作:⑴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巡查。⑵发动声势浩大的景区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的形式,宣传风景旅游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⑶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务必做到从严从重处罚。

 2、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燃。

 ⑴杜绝明显的安全隐患,对不易察觉和不易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求各企事业进行自查,并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逐步进行整改,争取在明年年底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场所。

 ⑵针对景区日常工作实际,对如何处理违法违章、旅游投诉、应急安全等进行专项培训,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⑶每次节前都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3、认真协助抓好旅游行业管理。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高新区、城南新区、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积极开展美好城乡建设,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总揽,以镇域建成区、交通干道沿线和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带动全县环境状况的整体改观,逐步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和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各镇(区)、村居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整治任务

(一)镇区环境整治

1.市政设施整治。镇区主要道路能分道要进行分道改造,修残补缺、填平补齐;对破损、低洼不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对破损的人行道、路沿石、井盖、下水道箅子等市政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道路设施完好率90%以上;加强对主干道路灯管理,维修维护好两侧路灯,确保亮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5%以上。结合社区建设,按照“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标准,加大镇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力度,清理有碍通行的各种堆放物料,完善排水设施,增加绿化。按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要求,在镇区合理增设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对原有个别破损垃圾箱、垃圾池进行修理粉刷。

2.环境卫生整治。对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集贸市场及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垃圾堆、沙石堆、货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宣传并做好垃圾入池工作,所有垃圾及时入池,及时清运,严禁垃圾池(箱)垃圾外溢,周边垃圾成堆,做到箱(池)体整洁,周边干净。

3.园林绿化整治。加大镇区内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苗木补植力度,杜绝残株、枯株、死株及缺苗现象;加强树木、花草管护,定期修剪,及时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草,保持整洁美观;完善庭院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内现有空地、原来已经规划的绿地和应绿化而没有绿化的土地,要按照规划要求恢复成绿地,确保绿化数量和质量;加大对违规侵占绿地和非法破坏绿地设施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损坏树木花草行为。

4.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室外烧烤、洗车店、瓜果、饮食、修补摊点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活动;在清理和取缔的同时,积极引导他们进店进市场经营,恢复秩序,还路于民。

5.乱搭乱建整治。要突出抓好镇区主要街道及交通干道两侧、镇村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工作,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科学制定预案,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集中拆除行动。

6.河道环境整治。各镇区要重点整治黑臭河道,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纳入整治的河道沿岸污水全收集,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二)村庄环境整治

1.年度整治任务。2014年全县要完成602个自然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约占全县村庄总数的30%),按照“六整治、六提升”和“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1个、一星级康居乡村161个,环境整洁村440个。根据各镇区自然村庄的实有总数,2014年村庄整治任务分别为:近湖镇12个、上冈镇161个、建阳镇32个、颜单镇21个、恒济镇23个、庆丰镇30个、九龙口镇18个、高作镇33个、芦沟镇51个、沿河镇30个、冈西镇70个、宝塔镇30个、开发区75个、高新区16个。(具体村庄名单以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2.典型示范村庄打造。在2014年整治任务中,各镇区确定2-3个典型示范村庄,严格对照相应的整治标准,集中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重点打造。典型示范村庄要具有一定规模,交通方便,沿线村容整洁,整治后达到可供观摩学习的要求。

3.“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冈西镇双墩村朝阳新村2014年要积极争创“三星级康居乡村”,对照“六整治、六提升”的标准要求,组织编制村庄环境整治专业规划,加快实施各类整治项目建设,重点突出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休闲健身设施、公共厕所、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通过省级验收。同时抓好已建成的“三星级康居乡村”巩固提升工作,其他有条件的镇区应积极培植典型参加创建。

4.完善管理制度。各镇区要大力推行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农村环境标本兼治。

(三)道路沿线环境整治

1.沿线环境整治。对高速、国道、省道等交通干道沿线,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对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散葬坟墓实施 搬迁或遮挡;对破损、低洼不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搞好道路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对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所涉及村庄,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重点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

2.城乡结合部和出入口整治。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建设与整治。对已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加快推进;对规划为绿地的,加快绿化建设;对未纳入近期建设计划的,重点开展城乡出入口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

3.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带整治。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新型社区建设,以234省道、231省道、盐淮线,以及九龙大道为四条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带,对沿线1公里范围内实施整治建设。对沿线村庄房屋质量较好,集中居住有一定规模,改造提升为特色社区(村庄),不能改造的,通过“三进一调”带动彻底整治。4月中旬完成整治方案,经县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农村环境整治领导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配套专项资金,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坟墓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满分为100分,分组织领导、墓地建设、规范碑葬葬法情况、违规建坟整治与整改、台帐资料、稳定工作六大项进行考核计分。

(一)组织领导(5分)

1.建立或调整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任组长(1分)。

2.召开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工作动员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违规建坟户座谈会(2分)。

3.制订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工作有力,宣传到位(2分)。

(二)乡村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20分)

1.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对乡村公益性墓地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并按时通过验收(10分)。

2.*年5月1日至2009年2月16日期间违规建坟情况和三沿五区违规建坟情况清查准确。(10分)

(三)规范碑葬葬法情况(40分)

1.乡村公益性墓地覆盖区域内,死亡人员火化后骨灰一律进乡村公益性墓地(包括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坟墓),入墓率达100%(15分)。

2.村公益性墓地有专人管理(殡葬联络员),专门指定泥工负责骨灰安葬,穴位由村里统一安排,丧户不得自行挑选。(10分)

3.丧户使用墓碑一律由村里向镇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墓碑制售定点店代购。(15分)

(四)违规建坟的整改。(20分)

1.*年5月1日至2009年2月16日期间违规建造的坟墓,按时按要求完成迁移整改或绿化覆盖工作。(10分)

2.2009年2月16日以后出现的违规建坟,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拆除或平毁。(10分)

(五)台帐资料(5分)

1.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等材料(2分)。

2.认真完成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布置的各类表格填报工作,按时上报(2分)。

3.各种资料保存齐全,建档立卷(1分)。

(六)稳定工作(10分)

年度内没有发生因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工作而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10分)。

(七)加、扣分项

1.2月16日后未出现乱葬滥埋和超标准等违规建坟,加5分;建成生态公墓推行生态葬法的村加10分。

2.2月16日后出现公益性墓地内超标准建坟未有效整改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2月16日后出现乱葬滥埋未有效整改的,每发生一起扣40分。

二、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三、考核程序

1.各村对照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工作责任书和考核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写好自查报告,上报镇殡改领导小组。

2.镇殡改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各村的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按考核标准计分。

3.镇殡改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并结合平时督查了解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四、奖惩方法

1.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村,村主职领导每人奖励1000元,殡葬管理员奖励800元,其他两委人员各奖励600元。

2.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至89分的村,村主职领导每人奖励800元,殡葬管理员奖励640元,其他两委人员各奖励480元。

3.考核得分70分(含70分)至79分的村,村主职领导每人奖励500元,殡葬管理员奖励400元,其他两委人员各奖励300元。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村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