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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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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范文第1篇

京劳社资发〔20xx〕123号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三、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五、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外,在每年夏季还应当为全体职工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六、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上海

文件:《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及时解决问题。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生产工作现场的通风、降温,保证清凉饮料的现场供应,防止高温中暑等事件的发生。

三、列入今年电力迎峰度夏轮休范围的单位,切实做到高温期间集中安排职工休息。

四、当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时,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

五、当气温达到38摄氏度及以上黑色预警的极端高温天气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休息等措施。

六、加强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上海安然度夏。

深圳

文件:《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8月16日出台

最高气温达40摄氏度全天停工,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室外作业者予以特别补贴,每年7月至9月用人单位要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保健费,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视为工伤……昨日,深圳公布《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实施。

《高温办法》对高温天气进行了定义,规定高温天气是指气象部门高温警告信号,预告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气温以深圳市气象站的为准。

《高温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高温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对露天作业员工在每年7月至9月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此外,对于经常在35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地点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参照办法发放高温保健费。

根据职业病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高温中暑是职业病的一种,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高温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从而减少了员工申请职业病认定的环节,有利于员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部门一位负责人解释,《高温办

法》将依据劳动监察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约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违反本《高温办法》损害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伤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关责任。(

江苏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对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进行调整。

一.防暑降温费最少520元

同时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高温补贴不列入最低工资中,可以要求另行支取。

二.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时间和班次,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一些高温作业企业,最好错开中午最热的时段,可以将工作时间调整为6:00~10:00和15:00~19:00,避开高温。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国家法定标准工时制度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陕西:

文件:<<关于调整西安地区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防暑降温时间,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

三、享受防暑降温费的范围及其经费开支渠道仍按陕劳人安发[1986]178号文件执行。

四、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按职工实际在岗天数计算,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

五、各地、市防暑降温费标准是否调整,由各地、市自行确定,但调整标准不得超过本规定范围。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六月十五日至八月底,其中高温作业工人执行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八日底。

山东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今天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xx年8月份起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

一.从8月起,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三.今年六、七月份已经过去,对于经济效益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今年仍可按4个月发放;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也可只发放8月、9月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

江西

一.用人单位做好夏季防暑降温,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二.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暑期内其防暑降温费不得少于每人每月120元。

三.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我省这一津贴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四.享受时间是暑期3个月,即七、八、九三个月。

徐州:

文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120元提高到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30元。

二.全年

按4个月计发,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据介绍,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必须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上。

三.《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武汉

浙江

文件: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

一.“高温补贴”今年有新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给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二.“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

高温补贴等收入,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此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遇到此类情况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三.适当调整休息制度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

重庆

文件:《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一.高温天气分为三种强度

据《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即为高温天气。这个35℃不是市民自己拿着温度计确定的,而是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或者手机天气预报向公众的气温。《办法》还将高温天气界定为了三段——一般高温、中度高温、强度高温。

二.上37℃必须发高温补贴

据《办法》,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不需要发放高温补贴,但是应该做好防暑降温的措施,如保证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正常运转。气温上37℃,用人单位即要发放高温补贴。“在规定的额度内,具体发放数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市法制办负责人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部分职工在室内享受了空调等降温措施而拒绝支付高温补贴。

三.5~9月向露天工作者提供

《办法》规定,每年5月到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而且是免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未向这两类职工提供免费的清凉饮料,职工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改的,至少处1000元罚款,最高可罚款3万元。工作时间中暑死亡为工伤

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岗位上中暑是否是工伤?《办法》给予了明确。据悉,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达37℃露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

《办法》还在工作时间上对在露天工作和在室内高温下工作的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在中度高温天气下,安排

这两类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小时。在强度高温下,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一般应当停止工作。在中度及强度高温天气下,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的,应当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安全生产。

天津:

一、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

据介绍,暑期在岗工作的人员防暑降温费待遇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天津市防暑降温费从6月开始连续发放4个月,标准为每月45元。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范文第2篇

为了使操作人员人体感觉舒适,避免安全隐患,既能防静电,又能吸湿排汗的静电防护服诞生了,这也是为了满足高温岗位劳动者的需求,推动劳防用品多样化、系列化和配套化发展的结果。

影响吸湿排汗的主要因素

目前,普通的防静电服面料以纯棉、纯化纤、涤棉混纺等材质为主。纯棉织物吸湿性好,但是吸湿后纤维膨胀,透湿比较困难,人体会有湿冷、沉重的感觉;纯化纤面料吸湿率低,透气性差,人体经过大量活动后排出的汗液,不能及时散发掉,会产生闷热感;涤棉混纺织物虽然吸湿透湿稍好一些,但在高温湿热的环境中,也会使人产生闷热感。

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感觉呢?因为人体皮肤上有许多汗腺和毛孔,在向外界排泄汗水和分泌物的同时,也起到降低人体体温的作用,达到人体的热平衡。人体穿着服装时,皮肤一般通过透湿、吸湿、放湿3种途径,由服装面料向外排出气态水分和液态水分。

在周围气温不高,人体处于舒适状态时,机体内的水分会通过皮肤表层不间断地蒸发,称为无感蒸发。这时排出的主要是气态水分。若周围环境温度较高,或在工作时体内产生热量较多,人体就会以出汗的形式增加散热。这些汗水如果不能通过服装面料及时排出,汗水、灰尘、皮脂等混杂在一起,就会变成刺激皮肤产生不适感的因素。当环境的相对湿度超过60%时,穿着普通静电防护服的人员也会感到闷热难受,衣服湿冷粘身。这些不适感会影响员工的情绪和工作状态。

许多国家的学者在对服装面料的透湿性能进行研究后发现,面料厚度、面料孔隙率、面料结构是影响低湿度时面料透湿性的3个主要因素。在高湿度和面料结构紧密时,纤维的吸湿性能则成为面料透湿的主要因素。由吸湿性好的纤维制成的面料,因纤维吸湿膨胀后堵塞纤维间的空隙,导致透湿变得比较困难,这时,纤维本身特殊的截面结构,就成为透湿的主要途径。

在影响静电防护服面料吸湿、透湿的3个因素中,面料越厚,水气通过织物间的孔隙需要的路径就越长,面料的湿阻也就越大。此外,随着织物紧密程度的增加,面料纱线间的孔隙减小,面料透湿性也会逐渐下降。而在面料紧密程度较低时,各种纤维织物的湿阻差异不大。

提高吸湿排汗功能的途径

棉纤维是一种天然纤维,穿着纯棉防静电服装感觉舒适,但吸湿后衣服会贴在身上,并产生湿重感,在高温、闷热的环境中湿热感还会增强;普通涤纶纤维是一种合成纤维,纯涤纶纤维织物透气性差,穿着会有闷热感。这两种纤维都不易排出汗液,所以,提高静电防护服面料吸湿排汗功能的途径,一般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改性方法、不同纤维混合纺织方法、后整理方法等实现。通过这些方法得到的具有吸湿排汗功能的纤维,简称吸湿排汗纤维。

涤纶纤维截面是异型结构,可以提高涤纶纤维的吸湿透气性。利用纤维表面微细沟槽,及其截面异型结构所产生的毛细现象,使汗液经芯吸、扩散、传输等途径,迅速迁移至织物的表面并散发,调节人体与织物间的微气候环境,从而达到导湿快干的目的。吸湿排汗纤维表面有众多的微孔或沟槽,主要包括三叶型(图1)、四叶型、五叶型、五角型(图2)、十字型(图3)、T型等形状的截面,以及截面凹槽(图4)。纤维利用毛细效应,能迅速吸收皮肤表面湿气与汗水,通过扩散,传递到外层蒸发。

目前,国内外吸湿排汗面料开发的主要思路,是采用物理方法改变化纤喷丝板微孔的形状,仿制具有表面沟槽的异形纤维,来实现吸湿排汗的效果。再将涤纶纤维和棉纤维有机地混合纺织,使二种纤维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功能。用这种方法制成的防静电服装面料,增强了吸湿排汗的功能,水分和汗气在纤维中能迅速扩散。再配以斜纹、变化斜纹、牛津、牛仔布等变化的织纹组织,透湿、吸湿、放湿3种功能也都能在面料上得以体现。同时,在面料中植入永久性抗静电纤维,服装面料还具有吸湿快干、干爽透气、舒适安全、永久性抗静电的效果。这种方法是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业企业;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X92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对工业生产安全的逐步重视和国际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企业建立了关注生产场所作业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在工业安全管理上还处于初级阶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就GB/T28001-2001在工业企业中的引用展开研究,旨在为我国工业企业的生产现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系数较高的环境,进而为我国企业成功规避国际上的贸易壁垒提供帮助。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含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英文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OHSMS)的中文翻译,OHSMS 来源于OHSAS18000,是一国际性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验证标准。它主要关注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提高员工作业安全系数,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为目的。我国在2001年翻译推出了与OHSAS18000相对应的GB/T28001-2001和GB/T28002-2001,提倡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运行OHSMS,以实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

二、我国工业企业推行OHSMS的主要问题

通过诸多企业多年运行实践证明,OHSMS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企业文化,而且其理论先进、科学,在方法上也比较可行。但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在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了OHSMS的贯彻落实,主要体现如下。

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落后,机械化程度很低,工业企业主要靠密集的劳动力来弥补生产技术的不足。生产方式的落后,使得我国工业企业事故频发,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对事故司空见惯,认为进行生产就难免出现伤亡事故。

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对员工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许多现场作业员工缺少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造成日常的安全工作不能正确处理,出现紧急情况不会有效逃生。

2.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安全标准滞后

自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以来,经济发展速度过快,政府管理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滞后的现象。在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针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健康安全标准落后甚至有空白的现象。

例如,我国在高温作业上没有一项合适的全国通用的法定条例,甚至还在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在行业标准上,机械安全及制造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标准,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滞后甚至严重不合适的现象。

3.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过多,管理相对混乱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企业管理参照国家行政机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设置,企业的健康安全管理由职业病防治机构、安全技术机构、消防管理机构来执行。在今天的企业中,这些管理部门在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问题时往往各自为政,互相依靠甚至互相制约,尤其表现在健康安全隐患治理费用上,互相推托,造成了很大的执行障碍。

4.政府健康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权力不够

我国部分政府只注重生产和效益,在健康和安全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健康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配备和人员能力的培养上,还远远跟不上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发展壮大。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政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采取姑息袒护的做法,严重地影响了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另外,政府赋予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监管部门职责很大,权力却很小,查出了问题以后,企业往往以停产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为由,延缓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期限,甚至拒绝整改。

三、我国工业企业有效推行OHSMS的对策

尽管我国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由于国家已经意识到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已经开始下大力气扭转这个局面。所以只要我们找到企业推行OHSMS的方法,提高该管理体系的执行力,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就会得到持续的提高。

1.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

意识是决定行动的重要原因,只有提高了企业所有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意识,才能使OHSMS得到顺利地运行。安全意识的培训要分层次开展。对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不合格者,取消其法人资格,在经营意识上提高健康和安全意识。同时,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健康技术、法律法规等教育,广泛宣传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知识,使职工认识到职业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以及急功近利可能产生的隐患,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企业各个层次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OHSMS的执行力度就会明显提高。

2. 健全法律法规和健康安全标准,让健康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国家的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该根据我国工业行业的发展态势,及时地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管理办法;同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根据行业的发展形势,修订更新法规和管理办法,使之符合规范性强,效力高的要求。

在健康安全标准方面,政府应该及时组织科研力量制订、修订工业企业的健康安全标准。缩短健康安全标准的修订周期,参照国际上先进国家行业的标准,修正在执行中出现的不合适条款。基于法律法规和健康安全标准建立并运行的OHSMS,就会因为有确凿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从而能在企业中顺利地被执行。

3.整合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提高执行效率

根据国际先进企业管理的模式,整合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把分散在各部门的健康安全管理职能集中起来,减少各个管理机构在执行时相互推托的空间,提高健康安全的管理和执行力度。

在建立和运行OHSMS的时候,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协调职业健康、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管理。专门的管理部门在执行OHSMS过程中,就会统筹各项资金和人力资源,使OHSMS得以有效地运行。

4.增强政府健康安全监管力量,加大监管部门的权力

地方政府部门根据管理区域内工业企业的规模和数量,尤其是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后,部分安全监管机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短缺的现状,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上,要经常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培训,使之符合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纠正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的做法。在考核地方政府绩效时,增加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绩效的权重。政府监管部门在对工业企业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健康安全标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整顿的措施。

在这样多方面的压力下,工业企业为了安全稳定地获取利润,就会建立效果比较明显的OHSMS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也会层层施加压力,提高OHSMS的执行力度。

四、结束语

通过采取上述四项措施,把企业置于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环境之中,企业管理者就会认真对待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将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扎扎实实搞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从而建立并认真运行OHSMS。

作者单位: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