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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研单位;职称评定;农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职称评定工作已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这在发挥杠杆作用,改善人才队伍的结构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往职称评定工作所带来的弊端也日渐凸显。从目前来看,职称评定制度是科研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与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职称被认为是代表一个人的科研学术水平、资历深浅、贡献大小及社会对个人评价的标志,客观上讲,还是不能也不会被取消。由此全国各级科研单位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力求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职称制度,以激发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科学研究工作有效运行。
一、我国职称制度的历史
我国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经历了50多年,全国共设立了29个职称系列,颁布了相应的职称试行条例。从1994年以来,全国又逐步建立起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制度,约有60多万人取得各类职称资格。据人事部统计资料,截止2003年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约4100万人。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34万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占6.8%,中级职称占32.2%,初级职称占54.4%。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经历了从岗位任用制到聘用制、从技术职称制到技术职务制的3个阶段。
第1阶段是20世纪50-60年代,职称制度基本上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技术职务根据实际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与工资分配制度紧密联系,技术职务的名称同时作为工资标准等级。
第2阶段是1977-1983年,恢复了停顿10年之久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评定标准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与待遇挂钩,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但该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只重视了称号评价而忽视了人才使用,孤立地强调职称而忽视了职务的作用等。由于历史的原因,该阶段职称评定基本上是“还旧账”,论资排辈,划线晋升。第3阶段是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其特点是专业技术职称是与行政职务相并行的一种职称系列,有明确的聘任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相应权利,有限额,有任期,并与工资待遇挂钩。从1994年至今,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在我国逐步建立实施了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制度。
二、现行制度的存在问题
2.1评审体系有待完善
现行职称制度覆盖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同行业或专业情况差异较大,标准尺度掌握不一;职称评审往往重学历、资历,业绩贡献、水平能力的评价内容较笼统,主观性、随机性较大,容易造成论资排辈;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评定,易造成职务比例失调,不利于学科建设和发展。
2.2评价机制不够准确
职称评审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手段,是进行人才配置和使用的基础和依据,是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社会接受挑选的资质凭证,是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总称。因此,职称制度的核心是人才评价,而人才评价的关键是评价组织建设。但不少地方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已经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另一部分是单位的行政领导,很难体现真正的学术评审。
213评聘未能真正分开
职称是经专家评审、反映一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并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依据的一种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职务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它受到机构编制和岗位比例的限制,实行聘任制度并与工资待遇挂钩。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两者合二为一,有了职称一般都得聘任。不少地方依然技术职务终身制,能上不能下,客观上阻碍了年轻人的发展,使得有些人晋升后在其位不谋其“政”,偏离了职称制度设计的初衷。
三、解决现有问题的措施
3.1继续实行职称评审制度
经过考试或评审取得任职资格,是科技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的评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全方位的考核,代表其在过去已经取得的业绩和其已经具备的能力、素质。晋升人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在全国还未形成一盘棋的情况下,由省人事厅核发的资格证书适用范围宽广,更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由于中国科学院在全国有很高的声誉,水平为同行所公认,采用直聘制后,全国大部分单位能够承认其聘任的职称,人才流动时职称再次聘任时,对个人的影响有限。但地方或公认度不够的单位则不尽然,不仅在人才流动,甚至在科研任务申报时,其所具有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质疑。因此,继续实行职称评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评聘分开基础上的职称评审制度,不会对年轻人才的脱颖而出造成影响。由于评聘分开,职数不会受到岗位数的限制,达水平的科技人员就有机会晋升高一级的职称,这是对其水平的肯定,是一种激励制度,加速了人才的成长。
3.2完善职称聘任制度
在具有职称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职称聘任制度,工资待遇仅与聘任挂钩,强化竞争机制。聘任是对今后水平的体现,更是一种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职称终身制带来的弊端。实行聘任制后,不进则退,只要出现一定范围高职低聘后,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都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具体做法可以在本单位控制整体职数范围内,将岗位数按年度或任期下拨给下属单位,由下属单位自行制定聘任条件及实施聘任。这样增加了下属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还可以结合目标责任制,根据下属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承诺目标情况对下拨职数进行宏观控制,对完成任务好、前景好的单位适当增加职数,在促进先进单位的同时,也是对后进单位的鞭策,有利于大单位总体目标的完成,更大程度上调动了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
3.3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体系
仅实行以上的制度还不够,或者说还不完善的,还需要有一个科学评价体系的支撑。现有的职称审报材料不与群众见面,真实性难以保证,相互之间的可比性不强,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正是要解决职称评审工作中的弊端,使之一目了然,既要体现水平,又要体现一定的工作量。
在现在可取的一种方法是使评审指标体系细化、量化,将业务水平与工作量充分体现进去,并且指标明确、操作简单,以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具体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3.3.1确定评价的水平“门槛”
职称本质上是一名科技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的体现。量化个人业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总分上体现水平,但如果只有大量的低水平重复,没有高水平的创新是不能很好的体现水平的,设置“门槛”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在设置这一“门槛”时就可以要求承担什么级别的任务、出版什么级别的论文、取得什么级别的成果。
3.3.2设置合理的权重
对于科研单位来讲,一个人的业绩水平大致可以从4个方面来体现:任务、论文、成果、社会影响度。任务是现有承担工作的体现,高水平的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国际、国家的重点科研项目,是投入;论文、成果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取得的业绩,是产出;社会影响度体现一个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与贡献,也影响到一个单位的整体影响度。如何合理确定这4方面的权重,是业绩量化过程中的重要议题。可从所在单位的发展方向上来设置这四者的权重。例如:以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为发展重点时,适当增加任务分的权重;相应在强调产出时,就可以在论文或成果上增加权重。31313具体指标的细化在设置具体细化指标时,也可以合理运用权重来引导。如在设置任务分的时候,就可以按任务级别的高低进行权重授予,国家863项目可以为A级,117的级别系数,科技部重大攻关则为B级,115的级别系数,以此类推,直至横向项目为110的级别系数,中间也还可以进行细分。经费乘以级别系数即为该项目的量化得分,具体公式如下:
X=Σ(R×M×J)
式中:X为得分;R为排名或贡献率;M为经费数;J为项目级别系数。R主要是指个人在任务中所起的作用,可以用合同书上的排名来计,也可以按个人在任务中所起作用的贡献率百分比来计,一般来讲按贡献率来计更加合理和科学。
同理,也可在其它几个指标上进行具体划分。这里的难度主要是在划分国内论文级别上,由于国内没有建立完善的类似国际SCI的论文评价体系,划分级别时有一定困难,我们的经验是按刊物投稿难度、刊物在同行中的地位进行一、二级刊物的划分,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合理的划分不同论文级别,再进行级别系数的授予。
四、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科研单位的职称系列与高校的系列不同,具体有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职称,对应高校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称,它是现有科研管理体制特点的反映,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才的分类管理、业绩考核、上岗聘用和按劳分配,从而给人事管理带来了便利。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及科研单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全面改革,现行职称评定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客观公正地审视一下现行办法的合理性、适应性、完善性和必要性。
4.1职称评定社会化
职称评审委员的社会化、专家化,能够消除单位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业务水平成了评审委员们决定是否授予被评审人职称的唯一标准。我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的差异明显,各省市间的水平有较大差距,由全国统一评审显然是不可能,但可在一个地区建立一个评审组织。
4.2岗位聘任取代传统职称评审
公开聘任,竞争上岗,彻底打破重评审、轻聘任及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明确规定所聘岗位不受任职资格、任职年限限制,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能力、有水平的科技人员可竞聘到岗位,甚至年轻的科技人员能竞聘到研究员岗位。如中国科学院就以岗位聘任取代传统的评职称。
4.3改革和完善评聘分开制度
要继续改革完善职称任职资格与聘任相分离,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加强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真正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通过科学设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核定岗位职数,强化岗位聘任管理和任期考核,激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机制。
4.4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
执业资格制度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制度,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目前,我国正依据世贸组织关于服务贸易总协议的相关条款,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执业资格制度。
当今是人才竞争的年代,打破职称的终身制,建立职称评审的科学、合理评价体系是科研单位人事管理中激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探索职称制度的科学化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只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建立适合实际情况的职称制度,“老树开新花”,还是能发挥职称的杠杆与激励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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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有很多人混淆了“专业技术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的概念。正确的理解是:“专业技术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过去学识、能力、成就和贡献的等级标志。职称要通过专业评审组织评审或者考试取得,只能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的参考依据,只有聘任以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专业技术职务”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职期限,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职称”是一种称谓,一旦授予,终身享有,属人才评价机制范畴;职务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而设定的职位,是要求一个人承担的责任,属人才使用机制范畴。
2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主要误区
2.1职称评审工作的误区
在我国,高职教育属于高中后教育,是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它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和职业教育的较高层次。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组织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政策导向方面,例如湖北省,到2013年为止高职院校教师在评审教授时仍然是依据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刀切、一把尺子”的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份虽然也出台了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但基本上还是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套用版,没有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具体实施方面,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也普遍存在“四重四轻”的误区。
2.1.1重科学研究,轻教育教学
目前,各省市组织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教师的论文数量、主持科研项目都有硬件指标要求,却对教学工作中讲授课程门数、总教学时数有下限要求,反而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服务育人等要素缺乏足够的科学考查和评价。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最后被演变为以科研成果尤其是科研论文的多少来论英雄,这种评审机制往往导致对从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型人才因科研成果较弱而难以晋升职称,而那些无行业、企业工作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却凭着科研优势而顺利晋升职称。并且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大多没有相应的优先条件,反而一些教学质量不佳、育人成绩平平的老师,凭借较强的科研业绩顺利评上了职称。因此,许多教师为了达到评审的要求,主要精力用来报课题、写论文,而在教学上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长此下去,严重偏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1.2重理论提高,轻技能提升
在现行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过分强调学术理论的提高,而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践操作与实际运用的定性定量考核评价。评审导向的偏差,使许多高职教师为了职称晋升,热衷于理论研究尤其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宏观理论研究,忽略甚至放弃了专业实践和动手能力的提升,这显然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2.1.3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
目前职称评审体系侧重于科研成果的数量,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项目、论文和论著的数量等指标,而对这些成果的质量尤其是学术价值、应用效果则考虑得较少。这种片面注重成果数量的导向,使得教师的论文选题、科研立项远离教育教学改革所需,也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相去甚远。一些教师急功近利,尽管成果总量增多,但实际应用效果较少,且原创性成果较少,甚至还滋生了剽窃他人成果、花钱请人发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为职称搞科研,为评审编论文”,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职称评审的初衷。
2.1.4重业务素质,轻师德修养
教师首先要“传道”,而后“授业、解惑”。高校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决定了高校教师应该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思想作风和高尚的道德修养。然而,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过分强调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业务素质,而对教师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及教书育人等师德考核没有硬性指标,缺乏对师德修养这一关键前提的科学合理评价,这种评价体系肯定有负一名合格高职院校教师的要求。
2.2职务聘任工作的误区
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离岗位设置管理和聘任制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也不同程度存在以下“四重四轻”的误区。
2.2.1重评聘合一,轻评聘分开
由于受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影响,许多高职院校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与职务聘任实际上合二为一,教师只要评上职称,不管岗位是否需要就可聘上职务,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得到提升及兑现。职务、职称不分,评职称变成了评待遇。这种“评聘合一”的管理模式,教师往往重视职称评审,即评职称之前积极钻研,而一旦取得相应资格并被高校聘任、享受相应待遇后,则失去原有工作热情和动力,这不仅影响了择优用人竞争机制的形成,也影响进人用人的约束机制的实施。而实行“评聘分开”则有利于按职务职称的不同特点,从评价和使用两个不同方面对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实现人才评价社会化和单位聘用科学化,在聘用中推行竞争上岗,强化了竞争机制,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僵化局面。
2.2.2重初始聘任,轻聘后考核
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教师职务初始聘任时还是比较慎重,能够按照核定的职数、规定的程序予以聘任,但实施职务聘任后却忽视对受聘人员的聘第1期郑柏松: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误区与对策期管理和聘后考核,有的高职院校虽然也制定了聘后考核办法,但多数只停留纸质文件里,考核流于形式,教师取得任职资格被聘任后是否完成了岗位职责任务,却很少问津。许多教师聘上高级职务后,便产生“高职到手,革命到头”的懈怠思想,安于现状吃老本,勉强应付教学科研工作,这种现象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2.2.3重资历身份,轻业绩贡献
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以前,甚至在2010年高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时,一些高职院校在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受聘人职称取得年限和工作年限,其次考虑受聘人的业绩贡献。这种机制使中青年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严重受挫,一些学有所长、工作能力强的教师,要么被同化为熬年头挨日子的平庸教师,要么感到没有前途、找不到事业的支点而离职跳槽。
2.2.4重一聘终身,轻动态管理
严格意义的职务聘任应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聘任期限、严肃的履职考核,有高聘也有低聘,有续聘也有解聘,实行动态管理。由于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师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教师聘上相应职务后,只要不犯大错误,很少有低聘和解聘的,一聘定终身,人为地造成教师“资格评审前拼命一时,职务聘任后消遣一世”,聘任合同书成了一纸空文,这些弊端从根本上背离了聘任制的初衷,无法实现择优而聘,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3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对策
3.1构建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
3.1.1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两类学校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不是培养研究型和理论型的学术人才,高职院校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要求相对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较大差异。因此,要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具体工作要把握“四性”:一是评审条件的科学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要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能直接套用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的评价体系;二是评委组成的合理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要尽量邀请高职院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参加,这样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业绩评价更具有针对性;三是评审过程的透明性。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对象公开、个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讨“信息化评审、量化评价”等评审办法,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四是评审结果的公平性。严格条件、严肃程序、严密组织,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让参评教师心悦诚服。
3.1.2建立符合高职院校教师特色的职称评审标准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能是普通本科院校的“套用版”或“压缩版”,必须“量体裁衣”,具体制订中处理好四种关系,即“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理论提高与技能提升的关系、成果数量与成果质量的关系、业务素质与师德修养的关系”。评审标准中要增加能够反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内容,尽量减少或淡化与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的学术论文等方面的科研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综合评价指标应包括师德修养、职业资格、专业教学、实践技能、育人效果、社会服务、科技研发与应用等要素。能力及业绩评价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一是以教育教学为主,以科学研究为辅,以体现高职院校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中心任务,回归教育本位,在教育教学能力评价中要着重评价教师的教学资源建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二是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导向,评审标准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对职业技能水平高,教学效果佳的教师适当降低学历、外语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三是突出服务社会能力,体现高职教育应履行为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以确保体现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特色。
3.2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职务聘任机制
3.2.1科学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是实行岗位管理的首要环节,是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其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岗位设置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建设规划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确定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明确每一岗位的受聘条件、职责任务等,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续聘解聘提供依据。在推进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教育部门规定高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与人社部门所限定的政策杠杆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师资队伍现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团队的均衡关系。通过岗位设置,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教师职务聘任“因人设岗”和“有岗无责”的弊端,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增强教师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有效配置高职院校人才资源。
3.2.2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聘任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完善的考核评价基础之上,并发挥其监督和控制作用。在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中,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岗位的任务和特点,把握制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与严格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通过考核,明确教师所取得业绩贡献,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晋升、调整、淘汰以及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克服过去“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有效地实现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3.2.3健全动态管理的用人机制和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
关键词: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
一、聘任工作需要思考的主要问题
一是聘任流程及规则设定;二是聘任的分级管理模式,总部和下属管理权限设计;三是岗编设置;四是技术职务通道建设;五是薪酬标准设计;六是任职资格要求设计;七是管理性技术人员与纯技术人员的区别;八是整体公平考虑;九是岗能匹配考虑;十是核心专业考虑;十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设计;十二是聘任工作日常化管理的常效机制;十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设计。
二、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实践
1.成立各级聘任委员会
各级聘任委员会负责组织各级各层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讨论和决定聘任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2.确定聘任原则
一是坚持以注重实效,科学配置,优化人才结构为宗旨,依据“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聘任;二是坚持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与所聘任岗位相一致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竞聘、客观公正、从严考核、适度调整的原则。
3.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设置
根据公司战略、部门职能、技术含量、工作量等需求,综合考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等因素,确定岗位职数。
4.职级体系确定
根据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定拟聘专业技术职务通道,如可将拟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中级、高级、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需要每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1-3个等级,主要是考虑同一技术职称等级人员资历、贡献等因素。本文建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设两档,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设三档。
5.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定义
根据以上职级体系,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定义,以便评议时有基本的参考依据,如: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定义:为公司各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在其它某一专业具有一定技术权威性,能独立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能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在科技攻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行业内认可,能指导高级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高级工程师职务定义:公司各专业的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重要课题研究,能主持较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专业技术较为复杂问题,在科技攻关等方面有一定贡献并在企业内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得到公司内认可,能指导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工程师职务定义:公司各专业所承担工作的主要力量,能独立承担一般课题研究或参与重要课题研究,能主持一般工程实项目实施或参与较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一般性的专业技术问题,得到所在单位员工认可,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条件
根据职务设置、职级体系明确各职级的申报必备条件,建议如下:第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第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第三,高级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7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四,高级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4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五,高级工程师职务3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六,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七,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八,工程师职务3档: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3年及以上。
7.明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破格申报条件
为体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注重实绩的聘任原则,特别制定了破格申报的条件,建议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申报条件中对应年限可降低一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但不足3年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8级工程师;或取得工程师职称,符合以下条件4-8之一者可最高破格申报至5级工程师。
第一,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一项及以上(主要参与者)。第二,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第三,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第四,获得国家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作为主要负责人)。第五,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第六,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七,本专业的学术、学科带头人。第八,本专业提出的技术报告、学术论文、专著曾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在这些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8.薪酬标准
根据市场化、行业内标准,并考虑内外部薪酬的公平公正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标准(略)。
9.确定竞聘程序
第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第二,所在单位根据聘任条件进行初审;第三,将申报材料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第四,合格人候选人公示;第五,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合格候选人员,统一组织公开述职竞聘;第六,组织考察;第七,将拟聘候选人报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审批;第八,结果公布(公示拟聘候选人);第九,聘任。
10.确定竞聘评分标准
竞聘评分由基础评价和现场部分组成,详见下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成绩构成与评价特点:
(1)基础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量化赋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基本条件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应聘人员的基础成绩。具体基础评分标准如下:
第一,基本知识和技能:已获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00分);已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已取得工程师职称的(9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或者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80分);已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的(70分);已获得大学专科学位或专科生毕业的(60分),评价时根据学历和职称对应分数取最高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30%。
第二,企业贡献:在公司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加5分,不满1年的按当年实际工作月份折合计算,最高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40%。
第三,项目成果:近十年内,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获得一项以下奖项,加对应分数:1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30分);项目获得省部级授予三等奖及以上(20分);项目获得地厅级授予二等奖一项以上,或三等奖二项以上(20分);获得国家专利并在生产中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10分)。近十年内,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获得一项以下项目成果,加对应分数:完成了省部级或者地厅级的重点项目,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省内空白的(15分);完成过系统性强、技术难度较高或较复杂的科研和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10分);独立完成了1个项目综合研究报告或主持研究制定了复杂项目的综合分析方案,应用效果良好并提交了试验报告(10分)。
以上各项评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20%。
第四,论文成果:近十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编写者,每获得一项以下著作成果的,加对应分数:完成有重要实用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设计报告2份(大型的可1份)和论文l篇以上(20分);在公开出版的国家级或行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15分);公开出版有价值的专业著作(5分);参加了省部级技术规范、规程或标准等重要技术文件的编写,并有重要实用价值的(10分)。
以上各项评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10%。
(2)现场答辩
第一,个人述职:主要反映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对矿山企业公司本专业技术信息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第二,评委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业务工作能力。
(3)综合成绩
按照基础成绩占40%、现场评分60%的比例,加权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数。
11.聘期
建议2-3年。
1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后管理
(1)考核
另行制订了公司技术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主要考核的维度包括有:生产或专业管理问题发现及解决情况;技术标准、重要制度、主要技术报告起草及修订情况;技术交流、师带徒情况;经济效益、效率改善贡献情况;科研、技改、基建项目或课题成果情况;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提出及采纳情况等。
(2)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或晋升
第一,依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或聘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续聘、低聘。第二,晋升必须通过公开的述职竞聘及组织考察。第三,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受到刑事处罚者;不能完成本人职务职责者;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任务者;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影响恶劣者;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者;个人绩效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因机构或岗位变动,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者;其他不宜继续聘任者。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事业单位 职称
1.黄壁庄水库专业技术人员现状
1.1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经省职改办批准的)
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4名,占全局总人数的56.8%,其中正高级6名,副高级30名,中级37名,初级30名,未定职人员1名。
1.2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情况(截止到2012年10月,取个人最高学历)
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82名,双专科2名,专科22名,中专1名,其中75人是后取学历
1.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结构(不含助理以下及政工系列,目前政工系列有3人)
水利工程64名,经济16名,会计8名,档案1名,林业工程1名,卫生系列1名,水产工程5名,农业技术2名,其中,工程技术占65.3%,其他专业占34.7%
1.4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
55岁及以上2人,45-54岁15人,35-44岁46人,35岁以下41人,45岁以下技术人员占83.65%。
以上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体以中青年为主,中级以下(含中级)占64.4%,专业结构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
2.单位职称申报工作的主要做法
2.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多年来局党委一贯重视职称申报推荐和评聘工作,一直设立由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业务技术骨干组成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职称申报推荐、聘任、考核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确保了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制定制度,规范程序
2012年,单位出台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根据单位实际和职工提出的意见对《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计分办法》进行了修订。《推荐办法》对职称晋升、破格申报、工人身份申报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量化计分办法》对职工提出的部分意见进行了采纳,将客观项目与主观项目的比例调整到7:3,其目的就是为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多出业绩。重实绩、重贡献的推荐制度,能让专业技术人员感到,专业技术职务是干出来的,而不是凭年头熬出来的,只有通过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才能有更好的专业职务及待遇,充分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3严格把关,阳光操作
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两个办法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充分发挥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审核、监督作用,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职改办对拟申报人员资历、学历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申报人选,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获奖荣誉、合格证书、业绩成果等硬件原材料严格审查、认真核实,提交职改小组审核、监督、确定,并将核实后的基本材料汇总,形成每人一份的量化计分一览表在局域网公示,接受全体职工问询和监督。召开由领导小组、推荐委员会成员参加的述职答辩会,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的履职情况及现场答辩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和硬件量化计分按权重进行综合计分、排名、公示。各环节都实行阳光操作、审核监督、公开公示,提高了推荐申报工作的透明度。
3.职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职称评聘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力求做到领导认可,当事人满意,职工服气。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3.1申报专业与所从事岗位的一致性界定
目前办公室、后勤等行政部门,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涉及行政方面较多,大部分人员选择申报的是经济系列,再有水政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既从事水质、水资源管理,也从事行政执法,有的选择工程系列,有的选择经济系列,造成了一个部门工作职责相同,内容相近,但所申报系列却有所差异的局面,这就在申报专业与所从事岗位是否一致的问题上造成了很大的困惑。
3.2职称申报推荐考核不尽科学
职称推荐考核包括“硬件”考核和“软件”考核。“硬件”考核易于量化,如外语、计算机等合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任职年限、荣誉证书等,这些一目了然,易于操作。“软件”方面,如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业绩成果等往往是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打分来确定,考核方式过于简化,只注重定性考核,缺乏科学化评价。虽然一直努力想突出对申报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核,但受限于评审条件,以及自身测评或者考核方法上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不注重知识和成果的积累,为评职称而评职称。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种高学历能写出高水平论文,但工作能力低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是实践经验丰富但论文水平低的现象。
3.3聘后管理工作
聘后管理是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的延续,虽然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但是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还存在一聘定终身、竞争聘任力度不够,任期考核简单等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真正形成。在水利行业职称工作交流会上,有设计单位实行注册师职业资格与职称聘任挂钩,对没有取得注册师执业资格的,一律不予聘用,这个做法在职工中的反响挺大。现在我局专业技术岗位还有空缺,但在3-5年内应该就会出现获得资格却聘不上岗位的现象,虽然实行执业资格与职称聘任挂钩的方法在单位不适用,但是在聘用资格的时候,可以考虑对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所倾向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起到导向作用,调动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加业务学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摘要】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采取岗位绩效分配工资制度充分的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本文阐述了改革原工资分配制度弊端,并提出了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医改人事分配制度绩效工资
随着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新医改方案已逐步落实,医药分家、人才流动等原因导致医疗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应当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公立医院现存的人事分配制度状况已严重的阻碍医院的发展。
一、原工资分配制度的弊端
1.原工资与职称评定紧密结合。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单位没有自,仍然采用过去批准指标的办法,使许多取得了专业资格,具备了相应的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仍无法得到晋升,翘首期盼每年下批的几个指标,使专业技术人员无法专心于本职工作,相反的已参加聘任后的人员,无论工作情况如何,有的甚至早已不在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仍然拿着高级职称的薪金,这种状况严重的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甚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还远不及工人职称的考核来的容易,工人技术职称只要熬够了年限,通过简单的考试即可晋升为高级工。现行的工资制度也不符合新医改方案下的人事制度改革,新医改方案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机构人才的交流,医生将有望成为自由职业,大医院的注册医生可多点执业。试问医院若不进行人事分配的改革,现行的僵化体制将如何留住优秀人才,他们有了流动的机会和更好的发展机会,仍会年年企盼和挣抢那几个指标吗?卫生体制的改革既是我们综合医院的危机也是我们的契机,我们要抓住机会勇于开拓,使医院发展更上一个新台阶。
2.原工资分配制度容易让人产生一劳永逸的懈怠。只要聘任上职称以后就吃上了“皇粮”,不论以后是否从事本专业工作,以及是否尽心提高专业技术也无所谓,毕竟医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医疗人员应当终身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这是即对病人的负责,也是医护人员的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针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弊端,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应当实行动态管理,按聘任岗位取酬,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岗变薪变,充分体现技术含量和劳动风险。向临床一线倾斜,向优秀技术人员倾斜,真正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本着以上的改革思路,根据开封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及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我院设计制定了如下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已实施,对个人原档案工资进行封存管理,仍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资调整手续,做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基数。全体在职人员按改革后的绩效工资执行。
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实行全员聘任制。医院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制定岗位说明书,确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本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在全院职工范围内全部岗位参与评聘,自上而下逐级聘任,院长聘中层,中层聘科员,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级的主要依据,实现岗位的动态管理。
2.本院职工的工资分为三部分构成:岗位工资,补助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50%。
(1)岗位工资
全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业务岗位,工勤岗位三大类别。岗位基础工资均为700元,每类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系数不同。
①管理岗位,指从事院高层管理、职能科室管理、党群组织管理的岗位,管理岗位实行职务、职员制,共分6个级别。以职务名称和职员级别作为岗位名称,职员级别按以下原则确定:本科学历见习期满定九级职员,本科以下学历见习期满定十级职员;以后本科每8年、专科每10年、中专及其以下每12年晋升一个职级。每一职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系数。十级职员的岗位工资系数为1.1,岗位工资系数的最高差距是3倍。
②业务岗位,指医疗、医技、药剂、护理、工程、财会收费等业务技术岗位。业务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制,以专业技术职务为岗位名称,按照国家政策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合格后由医院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同工资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士级岗位工资为1.1,岗位工资系数的最高差距是3倍。
③工勤岗位,指木泥水电维修、保洁服务、护工、专职汽车司机、文印打字、收发通迅、门卫保安、锅炉供暖、被服洗衣、院容维护等后勤保障岗位,以及以其他身份人员受聘工程、财会收费、病案统计、档案等其它业务技术岗位的人员。工勤岗位实行工人技能等级制,分工人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五个等级,按照国家政策取得技能等级,考核合格后由医院聘任,技能等级不同工资不同。普工位工资系数为1,岗位工资系数的最高差距是2倍
在每一大类岗位中我们又设了3个小类别的工资标准即1类2类3类,以区别如同是业务岗位或管理岗位因从事的具体岗位不同,岗位工资也不同,即同样的受聘岗位类别,同样的受聘职称,因从事的具体工作不同而不同。如业务岗位的第1类别指高风险高劳动强度的岗位如ICU、病区监护岗位,3类岗位则是无夜班任务的医疗辅助科室岗位,第1类的岗位工资系数比第3类的岗位工资系数高0.7个点。
(2)补助工资
①学历补助工资。以国家认可的最后学历为准,医院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取得更高学历。
②职称资格补助工资。不分受聘岗位,以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工人技能等级证书为准。
③职级补助工资。以所受聘管理职务和上级组织依照管理权限确定的职级待遇为准。
④院龄补助工资。以本人累计在院服务年限为准。
(3)绩效工资
根据医院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发放各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总额。
我院岗位绩效分配工资制度自执行以来得到了开封市卫生局的好评,也被各兄弟单位广泛学习,充分的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但同时也要清醒的意识到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据形式的不断变化人事分配制度也应适时调整,以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一、现有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弊端
(一)“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定量考核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对“学历、资历和工作经历”作适当要求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但把其作为“定量指标”纳入评审体系值得商榷。在职称申报中,由于外语、计算机、论文、学历等已成为申报职称的先决条件,尤其是申报副高职以上的职称更是如此,这势必造成重条件而轻能力。有的人为了达到所必备的“条件”,于是混文凭、买文凭、造假文凭,找人替考等现象时有发生。如:“资历”的定量考核标准中有“担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1年1分,10年及以上为10分”,其合理性何在?试想,一个人如果超出规定年限5年还没有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他的工作能力是可想而知的,应该说就失去了晋升的资格。但是,在现行的定量考核指标中却可以获得10分的高分值。同样“工作经历”是1-5年1年1分,随后两年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均可以看出,这一“定量指标”仍然带有传统的“论资排辈”因素。以此“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定量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就会出现偏差,评定结果的负效应便不可避免。
(二)“考核结果”定量化考核不能反映客观事实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对申请者的日常考核结果严格要求是必要的。把考核结果“定量化”,并将“定量考核”分数作为衡量标准,表面上看客观公正,其实不然。有些申请者为了获得“考核结果”定量考核的高分值,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时使出浑身解数,找领导拉关系,找同事拉票,目的就一个,评先进、评优。造成的结果是: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成了为某些人提供申报职称所需要的条件而进行的一项工作,从而使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实际意义荡然无存。同时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机关、后勤等教师系列外的参评者在一起评,图书馆也仅有代表参与职称评定工作。其他部门的领导对图书馆工作不熟悉,对参评人的情况不了解,这样评定出来的结果又怎能保证公平呢?
(三)重科研轻服务倾向导致图书馆服务质量下降职称本来是一个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实绩的综合体现,包括一个人的学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现代技术的运用能力、工作能力以及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的大小等。而现行的职称评审,除了以考试形式进行简单的专业技术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考核外,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条件的要求显得无足轻重,科研成果几乎成了能否晋升相应职称的决定性因素。然而科研成果只是反映一个人学术水平高低的一个指标,它与其工作能力的强弱、服务态度的好坏没有必然联系。尤其是科研成果的数量更不能反映其学术水平。职称评审的这种导向作用,使得有些人片面追求科研成果,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所谓的搞科研上,而疏于正常的服务工作。还有的人为了达到职称评审要求的科研成果,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请别人甚至用金钱购买成果。这样既影响了人们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又导致了“学术腐败”现象的蔓延。工作人员这种明显的精力错位,使图书馆的服务工作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
(四)职称终身制,评聘不分离,使职称没有发挥不断激励人们积极进取的功效职称评定的目的应该是在对一个人社会价值和工作业绩肯定的同时,激励其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干好本职工作。但是,由于现在几乎所有的职称实行的都是终身制(这也是我国职称评定制度的一个明显特色———能上不能下),图书馆系列也概莫能外。其现行的利益分配制度又基本上是与职称挂钩,与工作岗位、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虽然国家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时,对各专业、各层次的岗位职责都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以作为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但在实际评聘工作中却极少将评聘工作与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评聘时只看任职条件,至于从事何岗位职责从未认真考虑,从而造成了许多人职称不断晋升,工作原地踏步的状况。对那些学有所长、工作能力强、承担重要岗位职责的人,却由于评职称的“硬件”所限而不能获得应有的职称和待遇,在很大程度上挫伤其工作的积极性。
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营造良性激励机制如何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职能和积极作用,推动和促进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呢?
(一)改革完善图书馆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制度,规范职称评审工作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是指大学或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人员,在从事图书馆工作前必须通过权威部门的图书馆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具有不同学历背景的人在经过图书馆学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图书馆,从而实现图书馆职业全方位的开放,各个专业毕业的人都有机会进入图书馆工作,图书馆就能够源源不断地吸纳既有一定学科专业背景又具有图书情报学专业知识的人才。这使图书馆事业发展人才辈出,后继有人,同时也弥补了员工队伍学历方面的不足。图书馆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取得,可以借鉴诸如财务、医药卫生等系列的职称改革———通过考试来获取相应职称。由全国统一制定具体要求,对图书馆每种职称的学历、任职年限、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或科研成果做出具体的要求,从业人员获取了图书馆工作的任职资格,从事一定年限的实际工作,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后,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的图书馆学不同职级的专业职称考试,通过了相应的职称考试,即可获取相应的职称。考试内容可以选择几门图书馆专业课程,也可以将图书馆专业课程综合形成一份考试科目。这样“以考代评”有利于职称改革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同时由于对从业的图书馆员进行了职级分类,对不同职级的图书馆员可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由此实现图书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营造良好科研氛围,强化科研为工作服务的意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24条指出:“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图书馆科研应从图书馆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提出解决方案,找出解决途径。图书馆的领导要不断强化馆员的科研意识,大力支持馆员的科研工作,增强馆员的科研动力,把做一个研究型馆员当作工作目标。同时坚定馆员的科研信心,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定期邀请校外专家来馆进行专题讲座,让馆员了解最新科研动态。也可有选择地安排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了解兄弟馆的工作方法与经验,结合本馆实际开展科研创新。经常性地组织馆员参加图书馆学术会议,通过这些交流沟通的平台,有意识地营造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推动图书馆内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图书馆员也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图书馆的性质与职能,了解自己的角色定位,自觉积极地参与到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中,善于发现工作实践中的新课题。强化科研为工作服务的意识,在为工作提供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最新研究思路的同时,还要为工作提供最新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图书馆工作与科研的相互补充、相互推动,既能促进图书馆工作与管理的科学与规范,同时也会培养出一批既有科研能力又是工作能手的新一代馆员,避免只为职称评定而进行科研所造成的研究空白和断层。
会计初级一年考一次,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
初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郭正运(政教主任)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洛南中学等169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病、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三)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1)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八级岗位)
(2)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九级岗位)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6月3日—6月5日)。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6月6日—6月8日)。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6月9日—6月15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选。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6月16日—6月23日)。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6月28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