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1篇

一、时间、地点、内容

演练时间:20XX年10月20日下午二、三两节课

演练时间:20XX年3月28日下午二、三两节课

地点:两幢教学楼和学校操场

内容:

(一)火情报警(听呜笛)

(二)两幢教学楼遇到火灾时的逃生

(三)火场救护

(四)消防灭火演示

(五)器材装备演练

(六)消防特勤领导作消防安全讲座

(七)学校领导讲话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赵美艳

副组长:消防特勤中队领导 赵德礼、白明玉、周 琦、孔 亮

成 员:陶家伟、陈广德、张大兵、王成远、陈 亮、周永贵、姜国菲

消防人员

三、演练组织及人员安排:

(一)现场总指挥:赵美艳

(二)副总指挥:消防特勤领导:周 琦

(三)总协调:陶家伟

(四)报警组:陈广德

(五)疏散组:各年段长、各班主任

(六)楼层定点引导疏散组:

北楼1~3楼定点人员:

韩文武(一楼东边楼梯) 张军婕(一楼西边楼梯)

孙景琦(二楼东边楼梯) 穆 晶(二楼西边楼梯)

关 丽(三楼东边楼梯) 李英梅(三楼西边楼梯)

南楼1~3楼定点人员:

王素梅(一楼东边楼梯) 吴玉娟(一楼西边楼梯)

崔秀玲(二楼东边楼梯) 赵丽雄(二楼西边楼梯)

沙连荣(三楼东边楼梯) 李冬梅(三楼西边楼梯)

(七)、救护组:李春芬、刘丽伟、白丽梅

(八)广播宣传:白明玉

(九)后勤保障:郑丽红、何廷顺

(十)摄影:姚福强

(十一)报道:韩文武

(十二)年段协调指挥:各年段长

(十三)现场解说组:消防特勤中队

四、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现场总指挥宣布:“老师们、同学们,前进小学消防逃生自救演练现在开始。各组教师各就各位,统一行动,按原计划进行演练!”

(二)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各就各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由报警组人员陈广德打开烟雾产生器(假设教学楼三楼电脑室起火)

(三)报警

1、待烟雾扩散后,报警组周琦拔打“119”报警,并迅速向校领导报告失火情况。

2、报警组周琦到主要路口迎候消防车。

3、校领导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灭火预案,通过广播下达命令:“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新教学楼五楼电脑房发生火灾,请老师们马上组织学生按计划、按要求、按路线有秩序的撤离,到操场按升旗仪式队伍集合。”

(五)火场逃生

1、(校领导现场通过广播指挥,直到消防队和救护车赶到)。校领导通过广播指挥师生向楼外疏散:“大家不要慌,马上有秩序地撤离”;“灭火组切断电源,其他人用灭火器在灭火,疏散组和救护组展开行动”;“同学们要在教师的引导下自动排成一行,前后轻拽衣角,用手绢捂住鼻口,低头躬腰,从相应的出口有秩序、有组织地右行下楼”。

2、定点引导疏散组在楼道内疏散各班学生。

3、2名学生被消防队员利用缓降器,从三楼滑下。1名被困学生被消防队员用两节拉梯从二楼救出,1名学生被消防队员用九米拉梯从三楼救出。(挂保险绳)

4、学校清点人数(班主任负责),消防队开始灭火。

消防一车:出一支水枪沿楼梯进入三楼灭火,(从三楼窗口向外射水)。消防二车(泡沫车):用水炮向教学楼墙壁射水。

5、灭火结束,消防队收起器材。

6、现场总指挥宣布:三明市实验小学消防逃生演练结束。接下来请消防特勤中队领导作消防安全讲座和现场消防灭火演示。

(五)消防领导作消防安全讲座。

学生按照升旗仪式队伍站好。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2篇

20xx年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3篇

一、存在问题

1、预案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由于受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专业知识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评估,普遍存在对应急能力需求和应急救援体系脆弱分析等不足,预案框架结构不合理,责任和功能不清晰;危险源和危险目标确定不准,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后果的预测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2、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差。预案是否可行主要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应急预案的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应急能力的实际,对应急的一些关键信息进行系统而准确的描述,导致应急预案不易操作,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3、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对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及企业在编制预案后大多不能结合当地、企业自身可能发生的事故开展应急演练,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预案演练,走过场,搞形式,针对性不强,甚至纸上谈兵,达不到演练的目的。

4、预案修订完善不及时。有的单位相关人员已调动,场地也已变动,但预案没有及时修订,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不符合实际。极易造成在灾难发生时,预案无法发挥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作用。

二、对策建议

1、加强预案内容的针对性。编制应急预案时要有针对性地结合自身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特点、事件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应增加防控事故的具体措施。在编制预案过程中,积极与安全技术专家沟通,发挥他们在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

2、强化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为保证预案的操作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预案编制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根据工作需要或受企业委托,组织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评审。对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4篇

今年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7至23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东安办字[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检验和考核各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以及我县学校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师生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锻炼和提高应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时间定于 6月17日至6月23日,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时段,在本校适当地点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利用班、团、队、校会、升国旗仪式、专题讲座等方式,在板报栏、宣传栏等公共宣传平台内刊写有关地震科普、消防安全、防汛、防雷电、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逃生自救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学生、教职员工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响应程序、避险路线和避险地域,掌握应急救援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以地震逃生、火灾逃生、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校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要把握“五个一”要素,即:“上一堂应急常识课、查一次应急值班情况、查一次应急设施情况、组织一次应急宣传演讲、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校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查找应急预案各环节可能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各校要结合校及相关区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各校要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演练工作安全。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演练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和地段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演练结束,要将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周”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安监科。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演练周活动要结合校园安全,广泛宣传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避险、救援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安全应急演练的实战经验,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同时,要做好演练过程中各环节的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图片的收集,完善演练工作档案资料。演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并将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以邮件附件形式于6月23前报县教育局安监科。县教育局将把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方案制定实施、总结材料)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 问题 解决办法

一、前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我国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按责任主体分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临时应急预案,本文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探索分析。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开展现状

我国在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起步较晚,原来所的针对性文件很少,且都是纲领性文件,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没有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要素、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导则、规范等。直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才有了一部真正意义的预案编制指导文件。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与其他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性不够。目前编制的很多应急预案仅关注于企业自身,在自说自话;虽然在编制依据里面写到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但没有进行认真研究领会,未做到预案间的有效衔接。

2、环境风险源识别不清。1)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相混淆;2)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沟通不够,导致调查不全面;3)风险源辨识专业性不够。

3、预防措施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1)处置措施不具体;2)响应情况不明确。

4、应急组织机构分组不明确、职责不全面。由于报告编制的模式化,对于具体企业的事故分级及其响应、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不够明确,很多都泛泛而谈。

5、未落实应急培训、演练制度。现在很多业主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应付任务,预案编制完成后往往束之高阁,失去了预案编制的意义。

四、如何更好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注重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公开。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是区域应急预案的基础,要注意与周边企业联动,预案风险评价中影响范围涉及周边企业的要将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告知对方,同时要针对附近企业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在预案的编制、评审过程中,邀请周边企事业单位、公众参加,根据其反馈意见不断改善预案。

2、加强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互动,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和业主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联合工作小组,编制工作小组组长最好由企业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预案编制小组组长必须亲自把关,调动各专业、部门的力量及积极性,杜绝讨论会流于形式。2)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编制水平。环保主管部门有必要定期举办预案编制培训班,请相关专家讲解预案编制的专业知识;预案编制单位也应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学习,对预案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学习,预案编制人员也应加强自学,提高专业水平。

3、统一事件分级、预警级别、响应分级。应急预案应在事故分析基础上确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对应确定各类事故的预警级别,确定响应分级、机构及人员,制定不同响应分级下的响应措施。

4、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除了理论知识培训外,还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实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分为部门演练、单位演练和配合政府部门演练三级。演练结束后应急总指挥对此次演练过程进行总结,主要是指出演练过程中衔接程度、熟悉程度、程序执行程度等问题,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

结论: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减小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因此,提高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提高应急预案的完善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对于加强环境管理、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文件[Z].

[2] 边归国.我国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3,5(4): 35-42.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7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急演练工作是锻炼队伍、检验预案、建立应急机制、教育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和处置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年安排的演练将作为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新《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对应急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立足实战,制定方案

要按照预案编制导则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脚本,立足实战、认真谋划、仔细推敲,演练事故制定要贴合实际。

三、落实经费,做好保障

落实演练所需经费,做好物资、装备、车辆等一切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建立抢险、救助、监测等多部门联动机制。

四、按时演练、认真总结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演练计划及安排的时间,开展演练,演练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演练相关资料及计划、总结报送局安全科备案。

五、具体工作安排

1、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应急演练工作进行统一协调落实,各项演练活动应统一指挥下实施,参加人员要严守演练现场规则,确保演练过程人员安全。

2、建立安全应急网络体系,由专人层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做到宣传教育、应急培训、日常管理“三统一”。

3、营造宣传氛围。让每个人都充分了解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其次,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电子荧屏、宣传展板、安全培训等进行宣传教育。

4、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宣传。为了进一步落实对突发事故及易发事故的警惕性,对所在的员工集中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员工防范意识。

六、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重视演练工作,使演练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依照相应的预案,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做到克服困难、合理安排,认真把演练工作完成。

2、应急演练要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的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技能。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范文第8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具体要求。今年初,我局将成立了以局长肖艳为组长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医疗救护网络,加强了区镇村三级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区级成立了社会联动医疗紧急行动分队和以局长为组长的医疗急救组,各镇卫生院均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援小组,238个行政村的村医生100%接受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应急工作体系建设中,明确职责,落实了责任,保证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二八年,我局在原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针对人员变动和不足之处,及时编制和增加了各类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步形成了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的事故应急体系。具体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4个)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预杂》(2004.04)

3、《霍乱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修订)》(2006.04)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2004.04)

5、《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10)

6、《甲型肝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10)

7、《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2006.08)

8、《狂犬病防控处置预案》(2008.04) 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chazidian.com

9、《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2006.09)

三、积极有效开展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为保证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和可操作性,使应急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急有作用,2008年我局先后组织了2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的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2008年11月8日,我局接应急预案进行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了有关人员的应急能力。

四、积极开展应急工作

五、应急工作的体会及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是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我局近几年来各项应急工作一直能够正常开展,领导重视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二)多部门合作

卫生系统是多单位组成的大系统,成员多,涉及面广,为切实搞好应急处置工作,需全体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无条件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三)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