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综合应急预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有效手段,是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队伍适应性的必要途径。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理制订全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科学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各单位要通过应急预案演练的开展,促进应急预案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应急预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增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预案演练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协作、厉行节约”的要求,组织、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所属行业和本单位开展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明确预案演练的组织单位、承办单位、演练项目科目、具体负责人和初定日期和总数等相关内容。

(二)预案演练的组织。预案演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由安全站牵头组织。

(三)预案演练的方式。可采取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全面演练。要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层次、不同内容的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案演练的重点。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运、防汛、火灾、建筑施工和公共安全等专项预案的综合演练。重点解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应急准备、协同配合、组织指挥和救援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所涉及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分包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备案、审查分包商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的分级与构成

第六条公司编制综合预案和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专项预案;各单位、分包商预案按照上下衔接的管理要求,编制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七条综合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综合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综合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A。

第八条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出的具体规定。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B。

第九条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重大危险源、关键施工设备、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的处置、响应、救援等具体的工作方案。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C。

第十条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预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一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客观评价本单位的应急能力;

(六)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编制应急预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二)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四)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评审后,按规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分包商还应将应急预案报公司项目部备案。

第五章 预案编制的格式和要求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项目部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二)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

(三)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1、批准页;

2、章的编号、标题;

3、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4、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四)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二)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三)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四)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预案文本构成,并辅以预案体系构成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二、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

(一)项目部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总承包项目规模、主要施工进度、设备设施等内容;施工过程中重大风险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点等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环保、安全监管、通讯、新闻媒体等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设备设施、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针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对本项目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列出不足。在应急保障中针对这些不足项,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按照突发事件的四种类型,结合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别描述防止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从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应急硬件设施建设、新技术开发、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准备。

(二)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四)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1、信息报告与通知: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二)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启动: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

(四)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五)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恢复与重建

明确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七)应急联动

明确应急联动程序。

六、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四)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七)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二)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十、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二)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三)维护和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五)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十二、附件

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据预案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一般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联络及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

(三)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队伍清单;

(五)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点及应急设施分布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二、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规定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分级标准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与总体预案的分级标准统一。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分包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一)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二)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三)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四)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五)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三)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基坑坍塌、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一)通讯与信息

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二)物资与装备

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存放地点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的情况。

(三)应急队伍

明确应急队伍的专业、规模、能力、分布、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应急资金

明确应急资金的设立依据、额度标准和计划、审批等内容。

(五)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措施等内容。

九、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十、附件

专项预案的附件应和综合预案附件对应,在内容上比综合预案的附件更加详细和具体。除综合预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还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

(三)应急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

(四)上级、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五)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六)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

(八)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气象、互救信息等相关资料;

(九)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十)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

(十一)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十二)周边区域的单位、住宅、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

(十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含响应程序和应急职能分解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特征

(一)危险性分析

根据现场及作业环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重点分析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现场及可以依托的资源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事件及事态描述

简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件,分析事态发展、判断事故的危害性。对已发生的事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和判断,对事态、可能后果及潜在危害等进行描述。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流程图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并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参照专项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职责及要求,明确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的人员组成,并按照现场应急工作分工,组成负责综合、抢险、通信、专家、善后、后勤、信息报送及对外信息等应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组,确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防止事故扩大及同项目部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五)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法律的预防功能实际上就是对未来的风险和危机进行管理,要实现这个功能,必须要有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和危机的相应准备。自2003年非典疫情后,中国在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方面出台了相关法律规范。2006年1月出台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2007年5月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信息,为了应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国家已经一系列应急预案,包括: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待的还有: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但我们面对的问题是这些法律能否得到执行。如果制定法律仅仅是为了装点门面,那么法律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而无法走向实际的生活;法律就只是事后效应,只能是惩治的工具。在此,不妨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例加以分析。

2005年国家公布并实施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为总则、启动条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附则部分。该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防和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对及处置灾后救助作了全面的规定,对中国国情复杂的状况也有充分的估计,该预案规定:“本预案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此规定,各省、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河南省在2005年《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后,省民政厅起草了《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洪涝灾害救助预案》,各省辖市也以政府或民政局名义出台了当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省共制定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有关的预案26个,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有关的法规、文件、规划8个。

又如宁波市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它的具体编目基本是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细化。

二、用执法应对灾害

当前,各地政府在立法的细化方面都有不错的业绩,但在具体执行环节上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迫切需要加以完善的是应急准备制度。应急准备分为资金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和信息准备、救灾装备准备、人力资源准备、社会动员准备、宣传、培训和演习等。

资金准备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和县(市)、区财政都应按一定标准储备大灾预备金,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②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③大灾预备金主要用于灾时和灾后基本生活救助,遇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预备金不足时,各级财政应及时调剂救灾资金,确保灾民生活。

物资准备制度的前提是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分级、分类管理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在此基础上应做到:①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灾害多发县(市)、区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②每年年初购置必需的衣被、净水器等救灾物资。③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④灾情发生时,可调用邻近民政部门救灾储备物资,沿途免收道路通行费。⑤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通信和信息准备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建立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确保市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②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形成信息共享机制。③各电信运营企业应依法保障灾害救助工作的信息畅通,积极做好通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救灾装备准备制度的完善方向是:市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市民政局、灾害频发县(市)、区民政局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人力资源准备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②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气象、科技、海洋、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③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④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社会动员准备制度的完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在已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基础上,继续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捐助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宣传、培训和演习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②市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灾害管理人员业务培训。③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救灾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除了全面完善的法律规定外,执行也是关键。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法律的规定和现实的执行相脱节。以此次汶川地震为例,由于平时极少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事件,人们对地震灾害预防的重视程度就显得不够(例如房屋建设的防震等级不够),结果造成了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

我国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而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入了新的自然灾害多发期,呈现极端性气候事件频次增加、损失加剧、灾害连锁反应、多灾并发等特点,年均灾害损失比20世纪80年代高出40%。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气候仍将持续异常,所以更应加强平时的防范工作。完善的法律制度配合不打折扣的贯彻执行,才是有效应对灾害的最好方法。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可操作性、协调性、应急演练、评估、量化

一 前言

近年来,危化企业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非常重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从危险化学品泄漏、着火、爆炸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着火爆炸,几乎包含了危化企业的所有主要事故,初步在危化企业内部建立了应急管理机制,涵盖了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这些预案和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准确性、快速性和协调性。因此,有必要对如何提高现场应急处理能力进行分析,便于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二 目前应急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案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虽然危化企业各个层面基本上都制订了应急预案,但从具体内容和实际操作情况看,预案都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的原则性内容很齐全,但应急预案的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和细节流程不够明确;二是后果严重的事故都已列入预案,但平时发生概率较大的一般性事故及曾经发生过的一般性事故往往没有列入预案,有漏项的现象。

2、应急预案编写及修订存在问题

应急预案修订小组机构、制度及各项职责都制定的井井有条,但执行起来就很大一部分落不到实处。(1)有些预案的编制没有针对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调查;或是应急预案修订只停留在安全管理部门,导致针对性不强。(2)有些预案修订不及时,预案修订只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与生产实际跟进,出现脱节现象。(3)预案之间衔接不够。上下级、各岗位没有很好的衔接,从组织结构、处理程序到职责划分等,都存在一些盲点、重叠、矛盾现象。

3、现场事故处理不迅速

目前,危化企业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各级领导都能按预案要求,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出动比较迅速,但是处理事故时间较长。主要还是对事故做出正确处理方法的判断能力不够,在总指挥未到达之前,下达如何处理重大事故的决策性指令的能力差,抢险人员处于待命状态的时间较长,加上处理方法不熟练,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及时,使火灾延续时间较长,影响了整个处理过程的效率,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大。

4、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配合协调不够

突发性事故刚发生时,由于大家对事故情况了解不是很清楚,往往会出现多个应急小组同时工作,如无先后工作顺序的安排,很容易出现各应急小组间互相等待、互相影响的现象,造成救援场面混乱。如治安保卫组没有及时在现场开出快速通道,影响了消防救援车辆的通行及位置的停放;或是由于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好,造成处理人员无谓等待和资源浪费,从而影响到应急处理的效率。

5、应急演练存在只“演”不“练”的情况

当前应急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如下:

(1)有些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很大程度上是以宣传性、演示性为主,做给大家看的。而不是按照实际需要组织的演练,只是“演”不是“练”,没有真正发挥演练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员工的作用。(2)演练预案与生产实际不符,处理事故的办法比较粗,不具体,不合实际,甚至演练人员不清楚具体的行动做法,衔接不好,慌乱盲从。(3)演练后总结和评估不到位。不认真进行书面记录和总结,总结和评估进行的不充分,没有真正起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作用。

6、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不到位

当前,大部分企业在应急宣教培训方面,存在着内容方式单一、参训对象范围小、培训内容没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等情况,宣教培训的效果不明显。培训的内容仅局限于防火、灭火、应急疏散等内容,没有将危险部位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的存放及检查、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及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纳入宣传培训计划,使得现场职工应急能力差。

三 制定的改进措施

1、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应急预案的关键是具有可操作性。在大原则正确的前提下,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要编写符合生产实际的应急预案,真正编写好应急预案,首先应将本单位和同行业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另外要使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班工长都要参与到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的过程中来,由公司安全、技术、设备等专业领导及各专业管技人员一起审核,最后再由总工程师总体审核,由总经理实施。只有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过程,应急预案的质量才会有高度的提升,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也会大大提高。

2、规范演练程序,加强正规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可以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能力的不足,所以要按照正规的程序演练。

(1)制定严格的演练工作方案。首先要成立演练组织机构,明确各人员职责,其次演练方案中演练目的要明确,演练事故情景要符合现场实际,参演人员任务及职责要分明,演练步骤要紧张有序,演练物资及保障措施要齐全到位。

(2)注重多样化演练模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类型,即可以单项演练,也可以综合演练,既可以现场演练,也可以桌面演练。

(3)突出对演练效果的评价和总结。演练的目的是为了检验预案,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遇到的问题,修改和调整应急预案,最终实现对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演练完毕后必须形成书面评价报告,经相关各级领导签字后反馈给各个部门,为各个部门今后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提供完善的依据。

3、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创新应急宣传教育形式。

一是丰富宣教培训内容。将生动的事故案例知识讲座及影片放映纳入宣传培训计划,从思想上增强职工对应急知识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以微信群等方式让职工全面了解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二是严格应急处置流程,抓好在岗教育。企业的每个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都应有简单明了的应急流程示意图或应急处置卡,时刻警醒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如何按照程序应急处置,避免遇事慌乱错过最佳救援时机,甚至因操作失误造成次生伤害,进一步提升企业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 结语

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管理,现场应急处理能力是整个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反映了企业应急管理水平高低,是检验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试金石。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强弱主要取决于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以及处理过程的快速性、准确性、协调性,取决于应急处理人员综合素质及平时演练经常化。因此,应急预案方面要及时更新与完善,应急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要经常化、日常化,应急管理机制方面要采用量化考核和动态改进机制,应急管理要不断创新,才能使全体人员的应急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总之,抓好日常应急管理中的每个环节并不断改进与创新是提高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的关键。

参考文献: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水库防汛;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优化

中图分类号:TV6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7-0117-02

水库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公共基础工程,为积极践行科学减灾理念,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综合能力建设,积极组织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洪涝灾害损失,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及如何优化,提高其科学性,做一探讨与分析。

1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区域或流域防洪预案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涉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就是在水库遇到突发事件时,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险情和不利因素后提出较优的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防洪、防汛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编制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针对水库可能出现的险情和突发事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对策,有效防止或缓解下游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保障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内容确立的依据

从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的实践来看,要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内容的确定主要涉及3方面,即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情况、突发事件危害性的分析以及防汛抢险工作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2.1 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

从当前水库的管理实践中,大多数水库进行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有安全鉴定报告书,但还是有部分水库没有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是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同时,还应从有效防备出发,重视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

2.2 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在进行编制大纲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不是水库险情及抢险措施的简单罗列,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和险情分析是预案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水库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非常重要,要求详实可靠。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可以通过熟悉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掌握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安全状况、抢险措施等。详实可靠的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源自于编制预案时对水库工程地质、施工、运行管理情况及问题的全面汇总分析。有了详实可靠的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一旦水库出现重大工程险情,可以通过预案查找出险缘由,确定险情性质,节省临时收集、查阅原始资料及分析论证的时间,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应急抢险。

2.3 防汛抢险工作的内容

(1)重大工程险情分析,包括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对重大险情进行等级划分;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险情及对水库工程安全的危害程度。

(2)大坝溃决分析,包括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水库溃坝形式;参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分析水库溃坝洪水对下游防洪工程、重要保护目标等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绘制水库溃坝风险图;分析水库溃坝对上游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的地点、范围和危害程度。

(3)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包括确定影响范围内的人口、财产等社会经济情况;确定影响范围内的防洪重点保护对象、工程防洪标准,以及下游河道安全泄量等。

3 提高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科学性的对策

3.1 提高水库防洪预案的科学性

水库防洪预案侧重于洪水调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及组织保障措施,重点防御大暴雨洪水对水库工程造成的危害,突出解决水库防洪安全问题。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则涉及危及水库防汛安全的所有突发事件的防御和抢护,全面解决水库度汛安全问题。较之水库防洪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内容更全面,各种措施更具体,责任和程序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也更加科学合理。

3.2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体现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要求,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科学合理,关键在于有关条件、方式、权限、责任、程序等要件是否明确,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出的预案应当内容连贯,要点明显,结构严谨。比如遵循“总则、工程概况、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预案启动与结束、附件”的结构,每项又有详细的分条目及要求,目次齐全、结构合理且要求明确。这应是预案审批机构审查预案时的重点。

3.3 多方共同参与和配合

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是一个全方位的措施。通过应急预案,可以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具体应急措施,并在发生不同等级险情的时刻,根据需要及时联络调动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因此,水库大坝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工作离不开企业、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相互配合。

3.4 加强对预案的熟悉与掌握程度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为水库防汛抢险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方案,一经上级审批机构批准,达到启动条件就必须遵照执行。关键时刻运用并发挥作用是编制预案的唯一目的。故预案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一定要使有关人员懂得水库防汛抢险的业务和程序,专门学习并掌握预案,真正体现预案的意义和作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具体的编制实践中,需要从水库防汛抢险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进行正确认识与分析,周密规划防汛抢险工作的内容,从而使得编制的应急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应急预案;体系;救援;风险分析;应急响应及处置;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培训;演练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0-0099-01

前言

建筑施工业是危险行业之一,水上施工作业更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地点离开陆地,参与船机及人员相对较多,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目前行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水上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容易发生比较严重的后果。为了能在水上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关头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行动,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船机损害和人员伤亡,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根据其特点编制相应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但由于各施工单位管理模式和生产规模有所不同,对编制应急预案的理解和水平有所不同,编制的预案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覆盖面不全、相互衔接不畅、可读性差等常见问题。本人根据编制某工程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主要谈谈施工单位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以期能给今后类似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提供一些参考。

1 依据明确、体系完善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一项要求,须遵循有法可依、有理有据的原则。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行业规范的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总体应急部署,体现水上施工安全应急救援的特点,正视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主要编制依据有《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还应参考工程建设所在地海事部门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符合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

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该预案体系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充分考虑施工水域的气候、地理、水上搜救力量和水上突发险情等实际情况来编制,应覆盖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也是企业以及建设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编制预案中应明确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处置小组,对分散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明确应急反应的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职责,确保预案启动时,应急救援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岗位都有相应的人员去落实和实施。特别针对水上施工参与船机相互分离和离开陆地的特点,除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编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外,还需充分考虑到作业船舶船长和施工作业班组长在各自工作区域中起到的负责作用,可将其编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同时对于各施工船舶,应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处置小组,组员可考虑覆盖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在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开展一定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工作。

2 分析风险、措施针对

风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应急的对象,需要考虑实施项目的特点,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并根据其结果充分和全面地考虑,使得编制的应急预案能够覆盖到所有紧急情况,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反应程序和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来说,除了需对专业施工内容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之外,还应对施工水域的地理环境、水域特征、气象条件以及外部救援力量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曾经发生过的水上突发事件,将其分门别类,分析其诱因,识别未来可能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合理划分水上突发险情等级,针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水上突发事件,制定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来应对。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船舶的自航能力,受恶劣气象影响后果以及施工船舶作业过程中的碰撞、搁浅、失控、溢油、火灾等事故,通过对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性的编制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包括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还应体现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明确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及时报告,并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3 评估资源、保障到位

编制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现有应急队伍、应急船舶、装备等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进行评估,包括应急人员的技术、经验和资历,以及应急设施、设备、装备、物资等情况,查找需求和不足,在评价与潜在风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的基础下,量力而行,根据水上应急特点、船机及人员情况,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反应策略。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包括若干小组,应根据分工不同,细化各小组职责,包括的主要组别应有:通讯联络及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安全和物资保障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及现场应急抢险组等。预案中应详细对应急物资的名称、数量、储存地点、保管人和检查情况作出说明,明确应急保障经费来源和用途。通过建立应急队伍和储备应急物资,为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了人员和物资保障。

4 开展培训、加强演练

编制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要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层次结构清晰,具备相当的可读性,便于水上事故突发时应急组织成员的理解和使用。应急预案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结合预案内容,对作业人员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解读预案中的要点,使每一位应急人员能够熟悉、掌握预案中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任务、程序和标准,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中应明确应急演练的内容和频次要求,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预案特点,模拟事故开展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配合协调情况,分析培训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为预案的修订与更新提供必要的

5 结束语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的成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应急预案作为安全管理重要的一部分,在编制是应考虑到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读性、完整性、衔接性的原则,突出事前预防和预警、事后及时响应处置,才能真正地减少事故发生,控制事故蔓延、降低危害后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韦柱志,浅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1(02)

[2] 尹益君,施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7)

综合应急预案范文第8篇

一、背景情况

当前,世界各国都对科学应对和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件高度重视,纷纷制定和完善了有关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建立起适应本国实际的应急体系。美国在“9・11”事件后,成立了国土安全部,制定了《国家应急反应计划》。英国制定了由所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处理应对灾害事件的办法。法国政府则经常进行应对各类突发危机的演习,不断加强政府部门的紧急救援和协调作战能力,不断提高应急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水平。

我国政府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03年,国家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2006年,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了25件国家专项预案和80件部门预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完成了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内蒙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快。在机构设置方面,2006年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2007年成立由自治区主席任主任的应急管理委员会。各盟市、各相关厅局都单独或在相关部门设立应急机构。在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目前,自治区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4件专项预案、70件部门预案;12个盟市全部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大多数旗县也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电力、石油、石化、钢铁、通信、民航、铁路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单位和行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应急预案覆盖领域不断扩大。在应急队伍建设方面,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火、矿山救护、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应急救援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类骨干、专业应急人员达1万余人,企事业辅助应急人员近2万人。

二、新形势下内蒙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内蒙古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同时随着重化工业、旅游业等风险隐患大的产业快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安全事件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内蒙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应急体系缺乏统一协调功能

内蒙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由各部门根据灾害分类建立的不同应急体系构成,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全区层面的统一指挥与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当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带来次生、衍生灾害时,或者是涉及多灾种或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很可能会出现应急救援力量职责不明、机制不顺、难以协同作战的问题,使得应急体系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化水平较低

内蒙古应急预案的编制存在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不平衡,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特别在一些基层单位中。应急预案编制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导致编制出的应急预案差别很大,水平不高,可操作性差。尤其在一些基层单位中,存在着预案编制程序不规范,缺乏事前调研。危险源识别、预案目标、责任与功能不清晰,预案的分级响应和救援措施有效性不足等诸多缺陷。

(三)应急人员配备不完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需要有专人对危险源进行一定的监控与管理,而内蒙古大部分应急机构人员编制职数没有到位,多数为兼职工作,专职人员较少。因此。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很容易造成各种资源难以快速集中、整合,各种应急措施难以快速实施到位。

(四)应急培训和演练不足

当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普遍存在着应急预案只停留在文字层面,缺少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应急演习演练问题,特别是高层次、综合性、跨地区、跨部门、跨灾种的演练不足。有的部门、地区也很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防知识教育培训,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与演练。因此,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应急体系的实施效果如何并不清楚。

三、对策措施

(一)完善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各行业特别是安监、教育、卫生、旅游、建设等重点行业及单位,要在专业机构协助下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应急预案体系要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单位和社会单元的预案体系建设,推进各盟市、各旗县、各行业的应急预案建设,加强对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各社会单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基本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保障能力

建议在全区范围内规划、建设并使用统一的应急标志,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务、小区等重点地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尽快建立政府应急管理数据库、相关企业和单位基础数据库,使得各方能够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共享。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制定调用方案,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应急储备物资。建立和完善应急专项资金、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制度,保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的经费需要。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效能

要建立健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形成包括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灾种的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和预警信息平台,二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社会安全事件的早期控制能力,加强对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分析能力。三是加强对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特别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评估。

(四)建议在特殊行业、重点地区先行试点,为全区应急管理探索经验

一是吸取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教训,建议在区内学校、医院、化工、旅游等特殊行业单位先行开展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试点。二是鉴于呼市、包头、鄂尔多斯市是自治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能源富集、政治地位重要的地区,建议在呼包鄂先行开展地区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试点,为自治区乃至全国提供包括能源、化工等方面的应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