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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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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函范文第1篇

为推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党委和各党总支、党支部,把征求意见作为找准问题、改进工作、密切警民关系的有力举措来抓,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开辟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征求意见格局,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全局已收到各类反馈意见信函400余封,初步梳理意见和建议80余条,并逐一研究了整改措施。一是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当面征求意见。3月底,邓为民政委先后组织召开了非党员民警、党员职工、退休老干部三个座谈会,征求对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4月初,县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委成员围绕党委和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从优待警、执法为民、民主决策等六个方面,深入一线所队,召开民警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党支部也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召开服务对象、对口单位、人大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等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召开各个层次座谈会18场次。

二是开通局长电子信箱,网络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方便民警随时随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县局党委八名成员分别在全县公安信息网上专门开通了“局长信箱”,让民警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4月份以来,我局通过电子信箱共向广大公安民警征集意见和建议33条。我局还专门与电信部门协调,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公安局长信箱,定期组织专人认真梳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月份以来,共有网民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15条。

三是开展“走门串户,联系群众”活动,登门征求意见。县局结合县委部署开展的“走门串户、联系群众”活动,组织党员民警深入乡村、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家中,深入机关学校,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困难,密切警民关系。县局还专门印发了征求群众意见表1500余份,组织100余名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深入街头小巷,在向群众宣传防范知识的同时,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在新闻媒体刊发征求意见表,公开征求意见。3月31日,县局在《宝应通讯(宝应公安)》专刊上专门刊发了征求意见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为了方便群众提意见和建议,县局专门与邮政部门沟通,凡是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的,一律免收邮资,由县局统一与邮政部门结算。

五是出台征集金点子方案,有奖征求意见。为了激发广大群众提意见的积极性,4月初,县局面向社会各界群众专门出台了征集“金点子”的通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服务经济、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定期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评选,选出“金点子、银点子、铜点子”后,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是发放征求意见表,背靠背征求意见。为了更深入广泛地征求广大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县局在先进性教育事迹报告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会议上,专门向全体民警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份,征求对县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七是设立征求意见箱,随时随地征求意见。县局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前专门设立了征求意见箱,随时随地征求来县局办事的广大群众和公安民警的意见和建议。车管所、户政股、出入境管理科、室、各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均在服务大厅、接待室等醒目位置设置了征求意见箱,方便办事群众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各单位共设立意见箱32个。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2篇

1 征求意见过程的原则与程序性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标准制定管理的规定,以及《机械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2012年)》的规定,起草工作组对各起草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在草案阶段进行充分研究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由起草工作组组长审核,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或本项目所涉及的专业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意,通过以下渠道和方式进行广泛征求意见。

1)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通过“发函”或“会议召集”送达至委员和相关利益方(包括制造商、消费者、经销商、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除委员外,原则上以“单位”为征求意见对象。

2)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在网站(可选择本专业、上级机构、相关专业等网站)上征求意见。

3)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刊登在公开刊物(可选择本专业、上级机构、相关专业等刊物)上征求意见。

4)其他途径(研讨、走访、来人或来电等方式获取意见)。

征求意见渠道和方式的确定基本原则是上述1)项必选,同时2)、3)项任选其一或全选,4)项不是必要选项。

征求意见时, “实际发函数”应超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本项目所涉及的专业分标委会)全体委员的总数。

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单位须盖公章,个人须本人签字)逾期未提供书面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起草工作组在对反馈意见做出认真处理和协调的基础上,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如技术内容有较大改变,应再次广泛征求意见。标准草案中的关键技术内容应在征求意见阶段解决或提出方案。

2《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填写要求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阶段”的工作过程必须符合上述原则和程序。《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的格式(包括表题、表头之上的内容、表头、栏目、表格之下内容等)必须符合规定格式要求,不得进行增减栏目等变更。所有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准确,不得出现空栏和空项。当表格多页时,每页均应有表头之上的内容,除“第×页”外,其他内容必须与第1页的内容一致。

1)如果在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之前的起草阶段,有“标准项目名称”或“负责起草单位”变更情况,按变更后的名称和单位填写,并与“标准征求意见稿”一致相关材料中必须说明)。在“起草阶段”没有变更的情况下,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的“标准项目名称”和“负责起草单位”必须与计划一致。

2) “承办人”的电话必须包含区号。

3) “填表日期”应符合“征求意见之后、形成送审稿之前”的时间节点,并写全四位年份。

正表中内容填写应符合要求,须做到:

1) “提出单位”中不得出现起草单位。如确有该单位非工作组成员提出意见,在“提出单位”栏中写其本人姓名。

2)意见的排列顺序按“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章、条递增顺序排序,不得按“提出单位”、采纳方式等其他方式排序。

3)所有建议必须都有处理意见,填写“采纳”、 “部分采纳”或“不采纳” (除此之外不得填写其他结论)等。除“采纳”结论外,必须说明“部分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或原因。

3其他规定要求

1)“会议召集”即采取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形式(除全体委员外,包括有关专家、相关利益方代表等,除此以外的其他规模的会议形式,只算做“研讨”,并按“其他途径”计数)征求意见时,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中的发函数应为“到会代表数”与“网站或刊物回函数” (含“其他途径”回函数)之和,并以此为基数填写其他数据。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3篇

一、更新办公设备,改善文件印刷质量。多方筹集资金,购买办公一体化、复印机及帮助各科室配置一套电脑。

此项工作由郭一勇负责,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各项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十五项工作制度,规范组工干部行为。出台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公道正派要求和四项禁令,建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郭一勇负责,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

三、转变学风,争创学习型组工干部。继续坚持学习日制度,积极探索组工干部讲学制度,在坚持周五下午学习的基础上,增加周一晚学习时间,增强组工干部的理论素质。在加强请进来学习的基础上,选择合适时间带领组工干部至和康克清博物馆及旧居参观学习。

此项工作由郭一勇负责,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

四、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化干部下访、联系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组织组工干部每季走访2-3个党建示范点、20名党员干部、50名群众,并结合一项工作开展调研。开展“1+3”帮扶活动,建立组工干部帮扶卡,要求组工干部每人帮扶一名贫困党员脱贫,帮扶一名致富能人入党,帮扶一名失去双亲的孤儿入学。每个季度安排一天的时间进入帮扶点,进行义务劳动。

此项工作由许凌云负责,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党建工作指导,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常性地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指导,健全工作推进制。成立工作督查组,下发催办函、督办函和限时办结函。年初,下发年度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每月初由部里下发一次工作推进表,各科室和各党委上交一份上月工作完结表。派出组工干部至工业园区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特派员,帮助其成立党工委,并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此项工作由钟世忠负责,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将创业服务年活动当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对创业服务年年活动工作做了周密安排,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亲自抓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

1、征求意见并答复。一是为了查找我局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发改委各科室,市直各部门、各乡(镇)、林(垦殖、园艺)场发放征求意见表,并在网站上征求意见函,征求我局存在的问题。二是召开了“创业服务年”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对我局在资金争取、项目安排、项目审批、价格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对收到的意见,我局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并答复。

2、制定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图。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结合自身的行政审批职能和业务特点。制订了市发改局办事指南,并制定了项目流程图。

3、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政风行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我局印发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办法》,并在显要位置张贴。

4、大力倡导四种风气,强化推动创业服务。一是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二是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于负责、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三是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四是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5篇

一、“费率管制活动”准则的演进历程

早在1962 年,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就要求受费率管制的企业确认费率管制带来的经济后果。1982 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财务会计准则第71号“对某些管制结果的会计处理”,规范了受管制企业的会计实务。与费率管制活动相关的会计准则还有1986 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第90号“受管制企业:废置和厂场成本不予列支的会计处理”、1987 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第92号“受管制企业分阶段实施计划的会计处理”和1988 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第101号“受管制企业:终止应用SFAS 71的会计处理”。但在缺乏具体指引的情况下,很多国家仍然遵循SFAS 71进行会计处理。费率管制在很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有广泛而重要的影响,但在实务中,对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的确认存在分歧。2005年6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IFRIC)收到对SFAS 71的指引请求后,2008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将费率管制活动会计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并于2009年7月22日了征求意见稿“费率管制活动”,要求确认由特定费率管制活动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并对此类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提供指引。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11月20日,IASB计划于2010年准则终稿。但是由于反馈意见对费率管制活动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是否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及是否应予确认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该项目于2010年9月被暂行中止。2012年12月,IASB决定重新将费率管制活动项目纳入议程。2013年4月29日,IASB了征求意见稿“管制递延账户”,允许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继续按照其原有公认会计原则确认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直至有关费率管制活动的长期项目完成为止。因此,IASB至今已为费率管制活动先后了两次名称不同的征求意见稿,而准则终稿计划在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

二、“管制递延账户”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意见

2012年12月,作为对2011年议程咨询的回应,IASB公布了修改后的工作计划,重新将费率管制活动项目纳入议程,并将其分为两个阶段完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临时版本(征求意见稿拟于2013年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和综合项目(讨论稿拟于2013年下半年)。上述分两个阶段开展的计划是对这一争议性主题进行多次讨论后的结果。IASB设法在以下两者之间找到平衡:(1)令加拿大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在不作修订的情况下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愿望;(2)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司法管辖区的观点。因此,除了在议程咨询流程中决定继续开展费率管制活动的综合项目外,IASB经多次讨论后决定,为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提供一定程度的豁免,并临时准则的征求意见稿。2013年3月29日,IASB了针对费率管制的信息征询,以识别应被纳入相关讨论文件制定范围的费率管制活动。信息征询是IASB重启计划的前期步骤。信息征询连同其他研究将用于讨论文件的制定。讨论文件的目的是“识别哪些关于费率管制结果的信息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而言是最为有用的,以及IASB是否应当就此类结果的会计处理制定具体指引”。2013年4月29日,IASB了临时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管制递延账户”。建议的临时准则允许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继续按照其原有公认会计原则确认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直至费率管制活动长期项目完成为止。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4日。

(一)准则适用范围 建议的临时准则仅对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适用。此前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不可以采用该建议的临时准则,而采用该临时准则(如获通过)的主体必须符合特定的资格标准:必须设有一个授权机构,限定主体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向其客户收取的金额,该金额应涵盖主体提供受管制商品或服务所允许发生的成本。

(二)该建议临时准则的核心原则 (1)临时准则允许(但不要求)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继续使用其所在当地司法管辖区接纳的原公认会计原则下的会计政策对管制递延账户余额进行确认、计量和减值处理。(2)临时准则要求主体将管制递延账户余额作为财务状况表中的单独项目加以列报,并将账户余额的变动作为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的单独项目加以列报。(3)临时准则要求提供特定披露,以明确确认管制递延账户余额所依据的费率法规的性质及与其相关的风险。

(三)其他准则的运用 临时准则要求首先应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而使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每一项资产和负债均遵循了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管制递延账户代表了高于根据其他准则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增量金额。该建议的临时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等其他准则应如何应用于管制递延账户余额的具体指引。

(四)管制递延账户的列报 2013年“管制递延账户”征求意见稿指出,主体应列报计入管制递延账户金额前资产或负债总额中各项目的小计金额,然后列报管制递延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余额,以及资产或负债总额。类似地,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也要求单独列报管制递延账户金额的变动。因此,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也应在列报所有管制递延账户净变动额之前列报损益各项目的小计金额。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除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列报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金额外,还须额外列报扣除管制递延余额变动净额后的基本和稀释的每股收益金额。

(五)管制递延账户的披露 该建议的临时准则包含提供特定披露的要求,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价特定费率管制机制的性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以及该费率管制对主体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包括:(1)对每一类单独重大的管制递延账户期初和期末账面金额的具体调节;(2)管制机构准许的回报率或折现率,以反映适用于每一管制递延余额的货币时间价值;(3)主体预期收回或摊销每一管制递延账户借方余额的账面金额或转回每一管制递延账户贷方余额的账面金额的剩余期间。

(六)其他事项 对符合相关规定并选择应用该临时准则指引的主体,该建议的临时准则提供了有关确认和计量管制递延余额的会计政策变更的指引。同时,临时准则列明了需对IFRS 1“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出的相应修订。征求意见稿后,引起了各方积极广泛的关注。一部分反馈者对建议的临时准则表示支持,认为该临时准则可以帮助计划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但因对费率管制核算心存疑虑而却步的一些司法管辖地区消除疑虑,加快这些司法管辖地区采用IFRS的步伐,从而促进全球进一步采用IFRS。然而,由于该建议的临时准则允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首次采用者仍然保留其原有会计政策可能导致与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的会计实务不一致,因而受到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以及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ESMA)等机构的反对。FRC认为临时准则对英国等早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而言显然有失公平。FRC会计委员会主席罗杰·马歇尔在写给IASB主席汉斯·胡格沃斯特的一封亲笔信中强调,该临时准则并不是以原则为基础制定的。IASB在推出该临时准则的同时,应首先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的概念框架对受费率管制主体的递延账户余额是否属于资产与负债进行确认。如上述递延账户余额不属于资产或负债,IASB应采取反制措施,提防受费率管制主体将其列入财务报表中。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以及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ESMA)等组织则也表示不支持该费率管制的临时准则。2013年9月11日,EFRAG了针对IASB“管制递延账户”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终稿,明确指出EFRAG的利益相关方反对执行该临时项目,原因在于:(1)该征求意见稿导致利用该征求意见稿的主体与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或不希望采用该征求意见稿的主体之间缺乏可比性;(2)该征求意见稿可能导致首次采用IFRS但又采用该临时准则的一些主体借此将一些原有的会计政策无限期的保留。EFRAG在其意见函中指出,如果IASB希望继续基于上述征求意见稿的临时准则,该临时准则务必仅限于作为首次采用者的一项选择权,以避免现行应用IFRS的主体对它的采用而给实务带来不必要的差异。截至2013年9月18日,IASB收到关于“管制递延账户”征求意见稿的各方反馈意见合计113项,其中59项意见支持仅为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该临时准则,30项意见反对该临时准则,剩余24项意见反对仅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首次采用者该临时准则。相比于2009年“费率管制活动”征求意见稿得到不足一半的支持率,2003年“管制递延账户征求意见稿得到了52%的支持率,表明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制定在摸索中迈出了前进的一步。

三、影响分析及政策建议

(一)“递延管制账户”征求意见稿的影响 2009年“费率管制活动”征求意见稿后,由于对费率管制活动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是否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及是否应予确认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该项目于2010年一度暂停。由于该问题短期内难以达成定论,2013年的临时准则征求意见稿为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提供一定程度的豁免,允许其继续使用所在当地司法管辖地区接纳的原有公认会计原则对管制递延账户余额进行确认、计量和减值处理。在“递延管制账户”征求意见稿之前,加拿大、印度等司法辖区一度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缺乏对费率管制结果会计处理的明确指引,而决定暂缓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新征求意见稿的为上述司法管辖地区消除了疑虑。该建议的临时准则一经通过,必将加速上述辖区受费率管制主体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步伐。建议的临时准则在为上述主体提供一定程度豁免的同时,为了充分表明费率管制活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又提出了明确的列报和披露规定,要求主体将管制递延账户余额作为财务状况表的单列项目列报,并将账户余额的变动作为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的单列项目列报。同时,还要求主体提供特定的披露。这无疑有助于增强费率管制活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受费率管制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对我国相关准则制定的建议 迄今为止,我国会计准则还未对费率管制活动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规范。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一些受管制主体可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各种手段蓄意增加成本,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转嫁企业低效经营结果,阻碍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为此,制定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已迫在眉睫。我国准则制定机构应在向国际上其他准则制定机构借鉴“费率管制活动”准则制定经验的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分析具有中国特色的管制问题。我国目前对垄断性行业的定价原则基本上采用补偿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该方法没有对企业的利润率水平进行明确的约束,同时,对企业经营成本的构成标准、计算依据和具体管制办法也缺乏明确的规定。成本是定价的基础,也是费率设定的依据。因此,我国在制定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时,应以统一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和先决条件。同时,财政部在制定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时,应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特点。某些受政府管制的行业,如医疗保健行业,因其具有非盈利的性质,准则制定时应将其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

由于费率管制项目的复杂性,IASB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的建立和健全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各国共同努力、一致行动才能实现最终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费率管制准则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会计议题,更是一个经济和政治议题,其背后隐含着复杂的经济利益和国际政治关系。为此,我国应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IASB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积极反映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受费率管制主体的实际情况,充分表达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6篇

一、分析检查报告形成过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

人事局领导班子对撰写好分析检查报告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本局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我局学习实践活动转入分析检查阶段后,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问卷调查表、开展交心谈心等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建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与的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报告撰写班子,为撰写好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报告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初稿完成后,又反复征求了班子及职工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归纳整理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我局组织人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把征求到的22条意见和建议归纳为思想观念、作风建设、公务员管理、人才培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人事等6项,并归类为立即整改事项、长期工作事项和需要解释事项3大类。在起草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完成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修改,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印发各股室、中心征求意见,班子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讨论,报告文稿经4次修改、完善。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二是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是推进人事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及措施;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群众评议座谈会情况

7月6日下午,××县人事局召开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会议。到会的有政协委员罗智坤(县编办专职副主任)、服务对象代表张进香(××县卫生局)、唐萍(××县水务局)和本单位股所级以上领导等共13人,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评议。座谈会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副局长苗长生同志向参会人员介绍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和修改情况说明,张绍钦局长作了《××县人事局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会议指出,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启动以来,人事局领导班子一班人和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认真系统学习理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解放思想讨论,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着重在联系实际深化认识、查找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对策上下功夫,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许多思想共识。报告主要就是对这些成果的总结、归纳、概括和升华。要求参加座谈的同志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评议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领导班子建设措施实不实,为下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和落实整改打好基础。全体参会人员在听取介绍并详细阅读后,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阅评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真地填写了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7篇

这篇《安徽铜陵试水体育中考改革:初二学生也可以参加体育中考》是

日前,铜陵市率先在安徽省试水体育中考改革,此次改革中,家长与考生关注的是,初二学生亦可以参加体育中考,同时,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考试可以直接免试,并以满分记入中考成绩。

12月16日,铜陵市教育局在网上公布了《关于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的函》,这则改革意见函引起了广大家长与学生的关注。

根据这则改革意见函,从2015年开始,铜陵市拟规定,初二年级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参加全市统一的体育考试,此成绩可以作为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也可以与该生参加初三体育考试所获成绩相比较,择优记入中考总成绩。

“初中生在初二、初三都可以参加体育中考,可以选择成绩较好的一次记入中考成绩。”铜陵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说,这样的做法给考生多一次机会,而不再是一次考试定成绩。

征求意见函范文第8篇

【关键词】雇员福利 国际会计准则 征求意见稿

企业向长期职工提供薪酬的方式为设定受益计划,包括退休金、医疗保障等。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以下简称IAS19)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前身)制定的,养老金负债核算的透明性、可比性较差。另外,IAS19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使得很多企业不确定的成本增加,成本估计异常复杂。鉴于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展开了旨在2011年前完成优化IAS19准则质量(改善设定受益计划确认、计量和披露)的项目研究。2008年3月IASB了“IAS19修改的初步意见”讨论稿,收到了150封评论建议函,委员会综合更广范围内利益团体的建议后,召开了13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了修订IAS19设定受益计划的征求意见稿,征询意见的截止日为2010年9月6日。

一、现行IAS19存在的缺陷

(一)现行IAS19规定,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变化不需要及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这种利得、损失的推迟确认增加了理解财务报表相关福利计划信息的难度。

(二)现行IAS19在确认利得、损失时,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标准,这增加了不同企业间比较福利计划效果的难度。

(三)现行IAS19规范的设定受益计划披露的内容十分庞杂,没有强调披露福利计划所产生的风险。

二、IAS19雇员福利准则的最新进展――ED/2010/3

(一)修订了长期雇员福利的概念

现行IAS19(第4段)规定,雇员福利包括短期雇员福利、长期雇员福利、其他长期雇员福利和辞退薪酬。ED/2010/3删除了其他长期雇员福利,把它作为长期雇员福利的一部分,并完善了内容。ED/2010/3中的长期雇员福利包括:退休金(养老金) 、其他退休福利、退休人寿保险、退休医疗保健服务、长期假、公休假和其他长期服务的福利、长期残疾福利以及报告期末还未到期的长期残疾福利、红利、奖金和递延补偿。福利计划是指长期职工福利计划。

(二)取消了IAS19关于企业不确认福利计划变化的选择权,要求企业及时确认福利负债现值以及福利计划资产公允价值变化

现行IAS19尽管允许企业确认福利计划变化的损益,但却赋予了企业的选择权:如果损益符合“走廊”条款(福利计划资产和负债金额较高者的10%),可以不确认保险精算的利得或损失,对于不符合“走廊”条款精算的利得或损失可以推迟确认。委员会认为如果企业不在损益发生时确认损益,资产负债表列报的相关数额会迷惑或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三)提出新的福利计划变化的列报方法,企业把福利负债、福利计划资产公允价值变化分解成劳务成本、融资成本、重新测算部分来列报

现行IAS19允许企业以不同的方法对已确认福利计划金额的组成部分进行列报,这增加了相似债务企业间比较的难度,因为:(1)成本在不同的会计账户中进行确认;(2)精算的利得、损失有时候在发生时确认,有时候在未发生时确认;(3)前期发生的损益可能在本期确认,使得本期产生的损益不清晰。ED/2010/3提议了一个新的列报方法,这个方法将明确区分福利计划产生的利得、损失的不同类型成本(如图1、图2):

(四)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福利计划的特点、产生的风险、报表列报的金额、多个雇主计划的参与等方面的披露,完善了现行IAS19的披露要求

按照现行IAS19编制的会计报表,由于列报职工福利重要信息的晦涩性,其可理解性、有用性降低,会计报表使用者不能获得足够的信息(包括福利计划实施产生的风险)从整体上很难评价福利计划对财务报表的影响。ED/2010/3要求企业增加以下内容的披露:(1)企业福利计划的特征以及在报表中列报的金额;(2)福利计划产生的风险;(3)多雇主福利计划;(4)预期薪酬增加对企业不同时期利润的影响;(5)风险分配、条件指数化对福利负债的影响程度;(6)设定受益义务中的税收和管理成本;(7)雇员福利的分类;(8)资产负债匹配的政策等。

三、ED/2010/3对IAS19雇员福利改进的合理性

(一)ED/2010/3简化了雇员福利的种类

长期雇员福利概念的修订,使雇员福利由4类(短期、长期、其他长期、辞退雇员福利)简化为3类(短期、长期和辞退雇员福利),统一了雇员福利计划核算的范围。

(二)ED/2010/3提高了会计报表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福利计划变化列报的选择权,要求及时确认福利计划的变化,并统一了列报方法。福利债务的账面金额的变化和福利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的会计报表列报,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比较雇员福利相关的会计信息。

(三)ED/2010/3披露内容的完善,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征求意见稿对福利计划的特点、产生的风险、多个雇主计划的参与等方面披露内容的增补,便于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职工福利计划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实现决策有用性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IASB.Exposure Draft of Defined Benefit Plans:Proposed Amendments to IAS 19,April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