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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全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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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1篇

“单独二孩”不足20%的申请比反映出事物两面性,其中较有利的一面是,大规模、集中性的补偿性生育高峰并未出现,我国人口演变趋势总体仍保持平稳态势,人口政策的适度调整符合稳妥、扎实、有序原则;较为不利的一面则是,生育意愿的事实性走低看来很难仅凭单一性的生育政策予以扭转,中国在未来可见时期很可能遭遇“未富先老”。

事实胜于雄辩。在此之前,虽然早有大量研究表明,人口变化趋势往往带有巨大惯性,甚至暗含自强化机制。世界各国已有经验中,一旦总和生育率降至1.5水平,扭转生育率下降趋势就会变得极为困难。迄今所有已经步入这一“陷阱”的国家,尚无重新达到世代更替水平的先例。

但是中国的情况有其特殊性,因为中国的低生育率起码从其源头上,起自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因素――计划生育,而此前学界对于“低生育率陷阱”的各种解释中,无论是由社会学角度出发的实际家庭规模缩小导致下想家庭规模缩小,还是由经济学出发的消费欲望提升导致育儿意愿降低,这些假说即便具备再高的合理性,终究建立在并非不可逆转的人类主观愿望基础上。

在非自主生育条件下,对于中国真实生育意愿的讨论很难避免“鸡同鸭讲”的尴尬(因为对于计划生育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左右中国的生育水平,存在大量主观性的假设),而这种基本共识的阙如,又近于必然地导致中国的人口政策,以及所有以人口变动趋势为基础信息的公共政策设计,往往失之于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不足。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2篇

自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后,微信朋友圈就被“全面开放二孩”刷屏了。有人这样点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点其实是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结果民众都在关心生二孩。

其实两者并不矛盾,劳动力人口很可能影响经济发展。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中国15岁~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下降3年,仅2012年就减少了345万。而在提到中国经济奇迹之时,“人口红利”是重要因素。

2014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人已经达到2.12亿人,占比高达15.5%。换言之,中国现在面临着“经济放缓+人口老龄化”的双重问题。更加出乎人意料的是,“单独二孩”政策也遇冷―国家卫计委统计称,截止到2015年5月底,全国1100多万单独夫妻仅有145万申请再生育。

对于国家来说,鼓励二孩生育十分迫切,但对个人和家庭来说,这可能是一项“投资”。

“二孩”的成本

生养二孩的投入主要分为三类:金钱、时间精力、家庭结构成本。

其实对于粗放型养孩子的家庭,也并不会因为二孩而增加沉重的物质压力。第一孩的衣服、玩具、小车小床可以留下来给二孩,所以硬件成本少了很多。房子要更大,奶粉钱乘以2,但相比一孩还是少了很多支出。

然而,教育支出会成为重头。一个孩子学钢琴和两个孩子学钢琴,一个孩子要留学和两个孩子要出国,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会相当不一样。如果分配给两个孩子的教育资源不平等,可能又会激起家庭矛盾和孩子的心结。

所以,生二孩的决定有时候需要考验一个家庭对未来薪水收入的整体预期。只有一个家庭对自己未来10年甚至20年的收入增长有乐观心态,才可能在现在选择生下二孩。

其实钱还是小事,二孩带来的是更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当然,带二孩一般来说比一孩轻松,因为父母更有经验。但怀胎十月、坐月子、把孩子带到走路,怎么说也得两三年。这意味着,人生至少有4~6年,基本得完全扑在两个孩子身上,“80后”、“90后”们愿意这么做吗?

另外,极容易被忽视的是,二孩对家庭关系以及家庭结构的冲击。

两个孩子相差多少岁,孩子和父母分别相差多少岁,两个孩子分别是什么性别等等,都需要考虑,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家庭氛围和相互关系。

7岁的姐姐有了1岁的妹妹,也许能够让姐姐帮忙照顾妹妹;但2岁的哥哥有了刚出生的弟弟,却又极有可能两个孩子需要同时照顾―带二孩的难易程度也就会出现很大差异。

二孩也会影响到年轻夫妇和双方老人的关系。“80后”从小的家庭结构大多分两种,一种是家里多姐妹兄弟,一种是“421”独生子女结构。

如果双方都是前者,那么家庭关系会相对复杂。若父母帮你带了一孩还要带二孩,你的兄弟姐妹心里怎么想?若个个兄弟姐妹都把几个孩子丢给父母带,你又让父母怎么想?何况你若是老幺,父母很可能年事已高了,心有余而力不足。

如果双方是独生子女,带孩子可能没问题,但未来“赡养4父母+带2孩”的压力会相当大。如果一方多姊妹,一方是独生子女,那很可能就会导致双方家族的付出不平等,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或许要付出更多,也可能引起双方家族、夫妻双方的不愉快。

必须肯定,孩子的出生绝对会给家庭带来欢乐。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抚养两个孩子的金钱、时间、精力、关系处理等等成本,谁来承担?

女性的视角

“80后”、“90后”家庭中,夫妻关系会更平等,但总体的现实情况是,女性对家庭会比男性付出更多。现在的男性若有带弟弟妹妹的经验还好,若是独生,则可能会有少部分“80后”男性只把带孩子当成“闲时玩乐”,甚至直接把孩子丢给父母。

这意味着,在二孩政策下,正在崛起的中国女性突然面临着更大的社会压力。

我们将中国当下的女性粗略划分成三种:家庭型、享受型、事业型。家庭型女性应该是二孩(多孩)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她们甚至愿意当全职妈妈,让她们带两个孩子可能不是负担而是享受。

但是,家庭型女性得找到一个实力够强的老公。因为全职妈妈意味着缺少收入来源,老公可能需要承担养育1妻2孩甚至赡养4父母的重担。如若不然,家庭型女性就还要兼做一份稳定但压力不大的工作。

对于事业型女性来说,二孩政策可能是个“坏消息”。当她们在为工作业绩奔波,为国计民生出谋划策,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紧要关头,二孩政策来了。本来就有异于中国传统女性角色的事业型女性,可能又要面对更多的家庭压力。

对事业型女性打击最大的,可能是女性在就业、升迁方面遭遇的歧视,二孩政策则很有可能加剧这种歧视。晋升面试时除了要回答“你有男朋友”或者“你近期打算要孩子吗”以外,还要加上“你准备生二孩吗”诸如此类的问题。

享受型女性更重视两个人的小日子,可能会有一些小爱好和小事业,也可能会有一个孩子,但若再生一个可能就真的没有追寻自我、旅行、追剧等等享受生活的时间了。

“70后”女性也有一部分赶上了政策。她们应该大部分都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生活和家庭,有了经济基础和时间。但有三个问题必须考虑,一是年龄偏大,是否还适合生育?二是自己和孩子的年龄相差了十几条代沟,还能带好这个“15后”吗?三是父母眼看着年事渐高,自己还有精力去带一个小宝宝吗?

如果“70后”女性仍愿意生育二孩,那就是因为二孩带来的精神快乐和“远期福利”。

生养二孩的好处,除了在养育过程中的无以伦比的快乐以外,那就是可以让两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相互陪伴,在未来的风险前彼此扶持,在赡养父母的时候共同担待。换而言之,二孩真正的作用在于帮助一个家庭抵御未来的社会风险和生活压力。

二孩对一个家庭来说,绝对不是“多添一双筷子”那么简单,它是一个家庭长远的组织规划,它可能会影响无数家庭、无数孩子甚至无数老人的命运,直接关系这个国家的未来。换而言之,真正的二孩政策也不该就是一纸文件,以为说句“你生吧”就真的能解决老龄化问题。

如果说这个国家需要更多的全职妈妈,那么国家就应当为她们在日常薪酬、养孩支出方面提供更多资助。对带孩子的技巧进行培训、给予二孩补贴和补助、促进男女就业平等、提供优秀的儿童托管服务……包括提供更多服务上佳的养老机构,这些措施都可能会成为促进二孩生育的配套政策。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3篇

【摘要】十七大报告在分配公平问题上的创新之处,在于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意公平”的分配制度相比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为了从理论与实践统一的高度更好地解决社会公正失衡的问题,我们还必须加强理论研究;《企业劳动产权概论》对解决分配公平问题的新探索令人耳目一新。

 

    分配公平问题是当前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十七大报告总结的十大宝贵经验,其中之一就是“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报告在分析新的阶段性特征时指出,“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人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人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实际上,收人差距的扩大导致了显著的社会贫富差距,占

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从完善分配制度角度提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十一五规划”建议目标更加强调社会发展成果普惠众生、看重积极调整就业、财税、社会保障等有关制度和政策,就此重新审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大原则理当有所调整,站在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立场上看,时下必须慎重考虑各种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

      可喜的是,李惠斌研究员的新著不仅从理论思维的高度重新提出了当代

    其二,该书作者对马克思劳动概念进行了新的哲学反思,并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了重新发掘。

    作者开宗明义地提出对劳动概念要重新解读,开门见山地分析了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他认为:“马克思以来,我们对于劳动概念的理解丰富了很多。马克思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精华,把劳动理解为一个包含着全部内容在自身之内的过程。在我们研究劳动产权概念以前,我们首先要弄清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此外,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概念的界定在今天看来也依然是十分有价值的。

    在高度肯定马克思劳动概念的重要价值的前提下,作者进一步指出,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把活劳动理解成价值唯一源泉的观点,实际上是对马克思原意的一种误读或者曲解,20世纪的人类实践证明:在被曲解的劳动价值论指导下产生的通过国有化解决剥削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是错误的。而要素决定论所导致的“资本获得利润,土地获得地租,劳动获得工资”的分配原则,实际上把企业中活劳动创造的价值等同于活劳动的劳动力价值,等同于他们获得的工资,这样一来,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占有自己创造的那一份剩余价值的同时,也无偿地占有了活劳动创造的那一份本应归活劳动所有的剩余价值,从而使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剥削现象死灰复燃。显然,要素决定论也有弊端。

    鉴于此,作者指出,要想真正公平地解决分配不公的间题,必须拓展马克思的劳动概念。那么怎样拓展呢?在他看来,必须重视以下因素:一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劳动属性,二是资本作为一种过去的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分享企业利润的合理性,三是企业中各种活劳动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提出要深人发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涵,为解决当代

   究竟什么是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呢?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理解:“所谓按劳分配,就应该是劳动者按照自己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不但拿到用于保证他最低生活必需的工资部分,而且参与分割一定数额的、由他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与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的根本区别所在。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二孩政策;女性就业保障;女性权益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191

1研究背景

伴随近年来二孩政策的逐步推进乃至十八届五中全会“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女性在职场上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的《2016年中国性别薪酬差异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女性劳动者平均税前月薪4449元,仅为男性的77%。一半以上的受访女性认为生育对于自己事业的影响很大,生育问题会成为职场道路的“拦路虎”。《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有两个孩子的城镇青年女性“为了家庭而放弃个人发展机会”的比例高达5098%,比只有一个孩子的城镇青年女性高17个百分点以上。由此可见,在二孩政策全面推进的现在,无论是为了保障二孩政策的有效进行,还是单纯地为保障妇女权利,完善当前女性的就业保障问题尤为重要。

2调查对象及方法

此次调查的对象为上海市的育龄女性(育龄女性15~49岁),包含问卷与访谈两种形式,调查时间为2016年8月中旬,采样的地点选取了曹杨街道、宜川街道、友谊路街道、松江新城周边、世纪公园周边以及中山公园周边。问卷采用了随机抽样的方法,总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并剔除了无效问卷后,得到有效问卷292份。问卷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生育情况等)。第二部分包括了调查对象职业状况(包括工作状况、工作种类、年收入、职业晋升状况等)以及为了保障就业问题希望政府提供的政策安排(包括加强就业指导、减少女性用工成本、建立弹性工时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男女平等教育宣传等)。

3调查数据及分析

共计292名调查对象中有241名认为“当前女性就业存在较大压力”,占了总数的825%。其中,对于“压力的主要来源”问题,多数回答集中在以下两个选项:有152名调查对象认为其就业压力主要来自“育儿方面”;69名调查对象认为其压力主要来自“性别能力歧视”,各占比631%和286%。

由此可见,当前女性就业压力问题比较突出,而压力来源则与生育和性别歧视关系比较密切。生育问题带来的是用人单位对于女性在岗情况的担忧,同时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限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往往在招人阶段就有了性别的限制,女性就算入了职也不易被委派重要的岗位。

从不同文化程度的女性人群来看,其各自的职业歧视程度差异也有明显差异,呈现两头严重中间缓和的“V”形趋势:文化程度为“高中、高职、中专”的与“研究生及以上”感受到的职业歧视要比“大专及本科”的要来得严重。

究其原因,一方面,学历较低的女性从事的大多是相对较为基础的底层工作,用人单位往往会更加看重职工的基础工时,这种情况下女性产假带来的岗位空缺风险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在录用阶段女性会面临较大障碍;另一方面,高学历的女性面临的是工作晋升方面的问题,处于对女性生育的顾虑,用人单位往往会把女性安置在相对非关键性的工作岗位,女性也因此较难得到重用,就会出现明明有优秀的女性不提拔反而选择了一个平庸男性的情况。

在访谈中,谈及“希望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时,出了选项中提道的“加强就业指导、减少女性用工成本、建立弹性工时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男女平等教育宣传”等,有不少受访者提出了增加男性产假来分担风险,也是个很好的补充。

4对策建议

41加强就业指В正视男女差异,发展女性特长

“男女平等”作为口号在“女权”的大旗下一度把工种中的“男女有别”视为“歧视女性”。事实上,在就业方面“男女平等”的真正意义在于杜绝男女之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就部分工种而言,政府强行施压单位招收女性反而会适得其反。从生理上来讲,男性的体力较强,理性思维能力较强,而女性处事细腻,感性理解能力较强,各自都有其特点,很多工作的用人事实上也反映了这一特点,如电力、铁道部门的男性比例高,各企业人事部门的女性比例高。在“全面二孩”政策实行的现在,更可进一步发挥女性特长,促进社会化就业,比如从社区街道入手,指导女性进行社区育儿讲座,传授育儿经验等方式并收取一定酬劳,一举可以起到增设工作岗位、促进女性就业、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等多重功效。

42增设男性产假,分担女性职业风险

以往在提到保障女性权益的时候很多人会提到“增加女性产假”这一条,一是处于女性身体修养的考虑;二是处于对婴儿照料的考虑。乍一看合情合理,但进一步增加女性产假带来的是用人单位更大的意见,从更广泛和长远的角度来看,反而会对以后女性的就职增加障碍,无异于杀鸡取卵。相对地,给男性增加产假不仅能减轻女性的育儿负担,也能分担职业风险,让企业发觉到男女在产假方面的影响差不多,不再只针对女性,从而增进男女平等,鼓励弹性工作制,增加工作效率。

对于部分合适的工作岗位,可以实行弹性的工作时间甚至是家庭办公。弹性的工作时间能很大程度地保证女性快速回归职场、工作不脱节,也能更顺利地完成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时间衔接,让双方在不耽误工作的同时做好育儿相关的事情,以此来减轻育儿带来的女性职业困境。

43政府提供补助,减少女性用工成本

从现实层面来讲,生育带来的女性长期职位空缺对一个企业的影响的确很大,尤其是对小公司而言更为严重。实施二孩政策是为了民族未来必须做出的决断,为了鼓励生育,保障女性的职业权利不受生育的影响是必要的。企业为了生存对“成本增加”异常敏感也无可厚非。面对这种职业空缺的风险,就要由政府出面对企业进行适当的补贴,减轻企业对女职工的潜在产假风险的顾虑,这也是政府职责所在。

44加大两性平等宣传,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积极宣传平等的两性观,反对“重男轻女”的性别文化。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宣传独立、自尊、自强的职业女性形象,抵制和消除对妇女工作的偏见与歧视,形成有利于女性充分发展的企业和社会文化环境,从而形成广泛的自上而下自觉维护女性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害女性就业权利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

参考文献:

[1]范梦雪,陈健,谢振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歧视的影响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6(15)

[2]秦良芳关于女性就业歧视的现状与思考[J].山西青年,2015(22)

[3]院晓慧论女性就业权利现状和保障机制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5(18)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经济增长;误差修正模型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衡量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新型城镇化是坚持以人为核心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城镇化,是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大量文献研究证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良性互动。山西省是我国重要资源区和能源基地,是国家全面建设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的重要改革区之一,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高度依赖资源,产业结构单一。在经济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对提高山西省新型城镇化水平,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指导作用与现实实践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于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已有很长时间,其间也取得了丰富成果。1975年Ray.M.Northam分析了城镇化与人均收入的面板数据发现二者呈线性相关,这一论点的提出,标志着经济发展与城镇化水平的探究进入一个新的里程[1]。周一星(1997)通过对157个国家和地区1977年panel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人均GDP与城镇化率具有高达90.8%的线性相关性,其中,不到13%的国家因自身原因,人均GDP与城镇化率相互推动作用不明显[2]。2000年弗农•霍德森通过对世界多个国家进行研究,指出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高达85%[3]。从2011开始至今,朱孔来、李静静、乐菲菲等众多学者将研究视角转向全国以及全国各省市的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上来,众多学者的结论表明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具有地区差异:一些地区二者之间相互推动,一些地区出现单向性的促进作用。但新型城镇化是近年来我国学者创立的特有概念,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很少,鉴于山西经济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其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否与国内学者的研究结论相契合呢?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系统的实证分析。

三、山西省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现状

虽然山西省经济始终保持着上涨的趋势,但近年来山西省经济增长速度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在2014年地区GDP仅增长了4.9%,较2013年的8.9%出现了大幅度下滑。近年来,煤价持续下跌对经济发展格局“一煤独大”的山西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山西可以说“因煤而兴,因煤而困”。与此同时,山西省城镇化建设水平虽然也在逐年提高,但也出现了增长速度缓慢,质量较低等问题。如图1所示,2003—2015年,山西省地区GDP与城镇化建设水平均表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地区GDP增速近几年放缓,城镇化水平增速始终较慢。

四、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与数据处理

采用单一指标法,将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作为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测度指标,实际人均GDP作为经济增长的测度指标。选取了山西省1978—2015年的数据,数据均来自于各年《山西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避免时间序列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利用Eviews6.0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对新型城镇化率和人均实际生产总值取自然对数,记为lnPUR和lnPGDP。

(二)平稳性检验

大多经济变量都具有明显的时间趋势及不平稳性,若直接进行回归分析,容易导致虚假回归现象,为避免该情况的发生,需要对原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此处选用ADF法对时间序列lnPGDP与lnPUR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在1%置信水平下,ΔlnPGDP和ΔlnPUR(一阶差分的lnPGDP和lnPUR)的P值为0.0004和0.0026,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所以,lnPGDP和ln-PUR是两组平稳的时间序列且两序列一阶单整。

(三)协整性检验

根据平稳性检验结果可知,时间序列lnPGDP和ln-PUR均为一阶单整序列,满足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本文利用EG两步法对两组序列的长期关系进行协整性检验。

(四)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为了更好地反映两组时间序列的短期动态关系,建立短期模型。

五、结论

本文利用协整理论及误差修正模型理论,对山西省1978-2015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表明:第一,长期均衡模型证明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长期协整,实际人均GDP关于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的长期弹性系数为6.5134,说明山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新型城镇化率每增长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约6.5个百分点。第二,在误差修正模型中,差分项反映了短期波动的影响,经济增长的短期波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短期新型城镇化波动的影响,二是经济增长偏离长期均衡的影响。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经济增长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短期弹性为6.78,说明短期内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误差修正项的系数反映了对经济增长偏离长期均衡的调整力度,从系数估计结果可以看到:如果经济增长短时间波动偏离了长期均衡,误差修正项将以(0.8392)的调整力度使变量由非均衡状态调整为均衡状态。从整个分析结果来看,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平稳的均衡关系,而且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如何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实现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促进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2]周一星.城市地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4]朱孔来,李静静,乐菲菲.中国城镇化进程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统计研究,2011(9):80-87.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6篇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人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密切相连。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其实质就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生态环境能力是人类文明进程的基础承载能力。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强调自然界是具有生命意义和内在价值的,是一切生命之源、宇宙万物的生命本体及人伦道德的价值根源,从而告诫人们不要以自己的偏见、爱好去破坏自然的和谐。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1]可以说,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既表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同时又受制于客观自然环境。因此,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人类必须在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恩格斯也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利用自然规律。”[2]生产力分为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生态环境就是自然生产力。马克思说:“撇开自然物质不说,各种不费分文的自然力,也可以作为要素,以或大或小的效能并入生产过程。它们发挥效能的程度,取决于不花费资本家分文的各种方法和科学的进步。”[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不少自然物质的潜能被人类所开发,比如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的使用等等,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求。自然生产力的使用对于资本短缺的国家发展经济具有指导意义。“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劳动过程提供活动场所。这类劳动资料中有的已经经过劳动的改造,例如厂房、运河、道路等等”[4]211,还有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储量丰富的矿产资源等,在人类发展的较高阶段,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4]586。“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从而节约地利用自然力,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4]587-588人类历史上发展好的国家都是能很好利用自然力的,兴修水利是阿拉伯人统治下的西班牙和西西里岛产业繁荣的秘密。自然力具有可垄断性,具有不能由投资人为创造出来的自然性,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5]。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在人类长期生存、进化和发展的过程中,人和环境之间一直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既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生态环境给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不可替代的资源和条件,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环境,要依靠环境来供给物质和能量;人的健康长寿,也需要有优越的自然环境。以森林为例,它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宝贵资源,为社会发展提供木材和多种林副产品,而且在保持自然生态平衡方面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比如阻挡粉尘污染、降低噪音、净化空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任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我们基本生活需要的供养,以及现代化建设所需的一切原材料,无不源自大自然的恩赐。小康全面不全面,绿色生态很关键。现实证明,无论是自然还是人为因素的干扰,生态平衡一旦被打破,超过了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就不能恢复到原来比较稳定的状态。某种物种数量的突变必然带来物质与能量输出的不平衡,能量守恒定律被打破,其结果必然会以惨烈的方式来呈现,比如生态灾难爆发性地出现。因此,生态环境发展良好与否,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着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恶劣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工业文明带来科技的巨大进步,推动了城市化的飞速发展,极大改善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但是当人们还陶醉在工业化的巨大胜利时,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却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深入而加剧,甚至导致大面积、全球性公害的出现。长期受到以物质主义为主流价值观的影响,一些工业发达国家无休止地追求物质财富增长,掠夺自然资源,大量排放污染物,给世界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相应地,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各种环境公害事件频频在发达工业国家爆发,致使成千上万的人因此患病,甚至死于非命。20世纪末,联合国组织编写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环境因素是导致人类生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科学家也提出了一个估计:“现今全球大约40%的死亡病例应归咎于生态环境因素。”[6]在工业文明下,全球性的资源耗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生态危机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健康。正如美国学者阿尔温?托夫勒所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创造出这种手段,不仅能够摧毁一个城市,而且可以毁灭整个地球。”[7]当自然环境被严重破坏后,自然界对人类展开疯狂报复,干旱、洪水、瘟疫……人们逐渐认识到,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人类和自然界才会协调一致地得到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所带来的惨痛后果,逼迫人类开始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

片面单纯地追求GDP,导致的是人类对资源的消耗愈多,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愈严重。人们为了发展工业生产,从自然界索取大量的原材料和燃料,同时将大量的废弃物排放到环境中,从而改变了地球的生物化学进程,使得人类赖以创造经济繁荣的自然资源急剧减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劣。事实上,地球上大部分资源的生成周期远远赶不上人类的使用速度,而人类制造垃圾的规模却远远超过大自然的吸收和分解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势必造成经济发展的难以为继。无限应用这种大量开发、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污的经济增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全球性生态危机。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没有摆脱“经济增长―环境危机”的怪圈。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快车道上驰骋了几十年,不仅缔造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世界地位,也创造出了“中国奇迹”式的巨大物质财富,但同时也付出了极其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目前,我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若不采取断然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仅居高不下,而且还会继续增加,环境污染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承受之重。当蔚蓝的星空、清澈的河流、青葱的森林不再存在,我们将如何生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实中不断下降的环境质量逐渐演变为突出的民生问题。在一些地方,长期污染对人民健康造成的损害已从隐性转变为显性,典型表现就是不断增高的癌症发病率。很多地方遭遇的雾霾频发、资源紧缺、河流污染、湖泊萎缩、生态脆弱等“大城市病”“区域病”,都为过去的粗放式发展亮起了红灯。污染的反作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蚕食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从资源供给能力来看,有限的资源供给能力与强劲的市场需求间的不平衡,导致基础资源价格飞涨,不仅加大了我们发展的成本,更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大因素,因为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学发展,损害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凸显,已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短板,已成为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瓶颈制约,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迫在眉睫地摆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面前。

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事关全面小康、事关发展全局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是基础性工作。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价值导向、以节约低碳循环为内在要求的绿色发展理念正是在这样的实践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既是人民长久的美好期盼,也是现实环境倒逼下的迫切需求。在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关键期,社会进入转型关键期,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的复杂形势下,坚持绿色发展执政视野,贯彻“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战略,不仅是党执政智慧的体现,更是一种执政使命的责任担当。

三、坚持绿色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科学抉择

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出发,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迫切任务。21世纪的头20年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之一,生态环境质量要得到总体改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更是提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7篇

关键词:中介组织 公信力 退出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中介组织已成为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进政府职能转化以及参与国际竞争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中介组织的功能并不健全、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较弱,还未获得企业和社会的普遍信任与认可。尤其近期中介组织领域发生一些腐败行为,使社会认可度与政府信任度急剧下降,阻碍中介组织进一步发展与壮大。因此,新时期中介组织如何发展就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命题。

一、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现状与特征

(一)我国中介组织涉及门类繁多,发展正处于上升阶段

我国中介组织涉及门类繁多,根据中介组织服务性质与特征可以进一步细化,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评价审核性中介,用特定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专业或监管经济活动的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工程咨询公司等;第二类是咨询、服务性中介,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经营性企业和公司如劳务公司、咨询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第三类是自律、自治性中介,如各种中介组织、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等组织。

近年来,我国中介组织发展迅速,无论从发展数量和发展速度来看,都大幅增加;发展范围涉及会计审计、评估监理、法律服务、房地产中介、技术咨询等数十个领域。1988年,我国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有4446个,2002年,社会团体为13.3万个,而到2008年底,我国社会团体发展到22万个①,较之1988年增长了48倍。目前,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同时,中介组织发展遍布各个领域,其中,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和涉农社团约占社会团体总数的70%。

(二)中介组织发展仍属于起步期,独立性和社会公信力较差

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中介组织在数量、业务水平、规范程度等各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不仅反映在组织的数量远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还反映在组织功能单一、较薄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组织独立性和社会公信力较差。2006—2007年,课题组对天津、北京、温州的科技中小企业的行业协会作过专项调研。调查表明,大量协会等组织仅仅能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基本作用,而对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维护企业权益及拓展市场空间等高级职能方面远远不能发挥作用,在企业与消费者眼中,组织独立性和社会公信力比较差。

同时,我国行业协会的人员构成年龄偏大,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专业素质,有些行业协会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并不具备真正的市场竞争能力,而是因为与主管部门有特殊关系。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在21世纪初通过对我国行业协会近20年的发展成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性的362个行业协会中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仅占1/5;工作按部就班、成效不够显著的占3/5;组织不健全、名存实亡的近1/5。

(三)中介组织与政府联系紧密,改革成效还未完全显现

自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决定“把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或改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以来,政府在切实的推动精简政府机构,推动中介组织的发展。然而,对中介组织的改革成效有限,中介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始终密不可分,还未达到二者脱离关系的发展预期。

一是从发展历史来看,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我国中介组织改革与发展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前进的,许多中介组织(如贸促会、工商会、中介组织等)本身就是依托政府成立的,或者带有官办、官民合办的色彩。因此,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自然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是从权利来源来看,部分中介组织是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的,承接了政府的某些职能。1998年以前,咨询、经纪、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基本隶属于政府部门。伴随政府改革所产生的政府权力转移,大量中介组织承担由政府部门下移的服务,承接了政府的沟通、监督等某些职能,因此,部分中介组织仍然从主管部门获得生存资源,与政府紧密相连。

(四)中介组织已成为新的腐败主体,成为交易双方共同寻租的对象

与以往腐败的不同特征的是,当前腐败的一个新主体是中介组织。中介组织担任着“双面”角色,它对政府代表企业,而对民间又代表政府,因此,很容易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形成非常便利的通道。随着大量行政寻租与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中介组织成为重要的参与之手,构成大量新的腐败行为。

中介组织参与腐败行为手法日益多样化,监控难度日益加大。同时为通过造假评估、审计,参与行政审批寻租、商业贿赂等等,这些都为现行监管方式提出了新挑战。营利性中介组织参与腐败行为不仅在单一的经济领域,而且涉及司法、政治等公共领域,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健康机体。

二、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割断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的联系

目前我国各类中介组织形式多样,种类繁多,但现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中介组织的性质、职能、权责划分等还存在很多不明确的地方。因此,应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其不同类型,建立健全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准确界定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在管理机制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管理体制、强化监管,实现政府与中介组织在组织、工作、经济、场所四个方面的完全分离,确保人事任免、人员待遇相分离。

(二)改变“重准入、轻管理”的局面,确立退出机制

当前中介组织的管理体制重准入、轻管理,即中介组织准入门槛和条件相对清楚,而中介组织一旦成立,监管主体不够明确,导致某些中介组织产生腐败并快速蔓延。因此,应尽早建立中介组织的监管制度,对中介组织的职责、人员、办事流程明确规定。其中要确立严格的中介组织退出机制,中介组织发生影响公平、公正的活动,一经查处立即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监督的方式,令其退出市场。

(三)实施分类管理,管理办法侧重点有所差异

营利性中介组织更多属于企业组织,具有市场化特征,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接受其监管和服务;非营利性的更多具有NGO的性质,应接受社团组织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具体管理办法上,对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要加强披露信息制度,公布信誉良好的经济组织,披露违规违法经营的经济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对于营利性经济组织,应提高中介组织的准入门槛,加强对组织资质的核查,严格限制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不全的组织机构进入市场,对中介组织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规成本。

(四)各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健全中介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中介组织应从立法、监管、行业自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尽快出台《中介组织法》、《民间组织法》、《中介组织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其次,对中介组织的违规腐败行为形成强有力的行政监管机制,应协调工商、财政、审计、监察、金融、反贪污、反洗钱等部门联合执法;再次,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建立中介组织“经济户口”,完善职业道德准则和惩戒措施,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扶持中介组织的发展。

注:

①参见《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参考文献:

①中介组织腐败已成腐败重灾区[N].人民日报,2009年2月5日,第10版

②李峰,任一.协会组织在公共治理体制中的定位思考[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9(2)

③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我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3(12)

④贾西津,沈恒超.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角色、功能与管理体制[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理论和观点进行综合归纳,探讨新农村建设的路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标明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广大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二元经济差距的发展要求。

2006年,全国各地进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研究成果集中在:

一、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提出

1.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刘易斯模型假定发展中国家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传统的人口众多的只能维持基本生存的农业部门;另一个是有较高劳动生产力的能够接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现代工业部门。其认为,只有当城市吸收所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后,农业的劳动边际生产力才能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才能拉高。

2.拉尼思-费景汉模型。该发展的模型认为只有在农业生产率提高,劳动力转移速度高于人口增长速度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拐点才会出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把隐蔽失业人口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必须在工业部门发展的同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生产率与工业生产率同步增长,农业生产率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条件,只有当农业生产率提高,劳动力转移速度高于人口增长速度,经济发展才能顺利从农业转向工业。

3.托达罗模型。该模型假定一个现实或潜在的劳动力把他在一定时间内城市部门的预期收入(即迁移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差额)同当时农村普通的平均收入相比较,如果前者高于后者,那么他就会迁移。提出应当尽量减少因发展战略偏重城市而引起的城乡就业机会的不平衡,创造城市的就业机会不足以解决城市失业问题;不应盲目扩大中、高等教育,导致学历门槛。

二、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提出

1.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保障研究。韩俊提出:土地收益应更多的让农民来分享。新型的城乡关系,一是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要使得农民能够享受到同城市居民基本均衡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二是建立城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四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五是要按照农村的特点和农民的需求办好农村金融;六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和户籍管理的制度,根本的目的是保障公民迁徙和居住的自由,关键是要消除附加在户口上的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的各项制度。张晓山(2006)提出必须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第一,调整分税制结构,财政向地方让利,保证县及县以下机构有一定的税源。要着眼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开发当地的资源优势,培养税源,逐步增加县及县以下机构的财政收入,形成县域经济的良性循环。第二,增大体制性、制度性的转移支付,将事权与财权一起下放,使转移支付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第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遏止地方政府以地生财,随意支配农民土地资源的权力。张强认为城乡之间的建设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存在制度,城市资源进入农村受到不合理因素的制约。制约的核心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参与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问题。调动农民积极性,重点是解决集体建设用地,社区合作组织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创新,核心是解决集体建设用地参与城市建设问题。

2.城乡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熊清华(2006)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存在着如下问题:首先是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困境;其次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从而制约着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消费市场的扩大;三是农村社会事业硬件设施严重不足,困扰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外,我国农村新阶段还存在着公共事业落后和公共服务缺失等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因素。因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王再文(2005)认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进而提出通过非市场供给和市场供给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允许多种资本进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市场,在必要时还应积极鼓励外资参与经营。楚永生(2006)认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不足与过剩并存现象,不足主要体现在农业基础设施供给的不足和农业科技供给的匮乏以及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不足。同时,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过剩主要包括:与政府政绩、利益挂钩的非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的过剩;臃肿的地方政府机构本身就是一种过剩的公共物品;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结构不能反映农民需求的次序。郑新立、张晓山(2006)提出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遏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现在城乡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在享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使农民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和城市一样,基础设施的投资重点应转向农村。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必须同步推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创造体制条件;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姜长云(2005)认为,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协调处理好城乡之间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创新的关系。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中,更多地强化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在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体制中,改变发展型乃至享受型公共物品供给主要由政府“买单”的制度,较多地引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三、从产业经济学的理论出发提出

1.市场资源配置问题。夏耕认为应当研究价格信号如何更好地在农产品市场中传递从而更好配置农业生产资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型过程,实质上就是要素的积累和流动过程。实现城乡二元结构成功转型,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实现要素市场化,保证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产业、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要素市场的建立是二元结构转型不可忽视的制度前提。温铁军(2006)则从市场失灵出发研究政府对于农产品市场的调控,突出政府的作用引导农业生产资源。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成立和发展农村合作社,形成相对规模的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农产品产业。2.城市化建设。谢扬(2006)认为:“城镇化发展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式可以有这样那样的选择,但是唯一不能动摇的是中国城镇化战略的决心,因为过去对城镇化政策的摇摆曾经给我们的发展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新农村建设历史上有过这样那样的经验教训,但应该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补充。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不可能奢望重新将农民留在农村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最终‘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继续实施和完善推进城市化的战略,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实现城乡统筹,实现人口、劳动力在城乡经济、社会结构上的转移和调整,实现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改革。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可能积累起发展资金,国家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才有财力支持。郑海航、谢扬(2006)提出实施和完善推进城市化的战略,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实现城乡统筹,实现人口、劳动力在城乡经济、社会结构上的转移和调整,实现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改革。

3.农村发展问题。韩俊(2006)指出重点抓好“富农”问题,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环节,通过分税制改革,财政向地方让利;增大体制性、制度性的转移支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来保障农村的资金投入,扩大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林毅夫(2006)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当前经济形势下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手段,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现有自然村的公共基础建设为切入点,资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由农民参与决定、设计和监工实施,新农村建设完成时间以2020年为宜。张晓山(2006)提出生产发展,收入增长,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要扶持农业专业户促进农业发展,需要统一现代技术支持,统一全面,及时的现代市场信息支持;统一的市场销售渠道支持;统一的质量标准支持;统一的品牌支持。五个统一支持要由市场中介组织提供。

4.农村经济结构优化问题。柯炳生(2005)侧重于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改变农村三次产业的比例关系从而优化产业结构,即发展民营企业和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林毅夫(2002)认为新农村建设与中国整体经济发展周期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是将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中国经济紧缩的权宜之计,侧重在其投资拉动的方面。尤其发展符合我国资源禀赋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密集产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发挥其人力资本的优势,扩大就业,减少农村劳动人口。

参考文献:

[1]车:发展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3]许惠渊:产权理论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