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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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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承诺书范文第1篇

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设为条件

高大帅气的庄磊1982年10月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2001年1月,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19岁的庄磊与长自己一岁的林菲相识。庄磊潇洒英俊,林菲漂亮可人,两人一见钟情。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便订下了终身。

2002年6月,庄磊在父母的支持下,购买了一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房屋,房价为29万余元,庄磊支付了购房款21万余元,另外8万元房款庄磊进行了按揭贷款。拿到钥匙后,庄器立即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2004年11月,庄磊刚刚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便与林菲登记结婚了。随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庄磊与林菲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结婚后不久,林菲便怀孕了。喜事接踵而来,双方父母十分高兴,庄磊和林菲更是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共同期待着小生命的降临。

可是,林菲的父母激动之中却夹着一丝惆怅。林菲是家中的独生女,他们多么希望女儿生个小孩能跟女儿姓,这样,自家也就可以算有后了。可是,他们想到庄磊也是家中的独子,要想让小孩跟自家姓谈何容易。知道父母的心思后,林菲挽着父母的手臂,笑道:“这事我自有打算,一定会满足你们的心愿。”

2005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林菲躺在床上,用手轻轻抚摸着渐渐隆起的肚子,幸福地对躺在身旁的庄磊道:“孩子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你说孩子是跟你姓还是跟我姓?”“当然是跟我姓,哪有跟你姓的道理!”庄磊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见庄磊这么霸道,林菲一屁股坐起来,回敬道:“法律规定既可以跟男方姓,也可以跟女方姓,你凭什么说只能跟你姓不能跟我姓?!”见妻子林菲较真起来,庄磊急忙安慰她,解释说,“按照风俗,如果孩子跟你姓了,就表明我是倒插门的女婿,那样我会被别人瞧不起的,我的父母在外面也抬不起头来。你是嫁到我们家的媳妇,孩子当然应该跟我姓了。”见庄磊这么说,林菲很不服气,争执道,“我们结婚前不是说好了吗,我们是‘两家合一家’,我怎么成了嫁到你家的媳妇了?”“什么‘两家合一家’,我听都没有听说过,这是原则问题,我是不会让步的。”庄磊认为妻子胡搅蛮缠,毫不客气地把妻子顶了回去。就这样,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执起来,闹得很不愉快。

几天后,庄磊和林菲再次因婚嫁形式是“男婚女嫁”还是“两家合一家”以及小孩的姓氏等问题发生矛盾。考虑到妻子有孕在身,为了尽早平息家庭的矛盾,经过商谈,庄磊给林菲写了两份承诺书,一份承诺书上写着:“我愿意并且同意,我跟林菲生的第一个孩子姓庄,不管男女,我都会很好地对待他。我跟林菲生的第二个孩子我同意姓林,也会很好地对待他。”落款处有庄磊及林菲的签名。另一份承诺书上写着,“庄磊从今天起是林菲的人了。以后一切都交于林菲,如果离婚房屋归林菲所有。”落款处同样分别有庄磊和林菲的签名,庄磊还在其签名下写了“同意”两字。

原以为矛盾就此都解决了,可是,双方在日后的生活中,还是就这些问题纠缠不清,夫妻感情也受到严重的伤害,都深感身心俱疲。2005年10月21日,为了能有一个宽松、愉快的生产及哺育孩子的环境,在未和庄磊打招呼的情况下,林菲拿着自己的衣物回了娘家。两天后,林菲在医院生下女儿。女儿出生后,林菲也没有回家和丈夫庄磊一起生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

丈夫提出离婚,妻子索要房屋

妻子的不辞而别,特别是女儿出生后仍然住在娘家,让庄磊彻底失望了。一怒之下,庄磊决定与妻子离婚。于是,2006年11月9日,庄磊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庭上,庄磊说,“我和林菲均为独生子,结婚时明确林菲嫁到我家,但林菲在临产时突然提出要求我入赘,并将家中存折、现金、首饰等带回了娘家,夫妻感情严重受损。2005年10月23日女儿出生后,林菲一直带着女儿住在娘家,女儿至今没有姓名,夫妻感情已破裂。”为此,庄磊要求与林菲离婚;女儿由其抚养,林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针对庄磊的,林菲反驳道“我和庄磊系自由恋爱,婚前同居三年多,有感情基础,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婚前也约定两家合一家,生两胎,现发生矛盾的原因,是庄磊家违反约定。我要求继续履行两家原来的约定,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庄磊与林菲在长期恋爱后结婚,并生育有一女,有一定的夫妻感情。庄磊与林菲产生矛盾,系因双方家庭婚后对婚嫁形式及女儿姓氏发生争执,影响到庄磊与林菲的夫妻感情。只要双方家庭能够克服封建陋习,对家庭事务的处理能做到首先以庄磊与林菲的婚姻幸福为第一要素,加强沟通与交流,互谅互让,庄磊与林菲能做到宽容为怀,互相体恤,夫妻和好还是有可能的。据此,法院作出了不许离婚的判决。

判决后,庄磊十分想念女儿,于2007年5月1日带着父母一同前往林菲的家中探望。可是,原本亲密无间的两家人却是相见分外眼红,两家人再次发生冲突,矛盾进一步激化,庄磊与林菲的婚姻也彻底走到了尽头。2007年6月25日,庄磊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考虑到双方的感情基础,再次判决不准离婚。但之后双方关系并未好转,六个月后,庄磊第三次向法院离婚,这次他是铁了心了,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女儿由自己抚养,林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再次离婚,双方对婚姻都心灰意冷了。而结婚的新房因有了很大的升值,经评估,房产的现价,不包括装修,评估价为72万余元。房屋的归属,自然而然地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

法庭上,林菲说:“2005年3月18日,我和庄磊签订了协议,庄磊承诺若离婚,房子归我所有。现在庄磊提出离婚,该房产应判归我个人所有。”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林菲提交了两份承诺书作为证据。

约定触及“雷区”,协议被判无效

苏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双方于2005年10月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庄磊两次要求离婚,虽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关系并未改善,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符合双方的婚姻事实,予以确认;林菲上诉认为,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林菲所有,该约定是庄磊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理,而非赠与行为,庄磊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归谁所有进行约定。从双方2005年3月18日所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可以看出该协议是附条件的,即双方离婚,该附加条件涉及双方人身关系。本院认为,以双方离婚为财产约定的附加条件违反我国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该夫妻财产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林菲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婚后林菲以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庄磊应予以返还本金及相应增值部分利益,故判决庄磊与林菲离婚,婚生女由林菲抚养,庄磊每月承担女儿抚育费600元,庄磊补偿女儿出生后至离婚之月的抚育费2万元,庄磊婚前财产房屋一套(包括装修)归庄磊所有,庄磊一次性给付林菲人民币10万元。2009年5月5日,苏州中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除对部分其他共同财产作出改判外,对房屋的处理维持了原审判决。

法官说法:

拿到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林菲怎么也不能接受现实。手握丈夫写的承诺书,林菲缘何输了官司呢?林菲的最终败诉,缘干她法律知识的淡薄,签订的协议触及了法律的“雷区”。现实生活中,因夫妻关系的特殊,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触及法律“雷区”的屡见不鲜。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2篇

2009年10月,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苗兰顾不得细看前面的内容,便急匆匆地往后翻。终于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苗兰屏住呼吸,寻找着判决结果,只见上面赫然写着:驳回梅小雨的诉讼请求。苗兰感到一阵眩晕,虽然心里已经有所准备,但当仅有的一丝希望随着这一纸判决化为乌有的时候,她还是有些无法接受。

苗兰一个人默默走出法院,想起女儿梅小雨天真可爱的脸庞和哭闹着要爸爸的样子,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3岁的女儿现在还无法理解自己“试管婴儿”的身份,她只知道,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爸爸,而她没有。一想到这些,苗兰的心,刀割一样疼痛⋯⋯

迟迟未能怀孕

原是丈夫患了弱精症

10年前,苗兰和恋爱一年多的男友梅志结婚了。梅志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苗兰在一家公司做人力资源管理。小日子虽然不算富裕,但两人都在努力打拼事业,共同憧憬着美好的明天。

结婚两年后,事业稍稍稳定下来的夫妇俩便商量着要一个孩子,并开始积极地为怀孕做准备:梅志戒了烟酒,开始锻炼身体;而苗兰也开始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各种营养素。那段日子,苗兰常常会想象自己挺着大肚子的模样,每次想着想着都会幸福地笑出声来。

然而一年多过去了,苗兰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最终,盼子心切的两人到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苗兰一切正常,而梅志却患有因染色体异常而导致的弱精症。医生说,像梅志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单卵胞浆内注射技术生育自己的子女,也就是将男方的人为地注射到女方的卵细胞内。但这不是一个可靠的技术,因为打进去的并不是最优质、最强壮的,违背了自然受精的规律。这项技术除了费用较高,而且容易导致胎儿畸形,风险较大。苗兰和梅志着急地向医生询问,是否还有别的办法。

医生告诉他们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库里获取健康的,再提取苗兰的卵子,在试管中培育成胚胎后植入苗兰体内,然后正常分娩。但是采用这种方式生育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所生育的孩子是苗兰的亲生子女,却在血缘上和梅志没有关系,而按照现有法律,梅志是所生孩子法律上的父亲,承担一个父亲所有的权利义务。听医生这么一说,苗兰和梅志犹豫了⋯⋯

走出医院的大门,苗兰和梅志一路都没有说话。苗兰知道:梅志和自己一样,都在想着孩子的事情,如果从库里获取来生育,亲人们能接受吗?看着眉头紧蹙的梅志,苗兰安慰他:“虽然医生说通过单卵胞浆内注射技术生育自己的子女风险较大,但也不是百分百会失败,要不咱们试一下吧!”梅志抬起头,看到苗兰真诚的双眼,心里不禁涌上一阵感动,他默默地点了点头,毕竟他也希望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那一晚,下定决心的两个人仿佛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随后的日子里,两人按照医生的安排做了各种检查和治疗,但事与愿违,他们的生育计划还是失败了。面对残酷的现实,苗兰的心情跌落到了最低点,而梅志更是变得郁郁寡欢,经常一个人闷头抽烟。

无奈之下,

求助人类库

不能生育让梅志有很大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甚至改变了他的性格,使他变得焦虑、易怒。虽然苗兰深深理解丈夫的痛楚,但她的父母却不能如她一样站在梅志的角度去考虑,他们开始不断地抱怨起来。尤其是当他们得知梅志无法生育的事实之后,便冷嘲热讽,埋怨是梅志让老两口抱不上外孙。被岳父母长期指责的梅志便将这股无名之火发到苗兰身上,每次从岳父岳母家回来,梅志就会和苗兰争吵,他用争吵掩饰自己内心的失落和自卑。然而,每次争吵之后,他又感到深深的自责,抱着苗兰失声痛哭。苗兰理解梅志心里的痛,他只是希望自己能够正常生育一个孩子。

就这样过了一年之后,看着被自卑、自责同时纠缠的丈夫,苗兰慎重地向梅志提出,是否可以尝试利用库提供的。妻子的建议使梅志陷入了矛盾之中,毕竟拥有一个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是一件让人感到不舒服的事情。但是一想到因为自己的“缺陷”而导致苗兰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梅志又愧疚万分。反复考虑之后,梅志终于答应了苗兰提出的请求。

2005年4月的一天,两个人去了医院,申请做供精人工授精手术。

在办理了一系列手续之后,医生向他们详细讲述了在库里提取做试管婴儿的技术原理和法律后果,称供精人和接受供精的夫妇以及所生的后代,保持互盲原则,苗兰和梅志永远不得追查供精者的身份,而且无论所生子女正常与否,他们都必须承担法律所赋予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听了医生的讲解之后,苗兰和梅志点头同意了,并在知情同意书上郑重地签下了双方的名字。

随后,医生给苗兰做了一系列的相关检查,并按照梅志的体貌特征在库里挑选了合适的冷冻。之后,医生又提取了苗兰的卵细胞,在试管中培育了3个胚胎,并把第一个胚胎植入了苗兰体内。

接受手术之后,苗兰开始静静等待。一个多月里,苗兰和梅志都忐忑不安,他们既做好了再次面对手术失败的准备,却又憧憬着手术能够成功。终于,他们等来了好消息,苗兰有了呕吐反应,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她怀孕了!得知消息的苗兰高兴极了,那一刻,她的眼睛湿润了,而梅志也激动万分,走出医院大门的他如释重负地出了口气。

苗兰怀孕的消息让两家人都高兴坏了,苗兰的父母打算搬到小两口的家里来照顾女儿。因为之前曾有过许多不愉快,梅志对于岳父母的到来并不是很乐意,但一想到他们是为了照顾妻子,也就没表示反对。可在相处的过程中,梅志和岳父母还是因为生活习惯的问题经常发生矛盾,只是矛盾没有引发战争,主要是双方都考虑到苗兰正在怀孕,所以彼此忍让了许多。就这样,一家人相处得还算和谐。

孩子流产之后,

他们离婚了

转眼间到了年底,苗兰的单位出奇地忙碌,加上年底单位到各大院校进行招聘,于是苗兰开始经常加班。与此同时,梅志也在忙着给一家公司做年底账目核对,以至于无暇照顾妻子。一天晚上,苗兰又加班到很晚,当她收拾东西要回家时,突然肚子一阵剧烈的疼痛。看着痛苦的苗兰,同事们慌忙把她送到医院。

当梅志赶到医院时,苗兰刚从手术台上下来,她流产了!看到妻子苍白的脸,梅志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然而,当两人回到家之后,梅志的自责和愧疚马上被岳父母恶劣的态度驱赶得荡然无存。苗兰的父母在得知女儿流产的消息之后,怒火冲天,他们纷纷指责梅志没有尽到一个当丈夫的责任,是他让苗兰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他不配做一个丈夫。苗兰的父母越说越激动,甚至从指责上升到谩骂。看着眼前情绪失控的岳父母,压抑了多时的梅志终于也忍不住爆发了,男人的尊严使他不顾一切地和岳父母争吵起来,顿时,家里变成了战场。刚刚做完流产手术的苗兰无力地躺在床上,听着卧室门外亲人和丈夫的争吵,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一行泪水顺着眼角悄悄滑落。

那一夜,梅志始终无法入睡。经过一夜的考虑,第二天,他向苗兰提出了离婚,希望能走出这场痛苦的婚姻。苗兰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如今却走到了离婚的地步。面临分手的时候,苗兰突然很想留住梅志,想抓住每一个与梅志有关的事物,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想法有些渺茫。苗兰想起医院里还有两管胚胎,虽然不是梅志的,但是两人当初协商好并共同签署过知情同意书的。在她看来,试管里的那两个胚胎就是她和梅志的孩子。于是,虽然苗兰同意了梅志的离婚要求,但她提出了一个条件:“医院不是还有两管胚胎嘛,我还想接着植入第二管,如果还需要你签字的话,希望你能协助我完成下面的手续。”苗兰提出的条件让梅志感到措手不及,但为了能尽快从这桩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他点头答应了,并给苗兰写下了一个书面承诺:“我承诺在苗兰做试管婴儿期间,无条件地配合她完成相关手续。”

第二天,两个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替女儿讨要

做女儿的权利

两个月后,苗兰一个人到医院,要求植入第二管胚胎。

在医院排队等候期间,苗兰给梅志打电话,希望他能来一趟医院,以防有什么手续需要签字。然而,苗兰并没有等到梅志。那天,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和手续,医生向苗兰体内植入了第二管胚胎。

为了保住这个孩子,苗兰早早地就歇了产假在家保胎,父母刚开始的时候劝苗兰放弃这个孩子,毕竟她还年轻,完全可以找个合适的人再生一个。但苗兰哪里舍得放弃,盼孩子盼了这么多年,如今孩子终于来了,她怎能放弃。看到女儿如此执著,苗兰的父母也不再劝她,而是守在女儿身边悉心照料着。

2006年底,苗兰顺利生下一个女儿,一家人沉浸在无尽的喜悦之中,苗兰更是搂着女儿舍不得放手。在给女儿起名字的时候,苗兰首先想到的就是梅志,既然他当初给自己签了承诺书,那他就是孩子的父亲。于是,苗兰让女儿随梅志的姓,还给她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梅小雨。女儿出生后不久,满心欢喜的苗兰给梅志打电话报喜,可梅志却当头给她泼了一盆冷水:梅志已经再婚,他说自己不愿再回想那段痛苦的日子,希望苗兰以后不要再打扰他。放下电话,苗兰的心凉凉的。

女儿出生之后,苗兰一个人带着女儿开始了单亲妈妈的生活。因为要照顾女儿,苗兰辞去了工作,靠着以前的一些积蓄和父母的帮衬艰难度日。

小雨两岁半的时候,苗兰把她送到幼儿园,自己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小雨一天天长大,慢慢懂事了。一天,苗兰接小雨回家的路上,小雨突然问:“妈妈,我爸爸是谁啊?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我没有啊?”苗兰愣住了,虽然她曾经无数次地想过如何向女儿解释这个问题,但如今真的面对时,她竟一下子不知该如何说起⋯⋯

回到家,苗兰给梅志打电话,希望他能过来看看小雨,但梅志很干脆地拒绝了她的要求。梅志说,小雨在血缘上跟自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而且是在两人离婚之后苗兰怀上的,他再一次希望苗兰以后不要打扰自己了。放下电话,看着身边小雨那充满童真的脸庞,苗兰感到鼻子发酸。

后来,每当小雨再次问起有关爸爸的问题时,苗兰都会说:“爸爸出差了。”如果小雨再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苗兰就会搪塞:“就快回来了。”有时候被女儿问急了,苗兰会忍不住再给梅志打电话,但每次都遭到梅志的拒绝。

2008年,经济危机的浪潮席卷了全球,苗兰所在的公司也未能幸免。虽然苗兰幸运地没有被裁掉,但是工资却大幅度削减,她的生活一下子变得捉襟见肘。在一次要求梅志过来探望小雨被拒绝后,心凉到极点的苗兰彻底愤怒了,她决定梅志:不但要求梅志定期探望小雨,还要他承担小雨的抚养费!

2009年3月,苗兰以梅小雨法定人的身份向法院递交了书。书中称,当初梅志承诺要配合苗兰办理一切手续,否则苗兰是不会让孩子出生并让孩子姓梅的,梅志就是小雨法律上的父亲,应当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苗兰要求梅志给付自小雨出生之日起至之日3年的抚养费3万元,并要求法院判令梅志自之日起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

法庭上,苗兰出示了当初在医院做试管婴儿时的一系列手续,包括双方签署的知情同意书,而且苗兰还向法庭提交了梅志写给自己的“无条件配合完成一切手续”的承诺书。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3篇

本月上旬,我所供职的南方某事业单位要发一笔“年度计生奖”,由于部分员工的计生材料不齐全,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补齐。

近几年,我的收入当中悄悄增加了一项:计生奖。数额大概在一千块左右的样子。但前提是要交几份材料。有的同事嫌麻烦,一直没交。但大部分人跟我一样,在这笔奖金的诱惑下,开始与原本陌生的计生部门打交道。

我看了一下单位通知,材料共需这么几项:婚育证明、父母光荣证、孩子出生证、结婚证、准生证、管理卡。对于我这样的未婚人员而言,事情要简单很多,主要就是要一个婚育证明。其实,类似证明我两年前办过一次。按单位的说法,这个本现已过期,我需要重新办。有着之前的经历,我直接来到人才中心,拿着他们开出的证明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后,再拿着户籍证明来到街道计生办。

但这次有了麻烦。计生办接待我的大妈说,政策变了,他们不再发以前的“绿皮本”。原因有几点,一个是我不属于“流动人口”,另外即使对于流动人口,他们也只开给女方,而且仅限于女方到外地工作的情况下。

见我茫然,大妈指了一条路:像我这样的男性未婚人士,要获取计生办的证明,还需走两个程序:先到区民政局开一个“未婚证明”,之后再回人才中心开一个“未育证明”。拿到这两项证明之后,再到他们这儿来。

我不禁疑惑:只拿到“未婚证明”还不够?如果我未婚,怎么可能生孩子呢?这还要证明?大妈似乎就等着我这么问,一句话把我给呛了回去:“张艺谋没结婚吧?不也生了孩子?”

我按大妈给的地址,先找到区民政局的“婚姻处”。工作人员是一位态度和蔼的胖小姐,对于我这样的来访者,她显然已经熟门熟路。马上拿出一份文件让我签字,文件的标题是“申请出具〈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我在填上姓名、身份证号、未婚等基本信息之后,又照抄了这么一行字:“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交上这份文件之后,胖小姐给我出具了一份“无婚姻在登记记录证明”,主要内容是,根据我的申请及声明,没有查到我从2002年至今有结婚记录。于是,我拿着这份莫名其妙的证明,又回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这次接待我的是一位瘦女士。她听我讲明来意后,看了下民政局给我出的那份材料,撅着嘴打出来一份“情况说明”,基本内容是这样:根据区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本人承诺,我系“未婚未育未收养”人员。其中的“本人承诺”,和我在民政局写的那个东西差不多,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云云。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4篇

他说,这不是抛妻,而是另一种形式的爱。

纠结的故事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

2010年9月的一个周末,衡坤来到岳母陈霞的新家。一进门,他就跪在岳母脚下,苦求道:“妈,求您答应我和小雅离婚吧!离婚后我不会抛弃她,我会带着她去相亲,以后结婚了,我也会像现在一样照顾她,她是我的亲人啊!”

这已经是一年之内,女婿第三次来提离婚了。陈霞将衡坤扶起,流着泪哀叹:“我已经老了,连扶女儿起来都不行了,而且脑袋也经常发昏。你和她离婚了,我这把老骨头怎么照顾她?”

衡坤还想劝说,陈霞突然冲到客厅的窗户旁大喊:“衡坤,你要是再敢提离婚,我就从这里跳下去!”岳母的话如同一道咒语,顿时把衡坤想离婚的心套牢。他喃喃地说:“我再不提了,再不提了⋯⋯”

那个梦魇般的夜晚

衡坤害怕听到“跳楼”两个字。两年半前,妻子林雅就是在他的面前从5楼的窗户纵身一跃,几乎摔成了植物人。

时光回到2008年1月。那时,衡坤和结婚半年的林雅产生了不少矛盾,夫妻感情急剧恶化。1月29日晚上,两人为了财产分割吵了起来。林雅要求衡坤把笔记本电脑给她。因为衡坤在北京读研究生,电脑里有许多他的学术保密文件,他提出换个硬盘后再把电脑给妻子。林雅不相信,以为衡坤不肯把电脑给她,气冲冲地说:“现在电脑不在家,你肯定是藏起来了不想给我。”

看到妻子蛮不讲理的样子,衡坤故意气她:“对啊,我就是把电脑藏起来了。不对,我已经卖给别人了!”林雅一听,尖叫着扑过来,在衡坤的手腕上重重咬了一口,把衡坤疼得大叫。岳父林皓月见此情形,对女儿一顿批评。

“好啊,你们两个男人联合起来欺负我!我要去死,我要跳楼!”说完,林雅就跑到客厅的窗户前。窗户上了锁,林雅一时没有推开。衡坤和林皓月没有理会她,因为“跳楼”是林雅常玩的游戏,每次一生气她就说要跳楼,但从来都是说说而已。看到丈夫和父亲不理自己,林雅迅速搬过一张椅子,站在上面给窗户解锁。因为用力过猛,在窗户打开的一瞬间,林雅的身体也随着惯性脱离了椅子⋯⋯

5楼,17米,林雅如同一瓣花,从空中飘落。

衡坤歇斯底里地哭喊着冲下楼,身后紧随着泣不成声的岳父母。林雅瞳孔放大,但尚有呼吸。很快,华阳医院的急救车赶到,把林雅送到了医院。经过两个昼夜的抢救,林雅暂时脱离了危险,随后,她被转院至医疗条件更好的总医院。

眼睁睁看着妻子被推到重症监护室,衡坤怀抱她的衣物,感受到平生从未有过的孤单、悔疚和痛苦。他下定决心:不惜一切挽留妻子的生命,哪怕她只能多活一分钟、一秒钟。

经过专家的抢救,林雅保住了命―在此期间,医院接连下了3次死亡通知书,但每次衡坤都哭着求大夫再试一次,终于迎来了奇迹。

虽然生命保住了,但由于脑部受到重创,林雅几乎成了植物人。她不会说话、没有表情、大小便失禁,每天沉睡于病床。衡坤趴在妻子的病床前,泪如雨下。她那暗淡而憔悴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往昔的光泽和灵动,那些怨恨、吵闹也遁在了时间背后。

悲剧过后,她说:老公,爱你

为了照顾林雅,衡坤向学校请了半年长假。因肢体受损严重,林雅上肢的筋力只有两至三节,下肢也站不稳。衡坤像对待婴儿一样伺候妻子,给她翻身、按摩、喂饭、洗漱。妻子吃饭不会张嘴,他就用取下针头的针管顺着嘴角往妻子嘴里推牛奶。

在衡坤的细心照顾下,林雅渐渐恢复了部分知觉。有一天,衡坤给她喂水时,一滴清亮的泪水从她的眼眶里滚落,随后她的嘴唇翕动,似乎想要说什么。这个小小的变化令衡坤欣喜若狂―医生说这是情智苏醒的开始。时间久了,衡坤与妻子有了特殊的信息沟通。即使在睡觉,他也能感觉到妻子呼吸的变化,然后醒来给她翻翻身。

2008年6月,林雅开口说了第一句话:“老公,爱你!”然后她就笑,笑容如5岁小女孩般干净灿烂。衡坤抱着妻子,喜极而泣。医生告诉他,林雅如今的心理年龄只有5岁,而且永远只会是5岁。衡坤又哭又笑:“没关系,只要她能活着,就好。”

妻子能简单地说话后,衡坤就和她开玩笑:“看来我们结婚有点儿早,你还是个小女娃娃,就当我女儿好了。”“女儿,我要女儿!”林雅情绪激动起来,大小便又失禁了。衡坤立即一边安抚她,一边帮她把排泄物处理干净。

见此情景者无不感动。医护人员将衡坤作为家属榜样在医院里宣扬:“别说是‘80后’的年轻人,现在有多少人能做到像他这样?你看他,饭还没吃就给老婆按摩,收拾老婆的屎尿这么干净,连我们都做不到!”

2008年7月,林雅出院。衡坤将她安顿在岳父母家中,自己重返北京完成研究生的学业。一年后,为了照顾妻子,衡坤放弃了北京一家企业的橄榄枝,回成都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月薪2500元。

这时,林雅的父母闹离婚。夫妻俩感情一直不好,打架是家常便饭。女儿几近成为植物人之后,两人更是闹得不可开交。岳父母一离婚,仿佛对女儿也没有义务了,再没人管林雅。衡坤租住在条件很差的房子里,无法把林雅接来照顾。无奈,他将林雅送到成都市福利院。每天下班后,衡坤便来福利院照顾妻子,教她站立和行走。没多久,衡坤的事迹上了电视,有好心人送给他一辆残疾人专用车。有阳光的日子,他便骑着车带妻子到福利院周围透透气。

他不要“好丈夫”光环,

他要离婚

对妻子如此不离不弃,在世人眼里,衡坤俨然是一个坚守爱情的好丈夫。所以,当2010年2月,衡坤提出要和林雅离婚时,岳父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爸,妈,再这样过下去我就崩溃了。这两年来,我没买过一件衣服,没看过一场电影,没请朋友吃过一顿饭⋯⋯”衡坤的表情痛苦到极点,眼里闪着泪花,那句快要出口的话最终还是咽了回去―“没有过一次夫妻生活!”

“你这都是借口!你肯定是有了新欢,现在不要我们小雅了。”岳母陈霞当即就哭了,“我和她爸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你一旦跟小雅离婚了,对她撒手不管了,我们又该拿女儿怎么办?”

衡坤理解岳母的顾虑,信誓旦旦地说:“爸、妈,即使离婚,我还是会继续照顾小雅。”

陈霞不理会衡坤,不断地说他肯定在外面有了女人。岳父林皓月则显得理性一些,他说:“小衡,这些年来你确实吃了不少苦,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但不管怎么说,她是你的妻子,你现在提出这个要求,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衡坤沉默了。岳父的话没有错,但他这两年的生活,谁又知其中滋味?没错,在众人眼里,他是一个好男人,但令他懊恼的是,男人的尊严也在这漫长而没有尽头的日子里消失殆尽。

最现实的一条就是钱。每个月,福利院的费用要1300元,护工费用要500元,尿不湿要200元,还有其他的生活开销,这对于每个月收入2500元的衡坤来说根本是入不敷出。能借钱的亲戚朋友他都借遍了,再没脸向人开口。衡坤最怕同学朋友来成都,因为实在是囊中羞涩。每当有人邀请他聚会吃饭,他就谎称有事无法脱身,渐渐地,同学和朋友也疏远了他。

还有就是孤独和内心的纠结。正值年轻体壮,情感和生理需要在无数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折磨着他。失眠、焦灼、脾气暴躁,这个最真实的自己,只能淹没在茫茫夜色中。一到白天,他马上要换一副表情,竭尽全力地负重前行。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责任?或者是惯性?衡坤已经分不清楚了。

只有一件事,他和岳父母都非常清楚。那就是,如果妻子不发生这次意外,他们两个早就离婚了。在他不离不弃地坚守着丈夫的爱和责任之前,他和妻子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妻子跳楼的那个晚上,离他们相约登记离婚的时间只差两天。

翻开过去的记忆,

婚姻早已变了模样

2006年7月,在长沙读大学的衡坤通过网络认识了林雅。通过几个月的网上聊天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2007年春节,衡坤回成都过年,并来到林雅家拜见她的父母。那个假期,两人有了肌肤之亲。这是林雅的,衡坤的欣喜和感动油然而生。他对着林雅许下承诺:爱她一生,绝不背叛。

和林雅深入接触后,衡坤发现她的性格有很大的缺陷:爱玩失踪、爱钻牛角尖、爱吃醋,而且动不动就喜欢上演跳楼的戏码。有一次,衡坤不小心打翻杯子,茶水洒在了林雅刚买的新衣服上。林雅立马不依不饶,擦洗不行、道歉不行,非要衡坤赔她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林皓月闻声而来,劈头盖脸地训斥了女儿一顿。这下,林雅恼羞成怒:“你们都这么讨厌我,我跳楼死了算了!”说着就往窗户边跑。衡坤吓坏了,赶紧阻拦。林皓月却说:“不要管她,她从小就爱使‘跳楼’的小性子,不会真跳的。”衡坤听后毛骨悚然。但他还是相信,结婚后,女友的这些性格缺点会在爱的氛围中改变。

恋爱一年后,衡坤和林雅决定举行婚礼。筹备婚礼前,小两发了一次剧烈的争吵。林雅说自己没有合适的朋友当伴娘,衡坤提出让他的大学同学钟楠来当伴娘,林雅答应了。2007年7月26日,钟楠从长沙飞到成都。她身材高挑,容貌漂亮,配上精心打理的发型和服饰,显得时尚而优雅,这令林雅十分妒忌。

在机场看到老同学,衡坤十分高兴,他快步走到钟楠面前,并礼节性地轻轻拥抱了她一下。林雅立即醋意大发,她冲到钟楠面前使劲抓扯她的头发,并用四川话大声辱骂,钟楠狼狈不堪。衡坤拉开林雅,气得脸色铁青。他无颜面对远道而来的同学,连声道歉后当即给钟楠买了返程机票。

面对如此野蛮的妻子,衡坤心灰意冷。如果不是请了亲友,这个婚他真的不想结了。婚礼那天,衡坤喝得酩酊大醉。婚后,“伴娘事件”像一道无法愈合的裂痕,横亘在衡坤和林雅之间。他们的婚姻长期处于冷战状态,2008年1月,两人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决定离婚,并商定2月1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没想到,就在1月29日,悲剧发生了。

如果不是林雅发生意外,他们早已挥手说再见。如今,衡坤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似乎已经没有权利提离婚了,好像一旦提出来,自己就是个冷血无情的男人。

2010年春节后,衡坤要去郑州出差,拜托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忙照顾妻子。看着儿子,母亲忧心忡忡:“坤儿,你在小林身上已经花了10多万元,看她这个样子,今后你们打算怎么办?”

衡坤埋头不语。

父亲接着说:“儿子,说实话,我和你妈都希望你离婚。你还不到30岁,我和你4个姑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男孩啊!”父亲哽咽了,衡坤的心也一阵阵抽搐。

2010年4月,衡坤迫于父母的压力,再一次向岳父母提出离婚,结果还是被拒绝。衡坤只好准备材料向成都华阳法院提出诉讼,但被法院直接驳回,理由是林雅跳楼事件,衡坤也有责任,此时离婚有违道德伦理。无奈之下,衡坤又向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求,但每次都因岳母没有收到传票或拒绝出庭而不了了之。

福利院里,人们一边为衡坤一如既往地细心照料妻子而感动,同时,他们也对衡坤急于解除婚姻评头论足。在风言风语中,衡坤听到有人给自己取了一个绰号:离婚哥!

他苦笑。接下来的日子,只有抱着离婚的信念往前走了。

再婚,或者不婚,

爱一直在这里,不离不弃

接受记者采访时,衡坤的情绪焦灼而绝望。他说,自己在岳父母面前根本无法表达清楚意思,他还没开口提离婚的事,就被他们以种种理由封堵了。自从林雅出事后,岳父母很少来照顾女儿,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也从没有来看过姐姐。他们紧紧抓住衡坤不放手,因为他是女儿唯一的救命稻草。

“我要照顾小雅,直至她死亡为止,或者我死亡为止。假设一直这样下去,我没有结婚,也没有生娃娃,活到六七十岁时,我怎么照顾她?”

爱,一定就要用婚姻的形式吗?这个年仅29岁的男人,眼睛里蒙上了一层苍老沉重的阴影。

记者问他,是不是有了心仪的女人?衡坤的嘴角闪过一抹柔软的笑意,他不愿谈这个话题,因为太多的误解已经让他如履薄冰了。

也许是衡坤的真诚感动了上苍,事情在2010年12月出现了转机。那天,衡坤照例到福利院照顾妻子。他将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她穿上了蓝色的裙子、白色的球鞋。林雅“咯咯”笑着,像孩子一般欢乐。衡坤背着她走下楼梯,在冬日的阳光下,给她读《白雪公主》。林雅认真地听着,美丽的眼睛在阳光下洋溢着炫目的光华。

衡坤突然想起他们相爱的那个下午。喧闹的街道、蓝色的天堂伞、抢着买单的漂亮女孩,那个单纯、天真、活泼的姑娘曾如此打动他。大颗的泪瞬即从衡坤眼中坠落,滴在林雅摊开的手心上。他俯身,将热吻印于妻子的眉心⋯⋯

这时,林雅大叫:“爸爸!爸爸!”衡坤转身,发现岳父林皓月已站在身后。也许是目睹了刚才那一幕,他的眼睛发红,神情温暖。随即,他像是下定决心般拍了拍衡坤的肩膀:“我同意你跟我女儿离婚。”

衡坤的眼睛睁圆了,不敢相信地问:“为什么?”

“因为你还爱她。以前你说爱她,我不敢相信,不敢相信你还爱我的这个瘫女儿,刚才我亲眼所见,我相信了。不过,我需要你的一份承诺书。你们离婚后,经济上我会尽可能支持,但我和她妈妈都老了,自己都需要人照顾。不管小雅是判给我还是判给她妈,都由你照顾。”

衡坤当即答应,斩钉截铁。

有了女婿的承诺,林皓月打消了心里的疑虑,可是,陈霞会不会同意离婚,他心里也没底。他对衡坤说,自己会尽力说服前妻,毕竟这几年来,衡坤并没有亏待林家。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5篇

身患绝症:冷战中的妻子听到死神脚步声

2003年12月初的一天,37岁的天津妇女张晓丹突然感到浑身乏力、恶心厌食,随后又出现了呕吐、发热、腹泻等现象,没过几天人就瘦了一大圈。12月9日,张晓丹来到天津市第三医院做检查,结果让她大吃一惊:晚期胆管癌!

医生告诉她,胆管癌是一种发生于左右肝管至胆总管下端的肝外胆管癌症。该病初期症状不明显,不容易被发现,等到查出病来的时候大都已经到了晚期。正因为错失了最佳的治疗良机,所以晚期胆管癌患者存活期都很短。

得知自己已经病入膏肓,张晓丹心头一震,突如其来的恐惧让她浑身颤抖。她眼巴巴地望着医生:“这病就没法治了吗?”

医生说:“早期胆管癌患者可以通过手术切除肿瘤来得到根治,而晚期患者却不行,只能采用姑息性小手术,以达到延缓生命的目的。”

张晓丹忐忑不安地问:“晚期患者一般能活多久?”

医生如实相告:“每个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一般只能再活几个月,最多的不超过3年。”

医生的话让张晓丹仿佛接到了“死亡判决书”,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巨大的恐惧感再次漫上她的心头。

张晓丹跌跌撞撞地回到家里,一头扑到床上号啕大哭起来:“老天爷呀,你怎么让我受到这样的双重惩罚!”

1987年1月,在菜市场做小生意的她与同一市场里经营水产品的个体户刘朝刚结婚。当年7月,她早产两个月生下女儿,因为孩子体质虚弱,张晓丹便回家专心照料女儿。这样,刘朝刚独自在外面做生意,张晓丹一心在家操持家务、抚养女儿。一家人的日子虽然不富裕,却十分开心。

1993年10月,刘朝刚租下两个冷库搞起了水产品批发,生意十分红火。至1995年,他已成为家财数百万的水产富商,并购买了一辆高档轿车。

经济上富裕了,感情却出了问题。1996年春节刚过,由于性格不合等方面的原因,两人悄悄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当年11月底,为了不让女儿失去父爱,在刘朝刚的要求下,两人又办理了复婚手续。

按理说,破镜重圆之后,夫妻双方都应该汲取教训,珍惜眼前的幸福,但事实并非如此。复婚不久,刘朝刚就开始与几个朋友经常结伴外出吃喝玩乐,并逐渐发展成夜不归宿。刚开始,刘朝刚还分辩说这都是生意上的逢场作戏,当不得真。到后来,刘朝刚被逼急了,反倒显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哪个成功商人外面没几个相好的女人?” 张晓丹气愤地说:“那好吧,你就到外面去找相好的,别再回这个家了!”

此后刘朝刚收敛了一阵子,但不久又“旧病复发”。张晓丹见丈夫不听劝,觉得他的心又“飞”走了,对他越来越失望。而刘朝刚始终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反倒责怪妻子小心眼。本来就离过婚、心理阴影并没有完全消除的夫妻感情裂痕更大了。

张晓丹曾多次想与丈夫谈一谈,但每次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两口子都觉得再无法与对方沟通,于是,夫妻俩开始了“冷战”,虽然继续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却很少搭腔,形同陌路。

令人窒息、冷漠无情的夫妻关系让张晓丹重新想到了离婚。但是,她担心再次离婚被人看笑话,也不想让女儿失去一个完整的家。因此,她只好默默地忍受着,继续与丈夫在婚姻围城里冷战。

屋漏偏遇连阴雨。在婚姻再次亮起红灯之时,新的不幸又降临到张晓丹的头上,怎不令她心如刀绞?

痛哭之后,伤心欲绝的张晓丹故意将病情诊断书放到桌子上最显眼的地方,以便让丈夫看到。当天深夜,刘朝刚回家看到了诊断书,开始他并没有吱声,过了好一会才问妻子:“这病要不要紧?”

张晓丹本不想把自己的实情告诉刘朝刚,但想去想来,他毕竟还是自己的丈夫,所以最后还是如实地将医生的话讲给他听了。

张晓丹满以为丈夫会着急,没想到他听后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有病就去治吧。”说完,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就自顾自看电视去了。

看到丈夫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漠样子,张晓丹的心坠入了冰窟窿里……

郎心似铁:病危妻子难觅丈夫身影

2003年12月16日,张晓丹住进了天津市第三医院。

当天,刘朝刚在为她办理入院手续时支付了1万多元,安顿妻子住进病房后,就以生意忙为借口离开了医院。望着丈夫匆匆离去的背影,张晓丹心里很不是滋味。

12月19日,张晓丹第一次动手术。手术前需要患者家属签字,张晓丹打电话给刘朝刚后,他这才赶到了医院,耐着性子在病房里照料了妻子两天。

第三天早上8时不到,刘朝刚的手机就响了。通完话后,他对妻子说道:“你看,我确实是太忙了,生意上走不开呀。能不能要你姐姐来照看你几天?”

此时此刻,张晓丹还躺在病床上输液,她是多么希望他能留下来照料自己呀,毕竟,他还是自己的丈夫!可是,看到他心神不宁的样子,她还是非常体谅他,便轻声说:“你去忙你的吧!”

刘朝刚当即给张晓丹的姐姐张惠琴打电话,请她来照看妹妹。不一会,张惠琴赶到病房。刘朝刚简单交代几句后就走了。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刘朝刚还是以生意忙为借口,隔两三天才来探望妻子一次,仿佛例行公事一般,简单地询问几句诸如“打针没有?”“吃药没有?”的套话,随后又转身离去。

2004年2月底的一天,病情有所好转的张晓丹正躺在病床上和姐姐闲聊。几天不见的刘朝刚却突然来到病房。他当着张惠琴的面将一叠票据放到了妻子的病床上。

“你这是什么意思?”张晓丹不清楚丈夫为何要这样做。

“没什么意思,这是为你花的钱,14万多,先让你心里有个数。”

那一刹那,张晓丹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我是不是不该花家里的钱?那些钱难道只是你的?”

“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你别忘了,每一分钱都是我一个人拼来的。”

张晓丹似乎明白了丈夫想要表达的意思,气愤地说:“钱!钱!你是完全钻到钱眼里去了!”刘朝刚见有姨姐在一旁,不便争辩,只得收起票据,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

3天后,张晓丹见病情得到了控制,便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休养。

以前很少和她说话的丈夫现在却时常主动找她讲话,总是说现在生意不好做,赚不到钱,有时还要亏本。

2004年3月的一天晚上,刘朝刚又开始向张晓丹叫穷。张晓丹实在忍无可忍,愤懑地说:“是你的钱重要,还是我的命重要!” 刘朝刚冷冷地说:“你的病反正是治不好的,何必把钱往水里扔!”

绝情的话从丈夫那里脱口而出,张晓丹的脸都气白了,怒吼道:“你这是巴不得我早点死呀!你给我滚出去!”

她边说边伸手去推他,刘朝刚用手一挡,手指不小心把张晓丹的脸上划了几道口子,顿时鲜血直流……

此后,刘朝刚拿给妻子张晓丹治病的钱越来越少。平时家里都是丈夫掌管经济大权,张晓丹很少留私房钱,在这种情况下,她只好减少药量,有时甚至不吃药。由于无法按照医生的嘱咐正常服药,张晓丹的病情日益恶化。

2005年4月中旬的一天,张晓丹突然大量吐血,惊恐万分的她连忙打电话给姐姐张惠琴。在姐姐的护送下,张晓丹再次住进了天津市第三医院。医生给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说如果不进行第二次手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张惠琴将这一情况打电话告诉了妹夫刘朝刚,要他送钱到医院来给妻子治病。刘朝刚却在电话中说:“哎呀,我这几天正为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发愁呢,还是由你们先帮忙垫点钱吧。”说完就将手机关掉了。

张惠琴又气又急。为了让妹妹能得到及时治疗,经济本不宽裕的她不得不东拼西凑垫付了大部分费用。

第二次手术后,身体虚弱的张晓丹一连两天昏迷在医院里,而刘朝刚却不见踪影。张惠琴打电话让他来医院,均遭到拒绝。

术后第三天,张晓丹终于苏醒过来。看到眼前只有亲友而没有丈夫的面孔,她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此后一连数日,丈夫都没有来探望张晓丹。张晓丹早已习惯了丈夫的冷漠,并没有太大的失落感。没想到一件小事却深深刺激了她,让她感到无比心寒。

病房里住进了一个与张晓丹年龄相仿的女病友,也患的是胆管癌。她动手术之后,丈夫日夜守护在她身旁,精心地照料她,为她端水送药、洗衣梳头,亲手煲好汤后,一口一口地喂给她喝……

看着女病友幸福的神情,联想起自己多日不见的丈夫,张晓丹心里一酸,她将双眼转向病房门口。此时此刻,她是多么希望那个被称为丈夫的男人能够突然出现在病房门口呀!

可是,望眼欲穿的张晓丹等了好一会,病房门前依然空空如也,哪里见得到丈夫的踪影?无意之中,张晓丹又回头看到了相亲相爱、有说有笑的女病友,想起自己那冷酷的丈夫,霎时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求助法律:让丈夫陪伴我最后的日子

2005年5月下旬,张晓丹的病情再次发作。原来,由于胆管癌早已进入晚期,癌细胞沿胆管壁向上、向下浸润扩散,从而侵犯门静脉形成癌栓,导致肝内肿瘤转移。尽管她动了两次手术,也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为此,医生说她时刻都会有生命危险,并预言其生命的续存期不会超过一年。

张晓丹心里清楚: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只是,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时刻,她有太多的遗憾,更有着沉重的期盼――一夜夫妻百日恩,作为一个生命垂危的妻子,她是多么企盼丈夫能温柔地呵护她,用真爱陪她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呀!

日历一页页被撕去,张晓丹的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在丈夫依然不管不顾的情况下,2005年8月28日,稍稍有点好转的张晓丹请姐姐给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打去了求助电话,想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丈夫在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同时,对她进行临终关怀。

夫妻之间要求对方给予临终关怀,这在国内尚属第一例。击水律师事务所对此高度重视,经过一番充分准备,该所指派富有经验的闫西广律师作为律师,向天津市东丽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5年10月9日,东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

法庭上,由于病重不能到庭,张晓丹通过闫律师请求法院判决丈夫刘朝刚给付扶养费1.5万元、治疗费用5万元。在诉讼请求的最后,张晓丹还追加了一个特殊请求:考虑到本人生命时日不多,要求丈夫刘朝刚履行法定义务,对其进行临终关怀,直至生命终结!闫律师转述张晓丹的话说:“我的诉讼目的很明确,我不怕死,但一定要有尊严地死去。要让刘朝刚在临终前照顾我,尽到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闫律师陈述完毕后,被告刘朝刚立即起身反驳:“我并不是不给她花钱,自从她生病后,我已经花了20多万了,但花钱要花得明白,总不能像无底洞一样!”

闫律师反问他:“作为丈夫,你不应该出钱为妻子治病吗?她是病人,难道你不想让她安心地多活些日子?即使要走,你为什么不能让她不留遗憾安心地离去?!” 刘朝刚也不甘示弱:“并非我不愿意照顾她,的确是我由于生意太忙,再说现在我生意做亏了,根本拿不出钱来。”

为此,法庭对双方陈述的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原告出示的证据面前,刘朝刚没有再继续坚持“没有钱”的说法。

10月11日,法庭做出如下判决:一.被告刘朝刚给付原告扶养费5万元;二.今后再发生的治疗费用由被告负担;三.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200元,合计250元由被告负担。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在原告的诉讼请求中,最关键的一条是“请求被告履行临终关怀义务”。这是一起在国内没有先例的诉讼,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法官们也感到棘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让刘朝刚写一份书面承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刘朝刚写下如下承诺:“在今后的日子里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给予妻子照顾和关怀,严格履行调解书的内容”。法官将它作为附件附在判决书后面。

法律解析:临终关怀

法律究竟支不支持“临终关怀”?为什么没有将“临终关怀”的有关条款直接写入判决书,而是采用书面承诺的形式附在判决书后面呢?

该案主审法官于振中解释说,对原告的临终关怀请求,法院基本上采取了支持的态度。但是,这个临终关怀究竟多长期限?如果被告拒不执行怎么办?经过再三斟酌,法官们认为将上述请求体现在判决书中有欠妥当。因为这个请求难以强制执行,只能依靠个人自觉遵守。但是,为了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国内具有开创性的诉讼请求,也体现法院的人文关怀,法官积极寻求了其他途径,最终要求被告另行写下“临终关怀承诺书”,一并附在原告的判决书中。作为国内首例“临终关怀诉讼”,这样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无疑是一个重大突破。

原告律师闫西广认为,临终关怀是让绝症病人在人生的最后旅程能够活得舒适无痛苦、安详有尊严。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病人的尊严也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临终关怀强调的是病人和其家属情感的、心理的、社会的、经济的和精神的需要。临终关怀权虽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但却又不失为一项人权,它脱胎于《婚姻法》中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夫妻是生活中的伴侣,双方在经济生活中应相互帮助,互相供养。特别是在一方病残等情况下,有扶养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助和供养的义务。

闫律师进一步解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它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又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也都有接受和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闫律师表示,作为全国首例夫妻之间的临终关怀诉讼案,其判决结果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伦理上,都是站得住脚的,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6篇

关键词:家暴现状 调解干预 建议策略

今年上半年,__市妇联系统共接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52件,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8件;从法院审理案件来看,婚姻家庭类案件560件,离婚案件513件,共发放8份人身保护令;从公安部门家庭暴力接警来看,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因家庭纠纷接警279件,夫妻家庭暴力61件,其他家庭暴力27件,发放家暴告诫书5份。这个数字只是冰山一角,能够反映问题的多数是受到严重伤害,还有很多妇女选择了沉默,所以究竟有多女遭遇过家庭暴力,很难有个确切的数字。

根据近年来接待的情况来看,该市家庭暴力的总体特点是:发生范围不断扩大,本地农村、城市家庭、外来务工家庭都有发生。形式不仅局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冷暴力、语言暴力。文化程度低的多于文化程度高的,贫困家庭多于富裕家庭。在这类家庭内,习惯于“男主外女主内”,丈夫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妻子依附于丈夫生存,这类人群思维方式单一,往往通过最直接的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去年接到电话来访,当事人被丈夫打的住进医院,且对她不理不问,派出所找他谈话态度还相当强硬。后来通过乡镇妇联让某村干部出面做工作,这个村干部居然说这种女的就是要打(据说女方有外遇),作为家庭暴力第一道防线的村民委员会的干部,居然也会有这种认识。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不容忽视的破坏:一是损害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受家暴的来访妇女,一般精神状态很差,面容憔悴,情绪低落,诉说过程泪流满面,具有轻生念头,甚至听到施暴者声音都害怕。二是危害社会安宁和稳定。家庭暴力成为目前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受害妇女由于不堪虐待,会走上“以暴制暴”的道路。三是危害家庭幸福和子女成长。家庭暴力除了对妇女的危害外,对子女的危害也十分严重,而且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会终其一生。曾有位新婚妇女来访,反映其丈夫遇到问题说不到两句就动手打人,婆婆劝说她:“忍着点,他跟他老子一样脾气,喜欢动手。”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能力。首先注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的组织优势,利用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月、11.25反家暴日,借助悬挂横幅、知识竞赛、发放手册、举办讲座、情景剧表演、模拟法庭等载体,通过层层的普及、培训、宣传,提高妇女群众对反家庭暴力的意识。该市天山镇妇联要求每对新婚夫妇在申领生育计划时都要进行反家暴知识测试。其次注重提升经营家庭能力宣传。曾遇到两个很有对比性的案例,甲妇女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冲到丈夫单位,将办公室的桌椅搬了底朝天,然后自己四大仰趴的在地上又是哭又是跳又是骂的,后来尽管她一直闹但婚还是离掉了。乙妇女直觉丈夫有外遇,但她还跟往常一样每天跟丈夫通话,乘丈夫出差的机会去了他的公司,掌握清楚公司的经营状态,还跟公司的员工建立了感情。公司员工都在她丈夫面前对她赞不绝口,丈夫原本有离婚的想法也打消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幸福婚姻课堂、优秀家庭事迹巡讲,微信、微博推送案例知识等提升夫妻经营家庭的能力。去年市妇联进社区启动“和谐婚姻幸福家庭”——保护你的婚姻家庭权益公益讲座,阐述了夫妻生活的艺术,智慧的处理家庭矛盾技术。最后注重提高妇女自身地位宣传。该市妇联曾组织创业女性代表现身说事,用她们的亲身经历,强调女性在社会上和家庭中有了自身的地位后,身边人不敢打也不舍得打的事实,呼吁广大女性要自立自强。

2、开展纠纷预警排查,遏制暴力倾向萌芽状态。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之家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招募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各家各户情况的巾帼调解员,广泛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警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家庭矛盾纠纷苗头,对有暴力倾向的,及时予以制止和调解。该市车逻镇妇联动员村妇代会主任对本村居民的家庭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列出矛盾容易激化,有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等特殊家庭“重点户”名册,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化解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激化。如镇__社区妇代会主任在开展入户调查时发现居民朱某(男,37岁,军人)与其妻子张某(女,34岁),因婆媳关系不和殴打妻子,经过说服教育,朱某认识到行为错误,向妻子道歉。张某也承诺今后孝

敬老人,夫妇重归于好。3、加强矛盾联动联调,构筑反家暴工作网络。与法院联合设立婚姻家庭案件合议庭,注重“调解优先”,适时引入心理疏导,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特性进行联合调处,共发放1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员队伍,巩固发展了15个妇女法律援助站、14个家庭矛盾调处站、1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及时化解各类家庭婚姻纠纷。与民政局联合成立幸福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共同申报《守护成长 青春阳光》项目,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纠纷调解室,实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开展法制宣传“幸福家庭直通车”活动,为在婚姻家庭中有困扰的市民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纠纷调解服务,为婚姻家庭保驾护航。与公安联合设立了16个家庭暴力投诉站,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做到优先接警、优先处警、优先救助,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反家暴告诫制度,共发放了4份反家暴告诫书。

1、宣传需要广度深度。一是法律宣传的对象不能太单一。要在“平安家庭”创建过程中,加大男女平等及反家暴的政策法规宣传,重点要对男性进行普法。经常性开展反家暴进企业活动,尤其是重型企业是男性聚焦的地方。二是维权培训的对象要扩面。不仅要是加强对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培训,而且要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关键执法者进行专门培训,加大对执法者的宣传,举办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调解员反家暴培训研讨,提高执法工作者的反家暴意识和工作能力,实现家庭暴力零容忍。三是宣传培训的内容要有“触痛”。要将一些身边人和事拿出了以案说法宣传震慑有家暴倾向的人群,要唤醒和增强弱势妇女的反家暴意识和能力,要将家暴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法律问题提升到同一高度预防。

2、法律制度需要可操作性。一是放宽证据标准。法院对于原告提出的家庭暴力情节认定率低,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原告未举证或举证不充分,难以使法院认定家庭暴力;原告所举证据存在瑕疵;法院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作为裁判的首要目标,对证据的认定较为严苛等。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对施暴方及时给以必要的处罚,加大威慑的力度,对于初次发生的家暴行为,一定要严厉制止,防止再犯;对于多次发生家暴行为的,应坚决给予制裁,让施暴方知道:家暴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三是提高律师家暴案件。据调查,婚姻家庭案件繁琐、费用较低、易被殴打等因素,导致很多律师不愿家庭暴力案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平台,加大对家暴受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范围和援助力度,指派和安排专业对口优秀律师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7篇

各有关单位:

现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2月30日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xx〕1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xx年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和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第四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第五条 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报告。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第八条 轮候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总量调控,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新的额度获得前暂停名单发送、批件制作。

第九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十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四)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行为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本市社会征信系统。对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离婚承诺书范文第8篇

1989年,李莹出生在辽宁丹东,2011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担任前台柜员。经人介绍,她认识了IT男吴涛,很快就成为一对恋人。李莹和丈夫都是刚工作的小白领,北京房价高,一时还没有能力买房。他们只好在昌平天通苑小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

房东周宝丽是个很和善的阿姨,租房合同到期后,她不仅答应续约,租金还一分钱不涨。平时,周阿姨会带点好吃的给李莹。“你和我儿子岁数差不多,我把你们当自己孩子呢。”李莹对她说:“周阿姨,您儿子一定很优秀吧。”周宝丽忽然情绪变得很低落,眼神中带着苦涩:“是啊!他很优秀,只可惜……”后面半句省略的话,成为李莹心里的疙瘩。

2013年6月底,李莹准备去周宝丽家交房租。她敲了几次门,无人应答,试探着推门,门竟然没锁。进屋后,眼前的景象让她目瞪口呆:桌上放着一只鲜奶蛋糕,沙发上有一张黑白遗照。周宝丽仰面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手臂上有条口子,鲜血流了一地,手中拿着一只药瓶,地上还散落着几粒药片……李莹赶忙拨打120求助。

幸好抢救及时,周宝丽在昏迷两天后苏醒过来。她看到一脸焦急的李莹,有气无力地说:“你为什么要救我?让我去死吧,这才是解脱。”周宝丽寻死的心很坚决,李莹联系她的亲人未果,只好向单位请假,日夜陪在她身边。见李莹像亲生女儿般照顾自己,周宝丽将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和盘托出。

很多年前,周宝丽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尤其是儿子杨庚出生后,夫妻俩更将他视作掌上明珠。杨庚考入一所985高校的热门专业,大学还没毕业,被一家世界500强公司录取。2011年6月底,他去单位报到前,决定和几个同学出去旅行。出门前,周宝丽反复叮嘱儿子,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儿子很不耐烦地说:“妈,你怎么还把我当小孩子?我会注意的,你不要操这么多心。”

出去游玩期间,周宝丽要求儿子每天报告行程。起初几天,她还能接到电话,后来就杳无音讯。电话拨过去,手机始终处在“无法接通”的状态。十多天后,她正式报警,祈求上苍把儿子还给自己。现实如此残酷,儿子的尸体,突兀地横在面前。那双紧闭的眼睛,让周宝丽一下子昏过去。后来,她才知道儿子是在野外游泳时溺水身亡。

儿子出发前几天晚上,周宝丽梦见儿子被一只野兽叼走。因此,她反对儿子出游。儿子说无论如何也要出去,丈夫也附和:“梦都是胡思乱想产生的,你不要太当真。我像他这个年龄,早就在外面闯荡了。” 现在儿子出事,她自然将旧账翻出。丈夫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意外,我怎么会知道?” “ 你还嘴硬。现在儿子没了,以后让我怎么活啊!都怪你!” “我心里也很难过,你怎么能怪我?” “怎么不怪你?”夫妻俩越吵越凶,家中的瓶瓶罐罐都摔碎了。

这段婚姻再也难以为继,2012年,他们选择协议离婚。周宝丽无法从丧子悲痛中解脱出来,早早办理内退手续,长时间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中。由于长时间不出门,她整个人面黄肌瘦,精神极其恍惚。

2013年6月26日儿子生日这天,她因过度思念儿子,选择走极端。她先是用水果刀划开一条口子,随后又服用安眠药。幸亏李莹及时赶到,这才没有酿成新的悲剧。 为父亲牵线搭桥,“编制外”女儿正式转正

听完周宝丽的讲述,李莹不禁想起几年前,母亲去世的场景。自己花了好几年时间,才走出那段伤心时光。她想帮助周宝丽告别过去的黑暗时光。只是该从哪方面入手呢?

就在没有头绪时,她接到父亲的电话:“莹莹,爸爸要来北京看看你,火车票都买好了。”挂断电话,她突然眼前一亮:这些年,她一直想帮父亲找个老伴,周阿姨会不会是合适人选?

2013年10月,李守一来到北京。李莹对他说:“爸爸,我这段时间单位特别忙,要不让周阿姨陪您逛逛吧。” “ 死丫头,只知道工作,连爸爸都不要了。” 李莹害羞地说:“我哪敢啊!周阿姨人很好,对北京的景点很熟,你跟着她肯定不会错。”随后,李莹又打电话给周宝丽。周宝丽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下来。

第二天,李守一就跟着周宝丽出发,游览了故宫、颐和园、天安门等风景名胜。回家后,还把一路上拍的照片给李莹看。李莹心里偷着乐,事情正按照自己的预期发展。

几天后,李莹去周宝丽住的地方,发现她满脸愁容。一问才知道:原来是下水道漏水,厨房的灯泡也不亮了。李莹乐呵呵地说:“周阿姨,我爸能帮你解决这些问题。”李守一赶到后,花了不到一小时就一切OK。晚饭后,周宝丽和李守一外出散步。李莹悄悄跟在两人身后,发现他们一路上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李莹“嘿嘿”笑了一声,决定执行下一步计划。她把父亲叫到一边说:“爸,您觉得周阿姨人怎么样?” “ 很不错啊!是个热心肠的人。” “ 那你们一起过日子可以吗?您身边需要有个老伴。” “ 什么?我和她?恐怕不合适吧?”

几天后,李莹试探性地问周宝丽:“周阿姨,您一个人过很不容易吧,是否希望身边有个人照顾你?”周宝丽叹口气说:“我当然很想。只是我这个岁数,哪个男人愿意和我在一起呢?” “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我爸。不知道您是否讨厌他?” “他也是个好人,我怎么会讨厌他?”有这句话,李莹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地。

三天后,李莹把两人凑到一起,当着他们的面把情况挑明。两人都显得很害羞,把头侧到一边,不敢正眼看对方。还是李莹打破僵局:“爸爸、周阿姨,请谅解我‘乱点鸳鸯谱’。我很希望你们能在一起,这样我就能以女儿的身份照顾你们。如果你们觉得现在还不合适,可以试着交往一下。”说完,李莹扯了扯父亲的衣角:“爸,这件事上要男士主动哦。”李守一红着脸说:“要不我们……”一边说,一边拉住她的手。周宝丽没有任何抗拒,两人心里都暗生情愫。

交往一段时间,他们觉得彼此的性格和脾气都很合适,还有很多共同话题。两个月后,他们在民政局领结婚证。李守一很愧疚地说:“我的经济条件不好,又是外地人,你是不是觉得吃亏?” “哪里啊!少年夫妻老来伴,有你这个伴儿,我后半生应该有着落了。”

结婚后,周宝丽悄悄藏起儿子的遗照,幻听、幻视现象出现频率大为减少。李守一对周宝丽很照顾,除了经营他和周宝丽的杂货小店,还承包了所有家务。他知道周宝丽有贫血症状,每日精心为她熬制营养丰富的羊肉汤。他还学习足底按摩技术,每天晚上为身体虚弱的周宝丽按摩,疏通她身上的经络。周宝丽的气色改善不少,她开始对未来有了憧憬。 和 “母亲”一起孕育新生命,曙光再次点亮生活希望

2014年7月,周宝丽出去买菜的路上,遇到儿子的同学小军和他一岁大的儿子。她眼神瞬间暗淡下来,想到如果儿子在世,现在也该结婚生子。那天,她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家的,到家后一句话也不说。怎么办呢?不能让老伴总处在这种情绪状态?为此,李守一找到李莹求助。

李莹彻底没辙,网上一则新闻报道却让她眼前一亮。安徽有位失独母亲,曾因失去爱女选择自杀。60岁时她通过人工授精,生下一对健康的双胞胎儿女,迎来人生“第二春”。她将这篇报道给周宝丽看,鼓励她和父亲生个宝宝。周宝丽一脸不自信:“我都50多岁,这行吗?” “您看这位阿姨,60岁都能生孩子,没问题的。”

父亲李守一起初表示反对,他担心周宝丽这么大年纪生孩子,身体吃不消。李莹很恳切地说:“爸,周妈妈受伤的心需要小生命来拯救。假如你们精力不够,我和丈夫可以帮着照料。”说到这个份上,李守一不再有异议。

李莹带着周宝丽去医院做了检查,各项指标均符合生育条件,只是需要取出体内的节育环。B超扫描后,医生脸色有些凝重:“节育环在你体内有20多年,如果强行取出,可能会有风险,必须先签署一份承诺书。”周宝丽坚决地说:“不碍事,我签。”

进手术室前,李莹和父亲冲周宝丽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手术到一半,却发生大出血。由于是局部麻醉,周宝丽分明听到医生在说:“快终止手术吧,不然她有生命危险。”她浑身没力气,也说不出话,只能双手紧紧抓住手术台的扶手,用肢体动作表达不肯下手术台的决心。紧急输血后,危险终于过去。3个多小时后,体内的节育环被成功取出。

周宝丽把这一切告诉李莹父女。“你太傻了,万一……”周宝丽笑了笑说:“没事,我已经死过一次了。那边还没批准我去呢,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这孩子我要定了。”

出院后,李守一把周宝丽当国宝对待,精心准备有助于排卵的食谱。为了让她远离二手烟,他还戒了几十年抽烟的习惯。除了食补,还需要适量运动。李莹不顾下班后的劳累,陪着周宝丽在小区内快走。

2015年4月,李莹被查出怀孕,周宝丽却没有一丝迹象。她又开始担忧。李莹鼓励她:“您肯定能怀上孩子,耐心等待吧。”一个月后,周宝丽在吃饭时出现呕吐现象。去医院妇产科一查,真的怀孕了!一家出了两个孕妇,还是两代人,一时间李莹和周宝丽成了小区里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