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老舍散文集

老舍散文集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老舍散文集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1篇

老舍 (1899~1966) 现、当代作家。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另有笔名絮青,鸿来、非我等。满族,北京人。出生于一个贫民家庭。1918年北京师范学校毕业后任小学校长和中学教员。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汉语讲师,阅读了大量英文作品,并从事小说创作, 1926年加入文学研究会。1930年回国后任济南齐鲁大学、青岛山东大学教授。爆发后南下赴汉口和重庆。1938年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他被选为理事兼总务部主任,主持文协日常工作。在创作上,以抗战救国为主题,写了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1946年应邀赴美国讲学1年,期满后旅居美国从事创作。后不久回国,曾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等职。参加政治、社会、文化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活动,注意对青年文学工作者的培养和辅导,曾因创作优秀话剧《龙须沟》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初期因被迫害而弃世。 老舍一生写了约计800万字的作品。

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文博士》、《骆驼样子》、《火葬》、《四世同堂》,《鼓书艺人》、《正红旗下》(未完),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赶集》、《樱海集》,《蛤藻集》、《火车集》、《贫血集》,剧本《龙须沟》、《茶馆》,另有《老舍剧作全集》,《老舍散文集》、《老舍诗选》、《老舍文艺评论集》和《老舍文集》等。老舍以长篇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他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郁的“京味”。优秀长篇小说《骆驼样子》、《四世同堂》便是描写北京市民生活的代表作。他的短篇小说构思精致,取材较为宽广,其中的《柳家大院》、《上任》、《断魂枪》等篇各具特色,耐人咀嚼。他的作品已被译成20余种文字出版,以具有独特的幽默风格和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而赢得了广大的读者。

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2篇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00字

  《汪曾祺散文》描绘了各个地区风情,人物特色,民风习俗,以及地方特产,这一切,都使人耳目一新

  人物传记,上到文学家,下至普通平民,一切都是汪曾祺先生所接触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吴大和尚和七拳半》这个故事。书中描写了两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含辛茹苦的吴大和尚和矮的出奇的七拳半。他们都是旧社会的普通平民,他们都有烧饼店,却拥有不同的故事,吴大和尚开烧饼饺面店,有妻小,本来是个幸福的家庭,结果他的妻子跑了,留下了他孤单一人看家;七拳半是个体户,他也有个烧饼店,而且生意兴隆,作者对其充满了期望。他们的故事真切再现了旧社会的平民风貌,仿佛再现了那时的乡村生活,其乐融融的家庭,街头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农民在田里辛勤的劳动.这一切有苦有甜。妈妈读了这本书后,津津乐道:“我好像回到了童年!”虽然我是没有体验过乡村生活,但在汪曾祺的散文中,仿佛能感到乡村生活的酸甜苦辣。相信汪曾祺先生也是很怀念吧!

  汪曾祺先生写的小说,我感到的是一种亲切,一种情调。他在写人的时候,总是对别人表达一种尊敬;写景物的时候,总是显现对江山大河的热爱;写美味的食物的时候,是一种向往。字里行间都是很实在的,不像别的一些文章,描绘的龙飞凤舞,其实文章只是空荡荡的。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更是纯真的,美好的。我们应该像他一样,对人他友好,对事物认真。书中也描绘了他的老师为人处事,待客之道,也应该值得的我们学习。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00字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00字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3篇

匈牙利大提琴家史塔克有次乘车,听见广播里正在播放杜普蕾演奏的大提琴曲,当时并不知道演奏者是谁,他说,“像这样演奏,肯定活不长久。”

分不清那声音是从大提琴这种乐器里发出来的,还是从杜普蕾的身体里发出来的,或者说那乐器已经成为了杜普蕾身体上的一个器官,是所有器官中最敏感的也是最有力量的,也许它是杜普蕾的另一个胸腔吧,一个可以像宇宙那样轰鸣的胸腔,它有着与生俱来的悲伤和沉郁,它伴随她成长、漫游世界、恋爱、漂泊、疲倦、失落、挣扎,最后又和她一起枯萎。

5岁之前的某一天,在厨房里,杜普蕾踩着洗衣板,扭开了收音机,里面正播放管弦乐团的演奏,在大提琴声出来的那一刻,杜普蕾就对母亲说,我要制造这种声音。命运就以这样随意偶然却神奇的方式选择了她,从此之后她就用自己的全部生命来制造这种声音了。16岁登台演出一举成名,接下来四处不停地演奏,用才华征服了世界,一直演奏到28岁,直到手指完全失去知觉,患多重硬化症瘫痪在床。她常常问自己“我不拉大提琴的时候,我是谁?”她怀疑自己除了大提琴一无所有,事实上正是如此,42岁时她死去,在失去爱情甚至亲情的孤苦中死去。只有她曾经演奏的大提琴的声音还回响在这个世界上,那深沉、凝重、有点喑哑的声音,依然在诉说着她那短促而激烈的一生。她一生只做了一件事情:拉大提琴,在这个世上真正属于她并给她带来安全感的事情只有一件:拉大提琴,她与外界交往的方式只有一种:拉大提琴,她只懂得一种语言:大提琴,与她相依为命的只有一件东西:还是大提琴。

听《杰奎琳的眼泪》,那里面有着大滴眼泪盈满眼眶的无助、迷惘、矛盾、悲恸和缠绵,使听众感到仿佛不是手在拉琴,而是心脏变成了另一只手,带着灵魂深处的悸动,热情不羁拉动着弓弦。埃尔加大提琴协奏曲更是登峰造极,仿佛演奏者是在用这支曲子来诠释自己那色彩浓烈、天才的、悲剧的一生。最喜欢的还是她拉的那曲《殇》,听了一遍又一遍,听得泪下,哀伤竟可以那样平静、那样坦然、那样辽阔,甚至可以那样无所畏惧,像大朵大朵的云在高纬度的天空在大面积的风里缓缓地低低地飘移,掠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在地面上投映着若有若无的暗影,最终去往不可知的远方……我想,我死后,在告别仪式上,如果能播放这支曲子,让它萦绕着走完了一生的我,替我向这个世界致最后的答辞,那该是怎样的幸福。

技艺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一切可以用来探讨和实验的,都不会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神魂与共,是拼却性命。看过杜普蕾拉大提琴的照片和传记电影里的演奏镜头,很男性的架势,把大提琴夹在两腿间,两只胳膊和脑袋不停地随情绪而大幅度摆动,像在用弦切割那把大提琴,并不优雅,甚至有些粗砺,自然、率真、百分之百地投入,分不清哪是杜普蕾哪是大提琴,甚至分不清在杜普蕾和大提琴之间,究竟是谁在演奏谁。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三毛;散文;语言风格

散文是三毛的主要创作内容,一生出版了14本散文集,包括《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等我们比较熟悉的篇章;当时三毛在整个文学界掀起了一阵旋风,其散文语言色彩的个性化特点是主要原因。如今,很多人都执着于探索作品内容,注重褒贬,而没有充分重视其散文语言。在文学作品中,文学语言是不可分割的一个内容,因此,积极研究三毛散文语言,可以帮助我们对其作品更加客观的评价。

一、朴实真挚,生动传神

三毛经常标榜自己,用我的手来抒写我的口,她自己讲过,文字并不深,即使一个小学生都可以看懂,老少皆宜;事实也如此,三毛散文语言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朴实真挚;研究我国整个文学史,很多作家都采用了通俗语言,其中比较有典型性的是唐朝白居易,他要求自己写的诗,老人都能够理解。老舍也仅仅用2000多个常用字,就写出来了《骆驼祥子》。

虽然三毛的散文,采用的语言都比较的通俗朴实,但是却将十分丰富的内容给表达了出来;以《爱的寻求》为例,“这是一张已经四周都磨破角的照片,里面是一个阿拉伯女子,穿着欧洲服装”。在本篇文章中,介绍了一个沙漠青年,寂寞孤独,对一个阿拉伯女子痴恋情深,甚至这个姑娘还骗他钱财。在这个故事中,将口语句式大量运用过来,甚至在全篇文章中没有一个字眼是生僻的。在描写女子照片时,“四周都磨破了角”,说明青年十分迷恋这个姑娘;在描写女子外貌时,“如果真人来了,加上香粉味,一定更精彩”;短短两句话,女子身上的香味仿佛可以被我们所闻到,并且在走来的过程中,皮鞋和首饰还会发出声响,我们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子――令人眼花缭乱。虽然这两段话采取了比较浅显的叙述方式,但是却传达出来了十分丰富的内容,读者仿佛可以看到青年的一往情深和女子的美丽,读完这个故事,自然而然的就感慨唏嘘,既同情痴情青年,又鄙视那个女子。往深处去探究,这个青年,即使碰到的爱情是虚假的,也会奋不顾身的抓住。在第二段引文中,作者将女子身份暴露后青年的表现给描写了出来,青年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在面包店兼职的过程中,不慎烫伤了手,他单纯的以为,只要让女子获得更多的金钱,就可以不分离,因此他义无反顾的努力工作,而此刻却打碎了这个美丽的幻想,悲伤异常。青年人只是呆呆的“望着手”,十分木然,从这三个简单的字中,我们却可以感受到他那复杂悲伤的情感,此处留白,让读者充分想象。

二、善用诗歌,格调高雅

虽然朴实无华是三毛语言的一大特点,但是文言用语也并不排斥;从散文语言中,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三毛的文学绘画功底。相较于一般的古代词语,文言成语和诗词歌赋因为有着较美的形式和内容,因此得到了广泛传颂,这些都是古代人民智慧的体现,在今天依然需要重视,将其继承下去。三毛在散文中,自然巧妙的运用了成语和名句,以《永远的马利亚》为例,作者分别运用了各得其所和步步为营两个文言成语,恰如其分的表达了作者的情感;而在《卖花女》中,又用陶渊明的诗歌来描写自己的家居生活,结庐人境,不闻车马喧;在《梦里不知身是客》中,活用了曾经沧海难为水这句诗歌,她用沧海来比喻饺子,用水来比喻其他的菜肴,活泼中透着睿智,整篇文章也顿时生动了起来。在三毛的散文中,经常可以看到这种诗句的化用,语言的文雅格调得到了提高,通俗流畅也丝毫不受影响;甚至从题目中,我们都可以看出,如《梦里花落知多少》、《梦里不知身是客》等,对名句直接引用,却毫不晦涩,勾起人的阅读欲望;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了解到,三毛的生命中已经融合了这些诗歌,她用自己的语言来活用诗词,赋予了新的生命。

三、充满感情,真挚动人

著名学家朱自清曾经讲过,情感是文学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三毛的作品就是如此,每一部都将心中的情感给描写了出来,各个事件和人物,都是自己受到感触的。不管是叙事散文,还是写景散文,都有浓厚的情感蕴藏于其中,给人以吸引力。三毛个人比较的善于感知,她的心灵不仅会被人所触动,就是那晨曦下一根草上的露水,都会觉得感动。三毛用散文语言来外化自己的情感,写出来的作品自然情真意切;描写生活的,将自己的感受融入进来;描写景色的,则是对情怀的间接抒写。以《白手起家》为例,描写了刚进到撒哈拉沙漠中,三毛眼中的世界;沙漠在落日之下,沾染上了鲜血的红;而季节则是初冬,在原本期待着炎炎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苍凉。这片沙漠是其十分向往的,终于来到,有比较复杂的情绪,首先是激动,其次是生活中的各种考验随之而来,又带有一份沉重之情。描写了凄艳恐怖的落日沙漠景观,苍凉之中却饱含诗意;显然这段话已经将作者那复杂的心绪给融入了进来,与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的理念十分切合,以我观物,万物都会有我的色彩。再如《黄昏的故事》中,对三毛黄昏散步之前的情况进行了描写,有人将其称之为流水账,做完了家务,热着咖啡,烘烤着蛋糕,荷西已经回来,穿上凉鞋,搬出菜点,然后对荷西说,“我走了”。深入体会一番,这段没有抒情的文字,其实也将作者的心情给融入了进来,这样的生活让三毛感觉到轻松和满足,她挚爱着美丽的大自然、荷西以及平凡朴实的生活;通过融合作者的情趣、生活情况,营造了一幅令人陶醉的意境。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三毛的散文中,将朴实优美的语言运用过来,融入了自己的情感,加上广泛流传的古典诗词,带给读者以美的享受;也有人用粘合剂来比喻三毛的语言,仿佛粘结起来了感情、景色、人物、事件等要素,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令人着迷和向往。笔者认为,用汩汩流动的小溪来比喻三毛作品语言更加贴切,滔滔不断,却又清澈见底,老幼皆宜,却津迷雾锁。

参考文献:

[1]刘薇.浅析三毛散文的独特语言风格[J].北方文学旬刊,2013,2(10):123-125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5篇

晓亚・杜博礼,毕业于北京大学西语系。留学法国,获文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后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研究生毕业。

长年从事中法文化及经济交流活动,多次为法国总理、部长、议长及驻华大使做过翻译。现任多家驻华公司常务董事。世界商务策划师联合会高级商务策划师,2007帆船之都首届十大卓越经理人。山东省散文协会会员,青岛市作家协会会员,青岛北京大学校友会常务理事。

著有个人散文集《红袖怀香》、《舞动的红袖》,译注《三字经》、《千字文》法文版。

坐在晓亚面前,头次让我寻觅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一个女人。干练,温婉,大气,纯真,古典情怀,异国情调……或许只有把这么多的词语叠加起来,才能描绘出一个完整的晓亚,一个真实的晓亚。

作为一个在商海浮沉十几年,麾下有数家公司的成功女企业家,晓亚的名字在青岛广告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更让我们感兴趣的,还是她那段跨越了中法两国的浪漫爱恋,以及出版了两本文集的才女身份。

偶遇,燕园生情

北京姑娘晓亚,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语系法语专业。她的先生是一位法国人,曾在北大中文系进修。两个人的相知相守,从先生在校园里对晓亚的一见钟情开始。像极了爱情小说里的片段,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年轻的男主角站在窗边,偶然间看到了从校园草地旁经过的温婉女孩,霎那间,爱情产生了。坠入爱河的男主角千方百计找到女孩后,在第二次见面时就大胆地提出了求婚,因为他那法兰西的爱情宿命观告诉他,真爱一旦出现是会被立即辨识出的,一刻即一生,别无他念……然而,求婚被断然拒绝,因为燕园女孩无法想像有人会不谈恋爱就论及婚嫁,完全无视爱情至高无上的浪漫。求婚被拒的法国男孩并未灰心,为了能跟心爱的女孩见面,他宁愿只做一个真诚的普通朋友。两人的交往便从共同翻译《三字经》而起。起初是男孩渊博的学识和锲而不舍的求学精神令女孩佩服,后来是他的真诚、执著和尊重让女孩感动,但真正让女孩动心的还是男孩身上那份孩童般的瘦弱,让女孩心生爱怜。终一日,当男孩因事回国的时候,一种隐约的挂念便在女孩的心头萦绕。于是,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心灵的归属。

许多年后的今天,当晓亚回忆起当年的一幕,还会不禁莞尔。那个冒冒失失闯入晓亚生活的法国男子,也成就了晓亚一生的爱情故事。

姻缘,中西合璧

晓亚与先生的涉外婚姻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大背景下,经历了种种磨难后终得圆满。那是一段让两个人都刻骨铭心的日子,困苦中的坚韧和静默中的勇气以及彼此的体谅与支持奠定了一份坚实的婚姻基石。

一个中西合璧的家庭会有怎样的家庭文化呢?晓亚用一句她非常喜欢的话来概括:“在这个家里,有服务的精神和爱的声音。”“婚姻是两个人手牵手朝向同一个愿景,而不是背靠背盯着各自的目标。所以,你要真正地关心对方,知道他的人生梦想是什么,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他想过怎样的生活,他对你的期待是什么,你要理解他,与他分担心事,支持他积极的动议,成全他的梦想。”晓亚这样来解释她和先生的婚姻观。两个人不仅是这样想的,也如是实践着。先生的博士学位,晓亚自己的几个硕士学位,都是在婚后取得的。已经是15岁男孩母亲的晓亚认为,婚后的平淡生活并不会淹没原先的理想和追求,“它反而是一个开始,因为你不再是一个人奋斗了,还会有另一个人在支持你。婚姻让彼此的爱更加深刻,让彼此的人生更加丰富。”

中国女孩嫁进了传统的法兰西家庭,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会不会产生摩擦和冲突呢?这个许多人担心的问题并没有出现,反而在晓亚的生活里实现了完美的融合。60多岁的法国公婆,视晓亚如亲生女儿,疼爱有加。前些年晓亚经常有在法国陪团的任务,往往日程非常紧张,有时连睡觉的时间都很少,晓亚的婆婆便会帮她准备早餐,公公会主动帮她擦皮鞋,小叔子会充当司机。这也让身在异国的晓亚感怀了家的温馨。能有这样和谐的家庭关系,晓亚感觉非常幸福和幸运,她认为“最关键的是要真正地关心家人,在乎对方的喜怒哀乐,给他积极的回馈,包括理解、同情、支持和帮助,同时又要是坦诚和真诚的。这样,所有的关系都能处好。”晓亚很敬重自己的婆婆,会陪婆婆一起做家务事,一起聊天,了解家族里的事情,学习法国的持家之道,学习婆婆的人生经验。同时,在法国大学里教授中文的晓亚还会经常在课余给身为自己学生的婆婆开开小灶。

相处,浪漫情怀

法国人的浪漫是出了名的,采访晓亚时这便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原本身上就散发着郁郁浪漫气息的晓亚对浪漫一词有着自己的见解:“我倾向于把浪漫理解为一份‘情怀’、一种‘用心’,不是高不可攀的,也不是西方独有的;不是一时的心动,而是长久的坚持”。

生活中的浪漫最让晓亚感动。“我是一个恋旧的人,婚后这些年,跟着先生漂洋过海地搬了十几次家,但旧时的衣物、小饰品却依然保留在身边,时不时地拿出穿戴一番,心情就会特别得好。时间久了,有些小饰品都开始残破,却舍不得丢掉,就放置一边。每次我出差的时候,先生总会细心地修理好一两件小饰品,然后放在我的枕边,让它们静静地等待着主人的归来……”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爱恋与默契何尝不是一份真实的浪漫。

还有一种浪漫叫做坚持。从相识到婚后,近二十年的岁月里,晓亚跟先生一直都有一个约定,那就是每周一次的浪漫晚餐,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生活境遇下都一直坚持着。也许是从前在北京小吃街上吃几串烤肉,也许是回法国时的一顿法式大餐,又或许是栈桥旁小酒店里的一盘原汁蛤蜊,始终不变的是两人相聚、相守的初心,是滔滔不绝地谈论人生、文学和艺术时的那份纯粹而愉悦的心怀。

在晓亚眼里,浪漫就是用纯真的感觉去生活、去感悟,这种心态让人体验到超然的人生境界,也令她的生活平添一份诗情画意。婆婆也是她眼里很浪漫的女人。每年的生日,婆婆总会送给她一些很别致的礼物。有一年的礼物让晓亚特别感动,那是一张随信寄来的照片,照片中鲜花灿烂。晓亚能想像到,那是腿脚不便的婆婆,从二楼客厅把一张小方桌搬到了院子里,然后摆上亲手栽种的鲜花,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拍下的。当看到照片上婆婆的一行小字:“送你的生日之花”时,晓亚被这浪漫的情怀与用心征服了。“我们真的有理由坚信罗丹的那句话――生活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晓亚说,“浪漫也是需要学习的。”

美丽,红袖善舞

人妻、人母、企业家、作家……当别人还在为社会角色焦头烂额的时候,晓亚却已经在众多角色中自在转换。晓亚用她独特的生命视角讲述自己看到、听到、感受到的生命故事。读晓亚的文字,你会感到清新醇和,温情洋溢,没有任何商场风云的影子。就像老舍散文奖得主金翠华教授的评价那样:《舞动的红袖》里充满了细腻的感情,敏锐的感悟,还有人文的关怀。晓亚就是一个作家,不要说她是企业家,因为那样会降低了她本质的一些东西。

繁忙的工作阻隔不了晓亚清泉般的文思,而温馨的家,则是晓亚创作的坚实后盾。她的丈夫,以拥有会写书的妻子为荣,一直默默地支持她,帮她求证书中有关的人文背景和历史知识。母亲,则是她的第一位读者。而上学后的儿子,则充当了校对,有时也会提出颇有道理的修改意见。晓亚的美文就是这样在亲情的土壤中一字一句的萌芽、开花。

在第一本文集《红袖怀香》中晓亚写道:“人性是相通的,物欲世界里那一份温馨与真情永远是人们最珍视的理想。有所爱,有所守,有所追求,生活便有了意义。”晓亚所要写的就是这一份温馨与真情,不论国籍,不论年龄,不论出身……所以,从松花江边的山坳到法国的海滨小镇,从月亮湾的草原到香榭丽舍大街,从生命诞生的期待到暮年智慧的仰慕,从身边的相守相望到无影无边的网络,晓亚让我们真切地被一种情怀打动。“若你是春风下一次次重生的野草,就不要在凄凄别情中飘摇,不管明日天涯是否重逢,以活泼的生机来幸福自己也祝福他人吧。”

晓亚的笔下,充满了情丝的细致和感情的真谛。这位法兰西的中国新娘,在异国他乡读着唐诗宋词,写着人生的信、望、爱,感动着她的众多读者,也在写下感性文字和细腻情感的过程中,舞出了自己的精彩人生。

As a successful female entrepreneur, Xiao Ya is very famous in advertising circles in Qingdao. Nevertheless, what makes us feel more interested in her is her Chinese-French marriage and her identity as a writer.

In 1991, Xiao Ya graduated from the Department of Western Languages of Peking University, where she met her French husband.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6篇

真的快乐是痴迷、沉醉、不计功利

在北京著名的古董集散地,邹静之一直是那里的常客,很多店主都爱和他打招呼,在他们眼里,邹静之的模样就是成天背一破蛇皮口袋在古董堆里转悠,从满坑满谷中掐尖找秀气,不是怀里抱一破坛子,就是肩上扛一把破椅子。邹静之说,如果不做编剧,他应该是个卖古典家具的贩子。

电视剧《五月槐花香》里写的就是古玩,直到今天,邹静之还认为这是他当编剧以来写得最好的剧本之一,因为《五月槐花香》表现的是在地上行走的生活。“我喜欢旧家具不是为了体验生活,那多没意思。我是真喜欢。李渔说过‘无癖不能交’,就是说没毛病的人不能跟他交朋友。我有毛病。”

祖籍江西南昌,从小在北京大院里长大的邹静之,性格上更像北方人。喜欢在大街上找乐子,爱和楼下的理发师、开电梯的小姑娘聊天,他们也爱跟他聊。“生活在于你怎么看。很多人用文学家的眼光看,那的确是很没意思,我宁可用一个生活者的眼光来看。”邹静之说,一个盲人曾告诉过他,他不怕车水马龙、沟沟坎坎(因为有参照物),他最怕把他一个人扔在大广场上,那样他就真瞎了。

邹静之曾在一所大学的操场上“游荡”了4年,有时候从清晨到深夜整整一天都待在那里观察。而后他创作出话剧《操场》,以其朴实却深刻的文字打动了众多观众。

“我特别欣赏北京人那种处乱不惊的气度,还有他们身上没来由的自信、讲究。”邹静之说,比如说你为什么要买这么多旧家具搁这儿,辛辛苦苦挣的钱买回来了,天天擦,为啥?大爷我喜欢。我原来见过一个开面的的司机,就热爱发烧音响,开车挣点钱都听交响乐了,为啥?大爷我喜欢。农民造一个飞机有什么用呢?甚至搞得倾家荡产,为啥?大爷我喜欢。我就是向往这样的境界,真的快乐一定是痴迷、沉醉而又不计功利的。不像我那阵子,一睁眼就欠人家5000字。我经常问自己:为什么要过这样的日子?慢慢地想通了,我也要尽可能为自己活着。

在自己经营的多种“行当”中,邹静之最喜欢舞台剧。这也是他近几年越来越多地回归舞台创作的原因,“电影永远是导演的,歌剧是作曲家的,电视剧永远是演员的,只有话剧会提到是谁写的,是属于剧作家的,比如老舍的话剧、莎士比亚的话剧。”邹静之说。

“我自己写的电视剧和电影,一般在播出时我只看一遍。但舞台剧,我可以看五六遍,甚至是十来遍。”邹静之说,戏剧的独特性在于,文字中饱满的张力、作品中所蕴含的哲学意义,还有在剧场里,演员在那么近的地方演给你看,那些吟诵、表演,那种对心灵的巨大冲击,“电视剧是由内心向外释放,把你内心的东西释放出来,而戏剧和诗歌首先要把你的感悟往心里收,过滤,过滤后再放出来,它更精细、更准确、更让人凝神”。

因为喜欢,邹静之跟刘恒、万方搞起了剧社。龙马社排演第一个话剧《操场》的时候,服装没钱就自己掏,每天在剧场当“”,演出结束后上台谢幕,就因为学生跟他说,他每出一次台,可以多100多观众。歌剧《赵氏孤儿》上演的时候,他甚至花两万元买票请朋友看。

“其实我们3个人论名利,都还可以了,就是纯粹的喜欢。”邹静之坦言,如果说写电视剧是为自己带来生活的保障,为自己收藏古典家具提供物质保证,那么现在看来,这些问题都解决了。从舞台剧开始,邹静之最想写的是一些更加精致的、篇幅不太大的东西。

失败和不专业是成功的两把梯子

“身长五尺二寸余,男高音,有农事经验及瓦匠手艺,喜欢歌剧、音乐、诗歌,好发呆,食性颇杂……”在一本散文集里,邹静之这样描述自己。1952年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他,曾在北大荒劳动6年后又到河南农村插队两年。因为诗歌,返回城市的邹静之进《诗刊》当了十几年的编辑。工作以外的时间里,他写诗、写散文、写小说,拿过《人民文学》优秀小说奖等一系列奖项,还出版了十余种文学著作。直到后来写剧本,才算正式走进大众的视线。

邹静之曾经学了10年的声乐,拉过8年小提琴,一般歌剧都能唱到highC,可以按照原调唱《今夜无人入睡》。在北大荒插队的时候,经常被推到山坡上,与对面山坡的知青PK。“那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唱咏叹调,迎接掌声”邹静之说。

但1995年的一天,导演田壮壮经朋友介绍来找他,他让邹静之写个剧本,“那是我第一次写剧本,壮壮用5分钟教会了我写剧本的基本格式。”邹静之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写出人生中的第一部剧本,没想到还拿了个北京编剧奖,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如今,邹静之还是一如既往地迷恋唱歌,每期的“青歌赛”是他必看的。写剧本写累了,他有时还会高唱一曲《今夜无人入睡》。“结果就是,我的邻居,真的就无人入睡了。”

“你看看,人生是不是特别奇怪,失败和不专业是你通往理想殿堂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门径,是助你成功的两把梯子。”邹静之说:有人问我,你当过知青、宣传队员,诗人,编剧,哪种是最喜欢的?我说我没得选择,对我来说这都是命定,都有意义。在我16岁半的时候,我去北大荒下乡劳动,饿了有吃的,累了能睡觉,就是那时的我最大的梦想。我曾经考上过歌舞团,但没去成,回北京后,30岁又不断练声,但再也考不上了,这就是定位的意义,排列起来的顺序就是命运。有时梦想有时候会拐弯。

直到现在,邹静之还认为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成为一名歌唱家,“写歌剧是我失败后的梦寻”。邹静之说,他曾十年如一日地练声、歌唱,但是失败了,和唱歌没有关系,“我很计较这件事,那些年我经历的失败实在太多了。我后来写歌剧也可以说是对那个理想曲折的实现。唱不了了,我写一个让你们唱好不好”。

不过现在回头看,邹静之觉得此生对他的编剧创作帮助最大的就是诗歌和音乐,他写电视剧就是按照音乐的节奏来写的——情节按照音乐的节奏来写,对白按照诗歌的感觉来写。“交响乐有起、承、转、合,剧本也是如此。很多人说老邹的剧本有‘声音’,我对对白特别注重,甚至有洁癖。多一个字,少一个字都会使我特别痛苦。”

变化,才能带来新鲜感

“我从没有觉得我转过什么行,我也不把写一种文体看成是一个。我是愿意转换文体来保持写作的新鲜感的人。”

因为写过电视剧、电影、歌剧、话剧、京剧甚至动画片,邹静之被誉为当今涉猎文体最多的编剧。圈里人也评价他是“继老舍之后的又一个全能选手”。

“我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但我比别人读书多,思考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写诗,到上世纪90年代涉足影视剧,再到进入新世纪推出话剧、歌剧……30年来,邹静之这只“八爪鱼”的触手越伸越远。

怎么才能做到在“大俗”“大雅”之间行走自如?在邹静之眼里,“高”是艺术质量,“雅”是一种情怀,是对美好、文明的东西的向往,艺术形式本身并不是区分是否高雅的标准。对自己来说,一种文体的经验可以丰富另一种文体,各种文体之间是相互补益的。

“电视剧就是盖十几栋的房产项目,所有的设施,会馆、物业、地下停车库全都想到,人物命运、大逻辑、小逻辑,每天就是哗哗奔涌;电影就是建个小四合院,要么简朴,要么古色古香,瓦檐、装饰讲究的是细节,每天就经营一点;而舞台剧则是建座梦幻城堡,需要更大的想象力、更多的主动,来感染面对面向往自己的人。”邹静之将自己的创作比作游戏闯关:“‘超级玛丽’过关了就没意思了,就想着更难的,于是就开始玩‘魂斗罗’,在往后就玩‘魔兽’,越来越难。再就是像练书法,描红、楷书、行书、草书……一气儿贯穿下来,你会发现有很多乐趣。”

邹静之热爱挑战与尝试。“人们以为我写不了写实剧,于是我写了《五月槐花香》;很多人说我写不了爱情,于是我写了《倾城之恋》;当初写话剧,除了有对舞台剧的热爱和向往,竟然有一点小小的赌气成分在里面……”邹静之说,有时候觉得观众眼中的自己,和现实的自己是不一样的,所以想让大家认识“另一个邹静之”。

邹静之说,他的事业线很长,所以,他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就算到了功成名就的今天,一天的生活还是基本围着写作转。“说出来人都不信,一年365天,每年都从大年初一写到年三十儿,没有假日,也没有周末。这跟我在农村插队时期养成的习惯有关。那时候春节都要去锄几垄地,叫‘新春试锄’,所以我每年大年初一都要写东西。越有难度,写出来后就越快乐。”

“我写《康熙微服私访记》续集时,因为脖子疼,就坐在一个特别矮的板凳上写,写到剧中人物的情感纠结处,屁股竟然不知不觉离开板凳,身体渐渐悬空,左手扶着桌子,右手还在飞快地写。激情把人都抬起来了,但我自己完全意识不到。”写剧本时,邹静之可以坐在那儿一天不挪窝儿,生怕一停,灵感就消逝了。

这么多年写下来,邹静之总结了一点:“我是以票友的精神来编剧。就是从骨子里喜欢,不以博名利为目的。我热爱写作,一天不写就觉得缺点什么。”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7篇

[关键词]纯朴;裂变;野地;心理

中图分类号:B82-05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野地中的纯朴之心

道家认为,人的本质特征是未经过任何文饰加工的“朴”,即自然本性。在道家看来,真正的理想人格应该像“婴儿之未孩”般的纯粹和自然。“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1],像婴儿一样具有质朴的天性,具有元气淳和、无思、无虑、无知、无忧的自然本性。张炜小说中的农民原本就具有这种自然之纯朴,他们都是齐鲁纯朴野地哺育出来的自然之子。

张炜曾说:“野地是万物的生母,她的子孙满堂却不会衰老,她的乳汁汇流成河,涌入海洋,滋润了万千生灵。”[2]张炜小说中的人物虽不是不明事理的婴儿,但大多是在野地母性的哺育下而生长,所以这些人都带着天然的纯朴,像孩童一样天真无邪。《秋天的思索》中的“老得”,就是一个单向思维的护园人。他固执地寻想一个“原理”,却不能摆脱王三江的控制;他尽守护园人的职责,却又如孩童一样天真。正因为野地赋予他纯朴的气息,而没有沾染社会上的恶习,所以他的思想天真、单纯,纵然经常被王三江欺负,也没什么抱怨;也正因为他的孩童般的无邪才使他与小来成为朋友,坚守着自己心中神圣的诗歌。《童瞳》里,无论是老得,还是长乐、胡头,他们都不通世故,不懂圆滑,但他们都出身于农村,在野地母性的孕育下,有着纯朴的秉性,他们不会用狡诈的心机去迫害别人,也不会用下作手段去算计别人,单纯的内心使这个世界充满着纯净清洁。

张炜对这些人物的倾心,既源于他对野地母性的偏爱,也源于他对纯朴人格的追求。老得、长乐、胡头只是一些简单的农民式头脑,但却让我们觉得这样的纯朴秉性在当物欲横流的世界中的坚持显得难能可贵。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都起源于古老的乡村。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的发源地之一,齐鲁大地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浓重的文化‘根’意识使张炜的创作始终沉郁厚重,与齐鲁文化血脉相连。”[3]野地文化使我们有了文化上的归属感。正如鲁迅以他的乡土小说写活了他的故乡江南水乡,并以此为基点深刻地揭示出国民劣根性的存在,老舍在其京味小说和话剧中,构建了他最熟悉的北平市民世界,寄托内心的那一份真挚情感一样,张炜在他的小说中,也展示着故土纯朴的文化,表达出对胶东故乡的深情,并由此传达出对人生价值与意义执着的思索,对人类精神家园迫切的追寻与无奈。

张炜的小说从那些纯朴的野地之子身上演绎了胶东文化和胶东精神的宽厚与博大、执著与坚忍、深沉与内敛的本色。齐鲁大地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儒家文化所倡导的温柔敦厚、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存养、道德理性等,促使生活在那里的人们遵循着端庄、循序、顺从、稳重等中庸之道。《家族》的曲予,再如《古船》中的隋抱朴都是一个个谦谦君子的形象。还有“我”(《柏慧》)、宁同志(《你在高原西郊》)等,这些人物都具有君子般的和善品格。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过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曾有过七情六欲,但内心道德律令的制约使他们压抑欲望,为了心中的道德责任而不得不割舍情思。他们在背负着沉重的来自内心深处的道德责任压力时,大都选择隐忍内省,而不是去进行斗争;这种品格正是儒家文化“仁”、“义”、“礼”、“智”、“信”的融合和传承。

在面对外界的诱惑或是遇到困难时,齐鲁大地上这种纯朴的文化品格就成了生活最有力的支撑点。《家族》中的闵葵、阿萍奶奶、淑嫂、曲靖就是依靠着内在最纯朴的观念和思想支撑着自己,在不断凌乱化的社会中活下去,不被世俗、市井的肮脏色调所染色,那种纯朴、善良、温柔的特质依然在她们身上所闪烁。又如《丑行或浪漫》中的刘蜜蜡被恶霸小油骗去成亲,婚后饱受折磨,可她内心却仍深爱着精神导师雷丁,怀着这份执着的爱和对自由的向往,她挣脱了传统习俗铸造的精神牢笼,走上了逃亡、寻复的路途。她最纯朴的愿望就是追求自由,追求幸福,作者对蜜蜡倾注了爱,蜜蜡是远离世俗的自然之子。

这些人物都是张炜极力刻画的朴实却不平凡的农民。说她们朴实,是因为她们都是一些极为普通的女人,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高傲的权位,也没有值得炫耀的家庭背景和无尽财富。但她们带有野地的灵性,她们虽有傲人的美貌,性格却极为温婉,从不炫耀或是自视甚高。她们的身上留有野地的气息,能经受得住常人难以抵抗的欲望的诱惑,又具有常人很少有的毅力。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些女性大都有着人类最真、最纯、最善的心,身上散发着中国最珍贵的传统美德的精华,这其中集结了人类生存繁衍的勇气和生活的希望。大地以她的纯朴来净化我们的心灵,也赋予我们无穷的财富。

二、价值观改变后的心灵蜕变

在社会转型、市场经济和商品大潮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在悄悄发生着改变。社会处于改革之时,也正是人心动荡之时,是人最容易受诱惑之时,人心往往极易偏离原先的轨道,农民也不例外,他们会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丢弃原本具有的纯朴之心。崇高、美好、真诚逐渐被金钱、欲望、现实所取代。农民纯朴的内心也在悄然蜕变。在张炜的小说中,作者抒发了他长久以来被压抑着的痛苦和愤怒,反思历史,关注现实,检讨人性,揭示罪恶。

在推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随着农民各项私人利益的合法化,有些乡村基层干部开始肆无忌惮地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普通农民,可谓胡作非为之极。他们丢弃了原本最美好的纯朴之心,想要追寻那些华丽的物质享受。张炜在他的两个中篇《秋天的思索》、《秋天的愤怒》和长篇《古船》中都描写了这种封建性权力的变异现象。《秋天的思索》里的王三江就利用自己曾做过生产大队长的身份去承包了一个葡萄园。这个葡萄园年年丰收,而王三江并没有把劳动成果与葡萄园的每一个劳动者共享,却选择了中饱私囊。共同承包的三十六户农民都知道这一不光明的情况,却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没有王三江来当承包领头人,他们就会碰上许多麻烦事,也不会有这样的收成,所以只好忍气吞声。王三江之所以能够横行无阻,是因为他有门路、有关系,而这些都是他当生产大队长时用集体资金铺出来的。

社会上的许多浮华在飘荡着,在诱惑着许多饥渴难耐的人们,身处的地位和手中的权利都变得不那么真实,身边的一切似乎都不那么容易抓住。于是,人们想要得到的更多,永不满足,这就是欲望吞噬下的人生。这种人生最后在欲望侵蚀下,变得千疮百孔。长篇小说《古船》就是表现欲望侵蚀下人们心灵的倾斜。“《古船》以一个家族的沧桑书写灵魂的困境与挣扎,真实地再现了那个特殊年代里人性的扭曲以及改革大潮冲击下那块土地的变化。”[4]在开满蜀葵的农村里,淳于是一个稚气的、充满各种渴望的青年,更是一位服务百姓的赤脚医生。也许在一般人看来他就是一头不起眼的“土驴”,但是简单、淳朴、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让他活得自在而坦荡。他的个人价值在农村得到了实现。然而,离开纯朴的农村,来到了城市,在金钱和性的诱惑面前,他开始失去了自我,将自己混染于社会集体性的欲望沟壑中难以自拔。在感情上,他的心也在社会的诱惑和生活的不定中蜕变。他与苏棉的婚姻经历了从固守到逃逸的过程,最后只好放弃。而后,他的感情就一直漂移不定,一边不遗余力地追求心仪的雪聪,而另一边又手持金卡在同学老广建的度假村里与秋菊、春月等小姐缠绵不休,过着靡烂不堪的生活。在事业上,他“胸怀壮志”,大量投资,兴办企业,“带领一群最为优秀的艺术家,开始这半个世纪以来艺术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一次胜利大逃亡”[5]。但是淳于背弃了自己,搞错了方向,很快就在商海中沉没。在公司倒闭以及巨债重压下,淳于变得神经错乱:自己关在屋子里研读中外各类诉讼法书籍,以至于背诵、执迷、狂想……最后变得手足发抖,面色青黄,眼里布满血丝,像是在梦幻中游走。这就是当年宣布要用一枝画笔全面揭示人类奥秘的淳于,现在只剩下一次又一次无尽的后悔,以及身心的疲惫与残破。在这浑浊的世界中,处处是人性恶的陷阱,他再也无法回到原先那纯朴美好的生活之中。

通过淳于两种截然不同生存状态的描写,张炜对“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形象的思索。那干净的纯朴之心就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变革的动荡社会中,悄然发生裂变,价值观念开始偏颇,人性变得扭曲。

不仅如此,原本朴素的农民在欲望面前甚至可能转化成令人厌恶的恶势力,作者在《古船》与《九月寓言》这两部长篇小说里,塑造了几个与善对立的人物:有残暴歹毒的赵多多,也有欺小凌弱的村头赖牙与蛮横无理的村头儿老婆,更有阴险邪恶的赵炳和。他们在那个年代成了小村、小镇的强大势力,他们用各种方式欺压老百姓,谋取自己的利益,给当地的农民带来了生活和精神上的痛苦。其实,这些人物原本也是纯朴的农民,经历了各色各样的人迁和社会的洗涤,但在社会上的种种历练只让他们看到了人性的丑恶,也随之学会了谋取利益,甚至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在这样的熏陶和自我意识下最后成了当地的恶霸。

作家在描写人心随价值观蜕变的过程中,也表达了他对城市文明的愤激和批判。他认为灰暗的天空下,烟雾环绕之中,冰冷的钢筋水泥筑就的日益缩小的居住空间正在隔阻着人类与自然息息相关的一面,同时也异化着人的天性,价值观的改变引导着心灵扭曲。城市中遍布的只有冷漠的人际关系,残酷的生存竞争,以及裸的物质利益追逐,没有任何真情实感可言。在人们不择手段地获取金钱和利益并将此作为衡量人生成功的标准面前,张炜“不合时宜” 地表达了一种强烈的反感,嘲讽了这种异化行为。在《芦青河告诉我·后记》中,张炜是这样说的:“我厌恶嘈杂、肮脏、黑暗,就抒写了宁静、美好、光明;我仇恨龌龊、阴险、卑劣,就赞颂纯洁、善良、崇高。”在《九月寓言》中“张炜把自己对于物质技术世界的排斥,对于所谓城市文明的逃避寄托在一个民间精灵身上”[6]。即使在《古船》这样深刻反思历史的作品中,张炜也较保守地表达了对现代工业文明的不满,虽然也被迫意识到文明的来临是时代必然,无法遏止。这或许就是一种历史的悖论,时代的车轮总是要以辗轧些什么来作为历史发展的代价,而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的人们,总会具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沉重和压抑感,而这也将会引导浮躁、扭曲的心灵走向理性,坚守自己最初的纯朴的价值理念。

三、精神家园的回归与眷恋

人是在土地上孕育而生的,土地也是灵魂得以栖息的归所。海德格尔认同荷尔德林的情感意向,认为精神家园是土地的象喻,对每一个人而言,精神家园就是他的土地,因此“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而对于张炜来说,“大地”则象征着生命激情的源泉,象征着神的居所和与之对话的语境,象征着自己最终的母体和心灵安栖的精神家园。因为人的世界只能建基于大地,只有大地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守护我们,大地会是我们最后的家园,如果我们离开自己的家园而一味地满足于自己的欲求去忙碌着改造世界,那么我们就失去了我们自己的本真,一定意义上也就失去了改造世界的目的。

纯朴之心本是野地所赠予农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但往往不被珍惜,而一旦失去,才会意识到其珍贵和重要,当人们想要再伸手抓住它时,留下的却只是一些幻影。在繁华之中,在胜利之际,都容易令人沉醉其中,很难自拔。农民开始遇到繁华事物时,心中萌发着各种欲望,忘记了曾经纯朴的初衷。农民跟随着社会在一次又一次的裂变之中,伤得体无完肤,也体会到了事过境迁之后的凄凉,于是又开始皈依纯朴,寻求曾经的精神家园。因为“人类精神史的历程,是要唤醒流淌在人类血液中的原初记忆而达到向完整人的复归”[7],在心灵遭受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人似乎更能受到来自大自然,来自纷繁世界的警示,意识到原先自己所拥有的纯朴天地是那样的不易和美好,而且这反而成了自己现在在繁忙焦虑的人生状态中所寻觅和追寻的。忧患意识的出现,可以说是一击非常响的警钟,认识到了找回内心深处的纯朴以及精神故土的重要性。然而张炜的许多作品中也描写和刻画了许多扭曲或是近乎变态的人物如淳于等,他们为华丽的外表所束缚,为繁复的社会所束缚,开始构想,开始寻找,想要找一片净土。农民开始是为灯光绚丽的城市所吸引,以进城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自己最高的抱负,可是谁知一切都在改变,也许他们的物质生活越变越好,但是内心曾经珍贵的东西却渐行渐远,一去不复返。

《外省书》中所塑造的史柯可以说是知识分子操守硕果仅存的某种象征。“我还能做点什么呢?不能矣!”这种在自我怜悯时常常将他自己先感动,却又难掩其内在空虚的自欺常常侵袭着他的心灵。所以“为那无望的热爱宽恕我吧”一句话出口时,“自觉热泪涌出的时候,摸了摸脸上却是干的”。 史珂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说是一个神经病患者。他竭力拒绝那个实际的失败的令自己鄙弃的自我,试图努力改变自己的生存现状,想要像自己希望的那样的理想化生活,这种要求是如此强烈却又在现实中屡屡受挫,由此引起的失败感和悖谬的阴影笼罩着他,导致他时而充满憧憬、充满斗志,时而又倍感无力,身心具疲,处在这实现理想化自我的强迫症中举步维艰。“自欺和自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削弱他对自己的失望,却仍然无从消解实际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间的落差。”[8]当无比的忧虑慢慢地涌上史柯的心头。伴随着心灵在痛苦中的挣扎、索求,焦虑,他选择了自怜、自欺,认为唯有这样才能削弱内心深处存在的无比失望,在虚幻中减少内心巨大的落差感。史柯这一形象是具有代表性的,他原先不顾一切,只是一心往上爬,将原来作为农民时的纯朴,那种心平气和一并遗弃,然而正如预言的场景一样,只有心存过去,才能望想未来,没等他们站稳自己铸造起来的最高峰,已经重重地摔下,而且还摔得不轻,这时他们有空了,开始懊悔,感念起那片自己心中原先最珍惜的故土,想要回归自己的精神家园,寻找那份最朴实的慰藉。

在张炜的作品中经常出现一个“葡萄园”意象。这个“葡萄园”或许就是作者所要追求的精神家园。

因为“作者曾于八十年代中期在胶东半岛的葡萄园中旅居达八年之久,并以散文集《葡萄园畅谈录》问世”[9],在这个散文集中,作者以葡萄园作为他苦苦追寻的精神家园。“葡萄园”是作者心中理想化的倾诉地,象征着美好人性安息的家园。《葡萄园》中罗宁的爷爷、奶奶为了生存而四处流浪,他们不断地找寻,终于好不容易找到一块可以歇脚的地方——一片海滩。于是,他们怀有希望地栽种细小的葡萄树,可是那地方风大,冬天时天气寒冷,葡萄树不知被冻死了多少,他们百折不挠,选择从头再栽,就这样一点一点耕耘和浇灌才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葡萄园。“葡萄园”是美丽、宁静的,就像我们宁静而美好的故乡。回归故土,找寻“葡萄园”是张炜不懈的精神追求。张炜认为,大地、泥土不仅滋养着世间万物,同样也滋养着人们纯朴的心灵。作者张炜曾说过:“泥土滋生一切。……野地是万物的生母,她子孙满堂却不会衰老。她的乳汁汇流成河,涌入海洋,滋生了万千生灵。”“只有土地才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的性质。并且会一直左右我们。”张炜渴望融入野地的土中,而且喜欢把自己比喻成一棵扎根于泥土中的树:“做梦都想像一棵树那样抓牢这一片泥土。”“像一棵树一样,在一方泥土上萌生。”[10]“眼看着四肢被青藤绕,地衣长上额角。这不是死,而是生。我可以做一棵树了,扎下根须,化为了地上的一个器官。从此我的吟哦不是一己之事,也并非我能左右。一个人消逝了,一株树诞生了。生命仍在,性质却得了转换”。[10]或许这棵树就是他心中的那棵“葡萄树”。人像一棵树,生长在土地之上,扎根在泥土之中,汲取营养后成长起来。由众多的树构成的葡萄园成了最安静和舒适之地,成了理想的家园之地。

同时,“葡萄园”还应该是艺术品,是净化人类贪婪之心的圣地,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乐园。在《我的老椿树》中,老椿树和老人之间的相互尊重、扶持,都成了对方不可缺少的伴儿。

以野地作为创作中最有力和宽广的背景,是张炜文学创作所坚持的。所以,张炜的许多作品才频频出现对野地的歌颂,而且这种歌颂是人类对赖以生存的地球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依恋和博爱。如其中的作品《声音》展现了芦青河畔的一片偌大的树林——一个绿色无垠、生机勃勃、各种声音鸣响其间的世界;而《芦青河告诉我》中的那条美丽而又富饶的芦青河是那么令人神往,那里有清澈见底而又奔流不息的河水,河岸边散落着各色各样而又美味的蘑菇;《山楂林》里的农村少女阿队穿着火红的衣服在茂盛的山楂林里奔跑,她就像一团燃着生命高涨热情的火焰,这种激情四射的生命体现也是与生机勃勃的山楂林分不开的;《紫色眉豆花》里的少女小疤,在这样纯净的大自然世界中,就像眉豆花一样源源不断地散发着她的清香和温馨。《夜莺》里的姑娘胖手在粮食丰收的夜晚兴奋不已,躺在高高的麦秸垛上,终于领悟出了“美是生活”的真谛。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曾又说:“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是的,人在享有物质生活的同时,如果能够“诗意地栖居”在自己的精神家园,这将是一种至上至高的境界。现实中,人们在渴望物质生活的富足,但是在心灵最深处更渴望充满美好的情愫精神家园。这将是一种诗化的生活,是一种诗意的人生。

社会是在裂变之中发展的,但是农民是不是应该在追求物质生活进步,外表也发生裂变的同时,自己的内心也随之改变,甚之裂变,丢弃纯朴的野地,甚至丢弃大地赋予的最珍贵的财富——纯朴之心呢?是否应该还原本真,为人类留有一方精神家园,以报大地之恩?这或许就张炜小说中农民心灵变迁故事给我们的启示。

参考文献:

[1]老子.道德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94

[2]张炜.融入野地[M].张炜文集[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 133

[3]路翠江.张炜小说的故土情结及其文化意蕴[J].山东:鲁东大学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276

[4]王岩岩.从乡土小说谈新时期文学真实性的嬗变[J].北京:丝绸之路出版社,2010. 156

[5]张炜.能不忆蜀葵[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 78

[6]王光东,李雪林.张炜的精神立场及其呈现方式[J].当代作家评论,2002. 03

[7]王岳川.艺术本体论[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1994. 92

[8]张懿.理想化形象和神经症自尊[J].湖南:湖南大学出版,2003. 112

[9]武丽霞.从土和水意象透视张炜的审美追求[J].淮北: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出版,2003. 320

[10]张炜.融入野地[M].张炜文集[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 247

Simple heart fission

——The novels of Zhang Wei Farmers' psychological metamorphosis

The instructor:Zhang Lan

Mo Dandan

(School of Literature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Zhejiang, Zhoushan 316004)

Abstract: In the market economy and commodity under the impact of the tide,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rural, the psychological is also changing. Zhang Wei's novels show that qilu earth of the simple peasant in the heart of a transformation process occurs before the social changes: from the original wild simple heart, to the various distortions and variability; from the original pure faith, to the assimilated into the material world money right view. The farmers after the social and life changes, Finally realized fading that simple precious, so back to the wilderness to find that belongs to his true and honest.

Key words: simple; fission; wild; psychological

作者简介

姓名:莫丹丹

任职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老舍散文集范文第8篇

采访/胡凌虹

吴礼权(复旦大学教授,博导)

现在比较常见的抱拳作揖,出现于清朝年间,是古代传统作揖的一种简化。作揖在老一辈人中还有,南方人比较少,我去北京,一些老年人还是会给我作揖的。作揖是一种很好的问候方式,我很赞成。人多了握手来不及,也不方便,一个人对着很多人,一个人对着另一个人远远作揖,很简便,不像鞠躬,比较复杂,也太累。相互之间问候,有的时候还要说话,说的到底得体不得体是一个问题,作个揖,不说话,意思到了就行。中华民族作为礼仪之邦,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但是现在却没有自己传统的礼仪了。能不能恢复作揖不一定,但作揖作为表现一个民族礼仪之邦的文明标志,一个抓手,提倡肯定是值得的。作为一个国家、民族,应该有自己的礼仪,展现一种适合自己民族的东西。握手礼中西方人都用,怎么区别不同国籍呢?一般是从肤色上看。我们一见鞠躬就知道是日本人或韩国人,那么能不能一看到作揖就知道是中国人呢。作揖比握手还要简单、方便,推广的可行性还是蛮大的。人们会教宠物作揖,那么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去学呢?至于采取怎样的方式,在男子之间、女子之间,男子和女子之间该怎么作揖,都是可以讨论的。当然人们已经习惯于西方的握手方式,普及作揖还是需要一个习惯的过程。

伊甸(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其实过去在老百姓之间作揖也不太多,需要到一定层次,比如知识分子,或者官员之间。如果付诸实践,我们国人都像过去一样作揖的话,我的感觉是比较怪,因为作揖不是单独的礼节、问候方式,它还包含着文化层面的问题以及历史的积淀,它是跟很多封建的文化,那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混杂在一起的。刘半农先生提出了“作揖主义”,作揖的意思已经扩大化,不仅仅是问候,还是一种调和,和解,带有一种过去旧时代文化的痕迹,所以不宜普遍推行。我觉得像我们这样的国家,需要的并不是去恢复古老的东西,恰恰相反是去创造一些新的东西。如果在创造不出的时候,我们可以去学习西方的最文明合理的礼节。我是比较赞成西方的一些礼节,如握手,拥抱。尽管拥抱这个礼节我们还在使用,但是使用频率不及西方,在特殊的场合,表达特殊的情感,握手还是轻了点,可以选择拥抱。礼节是慢慢形成的,很难倡导出一种新的东西来。如果是刻意恢复作揖,也会有一种不自然的怪怪的感觉。如果现代人喜欢,把作揖作为一种礼节的方式来存在,也是可以的。在面向公众,没法体现握手问候的时候,作揖、鞠躬这样的方式比较合适。我平时很少作揖,不过一二十个人来告别,来不及一一握手,就作个揖代表告辞。作揖毕竟是国人比较熟悉的东西,在一定场合,用用也可以,大家都知道其表示的内涵及适用的地方。

姚渊(汉文化推广者,汉未央网站站长)

作揖跟我们汉服的推广在运行上有着相似性,日常生活中推广比较困难。汉服是在特定的礼仪场合中穿的,在穿着汉服的时候,应该有同汉服相适应的揖礼。所以我们复兴汉服,紧接着就是要复兴揖礼。揖礼不是非要依附在服装上,凡是你觉得有必要通过民族的方式来表达情感的时候,都可以作揖。只要你有心,哪怕行一个幅度比较小的揖礼都是可以的。所以作揖比推广汉服的门槛还要低。当别人知道我是做汉文化的,他们会很有意识地跟我作揖,但一般作的可能就是江湖侠客般的抱手礼、拱手礼。正规揖礼手是直的,用在庄重的场合。明清以后汉朝的礼仪不断衰弱,严肃的揖礼也不断衰落下去,在市民文化兴起之后,人们对作揖进行改造,形成了非常普遍的抱手礼、拱手礼。后来西方人看见的就是这种揖礼,所以他们认为穿着唐装马褂,行抱手礼的就是很中国的方式,其实很不得中国人的精髓。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揖礼就是最靠近现代的传统,却不知道实际上还有一种远离现代文化的传统,正规揖礼。它同中国的自信心,汉朝的黄金时代联系在一起,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提倡正规作揖的原因,有一种情感因素在里面。回到提倡推广作揖,我觉得有必要,因为如果你努力去登天,就可能登上一座山,如果你只想登上一座山,你登上的可能就是一座小丘陵。我们可以把作揖的目标放在日常生活中,在一般场合,随意一些,要求不用太高。但如果在穿着汉服的正规礼仪场合,我们还是提倡作正规的揖礼。此外,古代礼仪活动通常是男性之间,通常所说的作揖都建立在男性的基础之上,在现代,女子行怎样的礼仪,我觉得还需要规范和梳理。

同题问答

1、你知道“作揖”吗?具体怎么做,清楚吗?

Kent(加拿大籍华人):大概知道一点。

王强(公务员):作揖是中国文化流传下来的一种传统。具体形式不清楚。

谢国剑(研究生):知道一点点,具体怎么做不清楚。

清水挂面(研究生):知道。可能清楚。

小鹏(外企职员):不清楚。

大树(自由设计师):知道,双手互握在前,弯腰60―90度。

Jane(经理助理):知道。

Amanda(澳大利亚人):知道,就是一只手抱另一只手,表示“你好”的意思。

2、你在什么场合,看见过哪些人作揖?

Kent:长辈们过年或看到尊敬的人。

可人:以前很老的电影里容易看到作揖。现在很少有人作揖了,年轻人不会,年纪大一点的人之间也不太会作揖。大概祖父辈才会有点关于“作揖”的记忆。

王强:年纪大的人,过年时,拜菩萨的时候。

谢国剑:电影、宣传广告片里,教科书上。

清水挂面:在电视里,当某人见到景仰的长辈时会作揖。

小鹏:婚礼上,拜年的时候。

大树:相声演员,古代影视剧里。

Jane:过年的时候。

Amanda:大部分在香港片,中文片里。我爷爷奶奶是中国人,移民到马来西亚,我记得小的时候,过年时,父母亲戚会相互作揖。

3、你平时作揖吗?在什么场合下,你可能会作揖?

Kent:一般没有。

可人:很少作揖。

王强:不太作揖。

谢国剑:很少作揖。

清水挂面:会。在尊敬的老者面前,或者与关系亲近的好朋友开个玩笑。

小鹏:给长辈拜年的时候。

大树:不作揖。

Jane:拜年的时候。

Amanda:平时不作。

4、看到一些学者、明星对大众作揖,你有怎样的感觉?

Kent:没有什么特别感觉,就好像看到握手。

可人:没有感觉,很正常。

王强:感觉不错,蛮有民族特色的,有风度。

谢国剑:觉得可以,适用于人比较多的地方。

清水挂面:没什么感觉。

小鹏:挺好的,中式的传统礼仪嘛。

大树:表示谦卑或尊重;还有熟悉人之间表示亲热,感觉比较搞笑。

Jane:没什么感觉,很中国化。

Amanda:感觉就是中国传统的东西,比较有礼貌。

5、你觉得“作揖”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Kent:比握手古典,如果场合不对的话有点奇怪。

可人:一人对十人、百人的时候,作揖比较方便,此外,流行病盛行的时候作揖会有好处。但是人们已经习惯于握手,别人伸出手跟你握,你作个揖,人家会感到很别扭。一般来说,人与人接触的面积越大,关系就感觉越好,作揖让人感觉很客套。

王强:相比较握手,它有多个优点,(1)作揖比较卫生,降低传染皮肤病的可能性。例如在非典时期,很多人不愿意身体接触,握手改为作揖;(2)可以避免自讨没趣,握手是双向的,对方必须有所响应,若一方没有反应,另一方会比较尴尬,作揖不需要显示太多的协作性;(3)握手礼,有一定的规矩,需要上级、长辈、女士先伸出手,万一握手方式不正确,会给另一方产生不舒服的感觉。但作揖不同,可以不必分上下级;(4)人容易出手汗,握手不是很舒服。作揖可以在对方不愿意握手的情况下,表达出自己的好感。作揖的缺点是不如握手关系亲近,因为肢体交流感觉更亲密。

谢国剑:相对而言,作揖在传统上有一段时间是被鲁迅等人批判的,带有封建文化的色彩。但若穿着唐装作揖,感觉就比较好。或者在隆重的场合,比较传统的氛围里,作揖会更加让人有认同感。

清水挂面:显示出个人谦虚和对对方的尊敬,缺点就是有些做作。

小鹏:我觉得优点是有中国特色,弘扬民族传统;缺点是没有肢体接触,略显疏远。

大树:好处和缺点不明,需要场合与心境。

Jane:中国的一个礼仪,使人感觉很谦虚。

Amanda:没有多大感觉,就是一种礼貌,延续了中国的传统。

6、日本人、韩国人见面会鞠躬,西方人见面通常会拥抱,你觉得有必要在现代提倡“作揖”这种中国的传统问候方式吗?

Kent:无所谓,可能有人觉得比握手卫生,不过我不觉得,握手有体温的传递,更能使双方贴近,作揖有点隔膜,或者一点点虚伪。还是要看场合。

可人:我觉得没什么必要,因为我们中华民族发展到现在,作揖已经断掉几十年,硬生生地恢复还需要一代人的认可。这不同于日本、韩国,人家鞠躬的传统已经延续至今,整个社会都完全认可。

王强:有必要,中国有这种古老的传统文化,而且作揖从实际看也有诸多优于其他问候方式的地方。

谢国剑:这个仅仅是一种符号,现代提倡没有多大意义。只要从精神层面上领会就行。在平时的礼仪中推广作揖有这个可能,提倡作揖并不让人奇怪,但若是说到恢复、回归或者变为一种潮流,我预测不太可能。

清水挂面:没有必要,个人喜好问题。

小鹏:有必要,就像推崇唐装、汉服一样嘛,“作揖”有中国特色啊。

大树:不需要。有点老八股感觉。

Jane:提倡,有传统底蕴。

Amanda:有一点奇怪,因为这样的动作都是需要自然的嘛。如果人们越来越接受西方人的习惯,比如喜欢抱抱别人,也没问题,因为这样人感觉比较舒服。

7、你怎么看待人们喜欢教小狗或猴子等动物作揖?

Kent:作为玩耍没什么关系,好玩就好,没人在乎。

可人:我对作揖并不排斥,任何场合有人或者动物作揖都很正常。教动物作揖,应该来说是人想通过动物来表达一种心情,出于一种礼貌的方式。

王强:满有意思的。

谢国剑:满好看的,这可能与动物的特征有关系,作揖相比握手等其他动作更加容易些。

清水挂面:觉得挺好玩。

小鹏:无所谓。

大树:纯属是为了博得大家一笑,另不想讨论动物权利,已经被养着了还能说什么?

Jane:很好玩,他们很聪明。

Amanda:真的吗?没有见到过。

8、握手、拥抱、接吻、作揖、鞠躬这几种问候方式中,请按你的认可度给他们排个序。

Kent:我觉得要分场合和民族特点。作为和我同样种族的人,在普通见面的场合,我会这样排列:握手、作揖、拥抱、鞠躬、接吻。

可人:这个要根据不同的场合,对象。大家不太认识的,握个手。关系非常好的朋友或亲人之间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除了握手还会拥抱。在长辈面前,或者崇拜的人面前,一般用鞠躬,表示尊敬。作揖排在比较后面。对于接吻,中国人不太习惯,人们还没开放到这个地步。

王强:握手、作揖,拥抱,鞠躬,接吻。

谢国剑:要分场合吧,在普通的生活中,握手肯定是最常用的。辞旧迎新,穿着唐装的时候,在比较隆重的场合,表示尊敬的场合,可能会作揖。拥抱是比较熟的人之间。鞠躬,一般演讲后可以鞠个躬。接吻这种问候方式在中国是极少见的,中国人难以接受。

清水挂面:握手、作揖、鞠躬、拥抱、接吻。

小鹏:握手、作揖、鞠躬、拥抱、接吻。

大树:握手、拥抱、鞠躬、作揖、接吻。

Jane:握手、拥抱、鞠躬、作揖、接吻,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方式,一般不熟悉的都握手。

Amanda:拥抱、接吻、握手、作揖、鞠躬。不认识的人握手最经常了,拥抱是用在比较好的朋友之间,西方人喜欢抱抱别人。在澳大利亚第一次见面就是握手,见了几次面有点熟了的话,可以接吻,最后比较熟了,就会拥抱。

70后、80后时尚青年看作揖

今天,你作揖了没有?

沙然

小时候读《水浒》《西游》,熟人碰面,或者生人见礼,常常有这么一句话:唱个肥喏。

后来读《中国古代礼仪制度》,才彻底弄清楚这个元明时期最通行的礼数是怎么回事了。所谓“唱个大喏”就是一面拱揖,一面口中称“喏”--至于为何说“喏”,大约与我们今天说“HI”差不多。总之这种敬礼方式叫做唱喏。喏声很大,腰弯得很低,叫做唱个大喏或唱个肥喏。肥者,饱满、火候到了的意思。

说到底,肥喏无非就是作揖,比作揖动静大点而已。

自从有清以后,满族的风俗规矩一统天下,男人见礼改成打千儿,女人照面须道万福。此后“肥喏”似乎就被彻底抛弃了。你看老舍笔下,落魄江湖的松二爷,八旗贵族的遗风犹在,提着鸟笼上茶馆,碰见常四爷,上前见礼,垂袖弓身,进一步退两步。忽又想起刚进门见王老板时忘了请安,马上转身补礼:“王掌柜,您好哇!”退二进一,王掌柜万没料到,赶紧还礼,也来了个退二进一,终归是晚了一拍。松二爷又连续来了三个退二进一,王掌柜还礼却是一步没赶上,步步赶不上,所有礼都晚了一拍。--据说这串台步,是老舍亲自教的。在欧洲巡回演出时,英国人高兴得直吹口哨:“Great marvelous as beautiful as dance!”(太棒了!妙不可言!像舞蹈一样优美!)

当满清的历史被雨打风吹去之后,民国又开始盛行“拱手作揖”这种礼节。相比打千的舞蹈性与雕塑感,作揖就未免单调了些。自解放后改为握手后,终于失传。

但海外华人依然固守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礼节。作揖,仍被世界公认为中华礼仪的典范。老外初到中国,若他聪明地学到了一个抱拳的动作,将会带给我们多少惊喜,拉近多少彼此的距离。

但问题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E时代,我们连电子邮件都懒得发,改为短信或者视频通话,我们还会作揖么?

好吧,让我们做一个假设,不作揖还能做什么呢?

握手?这是西方最普遍的礼节,那不凉不热的温度,不明不昧的笑容,不冷不淡的姿态,不大不小的力量。让你觉得,对面的这个人,是一架机器。况且,世界卫生组织早就告戒我们,80%的病菌来自于手部接触。你还敢去握么?那被无数细菌视作温床的手?

拥抱?当心那些别有用心的“抱抱团”,在你身上揩油。吃你豆腐不说,还会顺带掏走你的钱包。即使这样的遭遇微乎其微,也要小心了,谁敢保证他不会趁机把刚吃过早点的满手猪油使劲往你身上蹭?

鞠躬?拜托!腰弯多少度才算真诚呢?弯多了是卑躬屈膝,弯少了是心无诚意。总之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那怎么办,总不能像美国人那样一见面就互相啃吧。

所以,思来想去,只剩下作揖了。它比鞠躬多一个拜会的动作,因此也多了一份真诚。它比握手少了身体的接触,因此也少了一份危险。它不像拥抱那么故作亲热,却显得一团和气,它不如贴面那样刻露直白,更显得温文尔雅。作揖使得双方既各自独立又彼此关联,因为受礼者必须还礼。作揖使人与人之间多了眼神的交流,心灵的碰撞,而又保持着受之父母的高贵的身体与尊严,不被碰触。作揖使得所有华夏儿女轻易就能认祖归宗――它是如此具有符号感的动作。

总之,作揖在当下,真是最好的礼仪方式了。敢问一句,今天,你作揖了没有?

作揖在当下的可行性

杜瓦

作揖,中国人传统的交往礼节之一。在商业味越来越浓、人情味越来越淡的今天,已很少有人再亲身实践。印象里,最近见到作揖,只有两次:一次是见于邻家一小犬卖弄新学来的本事,频频给我们这些围观者作揖;还有一次,应该是在“非典”流行的那个时期,握手、贴面的都免了,抱拳作揖,大家都安全。

具有3000年以上历史的“揖礼”是否该就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眼见着肯德基、批萨、UPS快递等等洋玩意充斥眼球,将我们的国产品牌推入冷宫,心中不免长吁短叹:难道连祖宗的礼节也要让位于他人?

就拿见面礼节而言,从任何角度而言,作揖也不输于握手礼、接吻礼。据传,起源于西方的握手礼,当年始现于武士决斗之场合,为了表明身上没有藏着暗器,故而握手。开句玩笑说,当年的握手之后,很可能就是一场厮杀,毫无文明优雅可言。别人决斗前的礼仪,作为了我们表达亲切之意的礼仪,何苦来哉,我们又不是缺乏自己的礼节?

尤其在当下,在花样百出的“抱抱团”逐渐演变为“1元钱抱一次美女”的闹剧时,我们的有识之士是否应该站起来呼吁揖礼的回归和提倡,这才是中国人自己的礼节。若问作揖在当下的可行性,随手便可举出几条,以应证其可行和优势。

1、古时的揖礼相对繁复,根据双方的地位和关系,作揖有土揖、时揖、天揖、特揖、旅揖、旁三揖之分。当下,去繁留简,只需抱拳拱手上举就行。从简而行,并非三叩九拜,从动作的难度系数上来讲几乎为零,人人得以效仿。

2、央视的《百家讲坛》如今红透半边天。易中天火了、于丹火了,纪连海等等人都火了,他们宣讲的是什么?说到底,不就是古人的一些东西吗?不就是老百姓都知道但都说不太清楚的一些史实常识吗?因此,在这文化哺乳过程中,易中天、于丹等人被扣上“文化奶爸、奶妈”的帽子也不见怪。从《百家讲坛》声名日隆中更可窥见的应是什么?恕我大胆妄言,一是国人普遍的文史知识的匮乏;二又恰恰是如今的国人对老祖宗的历史如饥似渴的了解愿望。那么,从心理而言,揖礼的回归也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

试想,如有一日,《百家讲坛》上出现“中国的礼仪”之类的演说,定当唤醒国人的认知,揖礼等完全可以被现代人接纳采用的,传统礼仪重新被推崇、流行,并非不可能的任务。就看《百家讲坛》的编导何时采纳了!

3、孔子之道,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若干年前,如果重提孔孟之道,提倡推行古法礼仪,定被扣上种种大帽子。而如今,国人的思想越来越解放(当然还不是完全开放),既然连师洋之流也可以我行我秀,我们重提老祖宗的文明礼仪更不会被看得像洪水猛兽一般。从人们的思想解放度而言,作揖在当下,很可能被看作一种时尚的传承,而非“老八股”。

4、就个人卫生方面而言,作揖更有着其它礼仪方式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握手其实最不卫生,看不见的病菌随手传播,女孩子有时候被人家硬握着不放,更是有苦说不出;贴面接吻最不自由,别人左脸凑过来了,再不愿意,也得以脸还脸,有时还得主动还以右脸。拱手作揖,不仅能避免双方皮肤直接接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病菌传染,也可使双方心里都比较踏实。极度重视个人健康的现代人,干嘛不去推行揖礼呢?

5、韩少功先生曾经如此赞誉揖礼的优美-“人在握手时含胸曲背,低头引颈,姿态实在不大好看。如果交际双方的身高差距太大,握手更多见窘态。身高者有折腰之累,身低者有被悬吊之险,难免把某种庄重的外交或某种欢乐的重聚,搞得有点滑稽。作揖则无须有这种担心,完全可以抬首挺胸,立身如柱,气宇轩昂,雄姿英发,高出手高悬臂抱拳一合,充分展示美的体形和美的气度,让周围的人眼睛一亮――壮士也。”要想当壮士,不一定轰轰烈烈,昂首挺胸作个揖就行。大家平起平坐,老百姓更容易接受。

由上可见,见面作揖,不仅是一种文雅而得体的礼节,更可以称作是一种科学而卫生的礼节,难怪《新闻周刊》曾经如此定义:“中国人的‘作揖’是世界上最文明的礼节”。那么,你有什么理由阻止它重回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来呢?

80后,敬意之礼成了原创的舞台

李志春

80后的时尚青年随意而奔放,敬意之礼这种中规中矩的礼节不是万分重要时刻决不轻易示人,他们在“自然状态”下,敬意之礼成了原创的舞台。

中国自古见面便有作揖之礼以表敬意。所谓作揖,既手到、口到、耳到,三位一体以向对方示敬。而如今这种三位一体被解构分离,手归手,说归说。路上两人见面,少有敬称,取而代之的是眼睛“噌”一亮,随即发出“章鱼!”“伟哥!”这种宏亮而又缺乏内容的声音。随着招呼完后,两人相背而去,谁都忘记了刚才的事情。

诚然,直呼昵称多少有些随便,但似乎却是他们的礼,是打消两人路过不语而尴尬的一种方式,见面一声“HI!”,既显出时代气息,又算是共识的礼术。将繁化简,将简化“懒”。与亲朋道别,一句“大家再会”取代传统的一一告别,这就是速度加效率。将简化“懒”是本事,将“懒”化无,那是境界。

见面打招呼多麻烦,先要挣扎着从不愿意开口到开口,随后要“使劲”震动声带,好不容易在伤了数以千计的脑细胞后才憋出几个字。点头多简便。脖子支了一天也累了,间歇性下垂,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快而猛的点下头,既“郑重”(对方来看点头用力呗!),又让脖子玩了下“过山车”,一个看看舒服,一个点着也自在。

当口到、手到、耳到被解构开了,当敬与礼被割裂开了,我们要追问:80后的时尚青年,用什么礼仪来表达我们的敬意呢?我们还剩下什么能在这个时代示出我们的敬意呢?

专家评作揖

作揖,从天人合一谈起

采访对象:翁敏华

翁敏华,作家,民俗学家,上海师范大学女子文化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著有《中国戏剧与民俗》、《中日韩戏剧文化因缘研究》等九部学术著作及散文集《讨好岁月》。

作揖,从自然崇拜而来

“五四”以后,中国文化打破了很多束缚,有很多坏的东西被革除了。革除的时候是必须要心狠手辣下刀子的,就像对癌症动手术一样。动完手术以后呢,应该是要调养的。不是说中国文化得了癌症后就一无是处了,得过癌症的人还是可以康复的,康复了以后还是有很多健康的东西能够发挥它的作用。

比如说我最欣赏的中国文化就是“天人合一”。这个世界观不光是我们国人要重新解读,而且这对于全世界都是一笔财富。我们很长一段时间接受的教育就是人定胜天,都是要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就是不断的斗斗斗。结果受了多大的损害,我们心里很清楚。所以我们现在真的是到了要重解“天人合一”、创建一个和谐世界观的时候了。

“天人合一”首先是人和自然的和谐。现代人向大自然无穷尽地索取,是现代社会的一大弊病。包装过剩,物质过剩,对人类来说并非福音,因为你的享用已经超出你的需要了。

实际上很多中华文化包括那些仪式都和“天人合一”有关系。

比如说作揖这么一个小小的礼仪,其实在先秦时期就有了。它分三类。

一类叫天揖。它是对天表示一种敬重,是一种敬畏之心。“无法无天”当中就有个“天”字。天揖首先是敬天的用处,然后是对天子,对所有敬重的人,比如对老师。天揖的手势是:稍稍地往上举,叫推手小举。(示范动作)

一类叫土揖,是从大地崇拜而来的,叫推手小下也。它是从大自然崇拜过渡到对人的敬意,比如老师对学生稍稍的来一下。你看这种名称,天揖,土揖,都是从自然崇拜而来的。

还有一个平辈人之间的,叫时揖。天揖和土揖实际上是空间之揖,而时揖是时间之揖。用了个“时”,那就是平推,叫平推手也。

作揖,用手,用口,用耳

中国文化和中国字是很有关系的,中国字实际上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符号,一个密码。

比如“揖”,它就是用手,用口,用耳,这三项都要有。

提手旁,一个口,一个耳,不光是抱叠双手作一个揖,还要加上谦恭的用语,所以要用口,而且要能够倾听,不能漫不经心的。人家在说谦恭的话“请多多关照”“请多多指教”,你不能不带耳朵。这三点达到了,这个礼节才到位,这才是“揖”。

所以我们中国很多文字很有趣。比如说“昂”,“昂”就是太阳神崇拜啊。上面一个“日”,下面两个手这么摊着(示范动作),这实际上也是自然崇拜的一个符号。我教的一个美国女领事,她问我“群情激昂”什么意思。“群情”她知道,那么什么叫“激昂”她不明白。我说“激”就是风吹过水面,所以是三点水。风吹过水面是个什么样子呢?你想想。“昂”是什么,就是人摊着两只手看太阳,我演示给她看,说“你看像不像”。她说,哎哟,我懂了!

这比什么注释都要好,也是汉字的好处。

作揖与服饰有关

我今天穿了件中式衣服作揖,是因为我觉得作揖跟服饰,和场合都有关系。穿牛仔裤作个揖就不太像。西装革履的作揖也不像,必须是像我现在这样的大袖子的,宽松的,中国式的,而且即使是旗袍也不合适作揖。

作揖时最好有翻袖的动作,(动作演示)没有当然也无所谓,但是作揖的感觉必须是和中式衣服一脉相承的。

我也问了许多人,同辈的,学生的,老师的,他们也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认为,男女平等,男的可以作揖,女的也可以作揖,女的作揖也可以很豪爽,也很拿派(北方人说法)。但是也有人说作揖也太江湖气了吧。我说这个江湖气没有关系。江湖这个词多好啊,我们把它想像坏了,过去还有江湖学派,江湖诗派,学术也有江湖。江湖气和流氓气不是一回事情,江湖气是要一点的,豪迈得很。

有的老师认为女的还是应该幅度小些,我想想那变成“万福”了。“万福”好像不太行。穿旗袍作“万福”还行,旗袍本来就是显腰的,“万福”是在腰上的礼仪,感觉比较合适。

该行何种礼仪视场合而定

现在的中国人的生活节奏太快,尤其上海人。

不像过去,过去中国人的礼节是问:你吃饭了么?这个问号是期待别人的回答,一表明了中国人吃饭的不容易,二是从表情上也显示出他要你回答。那么就站下来开始聊天。今天做什么啦?买什么菜啊,什么菜和什么菜放一起炒,哎哟,就可以讲上半天。这是真正的问候,是要“问”的,然后“候”在那里,等你回答。

现在哪里有这样的闲功夫啊!过去常说的“你上哪去啊”,可这关你什么事啊,我上哪去还要向你汇报啊……我们过去的礼节好像有点打听的味道呢,后来就变成“你好”,现在越来越简化。所以可以提倡比如作揖礼仪、微笑礼仪、注目礼仪、招手礼仪、扬手礼仪等等。

礼仪视场合而定。有时候骑车你不能作揖,但是你已经看见别人,别人也向你微笑了,你可以扬一下手。过去我们不是擦肩而过,要对面站定说一回话,后来变成擦肩而过说声“你好”,现在变成擦轮而过不是擦肩了,不是自行车就是汽车了。那么擦轮而过时采用的礼仪就只能简化为扬一下手、微笑一下。

滋养现代人心灵的传统礼仪

中国人比较含蓄,东方人都这样,所以作揖等手礼比拥抱合适。拥抱有时会吓人一跳,感情没有到那么浓的时候干嘛要拥抱。东方人艺术上的美感灵感,大量的来自于自然。山水对东方艺术家的吸引超过人体。只要看看我们的唐诗宋词就知道了。当然后来也有些艳诗是描写一点人的身体,但主流的还是山水美,也体现了我们崇尚的“天人合一”。而西方艺术家的美感灵感大量的来自于人体美,特别是女人的线条美。现在大家对《满城尽带黄金甲》有反感,这和我们的传统有关系。我们强调的是含蓄美,是穿衣服后显得美,而不是不穿衣服的美。

不穿衣服的美在我们中国没有传统,所以体现在礼仪上,我们对拥抱贴面等身体礼仪的感兴趣程度和西方人是不一样的。

日本人的鞠躬给人的感觉也很好,但是又有点距离。特别是第一次见面,你是什么人也不知道,感情没有到很浓的地步,行此大礼感觉怪怪的。日本的这个礼仪和他们的和服、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有一定关系。因为日本是个跪坐的民族,保留了中国唐以前的生活方式,韩国也是这样,所以他们到现在最大的礼仪还是五体投地。这是真正的行大礼,趴在塌塌米上面,两手摊着,真是身体的五个体(四肢加上躯体)全部趴在地上行大礼。他们的鞠躬,是跪拜礼的一种简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