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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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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协议范文第1篇

近年来,水库大量投肥养殖,造成水体污染日趋严重,水质不断恶化,已成为影响我市水环境质量和用水安全的一大公害。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规范水库养殖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库化肥养殖的危害性和水库水质安全的重要性

我市现有大中小型水库925座,除了具有防汛、灌溉功能外,大多水库还兼有饮用水源、天然养殖等综合功能,在全市工农业生产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传统的水库投肥养殖方式破坏水域生态平衡,使水体丧失自我净化能力,加速水质富营养化,造成水质污染,严重影响水库供水、灌溉功能;一些水利设施因水质问题受到腐蚀,加速水利工程老化;同时人类长期食用化肥养殖的水产品不利于身体健康。因此,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和水质安全监管,对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系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采取得力措施,严格规范水库养殖行为

(一)全面禁止水库化肥养殖行为。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水库化肥养殖行为。各地相关部门要搞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按照“有情协商,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承包者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禁投”行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清理规范水库承包养殖合同。各县(市)区政府要责成水利(水务)部门、有关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对水库承包养殖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完善水库承包养殖合同,明确规定禁止投肥养殖条款和违约责任,交纳一定数额的水质保证金。如发现有投肥行为经查核实,由水库发包方按协议约定终止承包合同,没收水质保证金。

(三)积极推广水库健康养殖新技术。各级水利、水产部门,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水库健康养殖新技术,引导水库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照无公害养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不得造成水库水体污染。

(四)切实加强水库水质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域水库水质安全负总责,水库管理单位(处、站、中心)是水库水质安全的直接责任者,水库养殖承包人为水库水质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水利(水务)、环保、水产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紧密配合,各司其职。水利(水务)部门负责水库水质安全的日常监管和监测,监督承包合同执行情况;每年5-10月份,每月对水库水质进行一次监测,检查结果对社会公布。环保部门负责对水库污染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群众投诉查处,一旦发现水质超出规定水质指标,按规定给予处罚。水产部门负责水产养殖证的发放和年检,发现投肥养殖造成污染事故的吊销养殖许可证。

包养协议范文第2篇

当地媒体对这一判决结果虽然只发个几百字的简短消息,但是,在义乌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毕竟华灵群不仅是义乌物流界的名人,而且在浙江省物流界也算得上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曾任浙江省联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交通作业物流站场专业委员会总召集人,曾获得首批“全国物流劳模”。

起步:一、二万是“小钱”

1995年6月,时任义乌市政府秘书的华灵群因为头脑灵活,被任命为义乌市联托运办公室副主任,同年7月,又受组织委派兼任义乌市联托运开发总公司经理。年仅32岁的华灵群在领导和家人面前许下“干净干事”的誓言。

上任伊始,华灵群果然说到做到。义乌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以托运为主的物流业,华灵群一心扑在工作上。没几年,原本对物流业一窍不通的他就在省内的物流业中崭露头角,义乌的物流产业也不断规范发展,成为支撑市场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随着事业的成功和与老板们交往的增多,华灵群很快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当初自己的誓言,开始“坐地生财”。

1998年春节刚过,义乌至上海的某托运处老板滕某为了让华灵群在业务上给予照顾,专门在义乌的香港大酒店宴请他。席间,几番奉承、恭维,使原本不胜酒力的华灵群很快醉了。当晚,滕某就陪华灵群睡在酒店里。一觉醒来,已是次日早上7点多钟,华灵群发现滕某已走,自己的包里却多了1万元现金和10张中华软包香烟票。心领神会的华灵群收下后,利用手头的权力关照起滕某的托运部。

就这样,在半梦半醒之间,“全国物流劳模”华灵群成功“变脸”。

此后不久,义乌市稠城镇一家门窗厂老板唐某得知义乌联托运开发总公司下属的江东货运市场需安装一批卷帘门,找到华灵群帮忙。通过华灵群的推荐和照顾,唐某如愿得到了这一业务。1999年1月,工程完工后,为了感谢华总的帮助,唐某以华灵群的名字开了一本活期存折,存了2万元钱,送到他家中。华灵群担心存折被人发现退给了唐某。过了几天,唐某拿着2万元现金到华灵群的办公室,华灵群就不再拒绝了。同年,对于江东货运市场土建工程的承包商王某请他到杭州游玩时送上的1万元现金,华灵群只是一句“谢谢”就“OK”了。

渐渐地,华灵群已经习惯于收受这样的“小钱”了。2003年8月,龚某在华灵群的帮忙下,取得了义乌一家报关有限公司的经营权。为感谢华灵群,龚某打电话请华灵群吃饭,华灵群正陪人在逛商场,告诉龚某自己银行卡里没有钱了。龚某马上将2万元打入华灵群的银行卡中,很快就被他挥霍一空。案发后,当检察官讯问华灵群这2万赃款的去向时,他一点也回忆不起具体的用途了。华灵群向检察官交代:“一、二万小钱算不了什么钱,朋友既然送来了,如果不收,对朋友面子上也不好说,收下来也不算什么大事。”正是在这种收受一、二万“小钱”理所当然的思想引导下,华灵群在腐化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升级:近20万装修款+一辆POLO

随着义乌物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华灵群受贿数额也在“升级”。 义乌人老马是个“能人”,自称与华灵群特有“缘份”。通过杭州海关的一个朋友在酒桌上结识了华灵群后,很快就与“豪爽讲义气”的华总成为“好朋友”。在华灵群的帮忙下,老马将自己的儿子小马从杭州调回了义乌,安排在华灵群公司下面的货运市场当副经理。

2002年下半年,义乌国际物流中心仓库土建一、二标段工程招标。得到这一消息以后,老马带着东阳一家建筑公司经理蒋某来到华灵群办公室,直截了当地说:“华总,蒋想来投标做你们国际物流中心仓库一、二标段工程,你帮帮忙,到时候会感谢你的。”华灵群当即答应给予帮忙。老马等人商量叫蒋某去找3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公司来报名。由于蒋某忙,后来忘记了报名,失去了招投标机会。一心想撮成“好事”的老马心有不甘,又马上找到了认识不久的东阳另一个包工头何某再找3家公司来报名。通过华灵群的帮忙,何某报来的3家公司全部顺利入围投标,最后何某自己挂靠的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顺利中标。

何某中标后没几天,就将一只装有20万元现金的塑料袋给老马,让他转交给华灵群以示谢意。老马怕何某年纪轻到处乱说话,给华灵群带来麻烦,就没有直接把钱给华灵群,而是先存入自己存折里,看看风声再说。2004年6月,得知华灵群在义乌丹溪路买的新房子要装潢,老马出动了。他先带着华灵群到东阳建筑公司老板蒋某家看装潢效果,定下装修方案后,找来蒋某公司下面的林某等人为华家装潢。房子装潢了半年才结束,快过年了,望着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新房,华灵群有些担心地对老马说,年关到了,房子装潢的钱什么时候结算一下?老马微微一笑,摆摆手说:“那个中标国际物流中心仓库一、二标段工程的老板早就有笔钱给你放在我这里,到时候我帮你算好了,你就放心吧。”华灵群听了以后,不由地佩服老马做事老练。

不久,老马就用当初何某送来的20万元钱结清了装潢费用,总共是188874元,华灵群一个子儿都不用掏,享受了一次免费的“豪华装修”。

不过,华灵群是不会只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2002年下半年,宁波一家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张某得知义乌市国际物流中心有工程招标,也通过朋友认识了与华灵群熟识的另一个“铁杆朋友”杜某,两人商定合作来做这个工程。随后杜某介绍张某与华灵群认识,并请华灵群在投标时给予帮忙。在华灵群的帮忙下,2003年1月14日,张某中标了义乌市国际物流中心B区2标段工程。此后2个月,华灵群提出想买辆自动挡的polo轿车,请杜某帮忙。原本就想感谢华灵群的杜某一听,马上照办,专门到杭州汽车城以华灵群妻子俞某的名义买了一辆价值人民币154500元的白色1.4升排量自动挡polo轿车,并将汽车及购车发票一并交给华灵群。华灵群深知这笔车款是杜某和张某中标后的“感谢费”,当然只字不提“支付购车款”的事,他妻子也一直蒙在鼓里,每天开着丈夫给自己“买”的新车招摇过市。

转型:包养情人公款埋单

2005年1月,义乌市联托运开发总公司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义乌市运输场站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华灵群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同年11月后他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对此,华灵群无所谓,他倒是喜欢用义乌市运输场

站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义乌国际物流中心老总作派。

饱暖思欲。有钱有车有房有权的华灵群开始动起歪脑筋如何提高“生活品质”了。

2005年6月,华灵群和他的一帮朋友酒足饭饱到办公室附近的“名流”卡拉OK厅去唱歌,并叫来一个名叫“叶美玲”的歌厅小姐陪唱。华灵群和她合唱了一首《萍聚》,博得了朋友们的阵阵喝彩。从此,华灵群就对“叶小姐”有了好印象。当听说“叶美玲”只“卖唱不卖身”时,华灵群更是对她添了份好感,家有妻女的他不觉动起了包养26岁的“叶小姐”的念头。经过一番接触,华灵群终于赢得了“叶小姐”的“爱情”。

同年9月底,华灵群要“叶美玲”不要在卡拉OK里做了。叶说自己没有其他工作,如果不坐台就没有收入了。华灵群就问她在“名流”能挣多少?她说一年大概有7万左右。华灵群二话没说,当即决定:你不要做了,我每个月给你1万元钱,你就跟我吧!“叶美玲”马上答应,当起了“金丝鸟”。

华灵群以每月1万元的价格“包养”了“叶美玲”后,对她“约法三章”:不准她再去娱乐场所上班;不准她晚上再跟其他男人来往;召之即来,打个电话她就要出来陪他。

“叶小姐”表面上应允着。2006年初,“叶美玲”向华灵群提出来自己经常要请朋友吃饭,1万元不够花。经过与华灵群合谋,两人决定由“叶美玲”拿发票到义乌市运输场站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报销,每个月报销额度2万元。此后,自2006年3月份开始,“叶小姐”每月都拿着从义乌、金华、永康、杭州、上海等地开来的2万余元的餐饮、住宿、香烟、食品、礼品等发票交给华灵群“公款报销”。华灵群大笔一挥,统统都在义乌市运输场站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招待客人等名义报销。截止2007年12月,这些报销的发票总金额达到44万余元。

据华灵群案发后向检察官交代,自己最初是对“叶美玲”动了真情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怀疑“叶美玲”是否真的遵守“包养协议”?一次华灵群偷翻了她随身携带的小包,看到了她的身份证,才知道“叶美玲”告诉他的名字还有籍贯都是假的,她的真名叫童雀燕,籍贯也不是永康人,而是武义人。

再后来,华灵群的妻子也隐隐约约听到丈夫在外面“包养女人”的事,夫妻俩不停地吵架。华灵群放不下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于是,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华灵群有意疏远了童雀燕,但是,他仍然要付给童雀燕每个月1万元的“包养费”外加2万元的“发票公款报销”。

尾声:又是一个无言的结局

今年3月,义乌市检察院发现了华灵群涉嫌受贿的犯罪线索后,于3月16日依法对华灵群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刑事拘留。华灵群到案后,交代了自己伙同昔日情人童雀燕贪污公款的犯罪行为。随即,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童雀燕立案侦查。4月1日躲藏在义乌一家宾馆内的童雀燕被抓获归案。

包养协议范文第3篇

1、离婚协议上房子分给我,产权是否就属于我?

问:几年前我和前夫买了一套二手房,买的时候写的我们俩人的名字。后来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那套房归我所有,不过到现在还没过户。这套房子的产权属于我吗?

答: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从登记起转移,如果房屋没有过户,二手房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从法律上房子还不属于你。因此,你应当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2、我可以参加丈夫重婚案件的审理吗?

问:最近,我才知道老公5年前离家出走后伪造离婚判决书与另一女子又登记结了婚。我的出现也导致那名女子与他闹翻。对方将他告到法院要求确认他们的婚姻无效,并分割财产。请问,我可以参加他们婚姻无效的法庭审理吗?

答: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你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离婚后发现前夫包养情人,可以起诉吗?

问:我和前夫离婚已经三年,现在发现他离婚前就在外面养了情人,并生了孩子。请问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向他们讨个说法?

答:从理论上说如果他构成重婚罪的话,追诉期为五年,你可以起诉他重婚。但是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不容易的,至于民事赔偿,你们离婚已经过三年,超过了诉讼时效。

4、个人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关于孩子抚养和其他财产分割等都协商好了,关键的分歧就在我的金银首饰上。他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属于我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个人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个人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一般女方使用的小佩饰、发卡之类的饰物,如果价值不大,属于个人用品,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是具有收藏价值或保值价值的首饰,而且价值比较大,比如钻石、黄金、铂金等,尽管是女方佩戴的,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再婚可以休婚假吗?

问:我和老公都是离异后再婚,请问我们可以休婚假吗?

答:再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当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婚假待遇。

6、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问:我和前夫于半年前由法院判决离婚,但我现在觉得有诸多不满意,想申请法院再审,可以吗?

答:不可以。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7、离婚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问:我比较有保险意识,婚后就给老公买了保险,缴费20年,每年缴费4000元,到现在已经缴费近10年了。现在,我们正闹离婚。请问,这保单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答: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如果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则受让方应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母亲与继父未领结婚证,遗产该由谁继承?

问:二十多年前妈妈离婚,然后我们和继父一起生活了20年,他们一直未领结婚证。前不久妈妈因病逝世,未立遗嘱,现在妈妈名下有房子一套和若干财产,应该由谁来继承?

答:你母亲和继父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按照你所说已经是20年,这种情形构成事实婚姻。你的继父作为配偶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且享有第一继承权。你作为子女,也享有第一继承权,你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包养协议范文第4篇

汇源果汁3月20日公布,公司将通过收购业务以及发行新股方式,与三得利中国建立策略。汇源果汁主席朱新礼表示:“此次战略合作为集团长远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助加强集团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及股东的价值。”另外,汇源果汁在近日的业绩说明上透露,公司已经与京东商城签订合作协议,拟开发电商物流配送系统。

1.1766亿

汇源果汁将以1.1766亿元人民币代价收购三得利中国旗下三得利食品公司100%权益,及三利得贸易50%的权益,并向三得利中国母公司――日本三得利配发及发行价值等同于收购代价的新股。

俄罗斯首富卖苹果买阿里京东

俄罗斯亿万富豪Alisher Usmanov的一位顾问透露,Usmanov卖出了苹果以及Facebook的股票,并投资阿里巴巴、京东等科技公司。中国公司目前占Usmanov旗下外国互联网投资组合的大约70%~80%。相对于在美国公司方面的投资,Usmanov希望在中国互联网公司的投资能取得一样甚至更好的回报。

欧美车企到收“求包养”

中国万向集团出价1.492亿美元――大约是菲斯科最初开价的6倍,击退了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赢得收购权。如今,站在跨国并购舞台中央的是中国车企们。今年以来,除了万向收购菲斯科、东风入股标致雪铁龙(PSA)尘埃落定,吉利收购英国电动车企的消息也已经被证实。

创业板高管一年套现235亿元

从“改善生活、提高生活品质”,到因“个人原因”辞职,五花八门的减持理由难掩背后的利益冲动。WIND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公告日期计算,仅2013年以来,就有320家创业板企业共计发生来自高管(含亲属)的股权变动3082起,其中有2814起为减待,减持总金额高达235.19亿元,而增持的金额却仅有6.7亿元。

阿里巴巴启动赴美IPO

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启动该公司的上市事宜。阿里巴巴集团的IPO地点确定为美国。市场对于阿里巴巴集团的IPO期待已久。根据目前市场反馈,全球资本市场对阿里巴巴的上市结果持有普遍的高预期。美国投资公司B.Riley&co分析师萨米特・辛哈(SarneeL Sinha)认为,阿里巴巴决定在美国上市对该公司和美国投资者都有利。

日本零售巨头拟加大对东南亚投资

包养协议范文第5篇

今天,如有亲人在海外生活、工作,家人无不津津乐道;如有子女考到海外读书,那更是父母的荣耀。对有海外关系的家庭,人们往往予以礼遇。

可在30年前,这样的家庭时常处在阴影中。改革开放后,已无后顾之忧的海外华侨华人喜出望外,他们在海外打拼有年,多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很愿意到家乡投资兴业,泽惠桑梓。

看准时机,镇江市侨办一手托两家:既与旅外华侨洽谈,又找市有关部门相商。老侨办主任陈畅达说:“那时,谁也不会写合资协议书,哪像现在啊,有现成的样本。没办法,组织了一个班子,有外经委的,他们总懂一点对外的经济工作,还有商业局的,一共三四个人,拼拼凑凑,涂涂改改,写成了合作协议……”

经过半年多的反复商谈,1985年1月18日,江苏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镇江市饮服公司和日本华侨合资的“京侨饭店”正式开业。

1996年5月1日,镇江第一个合资商业零售业“镇江百盛商业城”开业。

1997年,中国最大的侨资企业金东纸业落户镇江。

海外的华侨华人,不仅投资工商业,还支持文教事业发展:海外侨胞捐资设立“陶馨吾”、“张孝真”、“丁法仁卿”、“丁俞宝俞”奖(助)学金,先后有600多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受到资助。新加坡华人支显宗,遵照其母遗愿,先后慨然捐赠1000多万元人民币,在家乡建立了“丹徒县(现为丹徒区)支显宗中学”、“丹徒县(现为丹徒区)支显宗小学”。1996年,支老先生辞世后回归故里,墓地设在支显宗中学“贵保园”内(支老乳名为贵保)。

今朝满眼硕果

21世纪之初,中国经济列车进入了高速轨道,时代对侨务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

现任市侨办主任许宝庆认为,小侨办要有大作为,把侨办有限的能量释放到无限的为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去,在实际工作中,就须“借力造势用政策”:借助市里举办的各项招商引资活动,搭船出海,开展有效的经济活动;借助媒体宣传“侨法”和侨务工作,扩大侨务工作的社会知名度;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借用有关方面脱贫解困政策,帮助贫困归侨侨眷解决困难,为侨多办实事。

几年来,侨办联谊交友,为侨服务,海外工作面已从过去以日本、新加坡为主的东南亚地区,扩展到欧洲、北美洲、澳洲等,与世界上11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万名海外侨胞、220多个侨团商会保持经常性联系,聘请海外招商顾问53位,招商社团22个,有30个国家和地区的78位华侨华人担任镇江市海外交流协会的副会长、顾问及理事。

2003年,市侨办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侨务工作站”。几年来,妥善解决20多起归侨侨眷拆迁安置、10多个华侨祖坟保护迁移等问题,成功解决9起侨港投资者的投诉,还帮助26名归侨侨眷及子女实现了再就业,

2006年10月,挪威华人联谊会会长戴成方先生从海外传真,反映其在镇江的亲戚被汽车撞伤,恳请市侨办出面促成公正处理。在市侨办积极协调下,这起交通事故依法结案,戴会长及家人非常满意,尔后在镇投资1.6亿美元创业,支持镇江的经济建设。

针对侨办工作人员在经济工作中有些许“边缘化”的状态,许主任主动为侨务干部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大家团结一致,多出主意,并给每个人“压担子”,使得工作人员都觉得自己有事可做,做事光荣。

近5年来,在市侨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促成近10个共3.25亿美元的经济科技项目落地,其中2007年以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为核心的唐桥微电子有限公司、挪威安德森集团船用设备公司、日升电子有限公司等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已经落户镇江新区、句容开发区和润州工业园。

永远水融

资深侨眷郭艾和回顾自身经历,颇为激动地说:“1981年我被选为区人大代表,1983年被选为市政协委员,1993年又被选为市人大代表――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哪有我参政议政的机会。所有的归侨侨眷对改革开放都有诉不完的感激之情。”早在1983年,他就提议建造“北湖”,如今,议案实现在即,他异常兴奋。

包养协议范文第6篇

赠房产,“金屋”藏前妻

像大多数离婚夫妻一样,黄立彬与宋美芬的十年婚姻在2000年12月被一纸离婚证宣告解除。

遭受感情创伤的黄立彬离开伤心地苏州,回到成都。后渐渐与比其小两岁的业务伙伴蒋玉婕走近,并于2001年4月27日在成都买房结婚。听说黄立彬在离婚后四个多月就闪电结婚了,有些气傲的宋美芬也于当年11月匆匆与陈勇刚再婚。

2002年春节,黄立彬将生意留给妻子蒋玉婕照看,自己回老家苏州探亲,其间与宋美芬重逢,二人相见,心中都似打翻了五味瓶,毕竟十年的共同岁月。当晚,宋美芬留了下来。随后,宋美芬便以陪女儿过节为由,与黄同进同出,并偕同拜访亲朋好友。当初两人离婚时,除双方父母外,其他的亲朋好友都不知道。在亲朋好友面前,黄立彬、宋美芬俨然还是原来的恩爱“夫妻”。

宋美芬与前夫藕断丝连的事很快传到了其夫陈勇刚的耳中,由于两人本就无感情,结婚又不到一年,宋美芬与丈夫陈勇刚离婚。得知消息后,黄立彬立即从成都飞回到前妻身边。为了宽慰她,在前妻与丈夫离婚三天内的8月12日,黄立彬瞒着妻子在老家购买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屋,并出资装潢后,留给了前妻及女儿居住,自此开始了“金屋”藏前妻的生活。不过,颇有心机的黄立彬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随着时间的推移,宋美芬对黄立彬的占有欲越来越强,黄立彬却开始退缩。黄立彬态度的转变,宋美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认为这一切都是蒋玉婕从中使的坏。为了牢牢拴住前夫,2005年国庆期间,宋美芬追到成都,黄立彬害怕将事情闹大,为了稳住前妻,黄立彬答应以后一定回老家和她生活。可宋美芬认为这是黄立彬开的空头支票,非要立据为证。黄立彬拗不过宋美芬,与宋美芬签订了一纸协议。双方在协议中除均认可自2000年起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外,还约定:1、黄立彬购买的宋美芬居住的房屋归宋美芬所有;2、黄立彬归还宋美芬人民币3万元;3、婚生女儿宋小娜随宋美芬生活。4、黄立彬答应宋美芬,等在成都市某公司的合同期到期后,就回老家与其共同生活。如反悔的话,赔偿宋美芬青春费、精神费人民币20万元整。对于黄立彬所做的这一切,黄立彬的妻子蒋玉婕一直被蒙在鼓里。

未践约,前妻一怒掀波澜

协议签订了,宋美芬便时时催促黄立彬遵守诺言,回老家共同生活。可是,黄立彬在成都是有家的人,而且与妻子蒋玉婕婚后又育有一儿一女,怎么可能说丢就丢了。在宋美芬的紧逼之下,黄立彬对自己与前妻签下荒唐协议后悔不迭,便决定与前妻了断这段重续的孽缘,真心悔过善待妻子。因此,对于前妻的要求,便采取拖延战术。黄立彬的态度也彻底激怒了宋美芬。在经过长时间努力无果的情况下,她决定通过法律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让黄立彬为自己的绝情行为付出代价。于是,2007年7月4日,宋美芬来到法院,一纸诉讼将前夫黄立彬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黄立彬履行协议中关于房屋及3万元还款的约定。

前妻竟然到法院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这让黄立彬感到意外和伤心。更让他愤懑的是,由于宋美芬这么一闹,再也瞒不了妻子了,万般无奈之下,黄立彬决定向妻子主动坦白认错,并乞求妻子原谅。面对痛苦欲绝的妻子,黄不断忏悔,最终获得了妻子的原谅。夫妻俩重归于好后,迅速达成“一致对外”协议。

2007年8月30日,蒋玉婕也来到了法院,一纸诉状将宋美芬和丈夫黄立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由于两案有牵连,法院依法裁定中止了宋美芬诉黄立彬的诉讼,而对蒋玉婕诉宋美芬、黄立彬案进行审理。

法庭上,蒋玉婕、宋美芬和黄立彬三人因为存在着特殊的情仇关系而显得十分的尴尬。蒋愤愤地说:“2001年4月27日,我与黄立彬结婚。2005年10月,因宋美芬的无端吵闹,黄立彬与宋美芬间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将我与黄立彬夫妻共有的位于黄立彬老家的住房赠与宋美芬。黄立彬与宋美芬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合同法的规定,请求确认黄立彬与宋美芬间订立的关于将住房赠与宋美芬的协议无效。”

坐在被告席上的宋美芬,自恃手中有与黄立彬签订的书面协议,毫不示弱。她说:“首先,住房是本人与黄立彬共同出资购买的,2005年10月14日订立的协议书是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问题所作的约定,是有效合同。在该协议中,本人与黄立彬分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是其中一方的单独意思表示;其次,如果前述协议是仅有黄立彬作出意思表示的赠与合同,也应由黄立彬作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本人则不应成为本案被告;第三,协议所涉及的住房已经交付完毕,本人也已偿还了贷款,双方履行完了权利义务,该合同不应撤销。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坐在被告席上的黄立彬说:“本案讼争房屋购于自己与蒋玉婕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自己与蒋玉婕的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与宋美芬订立的协议不是对离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的补充协议,如是补充协议,则不能涉及离婚后取得的财产。购房款是自己一人出资的,讼争房屋是原告蒋玉婕与自己的共同财产,自己作为共有人之一处分共同财产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请求法庭确认合同为无效。”

定是非,连环诉讼终了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黄立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明知其有合法配偶的宋美芬同居生活,两人的行为均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理应予以纠正。现黄立彬与宋美芬已自行解除了非法同居关系,法院对此不再作出裁断。

本案讼争协议条款所涉及的住房,系黄立彬自开发商处购买所得,房屋所有权人亦仅登记为黄立彬,故该住房不能认定为黄立彬与宋美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宋美芬称该房系其与黄立彬共同出资购买,无证据证实。即便宋美芬偿还过住房贷款,也只能说明黄立彬与宋美芬间有债权债务关系,但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关。黄立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该住房所有权,且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的归属未作特别约定,故应依法认为该套住房为黄立彬与妻子蒋玉婕的共同财产。

住房是一项重要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住房为标的的处分行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黄立彬未经妻子蒋玉婕同意,擅自订立协议拟将夫妻共有的住房无偿处分给宋美芬,损害了妻子蒋玉婕的合法权利,既不符公序良俗,也有违法律关于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故黄立彬与宋美芬间订立的讼争住房所有权归宋美芬、由黄立彬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协议条款无效,蒋玉婕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2008年3月15日,法院对宋美芬诉黄立彬案也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了宋美芬的一切诉讼请求。

拍案说法:

一场连环诉讼虽告终,但其离奇案情却引发了诸多法律争议。

有人认为,宋美芬与黄立彬离婚后,各自都再次成家,然而两人却旧情复燃,特别是宋美芬再次离婚后,充当一个第三者,成为前夫包养的“二奶”,两人的婚外恋情有悖道德,说难听点,是一种典型的财色交易、钱易,是法律所禁止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这种赠与关系不成立。

还有人认为,黄立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与宋美芬的住房中的一半属自己所有,其赠与行为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处分,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部分赠送有效。

包养协议范文第7篇

花心难改,不甘寂寞的他再找情人;

悬崖勒马,万般无奈的他上法庭向情人索要财产;弄巧成拙,不忠诚丈夫自食不忠诚苦果。

夫妻签下“忠诚协议”

今年38岁的赵明诚原是湖南省某公司职工,妻子李月琴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两人有一个儿子,家庭和睦幸福。2000年赵明诚下岗后,开始经营餐饮生意,几年下来,生意越做越红火,家里的存款不断增多。赵明诚购买了一处私宅,买了一辆尼桑小轿车,小日子越过越惬意。

李月琴虽然上班,但多年来一直默默支持丈夫的事业,几乎承包了所有的家务,孩子也是她一手带大的。但条件好了,钱多了,烦恼也多了,她经常听到别人谈论丈夫的绯闻。2005年6月的一天晚上,赵明诚与一个女人在宾馆开房鬼混时被李月琴当场抓住。赵明诚跪在地上痛哭流涕表示悔意,求李月琴原谅他一时糊涂。李月琴也不想将此事闹大,要赵明诚自己考虑去留,说如果他觉得外面的女人比她好,只要提出离婚,她二话不说;如果还在乎家庭,珍惜夫妻间感情的话,她可以给他一次机会。赵明诚当即表示决不会有第二次,如果再发生类似事件随她处置。为表示自己的忠诚和对李月琴永不离弃的决心,几天后,他主动和李月琴签了一份“忠诚协议”:夫妻俩相互信任、理解,忠诚于对方,如果赵明诚不忠诚于妻子,不忠诚于家庭,不管哪一方提出离婚,家庭财产都做如下分割:房屋、存款12万元、尼桑小轿车一辆归李月琴所有,孩子抚养权归李月琴。李月琴看后非常感动,认为丈夫再也不会背叛自己,便小心地把那份协议藏在抽屉里。从此李月琴比以前更关心体贴赵明诚了,俩人又重拾以前的幸福时光。

不甘寂寞再沉沦

可赵明诚骨子里是个不甘寂寞的人。2005年9月,他陪几个客户到歌舞厅唱歌,认识了在此做服务员的刘群。刘群长得小巧玲珑,歌声甜美,很讨人喜欢。赵明诚玩得很开心。刘群得知赵明诚的身份后,开玩笑说要到他的餐馆里上班。赵明诚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可不久后,刘群就打电话给赵明诚,说她辞掉了歌厅的工作,要到他的餐厅上班。赵明诚不好拒绝,就把刘群弄到他开的餐馆负责收银,对李月琴则说是帮一个朋友的忙。赵明诚每次到餐馆,刘群总是把他哄得高高兴兴,不时用深情的目光看着赵明诚。赵明诚从刘群的眼神中读到了什么,心又开始躁动起来。10月的一天,赵明诚喝了些酒借故进入刘群的房间,在刘群半推半就中将其占有。完事后,赵明诚给了刘群一千元钱,却遭到刘群的拒绝。刘群说自己是心甘情愿的,第一次见到赵明诚就倾慕他成熟男人的魅力,她不图他的钱财,只求他真心对她好。赵明诚沉迷了,想不到还有如此纯情、不图钱财的女子,他对刘群说,你用真情对我,我用真心换你,以后一定好好待你。年轻貌美的刘群自然比李月琴更具青春魅力和吸引力。2006年初,赵明诚又在外面给刘群租了一套房,买了一些家具,真正过上了家外有家的“潇洒”生活。

情人反目破财销灾

尽管赵明诚每次幽会都很谨慎,但还是不小心露出了马脚,让李月琴找到证据。2006年5月的一天晚上,他正和妻子吃饭,刘群阑尾炎突发,发来短信要他送她去医院。赵明诚翻看后对李月琴说是移动公司发的催交话费的通知,不动声色地继续吃饭,吃完饭主动洗完碗后,他说去拜访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可他出门时却记了带手机,正好刘群又发来信息问他怎么还不来送她。李月琴一看就发现了他的秘密。在李月琴的追问下,赵明诚承认了他和刘群的关系。李月琴觉得赵明诚生性风流,爱拈花惹草的习性难以改变,自己多次被他欺骗,对他也丧失了信心,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她坚决要求与赵明诚离婚。那一晚,赵明诚跪着对李月琴说了一夜的好话,说他以后一定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将钱全部由她保管,没有钱他就不会在外面干坏事了,并且承诺三天内处理完所有的瓜葛,和刘群一刀两断。在赵明诚的一再乞求和保证下,善良的李月琴再次原谅了他,但要求他妥善处理好纠纷,不要再对她造成伤害。

第二天,赵明诚找到刘群,开门见山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刘群本以为凭自己的柔情和善解人意,赵明诚会慢慢舍弃家庭娶她为妻的,但现在知道是不可能的了。刘群说,既然两人已恩断义绝,她也不打算再在赵明诚的店里干下去,要赵明诚给她4万元钱,她开个小店,以后生活也好有个依靠。赵明诚思考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赵明诚虽然答应给刘群4万元钱,但心里还是忐忑不安,家里的财权由妻子掌握,自己没有私房钱,要妻子拿出几万元钱给别的女人,妻子不骂他才怪!果然赵明诚回去跟李月琴一说,即遭李月琴拒绝,说赔了老公,还要赔钱,好事给刘群一个人占完了。她要赵明诚尽快处理好此事,不要再伤害她,否则还是要与他离婚。

2006年6月1日,赵明诚找到刘群,要求降低赔偿款并延长付款日期,遭刘群拒绝。最后俩人达成协议,赵明诚于6月2日付款一万元,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当天,赵明诚即向朋友借了一万元钱给刘群,并给刘群打了一张欠款3万元、期限为一个月的借条,而刘群也向赵明诚写了一张收到钱后不再找他任何麻烦的保证书。可一个月后,赵明诚未能筹到钱,只好又找刘群协商再次延长付款期限。没想到刘群爽快地答应了。赵明诚很是感动,觉得自己没有白对她好,她还是有良心,体谅他的难处的。

2006年9月18日,刘群打电话给赵明诚,要他开车送她到附近的花园新村去,她想在那里租一套房,顺便帮她参谋一下。对刘群心存愧疚的赵明诚不假思索地点头同意了。车到花园新村后,刘群领着赵明诚东拐西拐进了一栋房屋。一进屋,赵明诚发现屋里有两个陌生的男人,他知道情况不妙。原来这两个陌生男人是刘群的表哥和表姐夫,是刘群请来帮忙的。刘群对赵明诚说,自己是非常爱赵明诚的,但赵明诚却辜负了她的一片真心,连给她几万元钱也戏弄她,没对她用一点真情,今天有几条路供赵明诚选择,一是与妻子离婚,娶她为妻;二是马上给钱;三是把车留下抵债。赵明诚知道只有给钱,别无选择,但一时又拿不出,便乞求刘群再宽限几日。刘群要他马上付钱。他接连打了几个电话向朋友借,却无收获。他想溜走,却被两个男子堵住。赵明诚想不到昔日温顺善解人意的刘群会变得如此绝情,只好交出小车钥匙,但要求刘群写张收条给他。刘群也不拒绝,当即写下收条,“刘群拿到赵明诚尼桑小轿车一辆抵押欠款3万元,限赵明诚于10日内付清欠款,否则以车抵款,双方不得有异议。”并写上自己的名字。

三场官司了断私情

几天奔波,赵明诚只筹到5000元钱,他打电话给刘群要求交5000元钱后先把车退给他,余下的钱一定想办法给她,决不食言。刘群告诉他,10天之内不交钱就把车卖了。

万般无奈的赵明诚只好对妻子说了实话,李月琴告诉他,自己惹下的麻烦自己想办法解决。两人签下了“忠诚协议”,车子是归她的,5天内要不回车,她就向法院离婚。

2006年11月2日,无路可走的赵明诚以返还财产为由,把昔日的情人刘群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小轿车。同时他怕官司赢了得不到财产,的同时还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第二天,法官在向刘群送达状附本时,做刘群的工作,要求刘群先把车开到法院。刘群说车是赵明诚欠钱自愿抵给她的,现在存放在乡下亲戚处,赵明诚还了钱,自然退给他。在法官的说服下,刘群只好将车开到了法院。

12月11日,刘群也向法院,要求赵明诚还欠款3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明诚所写的欠条。至此,无奈的赵明诚只好向法官说明了他欠钱的经过,要求法院确认借款无效,同时再次提讼,要求刘群返还赔偿款一万元。

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对两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时指出,婚外情是一种违背道德的行为,它是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的,一时的欢乐,可能会给家庭、社会、自己带来难以预料的恶果,甚至引发纠纷和矛盾,还可能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双方均应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赵明诚能够及时警醒了断畸情是正确的,但因自己和刘群的不正当关系而自愿补偿刘群一万元钱,已实际给付,该赠予成立。因此赵明诚要求刘群返还该财产的请求法律不予支持。而赵明诚虽向刘群写有欠条,但两人之间并无借贷关系发生,实为赵明诚给刘群的赔偿,该款未给付且赵明诚现又不愿给付,而刘群又无实际损害结果发生,其和赵明诚达成的赔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刘群取得该款没有法律依据,该欠条无效,故刘群要求赵明诚还款三万元的请求应驳回。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未经法定程序和法定强制执行机关,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他人财产,刘群占有赵明诚的小轿车既没有合法依据,也未经法定程序,应返还给赵明诚。听了法官的一席话,考虑到此事皆由其寻求婚外情刺激引起,刘群也是被他所害,赵明诚表示愿再给刘群5000元钱补偿,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即达成协议:赵明诚给付刘群的10000元不再要求刘群偿还,赵明诚签写的借款三万元的欠条无效,刘群不再向赵明诚追索;刘群返还赵明诚尼桑小轿车一辆;赵明诚补偿刘群人民币5000元,诉讼费由赵明诚负担。第二天,赵明诚当着法官的面将5000元钱交给刘群,法官将车钥匙交给赵明诚,俩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不忠诚丈夫自食苦果

赵明诚和情人的官司闹得沸沸扬扬,李月琴觉得再与赵明诚一起生活,即使他以后不再犯错也难以抚平她心中的伤痛。李月琴遂于2007年8月12日向法院,要求与赵明诚离婚,主要财产归其所有,小孩由其抚养。

知道妻子已下决心,婚姻已无可挽回,赵明诚同意与妻子离婚,但提出财产是自己所挣,自己和妻子签下的“忠诚协议”显失公平,应酌情予以均分,孩子由自己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明诚与李月琴所签协议虽然有失公平,但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胁迫、欺诈或存在重大误解,同时赵明诚不忠诚于婚姻,包养情人,导致俩人婚姻破裂,在本案中有过错,财产应少分或不分,故该协议有效。

2007年9月23日,湖南省新晃县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由李月琴抚养,房屋一栋、存款12万元、尼桑小轿车等主要财产归李月琴所有。宣判后,赵明诚表示服判不上诉,他应为自己的不忠诚行为负责,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这样的苦果。

包养协议范文第8篇

恩爱男女终成眷属

今年27岁的罗春艳家住湖北省宜城市夷陵区平湖路。大学毕业后,罗春艳进入一家知名的大型电力公司,做了一名办公室文员,除了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工资收入之外,还有非常优厚的福利待遇。

正是这些令人羡慕的条件,外加她超凡脱俗的长相,让她成了众多优秀小伙子竞相追逐的对象。几番挑选之后,她相中了在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工作的谭昌新。小伙子长得高大帅气,事业心特别强,每个月的工资加业务提成都在2万元上下,这样的如意郎君叫亲戚朋友同事们羡慕不已。一年后,这对年轻人幸福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丈夫谭昌新在外面跑业务、签保单,当了家庭主妇的罗春艳则每天给丈夫换着花样做可口的饭菜,丈夫时常夸她是一个难得的贤惠妻子。

有一次,罗春艳因为单位有活动,比丈夫回来得还晚。谭昌新面对冷锅冷灶不由冒出一个念头:反正自己收入足够一个家的开销,不如让妻子辞职在家,安安心心做个全职太太。

不久后的一天,罗春艳因为临时加班,晚上很晚才回家,路上被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跟踪,提心吊胆绕了好几条街,见对方依然尾随其后,才甩掉了那家伙……

谭昌新得知这件事后,郑重地对妻子说:“你一个月收入也就3000多元,而且不安全。我天天在外面跑,不可能去接你,干脆你就辞职不上班了吧!” 罗春艳不同意,说:“我当全职太太你养得起吗?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我都花得精光,我可是很能花钱的哟!”谭昌新满脸是笑:“我每个月两万块工资,足够养活你的。”

罗春艳认真地想了想,对丈夫说:“我喜欢工作,一个人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会过得不充实的。”谭昌新见妻子说得有道理,便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为孩子愿当全职太太

第二年,罗春艳生下了儿子,为这个家平添了不少喜气和欢乐。谭昌新的母亲看着可爱的小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她对罗春艳说:“带孩子是件大事,反正谭昌新工资高,你们也不缺钱花,你以后就别上班了,安心在家带孩子吧!”罗春艳心里不情愿,可表面上没给婆婆难堪。月子里,她和小保姆一起照顾孩子,产假结束后把孩子交给保姆自己依然上班。

2004年9月的一天,谭昌新的母亲意外发现小保姆竟然用冷水喂孩子,又气又疼之下,就辞退了懒惰的小保姆。看来把孩子全交给保姆不能放心,罗春艳只好请了两天假在家看孩子。谭昌新这时又把辞职做全职太太的事提了出来。虽然罗春艳也在想如何带好孩子,可还是不情愿辞职在家看孩子。她思来想去,竟冒出了一个奇特的念头,便对丈夫说:“做全职太太可以,但我不想靠你养着,等孩子长大些我还要去工作。而且如果现在我辞职,你要当我是请来照看孩子的保姆,按月付给我工资,算是我的劳动所得。”谭昌新见妻子答应辞职,便满心欢喜地说:“好好好,反正都是自家的钱,不过是从左边口袋放到右边口袋而已。我以后每个月给你2500元钱,由你自由支配,这下满意了吧?”

罗春艳见丈夫这么爽快,便又说:“可你以后要是不给,我怎么办呀?”为了表示说话算数,谭昌新立即用电脑打出一份简单的协议,写明:谭昌新自愿承担家庭的全部生活费,并按月向妻子罗春艳支付工资2500元。还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在仔细看了丈夫签字的协议后,罗春艳放心了,第二天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半个月后,她做起真正的全职太太。

专职在家带孩子,刚开始罗春艳还觉得挺好,可时间一长,她就呆不住了,总觉得生活中缺点什么。

付薪只是一纸空文

一天,罗春艳要给孩子买衣服,便像往常一样伸手找丈夫要钱。谁知,丈夫却说:“我前几天刚给过你500块钱,怎么又要啊?”罗春艳这才恍然想起,丈夫除了第一个月按照约定给了她1500元的生活费和2500元的工资外,后来就只是零零散散、三百五百地给生活费了。以前找丈夫要钱的时候,他总是很爽快地掏钱,可现在他居然不情愿了,甚至还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又要啊?”罗春艳心里很不舒服,就和丈夫争执起来:“你当初不是说好按月给钱的吗?一个大男人,怎么说话不算数呀?”谭昌新便说:“好啦,别闹啦,我身上还有300块,先给你吧,不够的话,我明天再取一点给你。”

虽然丈夫的话并没有别的意思,罗春艳还是感觉自己像个乞丐,甚至像被人包养的二奶,要伸手向他人要钱,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也没有独立的人格。

有一回,罗春艳逛商场,看中了一件款式、布料和做工都很好的衣服,想买下来,一摸口袋,却发现身上的钱不够。晚上,她向丈夫说起这事,希望丈夫再给她一些钱。谁知,谭昌新随口便说:“又要钱呀?你把我当银行啊,而且这么贵!到底还有完没完?”罗春艳一听,顿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当即和丈夫吵起来:“你整天在外面潇洒,抽好烟、穿名牌衣服,我就不能用钱呀?”谭昌新也一下子来了气,说:“你要知道,这钱可是我挣来的呀!你找我要钱还这么理直气壮,好像我欠你似的!”

一阵争吵之后,罗春艳拿出了当初两人签定的协议,要求丈夫按协议给付生活费和工资。谁知,谭昌新却耍赖了,说:“给生活费可以,但工资不行,我当初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再说,你到外面打听打听,有谁家的妻子找丈夫按月要工资的!要是让外人知道了,别人准会说你不知羞耻!”

“你当初说得好好的,还写了协议,现在想赖账了?你还算不算男人?如果你不给,我就到法院告你去!”罗春艳越说越气,当她说出“告你”的话后,自己也吓了一跳,从没听说过有人因为这样的事情把丈夫告上法庭的。

谭昌新听妻子说要到法院告自己,竟冷笑了几声,说:“好啊,你有本事就去告给我看看,我看你能不能告赢我,法院会把你赶出来的。你以为法官吃完饭没事干,会来管你这等家务事!”

晚上,冷静下来的谭昌新对罗春艳说:“我们别闹了,再闹就叫人笑话了。以后你要钱我给你就是了。”罗春艳听他这样说又较真起来,尽管她没想真的闹上法庭,可她再也不能让丈夫“打发”她了。于是,两人为“要就给”和“按月给”再次发生冲突。

第二天,罗春艳和小区内的全职太太们聊起了这件事,并说出了告丈夫的想法。全职太太们对这个话题反应强烈,纷纷发表看法,不少人支持她说:“法院是个讲道理评判是非的地方。你丈夫当初说过的话,现在就应该兑现,何况他有这个能力。女人在家带孩子不是吃白饭,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既然有众多的支持者,罗春艳底气更足了。

一状寻求公平

晚上,罗春艳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和丈夫说了姐妹们的观点,谭昌新却满不在乎:“有本事就去告吧,我倒要看看到底谁有理。”丈夫的话再一次点燃罗春艳心里的火,她气愤地脱口而出:“那我们法庭上见!”

话说出口,罗春艳又有点后悔了,感觉为这事伤了原本很好的夫妻感情,太不划算了。于是,她心平气和地问丈夫:“你真觉得是我无理吗?”谭昌新答:“是的!我们是该请人评评理了,讨个公道嘛。”丈夫也有这样的想法,罗春艳下了决心:“咱们说好,只评道理,不伤感情,我们让法院给裁判一下。”

罗春艳拿出那份协议书,于2006年1月11日将丈夫告到了宜城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要求他兑现当初的承诺,给付该给而未给的工资共计21000元。

在法院审查立案阶段,法官们对这一桩妻告夫的奇特案件分歧很大。一种意见认为:这是家庭内部夫妻之间所发生的纠纷,而现有的婚姻家庭法规中,只有解决结婚、离婚、赡养、抚养、虐待、财产继承之类的内容,没有涉及这种因为家庭收入处分权所发生的争议,此案以什么名义立,无法把握。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在这一原则规定的基础上,这起案件的焦点不在夫妻感情或者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财产权益之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而且符合人民法院立案的条件,应当立案。罗春艳反复解释,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上法庭只是想请法官评个是非对错,事后不需要法院执行。经过多方权衡,法院最后决定受理此案。

非常案件巧妙决断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说,这样的案件还是第一次遇到,案件的本身表明女性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加强,她们争取家庭中地位的自主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是一件大好事。但具体怎么判决,就需要动脑筋斟酌了。如果能证明丈夫当初确实有过承诺,而且有支付能力,那么,女方就有权向男方主张债权,法院也有理由支持女方的主张。但如果法院判决不当,势必造成负面影响。因为男性主导家庭的传统观念至今还无法根除,纠缠经济问题很容易波及夫妻感情,不小心就会造成家庭破裂。法庭必须把握好矛盾冲突的“度”,做到既支持女性的独立自利,分清问题的是非,又不伤害两人的感情,圆满解决纠纷。综合各种因素,宜城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这个案件。

2006年1月24日,法官前往谭昌新罗春艳家中,为这对夫妻作调解工作。法官对谭昌新进行了一番宣传教育,希望他尊重妻子的权利。谭昌新接受了教育,诚恳地说:“我没想到法院还真管这种家务事。过去我在内心深处确实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角,女人依附男人生存,因而忽视了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现在,经过你们指点,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我同意付钱给她。用工资的形式承认她对家务劳动的付出,就是对她劳动的尊重,也是对她人格的尊重。以后,等孩子上了幼儿园,我也同意她重新找一份工作。也许,参加社会工作她才会感到充实。尊重她的选择,她快乐了,我们这个家庭才和谐幸福。”听了谭昌新的表态,法官悬着的心放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