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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我们不提倡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要多角度、多方面利用资源,这样才不会全部落空,对于铜仁市的农村居民来说,当然也不能仅靠一种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养老资源。结合铜仁市的自身情况,铜仁市也按照国家的要求颁发了《关于印发铜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国家政策和当地的特点对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进行完善,给农民的养老问题吃下了定心丸。但是因为政策尚不健全,我国的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还比较大,所以对农民的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还比较薄弱,因此单独依靠政府的养老保险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在当前情况下,铜仁地区的养老资源包涵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土地资源、当地补贴以及个人的收入存款等几项,这些资源虽不是完全足够保障居民的养老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农村居民提供多一项选择。所以在此情况下,建议铜仁市的农村居民从全面上把握养老资源,重点突出个别的养老资源利用,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安享晚年。所谓全面把握,即是首先要在年轻时通过自己的劳动尽量赚取财富,在保障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将其存入银行之中,保障在出现意外时能有钱补助。其次,自己的耕地是固定财产,要根据耕地条件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切实保障家庭的粮食安全。再次,响应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根据自身能力选择较多的种类,到老了能够获得更多额养老补助。最后就是要将自己的子女也纳入到自己养老的行列之中,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情感上,子女都是老人能安度晚年的重要支撑。
二、依据条件,巧妙选择
任何选择都不是盲目的,尤其对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资源选择更不能随波逐流,要依据自己的条件。从投资与理财的角度看,自己所选择的投资方式要与自己的实际生活情况相符合,所谓的实际情况包括自己的收入、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等,投资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在养老保障上的投资是为了能更好的安度晚年,所以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日常收入较少,对于每一分钱都精打细算,自然要权衡好所有方式的利弊,客观分析自己的条件来选择适合滋生的养老资源,从而使自己能够不愁养老。所以要从年龄、家庭收入、土地情况、政府政策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虑。首先要考虑自身年龄,45岁以下的农村居民还处于青壮年时期,整体条件以及精神情况都比较旺盛,因此在养老问题上不必想得太多,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适当购买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在日常的生活中只需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便可以了,对于国家的新型养老保险可以根据家庭情况以及自身的意愿适当缴纳。但是一定要坚守住土地这一坚定性的养老保障,任何时候不能丢了土地这一基本资源。对于45岁以上的居民要适当加大对自己养老资源的倾斜力度,根据情况酌情多增些养老资源的保障。此外,家庭条件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家中子女多少以及家庭收入等等都应考虑在内。农村中养儿防老的观念虽有待改进,但是毕竟子女的照顾会让老人的身心感到愉悦,所以在选择养老资源的时候要把子女考虑到其中。此外,最重要的要考虑家庭的收入情况也就是经济情况,经济状况好的家庭不愁养老,状况不好得家庭要坚持多方面的选择。
三、未雨绸缪,加强规划
从理财的角度来讲,农村居民的自身养老资源应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和回报,农村居民对养老要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成功任何角度对自己的养老都不能松懈,任何资源都要得到有效的利用,做好提前的规划。所谓农村养老资源的规划就如前面所说的现有养老自愿的利用,有些人愿意将钱存在银行中,有些人愿意将其购买股票、养老保险等,这些依据个人的心理防线而异,但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是,银行利率也好,个人养老保险也好,国家政策也好都会随着国家的发展变化而发生改变,我们相信自己手里有了钱就可以对养老十分放心,但是我们不知道未来几年甚至等到自己变时,自己积攒的那些钱会不会贬值成一盒药都买不起呢,那个时候的保险公司还会像现在这样盈利吗?国家政策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农村居民养老吗?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应考虑在内。铜仁市的养老资源较为丰厚,居民的生活条件也在逐步改善,但是人们的这种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也还有待加强,对于养老资源的选择一定要做好合理的规划。
摘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采取“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自我储蓄养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对社会保险和自我储蓄养老的依赖,充分发挥商业寿险公司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应该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关键词:寿险公司;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
人总是会老的,于耄耋之年能否老有所养,是每个人都将面临的问题。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者已达到10.86%(老龄社会临界点为10%),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并成为世界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近20年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目前已达到1.32亿,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4亿,占总人口的21.36%。那时平均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加上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到那时一对年轻夫妇上面,可能有四位父母,八位祖父母都健在。这么多的老人养老问题怎么解决,这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难题。笔者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应采取“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自我储蓄养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对社会保险和自我储蓄养老的依赖,更多地依靠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消费者的养老保障需求,是解决这一难题的较好途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寿险公司在开办储蓄养老保险方面有着极为有利的专业优势,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体系中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所谓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并不能解决老人们“丰衣足食”安享晚年问题。况且,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社会养老保险仅涵盖城镇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城镇人口中的自由职业者和待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民无法享受
全面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涵盖所有人群,包括非城镇人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民,也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应能领取养老金。但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决不是短期内所能完成的。目前即使在城镇人口中也并非全部都进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也有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人群,他们就是自由职业者和待业人员,也就是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这些人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是摆在我国当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难题。显然,社会养老保险在短期内是无法解决的。
(二)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单纯依靠社会养老很难解决某些现实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在步入工业化社会后才会出现老龄化,且老龄化速度较慢。我国则在工业化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据统计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者已达到10.86%,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4亿,占总人口的21.36%。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采用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这种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急剧增长,社会负担加重,显然,单纯依靠社会养老很难解决这一问题。
(三)过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和替代率,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负担,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定的替代率为90%左右,而国际上一般为45-50%。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保险费交纳标准占职工工资总额的28%,单位和职工个人普遍感到难以承担。如果降低交纳标准,势必由国家财政补贴,则可能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
(四)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不相适应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一直呈现向个人倾斜的趋势,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较弱。从1980年到1995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5.7%下降为10.9%。与此同时,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迅速。按当年价格计算,1978年至1995年间,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年均15.9%的速度增长,城市居民存款余额也以年均34.3%的速度增长,由154.9亿元增加到23466.7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绝大部分的社会养老费用仍然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不仅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人们自我养老保障意识的提高,造成过分依赖国家、企业局面。转贴于中国论(五)社会养老保险只能解决基本的退休养老问题,不能解决退休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问题
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交费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1)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提取;(2)个人按工资的8%提取。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假定某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1000元,缴费满30年则他每月可拿到300元基本养老金。又假定该地平均预期寿命为80岁,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的比例是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240,该人60岁退休时,如果个人账户累计总和为6万元,那么,他退休后每月可拿到250元(60000÷240),两项合计550元,这点钱显然只能解决基本的养老问题。并不能解决老人们退休后“丰衣足食”安享晚年问题。
二、储蓄养老只能作为养老的辅助方式
我国人们具有良好的储蓄习惯,绝大多数的人选择储蓄的方式就是将钱存银行,因为银行储蓄具有风险小、存取方便、安全性强的优点。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经突破17万亿元,就充分说明老百姓对银行储蓄的偏爱,然而,通过银行储蓄本息的累积来实现自我储蓄养老的方式存在明显不足,只能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辅助方式。
(一)银行储蓄收益低,浪费了资金的使用价值
按目前银行储蓄一年期存款利率4.14%计算,考虑到5%的利息税因素,实际名义存款利率仅为3.933%,将大量的钱放在银行,显然是浪费了资金的使用价值。
(二)银行储蓄无法抵御通货膨胀
2008年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指数为8.7%,如果以此来对照当前的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存款利率4.14%计算,考虑到5%的利息税因素,实际利率为-4.767%(即4.14%×0.95-8.7%)。它意味着你将100000存进银行,一年后它的实际价值变成了95233元,4767元就白白地蒸发掉了。面对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的预期,将钱都放在银行里,作为自我储蓄养老资金显然不合时宜。
(三)银行储蓄属自发,随意性太大
而自我储蓄养老是一个长期的计划,在这个资金积累的漫长过程中,很可能中途夭折。
储蓄既是一种预备手段,又是一种积累手段。作为预备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绸缪。作为积累手段,它是为了实现未来某一耗资较大的消费而有目的地存钱。两者都是现代人实际的需要,所以,为将来老年幸福美满生活做适当地储蓄准备是一种非常明智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总是难以主动地、自觉地储蓄,即使能到银行储蓄,由于银行储户可随时支取账户上的存款,在时间上、数额上并没有太多限制,因而存款就不易保住,一旦有什么开支,一下就取走了,使自我储蓄养老计划中途夭折。所以,自我储蓄养老只能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辅助方式。
三、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在我国深化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想进一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必须提升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重新设计。笔者认为,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更多地依靠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消费者的养老保障需求,是解决这一难题的较好途径。
(一)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可扮演重要的角色
受国力所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虽覆盖一定范围,但还未达到覆盖全社会的程度,正需寿险公司在社会保障的空白地带发挥作用。同时,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富裕的晚年生活,收入水平较高的阶层可通过购买寿险公司的养老保险,确保其有一个富裕的晚年生活。
(二)寿险公司的资源配置
寿险公司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作出最佳投资策略,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养老基金产生最佳的资本配置和最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更好地保护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
(三)寿险公司养老基金的积累方式
寿险公司的养老基金积累方式比较适应我国未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符合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方式向基金积累方式改革的趋势,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相适应。
(四)寿险公司的优势
寿险公司之所以在许多国家养老保险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还在于其拥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
1.寿险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精算师,可准确制订交费标准和给付水平,根据谨慎的精算原理保证养老金的稳健运用和给付安全。
2.寿险公司拥有众多的投资和理财专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寿险公司会制订最佳的投资组合,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证养老基金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加强成本核算,尽力降低经营成本,为养老金所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寿险公司承诺的养老金给付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养老金领取人的利益可得到充分保障。寿险公司的经营接受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严密监管,促使寿险公司进行稳健经营,提取足够的责任准备金,以保证充足的偿付力和流动性。
4.商业寿险公司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符合国际惯例。无论在养老保险体制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养老保险体制正走向完善的拉丁美洲国家,寿险公司均在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通过购买寿险,可以帮助人们养成计划储蓄的美德
由于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储蓄”,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便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期交纳保费,以维持保单的有效性,直至保单期满为止。这样,投保人便能有计划地把资金积累起来,养成有规律储蓄的好习惯。到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才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或在退保时得到现金价值。由于退保损失大,所以人们一般都不愿退保,这样就迫使人们“存”一笔钱在人寿保险公司,做到细水长流,源源不断,保其一生。这不仅解决了自我储蓄养老不主动、不自觉,随意性太大的缺陷;也解决了银行储蓄存款,由于支取太方便,很多人往往因为经不起物质的诱惑,令储蓄养老计划半途而废的问题;还可以为愈来愈老龄化的社会和独生子女后代减轻负担,使老了的自己依旧拥有尊严。
综上所述可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采取“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自我储蓄养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对社会保险和自我储蓄养老的依赖,充分发挥商业寿险公司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应该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参考文献:
[1]孙国栋.充分发挥现代保险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N].北京:金融时报,2005-2-21.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文献分析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其发展大体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整顿期和改革期四个历史阶段。2009年,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我国开始了在全国范围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并由国务院在9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用以指导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标志着“新农保”制度应运而生。
一、数据的选取与处理
本文以CNKI作为平台,以“主题”作为检索点,检索词设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匹配设定为“精确”以此提高检索的准确率,并将期刊来源类别设定为“核心期刊”以提高文献来源的权威性。共检索出相关论文154篇,文献发表时间从2005年开始,对新农保制度问题的大规模研究主要集中在 2009年以后。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是采用文献计量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
二、文献分析
(一)文献作者分析
通过对新农保制度问题研究领域的作者群体的分析,发现此领域已具有稳定的作者群引导研究的发展,高产作者群也已形成,例如来自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的邓大松、刘昌平,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耿永志,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的韩俊江等。他们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这个领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在统计的文献中,学者个人独著的论文占到60.5%,多人合著的论文占到39.5%。其中以两人合著的论文为主,占总论文量的31.4%。其次是3人合著论文,占总论文量的6.6%;4人合著论文占总论文量的1.5%。学者们之间的合作有利于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有助于深入探讨研究问题,促使研究内容往深层次发展。
从作者所在单位机构来说,文献的作者来自于高等院校、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银行等单位。统计结果显示,来自高等院校的作者发文量居于首位,占到总发文量的95.7%;来自科研机构和银行的作者发文量占到总发文量的4.3%。
(二)基金资助项目的分析
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往往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并代表着某个研究领域的新趋势,特别是国家级课题更是代表了该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通过文献分析统计得出获得国家、省部、市、院校等各级各类基金资助的论文占论文总数的30.5%。其中,国家级27篇,占论文总数的17.6%,其所占比重最大;省部级12篇,占论文总数的7.8%;市级、院校级分别有3、5篇,分别占1.9%、3.2%。目前的基金资助来源以国家级课题为主,这与国家建立新农保制度有一定的关联。
(三)内容分析
对论文内容的分布进行研究可以较大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学界所关注的热点。通过对文献进行内容分析,发现我国对新农保制度进行研究的内容相对比较集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农保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的文献对于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基本上没有异议。经过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其存在既是十分必要的又是可行的。
胡玉璋(2007)认为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基本途径。我国经济结构变化为建设新农保制度的试行提供了前提性条件;财政收入与农民收入提高为新农保制度的推行提供了关键性条件;政府重视与农民意愿为新农保制度的推行提供了主观性条件;长期试点为新农保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技术性条件,这些都表明了我国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新农保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政府责任。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演变上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在新农保制度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刘昌平(2008)指出“老农保”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责任缺失。曹信邦,刘晴晴(2011)认为我国政府财政完全有能力对农民养老保险账户缺口承担责任。邓大松,薛惠元(2010)提出应当强化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财政补贴的力度,使财政另行预算注资保持较快增幅,并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以缓解参保与享受人群倒挂带来的基金压力。当然我国政府在财政支持新农保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3.新农保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研究
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普遍展开,其基金的筹集与管理问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基金的筹集决定了新农保制度能否顺利推广,其筹集模式在新农保制度中处于的核心地位。金玉秋(2009)认为农民养老基金筹资模式必须适应我国国情,最低筹资水平应该满足合理的最低保障需要,资金来源渠道应该多元化,并强调了土地资本收益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中的作用。刘昌平(2008)从基金管理模式方面推行委托投资型和银行质押贷款型基金模式以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的安全管理,有效运营,保值增值,基金监管,直接关系到自愿参保的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和信心,因此可以看出管理好新农保基金具有重大意义。
4.关于新农保试点的研究
新农保制度的试点研究一直是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全国试点指导意见的要求,全国各地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试点工作。相关试点文献的框架结构大致是“现象――原因――对策”模式。通过对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新农保试点工作在西北偏远地区仍然较少开展。对试点地区的研究经验的借鉴,有利于推进我国新农保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5.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新农保制度必须要解决与其他相关制度的配套衔接问题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新农保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也是影响其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李玲(2011)强调从实现政府财政补贴可持续,农民长期参保意愿可持续,管理运行可持续,农民满意可持续等方面来保证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李莹(2012)等人从资金筹集的视角,从财政支付能力、个人缴费能力、集体补助能力3个方面,探索了新农保的可持续性。新农保制度要想具有可持续性,就要进行严密的基金监管,保证基金的安全;进行周密的信息管理;加强新农保的经办服务能力,简化农民参保转续手续。
(四)研究方法分析
从研究方法上看,目前的研究主要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远远少于定性研究,较多的研究成果只是在作表面扩展和堆积。文献的定量研究方面主要应用了保险精算学方法和回归分析方法。除此之外,还有少数研究运用了系统仿真技术、相关分析、因子分析和二元离散选择模型、简单动态模型、扩展性线性支出模型等学科方法,这些方法为科学地分析新农保险制度提供方法依据。
三、结语
通过对我国新农保制度问题研究期刊论文进行文献计量分析,发现当前新农保制度问题研究已具有一定规模,研究的内容涉及多个层面,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总体上看从2009年国家正式推行新农保试点以来,各界专家、学者们纷纷对新农保建设发展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及对策,其针对性和正确性值得我们参考与借鉴。尽管新农保的试点工作在加快推进,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增多,但由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农业人口数量的庞大,新农保制度的真正建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农保领域仍然有很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希望更多研究者能够加入到这些问题的研究中来,不断加强学术交流,共同为促进新农保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胡玉璋.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7年第3期
[2]刘昌平.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保险研究,2008年第10期
[3]曹信邦,刘晴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府财政支持能力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21卷10期
[4]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兼析个人、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年第1期
[5]金玉秋.土地资本收益与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模式创新[J].求索,2009,8
[6]刘昌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思考[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7月,第38卷第4期
[7]李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机制[J].山西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研究生论文专刊,2011年3月第38卷
[8]李莹,党略,舒迪远,翁衍沛. 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基金筹集角度的分析[J]. 特区经济,2012,04
关键词: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进入21世纪,中国便正式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中国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农村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传统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变迁等社会现实,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受到极大的挑战。同时,我国农村公共福利产品供给不公、农村养老机制发育不全等问题使农村养老问题更为严峻。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保证农村老年人福利供给,解决农村养老困境,便成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村老年人口特征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3亿,占总人口的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8827.4万人,占总人口的7.10%。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到本世纪20年代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到2030年,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从文化水平看,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当前农村老人中未接受过教育的占51%,小学文化占34.7%,初中文化占8.3%,而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0.2%。从家庭结构看,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数,占农村家庭户比重的22.02%;其中单身老人户所占比重为2.36%;一对老年夫妇户所占比重为2.26%,隔代老年户所占比重为0.46%。论文参考。[1]
由于近年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农村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两种,即老人自己的劳动收入以及子女供养。从劳动就业状况看,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为65.85%,其中男性劳动参与率高达76.32%,60岁女性劳动参与率为54.06%。在老人的经济来源中,劳动收入所占比重为46. 8%;子女供养所占比重为29.3%,社会保险和救助只占老人经济来源的3.2%。[2]
在养老福利产品供给方面,政府没有对农村老人提供其它福利供给支持,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根据2006年底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有537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06%,领取养老金的仅有35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 06%,领取养老金的仅有355万人,占农村老年人人口的6.6%,除居住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老人外,大部分地区的农村老年人难以享受到养老金保障。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传统上我国农村的养老一般以家庭养老为主,农村的家庭发挥着照顾老年人的衣食起居和进行精神抚慰这两个最重要的养老功能。论文参考。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系列矛盾,决定必须从家庭养老走向社会养老。比如,老龄化的速度加快和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家庭规模缩小和家庭养老负担加重的矛盾等越来越突出。
1.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呈弱化趋势。由于农村中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人口流动等社会经济因素的变迁,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首先是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如今,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呈现弱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土地的流转价格越来越低,在有些地方,经营土地甚至成了农民的绝对负担。其次是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负担加大。如今我国的家庭出现了四、二、一的“倒金字塔型”,也就是一个小孩要抚养六个老人。象这样的家庭结构如果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只能使老年人生活贫困,年轻人不堪重负。最后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大量农村剩劳动力不断涌向城市,导致农村的老年人无依无靠。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第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脱离实际。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制度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差异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事实,在农村几乎是一个模式、一种制度。第二,制度设计有缺陷。一是缴费方式问题,完全依靠个人缴费,缺乏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论文参考。二是基金管理和运营问题,基金管理一般以县级管理为主,管理手段落后,没有统一的、先进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由于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建设严重滞后。1992年12月推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来,到2003年末,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仅为5427万人[3]。并且,当前的社会福利和养老机制绝大部分只涉及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方面关注很少。
3.社区养老机制薄弱。第一,从整体上讲,老年服务体系不健全,仍属空挡。最具有代表性的敬老院不仅不普及,而且现有的许多还只是供参观用的“展品”。 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等没有建立,甚至许多农村还根本没有这种意识,一切都还由家庭承担。这种服务体系很难满足农村老年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要求。第二,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保护。先行农村社区建立程序不明确,既没有专门机构,也没有形成制度,使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监督不够。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由于子女的不孝导致的赡养案件日渐增多。致使农村“空巢老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三、解决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对策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的。制约农村养老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低。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民经济实力,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也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
2.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农村社区养老和家庭养功能的不断弱化,未来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将越来越困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运而生。笔者认为在农村建立养老社会保障的原则:一是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以保障人民晚年的基本生活为宗旨;二是由国家制度作保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带有一定的制度强制性;三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
3.做好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农民对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一般不会主动的关心,这就有赖于政府加大宣传力度,今后,我们应该主动的将所有的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而不是被动的等他们加入,这样才体现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和福利性。
4.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农村人口教育质量,倡导关爱老年人的农村社区人文关怀氛围。农村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不但可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生活和福利需求,而且可以通过心理健康辅导、社会参与支持等服务以促进农村老人的社会适应水平。同时,通过在农村社区开展各种社会工作服务,如社区教育、社区组织动员、农村社区建设等,加大农村社会尊老、爱老、护老社会责任意识教育,促进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以及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环境的改善,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我国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对我国农村的稳定来说极为重要。可以通过发挥民间组织力量的介入,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形成老人间相互照顾、相互交流,相互支持的支援关系网络,帮助并推动农村老人以群体或组织的形式参与农村社会生活,提高老年人在家庭和乡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监督和保护农村老人的权益;其次,借助民间组织在资源使用中的相对专业性以及相对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避免农村老人福利服务提供中的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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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对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到来,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只有当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
自1986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从一个以企业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现收现付制走向了统筹面广、层次多,部分积累式的养老保险体制。但是,目前的新旧制度转轨遇到了人口老龄化、企业缴费负担过重、巨额历史债务以及政府财政支持力弱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据世界银行统计,1990年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亚洲平均为6. 8%,我国为8. 9%。我国已进人老龄化时期,到2026年这一比例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政府制定了过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和替代率,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负担,同时也挤掉了商业性人寿保险发展的空间。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职工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的,但对非国有经济而言,政府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企业承担了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部成本,养老保险金只能靠企业和职工个人来积累。
二、推进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一)人口老龄化的要求。
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人口正在走向老龄化。从世界各国的综合比较看,由于我国是在人口出生高峰之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老龄化速度超过西方国家的同期水平。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以下特征:未来老龄人口的规模庞大;未来人口的老龄化速度较快;人口老龄化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二)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说:“实行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自1978年开始,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逐步确立了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政策的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保险费供款率过高,企业负担过重。(2)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小,实施范围较窄。(3)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在财务上面临不可持续的前景。
三、推进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措施
(一)扩大公民参与,完善决策程序。
1.建立公民的利益表达机制。纵观西方一些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知,各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决策在形成过程中都受到来自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表达的影响。工人阶级通过工会或行业协会组织表达养老保障需求;中产阶级、雇主、政府官僚阶层、社会活动家都通过正式合法的渠道表达各自的意愿,这些需求与意愿极大的影响了养老保障政策目标的设定、政策规划的设计、评估与选择。
2.扩大公民参与养老保障政策的制定。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涉及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要保证政策制定反映民众的需求与利益,使政策制定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在养老保障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就应该扩大公民参与,改进决策机制。最初的政策设计可能不尽完美,关键在于建立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使相关的主体都能有表达自己养老意愿的合法机制。同时,建立传导迅速的反馈机制,将政策实施中的种种问题反馈给决策层,而不是只到出现了累积性的爆发才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
(二)社会保障建设巫须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转变。
1.由经济建设财政向公共服务财政转变。经济建设财政和公共财政都是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基本运作模式。二者区别在于前者以经济建设为己任,而后者则以公共服务为中心任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成熟,应弱化财政的经济建设功能,而应把财政资金的大部分投向市场失灵领域,如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有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只有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以社会保障为中心任务之一的公共财政,才能切实回应公民的社会需求,真正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利。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论文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农村才刚刚开始发展,保障制度亟待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人口政策的影响,以及农村人口结构逐步老化,农村家庭保障日益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农村人口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的需要越来越迫切。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探讨
(一)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多层次养老制度制度体系,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代社会保险机制的要求,应全面覆盖无力缴费的贫困人口的社会救济、社会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商业寿险、家庭保障等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模式。
第一层次: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供款的模式,即企业和个人为主,政府提供补贴,实行现收现付筹资方式。通过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参保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参保率。由国家行政部门管理,执行保障和再分配功能。推行激励机制,对于多缴费者可以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第二层次:鼓励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为主,个人为辅供款,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对象为企业职工,执行保障和储蓄功能。实行激励机制,保证缴费者退休后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和更为充分的保障。
第三层次:积极发展商业寿险保障。采用自愿性,由政府提供政策,个人具有经济能力和偏好选择,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对象为高收入人群,是在具有了基础保障之上的更高层次的保障。执行保障和储蓄功能。政府可视经济发展需要,给予政策扶持。
第四层次:传承家庭养老保障。家庭成员对老人的赡养是互惠互利关系的体现。年轻一代对父母提供照顾,也为自己将来获得子女照顾创造了道德基础,这种供养与反哺的循环使家庭养老能够延续。
(二)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
扩大覆盖范围,是基本社会养老制度的一个基本目标。目前扩大覆盖范围的政策是出于制度内的资金不平衡的需求,缺少统筹机制。这种以扩大覆盖面为手段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压力的政策背景,使非国有企业产生了其缴费将被用作于退休人员较多的国有企业,进行实质上是现收现付性质的收入转移支付的预期,而与此同时,国家又没有对非国有企业及其缴费相对应的养老金承诺做出制度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制度漏洞是造成覆盖率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国有、集体企业使用农村、外来劳动力临时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农民工,大部分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因为,其中的很多制度规定是很难执行的,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国家规定个体户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8%~20%缴费,其中的10%~11%记入个人账户,8%~9%记作社会统筹部分。个体户的雇工也是这个总比例,只是个人缴8%~9%,其余由雇主缴纳。自由职业者按这个总比例,全部由个人缴纳。由于操作很麻烦,而且很难得到这些人的理解和信任。更重要的是,规定中有一些不合理之处,例如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本来是个人全部缴纳的,但是进入社会统筹部分其所有权则不再属于他们自己的了,如果他们中途出现意外,继承人只能继承记入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很难吸引他们入保,这种规定不被理解。这是非国有经济不愿意参加目前的养老金计划的背景原因,也是扩大覆盖面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
(三)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
造成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出现“所有者缺位”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直接管理过度的结果。当前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完全是由政府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管理的,政府既是监管者,同时又是帐户的直接管理者。在这种情形下,个人帐户中积累的基金难以得到有效地运作。因此,应当将政府的管理职能限制在社会统筹这一大块,即现收现付部分;而个人帐户中的基金部分,则可考虑借鉴国外管理养老基金的成功经验,成立养老基金会组织来管理个人帐户中的基金,基金会组织应当是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且,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管理效率,这样的基金会应当是竞争性的,即成立多个基金会组织,职工可自主地选择决定加入哪一个基金会,也可自由地退出。政府间接作用的增强则表现在加强监管职能方面。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督,定期考核其绩效和风险管理水平。
(四)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
关键词:养老基金 保值增值 会计核算
一、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必要性
养老金即社会保险基金,也称退休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企业缴费进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积累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养老金覆盖人数快速上升。数据显示,1998年养老金水平人均是410多元,覆盖职工人数1.1亿人。截至2009年底,我国养老金总规模为2.25万亿人民币,仅占当年GDP的6.6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国家全部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以及农村逐步实行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据《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08年末,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有业内人士预计,仅个人账户做实一项就可能使得未来20年养老金的规模达到30多万亿元。与此同时,各种数据显示,作为百姓的“养命钱”,养老金存在巨大的缺口,部分地区个人账户甚至是空账运行,当期征缴的保费基本用于当期退休金的发放,一些地方甚至收不抵支。而目前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是,截止2010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将近2万亿,虽然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万亿,但是并没有落实到对应的个人账户。
“目前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手段明显滞后,使其未来远远不能提供预期的保障水平,尤其是在高通胀时期,眼睁睁看着账户上的资金贬值。”陈良表示。据介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规定目前结余的养老金主要是购买国债和银行存款,不能用于投资。“由于很多年没有发行特别国债,因此,养老金也买不到收益率合适的国债。此外,在银行存款中,有近80%到90%的养老金都是短期存款,不仅存款利率比较低,增值幅度很小,而且如果和物价相比还是在贬值,这个损失也不小。”陈良进一步分析指出。显然,如何使“养命钱”保值增值已经变得日益紧迫。
有业内专家表示,国际经验和企业年金的管理实践,为整个社保基金投资探索了一条道路。华夏基金公司总经理范勇宏表示,养老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如何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是养老金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养老基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最近三年来我国企业年金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市场化的运作管理模式是成功的。
显然,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途径,但同时如何控制好养老金的投资风险也不容忽视。
二、对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发展建议
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各方面条件的成熟会推动我国的企业养老金会计继续向前发展。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自己的特色,尽管企业养老金会计会不断向国际标准趋同,但始终只能立足于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之上,企业对养老金的会计核算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前面所作分析,对我国未来企业养老金会计核算的框架有如下建议。
(一)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企业只负责缴纳社会统筹部分。这实质上简化了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因为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保险从经济实质上来说属于既定受益型的养老金计划,而个人账户是完全积累制的,属于既定缴费计划,当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时,企业缴纳的部分只能按照既定缴费计划进行会计核算。因为取消了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将采取既定受益计划型的养老金计划。既定受益计划下的养老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包括服务成本、利息费用、前期服务成本等等,它的核算需要一系列的精算假设。基于相同的精算假设,可以计算出企业承担的养老金给付义务,也就是企业的养老金负债。由于我国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保机构统一治理,因此养老金资产计量的数据可由社保机构提供。
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由企业缴纳给社保机构统一治理,从而该部分的既定受益养老金计划有别于国际标准中的定义,未来定额给付养老金的风险并不是由企业单独承担,而是由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承担。因此,在处理这部分养老金资产和负债时,采取非资本化的观点。企业将社会保障机构视为一个外在的独立经济实体,社保机构的资产和企业的养老金负债并不在企业会计表中反映。企业的义务在于向社保机构提存与当期养老金成本相等数额的资金,只有当提存资金与养老金成本不一致时,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在表附注中揭示企业养老金给付义务和养老金资产价值的信息。企业还应该在会计表附注中对既定受益养老金计划的有关信息做出必要的披露。具体说明企业的养老金计划,说明养老金成本的具体构成项目及其金额,养老基金提存的状况以及主要的精算假设等等。
(二)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为既定缴费计划,实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为基本形式的基金积累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相对较为简单,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年金,并确认为养老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中关于养老保险费用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已经体现了上述养老金会计核算方法,但没有对企业年金的信息披露做出相应要求。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告时,还需要在财务会计告附注中披露:企业年金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该计划涉及的职工和期间、资金筹集的方式等;当期企业年金费用数,企业年金计划的基金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企业高级治理人员提取的企业年金费用总额。
我国目前的企业养老金会计核算与这种新框架下的核算方式还有一定距离,除了需要克服前面提到的障碍因素以外,还要注重这种养老金计划的转变不能是一蹴而就的,而应该分阶段进行。首先只是在极少数有条件的企业中试行;再根据专业人员素质提高和企业年金发展的状况,逐步扩大采用新的养老金计划及其会计核算方法的企业范围;最后达到条件成熟,大多数企业都能够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分别核算,且采取不同类型养老金计划下的核算方法,从而完善我国的企业养老金会计。
(三)建设高素质的会计师和精算师队伍
必须首先清除欧阻碍其发展的因素。中小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要依靠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中介机构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合适的企业年金计划,而要使中小企业年金市场能够吸引基金治理机构的注重力则需要政府监管机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还需要依托国家现有的教育资源,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其知识储备,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导致形成高素质的会计师和精算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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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我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本文在此前提下设计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特别是建立农保可转换为城保的通道和机制,对早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
我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农村大部分老年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他们成为整个社会中最边缘化和最弱势的群体之一,这个群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已经开始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一)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现状评述。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小,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国参加各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其中东部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已超过60%。参保人数比2002年的5,462万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10亿元,分散在1,905个县市。
2、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功能正在不断削弱,家庭养老面临挑战。主要问题:一是农村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二是农村大量的年轻人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严重。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这些人无暇顾及老人;同时,这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三是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加剧年轻人消极赡养老人现象的增加。
3、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土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致养老更是奢望。而且现在土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城市化的迅猛推进使得许多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农民所得到的只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4、老龄化加快。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已出现家庭小型化倾向,农民养老问题日益严峻。据2005年底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全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其中农村约占老龄总人口的68%;中国农村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国1,905个县,5,374多万农民参保,还不到应该参保农民总数的8%,仅有310多万参保的农民领取了养老金。积累保险基金310亿元,这些农保总体上属于早期农保性质。总的来说,早期农保试点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覆盖范围小,发展严重不平衡。已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这五个省市的基金共计221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保管理体制至今仍没有理顺,运作也困难重重,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在全国1,905个农保试点县中,多数地方的农保机构还在民政部门,农保在省级已经移交而市县没有移交,依然处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与此同时,很多内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顿”的一个通行的做法是简单退保。
三是基金分散,管理存在流失和损耗现象。目前,全国310亿元农保基金分散在1,905个县市。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全国清理整顿农保后,农保机构和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多数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挪用农保基金发工资的事情相当普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5年全国31个省份中,涉及1,905个县、2.6万个乡镇,农保系统大约有干部近1万多人。
四是老年受益保障不能兑现,保障水平低。很多参加早期农保的农民在年龄达到60岁后,每月领取以前规定的养老金的承诺不能兑现。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集体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该制度的新颖性,首先在于各级政府和村集体逐步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本文以成都为例,鉴于目前成都各区、市、县经济发展水准不一样、政府财政负担能力不一样、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也不一样的状况,成都于是按照一二三圈层分类划档逐步推进全市农村养老保险。
(一)从远郊区县——都江堰和金堂县来分析。金堂县从2007年6月1日最先按规定开始在三个乡镇进行农民养老保险试点,9月1日在全县全面推开农民养老保险。2007年全县GDP为79.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690元。都江堰市从2007年8月初开始,分别选取了胥家镇、崇义镇各两个村进行农民养老保险试点。200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6.2亿元,农民人均收入从2001年的3,096元增加到2007年的5,300元。两地属于成都市第三圈层,经济实力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