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企业信用自评报告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资信评级: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3-0041-03

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国资信评级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西方现代信用理念、文化的传播和理解,对信用评级概念的认识:第二阶段是系统学习研究国外信用评级的理论方法:第三阶段是认识到信用评级对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始在银行信贷、债券发行交易中运用评级揭示风险。但是在我国资信评级业经过20多年的起步发展仍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发展模式。特别是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对社会信用形成冲击,对资信评级业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本文借鉴美国资信评级的先进经验,就我国资信评级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一、中美资信评级发展状况的比较

(一)资信评级行业的产生背景

20世纪30年代,由于经济危机中大量的发债企业倒闭使得企业债券成为“废纸”,广大投资者切身感受到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基于降低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实行金融业的分业经营,限制投资银行从事证券评价业务,而鼓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价。而我国的信用评级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其初衷是满足借款企业融资的需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明确指出了发展资本市场的目标,证券融资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点。2001年,在中国加快脚步融入世界的时候,证券市场不断出现诸如亿安科技、中科系、银广夏及基金黑幕等事件,引起了人们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用风险的警惕。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状况备受关注。2003年至今,我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分别对各自所管辖市场范围内的信用评级业务实施监管。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一阶段,评级机构的业务从数量上看主要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信用评级。

(二)资信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及评级方式

美国资信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等。从诞生之初就一直将债券评级作为其主要业务品种,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本身的资信评级工作则开展得较少。也就是说,美国资信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是证券市场中的投资品种。而对于债券发行企业本身的整体信用状况一般不单独公开揭示,除非有客户需要。更多的情形则在评级实践中将企业本身的资信评级融入到对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中去。

我国的情况与美国有较大不同,资信评级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准备向银行借款、或者发行债券以及进行其他信用交易的企业。与此相应。我国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级与企业债券评级是作为相对独立的两项业务来开展。由于企业债券市场很不发达,债券评级的需求还十分有限。相应地,资信评级机构开展的债券评级业务也十分有限。据统计。2006年和2007年两年内,评级机构对借款企业主体评级达到82843笔,担保机构主体评级累计773笔,债券评级累计779笔,借款企业主体评级占比98.16%。

美国评级公司不仅接受客户委托、利用公开信息和内部信息展开评级业务而且根据已有的公开信息主动开展评级活动,即委托评级和自主评级。在评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评级机构进行的自主评级对扩大评级行业的影响和拓展评级业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评级市场发展仅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以接受客户委托、利用公开信息和内部信息展开评级业务为主。尚未形成自主评级发展的市场条件。

(三)资信评级机构的收费方式

从当前实际来看,美国评级机构主要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收费机制。

第一,向投资者收费。主要是通过评级出版物、评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的出售来获取必要的收入,穆迪、标普、惠誉三大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采用的认购收费即属于此类。这种收费方式的重要前提是评级机构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评级结果被广泛采纳,

第二,向发行方收费。这是目前实务中普遍采用的收费模式。随着评级对象的增多,三大评级机构先后采用了这种收费模式,他们认为通过这种收费安排可以保证评级机构具有充分的资源来确保评级服务的质量。由于所有评级机构从不公开自己的财务内容,所以人们无从直接了解评级机构的收支情况。但根据相关研究数据和间接材料可知,目前主要评级公司的大部分收入都来自发行方为评级所支付的费用。

我国评级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受评对象。这种收费模式虽然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制度安排的内在合理性和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具有其存在的现实依据。向受评对象收费是与我国当前国情、评级行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一是资信评级行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依赖行政推动。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都必须出具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这使“被评级者埋单”的收费模式可操作性较强。二是我国评级业仍处于发展前期,评级技术有待提高,评级报告的市场公信力不高。市场对评级的认同度有限。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较窄,评级机构的声誉有待建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依靠向投资者收费的收费模式,很可能因为投资者认购的不足而影响评级机构的基本生存条件,从而影响到评级质量的提高。从长远来看。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也是不利的。

二、美国资信评级发展的几点启示

(一)市场化管理是资信评级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场驱动型和政府引导型是资信评级发展的两种主要模式。一国采用何种模式完全取决于国情需要。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相对美国要晚得多,因此采用政府引导的方式可以加速资信评级发展的进程,从这一点来说,我国采用政府引导型模式来发展资信评级业的做法是正确的。但问题是,资信评级毕竟是独立的中介行业,“独立、客观、公iE"是其行业灵魂,政府引导型的发展模式如果运用不当,比如政府部门介人太深、太广。就会使得资信评级机构失去了本来的独立面目。容易成为政府经济政策的工具。这个问题在我国资信评级业的发展过程中显然是存在的,并且至今仍在不同程度上客观存在。资信评级机构作为向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发展初期,依靠行政推动和政策扶持是培育市场的重要途径,但市场化是资信评级的根本,实现市场化运作是资信评级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完全独立、依照市场规律运行的中介机构,这是我国资信评级行业发展壮大,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的基本前提。

(二)科学地设置评级机构是资信评级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较低的市场需求和过多的评级机构是一对无法协调的矛盾,超过市场需求而设立太多评级机构的结果只能是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对中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是致命的打击。特别是对于以信用评价为主要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更是不可想象。发达国家成

熟的市场经济及其管理经验,最终促成了资信评级机构在数量上的少而精的格局。这是市场经济和资信评级内在规律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当前国内评级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能够开展资信评级业务的机构有50家左右,其中具备债券评级资格的机构有9家,包括中诚信、长城、大公等公司,真正有市场竞争力的机构也只有这9家。从国际资信评级业发展的历程看,一个成熟市场内的资信评级机构不会超过3、4家,大部分评级机构将被淘汰出局。

(三)评级业务市场化是评级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中美资信评级主要业务形式存在差异,实际上是由于两国资信评级需求市场存在差异所致,也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两国资信评级机构诞生的历史背景。美国是直接融资为主导的国家,证券市场非常发达,通过债券方式融资是美国企业的主要融资选择之一。由于资信评级的目的是为广大证券投资者服务,因此美国的资信评经机构从诞生到发展都与企业债券评级息息相关,而对于工商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级则较少开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很不发达,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发行债券,因此我国目前以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级作为资信评级机构的主要业务形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在开展资信评级业务活动时。应该适时扩大对企业债券本身的资信评级业务。这应该是今后我国资信评级行业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四)评级业务多元化是评级业生存的根本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由于财务杠杆的存在,优秀的企业往往倾向于以债券而不是股票筹资,实力不足的企业也能利用较高的债券利率来吸引激进的投资者,所以债券市场的规模远远大于股票市场。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还很小。我国的债券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资信评级的市场需求也将很大。

三、推进我国资信评级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以市场驱动为主体的资信评级模式

用市场方式推动和管理评级市场,实现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我们认为通过政策法规支持资信评级业的发展,是发展培育资本市场的一个途径,资信评级机构作为向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其发展的初期对其加强监管,有利于资信评级业的健康发展。但是,资信评级市场化是主流、是趋势。行政推动方面,从业务许可、业务规则、评级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对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业务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不断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的管理制度。市场主导方面。用市场的方式去培育和引导市场,探索逐步实现信用评级市场化,鼓励评级公司自我发展自我扩张,激励自由竞争,有力地培育信用中介机构的成长,我们认为这是一条适合我国发展信用评级业的道路。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信用评级机构体系

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干预促进全国几十家评级机构的整合,使其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树立三到四家品牌评级企业;另一方面,严格评级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和评级机构市场准入。不断提高评级机构素质和评级质量。引导、培育和完善信用评级市场。

(三)扩大信用评级范围,促进评级机构业务多元化

一方面,适时扩大对企业债券本身的资信评估业务,既要做好企业本身的资信评估。又要开展企业债券的资信评估:另一方面,结合辖区新农村建设,以粮食生产、种草养畜一体化、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为重点。引导评级机构开展微小企业信用评级。针对辖区微小企业数量多、经营不规范、信息收集难度大等特点,组织评级机构专题探讨开展微小企业信用评分的方式方法,制定《微小企业信用评分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实施微小企业信用评分。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划分评级机构业务区域的同时,逐步放开适当份额的评级市场,鼓励评级机构和被评级单位双向选择,既避免了业务无序竞争,又促进了评级市场向市场化发展。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范文第2篇

大学生诚信档案从提出概念到2004年正式建立也不过两年时间,之前和之后国内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征信法规。信用制度仅仅在我国《民法通则》、《票据法》、《担保法》、《刑法》、《合同法》等法规中简单提及,而已有的法律甚至阻碍着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立。如《商业银行法》规定了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禁止银行将客户资料向其他部门提供,而且,按法律规定,如果要采集数据,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当前,大学普遍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在校奖惩情况等记入档案。那么,不论是作为信息提供者的银行还是信息需求者的高校,都面临违法的尴尬。

同样,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信息纳入征信范围也缺乏合法性前提。这主要是一个个人隐私的界定和使用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只规定了未经权利人许可而公布、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但对什么是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和披露没有进一步的规定。在没有获得法律授权之前,高校的征信行为多少有些盲目,并可能在未来引发侵权争议。

我国现在于上海、深圳、石家庄新华区等地建立了信用档案,事实证明,没有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这些地方的信用档案无法显示出其应有的价值和威力,而且备受人们的怀疑。如,2002年6月14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将公民的不良行为上网对不对?》为题,对石家庄新华区的“社区信用档案系统”提出了质疑,原定推出的上海大学首份大学生信用档案也面临“难产”的尴尬。

地方立法中,上海已出台《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央行也有意将征信体系的建设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广,目前正抓紧制定有关征信法规,以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反观美国,在它发达的信用体系背后是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45项法律,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鼓励诚实守信,对违反信用者也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条款,同时也注意维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等正当权益。特别是《公平信用报告法》和《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这两项法律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及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是规范信用报告行业的基本法。①高校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贸然建档,有些把自己放在火上烤的意味。

二、高校尚不具备建档所需的物质支撑

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设要以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为基础,从信息采集到最终形成信用评估报告的整个过程花费不菲,并要有一定的通讯、计算机技术作为支持。仅就这一点而言,目前我国国内许多高校尚不具备建设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客观条件。事实上,国内也只有少数经济、技术条件允许的高校开展了这项工作。

高校建档的资金从哪里来?易家言在他的《中国教育的尖锐问题:学校、市场和政府的重新定位》中说:“中国的学校实际是一级教育中的党政社团组织,它在办社会,它在发挥政府的职能,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学校。高等学校除教育之外,其他的如政府和社会功能越多,内部结构就越复杂。组成结构本身和结构的运行需要支付成本,于是这些与孩子的教育根本无关的费用都要由越来越高的学费来承担。”

已建立的高校诚信档案相互之间并未实现完全联网,这种分散式的信用档案管理模式会产生的结果是,在建设初期,信用数据的采集任务浩繁、前期投入大、周期长,各个分散的信用档案管理机构很可能会不堪重负,重复投资严重。而建成后因为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留在当地的信用档案是否转出?如不转出,信用档案受到地域、时间限制,其功能被大大削弱。如转出,谁来承接?建档后实现动态管理还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高额的运行成本也是个难题。

大量的投入必定寻求回报,即征信数据的有偿使用可以鼓励高校建档,现状却是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我国对个人征信服务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尤其是银行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和实施风险管理时并不要求由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分,个人信用评估公司也就没有市场,无法商业化运作。投入了却没有产出,高校的建档热情能持续多久?

三、具体实施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

1、征信数据的来源

以往由于信息长期被各行政机关封闭管理和分割使用,社会公众难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信用机构也无法以合法身份采集、加工和出售这些信息。近年来,上海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授予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信息采集权,打破征信领域中的条块分割,使上海成为全国最早启动个人信用征信的城市。在《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中,征信信息的来源包括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其中,直接来源是被征信对象,间接来源包括行政和司法部门(工商、税务、统计、海关、技监、劳动人事、公安、法院等机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贸促会等)、媒体传播机构、与被征信对象存在业务关系的合作企业、金融机构、其他征信机构及被征信对象股东和附属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解决了在全国范围内信息采集公开合法的问题。根据该法的精神,高校仅能选择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收集所需信息,而这些信息中又有多少与大学生诚信档案内容实际相关?即使相关,所载信息又往往与其他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重复。明确不重复的只剩学生在校成绩、奖惩情况了,这又与学生档案记载重复。那么,高校还有必要建立诚信档案吗?

2、采集内容的界定

哪些信息应纳入诚信档案,各高校不尽相同。一般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经济信息、操行信息、信用信息、大学生去向记录。但对这一界定存在争议。如,个人基本信息、经济信息中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父母身份证号码、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在校期间的消费表现等,究竟是征信必需的可公示材料,还是纯粹个人私生活内容或个人隐私?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学生的信用表现主要体现在学生是否诚实守信等方面,与此无关的情况如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学业成绩、专业素质等应排除在外,否则,就是学生的普通档案了。这也意味着信用和道德并不一致。对于道德和信用的关系,先期建立社区信用档案的石家庄市新华区坚持“一个人的总信用,应该包括他生活在社区中的方方面面,而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中,信用的体现面之广,几乎可以包括道德的所有内容,道德就是对社会的承诺。”这样看来,信用档案几乎就等同于“道德档案”。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应当记入信用档案的呢?在这个问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所有的建档行为都具有相当的盲目性。

3、市场需求不足

最有可能青睐诚信档案的用人单位实际上对大学生信用档案的作用持保留态度。在招聘中,虽然企业对于员工的诚信问题相当重视,但不少企业认为,中国现有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仅凭一纸证书无法说明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市场对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漠然戳中了诚信档案的软肋:公平性。

4、如何实现公平

首先,诚信标准的公平。大学生诚信档案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这一标准由谁制订?制订者的权威性由谁授予?虽然通行的做法是诚信得分由学生个人自评、经由班委和学院双重审核并打分。一个大学生,诚信如何,到底谁最有发言权?是代表“管”方的班委和学院,还是他的普通同学?不解决这些问题,大学生诚信档案本身的客观性、中立性就令人怀疑。而一项充满悬疑制度,我们还能指望它推进社会诚信吗?

其次,在大学生诚信度测评中谁来监督信用的监督者(高校)?没有监督和竞争,谁能保证高校不产生寻租冲动?有人质疑,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诚信档案”很难不被形式化、庸俗化。

参考文献

[1] 《诚信档案可解大学生“诚信危机”?》,《新华每日电讯》2007-年4月11日。

[2] 刘勇强:《美国的个人人信用档案管理》,《档案时空》2005年第四期。

[3] 谭磊:《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推动高校诚信教育》,《云梦学刊》2006年第四期。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首件工程;认可制;应用

1、工程概况

六丙公路工程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境内,起于怒江州州府六库,止于怒江州贡山县丙中洛乡,是云南省道S228线瓦贡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线路全长292公里,可研估算投资218亿元。工程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六库至新村)全长14.7km;二期工程(新村至碧福桥)全长约76km;三期工程(碧福桥至丙中洛)全长约200km。

先行启动的一期工程全长14.68Km,总投资6.73亿元,已于2010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

2、首件工程认可制在六丙公路的做法

根据业主“质量创优,树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四保一创”、标准化施工管理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业主组织对“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和实施步骤、程序进行了细化,主要内容如下:

2.1成立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总监办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首件工程领导小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控量测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在总监办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首件工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总监办发文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地办,负责首件工程认可和评审等日常事务协调、组织。总监办负责A类首件工程的认可,负责组织召开现场会或邀请专家评审等措施来评价首件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合格或优良工程,其工艺技术是否可以推广。施工单位和监理应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由监理下达指令,开始批量生产。驻地办负责B类首件工程的认可,负责A类首件工程的初审。项目业主负责首件工程认可相关问题的协调、仲裁。负责检查考核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落实情况。监理单位负责首件工程的方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责任人落实、过程督促、试验检测、评价报告编制、组织评审认定。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主体,是首件工程认可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完成的首件工程自我评价,编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指标、自检资料、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质量及安全责任人。设计单位在A类首件工程认可中须对施工过程设计意图和相关工艺、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裁定。 第三方检测、监控量测等相关单位在A类首件工程认可中均需完成各自的工作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裁定。

2.2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

2.2.1.临建工程:炸药库*、材料库*、拌合站*、T梁场*、钢筋场*、油库、设备停放场、试验室*、项目部驻地、班组(劳务队)驻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变压器架设安装、三级配电)。

2.2.2.路基工程:河塘清淤回填*、软基处理*(常规处理及特殊处理,如碎石桩软基处理)、台背回填*、路基填筑*(普通及不同压实度标准、不同填料填筑)、新旧路基连接*、挖方边坡*(土、石)。

2.2.3.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透层及下封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路缘石预制及安装*,中分带加填土。

2.2.4.桥涵工程:挖孔桩基础*、钻孔桩基础*、承台*、立柱(墩柱)*、墩(台)帽*、梁板预制*、梁板安装*、新旧梁板连接、上部结构现浇*、悬臂现浇*、体系转换*、桥面铺装*、施工缝凿毛、防水层、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及更换、旧结构物加固补强、圆管涵*、盖板涵*、箱涵*、倒虹吸、通道的接长和新建、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2.2.5.隧道工程:大管棚*、小导管(首个循环)*、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砂浆锚杆、中空锚杆*、格栅网架支护(首个10米)、工字钢支护(首个10米)、二次衬砌*、仰拱混凝土浇筑*、防水层、防火涂料*、电缆沟、装饰工程。

第十四条 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防护栏栅*、波形梁*、防眩板

2.2.6.防护排水工程:挡墙(片石混凝土、浆砌片块石、锥坡)、护坡(喷射混凝土、植草、草灌、浆砌片石网格*、框格梁锚索*、框格梁锚杆*、三维植被网等)、抗滑桩、预制块制作及铺砌*、中分带绿化、截水沟、排水沟、边沟、盲沟、渗井。

2.2.7.房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预制、管线预埋、水电安装*、防水*、装饰工程。

2.2.8.机电工程:管路埋设*、电缆(光纤)敷设、设备安装。

2.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步骤

2.3.1.编制清单:各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批准的项目划分和本办法“首件工程认可制”工程范围编制首件工程项目清单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后报项目业主备案。

2.3.2.选定:各施工单位根据审批的项目清单和施工时序在每一类型的分项工程中选定第一个施工的项目作为本单位的首件工程,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项目部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危险性较大、工艺复杂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技术的首件工程,需要报母体单位或外请专家审查。

2.3.3.方案会审:监理单位收到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A类首件工程监理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B类首件工程由监理单位内审,审查意见以正式意见批复。

2.3.4.方案交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审查批复意见后,编制培训课件资料,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A类首件工程须组织两级技术交底,两级技术交底原则上应由项目总工主持实施,除项目技术人员外,第二级交底应有施工队伍的技术负责人、操作工人参加。交底内容包括:

(1)工艺方法、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质量要求、施工技术安全、环保等;

(2)机械设备安排、操作规程;

(3)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及使用要求;

(4)测量放样,尺寸、高程和施工过程控制;

(5)试验检测项目、标准、试验配比等。

2.3.5.方案实施: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准备、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开工,监理单位须对安全技术措施、备用方案、作业环境、材料、设备、人员、测量、试验等各生产要素的配置、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达到条件后准许开工。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收集整理视频和图片资料并及时纠偏,监理单位需要全过程监督。

2.3.6.评价及认可: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施工单位应对已完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总结,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自评意见,再由监理单位提出复评意见,评价意见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优良工程可进行批量生产和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试生产,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其中A类首件工程评价认可须由监理单位组织成员单位代表现场验收和会议评价认可,并有评价认可报告或会议纪要,决定是否返工、试生产、批量生产或推广应用。B类首件工程由监理单位内审,审查意见以正式意见批复。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范文第4篇

江苏: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

随着江苏省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江苏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和扶持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江苏省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是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及其下设联合办公室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做了部分调整;二是将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及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列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象;三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扶持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适度安排项目补贴和奖励,试点有偿资助方式等;四是引导资金项目按地区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根据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标及近年来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市、县(市)、省直单位项目申报个数,其中县(市)级项目个数须占到一定比例;五是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制度,力求项目评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青岛: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在居家养老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原来的市内四区扩大到全市城乡。对本市半失能和失能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45小时和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场所、人员、设施、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补,通过行业培育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社区养老方面。将社区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奖励调整为按照服务量和服务效果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着力提高社区养老的服务质量和吸引力。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为老服务,对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规模化休闲娱乐、送餐助餐、康复照料等服务给予适当奖补。

在机构养老方面。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将政府和社会力量以建设、租赁等形式兴建养老机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张床位最高1.2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同时,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失能老人每月300元,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水平,从而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另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财政补贴的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重庆:力推养老服务业助老年人“体面养老”

一是建设施。2009年以来投入5.7亿元,改造市级福利机构,建成1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629所农村敬老院、45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376所,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2张。

二是提标准。在全国率先统一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并建立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去年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月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415元、270元。

三是育队伍。每年安排专项实施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和敬老院长轮训,已有3000余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资格。去年安排专项850万元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是扶民办。从去年起,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按床位分别给予每张4000元、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去年发放建设补贴资金1485.6万元。

浙江杭州:财政助推广告园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

杭州被列为国家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在2012-2014年期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广告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广告园区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市局重点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等方面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广告产业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广告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监管。

二是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申报试点项目13项,项目计划总投资3.89亿元,实际已投资1.48亿元,申请中央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项目内容涉及园区形象策划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

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杭州市财政局已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力求运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加快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

安徽蚌埠:三项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财政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八项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资金2.9亿元,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推进湖上升明月、花鼓灯嘉年华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财政贴息、补费、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2012年支持66户企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出口订单等质押贷款3.8亿元,有力解决了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顺利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市1465户企业按时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经统计,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后11-12月份缴纳新的增值税1020万元,总体税负下降33%。抢抓蚌埠成为国家级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有利机遇,争取到中央财政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会同商务部门日前确定了10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枣庄: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

枣庄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努力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2012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7%,用于“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媒体宣传、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投放等相关费用,叫响“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公园”等旅游名片。安排文化产业示范园和运河文化培训基地建设等2亿元,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动漫设计、影视制作等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二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财政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下达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00万元,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85万元,对23家区(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的21.7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安排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500万元,帮助降低业务风险,调动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和贷款积极性。拨付银行业发展贡献奖励300万元。

三是引导服务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按GDP的万分之一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2年,引导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利用这项资金,对微山湖古镇建设等22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扶持,银海医药物流、国际机床市场、服务外包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凸显,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43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生产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2013年,市级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7%。

四是鼓励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鼓励资源型企业向服务业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生产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给予认真落实兑现。

五是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建设,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万元,扶持农家店、捷利尔肥业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抓住上级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工程的机遇,争取到3年的政策享受期,每年可获补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放心粮油粮品示范店”创建。市级财政对全市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完善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广东广州:“营改增”试点促进部分现代服务业细化分工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拓宽了试点纳税人的市场发展空间。服务承受方可取得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打通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全市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达4.87万户,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降低了负担,“营改增”后有效促进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物流辅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是有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外包发展。购买试点范围内的外包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服务外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即在试点后扩大了信息系统、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领域的购买外包服务。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营改增”试点服务主要集中在鉴证咨询、广告和信息技术行业,其进项税额分别占“营改增”进项税额33%、35%和18%。

三是促进企业分工细化。随着试点改革深入,预计2013年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将达6,500万元。“营改增”将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之间更为广泛的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

浙江天台:倾力支持服务业发展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县财政每年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50万元,并决定今后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重点用于兑现服务业政策并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2012年向上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二是突出重点培育。突出现代物流运输业、金融业、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业,着力提升企业规模档次、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大型连锁超市、购物中心等服务行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2年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被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对新设立或新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在项目审核、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引进国家鼓励类发展,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是优化扶持环境。简化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事项,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鼓励支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发挥服务、监督、协调的桥梁作用。加强各类服务业人才,尤其是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浙江乐清:“四大建设”助推服务业跨越发展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持续发展,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3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要求逐年予以增加。

一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温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建的温州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投资额3%的补助。

二是支持服务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对新进驻、新设立,正常运行满2年且成效明显的省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科技研发机构、检测机构、行业服务认证机构等公共创新平台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公共检验检测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取得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互认的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

三是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首次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以上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10万元、4万元。对制定联盟标准并有效实施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专利有效期内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转化为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建设。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广告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新疆石河子市: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