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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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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铁工程;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制度协调

中图分类号:U231文献标识码: A

很多地铁工程,就其各专业本身,如地铁的规划、使用功能、结构型式、安全合理性等,不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处理得不尽人意。到了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消费,影响工期,有的还会影响到地铁的使用功能,严重的甚至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见,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不仅很重要,同时也很必要。那么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如何更进一步做好这项管理工作呢?

一、地铁工程的施工协调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的协调管理能够最大程度的减短工期。在车站主体结构、隧道以及后期的机电安装工作在部分阶段会同时进行施工。每个专业有其独特的特点、需求和标准,在施工期间不然会有空间上和时间上的矛盾。这些矛盾势必会引发晚工、返工等问题。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以及各种安全不可控因素,为未来地铁的运行买下了安全隐患。而协调管理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能够有效地缩短工期和保证施工的质量。

二、协调工作的对象及主要措施

(一)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协调

工程开工前,应与设计院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施工实施方案。参加施工图审查,协助业主向设计院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选型。在施工中,及时会同业主、设计院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会同设计院、业主一起参加设备、材料等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凡图纸需更改设计和图中不明确及错、漏、碰、缺之设计部分,必须办理设计变更单,设计人员签字认可,严禁擅自修改设计。

(二)与业主驻现场人员的工作协调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中出现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并且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发包方,建筑师、施工方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样板段,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发包方指令,组织各相关方参加精装饰用料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现场工程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现场工程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结构变形等细部变化处理问题。

(三)与监理师的协调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及监理师批准的“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各专业施工班组(单位)“自检”和项目工程施工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贯彻公司己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根据此对各专业施工班组予以检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公司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下属分包单位、专业施工班组的工作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公司的工作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专业班组,个人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都必须无条件的全面落实、执行。

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单,应按规定使用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或造成返工。

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测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嗟商统一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师的权威性。

三、提高协调管理有效性的措施

(一)技术协调

熟悉设计图纸,减少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图纸会签关系到各专业的协调,设计人员对自己设计的部分一般都较为严密和完整,但与其他人的工作就不一定能够一致。这就需要在图纸会签时找出问题,并认真落实,从图纸上加以解决。同时,图纸会审与交底也是技术协调的重要环节。图纸的会审应将各专业的交叉与协调工作列为重点。进一步找出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从图纸上解决问题。而技术交底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从而减少交叉协调问题。

(二)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论是会签、会审还是隐蔽验收,所有制定的制度决不能是一个形式,而应是实实在在,或者说所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签名应承担相关责任。这些只有在统一的领导基础下,并设立相关的奖罚措施,才有可能一级一级落到实处。

(三)制度协调

为强化现场协调,统一认识,在有限的时间、有限的资源下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现场协调管理建立会议制度,包括每月度协调会议、每周的协调会议、每周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协调会和不定期的专题性会议。

1、月度协调会议

主持:现场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时间: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下午

参加人员:现场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现场协调办公室、总调度室汇报工作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现场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议决定和要求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并下发。

2、周协调会议

主持:现场协调办公室组长或副组长

时间:每周五下午

参加人员:现场协调办公室全体成员

会议主要内容:相关承包单位、监理汇报工作及存在问题。现场办对工程建设中的难点、关键环节和接口界面进行组织、协调,以保证安装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会议决定和要求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和下发。若需通过月度协调会议确定的,待月度协调会议讨论确定后,以“月度协调会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

3、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协调会

主持:总调度长或总调度代表

时间:每周四下午

参加人员:总调度室全体成员,轨行区各施工安装单位负责人,相关监理单位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二级调度室汇报上周轨行区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评价。二级调度室汇报下周轨行区施工运输计划及讨论确定计划。对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作出处罚决定。会议决定和要求以“轨行区施工通告”形式明确下发。

4、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的主持、时间、参加人员需根据会议内容决定。专题会议主要包括轨行区调度专题会、界面、接口协调专题会、设计变更专题会等。会议决定和要求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并下发。若需通过月度协调会确定的,待月度协调会议讨论确定后,以“月度协调会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

结束语

地铁工程涉及的专业、范围非常广,又有各专业间的相互制约。只有合理地对各专业的工作进行合理地调节,才能保证施工过程顺利有序地进行,才能缩短工期,增加经济效益。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性,同时要保证施工质量,质量是地铁今后安全运行的保障。

参考文献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2篇

   首先,非常感谢股份领导。让我加入到一个非常优秀务实的团队当中---股份生产服务部。在这里:股份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有老朋友,我又认识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亲如一家,工作互相帮助,生活和谐愉快。这里人才济济,大家各有专长。也给我创造了能够进一步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很多机会。

   初到生产服务部,任部长给我们专门开了工作会议。他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现状和生产服务部的情况。明确了生产服务部的职责,既“”:服务、传播、反馈、学习。要求大家发扬团队精神,以积极地心态去用心工作、灵活创新的工作。积极为公司高层提供所属生产事业线的信息,做好上传下达的细节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保持信息畅通。

我非常荣幸的分到了热电事业线总合办。这一个月来。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向热电线曹波线长、吕卫东厂长报到,向他们请示今后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2..积极参加了热电公司每天的生产生产例会。并在会上,记录公司生产的详细数据、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股份公司协调的有关事项。

3.基本认识和熟悉了热电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向孙秀良、陈建华同志及各位同事学习了电厂的工艺流程;股份公司所有的一次高压供电线路,了解各线路的负荷情况及要注意的事项;学习了向股份公司各单位的供汽管线,及各管线的运行负荷情况。学习了规范的调度语言和方法等。

5.从新整理了股份公司各单位关于供电、供汽负责人、协调人员联络电话、方式等。

6.参加了化肥厂与热电关于专供蒸汽的协调会议,制定了生产协调细节、管道安全阀数据设定等措施,保证热电向化肥厂专供蒸汽的工作运行。

7.按时参加每周一的本综合办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汇报上周的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的详细任务。

8.及时把股份公司下发的各项文件和会议纪要,交给热电公司办公室和曹线长、吕厂长。并与他们沟通交流。在例会上传达给各车间。

9.参加了本办公室编排的日常调度值班工作。

回顾以上,只是我应该做的一些工作。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注意克服自己的不足。比如:工作还不太熟练,不大胆、放不开:向领导汇报工作不太多,不太积极。在下月及以后,我要多向老同志多学习,多请教。多向他们学习业务知识、工作中的技巧和方法。在工作中多注意细节问题等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以上是我一个月的生活体会和工作小结。有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重大项目;财政投资;管理机制

为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拉动和支撑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和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时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本文结合广西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存在问题,对重大协调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管理的对象着重围绕财政投资国有企业代建的项目进行。2004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一次把政府投资改革作为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决定》的第三部分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目的,针对政府投资管理的问题,通过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资金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加以规范。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方面,第一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总体来看,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建立起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通过引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从工期、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切实消除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种种弊病,建立起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

柳州市实行代建制比中央推行代建制决定早一年多。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仍然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超投资以及项目决策随意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代建制管理办法制定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项目的工作程序,完善资金管理;二是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工作内容,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状况,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代建工作实行合同化管理,将代建单位收入模式从按项目总投资比例提取逐渐转变为从投资节约比例提取。

一、工作机构

由政府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由市长、发改委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局、国土局、建委、财政局、经委、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招商局及各政府代建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重点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二、协调对象范围

协调对象范围为财政投资重大项目。2008年柳州市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建设促进年、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年、宜居城市建设促进年,大力实施百亿投资工业强市工程、百亿投资城建美市工程、10亿投资农业稳市工程,50亿投资商贸旺市工程,20亿投资社会建设安市工程,10亿投资文化盛市工程,确保今年有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支撑和推动着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增强主动性,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协调重大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在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受堵。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督办;对项目的进度及投资进行监控。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进程的各项措施。

四、工作程序

(一)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应充实工作内容,发挥规划指导作用。各部门应各负其责,超前研究项目工作相关内容,与国土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做到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无缝对接,尽量减少问题的出现。

(二)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出现问题时,由发改委牵头协调,市政重点办、建委、国土部门、项目业主等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在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招投标阶段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时,建委负责组织监察、审计、发改委稽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四)在项目的开工准备阶段,协调小组要主动了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情况、关键问题,与土地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沟通工作,要及时了解并积极协调,确保项目落实、按时开工和建设。

(五)在项目实施阶段,发改委、建委及各代建公司等有关单位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职能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难以解决的,应在问题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本部门为解决此问题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的难点和重点,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分歧意见及本部门解决此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或通过主动了解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请示协调小组副组长,确定召开协调小组成员会议时间并通知各成员。

1重大项目工程原则上按照各单位专业职能进行分工,由各责任专业单位牵头协调。

2市领导另有指定的,由被指定的单位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

3专业单位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副组长牵头协调。

4协调小组副组长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协调。

(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会议质量,协调会议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沟通;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或组长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与会人员,提高会议效率,杜绝就一个问题多个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情况。(八)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就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存在意见分歧,但能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的,明确部门分工、步骤和时限以落实解决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商定解决办法的,由各部门和单位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书面意见,协调小组可指定一成员单位或直接组织调研,探寻可供参考借鉴的解决办法,条件成熟时再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对策。

(九)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应就在3日内以会议纪要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及抄送各有关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相关措施的落实。

(十)建立发改委内协调配合机制。协调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发改部门及市领导对项目推进工作的要求部署,通报前一阶段项目推进情况,协调突出问题,以及安排部署下阶段有关工作等。

(十一)发挥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作用。建议以上级政府名义下文,由上级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对项目业主进行指导和帮助。

五、工作要求

(一)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实行按级协调原则。各职能处室要积极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协调提供基本素材。

(二)各级协调工作,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出具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对协调所达成的会议纪要(意见)要认真贯彻执行。

(三)协调中如涉及市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相关处室要做好督促与沟通,并按照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的要求做好跟踪分析工作,及时反馈并按级反映。

(四)市重大项目协调时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上报需要协调的问题,自收到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协调答复。

六、定期报告通报制度

每月各代建公司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落实的进度。将重大建设项目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综合整理并及时通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每月协调小组将重大项目月度月报上报上级发改部门。每季度最后的10日内,要通报上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及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报告。

每月协调小组负责将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的项目进展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各个项目的责任领导。

每周协调小组负责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副组长通报上周重大项目协调情况。

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协调小组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价的工作,并对项目后评价的结果进行通报。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一直存在责任人不明确的问题,项目后评价工作一起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将把项目后评价落到实处。

七、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管理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参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按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对结算审核结果及时对数复核,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竣工财务结算(决算)应当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概况、专项工程及造成工程量调整的主要因素和原因作出说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承诺。审核部门对事后施工单位补签提供的资料不予采信。

(二)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总决算。

(三)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应同时报送下列材料:概算及其批准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对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本意见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决算)资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受理评审工作。

(四)竣工财务结算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列入市审计监督计划的项目,市财政局应当依据审计机关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批复竣工财务决算。

(五)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按下列原则办理:

1依法招标的工程,审查工程施工后的有增减项目的和有争议的内容,无增减或无争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单项工程的某一单项工程有争议,或单项工程的某一部分有争议,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原约定执行。

3特殊工程在部分项目(子项目)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运用上有争议的,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有争议部分严格按有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确定。

(六)工程项目验收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产权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核算。

(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结(决)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评审和市审计局对竣工结(决)算的审计均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八、绩效考核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协调小组可向市直部门和镇区工作实绩考核办公室提出给予扣分处理。

(一)职责明确但落实不力,而影响到项目进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4篇

一、虚心好学,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面对太多的未知世界,我深懂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懂得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不断取得进步。特别是跟线以来,对我在理论和业务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迫使我不断加强学习。为此,我始终坚持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虚心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我认真参加每周一晚上的机关学习会型知识结构发展。并注重用理论指导实践,重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勤政务实,努力创造工作业绩

我始终抱着干一行爱一行做好一行的思想,勤政务实,认真刻苦,忠于职守,以较强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精湛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工作认真刻苦,勤于钻研。在信督科期间,和办公室同志一起,刻苦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市第一,全省前十的好成绩,一举扭转路桥政府信息落后的面貌。特别在2002年,在负责信督科工作期间,克服人少(仅2人),同时跟常务副区长,以及结婚、妻子生小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时间,发挥聪明才智,实现信息工作全市三连冠,全省第六的好成绩,来得十分不易。到综合科跟随常务城建线后,面对大量繁重、陌生的工作,能刻苦钻研,任劳任怨,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并保持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字串4

二是善于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在跟随常务城建线期间,积极参与城建线各类协调会议,每年组织安排各类协调会、评审会近百个,基本不出差错,深得领导的赞许。在办会中,能对各种会议的方案安排作出新的偿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提高办公室科室间的工作效率,提议改革综合科和秘书科的职责分工,理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在信息科其间,对《政务信息》、《专报信息》刊物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改革,使其页面设计更加美观,内容形式更加精练多样。

三是文字功底扎实,善于表达。能熟练掌握办公室的各种公文起草、运行,参与起草了近三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每年起草常务副区长的讲话材料、汇报材料几十篇,制定各类会议方案、接待方案几十个,会议纪要、请示、批复等文件近百个。撰写了近10篇调研文章,在区研究室《调查研究》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其中《对路桥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思考》和主笔的《关于珠海、顺德、丽江、成都等地的考察报告》、《浅议如何打造都市路桥》获得二、三等奖,并为领导执笔了多篇论文。

三、严于律己,树立干事干净形象

我出身于农民家庭,从小在农村艰苦的环境中长大,又在乡镇工作五个年头,深懂为民之艰辛,为政之不易。十分珍惜所取得的工作和成绩,十分体恤民情、民意、民苦、民乐。在对待基层群众和上访群众时,能诚心接待,热心帮助,耐心解释。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从政准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心静、身正;能认真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讲民主,求团结,诚恳待人,和办公室同事及周围群众真诚友好相处;能遵守各项财政纪律,做到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能把工作横向比,生活纵向比,把苦事干在前面,好事留在后面;能正确对待荣誉和失意,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能认真、坦率地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字串6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5篇

近日,记者接到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寺前李村村民的投诉称:4月10日,他们村突然闯进了一支奇特施工队,上百人统一身着迷彩服,几辆重型翻斗车一趟一趟地往村子的稻田里倒砂子,然后被停在稻田中央的推土机推平。转眼工夫,近20亩水田就被一层砂石覆盖。

村民们说,他们村这块被加油站侵占的稻田,国土部门至今都没有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

69岁的肖根老人向记者回忆道,从今年4月1日开始,他们村前面约20亩的稻田,就陆续有施工队用沙土填埋稻田。每当中午11点、下午5点左右,施工队便会悄悄地来到田间,将一车车砂石拉到田里,倾倒在长着庄稼的田里。如果村民们阻止,他们就停工,如果村民们稍不留神,他们又开始填埋工作。

4月10日那天,她也在现场,但这次现场却有麻丘派出所民警、村干部,以及差不多一百多个统一着迷彩服的人。她刚到现场就被几个虎背熊腰的年轻人围住,不管她年事已高,一来就动手……

另据村民李油吉等人回忆,那群着迷彩服的人,有不少是熟悉的面孔,有些就是麻丘镇菜市场卖菜、卖农药的,以及邻村的村民等。有村民当时就抓住穿迷彩服的老乡问:“你怎么跑来打我们啊?”对方说:“我是被叫来的,60块钱一天呢。”后来村民才得知,这是麻丘镇政府为强征他们村土地,组织的所谓“维护秩序”工作组所为。

7月13日,记者采访了麻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冯于夏。他说:“麻丘启航加油站及其服务区的修建,属于德昌高速公路的一个拆迁安置项目。由于寺前李村的水田被征收安置建设加油站,村民们觉得补偿标准太低,每当加油站施工时,村民们就不予配合,屡次阻拦施工,所以上级部门要求他们镇政府做好征地协调工作。”

7月30日,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党委胡委员接受了采访。他解释:“我们镇的征地协调工作从今年3月初就开始了。4月中下旬,根据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委托,由镇政府组织平整土地。镇里、村里以及派出所都派出了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但均未成功。于是,镇里才派出了上百人的工作组,到工地维护新安置的加油站施工秩序。”

他还解释,穿迷彩服到现场维持秩序的人员,绝大部分是镇、村干部,有一部分是工地上的工人。那天之所以统一着迷彩服,主要便于分辨维护秩序。

村干部为民说话被撤?

7月13日,看到记者来访,麻丘镇寺前李村村小组长李昌巴赶来诉苦:他被撤职了。

李昌巴今年69岁,从1965年开始担任村小组长,是40多年的产党员。他说,他是因为他不同意国土部门的征地方案而被村委会撤职的。

李昌巴说:“在今年3月31日上午,在征地协调会议上,我当时把收集到的几条村民意见提交村委会讨论。一条是村民们说征地补偿标准太低,二是征用村民农田的手续不合法,三是若政府要强征,村民们也拧不过,但只要将安置的加油站选址往东或者往西挪动一下即可,这样既可以避免占用肥沃的水稻田,也可以保住村里的机耕道。然而,我带着的这几条村民意见提交时,却被麻丘村村主任闵才林当场否决了。我因此拒绝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

之后的几天,李昌巴被通知参加麻丘村的村委会会议,村主任在会上告诉他,他被撤职了,以后不用再去开会了。采访中,村民们对此事表示极为愤慨:李昌巴是村民们推举出来的,当了40多年的村小组长,村委会怎么可以因为他给村民带上了几句真话,就免掉他职务呢?

针对李昌巴被撤职一事,麻丘镇党委胡委员的说法是:“对李昌巴的处理,是经过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的,目前只是暂时停职处理,并没有撤职。”

为了解麻丘镇寺前李村的稻田被征用是否合法问题,7月26日,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孙副局长。他说,根据省政府与启航加油站签订的企业引进落户合作协议要求,应该对该加油站拆迁实行土地等面积置换安置。整个项目,都是经过南昌市政府会议同意的。

他解释道,2007年,南昌市政府向省政府报批300亩麻丘镇的农业用地用以城市建设,2008年省政府批准了市政府的报批,其中19.64亩用于置换建设加油站。2010年4月28日,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与麻丘镇麻丘村村委会签订了征地协议,协议表明补偿款于4月30日到达村民账户。并在6月11日,向该土地使用权人江西启航公司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所以加油站建设的征地都是合法的。

但是记者在翻阅孙副局长提供的征地材料中发现了许多疑问:在征地协议的乙方落款上,只有村委会主任一人代表寺前李村签字,这份协议是否合法?启航加油站的土地证于6月11日才颁发下来,而江西启航实业有限公司却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前,多次自行在农田上填沙施工,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孙副局长解释,村委会有村主任的签名就合乎规定了,不需要村民的签名。以往的土地征收协议都是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因为江西的村小组都没有公章,所以认可的就是村委会主任为法人代表。但孙局长在与记者解释的时候,一直强调麻丘镇的这片土地在办理农转用时,有个土地征收方案,当时还召集了村民开了村小组会议,并且都有记录,可他们分局没有将这些材料收入档案。

土地安置仅凭政府会议纪要?

7月21日,记者就此事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咨询。该厅法规处徐副处长表示:如果查实征收土地违法违规,首先就要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并接受调查。

他还介绍,最近国务院颁布了一个征收土地的硬性规定,指明省会城市周边的土地征收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并在省里面通过以后,市县要进行公告。像南昌市国土局高新区分局仅仅依据市政府的一个会议纪要,就决定将农民种植水稻的稻田,置换给被拆迁安置对象建加油站,这显然在征收程序上是不合法的。并且在未获得征地手续前就开始平整土地,特别是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强行平整施工的,更是明显违法。

村民们说,政府给他们村这宗被征用水田的补偿价格,每平方米仅仅约33元,这是他们区域最低的补偿标准。并且,根据国土局出示的只有村主任闵才林签字的征地协议,麻丘村委会共可获征地补偿款44.9579万元。可协议中还约定,补偿款60%分发给村民个人,40%用于村委会集体事业发展。村民对村委会的这种按比例发放补偿款存有非常大的意见。村委会还向上级汇报说,他们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已经打入了村民的“一卡通”中。可截至8月27日,村民们“一卡通”中从来没收到补偿款。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索赔;索赔分类;索赔的起因与程序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含义

建设工程索赔(以下简称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是由于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将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现象。

二、建设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施工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过程变更命令引起的索赔;(4)合同文件模糊和错误引起的索赔;(5)工期延长引起的索赔;(6)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7)设计图纸错误引起的索赔;(8)增减工程量引起的索赔;(9)发包人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10)货币贬值引起的索赔;(11)价格调整引起的索赔;(12)发包人风险引起的索赔;(13)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等等。

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期索赔的目的是延长施工工期,避免违约罚款的风险;费用索赔的目的则是得到费用补偿,使承包商所遇到的超出工程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得到补偿。

3.按索赔的依据来划分: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和道义索赔。前两者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可以在施工合同或普通法律、法规中找到相应的依据来处理的索赔。后者又称额外支付,是指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或遇到了巨大困难,而蒙受重大亏损时,发包人出于善良意愿,给承包商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4.按索赔的对象分类:索赔和反索赔。一般将承包商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索赔,而将发包人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本文所指的索赔特指承包商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三、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1.招标文件。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合同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

2.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函、经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也是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来往信件。如工程师(或发包人)的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回答等等,这些信函(包括电传、传真资料)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5.会议记录。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 索赔会议纪要等等。

6.施工现场记录。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像、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等等;

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申请表,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开支月报等等;

8.现场气象记录。许多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等;

索赔成立的条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施工起工期和(或)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发生后,能否进行索赔的要件。索赔事件发生后,要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系统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同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若索赔事件符合前两个条件,则说明索赔事件成立,便可开展第3条工作,处理相关索赔事宜,否则索赔不成立。

四、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与程序

1.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展,将发生很多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因素,这些因素便构成了主要的索赔起因:(1)风险分担不均。这是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发包人反索赔案数的原因;(2)施工条件变化。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3)工程变更。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4)工期拖延。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发包人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5) 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发包人坚持指定的分包商违约等;(6)合同缺陷。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发包人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

2.索赔提出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6)承包人得到工程师的认可后,索赔提出的经济损失补偿和(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视为有效,承包人得到相应索赔。

五、建设工程索赔的现实意义

在工程建设阶段,索赔的发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合同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发包人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国内,索赔及其管理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但各类索赔在施工合同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随时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同时多项发生,也可能个项发生。因此处理索赔,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7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度控制

[作者简介]刘存顺,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广西 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TUT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9)08-0130-0003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与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一样,是工程项目施工“三控制”之一。它是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的合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执行该计划的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若出现偏差,便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找出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不断地如此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工期得以实现,或者在保证施工质量和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实际成本的条件下,适当缩短施工期。

一、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监理合同委托的监理服务范围和要求,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不仅限于或不完全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并且图纸和文件的储备满足连续施工三个月的前提下提交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2.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3.参与编制和审核工程项目施工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及以下的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现行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项目业主并监督实施。

5.在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年、季、月、周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计划。

6.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项目业主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

7.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业主授权主持或组织现场调度会、每周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9.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

10.审批工程延期。

11.向项目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12.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3.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预验收。

14.协助项目业主处理争议和索赔。

15.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6.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17.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8.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合同及本工程有关合同的约定工期目标为依据控制施工进度。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工程投资的前提下控制工程施工进度。

3.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方法

1.审批进度计划

(1)要求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及施工队伍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商同时编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4)项目监理机构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

(5)总进度计划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业主,需要重新修改,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2.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与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对承包商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动态控制。

(2)按月检查月实际进度,并将与月计划进度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偏离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商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目标。

(3)要求承包商每月25日前报《(××××年×月)工、料、机动态报表》。

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1)发现工程进度较大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协助业主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经业主批准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预防由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2)必要延长工期时,应要求承包商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原则签署监理意见后报业主批准,要求承包商据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四、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

1.参与编制和审核工程里程碑计划和工程一级网络计划,经业主批准,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

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检查总进度安排是否符合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要求;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是否符合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和合同工期;施工工序安排是否合理、符合本工程实际;生产要素供给能否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等,使二级网络计划切实可行。

3.根据设计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图纸交付的要求,按施工进度安排,细化交图进度,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签订图纸交付协议,以保证连续施工需要。

4.建立和落实施工进度控制责任制,建立健全进度控制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方式、协调会时间、参加人员和协调议事规则等)。

5.根据工程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确定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进度(包括施工、设计图纸、设备交付进度)安排的总目标。核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及以下的网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实施施工进度的动态管理,对承包商上报的现行进度计划按规定进行审核,随时掌握进度计划关键控制点的情况,盘点工程进度,及时了解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差异,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和不利因素以及对进度带来的影响,尽早进行预控或采取补救措施,报业主并监督实施。

7.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项目的年、季、月计划,并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的综合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承包商年、季、月计划的依据。

8.按审定的施工计划要求,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的申请报告,核查确认人员、机具、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符合计划安排和开工条件者,根据业主授权签发开工令,对违规开工者签发停工令。

9.根据工程总进度的安排,做好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项目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关键路径项目按时完成,配套项目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做好:在工程施工初期以土建施工进度为控制重点,督促安装为土建施工提供配合服务;施工中期以安装工程进度为控制重点,督促土建为安装施工提供配合服务。

10.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管理,协调好现场承包商间交叉作业的关系,加强交叉施工的组织管理,为施工进展提供良好环境。

11.严格进度检查,了解现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检查;协助并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12.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设备、材料催交、催运和收货的清点工作,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必要时修改和调整计划,确保下阶段工作的开展。

13.按现场情况和规定,组织现场调度协调会等例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进度状况,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生产活动,解决施工过程中影响进度的具体问题,并编写会议纪要与监督实施。

14.按工程里程碑节点进度和工序交接管理程序,督促承包商按计划做好工序移交和接收工作,组织好建筑与安装、安装与调试的交接。

15.严格对工程工期延期申请的审批,对情况属实、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依据,经与业主协商一致后,予以审批。

16.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展状况,提供进度报告。

17.检查和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进度统计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整编工程进度资料。

18.对已完工符合移交条件的工程项目,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19.强化对工程进度计划的管理,对不认真执行进度管理制度、不按时报审施工进度计划或不按审批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及时提出意见,作出处理,直至签发停工令。

协调会议纪要范文第8篇

关键词:重大项目;财政投资;管理机制

为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拉动和支撑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和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时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本文结合广西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存在问题,对重大协调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管理的对象着重围绕财政投资国有企业代建的项目进行。2004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一次把政府投资改革作为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决定》的第三部分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目的,针对政府投资管理的问题,通过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资金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加以规范。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方面,第一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总体来看,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建立起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通过引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从工期、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切实消除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种种弊病,建立起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

柳州市实行代建制比中央推行代建制决定早一年多。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仍然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超投资以及项目决策随意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代建制管理办法制定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项目的工作程序,完善资金管理;二是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工作内容,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状况,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代建工作实行合同化管理,将代建单位收入模式从按项目总投资比例提取逐渐转变为从投资节约比例提取。

一、工作机构

由政府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由市长、发改委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局、国土局、建委、财政局、经委、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招商局及各政府代建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重点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二、协调对象范围

协调对象范围为财政投资重大项目。2008年柳州市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建设促进年、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年、宜居城市建设促进年,大力实施百亿投资工业强市工程、百亿投资城建美市工程、10亿投资农业稳市工程,50亿投资商贸旺市工程,20亿投资社会建设安市工程,10亿投资文化盛市工程,确保今年有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支撑和推动着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增强主动性,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协调重大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在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受堵。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督办;对项目的进度及投资进行监控。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进程的各项措施。

四、工作程序

(一)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应充实工作内容,发挥规划指导作用。各部门应各负其责,超前研究项目工作相关内容,与国土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做到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无缝对接,尽量减少问题的出现。

(二)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出现问题时,由发改委牵头协调,市政重点办、建委、国土部门、项目业主等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在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招投标阶段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时,建委负责组织监察、审计、发改委稽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四)在项目的开工准备阶段,协调小组要主动了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情况、关键问题,与土地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沟通工作,要及时了解并积极协调,确保项目落实、按时开工和建设。

(五)在项目实施阶段,发改委、建委及各代建公司等有关单位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职能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难以解决的,应在问题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本部门为解决此问题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的难点和重点,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分歧意见及本部门解决此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或通过主动了解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请示协调小组副组长,确定召开协调小组成员会议时间并通知各成员。

1 重大项目工程原则上按照各单位专业职能进行分工,由各责任专业单位牵头协调。

2 市领导另有指定的,由被指定的单位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

3 专业单位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副组长牵头协调。

4 协调小组副组长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协调。

(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会议质量,协调会议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沟通;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或组长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与会人员,提高会议效率,杜绝就一个问题多个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情况。

 

(八)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就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存在意见分歧,但能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的,明确部门分工、步骤和时限以落实解决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商定解决办法的,由各部门和单位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书面意见,协调小组可指定一成员单位或直接组织调研,探寻可供参考借鉴的解决办法,条件成熟时再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