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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为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经营管理的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审计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审计意见会出现不恰当或不正确的问题,从而导致产生内部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L、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建立了企业集团,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在经济上都实行单独核算,投资的多元化,经营的多样化,关联交易增加,经济往来日趋复杂,加之内部经济关系有的尚未理顺,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等,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判断问题缺少依据,获取正确审计意见的难度增加,审计风险加大。
2.内部审计在企业内具有相对独立超脱的地位,发挥高层次的内部监控作用。内部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涵盖的内容广,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应用的层次高,范围广。如:某些专项审计结果及审计信息,为企业高层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交的审计报告,是企业领导及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兑现审计的结果是企业对各单位领导奖惩和子公司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及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对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是领导及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检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结果是核实工程造价并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等等。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应用的层次越高,范围越广,审计的影响越大,相应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大。
3、内部审计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其独立性和超脱性是相对的,在提出审计意见时既要符合国家利益和政策,又要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既要考虑合规性,又要注重合理性,还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等。此外,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到外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时,内部审计缺乏相应的条件和手段。这些都会使发表审计意见不恰当或不正确的可能性增大,形成审计风险。
4.有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发生财务错弊的可能性增大,在此基础上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内部审计人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对所有的经济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容易出现审计疏忽和审计遗漏,得出的审计结论容易出现偏差,产生审计风险。
5.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内部审计十分重视,对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期望值高,希望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能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能查清查实,对离任及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能划分得清清楚楚。总之,对审计提供的审计信息及审计结果要求质量高,可靠性强。而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期望要求,因而产生了期望差距,形成审计风险。
6.审计人员如果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对复杂的问题就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审计事项就不能选择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运用必要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任务。由于审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容易出现审计疏忽、差错审计判断不正确、审计方法不当及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审计信息失真及审计意见不正确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控制和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
l、内部审计在审计前,必须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解,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以及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常经营规模大,经济关系复杂,内部控制不力,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经营管理问题较多,经营效益起伏大,审计次数少的单位,产生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大。对审计风险大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拒绝接受,避免承担风险。而内部审计是根据领导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无选择地按计划进行审计。为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往往将审计风险大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以期通过审计促进其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对产生审计风险可能性大的单位,在确定主审人选、投入审计人员力量、审计时间安排等方面要予以充分考虑,周密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注重分析评估审计风险,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是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从审计任务的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到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整个工作流程必须有一套规范程序。审计人员应按规范的程序操作,一环扣一环,并且对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各项目审计工作应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上进行控制,将审计风险隐患消灭在审计的各个环节。
3.原始的证据越多,证据的证明力越强越充分,审计的风险也就越小。审计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收集详实的审计证据,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对于审计中的难点和疑点,要深入调查,分析取证,既要收集实物和文件证据,又要找人谈话调查取得被调查人签字认可的调查记录等证据。对审计出的问题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验证,以取得足够的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来支持审计意见,避免因证据不足产生审计风险。
4、防范和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风险,应把好审计工作底稿质量关。首先,项目主审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必须仔细认真地审查工作底稿,对审计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要求重写或补充完善。其次,必须分清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计人员仅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再次,文字表述应持谨慎态度。注意掌握以下几条原则:不在审计时间范围的审计事项,审计报告中不出现;审计仅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审计后发表意见;对审计结果,要说明是采用某种审计方法计算或分析得出的;经审计核实后,能定量反映的问题定量反映,对无法定量的,以定性的方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对确因各种因素所限,无法核实的问题,审计报告也应如实反映,并说明导致对某一问题无法审计查清的原因。
关键词:农村财务 审计 财务监督
村级财务管理历来是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也是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非常关注和重视农村的财务管理问题,并先后制定和出台了许多相关法规和政策,使农村财务管理有了较大改观。 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对进一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有利于农村干部的清正廉洁,可以有效杜绝或避免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集体的财产属于集体成员共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但是,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有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农村财务审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
1.2、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护和激发广大农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目前,仍有一些村的财务公开不及时,或是公开的内容和帐目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离任审计工作,对村财务一届来的情况实施审核、检查,并把审核、检查的审计情况向村民公开。这样,有利于村民了解村财务一届来的收支状况,有利于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3、有利于端正村干部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大部分农村财会人员在实际财务管理操作中仅限于“理理帐”、“报报帐”,对财务处理随意,没有认真地执行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农村财务审计,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促使其按照《农村财务新会计制度》要求,完善审批程序、监督程序、报账程序、公开程序,确保帐目规范、合法、合规、合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制度报帐、建帐和记帐,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和规范性[1,2]。
2、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2.1、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的目标,逐步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覆盖面。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审计范围由原来的农民负担(一事一议)专项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拓展到村干部离任审计。各种审计范围是日常业务重点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定期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随时审、班子调整离职审。
2.2、农村财务审计的内容共分为6个方面:一审财务收支帐目。查收入是否入账,是否开具统一收据,查是否漏收、少收,开票人是谁,支付是否合理;查凭据的时效性、审批手续、用途说明、经手人;查大额开支是否经集体研究。二审货币资金。查现金、存款情况。三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四审债权债务。查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等。五审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和兑现情况;查项目的招投标、合同、预决算情况。如是集资项目,还必须查项目集资或收费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执行,是否有乱收费、乱集资行为,项目款是否专款专用。六审财务管理制度与村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查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通讯费、干部报酬、招待费等具体规定。财务公开方面,查公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干部误工及招待费是否逐笔公开。同时在各个环节上,力求做到查清、查深、查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进行审计和检查。
3、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3.1、审计程序。分为3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被审计的村,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要组织好村里的相关财务人员,迎接审计人员的审计。二是实施阶段。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拟订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可采取主地审计或报送审计,重点审查财务收支帐目和经济活动及其他有关事项,实行内查外核。三是终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村的财务帐目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并由农村财务审计组作出审计处理结论或决定。
3.2、审计方法。着重抓住3个重点,把牢4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存款和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二是把牢各项费用,尤其是招待费开支的票据,是否有虚假;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审计一开始,就立即盘点现金,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
4、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4.1、农村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财务审计工作,做到亲自参与审计工作。
4.2、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进行调查取证和笔录时应有2名以上审计人员在场,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有提供者的签名、盖章或有第三方见证。
4.3、坚持审计原则,抓好兑现处理。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的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执行;涉及有关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审计结论书送达之后,被审计村应做好兑现处理,争取做到审计质量好、兑现效果好、群众反映好。
5、结语
强化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监督的机制,加大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体系,营造了公开透明的环境,对提高村干部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节约意识、安全意识和廉政意识,减少干群矛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11-0045-0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规范的审计程序,通过对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进行监督、评价,以确定被告审计人员经济责任、领导责任的专项审计活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使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进而维护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财经法纪得到有效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外部审计部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笔者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谈一点看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被审计人员及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隐蔽性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有限的时间内,审计人员不可能将被审计人员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全部查清,这就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客观上的风险较大。
(二)审计证据资料认证难也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由于审计工作的滞后性,相关事项已经发生,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过程中可能发现了被审计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但由于相关证据无法取得和认证,无法反映真实全面的有效信息。造成可能的违法违纪事实无法落实,形成审计风险。
(三)内部审计的局限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加大。由于内部审计在组织结构中的特殊地位,造成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对所属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时,往往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往往避重就轻,问题不能真实全面地得到落实。
(四)经济责任审计较其他类型的审计风险造成的危害后果更大。主要表现在:第一影响领导和组织部门用人决策,事关党和企业形象,如果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不准确,评价不符合实际,组织部门在对干部任免进行决策时,将会形成无法弥补的危害;第二是纵容违法犯罪,如果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未保持必要的持业谨慎,遗漏了审计证据,使应该违法犯罪分子得到重用,后果无疑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必将给企业经营管理留下隐患,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三是影响审计部门的信誉和形象,如果审计人员做出的审计结论不客观、不准确,审计的信誉和形象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尽快制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2013年审计署了新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并将于2014年元月1日施行,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内部控制专门制定了具体控制准则,企业自身应当就经济责任的制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标准或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复核,确保审计证据真实完整,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正确定位,不越权越位。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管理架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审计的只是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一环节,只是对被审计人员进行评价和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不是决策者和领导者,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听取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充分尊重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反映的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评价,主观武断,用绝对化的专业术语去下结论。
(三)分清责任,区别对待。一是正确划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二是正确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三是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四是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五是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判断能力。
(四)必须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全面性。审计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审计结论必须以获取的真实、相关、全面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出,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之彰必须有很强的佐证关系,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且不可以未未经查证的事项,做出概括性、预测性评价,在进行处理处罚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合法的审计程序,做到事实准确,处理得当。
(五)将日常审计检查、外部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所涉及的时间一般较长,而经济责任审计又必须以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因此审计人员在开展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专项审计时应当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映,以便防微杜渐,切实降低企业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且不可听之任之;同时审计人员也可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结果共享,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更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
三、同时应当抓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由于审计人员多是从财务人员中来,大多数审计人员习惯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研判,缺少从整体角度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当前应当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广大审计人员对宏观经济企业内部管理的技能,相关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审前调查,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前应深入被审计单位,认真开展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行业背景、管理模式、内部控制等方面,按照了解到的情况配备合适的审计人员,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确保探索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三)尽力转移审计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具有很强的从属性和目的性,再加之审计人员的特殊地位,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加强与统计、财务、纪委、安生、生产等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审计证据及有关资料一定要获得有关部门的签字和盖章,一方面可以使审计证据更有说服力,另一方面可以转移审计风险。
(四)要建立“审计人才库”。目前现有的审计人员的专业特点多是财务人员,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价,目前在增加审计编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审计人才库”的方式来解决审计人才不足的问题,通过将有关经济专家、工程专家、管理专家、法律专家收纳到“人才库”中,建立与“人才库”内有关专家比较密切的聘用合作关系,进而有效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一、形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
1.缺乏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在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审计评价是其的重要内容。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因为它所评价的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治性非常强。但目前尚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一些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是根据审计实践的需要、委托部门的特殊要求以及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来实施审计评价,而经济责任审计所要求的审计评价又不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评价,从而导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不准确或者对不应该评价的进行评价而形成风险。在定性处理时,遇到地方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撞车”时,便给审计机关依法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定性处理,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有时较难接受;如果按地方政策办事,就明显存在有法不依问题,无疑存在着审计风险。由于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审计机关作出的评价五花八门,言过其实或超出审计职责进行不准确的审计评价,都隐藏着审计风险。
2.审计活动受法律环境方面的影响。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规体系,但是法律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滞后性,滞后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之外存在许多合理不合法问题。此外,部分审计活动过程中对技术、操作上理解的偏差,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就必须依赖其职业判断,这就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具有局限性。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财政、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就现有的审计手段难以进行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由于审计方法一般均采取抽查的方法,审计人员仅凭专业判断和工作经验进行抽样审计,难免出现判断失误,得出不符合实际的审计结论,特别是在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还是领导责任时,审计人员很难准确把握。由于审计权限、审计手段的限制,往往使审计人员无法取得有效证据,陷入尴尬境地,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4.时效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效性,距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委托部门需要审计结果的时点越远,其发挥作用越小。按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期内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及时安排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由于干部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在现实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相当普遍,客观上造成被审计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不重视。“审用脱离”,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造成审计处理处罚难度加大,审计结论不能被有效利用,增加了审计风险。
5.虚假会计资料形成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计对象出于自我保护或指使、插手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书面材料、财务资料等,在这种固有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揭示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这将直接影响审计取证的质量,造成审计人员的判断错误,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6.审计人员自身能力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较广,要求审计人员除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审计专业知识水平外,还应熟悉政策法规,掌握经济管理知识,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对一些新领域、新知识都是现学现用,仅通过审计项目对财税改革、投资决策、市场运作等进行理解和评价,局限性较大,使审计人员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面临考验,从而带来审计风险。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如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审计重要性水平评估过低,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审计实施中取证不充分,法规运用失当,审计判断、审计评价失准,问题定性失误;出具审计报告时处理处罚宽严失度,都会直接引发审计风险。
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必要性
1.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提高审计的威信。客观、公正是审计执法最基本的准则。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如果审计机关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必将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使审计机关不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而且会失去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支特,从长远看会直接影响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努力防范和降低风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2.规避审计风险,可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审计机关所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作为组织、人事、纪检等职能部门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免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之一,规避审计风险不仅降低了审计结论失真的几率,还减少了党和政府用人失误的可能性,逐步树立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3.规避审计风险,可建立新的监督机制。规避审计风险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与其它监督相结合,建立新的监督机制的需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有机结合,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党政领导干部新的监督机制的重要途径,规避审计风险可使新的监督机制健康持续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4.规避审计风险,是审计机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对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审计,正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于作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和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常必要的。
三、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措施
1.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审计署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虽然承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审计工作,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致使“承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监督程序,应规范违反“承诺制”的处理处罚办法,明确“承诺制”的法律、经济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有关当事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具体处理处罚办法,建立对不完整且虚假承诺的责任追究制度。使“承诺制”真正对被审计单位起到威慑作用,确保审计对象的真实性,为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第一道防线。
2.加强审计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应及时修改和制定切合工作需要的审计法规,尽可能使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有关事项均有法可依,使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还要尽快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国家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差错,达到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的目的。
3.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及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及制度,是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审计机关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把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落实并执行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从审计立项到作出审计结论,都必须发挥好内部质量控制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4.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操作。严格的审计程序,规范的实际操作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工作中,审计规范确定了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审计责任,有利于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执行审计业务,从审计计划与委托、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到出具审计报告等整个流程规范操作,避免了审计人员在工作中的随意性,降低了审计风险。
5.加强各部门协调,实行经济责任联合审计制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中涉及面广,光靠审计部门“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联合审计,才能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力度,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因此,在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共同分析研究审计重点,将审计监督和管理及纪律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情况,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6.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审计队伍素质的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机关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适时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理念,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本专业知识,还要掌握法律、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化,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审计工作质量,同时也降低了审计风险。
(一)审计风险的涵义 对于审计风险的涵义,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中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综上笔者认为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概念应该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无故意性地使用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或者进行错误估计和判断而发表了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结论,因而受到利害关系人或潜在利害关系人的指责或控诉,承担法律责任和名誉损失等伤害的可能性。
(二)审计风险的特征 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特征主要有:
(1)客观性。由于抽样审计是现代审计采用的主要方法,抽取样本的特征会与总体特征存在误差,这种误差不能消除只能控制,因此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用抽取样本的结果来推断总体,必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偏差,而这种偏差可能会给审计人员带来做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该种风险无法避免。
(2)普遍性。虽然审计风险仅通过审计结论表现出来,但引起审计风险的诸多因素使得审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存在着风险。这些风险是由多方面因素引起的,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因素、审计人员的素质因素以及审计方法使用的因素等。
(3)潜在性。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由于高校内部审计除了财务审计外,还有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虽然审计结论不一定会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但有可能给学校造成比经济后果更为严重的不良影响,一旦这些不良后果发生了,这些潜在的风险就转化成了实际风险。
(4)偶然性。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中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
(5)可控性。作为审计人员要正确认识审计风险,尽管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但可以通过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运用审计专业技能和经验,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将审计风险中的检查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而高校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与那些高风险、高竞争的行业相比其固有风险较小而控制风险较大,所以高校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强弱的测试,运用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经验将审计风险控制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二、高校内部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高校内部审计风险产生的客观原因包括:(1)高校内部审计缺乏其必要的独立性。由于高校内部审计缺乏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和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学校部分利益的约束,从而无法进行证据和信息的充分搜集,影响了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的发表。(2)被审单位缺乏健全的内控制度。目前教育经费投入多元化、投资内容多样化,但与之相配套的资金管理制度还没有建立,而相应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得到健全,在疏于监督和管理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舞弊行为,这也给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3)审计对象的复杂化和审计内容的多样化。高校内部审计不仅仅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要对学校资金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效率做出评价、并且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二)主观原因 高校内部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观原因包括:(1)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水平无法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由于高校以教学管理为中心,内部审计力量相对其他行业来说相对薄弱,加上人员编制的控制要求,使得专业内部审计人员极度缺乏。同时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又缺乏专业的审计知识和审计实践,而高校内审工作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这种对审计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矛盾势必给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2)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现代审计风险意识。高校内部审计具有较强的行政指令性,且内部审计报告也不对外披露,内部审计风险造成的直接损失可能性较小,加之尚不完善的高校经济活动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些因素都造成了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意识的淡薄化。(3)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的相对滞后。目前高校内部审计还是以账项基础审计方法为主,审计人员采用的是手工对账和抽样判断这些传统的审计方法,很少采用抽样审计和分析性复核的现代审计方法,他们往往凭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职业判断下结论,因而审计结论的主观性较强。另外审计软件的开发相对滞后,传统的审计方法和落后的审计手段造成了效率低风险大的局面。
三、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确保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审工作之本,是审计人员发表公正审计结论的保证,其包括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和经费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应该是一个完整独立的部门,直接由学校的法人代表或校董事长直接领导,并且有独立的审计人员和充裕的审计经费。其审计工作直接向法人代表负责并报告。
(二)转变审计观念,创建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 高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已由原来的“监督导向型”转变为目前的“服务导向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从对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中,可以看到内部审计在高校管理中不仅仅是监督职能,它还具有管理职能,能帮助学校增加价值,实现学校的最终目标。所以要把最新的内审观念深入到学校各个管理层,使其充分理解内审的涵义,清楚明白地开展内审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其防范风险、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帮助其提高工作效率,让其真正地从心理上接受内审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各部门的价值增值,而且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工作的风险。
(三)建立健全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高校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为保证高校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不仅包括高校各管理者用来授权与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和步骤,还包括对高校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遵循相互牵制、协调配合、程式定位、成本效益、整体结构五大原则,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工作。一所建立完善有效内控制度的高校,对于内审人员来说其审计风险比没有内控制的高校要小很多。
(四)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 高校内审机构应提前制定本学期或本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按计划进行。在执行的过程中计划如有变动,或有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审计任务,要进行审计计划的修改,以保证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在每次执行审计任务之前,要做好审计工作的事前安排,确定审计目标和重点,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合理地安排审计人员的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要认真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充分收集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得出审计结论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审计问题,建立审计报告复核责任制,这些都可以降低因个人的职业判断有误而给整个审计小组带来的审计风险。
(五)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内审人员的风险意识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审计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要具备高尚的情操和廉洁奉公的精神。所以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新法规、新知识,加强业务培训来面对不同的审计项目,逐渐积累丰富的审计经验,并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同时要树立审计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首先对审计项目进行审计风险分析,通过对审计风险的分析了解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并制定出控制或转嫁风险的策略,以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六)建立审计“承诺制度”,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承诺制度”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要求被审计人就其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审计工作能在合法、真实、完整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承诺制度”明确了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即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审计人员。它在内审工作中的作用实质上填补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
(七)实行“内审外包”,转嫁审计风险 随着高校内审工作内容的逐渐多样化,对审计要求也更加专业化,而高校内审人员知识结构有限、工作经验不足使得某些审计业务光靠内审人员是没有能力完成的,因此应根据审计工作“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方针精神,主动地转嫁审计风险。“内审外包”就是转嫁风险的一种方法。具体地说就是当审计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和能力超出内审机构所具备的技术能力,或审计结论需要权威机构认可时,内审机构应报告审计委托人,请求聘请有关专家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从而将有可能发生的审计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出去。这样既保证了审计质量,又降低了审计风险,使得审计工作更好地为高校管理工作服务。
(八)进行内部审计部门的“被监督” 内部审计的效果依赖于其独立性,因而它享有很高的自和决策权。审计主管的监督毕竟是一种内部监督,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也是一种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一种方法。这种监督应由独立于内部审计机构的合理人员来进行,并且没有真正的或明显的利益冲突。这种监督应定期进行,监督内容应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政策与程序、细致深入地检查单项审计工作,对已经执行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适当的工作改进意见。这将更加有助于提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有利于内部审计人员培养审计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审计风险。
第一,内部审计的准确定位是前提。新版的IPPF明确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与过去的《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PPF)相比,内部审计定义有两大改进。一是由保证、咨询活动改为确认、咨询活动,这样定义更准确,因为内部审计活动无法保证什么,它只能是确认组织运营和管理活动的结果,这反映了内部审计理念上的变化。二是新增了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的内容,体现了内部审计的服务宗旨和目的,内部审计是组织实现其目标的一种手段。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既可以是事后的检查诊断,也可以是事前的保健防疫,还可以是事中的参谋顾问,这是由最高管理层的意志和组织治理的需要决定的。
第二,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是基础。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部门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免受任何干扰其履职能力的情况影响。要达到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必须的独立程度,首席审计执行官需要无限制地与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接触。IPPF中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首席审计执行官分别反映了组织治理中三权分立,董事会是决策层,高级管理层是执行层,首席审计执行官居于监督层。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计划由董事会批准,首席审计执行官必须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国内许多股份制银行成立了监事会,设立了总审计师或总稽核,采取内审或稽核部门人员上收划片管理的办法,来确保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只有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独立性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三,内审人员的客观与胜任是关键。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内部审计师应信守诚信、客观、保密、胜任四项原则。从内审实践来看,审计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内审人员的客观性能否保证,内审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客观性要求首席审计执行官在分配任务时,应当避免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冲突和偏见。胜任则要求内审人员具备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技术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某些领域的业务专长及沟通交流技巧,持续的后续职业教育给内审人员增加知识、提高技能和能力提供了可能。
第四,内部审计活动系统与规范是保证。内部审计必须应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估并协助组织改善组织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业务前制定业务计划和工作方案,审计过程中记录相关信息以支持结论和业务结果,以及贯穿于审计活动始终的业务督导,准确、客观、富有建设性的审计报告,适当的后续程序等。通过业务督导、同业互查、意见反馈等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促进审计程序的规范,保证审计质量。
二、央行内审工作转型与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问题。内审职责的履行是央行内部自律的体现,旨在推动各级分支机构依法高效地履职,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内审既为所在行行长和审计对象服务,又为总行服务。因此,针对影响内审独立性、客观性的管理体制问题,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内审工作对总行负责,内审人员实行派驻制,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考核和晋升由上级行负责;总行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制定中长期的内审规划,明确内审目标、内容、频率和内审人员配备比例,指导各级内审开展工作。另一种是内审工作对本行党委负责,各级行配备副行级的总审计师或总稽核,专司审计之职;设立内审专项经费,用于内审项目、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奖励,确保内审资源配备适当;上级行组织同业互查,对内审项目质量进行督导,同时,将各级行执行内审规划情况纳入年度考评,推动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思想认识问题。首先,各级行领导要改变内审工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所查之处风险全无的观念,内审工作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领导层要充分信任内审人员,放心让内审人员履职,注意倾听内审人员的意见。其次,要提高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其在改善组织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内审人员熟悉制度、业务覆盖面广的优势,让内审人员查找制度、管理、操作上的漏洞,揭示问题,当好保健防疫者。再次,内审人员要端正态度,摒弃杂念,不计个人得失,本着为央行大局着想,为党委分忧的思想,主动利用自身的工作积累,为改善辖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出谋献策,为各单位、职能部门提高履职能力、改进服务质量出力。
三是制度配套问题。结合内审工作转型的需要,对内审制度和操作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删除繁文缛节,规范内审公文,结合IPPF的要求调整内审的职责权限,改进内审工作方式和程序,做到既要保证审计规范,又不能舍本逐末,作茧自缚。对已较成熟的合规性审计的审计方案进行统一规范,按照方案的要求制作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内审人员按照规范化的工作底稿开展现场审计,避免因经验不足或主观臆断导致的遗漏,也方便审计组长对项目质量的控制,内审人员也省去了字斟句酌的时间,有更多精力进行现场查证。同时,将给人事部门的审计结论制成格式化文本,内审人员有针对地填写评语,既简洁又方便人事部门归档。此外,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将全年项目审计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向党委作专题汇报,加大内审项目的通报或公告力度,发挥内审的警示作用。
四是审计范嗣问题。为避免业务交叉、职能重叠,要合理划分纪检监察与内审职责范围,明确各级内审机构权限;党务、人事由纪检监察进行监督,行务、政务由内审进行监督。针对央行会计集中、许多权限未下放、省会中支以下的资产负债表信息量不大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应由省会以上中支(含)负责。涉及组织决策、财务预算、基建项目、信息系统的审计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对同级监督的范围进行界定,各级内审部门根据本行党委的授意开展项目审计和提供咨询服务。此外,应赋予内审部门相应的处罚权、处理权,以及在重大问题上的发言权,以确立内审的威信,促进内审成果的转化利用,为内审转型奠定基础。
五是内审人才问题。各级行要严把内审人员“入口关”,将有内审知识和业务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内审队伍。同时,加强内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重点培养,鼓励内审人员参加CIA的考试,采取以查代训、项目评审的方式,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技能;通过知识竞赛、理论研讨的方法推动内审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为给内审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学习指南,要对总行的内审依据电子手册及时更新,由省会中支汇编各省的内审依据电子手册,搜集各领域的审计最佳实务和央行内审案例编制成册,将优秀内审项目制成电子手册,供内审人员学习和参考。为确保审计的客观、公正,要规范内审项目拟选人员客观性和胜任能力的评价。
三、央行内审工作转型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深化合规审计,围绕各级行的风险开展好确认工作。央行是金融部门,确保安全是各级行的基础目
标。因此,根据IPPF风险管理工作标准:“内部审计活动必须评估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并对其改善作出贡献”的要求,内审人员要转变思想,更新理念,以总行的内审规划为指引,以风险为导向制定各级行的内审计划,以确定与组织目标相一致的内审工作重点。继续深化履职、离任、专项等合规性审计,在审计中突出风险管理要求,从而确认各级行和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过程的适当性和制度的遵循性,在此基础上,对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给予评价,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意见。
(二)更新内审理念,围绕央行治理开展内控评估和审计。根据IPPF控制工作标准:“内审部门必须评估控制的效果和效率,并促进控制持续改进,从而协助组织维持有效的控制”的要求,内审部门要推动内控自我评估的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全员参与评估的积极性,搜集更真实、更有用的内控信息,据此分析辖区的内控缺陷,评估内控风险,有针对性地安排内部控制审计。继续探索内部控制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方案,规范审计程序。内部控制审计既要突出风险防范又要便于内审人员操作,采用低碳环保的网上调查问卷方式,对控制环境、信息沟通等软控制进行统一了解和评价。加大对内控制度的审核和符合性测试,根据符合性测试的情况决定抽取的审计样本量,对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对运营的效率和效果,对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及合同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帮助组织改善治理。然后,依据控制适当性、有效性与否决定今后的审计频率。
(三)拓展审计方法,围绕系统运营的安全实施增值服务。加大信息系统的审计力度,对总行各司局及各级行开发的信息系统要求预留审计接口,内审部门与职能部门实行业务系统的关键信息共享,为内审提取数据,捕捉风险,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提供信息来源。内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新开发的业务系统进行风险评估,为系统改进提供建议,从源头上控制系统风险。同时,针对业务量大、风险环节多的基础业务开发相应的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建立风险模型,内审人员依据审计软件筛选的信息有针对地开展风险导向审计,从而让审计关口前移,使内审工作实时化、常态化、规范化、非现场化,减轻内审人员劳动强度,也为央行更高效地服务于社会提供保障。